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首次面对竞争者 1924年7月,巴黎一个闷热的下午,6名运动员齐刷刷地排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排在最外边一条跑道的,是轰动一时的苏格兰短跑名将埃里克·利德尔。一年前在100码的比赛中,他以超世界纪录百分之一秒的成绩震惊了田径界,从而使自己成了奥运会荣誉最高的百米跑金牌的有力竞争者。然而,残酷的命运一波三折,剥夺了他竞争这块令人垂涎的奖牌的机会。100米跑的预赛正好安排在星期日,而作为一个把安息日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虔诚基督徒,埃里克·利德尔断然拒绝参赛。他的这一坚持原则的行为,遭到了英国整个田径界、新闻界和公众的辱骂。人们责骂他是“祖国的叛徒”!人们的谴责深深地伤害了他,但他却以特有的毅力使自己从未流露出这种内心的伤痛。 但他并未泄气,转而参加了400米跑。对于这种距离的比赛,他是一个新手,但在1923年7月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之间的一场比赛中,他已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在这场《苏格兰人报》称之为最伟大的赛事之一的比赛中,利德尔几乎在起跑不久就偏离了跑道,在落下18米之后,他又旋风般地回到了跑道,并赢得了这场比赛。 尽管舆论认为他几无成功的机会,但他还是在每一轮比赛中稳步地提高着自己的成绩,全力以赴地跑进了奥运会的决赛圈。此刻,当他小心翼翼地把双脚踩进煤渣跑道上的起跑坑中,像螃蟹似地蹲在起跑位置上,充满信心地盯着前面的跑道时,他有机会证实评论家们对他的评价是错误的。确实,如果不是一个训练有素的短跑运动员,要想赢得奥运会400米跑是根本不可能的。更何况和他并排蹲在起跑线上的,有3人已在预赛中打破过世界纪录。 为了给利德尔鼓劲,苏格兰卡梅伦高地士兵吹奏起昂扬的《勇士,苏格兰》。当一曲风笛音消韵散,整个哥伦布斯体育场一片寂静。 “各就各位!”奥运会裁判大声喊道。 站在外道的埃里克·利德尔本能地半抬起身子。接下来的默默等待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他的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在炙热的夏日,汗水从他额上滴落,令人难受地沿着脊梁流淌。 突然,发令枪响了,驱散了难熬的寂静。利德尔像一张拉满的弹弓猛地松开,从起跑坑上弹射而出,仿佛他跑的不是400米,而是100米短跑。他以22.2秒从200米处的标志线旁一闪而过——这一成绩比两天前200米冠军仅差O.6秒,居第2位。 “他肯定无法将这速度保持到底,”看台上的人们担心地窃窃低语,“到最后的直道他一定会慢下来。” 当利德尔跑过最后一个弯道进入直道时,比美国的霍雷肖·菲奇仅仅快了2米。有好几秒钟,他呈现出疲惫状态,令人为他担忧。然而,不知为何他又重新调动起冲击力和耐力。只见他双膝上下摆动,双臂前后挥舞,嘴巴大大张开,脑袋高高后仰,飞速拉开了和菲奇的距离,并领先5米撞线,成绩为46.7秒,一项新的世界纪录和奥运纪录诞生了。广播里播音员宣布成绩的声音,几乎被疯狂的欢呼声所淹没,人群中来自英国的观众为利德尔取得的历史性胜利欣喜若狂。克服了重重困难,他终于获胜了! 这位奥运会400米跑的新冠军和人们握着手,此刻他站到了摄影机前,两手不自然地搁在了臀部。他个子不高,才1.75米(5英尺9英寸),胸膛厚实,肌肉发达;尽管两腿向外弯曲,走起路来却富有弹性。