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 王在门徒身上的预备 §§ 120-137
退出犹太地
§ 120约翰福音10:40-42
基督在庇哩亚第二阶段的事工大约持续三个半月,从公元32年十二月的修殿节到公元33年最后一次去耶路撒冷。
耶稣这时发现需要离开耶路撒冷与犹太地一段时间。基督在犹太地的事工搅动了那里人,但反对者的敌意也日益增长,最厉害的时候是在修殿节,他们甚至要用石头打死他,而基督则用他们的拉比所使用的一个方式(making
skillful use of one of their own Rabbinical
methods.)机敏的回避了他们的攻击。此时在犹太地一切的传道事工的门都被关闭。有一段时间加利利也拒绝了他的传道,那么在他要面对在耶路撒冷受死之前所剩下几个月的工作时间里,只有一个地方他可以传道了-就是约但河外的半异教化(hafl-heathen)的庇哩亚省。因此他又与他的门徒一道,以约翰最初作工几个月的伯大尼为中心,准备扩展他的传道事工。耶稣在那里呆在约但河受过洗的地方,这是一个对他有深刻记忆的地方,他曾在那里这个省的其它地方(大部分是外邦人之地)遇到并收了他的第一批门徒。这里远离带有偏见气氛的耶路撒冷,他在这里有过成功。许多人从周围的地方涌入这里来听讲道。耶稣向他们讲道,教导并医治。这些所来之人为在哪里向他人所传讲的都是一样的。将耶稣的事工与约翰的事工比较起来,他们“说”,“约翰没有行过一个神迹”,但他说过的所有有关这新的传道人耶稣的事都是真实的。约翰的见证为耶稣这最后的有果效的作工预备了好土地,在耶稣的传道中,“信耶稣的人就多了。”
在庇哩亚期间,耶稣会继续他公开的事工,这事工就是经预备门徒为他死而复活后交托给他们的工作作好准备。所发生的事情形象地说明了有关他们未来事工的真理。加利利人对耶稣怀有敌意,耶路撒冷人想要用石头打死耶稣,所以不能期待人们会公开称为弥赛亚而开始他的统治。基督继续一个工作,并不是要要期待改变这潮流,而是要教导门徒们有关他们代他而作的事工。因此基督要花时间作此工作,直到天父为他所预定的他必须去耶路撒冷受死的时间来到。
B. 有关进入国度的教导
§ 121路加福音13:22-35
路加记载,“耶稣往耶路撒冷去,在所经过的各城各乡教训人”(13:22)。尽管大约三个月的时间之后他的时候才来到,耶稣还是继续向那令人痛苦的经历前行,因他是这此目的来到世上;也是要将自己为罪献为祭。是路加对我们的这一段的事工为我们作了详细的记载。Edersheim概括说:
(如先前所述)
路加所记的主三次去耶路撒冷与约翰所记的基督三次出现在耶路撒冷是相符的。在路加福音中这独特的一部分也记录了在这三次行程之前、之中、及之后所发生的事情,而约翰则记载了结果。这似乎很确定;准确的时间顺序只能猜测。但与其它福音书相比,我们现在对有关路加福音的计划有了一些看见。我们看到路加福音在另外两卷书与约翰福音之间形成一种连接。这一点连消极的批评家都承认。马太福音以主的谈话与教导为主题,历史事件围绕其记载,它主要是以一种适合犹太人的形式向他们显明,耶稣是弥赛亚,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可福音则是对基督历史的一幅素描,它主要提到主在加利利的事工。约翰福音则高度全面地描绘了作为道的永生的神的儿子,它所提到主的事工几乎都是在耶路撒冷的。路加福音补充了其它两卷福音书(马太福音与马可福音)的记载,是通过记载了另外两福音书所没有记载的:主在庇哩亚的事工。因此它也是到对记载主在犹太地事工的第四卷福音书的过渡。如果我们再冒险试想一下:马可福音给了一幅总的基督的形象;马太福音所描述的是犹太人所看的基督的形象;路加福音是外邦人所看的基督的形象;约翰福音是教会所看的基督的形象。如果我们想象还会看到,在第一卷福音书中有五这个数字,这是摩西五经及诗篇中的数字,在第二卷福音书(4×4=16章)中有四(世界的数字)这个数字,在第三卷福音书(8×3=24章)中有三这个数字;在第四卷福音书(7×3=21)中有七这个数字,是教会的数字。而且我们也许甚至可以将这些福音书安排成相应的部分。但这不仅仅不是我们目前的工作,而且会将历史事实及对圣经的解释引入猜测的领域。
那么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主题就是耶稣去耶路撒冷之行。在路加对这段历史的记载中,他是将实际上是三次的行程作为一次记载的,就是作为一次耶稣受难之前的一次行程。在其目标上来看,从他最后离开加利利到他最后一次进入耶路撒冷,在最深的意义上,所有这期间的事只构成一次的行程。对此路加以一种特殊的形式作了记载。就如他先前所提到过的,不是基督的死而是他的“出离,”包括了他的复活与升天,因此他在这里告诉我们“耶稣被接上升的日子,”包括且指他的升天-“将到,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
在基督作工期间有人问他,“主啊!得救的人少吗?”(路13:23)。按照犹太人理解方式,我们将其理解为:主啊,当弥赛亚的国度来临时,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进入吗?有人问他这个问题是因为整个国民明显地拒绝了基督。这里在拒绝他的许多人与相对来讲少数接受他的人之间形成一个对比,基督鼓励了这被那些多数的人所厌恶的少数人,告诉他们应该在有机会的时候努力进入窄门。先前他提到过宽门来指法利赛人的路,窄门指他的进入国度的路(太7:13-14)。在这里他以同样的方式鼓励人们以他的方式进入他所展现给他们的国度。他们需要努力进入的原因是因为进入的机会会失去(24节)。基督使用了一个房门以夜里被紧的比喻,他说当门一旦被关,就不能再让人进去了(25节)。那些站在外边想要进去的人不被允许进入,因为进入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些人想要进去,他们说他们先前认识现在关门的这一位(26节),他们会声称他们听过基督的教导,他们甚至与他吃喝。然而他却会拒绝他们进入,因为他们在有机会接受基督的时候却没有接受他(27)。那些拒绝他的人会排除于国度之外,他们被作为恶者被定罪,那些拒绝的人会哀哭切齿(28节),这是因为他们所经历的巨大的懊悔。他们会外面看到国度并会看见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及所有在神国里的先知;但他们自己却会被排除在外。除了他们的懊悔,他们还要看到外邦人在国度里,而他们自己却是被排除在外。
基督讲这些话是鼓励那些因他被国民广泛的拒绝而产生惧怕的人。在这里基督所教导的成了在使徒行传中使徒们的教导,这我们可以在使徒行传二章彼得的讲道中看到。彼得看这国民是在审判之下,是“弯曲的”(40节)。尽管门已向作为整体的国民关闭,但彼得邀请个人“救自己脱离这弯曲的世代。”彼得这样的机会可以给个人的原因是“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就是在以色列中的相信之人)“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外邦人)(39节)。因此在这里所记载的事件是要使使徒们为以后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作预备。
一些法利赛人这时靠近耶稣,建议他“离开这里去吧”(路13:31),他们这样建议的原因是希律想杀他。希律在加利利与庇哩亚有司法权,他们就建议他离开希律管辖的地区回到彼拉多管辖的耶路撒冷。他们给出这样的建议并不是因为他们为耶稣的安全着想,要他防备希律,而是想要他去耶路撒冷使他处在公会的权柄之下。基督在32-33节中的回答表明尽管他是在希律的威胁之下,他在庇哩亚是安全的,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死的时间是神事先安排好的,那个时间不到,希律不能把他如何。在那个到来之前,他要尽力作好天父交托给他的事工。第二个原因是,神已经定好了他要为世界的人作为祭被钉十字架的地方,耶路撒冷是预定之地,希律在这里不能将他如何,因为他必须死在那里。因此基督没有遵从法利赛人要他回耶路撒冷的建议。
因此耶路撒冷是他要被拒绝及受死的地方,那么这个城市会落在神的审判之下。耶路撒冷有很长的拒绝神的先知与信息的历史,以色列人杀了那些先知并用石头打死那些神所派遣的人。神在恩典中派了他的儿子,想要聚集耶路撒冷的人们进入到他所给安全之中。耶稣想要聚集以色列人,就象是母鸡聚集小鸡一样在它的翅膀之下一样,要使他们远避危险(34节),但耶路撒冷的人们拒绝来就他,因此他就宣告了一个审判,包括耶路撒冷的毁灭。这在公元70年提多对耶路撒冷的入侵及随后的毁灭中得到实现。神在过去的日子里因他的恩典不断派遣先知,现在要转离这国民,不再向他们派遣使者,直到耶稣基督再临地上之日。他不会再来,直到余民预备好迎接他的再来,说,“奉主名来的,是应当称颂的。”(35节)。当弥赛亚再临的时候,余民会用这样的话来欢迎他。
C.在一个法利赛人家里的教导
§ 122路加福音14:1-24
安息日是重要的犹太人快乐的日子,在一个安息日,耶稣被邀请到一个法利赛人的官的家里,作为这样一个人,他一定有高的社会地位,也许是公会的成员。他经常作这样的邀请,并非因尊敬或慷慨的缘故,因此因他无聊的好奇心或是完全的恶意。在整个饭食期间,基督受到敌意的细察。关于那些法利赛人,有这样的话说的得很好,“用极其的勤奋行使了他们的窥探职责。”在那些旁边不邀自来(这是东方人的方式)进行观看的人当中,有一个是长大麻风的人。他处在一个明显的位置,法利赛人也严密地观看着,这些似乎表明他是有意被安排在那里的。
基督似乎看清了法利赛人的用意,他问,“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法利赛人拒绝回答,因为他们知道律法允许在安息日作怜悯的工,而不算违背律法。法利赛人无法否定他在安息日医治的权力,基督医治了这个受苦之人,使他痊愈,让他离开了。基督知道法利赛人的思想,他解释了他的行动。他提醒他们,如果他们有一个他们所爱的儿子或是一头(他们所认为有价值的)牛在安息日掉在井里,他们会救出来的,这样的行动包括作工。他们不会认为他们自己违背了安息日,因为律法允许他们在安息日保守生命。耶稣这话使他们无话可说。有关安息日,Farrar这样的写道:
在安息日不做饭(出15:23),但既然节期肯定包括或多或少的一些作工,不做饭这事实表明了在犹太人的安息日思想中他们认为没有多少紧迫的事情;他们所相信的有关安息日的规定,遵守到什么程度他们可以随意;肉身的嗜好与愚钝的日常工作已经取代了属灵的亮光。在另一方面,我们主接受这样的邀请并不表明他言行有什么不一致,与真正的原则也没有什么不一致;因此耶稣可以到场表明队的认可。
提到安息日的真实本质之后(路14:1,6),基督继续教导了谦卑的功课(7-11节)。法利赛人习惯在宴席上落座于高贵的位置上,这一点是很明显的,基督看到客人们争坐桌子周围尊贵的座位,一个客人坐得与主人越近,这个客人就越有尊贵。基督借此时的情形用一个比喻来教导真理。他告诉听着讲话的人们,当他们被请赴席的时候,要挑选低位就座。那么当一个更尊贵的客人来到的时候,他们就不会因先占据尊贵的座位而被要求坐到低位上去。基督说,当他们被邀赴婚宴的时候,他们应选择低位就座,这样当主人来的时候他会请他们去高位就座。尊荣自己的人不会得到尊荣,但得到主人尊荣的人是真正地得到了尊荣。基督在他的比喻中经常使用婚宴来代表弥赛亚要在地上建立的国度,因此这里的比喻也许是要教导这些法利赛人,只有那些从弥赛亚那里得到国度里的地位之人才算是得到真正的尊荣,那些尊荣自己的人不配得尊荣的。
似乎是很明显的是,在这个宴席上,其他的客人都是请耶稣作客的主人亲密的朋友。
注意到这一点,基督给了一个有关尊敬人的教导(12-14节),这个请他人来作客的法利赛人会得到这些人的报答,受到他们的邀请。那么他是在用这个宴席讨好其他那些可以用好处回报他的人。但基督教导他听众,如果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寻求福气,他们应该邀请那些他不期待他们回报的人。那些邀请朋友的人会从朋友们那里得到回报,但那些邀请不能回报之人的人会从神那里得到奖赏。神所奖赏的那种好客是显明真正的义的好客。但为个人得利而显出的好客其中没有任何的义,当好客只是为那些被邀之人的益处的时候,这就显出了义,会有公义的奖赏。
很明显,基督的比喻将一个客人的注意力转移到未来的千禧年国度,那个客人回应了我人主的教导,他说,“在神国里吃饭的有福了!”(路14:15)。法利赛人的概念是,所有的以色列人将会有份于未来的国度,但基督借一个比喻指出,是否在国度里有份不取决于与亚伯拉罕肉身的关系,而是取决于个人投摆宴席之人发出的邀请的反应。
这个比喻的基础是当时为众人所知的社会习惯。因为在一个宴席上准备精致奢华的食物,所以在事先就邀请了客人们。客人们表明在宴席预备好的时候他们会赴席,当宴席准备好的时候,主人就打发一个仆人去宣告宴席已经预备好了。在这人比喻中,我们的主说已向这国民发出了邀请,这个邀请旧约的先知们发出的,他们宣告了国度的来临。这国民表明,当弥赛亚来及宴席预备好的时候,他们会他的宣告作出回应,并进入国度。然而,当宣告临到国民,说宴席已经预备好,主人也准备好要欢迎客人们的时候,他们开始找各种借口拒绝了。一个人买了地,觉得应该去看一看;他以此为借口(路14:18),他所关心的是物质上的事。另外一个人买了五头牛,他想要试一试。这个明显是很富有,有很大的产业,需要很多的仆人,他的借口就是他照顾他的产业。还有一个人刚刚结婚因而拒绝了邀请(20节)。因此这些被邀请的且表示过他们在宴席预备时会赴席的人并不没有预备好作出该有牺牲,因此他们拒绝了邀请。他们的描绘表明他们对主人的尊敬。
