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蒙頭的教導

現今的世紀,女權運動襲卷了全球,很多女性不甘心被人看為一個女人,男性的也不喜歡別人不把他看成一個男人。很多女性不斷地爭取同工同酬,並提倡衝出廚房與男性爭一日長短。結果造成很多母親不安心在家教導孩子,照顧家庭,以致做父親的也開始作出防避。男與女之間本是互補長短,彼此成全的關系,但現在竟變成互相競爭、互相比較的關系。

中國人稱妻子為內人,是有聖經原則的。內人是我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就是男人需要保護她,供應她,因為她們本是從男人而出的,只是角色不一樣的問題。今天面對著一個強烈的女權運動,而聖經在這方面的教導是怎樣呢?

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1至16節,“你們該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樣。我稱贊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如同剃了頭發一樣。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發;女人若以剪發剃發為羞愧,就該蒙著頭。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象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此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 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發,便是他的羞辱嗎?但女人有長頭發,乃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發是給她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衆教會也是沒有的。”

首先,我們看看什麽是蒙頭,許多人以為是戴帽子的意思。我曾到一間教會,發覺每位女仕都戴著帽子,我便很奇怪地問她們,她們說這是聖經的教訓。我便想到今天很多人讀經不求甚解,只看表面而不看內中最主要的是什麽。此外,也有人說蒙頭就是把頭發弄得幹淨整齊,不蒙頭就是披頭散發,我相信這樣的解釋也不合平聖經所記載。

有關蒙頭,保羅用嚴厲的話來告訴他們。聖經從來沒有教導婦女蒙頭怎樣的,但當時的人對蒙頭是非常清楚的。保羅也提到,女人若不蒙頭就該剪發,女人若以剪發剃發為羞愧,就應該蒙著頭。他是用當然的口吻來論到這種觀念。這是當時每一個人都曉得的。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13至14節,“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發,便是他的羞辱嗎?”這也都是他們曉得的。

現在的阿拉伯和巴勒斯坦地, 婦女出嫁的時候要蒙著頭,沒有出嫁的也需蒙著頭。當時蒙頭是一種服權的記號。第 10節,“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這是一種敬拜的習俗,天使對神的服從。同樣,今天我們也要象天使一樣對神服從。

服權是順服神創造的次序,因此,耶稣基督是我們一家之主。在實際的生活上,讓男性來擔當這角色是應當的。他是一個保護者、供應者、領導者和一個屬靈帶領者的角色。另一方面,在教會中也當順服弟兄作教會的領袖,他們必須甘心樂意作衆人的仆人來服侍教會。這與權柄並沒有關系,而是角色的關系。

誠然,我們今天最重要的不是蒙頭與否,而是我們有沒有遵守那重要的意義。正如耶稣基督為門徒洗腳,在當時來說是最卑下的工作。耶稣對門徒說:“我是你們的夫子,你們的主還要這樣洗你們的腳,你們也要彼此洗腳。”我相信今天的教會並沒有在聚會時彼此洗腳,當時的教會也沒有。但洗腳帶出的意義,我們卻必須要遵守。

⑴ 我們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⑵ 我們需要把權利放下,來服侍那些地位比我們低的人。

⑶ 我們做那些別人不願意做的東西。

⑷ 敏感別人的需要,謙卑來服侍人。

⑸ 願意犧牲自己,為要滿足別人的需要。

同樣,我們蒙頭不蒙頭,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有否順服主的性情,若然,神的心就會得到滿足。

為什麽保羅在當時要講到女人需要蒙頭,主要的原因有三方面:

第一,按照教會的次序。保羅在第 1節說:“你們該效法我,象我效法基督一樣。”他首先提到的是次序。保羅效法基督,基督是我們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在裏面神有他的次序。第2節,“我稱贊你們,因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教會的次序不是權位,乃是我們的角色。當耶稣要作事的時候,他首先問神的旨意, 祂 說:“我來這世界就是遵行我天父的旨意,作成他的工。”所以,我們今天也是順服基督來作成 祂 的工。

“女人”這個字在原文中可以翻譯成太太。在新約一共用了 221次,其中129次翻譯成為女人,92次翻譯成妻子,但是從來沒有翻譯成少女。在迦拿婚宴中,耶稣稱他的母親為婦人。保羅在這裏所講的與他在以弗所書第五章所講的完全一樣,“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順服的意思是我們遵重他的決定。這不是權柄和地位的問題,乃是角色的問題,神創造我們是有次序的。

凡聖經要求我們遵行的,我們無論同意與否都必須要遵從。無論你的丈夫怎樣決定事情,你都需要順從,但那些相對的事情則要小心處理。

第二,從創造的先後次序。保羅說,女人應當順服男人。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8至10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保羅從男女受造的先後,說明為什麽女人要順服男人。提摩太前後書也提及首先被試探的是女人,不是男人。既是這樣,是否說男人是先造的,他就有權位一點呢?聖經並沒有這樣說,聖經只是講述神創造的先後次序而已。但這不是吃虧,乃是責任承擔的問題。

保羅在羅馬書清楚說出,罪是因為一人而來,羅馬書記載這個人不是夏娃,乃是亞當,為什麽呢?因為在神創造的次序中,他已經把責任交給男人,我們今天對妻子所做的一切,我們有責任;我們對孩子所做的,我們有責任;將來神對家庭追討的就是作丈夫的。因此,我便跟那些作妻子的說,既然神把責任托付你的丈夫,在相對的事上就不需要太緊張,以愛心把理論意見等告訴他,但要他仍堅持自己的意思,那就讓他作決定吧!縱使失敗也讓他從失敗中學習功課。當然我們仍要愛他,保護他。

另一方面,聖經不是單方面要求妻子順服,也要求丈夫要愛妻子,好象基督愛教會一樣,為妻子舍己,為教會舍己。聖經一方面講求平等,另一方面又講求順服,那是否有矛盾呢?其實聖經的平等與順服不是今天一般人所認為的一樣。因此,我們必須要小心處理這些事情。

第三,按照當時傳統的習慣。哥林多前書十一章 13節,“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是合宜的嗎?”“本性”是指在傳統的習慣下,人所産生的自然觀念。她們當時早已有女人蒙頭這個習慣。聖經告訴我們女人若有長頭發,這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長發是給她作蓋頭的,明顯地是指當時的傳統而言。在當時之社會背景中,唯一不蒙頭的就是妓女。要是教會中的姊妹都不蒙頭,很容易被人誤會教會有很多人是妓女。同樣,今天的教會,我們也要求姊妹在服飾上要非常小心,免得成為別人的引誘和試探。

今天我們處事,應當比社會中的人還要小心謹慎,目的是讓教會成為一個燈台,叫人能夠把榮耀歸給神。

蘇穎智,香港著名基督教牧師之一,目前擔任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的主任牧師及恩福聖經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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