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真理系列 - 基要真理课程
第八课 认识教会
壹、序言
人被创造时,就具有喜爱群体生活的本性,群体生活的开端是从创世记二章18节开始,上帝先造了亚当,后来看到亚当在各种生物与动物中找不到同伴的孤单与无助,上帝就为亚当再创造了夏娃。使男女二人成为最小的群体,后来又发展成为家庭、族群、国家,直到现在的联合国。其它还有因为相同思想、理念、兴趣、专长、工作、学业、事业、任务、利益、机缘、病痛、残缺…..等等,所组成的党派、机构、组织、团体,都是群体生活的一种。‘教会’不例外,也是属于宗教团体的一种组织及群体生活。
贰、本论
“教会”这个字,是从希腊文的“呼召出来”而来,意思就是指在相同的信仰里面,被上帝呼召出来的一群人,所组成的团契。在新约圣经里面,“教会”这个字,总共被使用一二三次。其中五次是指“一般的聚会”。十五次是指“无形的教会”,整体性、普世性、宇宙性的教会,是指过去、现在、及将来一切在基督里蒙恩得救信徒的总体。有一○三次是指有形的教会,是指信而受洗的门徒,在各地奉主的名,照着圣经的教导,在各地建立有形(包含信徒和建筑物)的教会。
一、教会是什么
“教会”是由上帝百姓(上帝的儿女)所组成的团契(共同体)。是上帝通过耶稣基督的救恩(大爱和宝血),所建立的大家庭。是由一群蒙主拣选,成为相信并且跟从耶稣基督的人,结合起来一起敬拜上帝,宣扬福音,过着兄弟姊妹相敬相爱,互相造就一起用上帝国的真理来造福人群的团契(共同体)。所以不分时代、种族、阶段,凡是愿意真心认罪悔改,受洗归向耶稣基督,在圣灵的洗里面得着重生者(过着以上帝为中心的生活),均可成为教会的一份子。教会的根基(林前三11),是稳固可靠的,因此虽然有形的教会有时会受到攻击和逼迫,或因人性的软弱而分裂,但是真正的教会仍然永久坚固。圣经中对教会的比喻和形容:
1.教会是上帝的家(提前三15,弗二19,加六10)
2.教会是上帝的殿(哈二20,诗八十四10,约二16)
3.教会是耶和华(上帝)可爱的居所(诗八十四1)
4.教会是耶稣基督的身体(弗一23,四12,林前十二27)
5.教会是耶稣基督的新娘,是主所救赎、所洁净、所喜爱、荣耀、圣洁、无瑕疵的新娘(弗五25-~27)
6.教会是圣灵的殿(弗二21~22)
7.教会是万民祷告的殿(赛五十六7)
8.教会是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的磐石(太十六18)
9.教会是在耶稣基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以及在各处求告耶稣基督的人所组成的(林前一2)
二、教会的使命是什么
主耶稣从死人中复活40天,向门徒及众人显现,在升天之前所颁布给祂的学生及跟随者的‘大使命’,就是教会最重要的使命。在马太福音28章18~20节说:“天上地下及地底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导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这段经文说明了教会的使命:
1.要让万民知道天上、地上及阴间的权柄都在主耶稣的手中。
2.所有的基督徒都要出去传福音,使万民作主耶稣的门徒。
3.要奉父、子、圣灵的名为这些愿意作主的门徒的人施洗。
4.凡主耶稣所吩咐的一切,都要教导归信者遵行。
另外在马可福音十六章15至18节也告诉我们教会的几个使命:
1.基督徒要往普天下(世界各地)去向万民传福音。
2.告诉人们,信来受洗的人必得救,不信的人将被定罪。
3.上帝的全能:信的人有神迹跟随,奉主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抓蛇或喝到什么毒物也不受伤害。
4.为病人按手祷告,使病得医治。