既然宴席已经预备好,主人派仆人请那些认为自己不配的人-那些穷人、瞎眼的、跛腿的、残废的。这些被邀请,其中多人接受邀请来赴宴席。在基督传道期间,他接受了许多税吏和罪人,他们并非因他们配得而来,而是因为他们被欢迎。当这样的人来到宴席上时,宴席上还有位置。仆人又被派出去,这次是去“路上和篱笆那里”(23节)。这就是将邀请延伸到外邦人,这些非犹太人“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2)。许多作出回应的外邦人充满了宴席的屋子。基督最后说,最初受到邀请但却拒绝这邀请的以色列国民会被排除在他的国度之外,收到邀请并不保证得到祝福,而是对邀请作出的合适的反应保证人得到祝福。
D. 有关作门徒的教导
§ 123路加福音14:25-35
大群人跟随着耶稣,毫无疑问他们是在期待着得到他作为弥赛亚要来给人的祝福。但因为这国民作为整体是处在拒绝他的过程中,这些祝福要延后。要是没有对基督的反对,对基督的认同就不会牺牲了,但因为以色列的拒绝,那些认同基督的人面临着很大的危险。因此基督对那些跟随他的人讲了一些话,他提到了作门徒的含义及作门徒意味着什么。他说,首先,家庭的关系要让位于对他的爱,要恨自己的父母、婚姻的伴侣、儿女和弟兄姊妹(路加福音14:26)。
我们必须理解我们主根据犹太人的习语对“恨”的使用。“爱”与“恨”可以表示情感,但这些词也表示意志。在玛拉基书1:2-3和罗马书9:13中,爱与恨被神用在雅各和以扫的关系上。神说他爱雅各,他并不是在表达他的情感,而是他的意愿;神的意思是他选择了雅各。他说恨以扫也同样不是表达他的情感,而是他的意愿;他的意思是他将头生的以扫搁置在一旁。那么,爱就是选择或使自己服从,恨就是就是拒绝服从另外一个人的权柄。作基督的门徒,人们必须拒绝任何其他的权柄,并完全服从基督的权柄。除非他们愿意这样做,他们就不能作基督的门徒。然而,他们必须恨恶自己的生命,也就是,他们必须将自己的意志放在一边而在生命中顺服基督的意志,否则他们就不能作基督的门徒。
除此以外,为作真实的门徒,一个人必须愿意在基督被拒绝的时候与基督的认同。基督生命中的十字架是对他顺服天父旨意的检验,也表明了国民对他的拒绝。一个人必须愿意与被人拒绝的基督认同并愿意接受因此带来的结果,才能作基督的门徒。
提到作门徒的要求之后,基督又让他的听众考虑作门徒的代价。他使用了一个盖楼之人的比喻(14:28-30),盖楼之人在计算花费之后才开工。一个要与敌人打仗的王会仔细考虑了一切有关的事情,他不会不考虑代价的情况下贸然去打仗(31-32节)。基督藉此告诉那些辩论他身份的人,他们必须考虑与他认同意味着什么(33节)。如果他们事先不这样做,当逼迫临到时,他们会弃绝基督。作门徒要求门徒愿意为基督的缘故放弃一切。如果一个人不经考虑就作一基督的门徒而后又在逼迫临到时弃绝他,那么这样一个人就象失了味盐一样,这样的盐毫无用处,要被丢在外面(34-35节)。这是基督对声称为门徒而后因逼迫而背道之人的警告,这样一个人会显明他不是一个真正的门徒;他会以被拒绝。
E. 有关神对罪人的态度的问题
§ 124路加福音15:1-32
法利赛人与支持他们的律法师嫉恨众人对耶稣的拥戴,他们不断寻找拒绝他的根据。他们注意到信的人中大多是“税吏与罪人”(路15:1),他们觉得这是他们要找的借口。他们说,“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2节)。他们注意到基督实际上接待这样的人。虽然他们以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却会是因为condescension
and not because such were welcomed by
them.?(P333top).法利赛人的指责反映了他们对罪人的态度,他们蔑视罪人,认为自己这样是反映了神对罪人的态度。法利赛人教导说“当那些激怒神之人灭亡之时,神是高兴的。”因此在他们的思想中,神恨恶罪人并离开他们的面。既然基督欢迎罪人甚至与他们吃饭,他们就认定他不可能是神。基督这里继续用三个比喻来显明神对罪人的态度,神的态度与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他讲了迷失的羊与寻找的牧人的比喻(3-7节)、丢失的钱币与寻找的妇人的比喻(8-10节)及失落的儿子及寻找的父亲的比喻(11-24节)。Edersheim写到:
在第一个比喻(迷失的羊)中,强调的是迷失的羊;在第二个比喻(丢失的钱),重点是寻找;在第三个比喻中所强调的是浪子回头。尽管第三个比喻不是对法利赛人讲的,但其中父亲对儿子所讲的话却对法利赛人有极其合适的应用,这种应用中慈爱的纠正与劝勉要多于警告,它似乎表明,这些比喻所传达的意思,至少这些法利赛人私下里所说的,是出于属灵的无知与误解,且要多于出于对基督的敌对的态度。
Shepard 也讲到:
三个比喻的特点是这样的,强调一个慈爱的神与迷失的儿子之间关系的各个的方面。第一个比喻强调“神的财产与爱慕,第二个强调的是神的所有权及人的内在价值,第三个强调的是神至高的亲情。”第一个比喻将神展现为神子,大牧人,第二个将神展现为寻找失丧之人的圣灵,第三个比喻将神展现为焦急等候浪了归来的天父。第一个比喻强调的是失丧,第二个是寻找,第三个是浪子回头。三个比喻形成一个高潮:草地、房子、家;牧人、主妇、父亲;羊、财宝、心爱的儿子。这些教导了其他相关的真理:神对他失丧儿子的关爱及对回头浪子的喜悦。头两个比喻起始于神的心,后一个起始于罪人的心。这三个比喻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关任何一个罪人悔改的真理。
第一个比喻,就是迷失的羊的比喻,提到的是甚至法利赛人在他们的羊走失时都会做的事。他会离开那九十九只羊而去寻找那只失丧的羊,这并不意味着他会丢弃他们;毫无疑问他会将群羊交给一个忠心的仆人。尽管寻找会是费时费力,令人疲倦,他会一直寻找下去,直到将那只失丧的羊找到。
…这只愚笨的羊走失是很自然的,…我们不难想象这比喻中的情形:这只愚笨无知的羊越走越远,最后孤零零地失迷在多石的荒地;牧人跟随并找到它,累得腿脚酸痛;然后轻柔地将它放在肩上,将它抗回家,非常高兴找到这只迷失的羊。不仅如此,在离家这么久回到家之后,这只羊与他的救主更加亲近了,他把他的朋友们召集在一起,让他们因先前而现在找到的羊与他一同快乐。
他将羊找到之后,他并没有惩罚或训斥它,他所感到的只是喜乐,因为迷失的羊已被找到了。他不是领这只羊回到先前羊群中,而是将它抗在肩上,将它送回群羊中。细心的牧羊人深知道这只羊在迷失的过程中所遭受的一切,不想再让它遭受更多的痛苦。他回到家之后,就召集他的朋友与邻舍,因他的喜乐太大不能自己独享,他邀请其他人与他一同快乐。因此,基督教导说,喜乐是对找到失丧的羊自然的反应。法利赛人在找到迷失的羊过程中所经历的,他们不愿认为神也有这样情感。他们相信恨恶罪人,而且他只喜悦他们的死亡,而非他们的回头悔改。但实际上,神爱罪人并寻找他们;他们被找到时他就喜乐。因此法利赛人与罪人分离与神的心思意念并不相符。
神对罪人的态度在第二个比喻中有更多的显明。Shepard对此有形象的描述:
象前面那个比喻一样,这个比喻在我们面前展现了失丧、寻找、失丧者被找到及随后的喜乐这样一幅景象。叙利亚村庄的这个可怜的农家妇人,住在寒酸土屋中,屋中泥地是由芦苇遮盖,且没有窗户。她丢失了一个小银币,相当于八个美分,这是从她祖先所得的嫁妆的十分之一。她因此心思忧虑,就点燃灯,在昏暗的屋子里彻底搜寻,不时地在床下、箱柜里及芦苇中查看,直到找到那枚丢失的银币。然后她就跑去邻居的家向他们报告找到丢失银币的好消息,邀请他们来与她一同喜乐。
她所有的十枚银币加在一起的价值也不超过五美元,虽然对一个贫穷妇女来说是一大笔钱,但却是微不足道的-这是一幅法利赛人轻看人的灵魂的真实图画。那枚银币虽因丢失不能使用,但其上面却有皇帝的像,是有其固有价值的。耶稣是要我们明白,不管失丧之人的灵魂有多少罪的污秽,但其上有着神的形象。尽管灵魂在其未悔改的有罪状态中失去了其使徒的用途及神所要其有功用,但它是可以恢复其本来面目的。这个比喻所注重的是寻找,圣灵,由比喻中的妇人所形象象征的,在神所创造的人类及人每一颗破碎的心中在不断彻底尽力地寻找着灵魂。但耶稣要我们明白,每一个他的门徒象他自己一样应该加入恢复灵魂的行动,使他们可以被神的国所使用,来服事神的国。罪人在神的眼中是如此宝贵,任何努力的寻找都不过分。在这个比喻中的详细寻找过程十分行动,认真、彻底、坚持,直到有了好的结果,整个房子都被翻遍,直到银币被找到。
象在第一个比喻中的一样,找到失去的东西给寻找的人带来了喜乐。如此基督再一次表明,神爱罪人,寻找他们,并在他们恢复与他的关系之后欢喜快乐。我们再一次看到神对罪人的态度与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之间的鲜明对比。
为对两种态度作出更多的对比,基督讲了“浪子的比喻”,然而,既然父亲在这个比喻中被提到有十二次之多,这故事似乎更好称为“寻找的父亲的比喻。”这父亲有两个儿子,他们在家里的生活都有丰富的供应,小儿子再也不想处在他父亲的权柄之下,就要求平分以后他要得到的遗产。因此父亲就在两儿子之间平分了财产,得到自己的那一份之后,小儿子就去了远方。他就这样离开了他的父亲也离开了作为儿子父亲的权柄及尊敬他的责任。他在外面没有父亲的限制,在放荡的生活中挥霍掉了大笔的财富。后来那地遭遇了一场饥荒,这个曾拥有过许多财富的人变得一贫如洗。为要供应他自己的需要,他不得不在那遥远国家作了奴仆,人家派他喂猪。猪所得到的食物甚至多于喂猪的人的食物。这个儿子想要吃摆在猪前的猪食,但人家不许他这样做。
耶稣讲了这样比喻,作为对以色列经历的形象描绘,这国民一直在律法之下,就如一个儿子他父亲的权柄之下。律法是要监督他们的律法并控制他们生活的每一部分,以使他们讨神喜悦并尊荣神。但这国民却拒绝律法对他们的监督,他们接受了律法所给了物质上的祝福(申28:1-14)然后弃绝了给他们带来祝福的律法。他们因此被驱逐出他们自己的土地在外邦服事外邦人。
那么这里就有这样一个问题:对神那些离开他的人的态度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答案随着浪子的比喻的展开而显明。小儿子记得他在父亲家里时所拥有的属于他的那些权利,他决定返回到他父亲那里去。他心里这样打算,他要他父亲承认:“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8),然后他会向父亲提出这样一个建议:“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19节)。他不会要他的父亲恢复他先前有的作儿子的权利,而是求他父亲给他一个显明他的价值的机会,他认为他再不能得到他父亲慈爱的恩典。带着这样的想法,他开始出发回父亲的家。但他还没到家他的父亲就看见了他,圣经记载,“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20节)。父亲离家很远,因为他一直在外边找他的儿子,等着他回来。小儿子得到的不是仇恨、或是责备,而是父亲的亲情。在为父的与儿子恢复关系的渴望中,他向儿子跑去张开双臂拥抱并亲吻他的儿子,以此显明了他深厚的爱。在这种情形下,作为罪人的儿子不要能感到被恨,而是甚至与父亲分离期间都被父亲所爱。儿子向父亲承认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儿子所说的是真实的,然而他与父亲的关系并不取决于他本身的价值或他的所作所为,而是取决于他的出身。他在家庭中的地位是稳定的,并不是因为他自己的价值,而是因为他父亲不断的慈爱。父亲打断儿子的话,他没有允许儿子成为一个仆人并靠他的行为来得到他父亲的慈爱的恩典,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脱离过父亲的慈爱。他自己离开了父亲但没有离开父亲的爱。他作为儿子而不是作为仆人恢复了与父亲的的关系,这在给仆人的命令中有清楚的显明。儿子被穿上最好的衣服,这衣服表明了他作儿子所应有的地位。这样的衣服就是雅各给约瑟所穿的衣服(创37:3)。父亲又命人将戒指带在儿子的手指上,带印的戒指代表权柄,借此儿子可以办理父亲的生意。而且又有鞋穿在他的脚上,鞋是当儿子的象征。父亲明显一直都在期待着儿子的回归,因为他已经预备好了一只牛犊,以庆祝儿子的归回。父亲命令人将肥牛犊杀掉为宴席预备肉。他提到了这样庆祝的原因:“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24节)。儿子死过,是因他远离了父亲的爱与同在,远离了家;然而他仍然是一个儿子。这庆祝表明了父亲对儿子归回的喜乐。
因此在迷失的羊与寻找的牧羊人、丢失的银币与寻找的妇人和浪子与寻找的父亲的比喻中,耶稣显明了喜乐来源于失去的东西的复回。藉此耶稣教导,神爱罪人并寻找他们;所有天上的使者都对迷失者归回而喜乐。这样的教导与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照,法利赛人自以为义,恨恶罪人,并在税吏与罪人来就基督并恢复与神的关系时不因此而喜乐。
头两个比喻强调寻找,因此表明的是神旨意的实行。最后一个比喻强调的是天父的情感,这个故事显明了神的心,就是他去寻找的心。羊对它的主人是有价值的,银币也受到妇人的高度看重,儿子所得的父亲之爱岂不是更多吗!