外形上,他像父亲詹姆士·邓洛普·利德尔,下巴坚挺,中央微微内凹,虽然只有22岁,头发却已快脱落。他母亲为此感到不安,并认为这是热水淋浴过多的结果。谢顶,使他的长脸显得更长。他的脸虽然十分平凡,但他那闪着光芒的蓝眼睛,加上令人惬意的、独具魅力的微笑,使他显得十分高贵。 詹姆士·利德尔来自与苏格兰高地毗连的洛蒙德湖近处的德累门村。其父在村里经营一家杂货店,深受村民的尊敬。作为副业,他还拥有一辆小型四轮轻便马车,专去距离大约1英里外的火车站载客,村民们称之为“利德尔专车”。他蓄着大胡子,讲话简练。当他高高地坐在车座上,驾着白色母马缓步慢行时,总是戴着那顶高高的圆顶硬礼帽。 利德尔一家深受人们的尊重,他们传播福音的热诚在当地极负盛名。在那个年代,从事超凡脱俗的传播福音工作的人还十分罕见。 德累门村的一位居民回忆道:“我还隐约记得,一群云游的传教士常在村里广场聚会。我猜想,他们可能属于兴奋布道会派。利德尔一家人不顾村里邻人的批评,勇敢地站出来支持这些外来传教士,和他们一起颂唱穆迪和桑基赞美诗。” 詹姆士·利德尔最初当过布料零售商的学徒,但显然他命中注定要听从更崇高的召唤。 “从我们结识的第一天起,他就成了我心目中满怀兄弟情谊的基督徒典范,”他的一位好友说,“他具有博大的胸怀,在他心中毫无卑劣或狭隘念头的阴影。为别人做事,是他最大的乐趣。”自从在度假时遇到一位苏格兰公理会的牧师以后,詹姆士·利德尔深受鼓舞,决心追随圣主的神召:到异国他乡去传播福音。 1893年在斯特灵一所星期日学校的野餐会上他邂逅了玛丽·蕾汀。她恬静、文雅,深色的头发高高挽起梳成发髻。她是格拉斯哥的一名护士,当时她病后初愈,正和一位友人在斯特灵疗养。他们相遇时,都是22岁,此后不久他们就订婚了。然而,在未来6年中,他们并不打算结婚。利德尔准备在格拉斯哥基督教学院里攻读神学,以便取得担任牧师的任命,而玛丽则继续当她的护士。 1898年他向伦敦传教士联合会提出申请,从而获得了驻中国华北蒙古地区教士团中见习传教士的职位。詹姆士希望在乘船去中国赴任前先结婚,但伦敦传教士联合会非常精明,要他先证实自己的能力,并通过中文考试,然后才能同意负担他未婚妻前去中国的费用。 詹姆士·利德尔牧师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他如期通过了中文考试,树立起富有同情心、爱好和平的良好口碑,获得了中国人、同时也获得了西方人的赞扬和尊敬。詹姆士的地位巩固了,于是派人接来玛丽·蕾汀,他们的婚礼于1899年10月22日在上海大教堂举行。 他选择的婚期以及作为外国传教士出现在中国的时机十分不吉利。多年来饱受欧洲人颐指气使的羞辱和剥削,中国人胸中潜藏的排外情绪随着1900年6月义和团的起义而充分地渲泄出来。 由于这场起义像野火般燃遍了整个中国华北,而玛丽已经怀孕,整日担惊受怕的利德尔一家,被迫从蒙古逃到比较安全的上海,待在伦敦传教士联合会在上海的大院子里。在这里,玛丽生下了他们的长子罗伯特·维克多。3个月后,詹姆士返回蒙古,竭力想了解一下他曾弃之而去的中国教徒的情况。他把玛丽留在了伦敦传教士联合会在天津的驻地。 玛丽在文章中写道:“整整4个月,他和魏上校带着200名士兵在蒙古巡察,可我从他那儿却得不到片言只语。我想他要是能把那一段经历写下来该有多好啊,他肯定有令人激动不已的经历可说,但他从来没有记日记的习惯。生活太紧张了,看来我们只能过一天是一天,我们无法知道第二天会发生什么事。整个冬天是一段十分艰难的时期,暗杀和种种骇人听闻的事件不时发生。” 16个月后,1902年1月16日,埃里克出生了。本来打算在洗礼时给他取名“亨利·埃里克·利德尔”,但在去教堂给他洗礼的路上,有人指出,其首写字母“H·E·L”——不适合给传教士的儿子命名,所以他的名字立即被改成“埃里克·亨利·利德尔”。 由于在蒙古传教活动受到抑制而无法继续,詹姆士·利德尔被任命去小厂(音译,下同)任职,这是伦敦传教士联合会在华北大平原两大传教地区之一。