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篇 黑夜破晓明天
当日神创造万物时,未动工之先,是天地混沌,渊面黑暗。以后神说当有光,就有了光。只以地球被极密极厚之云雾,并水气包括,所以虽有了光,却仍是不甚明亮。至第四日,神将云雾拨开,使太阳显在天空,那个黑暗的世界,纔化为一光明的世界。神化世人成为基督徒。其次序与神造化天地亦适相同,即使人的心灵,从黑暗渐至破晓,终至明天。从基督者虽多,也只分此三类:
一、属黑暗时代 言及某人为属黑暗者,其人往往不自以为然,但略为证明,即可确知果否属乎黑暗。
(一)人若仍然活在罪中,即必是属乎黑暗的,也就是属乎魔鬼的,属乎阴间的。以世间罪孽事,往往不敢见光,多是行在夜间,所以人所行的所为的,若果仍怕人知,不敢说给人听,也不敢行在人前,即必是属乎黑暗的。
(二)人若仍属于世界,即必是黑暗的人。以未看出世界的可叹处,可恶处,仍好世人所好,乐世人所乐,凡世人所喜听,所爱看者,未起厌烦的心,看世人所争求者,末忧心,闻世人所谈笑者,未伤感,见来来往往的人,未想到他们不过是些地狱之子,因而为之悲叹,即确证这等人,乃属乎世界属黑暗者,以其心眼灵目尚未睁开呀。
(三)若人未看明何为关于一己最紧要的事,必仍在黑夜里。常见人以轻者为重,重者为轻,毕生忙碌,终如捕风捉影,把一己灵魂得救之事,竟以为无关紧要,这样轻重颠倒是非紊乱,皆是因为住在黑暗中的缘故。纵有人以属灵之事为紧要,也不知何者为最关聚要,如有人靠修行,有人靠立功,教友中也有不少的以为得救在乎改除几样外面的毛病,或以为在乎护守教会的仪文外礼,及守安息日等等,此正如人在夜间,一切事务皆辨不清似的。
(四)若人心中有伏藏的罪欲不肯逐出,必是属乎黑夜的。如当夏令时从地上掀起一块石器,或一片木板,必见有如许虫类乱跑乱藏,因此等虫类惯住黑暗,是万不敢见光的。在夜间的时候,那一切野兽,或毒虫等物皆四出,等晨光一到就都藏匿了。人心中若仍有情欲恶毒,及罪病,伏藏在内,必是因为内心有黑暗。
(五)人若不听警教之言。必是因为在黑夜里。如入睡觉时闻钟声,或叩门之声,往往随醒随睡。正像腓力斯听保罗讲道,良心受责,却即命保罗离之而去。亚基帕王闻保罗讲道,几乎作基督徒,却仍然活在罪中。所以人听见警教的话,或亲朋的督责,或牧师的劝导,以及疾病忧患而来的各等警教,随醒随睡,甚至酣睡不醒者,皆以属乎黑夜的缘故。
(六)人若不深知一己之丑恶,必是因为属乎黑暗。如人在夜间时,看不见自己睑上或衣裳上的污秽,不但不觉羞耻,反自以为荣。所以不必怪有人所行所言,不合真理,旁观的为他害羞,他自己还觉着不错,因为他是在黑暗里,每见人在睡梦当中,常有梦言梦行,自己一无所知,世人所言所行的,真无异梦言梦行,其各种罪污的形状,自己一无所觉,一无所知,甚至以羞辱为荣耀,可知人心中是何等的黑暗阿。
(七)灵性或受最重的损失伤害,自己不知觉的,必是属乎黑夜的。常见人在睡梦中,有佳景不能看,有雅乐不能听,有美食不能吃,时而失盗,时而被虫咬,敌人至不知躲避,水火来不知逃跑,几乎如死人一样。在灵性上睡觉的人,所受的损失伤害,更是不可以言语形容的。
二、破晓时代 属黑夜的人,愿意成为光明,并非难事,因晨刻的日光,不久即显出,请看东方已发白,天已破晓。但在人心中,如何可算是到破晓地步呢?