在基督提到的有关生气的大儿子的话中(路15:25-32),我们得到法利赛人对罪人的态度及基督对法利赛人的态度的启示。Shepard指出:
这三个比喻中的要点是法利赛人对基督为税吏与罪人所做之事的态度,这在大儿子的态度上有形象的说明。他在道德生活上可称为模范,行为上无可指责,在社会上被尊重,勤勉,平凡,有条不紊,但却有自己似乎是雇工的灵。他从作工的地里回来,走近家时,听到乐器与舞蹈的声音。他就叫过来一个少年人来,不断急切地问这是自私回事,这少年人天真单纯地告诉他:
“你兄弟来了,你父亲因为得他无灾无病地回来,把肥牛犊宰了”听到这个,他就生气,很快他的长期积聚的嫉妒在怒气中爆发了出来,他十分不高兴,不愿意进屋。然后他父亲出来不断地劝他;但他回答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他在蔑视与讽刺中称他的弟兄为“你这个儿子。”
他父亲话语柔和温柔地说到:
“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大儿子有作雇工的灵,他嫉妒他的兄弟,并怨恨父亲为小儿子的归回所预备的宴席。他骄傲自满,想到的是自己的好行为,看到的只是他兄弟身上的罪,而没有看到他的悔改。耶稣深爱罪人,而法利赛人却充满了冷漠的骄傲本质。在这个故事中有很多的讽刺,法利赛人是比税吏更有罪的罪人,路加描绘出父爱浪子及他对大儿子温柔忍耐态度这幅图画,这解释了基督来是要拯救失丧之人的原因。
这个作长兄生来就享受着权利及与父亲的同在,但却从来没有经过这些宝贵的财富。他没有作儿子的心,而有的是作雇工的心。尽管他接受了他父亲的祝福,但他没有进入与父亲的交通中。他没有表现出他父亲那样爱罪人的心,而是在拒绝归回浪子的行为上显明了他心的刚硬。那么基督借此表明,法利赛人不知道神的心,不明白为什么基督欢迎罪人。他们的态度表明,尽管他们声称为神的儿女,但他们那与天父隔离,且从来没有经历过他的情感。
F. 有关财富的教导 §
125路加福音16:1-31
神应许过,如果他的子民顺服他,他会祝福他们(申28:1-14)。法利赛人扭曲这个原则,他们教导说,物质上的得利是神恩待的确据,他们教导说,“神所爱的,他会使他富有。”因此他们寻求物质财富来证明他们被神所接受和悦纳。为要纠正这个扭曲的对物质的态度,主讲了一些比喻,首先是对门徒,然后是对法利赛人,教导他们对物质财富合适的态度及如何正确地作自己财产的管家。他对门徒讲了一个机敏的管家的比喻(路16:1-13),在这个比喻中,一个富人将他财富的管理权交托给一个他所信赖的仆人,这个仆人不忠心浪费了他的财产。结果被召解释他的管理情况,主人要解除他的职务。这管家先前很是享受他的责任使他拥有的特权,很不情愿将他的权力交出,他想要为他未来作一些打算,但他目前的情形并不乐观。他知道不能再找到一个作管家的工作,因为他在这个职位上表现得不忠心,他即不能作苦工,也不能去讨饭,他这样一个先前作过管家的人实在是讨厌作这样的事的。因此他决定使用他的特权,为他未来作打算,交新的朋友,以使他们以后会接待他到他们家里。他把负债人都叫了来。他问第一个人欠了多少,那人欠了八百加仑橄榄油,他告诉那人把他的的债单拿来,写上只有原来的一半。他叫了第二个人来,这人说他欠一千蒲式耳小麦,他叫这人将这数目写成八百。这样的改动十分容易,因为那时的习惯是将帐单写在蜡板上。Edersheim写到:
我们在这里主要讨论的是书写的方式,就是在Pinaqes或“板”上的书写,尤其是其上涂蜡的板。确实,一个装蜡的小管通常挂在板上,…在这样的板上他们当然不是用“芦苇”来写字,而是用尖笔,通常是铁的,来写字。这种笔由两部分构成,可以拆开;硬尖的部分“笔”与“擦”,“擦”是用来抹掉写在或刻在蜡板上的字的。无疑,借债的数目或其它的交易,通常写在这样涂蜡的板上。(P338bottom).
当主人听到这管家所的做的事之后,他“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作事聪明”(路16:8)。主人所夸奖的并不是他的不诚实,而是他的聪明,就是用他目前的权利来他自己赢得朋友,以使他在失掉他的职位后可以供应他。
基督将这个比喻应用在门徒身上,他指出,在使用物质财富及他们的地位上,今世的人通常比属神的人更聪明。基督说人应该为了未来而聪明地使用世界的财富,而就应该只有现在自私地使用这些财富。Shpard概括说:
耶稣知道钱之中的罪恶能力,因此他警告他的税吏门徒们及所有其他人要防备邪恶,并向他们显明如何使用钱,就是帮助其他人并推进神国的目标,这样当死亡或不幸临到的时候,他们的钱都会如飞而去或是无有用处,这时他们就可以因那些从他们得益的人而在天上受到接待。一个人不能用他的钱来买进天国的门票,但借在地上正确使用钱为神的国而服事,而积财宝在天上。
他继续在对这比喻的应用中解释说;“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义,在大事上也不义。”这在生意界是绝对无误的道理,在小事上事信赖的人可以交给他更大责任;侵占小量财富的人也会成为大的贼。“倘若你们在不义的钱财上不忠心,谁还把那真实的[钱财]托付你们呢?倘若你们在别人的东西上不忠心,谁还把你们自已的东西给你们呢?”神给我们地上的财富是作为对我们的信赖,只有当我们合适使用它,为神服务的时候,我们才能永远拥有它。我们若不这样使用,神随时都会将其取走。
耶稣说一个人可以成为钱的奴仆,也可以成为神的个仆人,但却不能成为两者共有的仆人(路16:13)。那么门徒就得作出一个选择,他们是要服事物质还是要放弃在物质上得处的盼望而成为神的仆人。
法利赛人很清楚地理解这个教导,这带来了他们的嘲笑,因为他们爱钱,他们追求钱并认为钱是神喜悦他们的明证。他们公开声称他们的义使他们被神所悦纳,作为证明,他们申辩说,神使他们富有,以表明他对他们的喜悦。但基督否认了他们是被神所悦纳的,确定他们只在人的眼中被看为义。人所尊重的,神轻视;这些法利赛人所轻看的义却被神所看重。摩西与先知都预告了弥赛亚的来临,他会将义赐给那些要进入人的国的人。约翰来到有罪的人们中间,呼吁他们悔改,为进入国度作准备。从约翰介绍他的时候起,耶稣一直都宣告,“神国的福音”(路16:16),但神的国正在受到抵挡。犹太人领袖声称这国民就是神的国度,犹太人持守这个地位,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因此他们看不到他们需要转离他们的传统主义而归向基督。但法利赛人的传统主义并不能成就不可违背不可改变的律法的义(17节)。神的圣洁超越天与地,神的圣洁中对义的要求必要得到满足,人们才能进入他的国。不要那些自称为义想进入天国的人被神所悦纳,而是只有那些在他们信仰基督的基础上得到义的人才被神所悦纳。
对钱及他人配偶的欲望表明了贪心,基督提醒法利赛人一个有贪心并离弃妻子并与别的女人结婚的人就是犯了奸淫。那些被贪心所占据心思意念的人是不会接纳进入弥赛亚的国度的。
基督现在向轻视他的法利赛人讲话,向他们表明财富并不会使他们到达神的面前。在这个比喻中,基督在一个富人与一个乞丐之间作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路16;19-31)。富人享受了钱可以买到每一种奢侈,但他花钱完全是为了满足他自己的欲望,他不关心他人的需要。乞丐拉撒路被人抬着放在富人的门前,无疑,是期待当那富人经历的时候会被他的需要所感动而从他自己的财富中拿出一些来满足乞丐的需要。但狗却比这富人显出更多的慈心,富人没有给他任何东西来满足他的需要,在这期间狗却来舐他的伤口。最后死亡同时临到这两个人,与法利赛人所认为的穷人被神恨,富人被神爱的想法大相径庭是,耶稣说拉撒路死后被送到亚伯拉罕那里。这种提法被犹太人用来指神的同在,得到与神同在的权利的人会与亚伯拉罕一起享受神的荣光。富人这时在阴间,阴间是死人等候审判的地方。根据主的教导,阴间是确实存在的地方,那么的人处在痛苦之中,他们与神分离。他们知晓这种分离,并看到他们享受不到的祝福。这富人的痛苦是如此之大,他称亚伯拉罕“我祖亚伯拉罕”,祈求他派拉撒路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他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那么我们在这个比喻里看到,死人对痛苦是完全有知觉的,他们知道他们自己的失丧,并看到与那些得到神所接纳之人的特权之间的对比。亚伯拉罕的回答鲜明地表明了他们在地上的日子的不同。富人在那时没有聪明地使用他的财富,为未来作预备。既然他没有使用他的财来满足有需要之人的需要,此时他就得不到祝福了。祝福只有给义人的,富人的行动表明他不是义人。除此而外,亚伯拉罕不可能派人到阴间,因为“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26节)。尽管这富人自己无望了,他还是请求派拉撒路去他的兄弟们,他的这些兄弟们也有富有但没有明智地使用他们的财富,为未来作打算。这富人要求给他们一个警告,这样他们就可能躲避他现在所遭受的痛苦。律法与先知见证了神对那些与他同行之人的要求,也警告了要对不义之人的审判。如果人不听律法与先知的见证,那么他们也不会听从死里复活之人给他们的见证(路16:29-31)。因为圣经并没有称耶稣讲的这话为比喻,且也因为使用了人名,一些人认定,这不是比喻,而是实际的历史的事实。无论如何,都改变不了耶稣的教导,不义之人永远与分离,他们处在痛苦之中,他们记得他们曾经有过的被他们所拒绝的机会,他们知道他们的失丧状态。他们的状况是不可改变的,且是永远的。这教导我们,拥有财富不是被神所接纳的标记,也不是进入天国的基础。今天有一些人象法利赛人一样,他们信靠金钱带他们进行神的面前。这样的人是在信靠使他们定罪而非拯救他们的东西。
G. 有关饶恕的教导
§ 126路加福音17:1-6
基督严厉指责过法利赛人的态度,他也需要对门徒作一些警告,这样他们自己就不至于轻视法利赛人。他们可以恨恶法利赛主义,而不恨恶法利赛人。为了要教导门徒这个真理,基督警告说他们是很容易使人们因他们的态度而受到冒犯的。他说若是他们这些作门徒的人因他们所表现的错误的态度而排斥那些来就他的人的话,那他们还不如在身肉中死掉为好。主所提到的小子们是那些丢弃法利赛主义并来就基督的人。如果门徒们因这样的人有关基督的身份迟做决定而轻视这样的人,那么他们就有可能离去。因此基督命令门徒要小心他们的态度,以使那些想要来就他的人不致被拒绝离去。
这些门徒也许不仅仅对那些来就基督之人有错误的态度,也许对那些在基督里的信徒也有错误的态度。一个信徒可能会得罪于另外一个信徒,被得罪的信徒应该责备犯罪的。如果这责备带来悔改及对赦免的请求,那么他就应该得到赦免。基督说,“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转,说:‘我懊悔了,’你总要饶恕他。”(路17:4),这里的七代表“无数次。”一个信徒要无数次地原谅另外一个伤害了他然后又请求原谅的信徒。如此,基督就对新信徒的态度对及其他在主里信徒的态度问题向他的门徒进行了教导。门徒们对这教导的反应是,“求主加增我们的信心”(5节)。他们求主加增他们的信心,因为基督所教导他们的与他们从法利赛人那里所听到的有关得罪人与赦免人的事情的教导恰恰相反。基督向他们表明,并不是信心的多少,而是他们所信靠的对象教会产生他们想要得到的结果。犹太人的成语“象芥菜种一样小”(6节)代表东西的最小量,如果他们对一个无限的人有信心,那么这个人就会在他们里面作工。因此不是信心的量而是对信心的实行才是重要的。
H. 有关服事的教导
§ 127路加福音17:7-10
