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灵程 第三十一篇 律法与救法

第三十一篇 律法与救法(罗马书信)

保罗在罗马人书原是为切实发明基督的救法,何以又返覆申论神的律法呢?其最大原因,不但因律法能令人知罪,堪为训蒙之师,领人到基督面前;亦以律法为救法的障碍,如在犹太人身上,这律法似乎是成了他们的阻碍物,以为非恃法不能得救。且以律法割礼等事为夸口,以致他们恃法而不凭信,靠功而不赖恩。虽然如此,究非律法有何不善;因为神的律法,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吾人的救法,亦适与律法有密切的开系。按保罗在本书所申论的律法,共有七种,试一一略言之:

一、法律 (三12)在本书保罗以法律与救恩对举。两两相较之处,不一而足。自一至十二章,几乎无一段,不表显律法的要义与功用。

(一)法律的解释(道德的标准)所言法律即摩西的法律。其最要者,即十条诫命,乃是非的法律,或曰道德的法律,以为世人当遵当行之道德标准。信徒对此法律,非破坏乃更坚守。正如保罗说:「我们岂可犯罪,叫恩典更显多呢?断乎不可。」(六1)[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我们更使律法坚固。」而且非真基督徒,不能守法律,因为惟有在基督成义又成圣的人,既有新心,新性,新灵,新生命,其所言所行,方能合乎法律。以法律原是准乎神的本性而立,成圣信徒之灵性,既与神性相肖,自然凡所言行,不出律法的范围以外了。进言之,信徒守律,乃以爱心非以惧心;乃出于性之自然,并非为免避刑罚。但是除了已达成圣地步的信徒,决无人能在律法下,得着灵性自由的生活,莫不是一同被律法拘囿,虽欲遵照法律的标准而行,终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而已。

(二)法律的功用(使众人知罪)法律为「要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因律法本是为叫人知罪。」「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在律法以外,罪是死的。——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所以律法的功用,为的要定世人的罪。借此可以介绍罪人,皈向基督。正如加拉太三章二十四节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可以使我们因信称义。]

由是以言,法律与救恩,确有密切关系,若是人不先到西乃山下,看到律法的森严,神的公义,借此可以知罪,觉罪,恶罪、认罪,如何可以至加略山下,来仰望主的十字架,急切的向主寻求那赦罪洗罪的救恩呢?

二、例律(三21) 此所言之例律,亦括理律在内。总言之,即摩西五经。如本处所言,「律法和先知。」换言之,即五经与先知书。此即犹太人所论,对旧约普通分别的说法。即我们的主耶稣,亦曾有如此的分别。(路二十四44)此其中最要者,即殿中一切的律例,皆是与救道有密切关系的。

(一)例律的解释(美事的影像)希伯来第十章一节说,「律法原是将来美事的影像,不是本物的真体。」以圣殿中一切的祭物条例等,皆是幼儿园的教授法。因为神的救恩,本是最深奥而最奇异,人当宗教知识幼稚时代,是难以领会的。所以神不能不演用幼儿园的图画教授法,将属灵的事,借以表显于人。

(二)例律的功用(预表基督)(1)试先略言圣殿之建设,莫一非基督的预表,如圣所的图样,悉照属天的形式。(来九23-24)院中的圣器:有祭坛,代表基督的牺牲,为百姓赎罪。有铜盆,代表基督对于我们的成圣工夫,如何使其教会,无瑕无疵,圣所内之诸物:有陈饼几,代表基督为信徒的灵粮。有七灯台,表明基督为我们的恩光,由神宝座前之七灵,而表发于外者。(来一9启一4)有金香炉,表显基督为我们代祷,在至圣所内有约柜,并施恩座,更是完全为基督的预表。(2)再言各等祭祀,如何预表基督:如火焚祭,乃代表基督为我们奉献于神,而蒙神悦纳,素祭代表基督在于为人所行的事功,所成的善行懿德,堪以为人献于神前为馨香。平安祭,表耶稣乃吾人之和平,为神人两方面之致和平者;且令我们于神前,得享和平的愉乐。赎罪祭赎愆祭,皆是因为我们的罪愆而被献,表明我们如何在于耶稣的牺牲,而除掉罪愆。(3)亦有各种节筵的表示:如逾越节为志长子免死;表明基督的十字架,可以免致吾人沦亡。除酵节表明我们将罪酵除掉,欢然而行义路。初熟节或曰献新节,即复生的表示,首为基督,其再临时,即凡属基督者,必得首次的复生。五旬节,乃圣灵降临之表示。吹角节,为以色列人日后得胜而皈,全族信主的表示。总言之,凡旧约的例律,无一而非救恩的预表。如保罗所言此律法与先知,皆是基督的见证。(罗三21)

三、信律(三27) 本处所言信主之法,此「法」字或译作律字,即言我们得称为义,不是赖立功的法律,乃是凭信心的法律。

(一)信律的解释(因信称义) 信心的法律,即因信靠基督得救之法,此「信主之法,」亦即救恩的福音。此法之所关,即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担当了世人的罪;并设立耶稣为我们的先知,祭司,君王,使我们不赖己功,惟凭信心,可以接纳耶稣的恩功,仰赖耶稣的神能,顺承耶稣的意旨,因着信心,与耶稣联合;不但得以赦罪洗罪,亦可胜罪除罪,终究得有在基督里面的新生活。质言之,此信主之法,虽出于神恩,亦在乎人信。神恩虽溥,主功虽大,人若不凭信心,尽上个人仰赖接纳靠托顺从的本分,亦即未能遵照此信律而行,神的恩功,也就于他无分了。

(二)信律的功用(赦罪的平安) 凡真有信心的圣徒,既已将自己的罪,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罪案即取消,罪污即洗除;且赖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于神脚下坦然无惧的,在他的爱中作生活;因而即有说不尽的平安与快乐。正如耶稣所说:「凡劳苦负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人已将罪担,置主足下,焉得不充满了心灵中的安息呢?

