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做什么
陶恕 A. W. Tozer
无可怀疑的,在人的生命中最有害的事,就是受了对“物”的占有欲的捆绑。因为这是很自然的,所以很少人认识它的害处,然而它所造成的结局,却是非常悲惨。一个生命活泼的基督徒,对他自己若稍有认识,就会很容易的觉察到这种占有欲的作祟,而且要尽量从心中把它挖出来。如果他对神的追求迫切,就愿意叫那件事情得到适当的解决。那么他该做什么呢?
首先,他应当放弃用理由作辩护,不论在自己眼中或在主面前,一点都不原谅自己。任何人若是辩护,总是拿自己来替自己辩论,但是,他若毫无帮助的来到主面前,就不能得到神自己作他一切的帮助。每一个追求长进的基督徒,当把心中一切诡诈的、反复无常的巧计,践踏在自己脚下,并且坚持和主保持坦然和无阻隔的关系。
其次,他必须记住,这是神圣的工作。随便应付一下或偶然来一次,并不能收到完满的效果,他要来到神面前,下决心只听从神的话。他要坚持叫神接受他的一切,让神把他心中的“物”完全取出去,使神可以居住心中掌权。很可能他需要神分别予以指示,把东西和人一个一个列举出来,如果他肯忍心残酷一点对付自己,他就可以把许多年的灵程道路缩短成几分钟。他这样的,要比那些溺爱自己、顾惜感情、与神慢慢交涉不大长进的弟兄们,更早进入美地。
我们总不要忘记这里的真理,不能像学习自然科学的知识那样凭着默记。这道理必须亲身经验,才能真正明白。人类因犯罪所招来的咒诅,不会毫无痛苦地清除开去的;我们心中的那个吝啬鬼,不会乖乖地听从我们的吩咐倒下死了。它要象拔牙一样觉得剧痛,血淋淋地从牙床拔出来;它必须用激烈的行动,从我们的魂里面被逐出去,像基督驱逐兑换银钱的人出圣殿一样。同时,我们还要以冷酷的态度,拒绝它的哀求乞怜,要认定把自怜从心中轰出去,就是去掉人类心中一种最不可恕的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