基督现在就他们作为神的仆人而有的责任问题向门徒们讲了一些话。主要他们想象,他们中的一个派一个仆人去耕地或是牧养群羊,他遵行主人的旨意,工作了一天,当仆人工作完毕回来后,主人并没有他的工作而服事他,而是要这仆人预备饭,并在他吃饭的时候服事他。主人吃完了之后,仆人才吃。仆人是要遵行主人的旨意,且要做主人所吩咐的,以此证明他是良善忠心的仆人。仆人的服事是没有限度的。基督将此应用在门徒的身上,他说,“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咐吩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10节)。
I. 使拉撒路死里复活
§ 128约翰福音11:1-54
1. 死里复活的神迹 (约翰福音11:1-44)
就在前不久,耶稣因人要杀他而离开犹太地(约10:39)。他去了约但河东岸的庇哩亚(40-42)。就在这里一个悲剧发生在一个伯大尼一家人的家里,耶稣先前在犹太地的时候常受这家人的招待。马利亚与马太的兄弟拉撒路重病加身,姐妹俩向主求助,我们看到她们对他的未直接表达出的信心,她们说,“你所爱的人病了”(约11:3)。她们没有作任何具体的要求,她们相信主会这信息作出合适的反应。主对些反应是,他告诉门徒们这病不至于死,这显明了主的无所不知。这事是为神的荣耀,同神所安排的,这样他的儿子对通过这事得到荣耀(4节)。基督提到他的神的儿子,这是非常清楚的对基督神性的宣称。对些宣称也有证明,就是他知道这事的结果。对门徒来说,似乎需要赶紧去拉撒路那里,但基督在庇哩亚又呆了两天。这并不表明基督对马利亚与马大的需要没有反应,或是对这家人缺乏感情,他耽搁是要给他自己一个机会来显明他的神的儿子。
在需要等候的时候过去之后,基督宣告说他要返回犹太地,他邀请门徒与他一同回去。然而他并没有命令他去,他们开始劝他,提醒他说他们因对他生命的威胁而离开犹太地的(约10:39)。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基督执意要回法利赛人要杀他的地方。基督的回答难以理解,他说,他只要在行在光中就是行在神的旨意中,邪恶不能临到他,因为邪恶只有夜间临到,只要他行在神的旨意中,仇敌对他就无损(11:9-10)。
因为门徒不明白他所,基督就对他们解释说,拉撒路已睡了,他要去叫醒他。门徒仍然不明白这话,他们不懂为什么基督要冒生命危险去叫醒在夜间睡觉的人。然后基督清楚地告诉他们说拉撒路已经死了,他说,“我没有在那里就欢喜,这是为你们的缘故,好叫你们相信”(11:4)。这话对我们理解这神迹是帮助的。基督先前说,他不再行神迹使以色列相信他是神的儿子,他的下一个神迹就是约拿的神迹(太12:38-40)。从基督这里的话中,我们看到这个神迹并不是要公开显明基督的身份,而是向门徒们显明他身份的真实性。以彼得为其代言人的这群门徒承认他们对他的信心,相信他是弥赛亚,神的儿子(太16:16)。但因国民对他的抵挡,疑惑也很容易进入他们的心中,因此基督意要行使拉撒路死里复活的神迹来确定那些已相信他之人的信心。
多马常被称为“疑惑进,”然而他劝勉其他人与耶稣一同去,这样“我们也去和他同死吧”(约11:16),这表明多马对基督非同寻常的的献身精神。在这去耶路撒冷的路程上多马预告了他自己的死及基督的死。这是一个重要的宣告,因为它启示了它对基督在耶路撒冷受到的仇恨的认识。
当耶稣到达伯大尼时,有人告诉他拉撒路已经在坟墓里四天了(17,39节),此时正是奔丧的时间。马利亚与马大的家一定是一个重要地方,因为“有好些犹太人”(19节)从耶路撒冷来哀悼。基督要来的消息在他来之前就被人知道了,马大出去在路上迎他,马大的话中有责备的意思。她们早就在拉撒路死之前就将他病重的消息告诉了耶稣,他本可以立刻赶来使他不死,但基督耽搁而拉撒路死了。尽管马大有责备,但她表明了对基督的信心,说,“就是现在,我也知道,你无论向 神求什么,神也必赐给你。”(22节)。基督再一次确定拉撒路要被复活的事实(23节)。马大没有立刻明白基督要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她以为耶稣的话是确定旧约当中所说的复活,就是,当弥赛亚来建立国度的时候,他会使死人复活(赛26:19-20;但12:2)。这时基督告诉马大说在他里面有复活与生命,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25节0。复活不是在一个计划里,而是在一个人里面;复活与生命在他里面。他又告诉马大说,“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相信基督的人接受现在就拥有的永远的生命,那有永生的人永远不死。肉身的死亡不能阻止永生的持续。有永生的人会经历灵魂与肉体的分离,但永远不会经历到灵魂与神的分离。因此基督是在安慰马大,她的兄弟在肉身死亡了。因此拉撒路相信基督,他不是死了,而是活着的,因为他有永远的生命。尽管他可能在另外一世界享受那生命,但这却是真实的。基督先前将马大的信心指向他自己,这这他她是否相信他向她启示的有关永生的事,她回答说,“信你是基督,是 神的儿子,就是那要临到世界的”(约11:27)。她这确定的回答几乎与彼得的回答是相同的(太16:16),她承认了她对他的信心,称他为神的儿子,并承认对他的作为的信心,说他是基督或来救赎与掌权的弥赛亚。因她对耶稣基督的信心,马大的惧怕没有了。
马大返回她姐姐那里,说耶稣已经来了。马利亚急忙出去见耶稣,耶稣此时正在村外等着她。她见到耶稣时,“就俯伏在他脚前”(32节),尽管她所说的话与马大说的一样,但耶稣没有责备她。马利亚俯伏在主的脚前,这表明了她对主的热爱与顺服。明显地,马利亚没有马大那样的惧怕,基督没有必要教导她以使除掉她的担心。还着同情的伤感,基督让人带他去墓地,在那里“耶稣哭了”(35节)。他并不是为拉撒路而哭,因为他知道拉撒路是活着的,他所流的泪是同情的泪,他与马大与马利亚同悲伤。在许多哀悼者面前,基督首先吩咐人将遮墓的石头挪开(39节)。这一次又是马大而不是马利亚因为拉撒路已长时间在坟墓里而反对并想要阻止将石头移开。尽管她承认她对耶稣基督的信心,他还需要提醒她先前所对她讲过的话;就是,如果她相信,她“会看见神的荣耀”(40节)。有人顺服基督的命令,坟墓前的石头被移开。基督这时献上感谢的祷告,这是要向门徒显明,所有他所做的都是完全顺服他的天父。然后他“就大声呼叫说:‘拉撒路出来!’”(43节),复活与生命在其身上的这一位显明他对死亡的权柄,他将拉撒路从坟墓里叫了出来。那个死了不能听且被裹尸布缠裹的人,而不能出作任何反应的人从坟墓里出来了。拉撒路不是借自己的能力而是借吩咐他出来者的能力从坟墓里出来了。基督又给了一个命令,他要那些周围的人解开裹尸布,使拉撒路自由。基督行此神迹来坚固门徒们对他身份及他的能力的信心,这些门徒正面对这国民对基督的抵挡,那些人以后也要将耶稣钉死。既然他是生命,那么非经他的允许,死亡就不能临到他。
2. 这神迹所产生的冲突 (约翰福音11:45-54)
尽管这神迹不是要公开显明基督的身份,但这事却很快传遍了耶路撒冷,那里的许多人相信了他。这神迹的消息即引起了祭司们的注意,他们是撒都该人,也引起了法利赛人的注意,他们共同召开了公会的会议。Fairbairn与到:
法利赛人是反罗马的,喜欢在以色列中培养对外族人的不喜欢之情,及适合于神子民的盼望与理想;但他们惧怕,因而抵挡可能会人们将拿撒勒的耶稣称为基督的一场运动。撒都该人容忍罗马政权,他们知道,惧怕,且顺服罗马政权,他们就是害怕引起罗马人残酷的怒气。因此这些久来积怨的对手,因有共同仇恨的目标,而聚集密谋。该亚法比任何人都明了这时的情形,他是当年的大祭司;尽管他足够有策略,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明确地说出了那里的需要-“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他的意思是:“我们处在灾难的边缘,人们对这个加利利人的狂热会使他们叛乱,除非我们借治死他来平息可能发生的叛乱。”公会明白大祭司的意思,他们称赞他的机敏,接受他的策略,实行了他的计划。
使拉撒路从死里复活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耶稣是弥赛亚,证明是如此的非同寻常,以致众公会说,“若这样由着他,人人都要信他;罗马人也要来夺我们的地土和我们的百姓”(约11:48)。公会认为,如果国民接受基督为弥赛亚,且他象他所说的那样建立他的国度,那么罗马人就会来打击这个国度,国民就会被毁,宗教领袖们会失掉他们的地位,国民会受更大的捆绑。
大祭司该亚法,是由罗马任命其位的,他热心于阻止国民接受基督为弥赛亚并拥他作王。他说,“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50节)。因此他是在建议治死耶稣基督,因为他死于他们的手中,要好于比整个国民死于罗马人手中。大祭司的话表明,宗教领袖们想要将耶稣治于死地的想法现在正式地摆在公会面前,公会也讨论了这样的事。尽管该亚法没有意识到他说的这些话的预言性,但却构成了一个预言,就是“耶稣将要替这一国死。也不但替这一国死,并要将 神四散的子民都聚集归一”(51-52节)。虽然该亚法建议治死基督,作为一解决目前政治问题的手段,但神却意要借基督的死来解决所有世人的罪的问题。公会赞同该亚法的建议,并“从那日起他们就商议要杀耶稣”(53节)。
因此我们看到拉撒路死里复活的神迹产生好几个不同的反应。他的门徒的更加相信基督是生命的源泉。除此而外,许多耶路撒冷的犹太人相信了他。还有,拉撒路的复活使得公会定意要将耶稣基督置于死地,并开始计划实行他们的想法。耶稣基督没有要试图阻止公会的阴谋,他不再公开行于人们之间,而是退到以法莲,犹太地北部的座城,来等待他被钉十字架的时刻(54节)。
J. 有关感恩的教导
§ 129路加福音17:11-19
在这个耶稣等候他在耶路撒冷最后出现的时间里,他游行于撒马利亚与加利利的边境,因此他远离加利利,在那里希律想要杀他,也远离公会想要杀他的犹太地。Edersheim说,
离开以法莲之后,基督沿着北部边界绕道去了加利利南部分边界,也许是在某个地方迎见那些最后与他一同去耶路撒冷的那些人。这种猜测本身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基督最亲近的一些跟随者也许很自然地想要在去耶路撒冷之前拜访一下他们在加利利的朋友们。这一点被马可的记载所确定,马可福音中说到在那些跟随耶稣的人当中,有“许多与他一同去耶路撒冷的妇女。”因为我们几乎不能设想这些“许多妇女”在上一个秋天与他从加利利一同去守住棚节,她们也不可能在修殿节与他在一起,或在冬天的时候跟随他走遍庇哩亚,她们也不会一直在伯大尼。象先前所提到的那样,如果我们假定基督从以法莲沿着撒马利亚边界去了加利利的一个地方迎见与他一同上去的门徒们,那么前面提到的这些难处都可能排除了。
有一次,基督遇见十个麻风病人,按法利赛人传统的要求,他们站在远处向耶稣呼喊求助。他们求他怜悯他们。基督先前常常治好那些对他有信心的麻风病人,从这些人对基督的称呼中没有什么可以表明他们对他的信心,因为他们称他“耶稣,夫子”(路17:13)。耶稣想要他们信心证据,因此他给他们一个机会通过顺服来表明他们的信心。基督没有宣告他们得洁净,而是吩咐说,“你们去,把身体给祭司察看”(14节)。他们的顺服会显明他们的信心,圣经告诉我们,当他们显明他们的信心的时候,就得了医治:“他们去的时候就洁净了。”
甚至是在他们经历医治之前,他们遵基督的吩咐去了!他们的信心太大了,但我们不要推断,这个地区的人们普遍地相信这位“主”的大能。当他们去的时候,新生命在他们的身体里生长了。他们感觉到恢复的正常的新生命,不是在相信之前,也不是相信之后,而是在还没有经历祝福之前的信心的顺服行动中。