这些基地由众多村子组成,人口高达1000万。一位曾去过那儿的目击者在描述这些村子时说道:“他们一个接一个,就像浓汁蛋糕上密密麻麻的葡萄干。”这儿气候干燥,气温变化幅度大,从43℃(华氏110°)到冬天的零度以下。传教活动在此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并且已建立了一批可作为核心的中国教堂。 当埃里克稍稍长大,已能走路的时候,玛丽来到此地和丈夫团聚。1903年正是在这里,他们第三个孩子詹妮出生了(他们第四个孩子欧内斯特出生在1912年)。詹妮在1994年去世前,对她家庭早期的传教生活还有着清晰的记忆: “伦敦传教士联合会驻小厂的基地设在4幢并排的大屋子里,楼上楼下两边都有阳台。屋子后面有教堂、一所男童学校和一所女童学校,四面围以黏土堆砌的高墙,大门在晚间是关闭的。” 她还记得一位忠诚的中国女佣,读不准埃里克名字的音,总是叫他“耶立”。埃里克和哥哥罗勃穿着棉外套,常常跟他们的宠物羊和小猫嬉闹玩耍,他们能跟玩伴说一口流利的汉语,有时还亲密无间地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去玩耍。 詹妮还记得,有一次埃里克病得很重。“一时间他什么也咽不下,只能喝些瓦伦廷肉汁。妈妈在旁守护,寸步不离,由于妈妈的精心照料,才使他脱离险境。此后一段时间内,他双腿僵直,迈步困难。一位女士曾说,这孩子将永远不能跑步了。但她的预言与以后的事实却大相径庭。 每逢灼热的盛夏季节,玛丽·利德尔就带上全家躲到山东省(原稿有误,应为河北省——编注)凉爽的海边度假胜地北戴河,在那里住上二三个月,教士团在此地拥有一些简易小屋。后来,这里也成了埃里克·利德尔和家人度假的去处。 1907年,在中国度过了风风雨雨的9个年头,詹姆士·利德尔第一次获得了离职休假,于是他带着全家回到了苏格兰的德累门村。当时埃里克才5岁,此次离开后,直到1937年他自己也成了传教士,才重返此地。 这一段短暂的家庭生活,尽管由于中国的纷争和骚乱而中断,却对埃里克·利德尔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正如全家的一位友人在利德尔去世后所说:“凡是认识利德尔父母的人,凡是到他家作客,感受过他的家庭氛围和处世之道、并了解渗透全家的那种精神的人,决不会怀疑,埃里克正是秉承了父母的理想,并得到鼓舞。 利德尔全家在詹姆士的故乡德累门村租了一套带家具的房子,一直住到1908年重返中国。在动身前,他们必须为罗勃和埃里克的学校教育作出安排,此前,他们在村里小学上学。考虑到孩子们的家庭背景,很自然就选择了传教士子弟学校。学校位于伦敦布莱克希思地区,大卫·利文斯通和詹姆士·吉尔默儿提时代均在此受教育。1912年学校迁往伦敦另一地区莫丁厄姆,并改名为埃尔塞姆学院。 母亲在乘船去中国前,悄悄来到学校旁边的大路上,最后再看一眼她的罗勃和埃里克。两个小孩正在低于路面的操场上专心致志地玩板球,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母亲的离去。当天夜晚,不到7岁的小埃里克是在哭泣中睡着的。 入学之初,利德尔一点也不引人注目。他的一位老教师回忆道:“埃里克第一次来到我们中间时,非常怕羞,身体也很瘦弱。他非常思念父母,平日里他在哥哥的庇护之下尽可能躲得远远的。但是无论谁若对他有善意的表现,他都报之以感激的目光,渐渐地,他天生的谦恭,取代了他的腼腆。”有一次,当地的女校挑战埃尔塞姆学院,要与他们进行网球比赛,这有多么难为情啊,利德尔退出了,因为他害羞而不敢造访女校。他文静而谦逊,学校演出《艾丽丝漫游奇境记》时,睡鼠一角非他莫属。他初次登台表演,即获得满堂彩声。从那以后,他的“老鼠”绰号不胫而走。 