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二灵程 第三十一篇 律法与救法

第三十一篇 律法与救法(罗马书信)

保罗在罗马人书原是为切实发明基督的救法,何以又返覆申论神的律法呢?其最大原因,不但因律法能令人知罪,堪为训蒙之师,领人到基督面前;亦以律法为救法的障碍,如在犹太人身上,这律法似乎是成了他们的阻碍物,以为非恃法不能得救。且以律法割礼等事为夸口,以致他们恃法而不凭信,靠功而不赖恩。虽然如此,究非律法有何不善;因为神的律法,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吾人的救法,亦适与律法有密切的开系。按保罗在本书所申论的律法,共有七种,试一一略言之:

一、法律 (三12)在本书保罗以法律与救恩对举。两两相较之处,不一而足。自一至十二章,几乎无一段,不表显律法的要义与功用。

(一)法律的解释(道德的标准)所言法律即摩西的法律。其最要者,即十条诫命,乃是非的法律,或曰道德的法律,以为世人当遵当行之道德标准。信徒对此法律,非破坏乃更坚守。正如保罗说:「我们岂可犯罪,叫恩典更显多呢?断乎不可。」(六1)[我们因信废了律法么?断乎不是。我们更使律法坚固。」而且非真基督徒,不能守法律,因为惟有在基督成义又成圣的人,既有新心,新性,新灵,新生命,其所言所行,方能合乎法律。以法律原是准乎神的本性而立,成圣信徒之灵性,既与神性相肖,自然凡所言行,不出律法的范围以外了。进言之,信徒守律,乃以爱心非以惧心;乃出于性之自然,并非为免避刑罚。但是除了已达成圣地步的信徒,决无人能在律法下,得着灵性自由的生活,莫不是一同被律法拘囿,虽欲遵照法律的标准而行,终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而已。

(二)法律的功用(使众人知罪)法律为「要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因律法本是为叫人知罪。」「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在律法以外,罪是死的。——诫命来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所以律法的功用,为的要定世人的罪。借此可以介绍罪人,皈向基督。正如加拉太三章二十四节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可以使我们因信称义。]

由是以言,法律与救恩,确有密切关系,若是人不先到西乃山下,看到律法的森严,神的公义,借此可以知罪,觉罪,恶罪、认罪,如何可以至加略山下,来仰望主的十字架,急切的向主寻求那赦罪洗罪的救恩呢?

二、例律(三21) 此所言之例律,亦括理律在内。总言之,即摩西五经。如本处所言,「律法和先知。」换言之,即五经与先知书。此即犹太人所论,对旧约普通分别的说法。即我们的主耶稣,亦曾有如此的分别。(路二十四44)此其中最要者,即殿中一切的律例,皆是与救道有密切关系的。

(一)例律的解释(美事的影像)希伯来第十章一节说,「律法原是将来美事的影像,不是本物的真体。」以圣殿中一切的祭物条例等,皆是幼儿园的教授法。因为神的救恩,本是最深奥而最奇异,人当宗教知识幼稚时代,是难以领会的。所以神不能不演用幼儿园的图画教授法,将属灵的事,借以表显于人。