简要来说,教会的使命,就是要宣扬上帝的大爱、耶稣基督的救恩、上帝国的福音和真理,叫人经历上帝的权能,使人人愿意认罪悔改,决志受洗归信耶稣基督,使得救的人,生前有真正的平安和喜乐,死后也能得着永生(乐园及天堂)的确定。
三、教会的功能
以活泼、庄严及正式的仪式来敬拜上帝,实践信仰及推行信仰生活之教育,传扬福音领人归主,培养同甘共苦、彼此相爱的精神来服务人群,让上帝国的真理及精神实践在人群中。简单地说,教会的五大功能就是:‘礼拜、传道、教育、联谊、服务’。
四、教会事工的推动
不论牧师、传道、长执、教会各级干部,以及所有的兄弟姊妹,都必须各尽其职,善用上帝所赐的恩赐、精神、体力及奉献经费,同心来推动。
五、教会的制度
由于历史的演变,今天在一般的教会中,大致上有形成三种制度:
1.主教制-管理教会的权柄集中在主教手中,最高的权威是教宗或主教,这是由上而下的管理制度-监督制。
2.会众制-管理教会的权柄集中在全体会众,教会所有的人一律平等,教会会务由信徒大会会议议决。
3.长老制-管理教会的权柄集中在长老(会员的代表)手中,再由各教会的代表(教导的长老及代议长老)组成中会及由中会之代表(中委及受派之议员)形成总会,这是由下而上民主共和制-代议制。
六、教会的组织
在本宗的组织里面,有总会、大会、中会、区会、自治堂会、支会及布道所:
1.布道所:是指在一个固定场所,有几个人(一些人)开始聚会、从事福音工作。
2.支会:由中会或一群人开拓,或由一个母会(自治堂会)分设的教会,未具备堂会条件,还属堂会或中会直辖之教会,并由管辖之堂会或中会派牧师一名(为小会议长)、长老二名(为小会会员)组成支会之小会。
3.自治堂会(指一般的教会):具有以下四项条件:
1)设籍之陪餐会员(成人会员)30人以上。
2)选出长老、执事二人以上。
3)能负担中会规定之传道师基本谢礼及总会、中会费。
4)由小会向中会提出禀请升格堂会,在中会议会中通过接纳。
4.区会:由一个特定的族群的教会组成,由尚未达到15个以上之堂会组成区会。目前本宗有东部排湾区会、邹族区会、兰屿达悟区会、鲁凯区会、卑南区会。族群区会属下教会之设立,都比照中会之规定办理。
5.中会:由区域之教会与机构组织之,应有15个以上之堂会向总会禀请成立。
6.总会:由属下所有的中会、族群区会及机构组成。
一般所谓的‘教会’,都是指个别的自治堂会或支会,通常一个教会的成员包括:1.专职(全职)的神职人员:牧师和传道师。2.专职的职员:教会干事、管理员、清洁人员。3.兼职之服事者:有教会之长老、执事及各级干部。4.无任职之会友及志工(义工)。所谓的“会友”,是指真正认罪悔改,重生得救,受洗加入教会者。
参、结论
教会是‘上帝的家’,有耶稣基督作家长(作头),其它的人都是家庭的一份子(基督身体的一部份)。教会的权柄是属于上帝,属于耶稣基督,因为天父上帝已将天上、地上及地底下(阴间)的权柄都交给了耶稣基督。
耶稣基督升天后,天父上帝又差了圣灵保惠师降临在教会中,教会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尊主为大,顺服圣灵的引导,照着圣经的教导来事奉上帝,过着兄弟姊妹彼此相爱的生活,日日见证主名。
会友(信徒)在教会中,虽然有职份和恩赐的不同,但是在信仰的福份和本份上都是相同的。大家只要照着上帝所赐的恩赐,尽本份来服事上帝,过基督徒生活,所能得到的平安、喜乐和天上的福份、永生,都是一样的。所以在教会(主爱的大家庭)生活中,不论贫贱富贵,身份地位、智愚、种族,都一律平等,大家都应该以主的爱,及爱主的心来善待每一个人,教会中真正的权柄,不在于世人所给的身份和地位,而是在于耶稣基督的大爱、牺牲奉献、顺服上帝及谦卑服事里面。
- 謝武良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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