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信徒之行事(弗五1-21)
以弗所书显然分为两段,首三章为一段,是论在天之召;后三章为一段,是论在地之行。或说首三章论紧要道义;后三章论高尚品德。 首三章论信徒在神前的地位;后三章论信徒在人前的作为。首段既将神道的奥义阐发明白,次段则言信徒的品德,当如何与道相符。如先言当如何与教会联络,(三1-16)继言自身的生活,(四17-24)再言在世的行事,(四25至五21)再次言家庭的本分(五22至六9)终言灵界的交战。(六10-20)本题所论是只就积极方面论信徒宜如何在世为人。于四章二十五至末节是说到消极方面,宜如何谨防与真理之义相反的诸罪,免致为魔鬼乘间,圣灵担忧。本题则论当如何力行与真理之圣相符的诸事,可以表明我们无愧为神的子女。
一、在爱中行事(1-6)
信徒高洁的品行,原是以爱为原则,故本处首言,「当凭爱心行事。」
(一)爱行的模范(l-2)(一)神的慈爱(1)我们本是「神慈爱的儿女,」所以应该效法神,神怎样爱我们,我们也当怎样相爱。
希腊国某贤人有话说:「控告害己者,是世人之事;不思报复者,是圣人之行;恕敌而复施以恩者,唯神能之。」凡仿此而行者,即无愧为神的儿女了。(二)基督的牺牲(2)新约之爱,不但是爱人如己,此「爱人如己」之爱,乃旧约之爱。(罗十三8-9太七12)新约之爱乃是为爱人牺性自己即爱人无己——或爱人舍己——此即新约所论基督爱的实行与精义;因基督爱我们甚至为我们流血舍命而不辞。人能按照基督的牺牲精神去待人接物,实行爱人无己——爱人舍自己——为爱人而牺牲一己,并一切所有而不辞;如此步武基督的行踪,取法耶稣的榜样,方合真基督徒行事的态度呢?或谓「非基督教无真爱,亦无纯爱,」诚哉斯言。
(二)爱行的阻碍(3-6)于三至七节,多言我们信徒的行事,应当谨防种种污秽,亦即本段所论于真理之圣有碍之事。此种种不圣洁的行事,皆是爱的阻碍:是凭爱心行事的信徒,不能不谨防的。首论不洁之事,宜戒者有六(3-6),再论不洁的事,终有的结局(5-6)。果有爱心,必不能行此种种于人于道有防碍的事,所以圣经说,「爱就完全了律法」又说,「爱是全德的约字。」
二、在光明中行事(7-17)
上段之义乃论污秽与圣洁,本段之义,乃论黑暗与光明。上段是论行在爱中为主旨;本段则言行在光明中为要题。人能在爱中行事,亦或为偏爱或私爱,而未行在光明中;所以又进一步说,当在光明中行事。
(一)当如光明的子女(7-8)信徒既被光照,而行在光明之中,并在主内为光明之人,自然行事为人就当像光明的子女。保罗尝言:「你们都是光明之子,都是属白昼的,不是属黑暗的。」(帖前五5)约翰也说:「神是光,在他毫无黑暗,我们若说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就是说谎言,不行真理了。」(约壹一5-7)
(二)当有光明的果效(1)结光明的果子(9-10)既为光明之子,必有光明的微据,即多结光明的果子,作成「主所喜悦的事。」(2)显光明的效感(11-14)光的最大功用有二:一即烛暗;二即生物。上二节即言当如何结出光明果子,如同植物长发,多结美果;今则言当如何烛照世界,而为黑暗中的光亮,以尽耶稣所说:「你们是世光』的本分。
(三)当显光明的智慧(15-17)行事最要者是有智慧。凡行事光明的,莫不是智慧人,以智慧心行智慧事,自必凡事光明,毫无黑暗了。智慧人之行事,最要者是明白神的旨意,如能凡事行在神的旨意里,才是真智慧人呢?
三、在圣灵里行事(18-21)
吾人行事,行在爱中,行在光明中,固皆极紧要;但不如行在圣灵里,尤其聚要。如果能凡事行在圣灵里,自然也就是在爱中,在光明中,并在智慧中行事了。
(一)充满圣灵的表像(18)本节是以醉酒与充满圣灵对举,以二者颇有相似之处,如当日五旬节时,门徒被圣灵充满,旁观的人竟以为他们是新酒灌醉了。(徒二13)(1)酒能使人快乐,充满圣灵能使人灵性快乐。不过醉酒之乐,是虚浮的,是先乐而后苦的;圣灵之乐,是真实的,是乐上又加乐的。(2)酒能激发人的肉体,充满圣灵,能感发人的心性。激发肉体每使人失了常度,显有规外行动;感发灵性,却是保守人在灵里的自由。(3)酒能败坏德性,如言酒能使人放荡;充满圣灵则能加增德行,使人在道德灵性上日有进境。二者确有种种相对的情形。
(二)充满圣灵的效感(19-20)充满圣灵者,不但在个人心灵里,有莫名其妙的感力;而且也必由衷达外的,显出灵感的效果。(1)快乐赞美(19)即以「诗章,颂词,灵歌,口唱心和赞美主。」(2)常常感谢(20)凡事奉耶稣的名,常常感谢父神。(3)彼此顺服(21)大凡充满圣灵,而常存感谢赞美心的教徒,不能不为人谦卑而彼此顺服。此顺服的心也是从敬畏基督的心而来,因为人我之间,有主常常监察 ,如或有负于人,亦即有负于主,自不能不凡事以顺服基督的心,而彼此顺服了。
信徒行事,如果有仁爱的存心,有光明智慧的态度;且有圣灵充满的德能力量;自必有各样的美德灵果,表显于外,凡事归荣与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