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行神的旨意
陶恕 A. W. Tozer

我怎知是神的旨意呢?这是件很重要的事,惟有确实知道是神的引领,心中才得着平安,否则内心非但得不到平安,反而充满疑惧,无法宁静。那么,我们怎能真正清楚祂的旨意呢?

首先应该认识,我们必须尊神为大,以主耶稣基督为独一的救主。祂能为着祂的荣耀而引领我们,祂无法领一个拒绝祂旨意的人。正如牧人无法牵引一只顽梗自主的羊。

人决不可以利用神。我们不应当利用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反当甘愿将自己放在神的手中,凭祂在我们里面的运行,完成祂的旨意。

也许你认为:‘现在我已完全交托给神,诚心顺服了祂,我就真能得到祂的引导吗?’好多经文是这样的训示。当我们一旦认识这是圣经的话,我们所当作的,乃是相信所说的,句句都是真实的。例如:‘你们中间若有缺少智慧的,应当求那厚赐与众人,也不斥责人的神,主就必赐给他。’(雅一5)‘祂按著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约十3) 在每天的生活里面,我们所要作的抉择,可分四方面:(1)神定规的说不可作的;(2)神定规的说应当作的;(3)神要我们衡量自己认为很纯正的几个选择;(4)以及一些不寻常的事,自己无法定的,除非寻求从主而来的引导,才能避免堕入严重的错误。

不论那些思想家怎样的说法,圣经总记载不少基督徒所不可作的事。任何悔改的呼召,总包括道德行为的正反两方面,正如以赛亚书第一章十六节说:‘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这是圣经德训的一个缩影。

这里是第一条属灵的原则:切不可寻求神引导一件在祂的话中明文规定不可作的事。否则你就显得假冒为善了。

先知、诗人、使徒、主耶稣自己都指示我们一条顺服的正路:祂的轭是容易的,祂的担子是轻省的,祂的恩典是丰富的。因此,第二条属灵的原则可以说:切不可寻求神引导一件圣经中早已命定为当作的事。

为要竭力寻求祂的旨意,我们往往没有察觉到,对于自己生活在这世上所作的大多数决断,并不都是祂为我们选定的。神容许这些事留着由我们自己选决。有的基督徒终日行在疑云之下,为当就的职业、当驶的车辆、当进的学校、当居住的地点,以及其他十几件事愁眉不展。其实,祂让我们自由选从个人的需要,惟以我们爱祂和爱别人的心来引领我们。

表面上看来,一个人愿意寻求祂的引导,比直接去作摆在面前的事来得更为属灵。其实不然,如果神给了你一个手表,你会不会觉得要请问神“现在几点钟”来得更尊祂为大,或是你只需看一看手表呢?如果神给某海员一座指南针,那海员是不是当跪下狂声祈求神指示他的航线以更讨神喜悦,还是他只需按着指南针掌舵前行呢?

除了圣经中特别命令或禁止的事,神的旨意是要我们自由运用自己智慧的选择。牧人引领群羊,他并不需要每时每刻为羊决定应该吃那一簇草。差不多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作的每一件事,凡能使我们自己快乐的,神也就会快乐。神愿意我们像雀鸟那样自由飞翔高歌,毫无挂虑的赞美创造宇宙的主宰。因为祂为我们安排的选择,可能不止只有一种,而有几十种可选。凡乐意完全顺服基督的人,总不致选错--任何选择都会对的。

然而在人生中的道路,也偶尔会面临一些难处,无法得着恰当的经文作清楚的指引,那又当怎么办呢?有时,我们又好像被逼要在两个可能性中作决断。到这地步,神忠实的应许必会指引我们。这里是一段神的话:‘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教训你使你得益处,引导你所当行的路。’(赛四十八17)你还能找到其他经文。

把这种问题带到神面前来,你可以藉着祂所应许的话来提示祂,接着就按照你认为最妥当的去行。任选那一条路都会对的。因为神不容许你行错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