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女人必须撒娇谈起
张逸萍


竹君,国际家新会长邱清泰博士夫人,最近发表了一篇文章,标题为「不会撒娇的女人最吃亏」[i]。这篇文章正好代表了邱清泰夫妇一向对华人教会的教导,所以,让我们来仔细看一看。

她以自己和一个计程车司机一段对话为开场白。司机自承「他的老婆什麽都好,精明能干,对人对事都很努力,只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懂得温柔一点。他最喜欢女人撒娇,但她一点都不会,天天凶巴巴的像隻母老虎。他只好向外找,找了一个会向他撒娇的二奶。」(注﹕广东话,讨小老婆之意)

1。犯罪不是他人责任

诚然,「天天凶巴巴的像隻母老虎」是错的,无论基督徒与否,都可以同意这一点。但是,是否因为妻子常争吵,丈夫可以理直气壮地包二奶?圣经说﹕「宁可住在房顶的角上,不在宽阔的房屋,与争吵的妇人同住。」(箴廿一9)可是,圣经不是说﹕「宁可住在二奶家中,不……与争吵的妇人同住。」

即使对方有错,使自己难以忍受,自己也不能因此犯罪得罪神。因为圣经说﹕「不要为作恶的,心怀不平……以致作恶。」(诗三十七1,8)「不要以恶报恶……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十二17,21)

包二奶绝对是得罪神的行动,因为圣经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可十7)又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审判。」(来十三4)

另一方面,有没有可能错完全在这位太太身上?她为什麽凶巴巴?做丈夫的有没有责任?竹君在文中没有提到,可能这位司机也没有提到自己的错,甚至可能觉得自己没有错,因为人需要圣灵光照才能看见自己的罪。可能他对太太没有爱心、自我中心、要求苛刻、事事挑剔,那麽,也难怪夫妇感情不和。两个罪人相处在一起,怎麽可能没有磨擦?人际困难大部分是双方有错,人人都是罪人,都要在神面前自省!

我们必须再问,这位司机的太太凶巴巴,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他早已在外头交上女朋友?当美国前任总统克林顿(Clinton)桃色新闻嚗光之后,有人对我说﹕希拉里(Hillary)是个女强人,对丈夫凶巴巴。我回答说﹕我同意,希拉里大有可能是这样的人,但是丈夫天天在外捻花惹草,太太当然生气,怎麽可以把问题都推到希拉里身上?

太太人老珠黄,丈夫贪新忘旧,司空见惯,这是一个充满罪恶的世界。可惜,竹君把所有问题推到「太太不肯撒娇」头上。

不但如此,竹君分析说﹕「为什麽女人不肯撒娇?」原因是﹕(1)因为父亲曾经虐待母亲,所以憎恨父亲;(2)父亲是一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閒的人,所以她瞧不起丈夫;(3)觉得撒娇是坏女人所为,是谄媚男人的下贱手段;(4)从前家庭中的女性,如母亲等,没有温柔撒娇的榜样。

换言之,计程车司机犯罪的原因在于别人——妻子、岳父、岳母、甚至妻子的祖母等!虽然竹君文章中并没有明言这位计程车司机无罪,但她也没有正面指出这是他的罪,而从整篇文章看来,这件罪恶事情的发生,主要(若非完全)是他人之过。这是推御责任之极至,这是现代心理学的祸害!

现代心理学,尤其是心理分析,即佛洛伊德派,或作深度心理学,总是为前来求助的当事人分析问题的「根源」,结果是常把问题推到别人身上,尤其是当事人的「权威人物」身上,罪魁祸首常是父母,继而是祖宗三四代、亲戚长辈、师长朋友、甚至教会牧师或圣经。所以,现在社会上,甚至教会裡,我们常听到「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所以教会也来教导「原生家庭探讨」,更或为信徒进行「内在医治」,邀请耶稣临近疗伤,认为这样,人的创伤才得治疗,心理才能健康。

这些理论和操作不合圣经,因为圣经说,我们虽然受到各方面的影响,但是,最终是自己的选择(罗六16),各人要为自己的行为交帐,所以我们应该「忘记背后,努力面前」(腓三13)。此外,这套佛洛伊德派的「人人都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人」理论已经过时落伍,现在的研究是以人的生理、贺尔蒙、DNA解释人的行为。最后,它亦是新纪元思想,是邪灵教导。

请见拙作﹕ 你是不健全家庭的受害者吗? 或《心理学偏离真道》第九章、或《邪魔登讲台》第五章的详细讨论。

从前中国社会重男轻女,女性吃尽不少苦头、受尽不少冤屈。在中国教会中,也有人似乎把所有人间疾苦,都归咎于「老婆无顺服老公」。今天心理学来了,女人仍然是箭靶子!姐妹们,如果你不撒娇,丈夫抛弃你,错在你身上;而且,日后你的女婿或孙女婿若移情别恋,你最好准备背黑镬!