(一)属破晓者其良心必已觉悟自己的罪,其灵已醒,必不常住黑暗中。以既醒者,必不惯住黑暗中,如彼得闻鸡叫的声音,约拿遭大浪之围困,即立时警醒。亦即刻觉悟其罪。看天路历程所言基督徒得见一线之光时,是怎样的觉悟其罪,并痛哭其罪。以凡见光者。未有不显露其心中的罪污,并其灵性中之隐恶的。
(二)属破晓者必觉以往之事,如已醒之梦。如所罗门悔悟时,觉万事皆是虚空的虚空,保罗睡醒时,看万事皆如粪土。以往日所好的所乐的,所营求的,所盼望的,皆无滋无味,正如梦吃梦喝,醒来毫无滋味似的。(赛廿九8)觉已过之光阴,几如虚度,往日的事工,真是梦中幻景,凡见一点真光者,其心中未有不显此景状者。
(三)属破晓者必切盼天来的日光。不像前日甘愿住在黑暗地,(林后四)甚愿望见清晨的日光,(路一78)如见一光线射到面上,即必觉得有非常的乐趣。其望红日之照临,真比处黑夜已久之更夫,盼望天亮尤切哩。(诗一百三十6)
(四)属破晓者他心中的光亮必逐渐加增。正如十八度的蒙眬影,是一度明于一度,天上的雾气渐少,夜间凄凉的况味渐减。人心在道理上,亦正如此,凡至破晓地步的,其一切疑虑,一切凄苦,必愈久愈少,渐至光明快乐的境地。
(五)必终见旭日东升,心中满了盼望,立时从床上起来,不肯仍旧偃卧旷废时光。必即整衣净面,欢迎晨光,断不肯再贪慕黑暗中的快乐,仍恋念罪孽中的趣味。将凡属乎黑夜,属乎魔鬼,与真光反对的,无不甘心决然舍弃,愿意永久行在光明中。
三、明天时代 属白昼的人,就是行在光明中,不但不黑暗,也不是半明半暗,乃是心地天良,完全光明,没有一点云雾掩遮。所以凡真正光明的人:
(一)必面见日光,即面对面的见了耶稣。因信心的眼睛,已经睁开,看见世人不能看见的主。如艾德先生于东京早稻田大学演说,言其看耶稣,较比其看立于旁边之翻译员,更加清真。凡高等基督徒,没有不是睁开心中的眼睛,常面见基督的,这也是真正光明之由来。
(三)必满有快乐。因为光即快乐之原因,人常以光形容快乐,如太阳一出.即见山明水秀,花放鸟鸣,光华灿烂之宇宙万物,将黑夜中邪等可惊怕可愁惨的景像,就全消归无有了。一见光明之人,也是如此,纵有时遇见苦恼愁凄的事,也全被真光烛照而去,因人间的悲惨忧苦,都是从无知与黑暗而来。
(三)必显见各事物之本像。不同人在黑夜中五色不辨,不得见各物真像;或在黎明时之看不清真。属明天者,于一切事物,可一望即确知其本体本像,万无错误。如看人之灵魂如何宝贝。神如何公义仁爱,世人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可叹,神的法律何等圣洁,安息日何等快乐。自己如有罪病,是何等的可恶。圣徒是何等的可爱,耶稣该怎样的荣耀,圣灵该怎样的顺从,等等,皆十分了然于心。
(四)必殷勤因爱主而作工。如世界各等慈善事业,多由信徒发起,福音之遍传天下。皆是爱主者之工作。而且真光明人,必不肯作无益之事,凡手所作,都是于神有荣耀,于世界行益处的。
(五)必不至跌倒,人在夜间行路,十分危险,常有时跌倒。在光明中者不然,如耶稣说,人若在白昼行走,必下至跌倒,因看得见世上的光。所以凡常在主面前为人的,必凡事看得分明,万不至有时错行,有时倒在罪中。
(六)纵有时密云将日遮蔽必仍不失望。如人见太阳被密云遮蔽,虽然望不见太阳,心中却不惊怕不失望,以知太阳仍然存在,不久即可显在天空。凡真正光明之信徒,有时遇患难遇愁苦,似乎主不爱我,不理我,正如极厚的云雾,将主隔开,但深知主十分可靠,不久即从云彩的缝中,显出他的荣光,更是荣上加荣。虽有时似乎主被云雾遮住,但主却仍在,永不转动,所以总不失望。
(七)必有丰盛生命。人若果被天上的农夫,栽在神的爱中,常被灵雨浇灌,常被义日照临,这人不但不是死在罪中,也不是半死半活的,乃是完全得了真生命。就是有耶稣活在他里面,而且他活在世上,也就是基督。(腓一21)
此三级,实足把所有的教友,包括尽了,看教中有多少人,是黄昏的,是半明半暗的呢?更有多少人,是至终还是完全黑暗,与世人无异呢?那真是光明,如同在日光之下为人的,不过是教会中少数的人。但人要到这光明地步,并非难事,若果肯将自己完全显明给耶稣, 让耶稣的光射到你一切隐密处,不久即必化为属乎白昼,完全光明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