四、罪律(七21,23,25) 照以上所言,有法律为令人知罪;有例律为显表基督;又有信律,使人靠基督,以信而称义。此三者有显然的次序。人必须以法律对正自己的言行,如以镜照心,始深知己罪。既知己罪,即需要以例律所表显的基督的救恩。欲接受救恩即须照信律而行,自然就可因信称义了。既称义矣,即必「觉得有个律,就是愿意为善时,便有恶同在。」 (七21)这个律,是在肢体中,与心中之律交战。(七23)而且这律,是个人肉体所乐意服从的。(七25)

(一)罪律的解释(肉欲) 保罗明言,罪律是显在我们肢体中,(七23)是肉体所乐意服从的。(七25)如此说来,罪律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不易表白的。神原在人的肢体中,并灵才的肢体中,(如意情志)立有一定的法律。以人犯罪,此法律即失其常度。人的意情志等,遂被此失了常度的法律所管辖。以致人的言行思想,皆顺此不正当的法律,好像有种能力,叫人不得不服从他。但平常人,既活在罪恶之中,凡事服从肉欲,似不觉有何罪律的表显;一旦为重生的活人,罪律的能力,立时就显出来了。

(二)罪律的功效(俘掳信徒) 如保罗说:「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不由得我;听以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那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身体的挟制呢?」虽然,此交战的发生,正是信徒自罪中活过来,不甘心服从肉欲的好景像,决不可以此而丧胆。

五、心律(七23) 保罗在本处言与罪律交战的,是心律。但这心律是什么呢?

(一)心律的解释(道德性) 神造人,肖乎己像,因而人类,莫不秉受至高的神性与天良。自然有不成文的法律,铭于心中。其辨是非,别善恶,有如神。不过因人犯罪,此良心遂以渐暗弱,终至将神的肖像,即模糊不清了。但人一经在基督内重生,此心律的能力,即遽然涨大,决不甘愿屈服在欲情罪念的势力范围之下,因此即与罪律大起交战。

(二)心律的功效(灵战) 保罗说,「我真是苦阿!」其意即言人心灵战鬬之苦,即极欲达成圣地步,而终未如愿,甚至屡战屡败之苦,纔是人心中的真苦呢?人平常所言之苦,或不过是物质的,肉体的;此灵战的苦,乃是精神的,灵性的,是决不肯服从罪律,而又不能逃出他的势力范围之外的。这样的苦,凡在基督内,日渐往成圣地步去的信徒,无人不有此经历。

六 、灵律 于罗马书中所言至高的法律,即灵律。真信徒的生活,即在灵律之下,而得有自由高尚快乐的生命。试言此灵律的概略:

(一)灵律的解释(属灵的理法) 灵律或称为自由的法律,(雅一25又二12)亦成为基督的法律。(林前九21)即高等基督徒,在成圣的生活中,所奉行的法律。此法律所以称为「灵律。」 (1)乃以此律是由圣灵施行的。 (2)亦以此律所关,是灵界的事体。 (3)更以此律是属灵的人纔可以奉行的。质言之,则属灵的诫律,使灵界中人,借此得获自由的生活者。

(二)灵律的功效(心灵的释放) 灵律是极有功效的,信徒可以借此成功法律的义行;(摩西的律法)经验例律的真际:实践信律的功效;超脱罪律的范围以上;其言行心念适与心律的诫条,相符并进的,直达成圣的界域,而成功信徒自由高尚的生活。 「因为赐生命的灵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可以脱离罪与死的律了。」人在法律,例律,并罪律之下,终不免有种种的拘囿勉强;因而时抱悲观,甚至如保罗之痛苦不已。但在属灵的法律下,乃由于灵性之自然,随心所欲,不能逾越真理的范围以外。且以此灵律,乃精神上的法律,亦至高的法律:且为信徒快乐生命的新律,使信徒可以自由自在,活在父的爱中,顺圣灵之自由,以成功其灵命生活的福分,事工,与目的。

七、爱律(8-10) 本书虽未明言爱律,但十三章八至十节,却含括此义,如言:「爱即完全了律法,——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话之内了,」等话,皆是爱律的精义。

(一)爱律的解释(新诫命) 当耶稣被卖夜,曾赐给门徒一条新命令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当怎样相爱。」(约十三34)此命令即天国的金科玉律,此爱律即以耶稣之爱为渊源,为标准。耶稣之爱,即为人牺牲,为人舍己之爱,——无我之爱。——必有耶稣的爱,充满耶稣的爱,实行耶稣为人舍己牺牲的爱,方为天国的真子民。

(二)爱律的效感 爱为天国的圆满境界,真爱之所在,即天国之所在。「神的心就是爱」神爱如江河,人爱如支流,凡与神的爱源相通,而以神心为心,显有基督化的生命,深具基督牺牲的精神,方能有真爱,纯爱,天爱,灵爱。此种爱的生活,即基督徒的真生活,亦即悦乐上主,服役人羣的灵界生活。全部圣经以爱括之,天上最大之字即「爱」字,人间最要之字亦爱字,人果能实行此爱律,并将此爱律阔而展之,以至与神心相合相通。自必从心所欲;永不致逾越理法以外了。

总言此七种法律,对于基督的救法,不但有密切关系,且是极有次序,我们先以律法而知罪悟罪,既已知罪,即需要例律所表显的基督的救恩。欲接受此救恩,其唯一的方法,即以信律而成功的。即以信而得新生活,未必遽达高尚境地,还必须经过罪律与心律的交战地步,终赖灵律而大获胜捷,方能得获基督徒荣美的生命,而生活在爱的天国圆满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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钉子