(二)例律的功用(预表基督)(1)试先略言圣殿之建设,莫一非基督的预表,如圣所的图样,悉照属天的形式。(来九23-24)院中的圣器:有祭坛,代表基督的牺牲,为百姓赎罪。有铜盆,代表基督对于我们的成圣工夫,如何使其教会,无瑕无疵,圣所内之诸物:有陈饼几,代表基督为信徒的灵粮。有七灯台,表明基督为我们的恩光,由神宝座前之七灵,而表发于外者。(来一9启一4)有金香炉,表显基督为我们代祷,在至圣所内有约柜,并施恩座,更是完全为基督的预表。(2)再言各等祭祀,如何预表基督:如火焚祭,乃代表基督为我们奉献于神,而蒙神悦纳,素祭代表基督在于为人所行的事功,所成的善行懿德,堪以为人献于神前为馨香。平安祭,表耶稣乃吾人之和平,为神人两方面之致和平者;且令我们于神前,得享和平的愉乐。赎罪祭赎愆祭,皆是因为我们的罪愆而被献,表明我们如何在于耶稣的牺牲,而除掉罪愆。(3)亦有各种节筵的表示:如逾越节为志长子免死;表明基督的十字架,可以免致吾人沦亡。除酵节表明我们将罪酵除掉,欢然而行义路。初熟节或曰献新节,即复生的表示,首为基督,其再临时,即凡属基督者,必得首次的复生。五旬节,乃圣灵降临之表示。吹角节,为以色列人日后得胜而皈,全族信主的表示。总言之,凡旧约的例律,无一而非救恩的预表。如保罗所言此律法与先知,皆是基督的见证。(罗三21)

三、信律(三27) 本处所言信主之法,此「法」字或译作律字,即言我们得称为义,不是赖立功的法律,乃是凭信心的法律。

(一)信律的解释(因信称义) 信心的法律,即因信靠基督得救之法,此「信主之法,」亦即救恩的福音。此法之所关,即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担当了世人的罪;并设立耶稣为我们的先知,祭司,君王,使我们不赖己功,惟凭信心,可以接纳耶稣的恩功,仰赖耶稣的神能,顺承耶稣的意旨,因着信心,与耶稣联合;不但得以赦罪洗罪,亦可胜罪除罪,终究得有在基督里面的新生活。质言之,此信主之法,虽出于神恩,亦在乎人信。神恩虽溥,主功虽大,人若不凭信心,尽上个人仰赖接纳靠托顺从的本分,亦即未能遵照此信律而行,神的恩功,也就于他无分了。

(二)信律的功用(赦罪的平安) 凡真有信心的圣徒,既已将自己的罪,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罪案即取消,罪污即洗除;且赖耶稣基督,得与神相和,于神脚下坦然无惧的,在他的爱中作生活;因而即有说不尽的平安与快乐。正如耶稣所说:「凡劳苦负重担的,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人已将罪担,置主足下,焉得不充满了心灵中的安息呢?

四、罪律(七21,23,25) 照以上所言,有法律为令人知罪;有例律为显表基督;又有信律,使人靠基督,以信而称义。此三者有显然的次序。人必须以法律对正自己的言行,如以镜照心,始深知己罪。既知己罪,即需要以例律所表显的基督的救恩。欲接受救恩即须照信律而行,自然就可因信称义了。既称义矣,即必「觉得有个律,就是愿意为善时,便有恶同在。」 (七21)这个律,是在肢体中,与心中之律交战。(七23)而且这律,是个人肉体所乐意服从的。(七25)

(一)罪律的解释(肉欲) 保罗明言,罪律是显在我们肢体中,(七23)是肉体所乐意服从的。(七25)如此说来,罪律到底是什么呢?这是不易表白的。神原在人的肢体中,并灵才的肢体中,(如意情志)立有一定的法律。以人犯罪,此法律即失其常度。人的意情志等,遂被此失了常度的法律所管辖。以致人的言行思想,皆顺此不正当的法律,好像有种能力,叫人不得不服从他。但平常人,既活在罪恶之中,凡事服从肉欲,似不觉有何罪律的表显;一旦为重生的活人,罪律的能力,立时就显出来了。

(二)罪律的功效(俘掳信徒) 如保罗说:「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服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不由得我;听以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那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身体的挟制呢?」虽然,此交战的发生,正是信徒自罪中活过来,不甘心服从肉欲的好景像,决不可以此而丧胆。

五、心律(七23) 保罗在本处言与罪律交战的,是心律。但这心律是什么呢?