埃里克除了参加戏剧和体育运动外,他还投身学校的宗教生活。他定期出席圣经课,尽管他一如既往,因为胆怯而从不在讨论会上发言,“但是,”圣经课老师提到他时总说,“我清楚,不管我讲课内容多么贫乏,只要我朝他所在的方向望去,总能看到他给人慰藉的微笑和微微颔首。” 虽然在性格上利德尔依然过于羞怯而令人担心,但他身体却长得很健壮。W.R.海沃德校长引进的户外强化健身训练在他身上得到了良好的反映。在二三年内,户外的新鲜空气以及两个学期的橄榄球运动,一周常有的三到四场比赛,使原先瘦弱的利德尔完全换了个人似的。 海沃德信奉推行严格的纪律,他和他的后任乔治·罗伯特逊都确信,让基督精神和体育相结合,对塑造学生的性格,培养他们勇敢、男子汉气概和团队精神十分有益。另一位具有维多利亚时代精神的伟大校长H.H.阿蒙德把他们倡导的信条作了高度概括,他热情洋溢地说:“为什么?哦,为什么运动员和基督徒之间就不能建立一种神圣的联盟,一种反对他们共同敌人的联盟,来对抗放纵、懒惰、挥霍、矫揉造作和一切沉溺于骄奢淫逸的追求,抵制无情无义、玩世不恭以及社会生活中一切反常而诱人道德败坏的毒菌呢?” 要在学生中灌输基督教及体育道德准则,对教师们来说并不困难,这和学生们的经历有关。几乎所有男孩都有当传教士的父母,所以他们人人通晓基督教原旨。学生之间的出身并无悬殊差别,多数都来自经济拮据的家庭。一位当时的学生写道:“我们有几个便士也得数着用;有时很长时间连一个便士也没有。我们中间很多人假期也待在学校,用今天的标准来看,我们是很少外出的。因此,我们之间相知日深,就像兄弟似的,相互之间十分默契。学校就是我们的家,学校承担的不仅是学校对学生的责任,而且还包括家庭对孩子的关怀。每逢圣诞假日,罗勃和埃里克总是和伦敦传教士联合会的朋友们一起度过,复活节则在学校里过,只有当漫长的暑假来临之际,家里才舍得把这两个孩子送到遥远的德累门村,或让他们去英格兰与苏格兰接壤的特威德河畔的贝里克跟亲戚一起生活。” 埃里克赖以成长的环境,尽管颇具家庭氛围,却暴露了当时典型的英国公立学校崇尚浮华表象、囿守传统的弊病,其伙食虽符合卫生要求,但却千篇一律、淡而无味:早餐,总是粥、面包、黄油和烤肉汁,偶然加上果酱或桔子酱;而晚饭则离不开一大块面包和黄油或烤肉汁。年幼的埃里克不止一次如实表示了自己对伙食的不满,从而和厨房发生冲突。有天晚上,他嘴里含着大口难以下咽的食物,然后吐入垃圾纸袋,口口声声祈求免去他吃晚饭受的折磨。结果,自然立即受到了惩罚。 利德尔尽管很文静、很害羞,但他绝不孤独,在同伴之间,同样,在学校老师之间,他颇有人缘。他当年的一位同伴写道:“在我的记忆中,他是个勇敢而又谦逊的伙伴。大家都喜欢他。但很早开始,他就具有独立精神,依靠自己,稍稍有点离群。我想不起他有什么知心朋友。” “他跟我们在一起待了还不到6个月”一位老师回忆道,“但他的心胸坦荡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不论自己陷入何种困境,只要有人问起,他总是直言相告;而面对自己可能遇到的灾祸,则从不累及同伴。” 甚至乔治·罗伯逊对埃里克独特的气质也留有印象。“他毫不虚荣矫饰,因而深得人心。他很早就显示出一种率真的性格。远在来校之前,他就为自己确立了目标。他既不令人为之骄傲,也不惹人非议,但他自己知道追求的目标。” 这决不是说利德尔是无可指责的。像所有的小学生一样,他也有自己的胡闹方式。有一次,他发现校长本人“违背”了自己制定的校规,居然允许孩子们在学校方院子里骑自行车,利德尔从教室里临窗高喊:“喂,别在那儿骑车!”人们听出了他的声音,于是他没吃晚饭就被送上了床。 有一次校方甚至怀疑利德尔卷入了欺侮年幼儿童的恶作剧,尽管他像小天使般的清白无辜。上课时,校长在利德尔眼中看到了以前从未见过的反抗神色。 “利德尔”校长说道,“我开始觉得,你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好。” 现在来看,利德尔被卷入一场恶作剧,或至少充当了兴致勃勃的旁观者,是完全有可能的。这种恶作剧只有传教士的儿子才想得出来:一边把一个充满恐惧的新来的孩子从楼上的窗口慢慢往下吊,一边楼上的孩子虔诚地高声诵读“让死者实行海葬的判决”。但利德尔也有值得称道的一面,他也敢于阻止别人恶作剧。当一个新来的学生被迫在两排大孩子之间走过,承受着他们用打成结的手帕鞭笞之苦时,8岁的他,应另一名学生的要求,毅然步人房间,阻止这种胡闹。他面对10岁、11岁的大孩子,向他们的不成文的鞭刑表示抗议。 一位过去的同学回忆道,他对瞒上欺下和不公正的行为决不会长久置之不理,对那些倚老卖老、目空一切的老师他敢于反抗,但用的是幽默的方式。在回答他们的问题时,他先是冷嘲热讽,接着微微一笑,显得并无恶意。他的性格中确实存在这样一面:开开不太过分的玩笑,而且幽默风趣。这样,往往会使自以为是的对手摆不起架子,也正是这种性格常能使他摆脱险恶的处境——无论是面对那些难缠的老师,还是在被占领的中国华北地区,面对穷兵黩武的日本兵。 在学习方面,埃里克并非佼佼者——他曾向他的妹妹詹妮承认,他认为功课并不重要——他的才能在运动场上。无论是橄榄球、赛跑、板球,还是其他运动项目,利德尔均十分出色。很快,他就从一个瘦骨伶仃的新生,一跃成为校园里的体育明星而名扬埃尔塞姆。在两年内他既担任了1~15届橄榄球队队长,又担任了1-11届板球队队长,在17岁时,他以10.2秒的成绩成了学校100码(91.44米)跑的纪录保持者,而且获得了1918年布莱克希思杯最佳运动员称号。 然而,必须正确看待利德尔的成就。须知,他所在学校比较小(1916年时还不到200名学生),而且当时正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关键时刻,学校里高年级的学生投笔从戎,纷纷投身弗兰德的战壕,这才使他能轻而易举地创造辉煌。也正是由于高年级学生的缺席,才使年仅16岁的利德尔担任起学校橄榄球队队长一职。尽管如此,他在1916~1918年期间的进步仍是惊人的。在1916年埃尔塞姆学院杂志《埃尔塞姆人报》中对利德尔在板球方面的表现有记载,尽管板球并非其强项:“他击发球力量不足,往往击球过轻。作为投球手,尽管落点甚佳,倘速度过慢,将遭淘汰。利德尔是一名优秀的外场球员,里向击球技术高超。明年,他当有更佳表现。” 到了1918年,这本杂志对他的评价就颇为热情了,称他为“一位技术全面的优秀板球运动员。他不断地证明了自己在球队中处于重要地位。无论击球还是投球,既好又准,防守也十分出色。” 利德尔的主要对手正是他的哥哥罗勃。尽管他们是忠诚的朋友,但为了运动的荣誉,不惜直面竞争,在1917~1918年的赛季中,他们垄断了学校的田径场,下面陈列的纪录就是明证:
令人费解的是:尽管他具有杰出的运动才能,且名声远扬,他却从未成为“杰出学生”,也从未获得过“贝纳德”奖。该奖每年颁给该年度对学校作出最大贡献的学生,他的哥哥就曾获得过此奖项。苏格兰著名的国际级橄榄球员A.莱斯利·格雷西也曾获得此奖。利德尔和格雷西是橄榄球场上的最佳拍档,他们曾携手为埃尔塞姆、为爱丁堡大学、也为苏格兰在橄榄球场上征战过。事实上,当时格雷西使埃里克在一切方面都相形见绌,甚至在短跑上也是如此。D.P.汤普森——利德尔的好友,也是他后来的传记作者——是这样解释这一现象的,他认为利德尔是大器晚成,他的真正品质只有在离开了埃尔塞姆学院那窄小的天地以后才得以充分展现。这一评价很快就被公众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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