钉子

有一个男孩有着很坏的脾气,于是他的父亲就给了他一袋钉子并且告诉他,每当他发脾气的时候就钉一根钉子在后院的围篱上。第一天,这个男孩钉下了37根钉子。慢慢地每天钉下的数量减少了。他发现控制自己的脾气要比钉下那些钉子来得容易些。

终于有一天这个男孩再也不会失去耐性乱发脾气,他告诉他的父亲这件事,父亲告诉他,现在开始每当他能控制自己的脾气的时候,就拔出一根钉子。一天天地过去了,最后男孩告诉他的父亲,他终于把所有钉子都拔出来了。

父亲握着他的手来到后院,“你做得很好,我的好孩子,但是许多时候,乱发脾气,将像这些钉子一留下疤痕。如果你拿刀子捅别人一刀,不管你说了多少次对不起,那个伤口将永远存在。话语的伤痛就像真实的伤痛一样令人无法承受。”

人与人之间常常因为一些彼此无法释怀的坚持,而造成永远的伤害。如果我们都从自己做起,开始宽容地看待他人,相信你一定能收到许多意想不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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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周 神的大能

第三十周 神的大能

“我只有一件事。”(腓3:13)

诗:基督荣耀无比,我力前为得他自己;
罪世永无安息,主,切望安息在你里。

一个有单一目标的人,必定是发奋有能的人。基督徒的单一目标,就是基督。

神所要求的,就是人的奉献。无论何处,那因爱人的灵魂而多花力气,去寻求失丧者的人,很容易变为疲惫,一直作工,可能会失去当初的爱心。但愿神把我们里面爱心能力的大再一次挑旺起来。

富足一进入神的教会,无疑就产生更多的试炼和难处。你可能看见富人把财物周济他人,这当然是蒙福的作法,但是无论在那里,富足的特色继续下去时,神的教会就失去能力,而软弱疲惫。

什么地方有圣灵的能力,什么地方就有光,孔就有同一看法,大家都以基督为至宝,其他的都看粪土,圣徒的心在此也蒙洁净了。

我们需要不断的更新,不然的话,属灵力量必难坚持,但知识的增多,并无助益。……要紧的乃是个人不断亲近神,在我们心里一有主的爱,就会得着滋润而长进。

当我们专心寻求主和他的恩典时,主的力量就来拯救,使我们得着自由,并且使我们在基督里得着喜乐,这喜乐能把罪恶与世界顶出去。要追求这一点,在属灵的事上千万不要懒惰。

基督要荣耀里彰显,就是一位强有力引导我们来模成他荣耀形象的主。一讲到如何培养里面的生命与性格时,我们就必须以吃喝的方式,把基督接受到里面,这就是腓立比二、三章中部分的情形,二章说到内在的光景与性格,或者说基督降卑下来的光景;三章说到在荣耀里的基督,他是我们奔跑的目标。

哥林多后书十一章二十三至三十三节,说到使徒外有艰危,内有为众教会挂心的事,但他却有临危不惧的勇气,及时传福音并教会热切无比的爱心。这里区区数行活画出一个绝对奉献的生活。足能感到最冰冷的心。这一幅图画叫我们觉得本身的自私自利,不能不屈膝敬拜主,因为他成为推动力量的源头,叫使徒有蒙福的奉献。这奉献是使徒在他面前受他荣耀的感动而有的。

我们的心灵虽然知道,什么是撇下一切而以得着基督为至宝,但跟着会来一些虚浮的小事,就给它拖下去,并使我们去极度关切那些转瞬即逝的小事,过于关切许多在基督耶稣里的实际大事。

神运行在我们心中,叫我们生发各种的渴慕(除蜚有神的荣耀,我们的渴望就得不到满足,)跟着圣灵产生能力而进入这些事物当中。“凡是可爱的,有美名的,都要思念。”若能这样,我们的心将变得何等的光明,我们若习惯住在神里面,就必在认识基督和宝贝基督这事上,大有长进。这里表明,我们的心思停留在这些荣耀的事物(基督)上,是何等重要。

真正长进的秘诀,是在于与主有个人的联系。

THIRTIETH WEEK DIVINE ENERGY

“This one thing I do.” Philippians 3:13

Thy glory, Lord—this living waste
To us no rest can give;
Our path is on with earnest haste,
Lord, in Thy rest to live.

The man with one object is the energetic man. The Christian’s one object is Christ.

It is devotedness that … God will have: everywhere … that love for souls which seeks them out with more activity easily grows slack. … One may lose one’s first love as to the work while continuing to work. May God kindle in us again that energy of love.

Certainly riches never entered the church of God without producing more trial and difficulty. You may see rich men giving their riches to relieve the poverty of others, and this is very blessed; but wherever the character of riches continues it enfeebles the energies of the church of God.

Where there is the energy of the Spirit, there is light, and a single eye which makes us judge that Christ is worth all, and that all else is worth nothing: and this purifies the saint’s heart.

We need to be constantly renewed; without that, spiritual energy does not keep up. … And it is not progress in knowledge that effects that … what is of moment is the keeping of oneself near God. There love maintains itself and grows—His love in our soul.

In seeking earnestly the Lord and His grace … power comes in to deliver and free us and make us find in Christ delight which shuts out evil and the world. Seek this, and do not be lazy in divine things.

Christ is presented in glory as One who leads us on in energy, conforming us to what He is according to glory; and … when the question is of nourishing the inward life … and character, it is the humbled Christ on whom we have to feed. This is partly the case in Philippians 2 and 3: the former the inward state and character, Christ coming down; the latter a glorified Christ, the Object after which we run.

(2 Cor. 11. 23 33.) Troubles and dangers without, incessant anxieties within, a courage that quailed before no peril, a love for poor sinners and for the assembly that nothing chilled—these few lines sketch the picture of a life of such absolute devotedness that it touches the coldest heart; it makes us feel our selfishness, and bend the knee before Him who was the living source of the blessed apostle’s devotedness, before Him whose glory inspired it.