2。撒娇不是属灵操练

让我们回头来再谈「撒娇」的问题。竹君认抱怨说,现代社会把女人化为女强人,所以「不温柔、不柔顺」,「不肯撒娇」,有一些甚至「连提这两字都会生气」。她继续说,有一些女人认为撒娇就是「投降、让步,好像低男人一等」,而男人却喜欢受仰慕。所以,竹君觉得姐妹们应该向教会中其他温柔爱神的姐妹学习。

文章的末了,竹君引用彼得前书三章3-4节为结束﹕「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髮、戴金饰、穿美衣、为妆饰,只要以裡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这在 神面前是极宝贵的。」说明「向丈夫撒娇是女人属灵生命操练的实际」,若女人能撒娇,可「使那些不信主的丈夫(或灵命较软弱的丈夫)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

换言之,撒娇不但是保住丈夫的秘方,而且是一种美德!是属灵操练!!

如果撒娇是属灵美德,圣经有没有提及呢?圣经没有,但却提到几个女人﹕

第一个﹕「才德的妇人谁能得着呢?他的价值远胜过珍珠。他丈夫心裡倚靠他,必不缺少利益。他一生使丈夫有益无损,他寻找羊羢和麻,甘心用手作工……他觉得所经营的有利他的灯终夜不灭。他手拿捻线竿,手把纺线车,他张手賙济困苦人,伸手帮补穷乏人。他不因下雪为家裡的人担心,因为全家都穿着朱红衣服 ……能力和威仪,是他的衣服。他想到日后的景况就喜笑。他开口就发智慧,他舌上有仁慈的法则。他观察家务,并不喫閒饭。他的儿女起来称他有福,他的丈夫也称讚他,说,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独你超过一切……」(箴三十一10-31)

根据竹君,现代女人因为是女强人,不再需要倚靠丈夫,所以不撒娇。经文中的才德妇人绝对堪称女强人,圣经没有明言她有没有撒娇,似乎她没有,如果「她丈夫心裡倚靠他」,说不定,她的丈夫私下向她撒娇!

箴言有另一个女人﹕「有一个无知的少年人……有一个妇人来迎接他,是妓女的打扮,有诡诈的心思……拉住那少年人,与他亲嘴,脸无羞耻对他说,平安祭在我这裡。今日纔还了我所许的愿。因此,我出来迎接你,恳切求见你的面,恰巧遇见了你。我已经用绣花毯子,和埃及线织的花纹布,铺了我的床。我又用没药、沉香、桂皮薰了我的榻。你来,我们可以饱享爱情,直到早晨。我们可以彼此亲爱欢乐……淫妇用许多巧言诱他随从,用谄媚的嘴逼他同行。」(箴七7-21)

箴言称她为「淫妇……说谄媚话的外女」(箴七5),因为她使用甜言蜜语,色诱这个无知的少年人。用今天的话讲,她在撒娇!奇怪,圣经并不讚扬她的撒娇手段,圣经说﹕「淫妇的口为深坑,耶和华所憎恶的。」(箴廿二14)

虽然计程车司机的髮妻未必能和三十一章的才德妇人相比,他的二奶却挺像第七章的淫妇。同意吗?

士师记也有两个女人﹕女先知底波拉也是女强人,乎率领军队的巴拉似曾经向她撒娇(士四4-10);大利拉以撒娇的手段使参孙吐露他力气的秘密(士十六15-17)。

请问﹕撒娇是圣经所褒扬之属灵操练吗?