十个人当中的一个,他生为撒马利亚人,意识到他对洁净他的那一位的义务,这个人回来仆倒在耶稣的脚前。这个人先前从远处呼求耶稣帮助,而现在他可能来到他的面前献上他的敬拜与感恩。这种行动显明他对基督的委身。Edersheim说:
这些麻风病人想到这这些年来耶稣是如何医治了所有的求告他的麻风病人,没有一个失败,那么他们求助于耶稣似乎不奇怪。在当时的情形中,遵他的吩咐去祭司那里也许不需要更大的信心,当然这意味着他们会得医治。但是得医治后回来谦卑俯伏在他的脚前献上敬拜与感恩却是大不同了,这样做使一个人成为门徒。
另外九个得医治的人没有回来对医治他们的人表示敬拜与感恩,基督对此表示了惊奇。为要清楚表明这个人得医治是因他对他的信心,耶稣说,“你的主救了你了”(路17:19)。感恩时是表明亏欠,感恩是对所得祝福的承认,感谢施与者是接受者的义务。无感恩之情的人就是认为任何他所得到的益处是他应得的,没有责任回报谢意。基督要陪伴他的门徒认识到,他们亏欠那些赐福给他们的那一位,并要他们以感谢作为回应,就象那个撒马利亚所作的一样。这事也似乎是要在以色列对赐福的弥赛亚所赐之福的实际态度与他们应有态度作出一个对鲜明对比,他们应的态度就是象撒马利亚人那样的态度。Edersheim说:
这里的许多问题都显明问题的实质:这九个犹太人是不是在他们感觉得医治的时候就与这个撒马利亚人分离了呢?因同病相怜,他们曾与他如兄弟一样结伴同行,而是不是在他们经历了从他们共有的苦难解脱之后就断绝了这种联结关系呢?还是这九个犹太人在他们的律法主义中顺服律法的字意,继续呆在祭司那里,忘了他们在顺服律法的字意中而违背了基督命令的灵意?还是因为他们是犹太人,觉得他们有权利得到这种祝福,将其归因于神,或是归因于他们作为以色列人与神的关系,而非归于基督的怜悯?还是因为(对我们来说似乎这是最有可能的)犹太人的无感恩性与对他们所得到祝福的机会的忽视-这是一种那些不知道眷顾他们的时候之人的心态-这导致了他们对基督的忽视、拒绝及最后的失去呢?当然是,主强调了在这事上家里的孩子们与“这外族人”之间可怕的对比。
K. 有关他再来的教导
§ 130路加福音17:20-37
法利赛人十分清楚耶稣一直都是在展现给以色列所应许的国度。他将自己显明为弥赛亚、王。有一次法利赛人来问神的国什么时候来(路17:20),这似乎是有为难的性质,法利赛人的意思是,如果耶稣是这么久他所自称的那一位,他应该马上建立他的国度,不要再耽搁,以此证明他所声称的。从法利赛人的问题来看,明显他们是期待一个旧约中所应许给以色列的一个政治上,实际可见的国度实现。
基督的回答使许多人迷惑不解,他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20节)。许多人将此理解为,旧约中神应许大卫他会不断有子孙坐在大卫的王位上统管大卫之家(撒下7:16),法利赛人期待这应许的照字义上的实现是错误的。要正确理解基督的回答,我们必须记得,耶稣基督被施洗约翰介绍为是以色列的弥赛亚,同时他也说到天国近了(太3:2)。基督也作出同样的断言(4:17)。以色列国民清楚地理解基督所声称的,并渴望那国度的建立,宗教领袖们拒绝了基督并认为他是假冒弥赛亚的亵渎者。因为宗教领袖们的拒绝,这国度的建立需要推迟至未来的某个时刻,就是弥赛亚来坐在大卫的王位的那日子。基督并不是在说他来建立的国度并不只是一个在人们心中的属灵国度,而是因为以色列的拒绝,国度不会在那个时候真实,被人们可见地来到。基督确实说过,“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17:21),然而翻译成“在你们心里的”希腊语实际上的意义是“在你们中间,”或“在中间”。基督是在确定,因为王就在眼前,国度的建立是可能的。法利赛人的问题的含义是,国度的建立是不可能的,因为领袖们不接受基督。但基督肯定地说,是可能的,且正在被展现给他们,因为王就在眼前。
耶稣向他的门徒表明,先知所预测的,及主自己所展现给人们的国度会被延迟。因此他说,他们不会“看见人子的一个日子”(22节),许多假弥赛亚会出现并自称来成就他所应许的国度,但门徒们不要被欺骗(23节)。他们要记得,国度已被延迟到未来的某个时候,当未来的大卫的千禧年国度被建立的时刻来到的时候,人们会知道。耶稣说,“人子在他降临的日子,好象闪电”(24节)。闪电不能隐藏,它在空中清楚地显明出来。建立被延迟的国度的时刻会是明显的,因为在其之前会有许多迹象(太24:4-14)。但在国度被建立之前,基督“必须先受许多苦,又被这世代弃绝”(17:25)。
基督提到了国民对当他来建立国度之前所出现的迹象的态度。他说人们会象在挪亚的日子一样。挪亚是一个传义道之人,宣告了要临到他的世代的审判。但那些听到挪亚的审判信息的人置之不理,并继续进行他们日常的生活,“又吃又喝,又娶又嫁”(27节)。当审判临到时,他们没有作好预备。耶稣也将当时人们的态度比为罗得时代人们的态度(28-29节)。罗得是一个义人(彼后2:7),他宣告了对邪恶之城所多玛与蛾摩拉的审判,但他的警告被拒绝(18:17-21),所多玛的人们继续过着他们日常的生活,当审判临到的时候,他们完全没有准备(19:4-9,24-25)。基督说,他要作为审判者来临,将不信之人从他的国度分离出去,并接纳信徒进入他那时要建立的国度里,但在那个时候,人们同样会继续进行着日常的活动。人们会照常生活,忽视警告,因此审判会临到他们。尽管基督再来对世人来说是审判,但对那些在大灾难时已被还到基督身边的信心来说,基督的再来意味着对他们的祝福。基督的到罗得的妻子作为那个世代的教训(32节),她心系于所多玛及其代表的一切,因此她不愿意离开;在她回头看的时候落入神的审判中。基督警告说,“凡想要保全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丧掉生命的,必救活生命”(33节)。
当基督再来的时候,得救之人会与未得救之人分离开来,两个人会在同一张床上,一个会在审判中被取走,一个会留下进入基督的国度(34节)。两个女人推磨要被分开;一个会在审判中被取走,一个会留下进入基督的国度(35节)。基督借此警告了要来的审判,并劝勉每个人以免失去生命(参33节)。丧掉生命意味着放弃一切而认同于基督,保全生命意味着拒绝认同于基督,而想保全肉身的生命。只有那些与基督认同的人才能逃脱要来临的审判。
法利赛人就审判临到的地点来问基督,他的回答十分难解“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哪里”(37节)。这个审判会首先临到以色列国民,基督看整个以色列国民是一个无生命的尸体,他是在说,审判会临到以色列。在历史上,这个审判开始于公元70年,当时提多毁灭了耶路撒冷城,而整个国民会继续处在审判中,直到基督的再来。
L. 有关祷告的教导
§ 131路加福音18:1-14
引入这个比喻的“Then”(英文版)似乎表明主停止了先前对国度及门徒所期待的国度建立被延迟的话题。Edersheim提到这种联系:
这比喻一开始就作为一个原则确定了门徒需要不断祷告的责任-其确切的意思由限制句所定义:“不可灰心,”即,不会“疲倦。”“常常”这个词不能理解为是与时间有关,好象它指的是持续的意思,而是总是的意思,在任何情况下都如此,不管情形如何不利,就是在似乎没有答案的情形下也是如此,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容易“昏睡”或疲倦。这要求在这里也适于盼望主再来的祷告,因为感觉到好象他延迟,不,是越来越觉得没有这可能性的时候,“疲倦”也会使人停止这样的祷告。但这要求也适于所有类似的情形,就是当祷告似乎得不到回答,祷告中的疲倦也要使我们垮掉的时候。
在这个比喻中,有一个不义的审判官,Edersheim这样描述这个审判官,
这比喻一开始提到一个城里的审判官、一个寡妇。除非人而案件是被提交请求仲裁(arbitration),而非(judgment),或是从贤明人那里寻求司法意见,否则一个人不可能构成一人犹太人的法庭。除此以外,他言行的样子也是不符合法庭上的样式。因为他一定是其中一个审判官,或是一个由希律或罗马政权所任命的市政掌权中的一个-也许是一个犹太人,但此时是一个犹太人审判官。有可能他先前是一个管理治安的官长,或是被任命有那种职责的人。我们知道,至少在耶路撒冷有两个治安官员(Dayyaney
Gezeroth),他们的责任是监督治安,防止犯罪。普通的法官只是在特定的时间工作,且不受报酬,而与他们不同的是,这些治安管员总是在工作职位上,因此不能作其它的事。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们从圣殿的银库中得到薪酬,得到象225l如此之多的薪水,如果需要,甚至得到更多。藉于此因,也许也是因他们不正当的勒索,犹太人的巧妙的说法将他们称为(Dayyaney
Gezeloth)-强盗审判官,而非他们真正的称呼Dayyaney Gezeroth (实行禁令或惩罚的审判官)
…。无论如何,在每一个地方都有治安的官员,负责秩序与法规。Talmud法典中对这些“乡村审判官”不乏贬低之词,称他们为Dayyaney
deMegista,与城里的法官形成对比(Bey
Davar),并指责他们无知、霸道及贪心,甚至为一顿肉食而扭曲公正。对巴勒斯坦的非犹太人法官,也常提到他们的严重不公及受贿。
是这样一个审判官,一个寡妇求他为她伸冤,这个审判官拒绝了。但这妇人不断来找他,他最后说,“只因这寡妇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常来缠磨我!”(路18:5)。主将这个原则用在门徒身上,如果这样一个不义、冷漠的人都可以被那寡妇坚持不懈的努力所打动,公义且回应祷告的神即不是当然对他子女的坚持不懈的努力作出回应吗?对这个比喻的理解一定要根据先前我们主对国度延迟的教导。门徒们先前已经得到祷告的教导,“愿你的国降临”(太6:10),然而他们这样祷告,国度还是没有降临;基督已说明国度不会在他们的时代来到。但他们仍要坚持祷告,因为神会听他们的祷告并回答他们的请求,总有一天国度来降临。这样的祷告目前的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下去,直到向神所祈求的国度的建立得以实现为止。基督预言说,当人子回应坚持之人的祷告而来临的时候,他在地上找不到一人义人(路18:8)。整个世界的人都不会被信徒的祷告所改变而信主,但在地上会有余剩之人在整个世界不信的情形下等候他的降临。因此基督教导,尽管神国的建立被延迟,但人们应该坚持为此祷告。
基督在第二个比喻中教导了神回应祷告的基础。法利赛人认为,他们会因他们自己的义而蒙神垂听。Shepard形象地描述了一个法利赛人在祷告中的态度:
这个法利赛人完全蔑视其他人,他认为比他们优越。他去摩利亚山上的殿中时,他将自己置于一个众人可见的位置,作出一种颇为显赫的姿势。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所提到的是一个实际问题,因为犹太人通常是站着祷告的,法利赛人使人如此是为显扬自己的目的。基督要人注意他们这种在其它的地方自显为重要的欲望,也在登山宝训里指责了这种态度。法利赛人不断重复的话并不是祷告,而是自我庆贺的独白,他站在众人面前,夸赞自己的品性,他不向神求什么,他庆贺自己不象其他的人那样,他认为其他人是“勒索、不义、奸淫”之人,他向神讲述自己的品德并祝贺神有象他这样一个仆人,不是一个外邦人,而是一个犹太人,不是普通平民,而是杰出之众中的一个法利赛人。最令人憎恶的人,就是他称为“这个”的卑鄙的居然敢在同一时间到圣殿来祷告的税吏。不应该允许这样一个人到圣殿里来。他公开指责所有其他罪恶之徒;但他自己就没有犯那些罪吗?