Our souls know what it is to leave things here behind, and to find Christ excellently precious: and then some vain trifle comes in, and pulls us down, and makes us more intensely interested about the passing trifle than all the solid realities which are in Christ Jesus.

God produces desires within us that nothing but the glory can satisfy. The Holy Ghost produces the power now to enter into these things. This shews the importance of our minds dwelling there …. “Whatsoever is lovely”—or “of good report, think on these things.” How bright the heart would be! What growing up to the knowledge and preciousness of Christ, if accustomed to be where God dwells.

The secret of real progress is personal attachment to Him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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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三十篇 圣徒与法律

第三十篇 圣徒与法律 (罗马七1至八11)

读罗马书,知圣徒既不能靠律法称义,又不能赖律法成圣,到底律法有何功效呢?圣徒对于律法,有何观念呢?而且律法于圣徒,究竟有何关系呢?我们看保罗的经历,并保罗的言论,可知圣徒灵命生活的程度,于他在于法律所处的地位。实是密切相关的。也可说律法在于圣徒身上的功力,太可为试验他灵性高低的表针,因为我们对于律法站在甚么地步上,我们灵性生活程度,也是在甚么地步上。按保罗毕生,或是照罗马七章一节至八章十一节所论,圣徒在验律法的地位,可分三等:

一、死在律法下的教徒(七1-3) 本段保罗是说在律法以下的旧人,正如一个妇人,被丈夫的律法管辖,是不能逃脱的。除非丈夫死了以后,可以再皈别人,不然她便是个淫妇。信徒被律法管辖的景况,也是如此。保罗自己原来也是死在律法以下的人。他在这个时代,对于「守律法的义说,是无可指责的。」(腓三6)自以为「在神面前行事为人,都是凭着良心,](徒二十三1)为祖宗遗传更加热心,(加一14)这正是可以为那些被律法拘管,受律法压制,热心遵守律法的法利赛人的代表,但他们虽然热心遵守法律,也不过为死在律法以下的教徒而已。他们那一番受律法拘囿束缚的情况,固然是极可伤叹的;至于他们那一番自是自满,虽是死在罪中,仍然自以为义的状态,更是极可痛惜的。

今日教中死在律法以下的旧人,亦复不少,尝见多人虽己皈主,却未得真理的解放,甚至终究末得基督的生命,其行事为人,亦不过是为律法以下的旧人,受律法拘囿,被律法辖制,靠自己的义行,寻求生命而已。

二、活在律法中的信徒(七4-25) 在七章四至二十五节所言 ,是已经悔改重生,得了活命的信徒,他对于律法有一种特殊的观念,虽然已经有了生命,却是仍旧在律法范围之中,苦苦的遵守。因为当这地步,他的旧人尚未死绝,不免时常有罪心扰动,使他对于律法的效力,心中悲叹不已。照保罗自身说,这种地步,或是自从他在大马色城外皈主,(徒九9)直至在亚拉伯旷野苦修时代的经历(加一17)即是新人在律法下,未得圣灵中自由的景状。试即本处所论,新人活在律法中的景状,略言如下:

(一)律法对信徒已失权力。(七4-6) 此乃接续以上所论妇人之喻,申明其中的要义说:我们信徒「藉着基督的死,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可以再皈别人。——我们属肉体时,那因律法而生的情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现今就脱离了律法。」既是已经脱离了律法,「我们事奉主,就要按着心灵的新样,不要按着仪文的旧样」了。但这是按着新生活当然的地步而言,并非指各信徒对于律法上的觉悟并经历而言。

(二)律法为令罪越发彰显 (七7-13) 本段之意,略与五章二十节同,言律法设立,致罪显多,但律法不是罪,不过罪借律法乘机使欲心发动。以无律法,罪如佯死,则无明抗神律,与神为敌之心,其罪较小;亦且多有未显明者。有如巨川之水,涌流而下,则镜面无波,若一过矶阻,则波浪突起,人罪对于律法亦然,「因罪趁着机会,就借着诫命引诱我。——并显出罪真是罪,叫罪因着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

(三)律法在肉体大起战鬬。(七14-25) 此数节即言已经重生,尚未成圣的信徒,因为理欲的交攻,所发的一种感慨的悲歌,是从保罗个人的灵性经历中写出来的。显明已蒙新生的信徒,本是满心欢喜神的意旨,无奈旧人尚未死绝,处在这种灵命尚未健全,灵力犹未充足的地步,对于嗜欲罪心的搅扰,不见时胜时败,此中的苦况,诚不可以为外人道。按本处所论,保罗自己言明其克己胜欲的工夫,有两种的宣言:

1.论其悲观。

(1)属于肉体。(14)保罗尝论哥林多的信徒,虽然得了新生命,然而仍有许多是属肉体的。(林前三1)本处言所以属于肉体,因为曾经卖给罪了,但不是像亚哈的「自卖。」(王上廿一25)不过是因元祖的陨越,而有的连带关系,即是生在罪中的。尝见许多信徒,虽然已经皈了基督,却终未成属灵的人,仍是注重物质方面,而为属肉体的信徒,即跟从基督为婴孩的,这也是极可痛惜的事。

(2)行与愿违。(15)「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我觉得「我愿意为善的时候,便有恶与我同在。」(21)似此情况,虽是明显信徒心中仍然有罪,尚未到成圣地步,却也正是显明他业已在义路上起程,向着成圣地步走来。因为此等知罪悟罪,并与罪交战的光景,决非死在罪中之人的光景。大概人都是越求进修,越觉有罪;愈近乎圣境,愈觉出不洁。凡克己进修的信徒,皆可为此作证。