其次,我们必须问,圣经中的温柔是否就是撒娇?若然,圣灵所结的果子就是「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撒娇、「节制。」(加五22-23)耶稣所讲的﹕「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太五5)应该解释为﹕女人若撒娇,男人就给她买房地产。搅笑到此为止。圣经中的温柔是什麽意思?请看一些圣经注释,怎样解释彼得前书三章的「温柔」﹕

「妻子的责任是——温柔安静,但也适合每一个基督徒。」然后作者以「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的众人。」(民十二3)和耶稣说﹕「我心裡柔和谦卑」(太十一29)为例证明。[ii]

「温柔——温和,仁慈,不坚持自己的权利;在新约圣经其他地方,此词描绘基督的品格。(太五5;十一29;廿一5)」[iii]

圣经中的温柔不是卿卿我我、浓情蜜意,也不是嗲声嗲气、小鸟依人,叫男人沉醉的温柔乡。总而言之,圣经中的温柔不是撒娇,撒娇不是属灵操练。

请问﹕撒娇是美德吗?

从网路上看见一些有关文章,大部分都表示撒娇是支配男人的最好办法。例如其中一篇说﹕「撒娇其实是种玩得最细腻暧昧和複杂的心理角力权术游戏……而以柔制刚,以退为进,以下制上,从心理学和政治学的角度看,才是最上策……女人撒娇,却利用性……叫男人享尽被小女人高举的虚荣之余,还可向柔弱女子伸出援手,满足家长式兼大男人的作风,当个正气父亲和勐男,把男性尊严推到极致。撒娇女人散发情欲挑逗的暗示,把大男人的生理翻一翻,心理抬一抬。给你小便宜,便满足男人多重性欲望,女人不费吹灰之力便目的达到」。[iv]

基督徒应该耍手段?弄权术吗?当然绝对不可以!基督徒对任何人都应该真诚。

3。罗曼蒂克不等于爱

竹君不单认为撒娇是「属灵生命操练的实际」,而且劝那些母亲和祖母都没有撒娇好榜样的姐妹们,到教会去向其他爱主温柔(懂得撒娇)的姐妹学「一些新点子来温柔撒娇一番」。假若撒娇是需要学习的,而且教堂是学习撒娇的好地方,我不知道家新是否准备(或者已经)开设「撒娇训练班」,由邱清泰夫妇和家新指导夫妇们示范撒娇技术。

我常感到邱清泰博士夫妇们非常强调罗曼蒂克的表达方式,甚至到一个地步,溷淆了罗曼蒂克和爱。的确,如果我们看见弟兄姐妹们参加夫妇训练课程之后,常常在别人面前摆出一些罗曼蒂克的姿式,或者嘴边常常挂着「情哥哥、爱妹妹」等甜蜜字眼,于是就给人一种感觉——他们的爱情和婚姻进步了。其实,这不过是一些表面功夫而已,未必能代表内心真正的情形。

在「你侬我侬﹕恩爱夫妇训练课程」中,他们常强调肌肤之亲,竹君说自己是一个很「痴身」(广东话,喜欢肌肤之亲之意)的人,所以没有问题。[v]我无法不质疑﹕谁说「痴身」是美德?

如果肌肤之亲对巩固婚姻有助,为什麽我们不见西方离婚率比东方的低?圣经并没有反对肌肤之亲,也没有鼓励我们这样做,圣经所讲的爱根本不是肌肤之亲,也不是西方罗曼蒂克,圣经说﹕「爱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十三4-8)哪裡有说「痴身」?

竹君又说,可以从体态语言看得出夫妇的关係,譬如有些关係好的夫妇,他们坐的时候非常亲密,可以说是贴着对方坐的,有些夫妇关係出问题,体态语言也显得疏离,但是当问题解决了之后,他们也亲密了,所以他们劝夫妇们沟通的时候要注意身体接触。[vi]

与其教导夫妇要有亲密的体态语言,不如解决他们的问题。这好比研究那些吃饱肚的人,发现其中有一些放下筷子,搓搓肚皮,于是辅导那些饿肚子的人说﹕你应该放下筷子,搓搓肚皮。本末倒置!

一位师母说﹕「我们之间,常有这种简短的情书来往,写在记念日的贺卡上。有时他出门讲道,我暗塞一张字条在他的皮箱裡,或者提早写好寄出,让他一到那儿,就有我的信等着他」[vii],另一位师母却说﹕「我们没有一般夫妇的罗曼蒂克如胶似漆的甜蜜生活,又绝少庆祝甚麽纪念日及互相餽赠礼物等热闹的气氛,但是我俩心灵却是在主裡面紧紧结连,患难中倍觉甘甜」[viii],这正是一个好例子,两对牧师和师母一样相爱,只是他们的表现不同,不是好和坏的问题。

邱夫妇所教的夫妇对话方式,是极有名气的。他们这样教导﹕夫妇二人对立,面对面,双手拉着对方的双手,眼晴看着对方的眼晴,然后互相诉说对方的优点,或者倾诉心中的不满。[ix]假如邱博士夫妇教导夫妇们说话时不要大吼大叫、冷嘲热讽、转湾抹角、恶言中伤、使用三字经,那麽,无人异议。但是,他们的夫妇对话方式,让我联想到浪漫的结礼场面、三毛钱爱情小说的封面插图、或者电视肥皂剧的镜头。实在罗曼蒂克,但是罗曼蒂克就等于爱吗?