他继续提到他优越于他人的地方,他每周星期一与星期四禁食两次,整年都是如此。摩西律法只命令一年一次禁食,就是在赎罪日那。拉比们又加上许多禁食的日子,但这个法利赛人自夸说他所作的甚至超过了笔录或口传的传统。同样,他所奉献的什一也超过了律法所规定的,律法规定奉献土产与牲畜的十分之一。法利赛人作为一个阶层确实在什一奉献的事情达到了一个狂热荒唐的地步,他们将厨房中食物进行什一奉献,就是:茴香、薄荷和莳萝;而却忽略了律法中更重要的事。他在自义的灵中的自言自语都是对自己的称赞。与他自满的灵同行的还有一个无怜悯他人之灵,认为他比所有其他同类的人都好。
基督宣告说,这样一个人中神面前是不被称义的(路18:14),基督以对比的方式描述了这个税吏。Shepard说:
他没有在圣殿选择显赫的位置,而是远远站立,他没有以卖弄的方式向天睁开眼,而是在悔罪中低下头,他的祷告是忧伤的悔改及求赦免的呼求。他整个的态度都强烈表明他深深地懊悔及对罪的哀痛,他站在那里敲打着自己的胸膛,显明他的哀痛。他话语很少,但却表明了对神的真正的祷告。“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向神乞求。他知道他是个罪人。对他来说,他对他的罪有十分清楚的意识,他根本就没有以优越的心态与别人对比。
“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13节)这话显明了神听祷告的真实基础。税吏的祷告可以这样理解“神啊,求你看我象看约柜上的施恩座一样”(出25;21;利16:15)。这个人想到从前赎罪日中的仪式,在那个情形下,一个有罪的国民聚集在神的面前,作为代表的祭司为众民的罪献上赎罪祭(16节)。在完成个人洁净的仪式之后(因为一个不洁的人不能在神的面前为有罪的众民作代表),祭司选择两只公羊,第一只被献祭,它的血用盆送往至圣所,洒在约柜上的施恩座上。这个施恩座是约柜的盖,约柜里面放着国民所违背且证明他们的罪的律法。神居住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之间,发出他荣耀的光辉,显明他的同在。神就如此俯视被民所违背的律法,要他们承担责任。当大祭司将血洒在施恩座上时,他就是在遮盖对违背的律法。将血放在定要审判罪的神与被违背的律法之间,当神通过血来看被违背的律法的时候他就满意了。施恩座成了和解的地方,也就是神所满意的地方。在这里神被满足,是血满足了神,也就是说它满足神公义的要求。在使神人和解的血的基础上,神可以满有恩典地对待民的罪并延迟审判到下一个赎罪日。
在使神人和解的祭献上,使神满意之后,祭司会从至圣所出来,他会取第二只羊,并承认在血之下的民所犯的所有的罪,作法就是将他的双手放在羊的头上,然后他将羊放到旷野,羊就这样将在赎罪之血之下的罪从人的身上除去。(利16:20-22)。当税吏站在那里低着头时,他是在说,“神将我的罪放血之下将以看施恩座的方式来看我”(参路18:13),他并不是在象那个法利赛人那样向神显明自己的义,而是在承认他是个罪人,并是宣布放弃他自己一切的不义。基督宣告说他回家就已经被称为义了(14节),他说,“凡自高的,必降为卑”(也就是说,他不会得到赦免),“自卑的,必升为高”(也就是说,他会得到赦免)。因此基督就国度被延迟的问题教导,信徒要坚持祷告求神成就他所应许的。为使祷告得蒙悦纳,它必须由一个在神的羔羊赎罪祭遮盖之下的人来献上。
M 有关离婚的教导
§ 132马太福音19:1-12;马可福音10:1-12
法利赛人又设计了一个圈套来陷害基督,以抓到指控他的把柄。根据路加福音的记载,他们问,“人休妻可以不可以?”(10:2),这引起了是否可以离婚的问题。根据马太的记载他们问他,“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19:3),这个问题提出了离婚基础的讨论。这些问题是要引诱基督陷入使犹太人恼怒的争论当中。摩西律法允许离婚(申24:1-4)。Smith说:
当妻子显明不贞的时候,摩西律法允许离婚;但拉比们按他们自己的习惯解释这条规定。遵守律法字义的Shammai学派认为,若不是因不贞,就不应该休妻;而Hillel学派十分倾向一般的观点,他可以因“任何原因”休妻,如果丈夫不喜欢她,如果他喜爱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他不喜欢她所做的饭菜,都可以将妻子休掉。在我们主的时代Hillel学派的观点常为人们所实行,造成很大的悲剧,这违背了家庭的尊严性;在Talmud法典中有一段可怕的记载,表明了这种不道德的作法对道德准则造成了多么大的破坏。对Hillel学派的一个拉比来说,他习惯的作法是,当他到别的城的去的时候,他会公开作一个寻找妇女作他暂时妻子的宣告。这是非人道的制度,对妇女造成残酷的伤害。它将妻子置于丈夫的怜悯之下,她不能与他离婚,而他却可以因任何的想法将她休掉将他抛弃于社会上。
因此对离婚的律法有两种解释,Shammai学派严格解释律法,而Hillel学派则随意解释。法利赛人试图使基督卷入这种冲突中。Shepard写到:
法利赛人要迫使基督站在这两派其中的一边,这样就会离间众人。或者他们也许已经知道基督对这问题的想法,而想要使他与希律安提伯发生冲突。那个邪恶掌权者当时正在与希罗底处于公开的淫乱生活中。约翰先前指责了他们的罪而失去了性命。如果他们使基督公开指责这希律及希罗底,他们也许会很快地除掉他。他们在约翰的情形中这样做得很成功,且正是在约翰传道顶峰的时候。这样甚至好于将耶稣与拉比的一个学派发生冲突。因此他们以如此的形式提出离婚的问题,正如马太所记载的:“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吗?”
犹太人十分高看离婚的权利,他们认为这是神给他们的礼物,是一个外邦人得不到的礼物。如果基督象法利赛人所预料的那样否认犹太人离婚的权利,他就会使自己分离于以色列人。
Hillel学派说“因每一个原因”离婚都是合法的,即使是最平凡的小事。与罗马及希腊的妇女不同的是,犹太妇女无权与她的丈夫离婚;但男人却可以因无端的小借口而休妻。他们以最广泛的意义来解释申命记中的“不合理的事”:如果“不喜悦她,”或“发现别的女人更有吸引力”-这真是足够现代的了-他就可以休她。他们又列举了许多具体的妻子可能犯的错,如不遮头去公共场所,与其他的男人的讲话,在丈夫面前对他的父母讲话不礼貌,将饼烤糊,嘈闹或惹麻烦,有不好的名声或是不生孩子(十年)。Hillel学派的观点十分盛行,当时人们在道德上极为松弛。摩西律法确实允许离婚,但只能因不忠这个原因,但在耶稣的时代犹太人所持的看法是Hillel学派的拉比们所解释的观点。妇女成了男人的能活动的资产,屈从于他非人道残酷的对待。法利赛人非常清楚,如果耶稣Shammai学派有关离婚的严格的观点,他就会疏离众人中一大部分人。
这是法利赛人诡计的一部分,还有,如果基督作出法利赛人所期待的那种回应,他就会引起希律的忿怒。
法利赛人知道,如果他指责这种体制,那么耶稣就会疏远众人,也许他们考虑了使他陷入与希律安提伯的冲突之中,那样不就可能将他对离婚的指责作为对那有罪的分封之王的冒犯而报告给他吗?正是对希律的婚姻上的罪的指责使得约翰被投入监狱中,如果耶稣这样做,不也是会同样遭遇朵同样的命运吗?