(3)内无良善。(18)言「我觉得在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可参看创六3约三6)此与约翰所言:「凡从神生的,就不能犯罪」的话,相差太远了。(约壹三9)唯「觉肢体中另有一个律,」(23)「和我心中的律交战,以致叫我作所不愿作之事,」此种理欲交攻的苦况,也是每一个在义路上进步的信徒,难免的经历。

(4)时为俘掳。(23)所可叹者,是常打败仗,作了罪的俘掳,使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虽是出于勉强,却亦无可奈何。纵或时而得胜,不久旋又败北。此种改悔以后再犯罪,犯罪以后再悔改的情状,想每个基督徒,皆可历历而言。

(5)无人能救。(24)言「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不但是无人能救,也无法能救,此中的苦况,非有经历的,亦决无人可以体会呢。

2.述其慰藉。所可欣幸者,此理欲的交攻,固苦不堪言;然而亦不无可慰藉之处。据保罗在此处所言:

(1)尚有良心作证。 按良心而言,确有可以自慰之处。因为按着良心,在我里面的人,对于律法有三种的态度:(甲)承认律法。(16)我所作的,既是我不愿意作的,我就承认律法是善的。(乙)欢喜律法。(22)按我里面的人,我是未尝不欢喜神的律法。(丙)顺从律法。(25)我本是用内心顺从神的法律,并非是故意违背法律的。这样说来,我虽有失败处,犯罪处,那究竟不是我作的,我的良心,很可以为此作证。

(2)非不尽力交战。 保罗曾一而再的申明说:所有种种的罪犯,不是我作的,乃是在我里面的罪作的;(17,20)因为我是已经尽了我所能的,奋力的与罪欲——肉体战鬬;所以犯罪的,不是我的真我,(新保罗)乃是我的自我。(旧保罗)这样说来,虽然我的旧我,时而服从肉欲;但我的真我,仍是安全无恙,这是很可以自慰的。

(3)确有救主可靠。(25) 如言:「感谢神,靠我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此即吾等信徒,唯一的倚靠。因为唯有主是我们的靠山,是我们的磐石,是我们的力量,是我们独一的拯救。在于主我就可以脱离肉欲——旧人的挟制,得着快乐,自由的灵命生活了。

三、超出律法上的圣徒 (八1-11)罗马第八章,即以上数章的总结。或有谓「如将圣经譬如戒指,则罗马人书可为此戒指的钻石;且此第八章,可为此钻石之发光。」诚哉是言!我们看这二章,足可以表显信徒自由快乐的成圣生活。于第一段即一至十一节所论,是成圣的信徒,对于律法的关系。表明成圣的信徒,是如何超出律法以上,而有高尚属灵的生活。

(一)不被定罪。(1)那些服从肉欲的,固难免于定罪;但「如今那些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脱了罪孽的怒气,就是人唯一无上的幸福。

(二)脱离法律。(2)因为「赐生命的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就使我脱离了罪和死的律了。」人在罪与死的律法以下,所受种种的压制束缚,实是不堪言状的。保罗在以上数章,是再三的申明,一旦从罪和死的律下得了解放,是何等的荣幸阿!

(三)灭绝罪身,(3-4)我们不但是不被定罪,脱离了法律,而且连那个能被定罪,受律法束缚的罪身,也灭绝了。这是因为「律法以肉体的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他的儿子,成了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就在肉体中定了罪的案。」基意即言,在我们的肉体中,既不能将罪消除,如是神就差他儿子,成为肉身,就在他的肉体中,将罪钉死,把我们的罪案就清除了。

(四)思念属灵。(5)属肉体的,是思念肉体的事,今既属灵,自然就思念属灵的事了。这是显而易见的,凡属肉体的,他一切的思念,皆不出乎肉体的范围之外,凡属灵的,一切的思想,自然也是极高尚的属灵的事体。人的思念既属乎灵,这人的心中,是何等快乐呢!

(五)生命平安。(6)人在律法下活着,服事情欲,终日思念肉体的事,那还有生命平安呢?圣徒既已脱离法律,减除罪身,所有思念,无非灵界中事;自然就再闻不见死的毒气了。这人的平安,岂是言语所能形容的呢!

(六)蒙神欢喜。(7-8)「原来体贴肉体的,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法,也是不能服。」如何能得神的欢喜呢?我们今日既是灭绝罪身,与神和好,再不服事肉体的情欲,能不蒙神的眷爱,得神的欢喜么?

(七)属乎圣灵。(9)保罗曾在哥林多前书二三章,将教徒分为三类:即属血气的;(林前二14)属肉体的;(林前三1)并属圣灵的。(林前三l)属血气的,是未得灵命的教徒。属肉体的,是已得灵命,却是注重物质,跟从基督为婴孩的。(林前三1)属灵的,就是那有高尚健全生命的信徒。此等信徒,亦即本处所言,超然于律法以上,已达圣境的信徒啦。

(八)身灵复活。(10-11)信基督者!虽不免有身体之死;且此身体亦是因罪而死。 即以元祖方命之罪,亦不免于死。(创三19)但这死亡终究必被生命吞灭。(林后五4)即在今日生存人世时,其身体也成了一个活泼生命的器具,正如本处所载:一则言及心灵的复活;(10)再则言及身体的复活。身灵既皆在主得了丰盛荣耀的生命,即是受了新生得了复生入了永生而与主同生同永了。

