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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林多前书概要
八、婚姻与独身(7:1-40)
保罗在第5章劝勉圣徒持守团体的圣洁,在第6章是关于个人的圣洁;到第7章,他教导我们要在婚姻关系上保守圣洁。基督徒信仰并不废除人类生活的秩序,只是要纠正那些因人堕落而产生的不正常关系。婚姻关系就是其中一个方面。
一、 本章经文可分为四个段落:
A 婚姻与夫妻(1-7节);
B 婚姻与离婚(8-16节);
C 守住蒙召时的身份(17-24节);
D 童身与再婚(25-40节)。
二、 婚姻与夫妻(1-7节)
1.
从第七章开始,保罗回答哥林多来信里提出的问题。第1节‘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本书有六次‘论到---’:结婚与离婚(7:1);守童身(7:25);祭偶像之物(8:1);属灵的恩赐(12:1);为耶路撒冷教会的捐项(16:1);以及亚波罗(16:12,和合本作“至於”)。
2.
“男不近女倒好”很可能是哥林多人的看法,他们看到婚姻关系的混乱,就主张不结婚,甚至说独身更属灵。但保罗说婚姻是正常的事,至少有一个好处:避免淫乱的事(第2节)。婚姻和性都是神的恩赐和计划,把它们看作是罪而予以拒绝,是偏离了神的旨意。
3. 保罗对夫妻关系作了几点说明:
(1) 神对婚姻所定的旨意是一夫一妻。“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这里的丈夫,妻子都是单数。
(2) 夫妻彼此合宜相待(或平等对待,第3,4节)。因着婚约,双方都有义务使对方得到感情的正当满足。
(3)
不可彼此亏负(第5节)。“亏负”是“剥夺”的意思,不可彼此剥夺对方正当的权利。除非因专心祷告的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暂时分房。要注意长期分房会给撒旦引诱的机会。
(4) 结婚,独身都是神的恩赐。没有高低,属灵不属灵之分。神给个人的带领不同。保罗有神给他的独身的恩赐。
三、 婚姻与离婚(8-16节)
1. 这章用三个词来区别不同的单身状况(single)。
a. “没有嫁娶的”unmarried,指结过婚,但现在单身。7:8,11,32,34用了四次。(和合本不同译法,但原文是同一字)。
b. 寡妇widow,因一方死亡而成单身(可应用在鳏夫)。
c. 童身或处女virgin,从未结婚(可应用在男子)。
2.
保罗的婚姻状况如何,我们无法确知。但当时他写本书时,他没有妻子。他认为保持单身,不再婚很好,可以没有牵挂地服事主。但不是硬性规定,如果一个信徒内心一直被情欲所困,以致生活不愉快,不能很好地事奉神,倒不如结婚为妙。
3. 第10节,对于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意,想要离婚的夫妻,保留照主的话吩咐他们: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1)
主耶稣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可10:11,12)。婚姻是终身的,人不能解除。“神配合的人,人不可分开。”如果在婚姻关系上有难处的弟兄姊妹,一定要顺从主的吩咐,加上自己的努力,神能够更新这婚姻关系,使它再活过来。
(2)
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上陷入僵局,破裂了,有两种处理:一是离开,继续过单身生活(不可再嫁);另一个选择是:“或是仍同丈夫和好”(第11节)。就是双方在分开一段时间后,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复和,建立一个更美好,更健全的婚姻。无论如何不要选择离婚。
4. 12-16节,关于新信主的基督徒和未信的配偶的婚姻问题。
(1) 这是指原先双方都没有信主,后来有一方信了的夫妻。不是指信徒与非信徒的婚姻。
(2) 最好的情形:不信的配偶情愿保持这婚姻,信的一方就不要离弃其配偶。第14节,保罗从三方面指出这样的婚姻是圣洁的。
A
分别为圣sanctified。中文和合本译为“成了圣洁”。不是指“得救”,否则就不必说“不信的妻子或丈夫”。而是说他们的婚姻关系藉着一方的相信,是神承认的,清洁的,可以继续下去。
B 儿女的地位。只要父母中的一位是信主的,儿女就会蒙神的祝福,渐渐被带入神的救恩里。
C 有悔改的可能。16节“你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如果夫妻有一方信了主,可以相信神正在这家中作工,或许不信的另一方有一天也被主得到。
(3) 如果信主的配偶尽了一切努力,不信的一方还要离开,就只好离婚,都不必拘束。意思是“不在婚姻的约束下”,因为这约已经断裂了。
5. 从圣经来看,夫妻的婚姻关系何时终止呢?