邱博士也非常坦白,他的夫妇对话训练,有人会很感动,有人会很尴尬。[x]他说,有人批评这种做法非常肉麻,太不自然,也有人批评说这样做不够真诚,因为是邱所教的,不是自动自发的。但是邱一而再、再而三地说﹕不要怕肉麻,不要怕肉麻,多练习就可以,这样做不见得不真诚。[xi]奇怪的是,邱在同一套课程的另一课中又说﹕感觉就是感觉,没有对与错之分,我们不能强迫别人和自己有同样的感觉,反之要接受别人的负面感觉,不要去批评或者更正。[xii]那麽,他又为什麽高声疾呼,叫人不要怕肉麻?为什麽教导大家要「摆脱肉麻的感觉」?[xiii]

为什麽有人感到肉麻?无他,这是西方文化,中国人不习惯。为什麽要学习西化?外国月亮一定圆?弟兄姊妹们,不必迫着自己将肉麻当有作趣,因为圣经并没有说﹕「你们不要怕肉麻」;也不要误以为西方式的罗曼蒂克就等于爱,因为圣经也没有说﹕「西化的生活方式才是合神心意的」。姐妹们,这也包括不必撒娇,因为撒娇不是圣经所讲的温柔。

基督徒应该追求圣经中的爱,不是罗曼蒂克。罗曼蒂克可有可无。至于我对「你侬我侬」的其他评论,请见拙作《心理学偏离真道》第五章。

研究数据?普通常理?个人喜好?

让我们回头再思想一件事,如果这些罗曼蒂克的表达方式不是圣经真理,「撒娇可以保住丈夫,叫他不到外边去包二奶」是不是一个有研究证据的理论?进而再问﹕他们所教导的夫妇沟通办法(面对面、手拉手、眼望眼)是否能改进夫妇沟通,使婚姻更和谐?有没有任何研究数据,可以叫我们信服?邱清泰博士和竹君二人是咱们中国教会中数一数二的心理学家。他们的教导即使没有圣经根据,也总得有心理学研究数据为支持。心理学本来就算不上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应该算是伪科学(请见科学?真理?上帝启示?),可是,即使伪科学也有一些研究数据(虽然研究结果不一样)。邱博士和竹君是否曾经研究?若没有,有没有其他人曾经做这样的研究?这样的要求不会太过份吧?我可能才疏学浅,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心理研究,但是我猜测,假若是有的话,竹君一定会提出来支持自己。

也许有人说,邱清泰博士和竹君的教导不是圣经真理,也没有研究证据,却是普通常理。

普通常理是否告诉我们,撒娇的妻子们的婚姻更美满?或者,至少,离婚率比较低?试想,如果计程车司机的太太向他撒娇,外面那位比较年轻的女友也向他撒娇,他会喜欢谁撒的娇?他是否就不会包二奶?俗语有云﹕「家花不及野花香」,可见髮妻的撒娇功力,通常不及外女的撒娇功力。

写到此,忽然想到一件事,很多女人之所以会撒娇,不是「投降、让步,好像低男人一等」,却是因为明白对方会珍惜、疼爱、迁就自己,所以享受一下幸福。姐妹们同意吗?你有没有留意到,小孩子总是向父母或爱他们的亲人撒娇,不会向陌生人撒娇;同一道理,女人只会对那些爱自己的人撒娇。试想像,假若有人劝计程车司机的髮妻向他撒娇,以挽回他们的婚姻,我恐怕她会说﹕「我宁愿跳楼死,我都吾会向这个衰佬撒娇。」假若她真的被说服,勉为其难,撒撒娇,我恐怕计程车司机也会说﹕「你这个黄脸婆,撒什麽娇的?不知羞耻。」但若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第三者,一向维持良好关係,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与其教导妻子撒娇,不如教导丈夫爱妻子。本末倒置!可见,心理学家的教导不一定和普通常理相合。

夫妇「手拉手、面对面、眼望眼」的沟通方式是否更有效?常理怎样说?事实上,我很希望有人研究那些参加过「你侬我侬」训练班的夫妇们,回到家中之后,是否按照所学的方式沟通?大概不是每一对夫妇如此,但百分比有多少?那些如此实行的夫妇们,是否因此而感情更融洽?