如此说来,赐生命的灵律,既在基督里释放了我,就使我们脱离了罪与死的律了。(2)以律法因着肉体,不能成功我们的义行。(3)唯在基督,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肉体,只从圣灵的人身上。(4)因为肉体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7)所以信徒高尚快乐自由荣耀的生活,是超出律法以上的,是已经脱离律法,灭绝罪身,满有属灵的思想,生命,与平安,蒙神欢喜,属乎圣灵,而有丰盛荣耀的新生命,这是何等的自由快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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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很有意思的诗的原文 –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by Carol Wimmer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m not shouting, “I’ve been saved!”
I’m whispering, “I get lost sometimes
That’s why I chose this way”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 don’t speak with human pride
I’m confessing that I stumble –
needing God to be my guide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m not trying to be strong
I’m professing that I’m weak
and pray for strength to carry on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m not bragging of success
I’m admitting that I’ve failed
and cannot ever pay the debt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 don’t think I know it all
I submit to my confusion
asking humbly to be taught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m not claiming to be perfect
My flaws are far too visible
but God believes I’m worth it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 still feel the sting of pain
I have my share of heartache
which is why I seek God’s name

When I say, “I am a Christian”
I do not wish to judge
I have no authority
I only know I’m lov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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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并不是在向大家嚷嚷:「我已得救」;
而是在低声说,「我曾经迷失过」,所以我选择踏上这条路。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并不是因为我觉得比你高一等;
而是承认我一直在蹒跚而行,因此我需要一位生命中的向导。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并不是在显示自己很强壮;
而是在承认自己的软弱,并寻求继续迈步向前的力量。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并不是在吹嘘我的成功;
而是承认自己的失败,承认无力偿还所背负的债。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并不是以为我什么都知道了;
而是表达我的疑惑,坦承我需要谦卑的寻找答案。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并不是在宣称我是完美无暇;
而是明白我的缺陷、弱点太明显,但神仍然乐意接纳,认为我是有价值的。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依旧会感受针刺般的痛楚;
不同的是,我多了一位可以分担我的难受,所以我会继续寻求祂的名。

当我说我是基督徒时,我并不是在评价、批评身旁的人;
因为我没有那个资格,我只知道,祂是深深爱着我的。

注:原作为1988年Carol S.Wimmer 发表在the Assemblies of God periodical Hi-Call Gospel Magazine的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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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不方便三小时

我们只不方便三小时

那天跟老公幸运地订到了票回婆家,上车后却发现有位女士坐在我们的位子上,老公 示意我先坐在她旁边的位子,却没有请这位女士让位。我仔细一看,发现她右脚有一点不方便,才了解老公为何不请她让出位子。

他就这样从嘉义一直站到台北,从头到尾都没向这位女士表示这个位子是他的,下了车之后,心疼老公的我跟他说∶“让位是善行,但从嘉义到台北这么久,大可中途请她把位子还给你,换你坐一下。 ”

老公却说∶“人家不方便一辈子,我们就不方便这三小时而已。”听到老公这么说,我相当感动,有这么一位善良又为善不欲人知的好老公,让我觉得世界都变得温柔许多。

心念一转,世界可能从此不同,人生中,每一件事情,都有 转向的能力,就看我们怎么想,怎么转。

我们不会在三分钟内成功,但也许只要花一分钟,生命从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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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周 基督的全足

第二十九周 基督的全足

“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林后12:9)

诗:主耶稣!恩典之源,
在荣光中多完全!

这是一个何等有福的真理,我们无论进入任何环境中,基督都是能应付。无论是教会,或是圣徒个人,都不会落在一个祂恩典不够用的境地。

不久以前,我一直在想“要常常喜乐。”是何等完全的话这一句是正面的一半,跟着下去是“应当一无挂念。”这是对于一切地上事物的态度。当我们所有重担卸给宝座,并让主去管理时,平安就来到。因为主是不会急燥的。什么事正在开头时,他已知道这事的结局了。神的平安,保守我们的心怀意念。这是个美好的避难所,它是给我们经历的。

最要紧的是一直要相信──“我的恩典是够你用的。”当我们的心在基督身上时,一切都是轻松的,且能远离一切的陷阱。

祂是永远不改变的,能满足青年人,也能满足老年人,并且充满慈爱与恩典。但愿主保守我们谦卑在他面前,叫我们真的认识祂,和在祂里面所有的丰富。祂的丰富也能应付孤单,因为祂曾经历过:“你们要分散,留下我独自一人;其实我不是独自一人,因为有父与我同在。”因此,你们可以说:“我与在我里面的基督。”

我们越认识主耶稣,就越知道祂是一切的一切。

我们的智慧,那在于认识我们这个人,若在主耶稣之外,就不能作什么,有祂,就什么都能作(只要合乎祂的旨意。)得安息的秘诀,就是我们的心,因基督的全足而让他占有。这样,我们就必借着祂,而在祂里面找到了平安,当难处来到,也能得胜有余了。

基督在我们里面的力量,能使我们完全胜过一切的事物。看见这一点,乃是一件大事。

“各样美善的事,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轩动的影儿。”我们实际的生活,往往违背了这一个真理,而向世界钻营,因而濒于失望。但神永不会因我们的失望而失望。他让我们对自己失望,好叫我们更加知道,我们所需要的是基督,并以祂为满足。

“引导我走永生的道路。”这一条道是记不生之路,岂不就是基督自己么?……祂乐意察验我们自己所走的路,好叫我们蒙他带领,去走他的路,为要指示给我们看,基督之于我们,实际上必须如祂自己所宣告的那样,祂是“首先的、末后的”,也是我们的“阿拉法,俄梅戛”。凡引我们走永生道路的,都是好的,因能管教我们脱开自己,而走上祂的道路,除了在开头的时候外结果还会叫我们因这道路而宝贝基督。最后,我们不但认识基督为我们担罪,更认识基督是我们赖以为生的粮食。

TWENTY-NINTH WEEK THE ALL-SUFFICIENCY OF CHRIST

“My grace is sufficient for thee.” 2 Corinthians 12:9

Lord Jesus! Source of every grace,
Glorious in light divine.

It is a blessed truth that … we cannot be in circumstances Christ is not sufficient for. Whether it be the church or individual saints, it is impossible to be in a place for which Christ is not sufficient.