(1) 其中一方死亡;
(2) 其中一方淫乱(允许另一方要求离婚,但不是必须);
(3) 未信的一方坚持要离开。基督徒不能以别的理由主动要求离婚
四、 守住蒙召时的身份(17-24)
1.
夫妻关系,绝对不需要因信主的缘故而改变。这原则可应用到割礼和主仆关系方面。这原则是:当我们信主之后,属世的身份,工作,伦理的关系,若与罪无关,都可以照常。信主不是外表的改变,而是内心的改变。(或许至少有几种职业是信主后要放弃的:赌博,卖淫,黑社会帮派。)
2.
第20节,“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蒙召”指信徒蒙神从世界中选召出来。这召是属灵地位的改变,不是属世地位的改变;是属灵生命的更新,不是属世身份的更新。
3.
第23节,“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意思是不要只服事人,而忘记了服事主。因为是主用重价买我们来,就要凡事求主喜欢。重在服事的态度。作人奴仆的,若存着服事主的心工作,他就是作主的奴仆,否则就是作人的奴仆。所以不必去改变原来的身份。
五、 童身与再婚(25-40节)
1.
第1-9节说到婚姻和独身在神面前都是好的,对的。第8节保罗说到神给他有独身的恩赐。来到这段经文,可能他是回答别人的问题:他对于守单身的看法。他一再强调这是他个人的意见,“我没有主的命令,---,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25节)。”他不要信徒把他的意见当作神的命令来遵守。我们要注意,不要将自己的经历和看法当作神的命令要弟兄姊妹来遵行。
2. 保罗从六方面说到守童身的好处,也是给打算要结婚的人提出忠告。
(1) 现今的艰难(26,27节)。说到时局变幻无常,一切都是暂时的,没有保障的,不如“守素安常”(remain as he
is)才好。已婚的不要求解脱,未婚的也不必为结婚焦急。
(2)
肉身的苦难(28节)。苦难(压力),英文作trouble,夫妻双方各人的性格,要求不同,需要彼此调整适应对方,这是单身没有的。有家庭牵累的人,在战争动乱时难免在肉身上会遭受苦难。保罗认为守独身的人,可免去妻离子散的痛苦。
(3)
世界将要过去了(29-31节)。有妻子的好像没有妻子的,不是说不要看重婚姻,不尽家庭的责任,乃是不要因婚姻家庭使我们不委身与神。因为“时候减少了”(29节),意思是主来的日子近了,一切的事到了末后阶段了。有妻子的可能因战争,政治,灾难而分开,好像没有妻子的一样。人生变幻无常,不论快乐痛苦,富裕贫穷,很快就转变了。对于世界的享受不要太执着,看得淡薄些,包括婚姻大事也是如此,免得因事物的变迁而灰心失望。对物质世界消极的态度,乃是要准备我们的心,对神的国和属灵的事采取积极的态度。
(4)
可以专心事奉(32-35节)。信徒应当以专心事奉主为生活目标。对于有独身恩赐的人,守独身使他们更专心事奉主。当然,结婚的人若将事奉主放在主要位置,也可以专心,但比独身的干扰多些。第34节的“身体”指肉身的事。“圣洁”不是说不出嫁就圣洁,出嫁就不圣洁。圣洁指可以专心为主的事。出嫁的,生儿养女,繁重的家务,对肉身的事,和灵性的事很难面面俱到。
(5)
父亲的许愿(36-38节)。第36,37,38节的“女儿”,原文是“童女(处女)”。或许在哥林多有些作父亲的委身与主,也将他们的女儿奉献给主,终生为处女。但当女儿成年了,坚持要出嫁,作父亲的就可以撤除过去所许的愿,让女儿结婚。若女儿情愿守童身,不出嫁也很好。
(6)
婚姻是终身的(39-40节)。神的律法规定婚姻是一生长久的。只有死亡才使婚约失效。所以寡妇再嫁是合法的,只是要嫁给信主的人。但她若守单身更为有福(更愉快)。
六、 背诵经文:(7:23,24)
“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作人的奴仆。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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