如果不是圣经真理,没有研究证据,又通不过常理,那麽,邱博士夫妇的教导从何来?我想是他们的个人喜好。他们夫妇二人,可能对一些「烟烟韧韧」(广东话,你侬我侬之意)的事情十分着迷,所以当作真理一样教导众华人基督徒。但是,他们有权这样做吗?

结论

撒娇不是罪过,罗曼蒂克也没有得罪神。但是,罗曼蒂克不等于爱,正如撒娇不等于属灵操练。爱,甚至男女爱情,可以有不同的表达方式,会因人而异,也绝对与社会文化、习惯、个人喜好有关。硬要教导中国信徒学习西方式罗曼蒂克,正是将个人喜好当作真理,将表面功夫代替真心诚意,「将[西方]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可七7)。

如果再考虑,竹君将丈夫移情别恋的问题,推到妻子身上,因为她不撒娇;又将女人不撒娇的问题,推到她的父母和祖宗身上。我们应该更严肃地面对心理学的影响。

但愿众华人基督徒以圣经为准绳,天天追求主喜悦,不盲目听从教会名人的教导。

全文完

后记

当攒写本文时,我曾担心,竹君的「女人需要撒娇」的教导并不普遍,但后来看见《海外校园》一篇文章,[xiv] 才知道这是很多人已经接受的道理。作者说﹕「小时候,我羡慕别的女孩子能在父亲面前耍娇,而我不能。成年后,无论跟华人还是跟洋人,我因不能耍娇,恋情都短了命。」

恋情能否成功,原因很多,任何有头脑的人都能明白。把问题都推到「自己不能撒娇」去,而她不能撒娇的原因,在于母亲没有女人味和失去父爱。这样的思想,是对心理学理论盲目信任之故。

希望中国基督徒懂得分辨圣经道理和教会中的人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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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竹君,「不会撒娇的女人最吃亏」,《家新》,2007年7-8月,页6-7。(拜读竹君大作之后,笔者曾电邮《家新》,要求他们纠正错误教导,《家新》没有回应。)
[ii]
Robert Leighton & Griffith Thomas, The Crossway Classic Commentaries: 1 & 2 Peter (Wheaton IL: Crossway Books, 1999), p. 135.
[iii]
Norman Hillyer, New International Biblical Commentary, 1and 2 Peter, Jude (Peabody, MA: Hendrickson Pubhlishers, 1992), p.95.
[iv] 撒娇心理学﹕无伤大雅的权术游戏
(http://www.psytopic.com/mag/post/eopsychology-innocuous-game-of-power.html)
[v] 邱清泰、余竹君,《你侬我侬﹕恩爱夫妇训练课程你侬我侬》,「沟与通」。
[v] 涤然,《主僕史祈生》(香港﹕时雨基金会,1995),页83。
[v]《血癌十年﹕潘士谔牧师见证录》(Edmonton, Alberta,Canada﹕加拿大爱城华人宣道会,1981),页145。
[v] 《你侬我侬》,「存款与提款」;「夫妻对话」。
[v] Ibid.
[v]《你侬我侬》,「存款与提款」。
[v]《你侬我侬》(粤语录影带),(Santa Clara, CA:家庭更新协会,1996),「合而为一」。
[vi]《你侬我侬》,「沟与通」。
[vii] 涤然,《主僕史祈生》(香港﹕时雨基金会,1995),页83。
[viii]《血癌十年﹕潘士谔牧师见证录》(Edmonton, Alberta, Canada﹕加拿大爱城华人宣道会,1981),页145。
[ix] 《你侬我侬》,「存款与提款」;「夫妻对话」。
[x] Ibid.
[xi]《你侬我侬》,「存款与提款」。
[xii]《你侬我侬》,「感觉就是感觉」。
[xiii] 《你侬我侬》,「存款与提款」。
[xiv] 傅海嘉,「女人味」,《海外校园》,第九十四期,页36-39。

http://www.chinesechristiandiscernmen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