Farrar又提到:
…如果耶稣决定支持Shammai学派-这是他先前的教导使得法利赛人确信他在这个问题上要采取的立场-那么他就是在宣告公众的观点,就是希律安提伯是一个十足的奸淫之人,一个以奸淫的方式同一个奸淫的妻子结为夫妇的奸淫之人。
在对离婚的律法的解释上,基督拒绝与这两个法利赛人学派中的任何一个认同。Farrar说:
但基督在他的回答中从来都不遵从方便的原则,也同样无视众人的怒气及那暴君的不喜欢。他唯一的目标就是给他的提问者能使他们变得贤明的答案。
基督没有认同于其中的任何一个学派,而是提到了在创世记2:24中神所设立的最初的婚姻律法,这是在造物主建立婚姻制度时所确立的。Edersheim说:
…主直接提到最高的权威-神对婚姻的设立。那位在最初使他们成为男人与女人的神在婚姻关系中使他们联合,离开甚至是最亲密的与其他人的关系,使二人成为“一体”-即成为一个整体的个体。这才是神设立的婚姻的事实,在此之后就是他们成为一-神所结合为一的,人不要分开。
法利赛人看婚姻是由人的律法所掌管的社会制度,但基督看婚姻是由神的律法所掌管的神所设立的制度。在设立的婚姻的时候,神说二人成为一体。一体是不可分割的单位,而两个人成为了一体,一个不可分割的单位被建立了。耶稣引用圣经,禁止人分离神所结合的(太19:6)。
基督在这里面对这种情况使用了高超的技巧,他避免了陷入拉比们的争论,并提到圣经,“这经你们没有念过吗?”他问,讽刺性地责备他们对他们所要护卫并解释的那部分圣经知识是无知的,“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这是按造物主的设计的婚姻的样式-并不是妻子要屈从于丈夫的反复无常的婚姻,而是在平等的条件下彼此帮助的二人合一的婚姻。对此没有什么好争论的,只将圣经中的真理摆出来,就是对当时的流行的作法的定罪。
Edersheim又说:
…在这合一继续存在的时候,与妻子(或丈夫)离婚并与别人结婚,就是淫乱,因为就象那离婚在神面前是无效的一样,先前的婚姻仍然实际存在的-而且在这种情形下,即使拉比律法也会禁止的…。
在基督的律法中,只有在一个基础上(通奸)才允许婚姻的解体,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神所设立的合一已被罪所破坏。因此,在现代社会中,因为“心硬”而降低基督离婚律法的标准,使其合法化,并为其辩解,都是不被神所接受的。至少当时在基督的心中没有这样的妥协,这样做也不被主的教会看为对信徒是合法的。
这教导十分清晰且无可辩驳。法利赛人问如果神最初的律法不可能允许离婚,那么为什么摩西允许离婚,离婚变得必要是“因为你们的心硬”(8节)。“心硬”经常被用来描述那些与神分离的外邦人的心态。因为以色列人已违背了神有关婚姻的律法并娶了外邦人的妻子,那么血统的纯洁性就有可能被破坏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弥赛亚不能是从亚伯拉罕谱系上来的。那么就有必要洁净这国民以阻止血统的纯洁性被破坏。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离婚,在以斯拉记10:2-3,11-14是对此原则的形象说明。基督藉此表明,离婚不是神最初的有关婚姻律法中的一部分,而是因以色列人对律法的背逆而允许的。因此申命记24:1中的不洁与受到破坏的血统有关。
因对离婚的广泛接纳,基督的回答令人吃惊。他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19:9)离婚后的再婚被视为奸淫的唯一原因就是,头一次的婚姻在神眼中仍有效。
翻译成“奸淫”(9节)的希腊语指的是一个结婚之人对他的配偶所犯的罪,如果离婚可以解除婚姻,那么再婚就不能算为奸淫。但既然基督宣告它是奸淫,头一次的婚姻一定是在神的眼里被看为是仍然有效的。基督确实提到一个例外,他说,“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翻译成“淫乱的缘故”的希腊语并不是翻译成奸淫的词,而是指一般性的不道德之行的词,基督是在指当时代的犹太人的婚姻习惯。整个的婚姻的是这样的,开始是男子的父亲与女子的父亲之间订立一个法律上的约定,将他们的儿女彼此相许,这个婚约被称为订婚。实际上两人因这婚约被称为夫妻。直到婚约立定至少十二个月之后,整个的结婚过程才算完成,但在这期间他们仍被称为夫妻。这就是当天使宣告马利亚会怀一个孩子的时候约瑟与马利亚的关系。因为当时低落的道德水平,十二个月的等候时间被认为是必要的。这段时间足够在显明女子在定婚约时是否已经怀孕,也可以显明她会不会在这期间她会不会在订立婚约之后因不忠原因而怀孕。如果显明妻子不忠,就不必完全婚姻;可以借离婚解除婚约。然而,婚约是有约束力的,只有在丈夫在法官面前控告妻子的不忠,婚约才能被解除。因此婚约是可以被解除的。这就是当约瑟发现马利亚怀孕时他所作的决定(太1:19)。是根据这种情形,基督才允许例外的离婚(19:9)。如果与妻子订婚的人在订婚期间发现她犯了通奸罪,即她是一个不道德之妇人,婚姻就不需要完成;但必须通过离婚来解除。既然婚姻不需完成,男人有自由结婚,而不被算为奸淫之人。基督就这样完全否认了法利赛人对申命记24:1-4的解释,否认了离婚的权利。他提到神最初的婚姻律法,藉此律法男人与女人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直到死。因此基督唯一所允许离婚的可能性就是在犹太人的订婚期间,在婚姻完成之前将婚约解除。这明显是门徒们对我们主的教导的理解,他们回答说,“人和妻子既是这样,”也就是说,如果人甚至是在发现妻子不忠时不能将妻子离弃,那么“倒不如不娶”(太19:10)。门徒们很清楚地看到,在完成婚约之后根本没有神允许离婚的可能性。因此门徒们看到社会状况的低落,且对他们来说与一个不忠的妻子不可分离地结合是令人生厌的事情,那么他们认定,根本不结婚是最好的。如果他们理解基督允许婚后可以离婚,他们就不会作出这样的结论。
基督指出,尽管这种解决办法对某些人来说是可以的,但只对少数人是可以的。一些生来是阉人的可以接受这种方式,其他被人阉的可以接受这种方式,一些为天国的缘故不结婚的人也可以接受这种方式。但大多数人却不能接受。因此就要慎重选择婚姻伴侣。
法利赛人原本期待基督所有关离婚的话会引发犹太人的怒气或是希律的怒气,这样就会使他们毁灭他的计划更进一步。然而基督避开了他们的圈套,他在神的最初的婚姻律法中找到安全的解释,这律法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永久结合,只有死才能将他们分离。
N. 有关进入国度的教导
§ 133马太福音19:13-15;马可福音10:13-16;路加福音18;15-17
基督的按手给很多人带来祝福,父母们将他们的孩子们带来以使他触摸他们。也许是孩子们有病或是残疾-这们不知道。但父母们将他们的孩子们带来使他触摸他们,这表明他们对基督的信心。将一个孩子放在另一个人的怀中表明对那个人的完全信心与接纳,门徒将这看为是打扰,想要将他们赶走。然而当耶稣看到门徒们的行为,他很生气,耶稣在先前看到宗教领袖曲解律法并污秽圣殿时显明过他的怒气(约2:13-16),但这是第一次向信的人显出他的怒气。怒气是神所给情感的一部分,是所给的爱受到伤害作出的反应。耶稣爱这些孩子们,并对将孩子们带来的父母们的信心是敏感的;因此他对门徒们生气。他要求允许孩子们到他那里去,他们不应该被拒绝,他的原因就是,“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太19:14)。将孩子们带到耶稣面前来的信心表明了可以使他们进入国度的信心。基督说,“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象小孩子,断不能进去”(可10:15)。如果基督将信他的人赶走,那么就不能确定他会接受其他藉信心想要进入国度的人了。耶稣温柔地将孩子们拉到他的怀中,按手在他们身上,并祝福他们。他将这些小孩子们拉到他的怀中表明这些孩子们还太小不能实施他们对他的信心,因此这里所提到的信心一定是父母的。如此,耶稣给了门徒们一个形象说明,表明进入国度信心的必要性及信心的有效性是进入国度的基础。
O. 有关永生的教导
§ 134马太福音19:16-20;马可福音10:17-31;路加福音18;18-30
当耶稣离开拥挤他的人群时,他遇到一个路加称为“官”的人(18:18),路加藉此表明这人是公会的成员。当这官来到耶稣面前时,他“跪在他面前”(可10:17)。他所持的是一种尊敬甚至是顺服的态度,他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
在犹太人的书面作品中给神的一个称呼是:“世上的良善者。”这年轻人见过耶稣身上神的良善吗?至少耶稣会带领他的这个学生确定他对他的态度,这是十分有可能的,如果他被带领承认他的属神的弥赛亚身份。“你给了我一个称呼,”他解释说,“这只属于神,你明白其中的意思且你真是这样看的吗?”
如此称呼他之后,这个官问,“我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可10:17)。如先前所提到的,在犹太人的习惯语中,进入永生与进入国度是同样的意思。这人知道耶稣是在展现自己为王并将国度展现给以色列人,他一定从经上知道义是进入国度的先决条件,他想要知道耶稣要求哪一种义使人进入他的国度,且是否他所有的义足够使他被接受进入国度。基督并没有立刻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讨论了这人对他身份的概念,他问,“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路10:18)。翻译成“良善”在希腊文中有两个词,第一个是agathos,指的是内在的良善,第二个是
kalos,指的是令人喜悦之外在。这人使用了指的是内在良善的词,并称耶稣为内在良善的夫子。基督提醒他只有一位是内在良善的-那一位就是神。耶稣基督一直都自称为神的儿子,因此他也是在称自己是内在良善的。他问这人的问题是要看他是否是因为他相信他是神的儿子而称他为内在良善的夫子。若是如此,基督就会宣告他是因信心而拥有了可使进入国度的义。但这人却没有给出这样的答案,他没有回答,他的沉默表明他不经心地说出他刚才所说的话,因此基督不能宣称他为义。
在回答关于什么样的义才能使人进入他的国度的问题上,基督将他指向律法。律法显明了神的圣洁及神的圣洁对那些要被他所接纳之人所有的要求。基督引用了第二部分律法,这部分律法掌管一个人对他人的责任。如果一个以靠义进入国度,那么他必须显明他向他人所行的义,这人回答说,自从孩童时他就一直遵守了这些诫命。
拉比,人小的时候我就完全遵守了这些命令。他是一个有很高道德品质的年轻人,他置行为于宗教中的仪式之上。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人,而是在他里面有英雄的品质,他忠心努力地按他的知识去遵行摩西的十诫之律法,及拉比们的传统的规条。但在他里面有他不可知的不满足感,“我还缺什么呢?”他又问,坦诚承认他内心的不满足感。
基督完全可以引用一些形象说明来表明他是不义的,然而他选择让这个作一些事来显明他在律法前的不义。他吩咐他去卖掉一切,将钱他给穷人,他若这样做,就是完成了律法的第二部分,就是爱人如已的要求。这样的爱要求他对他人的需求作出回应。然后在他卖掉财产之后,基督给他的要求是“你还要来跟从我”(可10:21)。对基督的顺服会显明对他基督身份的信心,只有信心才能带给这人能允许他进入弥赛亚国度的义。这人的回答显明他是不义的,因为他不愿意完成律法中爱人如己的命令。他的回答也显明了他没有完成律法中的第一部分,就是禁止人在真神之上有别神的要求。一个人的神就是他顺服的对象,这人爱且服事他的财富,他的财富拦在他的面前,使他不能来跟随基督。
耶稣将两个要承受永生需要满足的要求摆在他面前:(1)去将他所有的财富卖掉分给许多穷人然后(2)来跟从他。第一个是要求这个典范式的人物过一个自我牺牲及贫穷的生活,第二个要求是开始一个可能会有逼迫甚至是死亡的事业。这个年轻的官没有预料到这些。他是想从有学识的拉比那里寻求一些建议,而不是想在他整个生命和社会地位上有以上的要求会造成的这种根本性的改变。
基督看着这个离开,他将这功课用在门徒身上,他教导说,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度是不可能的。“富人”(可10:23)并不指的是一个有财富的人,而是一个信靠财富的人。基督说这些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是不可能的(23节)。然后为表明这种不可能性,基督宣称说,“骆驼穿过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25节)。
“小子们,那些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是多么难哪!”在Talmud法典中有一个流行的谚语,说到一个大象是不可能穿过针眼的,他改变了其内容,形象地说:“骆驼穿过医生所用的针的眼,比财主进 神的国还容易呢。”
基督提到医生所用来缝合的针这词,这表明我们应该按字面意义来理解他对骆驼与针的提及。针的眼指大的城门上一个小门这种通常的解释是没有历史依据的。基督并不是在教导说信靠财富的人进入神的国是难的,而是在表明信靠财富的人根本就不可能进入神的国。这教导对门徒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他们的生活一直都是相信这样的思想,就是财富是神所喜悦及的祝福的明证。如果神所爱所喜悦的富人不能进入神的国,那么众人还有什么机会呢?基督回答说,“在人是不能,在神却不然,因为神凡事都能”(可10:27)。那么救恩就被看为是神的工作,是神因人对基督的信心作出的反应。