(一)心律的解释(道德性) 神造人,肖乎己像,因而人类,莫不秉受至高的神性与天良。自然有不成文的法律,铭于心中。其辨是非,别善恶,有如神。不过因人犯罪,此良心遂以渐暗弱,终至将神的肖像,即模糊不清了。但人一经在基督内重生,此心律的能力,即遽然涨大,决不甘愿屈服在欲情罪念的势力范围之下,因此即与罪律大起交战。

(二)心律的功效(灵战) 保罗说,「我真是苦阿!」其意即言人心灵战鬬之苦,即极欲达成圣地步,而终未如愿,甚至屡战屡败之苦,纔是人心中的真苦呢?人平常所言之苦,或不过是物质的,肉体的;此灵战的苦,乃是精神的,灵性的,是决不肯服从罪律,而又不能逃出他的势力范围之外的。这样的苦,凡在基督内,日渐往成圣地步去的信徒,无人不有此经历。

六 、灵律 于罗马书中所言至高的法律,即灵律。真信徒的生活,即在灵律之下,而得有自由高尚快乐的生命。试言此灵律的概略:

(一)灵律的解释(属灵的理法) 灵律或称为自由的法律,(雅一25又二12)亦成为基督的法律。(林前九21)即高等基督徒,在成圣的生活中,所奉行的法律。此法律所以称为「灵律。」 (1)乃以此律是由圣灵施行的。 (2)亦以此律所关,是灵界的事体。 (3)更以此律是属灵的人纔可以奉行的。质言之,则属灵的诫律,使灵界中人,借此得获自由的生活者。

(二)灵律的功效(心灵的释放) 灵律是极有功效的,信徒可以借此成功法律的义行;(摩西的律法)经验例律的真际:实践信律的功效;超脱罪律的范围以上;其言行心念适与心律的诫条,相符并进的,直达成圣的界域,而成功信徒自由高尚的生活。 「因为赐生命的灵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可以脱离罪与死的律了。」人在法律,例律,并罪律之下,终不免有种种的拘囿勉强;因而时抱悲观,甚至如保罗之痛苦不已。但在属灵的法律下,乃由于灵性之自然,随心所欲,不能逾越真理的范围以外。且以此灵律,乃精神上的法律,亦至高的法律:且为信徒快乐生命的新律,使信徒可以自由自在,活在父的爱中,顺圣灵之自由,以成功其灵命生活的福分,事工,与目的。

七、爱律(8-10) 本书虽未明言爱律,但十三章八至十节,却含括此义,如言:「爱即完全了律法,——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一句话之内了,」等话,皆是爱律的精义。

(一)爱律的解释(新诫命) 当耶稣被卖夜,曾赐给门徒一条新命令说:「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就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当怎样相爱。」(约十三34)此命令即天国的金科玉律,此爱律即以耶稣之爱为渊源,为标准。耶稣之爱,即为人牺牲,为人舍己之爱,——无我之爱。——必有耶稣的爱,充满耶稣的爱,实行耶稣为人舍己牺牲的爱,方为天国的真子民。

(二)爱律的效感 爱为天国的圆满境界,真爱之所在,即天国之所在。「神的心就是爱」神爱如江河,人爱如支流,凡与神的爱源相通,而以神心为心,显有基督化的生命,深具基督牺牲的精神,方能有真爱,纯爱,天爱,灵爱。此种爱的生活,即基督徒的真生活,亦即悦乐上主,服役人羣的灵界生活。全部圣经以爱括之,天上最大之字即「爱」字,人间最要之字亦爱字,人果能实行此爱律,并将此爱律阔而展之,以至与神心相合相通。自必从心所欲;永不致逾越理法以外了。

总言此七种法律,对于基督的救法,不但有密切关系,且是极有次序,我们先以律法而知罪悟罪,既已知罪,即需要例律所表显的基督的救恩。欲接受此救恩,其唯一的方法,即以信律而成功的。即以信而得新生活,未必遽达高尚境地,还必须经过罪律与心律的交战地步,终赖灵律而大获胜捷,方能得获基督徒荣美的生命,而生活在爱的天国圆满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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