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蒙頭的問題(哥林多前書11:2-16)
(一)保羅稱讚哥林多信徒,紀念保羅並堅守保羅所傳的。 11:2
*「我所傳給你們的」:直譯是「我所傳給你們的傳統」。
(二)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11:3
*原文在第三節開始有一「但是」和合本沒有譯出。
*「男人是女人的頭」:可以譯為「丈夫是妻子的頭」。
*「頭」:舊約中「頭」可以指一群人的領袖,不過此書的收信人是希臘人,而真正的希臘文用法中,「頭」並沒有「領袖」的意思。而是指:
(1)指一個整體中較特出的部份,也就是較具決定性的部份。
(2)來源或源頭。
而本章保羅的意思比較可能是指「來源」或「源頭」。
*「各人」:應該譯作「各男人」,指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內。
*此處保羅提出的是一系列起源和順服的關係:神、基督、男人、女人。
(三)男人禱告和講道時不能蒙頭。 11:4
*「蒙頭」:猶太人公開禱告時戴著「tallith」(這是一條四方形的巾、鑲邊,每邊有八個繸子,每一挑繸子上打個五個結),而希臘人不論男女都不蒙頭。不過當日的猶太人是否有禱告蒙
頭的習慣,現在是無法確定的。
*「羞辱自己的頭」:可能是指「羞辱基督」或「羞辱自己的頭」。也有可能兩種含意都存在。
(四)女人禱告或講道時必須蒙頭,否則就羞辱自己的頭,有如剃髮一樣。11:5-6
*「不蒙著頭」:直譯是「未加蓋棚的頭」。而這裡「女人蒙頭」的意義是指公眾崇拜時,把頭和上身都遮著,而不是只有遮著臉。
*「羞愧」:赤裸、羞辱。
*「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直譯是「若剪髮、剃髮對女人是羞愧的」。
◎在希臘人中,有不少妓女,哥林多城內尤其多,這些妓女不蒙頭在外四處行走。女奴則是剃光頭,當時對犯姦淫的女人之懲罰也是剃光頭。(Findlay的資料)
◎所以保羅在這裡可能引用當時的習慣,表明女性在公開場合不蒙頭,有如把自己的身份當成是妓女,那乾脆就剃頭表示自己是犯姦淫的好了。
◎保羅這裡的教訓顯示當時必然有女性到各不同地點公開禱告或講道,並且保羅必然不反對女性公開禱告和講道(這樣的結論顯然和林前 14:33-36 提前 2:11 稍有出入,但這裡的確顯示出這樣的狀況)。
(五)由創造論男人不蒙頭、女人蒙頭的理由: 11:7-10
1.男人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11:7
◎男人是上帝所造萬物中最特別的,因此彰顯出上帝的榮耀。而女人由男人而出,男人的身上可以產生這樣細緻精密的女人,因此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2.起初女人由男人而出。 11:8
*「起初」:應該翻譯為「因為」。
3.女人為男人而造。 11:9
* 11:8-9 應該是來補充「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用的。
4.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該有服權柄的記號。 11:10
*「因此」:直譯是「因這理由」。
*「女人為天使的緣故」:一般說來有以下幾種解釋
(1)指 創 6:2 的「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交合的事」,但這解釋並不合理,一方面此創世記經文的解釋未必與天使有關,另一方面這解釋似乎也沒有理由解釋為何只在講道、禱告時才需要蒙頭。
(2)天使乃被造之物的守護者,因此天使最厭惡看到的就是 11:3
所提到的起源和順服原則受到違反。也有學者引用死海古卷的資
料,指出天使臨在聚會中,違反原則和秩序的是乃是對天使的冒
犯。這樣的說法比較可能。
*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原文是「主動式」,亦即不是「服權柄」,而是「有權柄」。
*「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原文直譯是「保持其頭上的權柄」。
因為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男人是上帝的榮耀,因此在公開的聚會中應該高舉上帝的榮耀而不是高舉男人的榮耀,所以蒙頭是在上帝面前表示遮蓋男人的榮耀,也是表示在上帝的權柄下所給予女人的教導權柄。
另有一說是說女人藉著蒙頭表示正式承認男人的權柄。藍賽爵士表示:在東方,面巾是婦女的權柄、尊貴、威儀。一個戴上面巾的婦女會受到大家的尊敬。
5.但是男和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差異,而萬有都是來自神。 11:11-12
◎此處是用來限定前面的思想,表示男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與角色差異,女性出於男性、男性也出於女性,兩性也是彼此需要。
(六)由本性論蒙頭的理由。 11:13-15
1.人自己審查就能知道女人公開禱告蒙頭是合宜的。 11:13
2.人的本性顯示男人不應蒙頭,女性應蒙頭。 11:14-15
(七)眾教會都是如此遵行。 11:16
*「想要」:「似乎是」、「想作」、「試圖去作」。
*「辯駁」:「喜好爭辯」。
◎顯然的保羅在此要解決是婦女在公眾聚會時要不要蒙頭的問題,首先他由當時的風俗習慣來談為什麼男人不應該蒙頭,而女人講道應該蒙頭。因為要顧慮當時的人的看法,所以女人公開聚會時應該要蒙頭。然後保羅由上帝的創造與榮耀的角度來談蒙頭問題,表示公眾崇拜的場合,應該要彰顯上帝的榮耀,而遮掩男人的榮耀。並且為了維護創造的次序與原則,女人公開講道或禱告時,應該戴上面巾以表示其尊重上帝的榮耀並彰顯上帝給予的權柄。最後,以當時人的本性來佐證其立論,並說明當時其他教會婦女參與公眾聚會都是蒙頭的。
◎今天,我們的社會中「戴面巾」不再有當日「服權柄」和「遮掩榮耀」的意思,不蒙頭也不再是一種放蕩或淫亂的表示,蒙頭也不再顯示婦女的權柄與尊貴。因此我們也就不需要用一個小帽子來代替長長的面巾為要遵守保羅的教訓。但這裡所提的,我們是不是由心中遵守?我們是不是順服「基督─男人─女人」的來源與順服原則?在公眾聚會中是不是遮掩人的榮耀,高舉上帝的榮耀?我們是不是願意為今日的一些不違背上帝心意的風俗放棄自己的部份自由?這些遠比死守蒙頭教訓重要多了。
哥林多前书研经 - 蔡哲民
(作者為信望愛資訊中心的技術組負責人,高雄醫學大學電算中心主任,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