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杯凉水
陈终道
“无论何人,因为门徒的名,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太10:42)
这节经文所论,看来是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给我们不少教训。
1.为门徒的名意即:
a.因他是门徒的原故。
b.因他们是主所用的人的原故,总之,是为主的缘故,这是本节重要的关键,为什么愿意把一杯凉水给这小子里的一个喝?是存心为主的缘故,不是为联络感情,不是为表扬自己的爱心,乃是全然为主,这是可得赏赐的主要原因。
2.一杯凉水算不得什么,但若在别人干渴时,那一杯凉水就大有价值,笔者曾在东南亚某地连续到四处教会讲道,那主日天气炎热,前三处竟没有一杯凉水摆在讲台上,因赶时间,口里干渴,我真的尝到圣经所说舌头贴在上膛上那种干渴(诗137:6)。到第四处讲道时,那司事在还未讲道时,就把一杯凉水给我,我一口气喝完了,在心里立刻祷告,求 神照祂的应许赏赐这个弟兄,一杯凉水算不得什么,有时可能像神迹一般给了正在干渴的人。
3.主耶稣加强语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人不能不得赏赐。”不能不得是消极面的强调,为什么主不说必能得赏赐?这句话是针对多数人难以相信给一杯凉水这么小的事,可以得赏赐那回事,所以祂预先消除人们的疑虑说“不能不得赏赐”;且加上“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位诚实不失信的主体谅人的软弱,保证祂所说的不是夸大的话,是真实的。你我相信吗?照着这应许实行了吗?
4.约在一九九四年冬末之前,我从未想到能捧着圣经或诗歌分给出席聚会的人算得上是什么事奉,但现今我发觉自己已无力拿起圣经或诗歌分给聚会的人,因心脏太弱,不能拿着重的东西行动,我才发现能拿着圣经分给出席的人,不但会得赏赐,且是 神给我事奉祂极大的恩典。分派一本圣经给人跟拿一杯凉水是差不多的事,但都是 神所给你的福分,所以才有能力作这最小的事。祂说,这人不能不得赏赐,最重要的是:你为谁作这事?
省思:我是否常常轻忽近似给一杯凉水的事奉?为什么主耶稣告诉我们祂不忽视这般小的事奉,我们竟然忽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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