彼得很快注意到他与其他的使徒已做了基督对这个富有的官所要求的,他们已经抛弃了一切跟随他(28节)。那么彼得想知道,他们会得什么奖赏(太19:28),基督应许他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28节)。基督是在预言他再回到地上之事及神与以色列所立之约在弥赛亚国度中的实现。他应许说他们会得到管理的地位,来管理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因使徒们已抛弃一切跟随了他,因此他们会在国度中被委任重要的管理地位。不仅仅十二使徒会得到奖赏,而且任何为他的缘故作出牺牲的人都会承受永生。但许多期待进入国度之人会被弃绝,许多觉得自己在国度中没有份的人会被接纳。
基督这时继续通过一个比喻教导在千禧年国度中得奖赏的条件的问题(太20:1-16),这个比喻回答了彼得在19:27中的问题。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人家主白天到市场上去雇佣工人在他的葡萄园里干活,他与雇工们讲定了工价,他们就干活去了。他在三点的时候回来,看到一些在那里闲着,因为没有人雇佣他们。他就派他们去地里干活,没有讲明工价,只是说,“所当得的,我必给你们”(4节)。在六点与九点是都发生了这样的事,在十一点要收工的时候,他又发现一些闲着的人,就派他们也到地里作工。当一天的工作作完,这些人来领工价的时候,他给了每个人同样的工价;也就是与最初作工的人所定的工价。那些工作一天的人就抱怨这明显的不公平,家主提醒他们,他给了他们最初彼此同意的工价,因此他对他们没有什么不公。他恩待那些后来作工的人,给了他们同样的工价。他问那些抱怨他的人,“我的东西难道不可随我的意思用吗?因为我作好人,你就红了眼吗?”(太10:15)。我们得承认,他即公平又有恩典,他有权利行他已行的恩典。藉着这个比喻,主想那些问他他们会有何所得的人学会这样的功课,就是他们只需在葡萄园作工,而将赏赐的事交给他管。他会即公义又公平,他也会是有恩典的,在分配奖赏的事情上他有权利做他所做的事。他们的责任就是忠心地为他作工,不计奖赏,而是要讨派他们在葡萄园作工之人喜悦。他们也要信靠派他们作工的那一位在分配奖赏之事上的恩典。
P. 有关他死的教导
§ 135 马太福音10:17-28;马可福音10:32-45;路加福音18:31-34
在他们穿行于加利利与撒马利亚的边境时,耶稣旨要去耶路撒冷,这对门徒来说是很明显的,使得他们惊异又害怕。他们不能理解在大家都知道宗教领袖们想要杀他的时候耶稣为什么要去耶路撒冷,他们害怕唯恐他们因与他的关系他们也陷入危险之中。但基督再一次表明要去耶路撒冷,他会被交在公会的手中,公会会定他的死罪。他会被嘲笑,遭鞭打,最终会被罗马政权钉在十字架上。但他也说他会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太10:18-19)。基督作出复活的应许是要鼓励十二使徒,并使他们确信他会胜过他的敌人。
十二使徒中的二个,雅各与约翰,这时带着一个问题靠近基督。这对兄弟通过他们的母亲向主讲话(20节)。他们请求坐在他国度里的左边与右边(21节)。基督先前应许过十二使徒会在国度中坐在十二个宝座上统管以色列(19:28)。雅各与约翰贪要在国度建立时他左边与右边的荣誉的地位。
基督的回答显明,在国度中的地位与奖赏不取决于个人的野心或要求,而是荣耀的地位会给那些忠心顺服他的人作为奖赏。基督自己在国度中显耀的地位并不会是因为他向父请求而能得到,而是因为他对神旨意的顺服。这就是耶稣要喝的怀的意思(太20:23)。既然他在国度中的地位将是他对天父顺服的奖赏,他们在国度中的地位也会取决于他们对天父旨意的顺服程度。
当其他十个门徒听到他们的请求后,“那十个门徒听见,就恼怒他们弟兄二人”(24节),大家都贪恋雅各与约翰想要得到的位置,基督责备了不仅仅是这两个人也是其余十个人都有的态度。基督说,外邦人的特点是要升高他们自己将自己置于掌管他人的有权柄的位置上,十二使徒此事上所做就如心硬的外邦人一样。为了纠正这种态度,基督教导说,如果一个人想要为大,他必须通过顺服那些他想要掌管的人而取得这种为大的地位;那想要获得显赫地位的人必须通过作仆人来取得这样的地位。他自己就是这样的榜样,因为尽管人子是所神所定要在千禧年国度中掌管全地的,但神的儿子是作为仆人,而不是作为主人来到世上。作为一个顺服天父旨意的仆人,他会将自己的生命献上作为多人的赎价。基督刚刚告诉这些人,他要去耶路撒冷被钉十字架。他们以为他是在凯旋去作为王,他告诉他们,他是作为主的仆人去耶路撒冷,顺服他父的旨意,通过他的顺服为罪人提供救赎。这只是主给十二使徒许多教导的内容之一,这些教导就是要他们作仆人而非主人。
Q. 有关以色列之需要的教导
§ 136 马太福音10:29-34; 马可福音10:46-52;路加福音18:35-43
耶稣在去耶路撒冷的行程中走近了耶利哥,他看见一个瞎眼的人,这人向他求帮助。路加记载到,在耶稣靠近耶利哥时一个瞎眼的人来靠近他(18:35),马太记载说,在基督正在离开耶利哥去耶路撒冷时遇见两个瞎眼的人(20:29-30)。马可记载说,当耶稣离开耶利哥时一个名为巴底买的瞎子遇见他(10:46)。许多人看到这里有冲突,路加提到的瞎子也许不是马太提到的瞎子,因为在路加福音中瞎子是在主靠近耶利哥城时遇见他,而在马可福音中瞎子是在主离开该城时遇见他的。如果这是两个不同的事件,那些这两个见面就是有着类似的情形。另一种解释就是,路加记载中的瞎子是在基督进入耶利哥时靠近他的;他与基督同行进入城里,并向基督提出他的请求,但直到他离开城里的时候基督才回答他的请求。这种观点可以解释马太与路加记载的不同。至于马可的记载,有人解释说,马太记载所注重的是两个瞎眼的人,而马可与路加却特意挑出那个更突出的瞎眼之人,围绕他进行了叙述。那些马可与路加并没有否认第二个瞎眼人的存在,而是看巴底买为更突出的请求医治之人。这些瞎眼的乞丐知道耶稣的名字,也知道他将自己向以色列展现为弥赛亚。他们喊道,“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太20:30;可10:46),他们不仅认出耶稣是弥赛亚,也想起使瞎眼的看见也是他的事工之一(赛35:5)。基督没有立刻回答他们的请求,这似乎支持这样的看法,就是这些乞丐是在他最初靠近城的时候遇见耶稣的并随他穿行过城。他们一直在喊,“主啊,大卫的子孙,可怜我们吧!”(太20:31)。回应基督的吩咐,瞎眼的乞丐来到他面前,他问,“要我为你们作什么?”(32节)。一个人必须知道他的需要,他的需要才能得到满足,这些人已表示了他们对基督的信心,现在他们承认他们的需要并来到他面前求他帮助。因此基督触摸了他们的眼睛,他们就眼睛得开,并跟随了他。
这件事是给十二使徒的功课,以色列国民在灵里是瞎眼的,并没有他们自己的需要。鉴于这种情况,他们看不到有什么原因他们需要来就基督求帮助。基督无法除掉一个不知道自己的需要而来求他满足这需要的国民的瞎眼。基督帮助了那些认出这他们的需要并转向他求帮助的人,这就是这件事所要教导人的功课。
R. 有关国度计划的教导
§ 137 路加福音19:1-28
1. 个人信心的功课 (路加福音19:1-10)
耶利哥是人们去耶路撒冷中途停留的地方。
在进入通往耶路撒冷之前,有必要在耶利哥休息一下,因为前面要进入一个危险、多石的强盗出没的峡谷,这是一段崎岖不平要步行六个小时的上坡路,最低处低于地中海600英尺,最高处高出地中海3,000英尺。
有关耶利哥,Geikie写道:
耶利哥是一个利未人的城,因此居民中有许多祭司:它的位置是一个出产极其丰富地区的中心,也是约但河两岸进出口贸易的中心,因此也使其成为有许多税吏的城市。它在南巴勒斯坦的地位就如迦百农在加利利的地位一样,迦百农是加利利海岸与远至大马士革内的北部内陆地区的贸易中心。如此多的财富的来往相应地增加了交税农民的工作与收获。因此,在这地方安置了强有力的关卡与收税机构,在一个名为撒该的地方官长领导之下,用我们今天的话可称其为海关官员。在如此高压专横的罗马税收制度下,当地居民一定在这样一个结构完全的组织下深受苦难。与在这组织中的人表示友好不会受大多数人的喜欢。
有关耶利哥的居民,Farrar说:
耶利哥两个显显著的阶层是祭司与税吏;且因它是祭司之城,人们很自然地认为,为王的大卫子孙、摩西的继承人会在一个亚伦子孙家中受到接待。但耶稣选择什么休息却是由其他因素决定的。设立众多的税吏是要保证比任何其它地方都有更多增长的大量香膏的流动中征取税收,且要有系统的管理在这个罗马行省与希律安提伯所管辖地区之间的进出口贸易。其中管理这些税吏的官长之一就是一个名为撒该的人。
基督决定在撒该家过夜,撒该
…是“税吏的官长”-
税收与海关部分的头。正如他名字所显明的,他是一个犹太人;但他这个名字本身“Zakkai”、“公平的”、或“沌净的”听起来就是一个嘲弄。我们知道税吏们有关什么样的名声,他们有着什么样的作恶与欺压人的机会。而且从后来他的自己的坦白中,我们很显明看到撒该为邪恶之目的已仍尽使用了这些机会。为此他弃绝了他的民族与灵魂:“他是个财主。”如果象基督所教导的那样,财主进神的国比骆驼穿过针的眼还难,那么以如此手段获取他的财富的人会怎么样呢?
撒该爬上一颗枝叶茂盛的无花果树上,好看到耶稣一眼,毫无疑问,他觉得在城中那群宗教人士与自以为义的当中,他是最不受欢迎的人。既然他不能挤进人群去看耶稣,他就找到了别的方式,基督要求在他家里过夜,撒该就“欢欢喜喜地接待耶稣”(路19:6)。毫无疑问,耶稣所享盛誉可以使他在耶利哥城的任何人的家里受到接待,基督选择在一个被人轻视的税吏家里过夜。人们认为这给他的名带来不利,因为他自己与这样一个有恶名之人认同。
基督来到撒该家里使这个税吏悔改,书中没有记载基督可能说了什么,但撒该确实承认他承欺诈,这说明他没有完成律法上爱人如己的要求。撒该承认他在收税中有欺诈行为,并答应退还,不仅是律法所要求的数量,而且要退还四倍于他所不正当的收取的数量。这样的退还表明了义,因此基督宣称说,“今天救恩到了这家”(路19:9)。并不是行为拯救了撒该,因为没有人可以靠行为得救;但他的行为显明他已经信靠基督并凭信心接受了义。这个如此不被周围众人所接受的人在基督这里是被接受的。撒该是那些“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中的一个(10节)。祭司没有来到他这里承认他们的罪并寻求赦免,富有的商人没有来承认他们是罪人并寻求他的赦免。但撒该却来就耶稣,并因他的信心得到赦免。基督为撒该所做的,他也可以为任何一个信靠他的而做。那这就是一个进入国度的功课。
2. 有关国度延迟的教导 (路加福音19:11-28)
当耶稣与他的门徒在去耶路撒冷路上时,十二使徒确信耶稣是要去那里接受王位,被众人拥戴为王,并建立千禧年国度。基督这时讲了一个比喻来纠正这些的错误看法,他们“以为神的国快要显出来”(11节)。施洗约翰先前传讲天国近了的信息(太3:2),基督在他的事工开始时也传讲过同样的信息(4:17)。基督在他的事工期间向以色列展现了若他们接受他为救主他就会建立的国度。但国民拒绝了他,国度就要被延迟。基督先前教导了他这个世代的人不会见到国度(路17:22),因为国度会被无限期延迟到将来的某个时候。主的话并不是对他的世代国度真实性的否认,也不是对将来的实际的国度的概念的否认。这个比喻是要教导有关国度被延迟的事,这个比喻也许起源于历史上一个有名的事件。
这些话也许暗指了希律的儿子亚基老,他从耶利哥去罗马从罗马皇帝亚古士都手中获得一个在巴勒斯坦的分封国,并返回这分封国。这事发生在耶稣还是一个拿撒勒的孩子的时候。亚基老由一个犹太地的使者团跟随,这些人是由已厌恶希律王朝的民众所指定,他们要求他们的国家变为一个罗马行省。亚基老的宫殿在耶利哥附近。这个事实也许可以解释耶稣比喻对其的提及。并不是比喻中的每一个细节都要符合历史事件。
在这个比喻中,一个出身贵族的人有权掌权的人去到远方的国使自己被任命为一个国的国王。他没有自己任命自己,而是要在国度中有权柄的人任命他掌管他希望掌管的国度。知道在这期间他不在国中,他叫来十个仆人,交给他们一定数量的钱,大约相当于十个月个的工价。这些人要作这一大笔钱的管家并要对些钱的使用负责。在有权统治之人不在期间,这些人他所掌管的人弃绝了他,尽管如此,王还是回来了。当他回来时,他要求他的仆人们交待他们掌管钱的情况。第一个仆人说他使他手里的钱增加了十倍,因此他被称赞得到奖赏。他被任命掌管十个城市。第二个仆人来到面前汇报说他的投资增加了五倍,因此他被任命负责掌管五座城。又有一个仆人来交待他掌管钱的情况,他承认他害怕他的主人及主人可能会可能对他的审判;因此他害怕冒险使用他主人的钱,而在主人不在期间将钱藏起来。他将交给他的钱如数返还,没有有任何的利息。主人责备了这个人并将交给他的钱要回给那忠心使他的投资增加十倍的人。然后主人命令处死所有不想叫他作王的人(路9:27)。
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教导说,掌权的他会离开他被任命的掌管的地方一段时间,那些他有权掌管的人会反叛并弃绝他,在他不在与被弃绝期间,会有些人自称为是他的门徒,他们会有一些东西交给他们保管,他回来的时候他会让他们汇报。那些以他们的忠心证明他们是好仆人的人会得到奖赏,在国度中得到合适的地位。但那些以不忠证明他们不是他的管家的人会从国度被除掉。以色列国民被任命为王的管家,但却显明是不忠的,只有国民中那些向显出忠心的人才会在王来的时候被接受进入他和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