I was noticing awhile back how perfect the words, “Rejoice in the Lord always”!—there is the positive portion. “Be careful for nothing” then, as to all that is down here; and in laying our burdens on His throne and heart, it is peace—for He is not troubled and knows the end from the beginning—the peace of God keeps our hearts. What a sanctuary to have in going through!

Above all, believe ever—“My grace is sufficient for thee.” When the heart gets on Christ, all is easy: it is away from what is a snare to us.

He is always the same, sufficient for the young, and sufficient also for the old, and so full of tenderness and grace. May we be kept humble, so as to know Him, and all the resources that are in Him, and they are in Him for … even loneliness—for He has felt it: “Ye shall leave me alone; and yet I am not alone, because the Father is with me.” So you can say, “I and Christ that is with me.”

The more we know of Him, the more we know He is everything.

Our wisdom is to know that we can do nothing without Jesus—with Him everything that is according to His will. The secret of peace is to be occupied with Him for His own sake, and then we shall find peace in Him and through Him, and be more than conquerors when trouble comes.

It is a great thing to see that the power of Grist in us can set us entirely above everything.

“Every good gift and every perfect gift is from above, and cometh down from the Father of lights, with whom is no variableness, neither shadow of turning.” In practice we often contradict this truth, probing into that which is below, and only learning disappointment. But God is never disappointed when we are disappointed. He allows us to be disappointed with ourselves, in order that we may better learn our need of, and be satisfied with, Christ.

“Lead me in the way everlasting.”… Is not this way Christ Himself, the only way, the way everlasting? … He (is) pleased to search out our own ways, that He may lead us therein—to shew us that Christ must be practically to us that which He declares Himself to be in His word, “the first and the last,” our “Alpha and Omega.”… All is well that leads us “in the way everlasting,” that beats us out of our own ways and brings us there, that makes us in result value Christ for the way, as well as at the outset, and the end—Christ learnt as our portion to live upon, as well as known for the pardon of our si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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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灵程 第二十九篇 信徒的平安生活

第二十九篇 信徒的平安生活

凡劳苦负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我心里柔和谦逊,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必然得安息,因我的轭是容易的,我的担是轻省的。昔者大卫王,逃到亚杜兰洞的时候,凡受窘迫的,负债的,心里忧伤的,都就了他去,(撒

前廿二1-2)此正堪为耶稣基督的代表。当耶稣周游各城布道之顷,羣相归赴的,大都是税吏罪人,尝说道,他来是为寻找失丧的人,而为罪人的朋友。在他的慈目灵眼,看见那些熙熙攘攮,活在罪中,入于迷途,劳苦奔波,身心灵永无安息的羣众,则不禁心焉忧之,用其慈爱温柔的声音,号召这一般伤心悲痛的人说:「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此一语是何其宝贝,何其甘美,古今来不知有多少悔罪的热泪,皆为此一语擦干;有多少痛罪的忧心,皆为此一语医好;这真是天来的佳音,足令罪人闻之破涕为笑。据本处所言之安息,确有三种:

一、卸去罪担的安息 人心中最大的痛苦,即是被罪担压制的痛苦;所以耶稣所赐最大的安息,即罪担解脱的安息。人不得赦罪,决不安心,不论有甚么关于物质上,智慧上,地位上,各等的幸福快乐,都不能解除了罪心的忧苦。谅读者诸君,亦不能不深深觉得,在圣经中最悦耳,最慰心的一语,即耶稣所说:「凡劳苦负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得安息,」。

此赦罪平安,是出于主的恩赐,——赦罪之平安,全由主赐,不是我们出任何代价所能得的。人于主的恩赐以外,不论用何方法去寻求此赦罪平安,皆是徒劳的。此赦罪平安,全由主的恩赐,此外再无他法。

此赦罪平安是原于主的救功——主所以能将此平安赐于人,全赖其赎罪之功。不论你的罪有多重,有多深,皆可赖主宝血,得着赦罪的平安。「你的罪虽红如丹颜,必要使你洁如雪白,你的罪虽显于朱红,必要洗你白如羊绒。」

心中污秽怎能洗 唯独耶稣血有功效

再无方法指示你 唯耶稣血有功效

美泉无价之宝 污秽都能洗掉

无一泉如此妙 唯独耶稣血有功效

此赦罪平安,是只因来就耶稣,以信而接受——人得此赦罪平安,只须来——来到耶稣脚前信而接受。如果以信接受耶稣赎罪之功,以信让主的宝血流到你心里,自可不费而得此赦罪平安。且是立时得获,完全得获此赦罪平安。诸君是否已得赦罪的平安呢?须知要得此赦罪平安,非必是用多少时间,费多少心力,出多少代价;只须来到耶稣跟前,用信心仰望他的十字架,投靠主的宝血里;只可用数分钟,即可完全并深深得此赦罪平安。

二、凡事信托的安息 信徒虽已将罪担卸去,但仍不免有为家计,为世务,为工作等事,有种种的担子压在身上,令其时时挂虑,不得安息。如愿在日常生活里,得有随时的安息,其秘诀就是将一切事务,完全交托与主,将自己的担子,放在主的脚下。

此信托的平安是以主为模范—— 耶稣说:我心里柔和谦逊,你们应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这样你们心里必得安息。——赦罪的平安是在于耶稣的宝血;信托的平安,是在于耶稣的模范。我们主耶稣是如何温柔谦逊,与世无争,顺受神命,而无所忧虑。信徒如果能于凡事像主的样式,以为万事皆与爱神者有益。无须忧虑,无须计较,如能顺天如命,自可随遇而安了。

此信托的平安是由学而得——要得信托的平安,最要紧的即当注意耶稣所说:「学我的样式二语。因为我们要得信托的平安,除了学耶稣的样子,将万事交托,一无挂虑以外就无从而得。我们主耶稣在世时虽然狐狸有洞,飞鸟有窠,人子无安身之所,却毫无顾虑的,有随时的知足与快乐,既能凡事信托,一切重担自然放下了。使徒保罗论到信托的平安,有话说:「你们要靠主常常喜乐,我再说你们要喜乐。——主已快近了;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一切所要的告诉神,神所赐出入意外的平安,在基督里保守你们的心怀意念。」(腓四4-7)诸君果已将你关于身家,关于事工等,各样的担子完全交托了么?

三、乐尽天职的平安 人有天职未尽,心灵中必不能有平安,果能于主前尽所当尽之分,自可不傀不怍,怡然而安了。

吾人之天职为何?即担主之担,负主之轭。——主耶稣为全人类之代表,凡主的负担,莫非人类的负担;其负担为何?曰荣神救人而已。此即人类两个大本分,为应尽之天职,耶稣已为我们担此担,负此轭,所以我们尽此天职,也就是担主担,负主轭了。

我们担主担负主轭所以有平安:一则,因为我们尽了天职,心中自无愧怍。二则,因为主的轭易而担轻,我们先前在罪恶之中服事撒但,所负的轭所担的担,真是苦不堪言;今既换了主人,服事那位慈爱恩惠的主,两两相形之下,不能不深觉主的轭易而担轻了。三则,因为人在罪中的服役,皆是出于勉强 ,但在灵道中的服役,莫非由于甘心,出于自然,乐尽天职,自不觉得有何劳苦了。四则,因为是与主同担同负,古犹太人犁田,是两牛同负一轭,我们今日也是与主同工;我们虽软弱,主却强壮,我们愚昧,主却聪明,这样我们作工服务,自然不觉得有劳苦了。——人不尽天职心灵中永无平安。

这三种安息,有自然的次序,是不能颠倒的:第一步是首先得了赦罪的平安,再不为罪担压制;方能到第二步,学主的样式,没有重生得救,如何能效法基督呢?既能学基督,才能来到第三步,乐担主担,乐负主轭,而与主同心同工,通力合作的去服务。

读者诸君果已得赦罪的平安么?果已得凡事交托的平安么?果已得尽天职的平安么?须知欲得赦罪的平安,其秘诀就是「来」就耶稣。欲得信托平安,其秘诀就是「学」耶稣。欲得尽天职的平安,其秘诀即「担」主担而「负」主轭。果能如此,主说:「我要使你们得安息,——你们心里就必得享安息。」

(一) 乐哉主赐平安 与世福全无关

息我劳苦卸我重担 不再为罪伤叹

乐哉主赐平安 乐哉主赐平安

身灵安息天恩同沾 圣乐恒满心间

(二) 要得主赐平安 须以主为模范

柔和谦逊顺时听天 心无忧虑愁烦

(三) 果欲得主平安 天职切勿轻看

负主之轭担主之担 衷怀始无愧惭

(四) 乐哉主赐平安 领进属灵迦南

爱中安息享受完全 欣感主恩无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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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程心得 – 第七篇 信心

信心

(来十一6;林后五7)

信心能使人认识神。神的恩,虽丰富,若无信心,一点也得不着。信心是开恩们的钥匙,也是接受恩典的手。圣灵是因为人信神的话,以后才作工。信心在先,经历在后。不靠感觉只靠神的话。神怎样说,神就怎样办,丝毫不能更改。

人无信心,难得平安之福,人不顺服,难得灵交之乐。若无信心的行为,断不能有信心的祈祷。问:人如何能成圣?不是你能不能的问题,是你信不信的问题。你要信就能,你不信就不能。人不信神的话是死症!为你舍命的主,你都不信他,你还要信谁呢?问:如何能明白神的旨意?不是你明白不明白的问题,是你顺从不顺从的问题,你若能顺从就明白,是越顺从越明白。因为人不信的缘故,可惜全圣经中,神一切的应许,不能实现出一条来!在圣经中,神的应许不过是一句话,你若信就变为事实!你若能信,比证实神的应许,句句都是实在的!你信多少,就得多少。你信什么,就得什么,这是信心的秘诀。(太九29)。

用信心来领受神的话,用顺从去荣耀主的名。没有信心的缘故:因为魔鬼在你心里说理。因为信心是超乎理性之上的,所以魔鬼常用平常之理,破坏人的信心。所以信心是合乎深理,不合乎浅理的信心。如同不看事如何,只信神的大能,这是合乎神理的信心。因为看,就软弱,就跌倒。因为信,就坚固,就得胜。

所以你何时看环境,你何时信心就软弱。你何时看他人,你何时信心就软弱。你何时看自己,你何时信心就软弱。你什么时候信神的话,你什么时候信心就刚强。信心是神给人的特权,务要去用。不要看环境,不要看人,不要看己,只要仰望主,只要信靠主,就必得胜(出十四10至31;赛三十六1至三十七38;但三8至27;六4至23)。

才重生的人,天父用感觉鼓励你热心行道。后来在灵程上渐渐进步,信心也渐渐增长,天父把感觉渐渐撤去。就觉冷淡不如从前的光景,以为是退步,其实是进步。此时主使你脱去婴孩的生活,度那成人的生活,用信心,不用感觉。

信心忽高忽低,忽冷忽热,这都是感觉作用,最危险的!靠不住的!圣经叫人做信徒,魔鬼叫人做觉徒。所以魔鬼利用“感觉”常破坏人的信心。有时叫人喜,有时叫人愁,有是使人疑惑,有时使人惧怕,也有时使人灰心绝望,这都是鬼利用感觉的恶作剧!但是我们本着应许,凭着信心,不要感觉。这是进入安息的秘诀。你真完全相信,你的生活必改变。你的生活不改变,显出你信心有毛病。真信心是耐久的。主不给他成全,就是等到百年,他也不急躁。仍坚持到底,始终如一地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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