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三十条
一,灵浸或圣灵充满
〔真〕神的灵涌进人的灵,使其得释放脱离魂(来四12),灵变柔顺机关或圣灵的运河,在为基督作见证并在祷告上向黑暗权势进攻时显明出来。这是真实浸入身体,与各肢体合一。
特点是有能力见证基督,使人知罪归向神。
圣灵充满最高的表显在于同时能运用自己的本能及管治自己(林前十四32)。
接受圣灵只有一次,由于重新运用信心或对真理的认识,发展新转机被圣灵充满的经历会接连有几次。同一圣灵的内充,随着信徒各人情形不同有不同的程度。得能力作工是多人生命中所常有的确实经历。
〔假〕使信徒放任心思,思想空白,或者身体被动降服超然的能力。邪灵假冒作为也可随着真实接受被圣灵充满同时俱来,因为空白心思和被动身体是违反圣灵作工的条件,反而是邪灵作工必须的首要条件。
邪灵超然的能力在感官上发生各种表现,似乎是圣灵进入人的灵所发生的效果。
假冒表显结果如何随人而异,变化不一,表现不外是庞大的,少有真实的果子,他的心思身体多少有被邪灵所附,产生分派不合一等等情形。
二,神的同在
〔真〕借着圣灵在人的灵里,心灵是知道的。当神的灵充满里面时,人的灵知觉祂的同在,不是用身体的感官来感觉。在这种情景下他们的本能都是敏锐而清楚,能保持动作自由,灵变得易于痛悔(诗三十四18)。意志柔和顺服神的旨意,一切行动是受真正的同在感动而作出来,都与最高的旨意和谐,满有恩惠。
〔假〕假冒神的同在大多在身体上和外体感官上感觉,如感觉“火”
,“发抖”(嗅觉香味),“吹气”,“风动”,“发麻”等,而心思都是被动不活泼,如同机械,被动身体作不愿作的事,甚至忘了他在此同在的“权势”下所作的,如同梦游者不知自己在睡觉中起来行走一样,不活动的心思可从呆视目光中看出来。
三,神是在人灵里与人同在(约十四23)
〔真〕知道在天上的父是真实的父(加四6),子是真实的救主,圣灵是有真实位格的,三者借着圣灵在信徒灵中显为一,效果如罗八 9~11说的一样。
〔假〕邪灵一有机会,即行假冒三一真神的每一位,因此能接近人体,给感官种种表现,藉此深入与人同居,灵觉官并无接触到神。
四,基督的彰显
〔真〕借着祂的灵显在信徒心里,因此认识基督是一位永活者,坐在天上的宝座,信徒灵里与祂彼此联合(林前六17)。基督的生命和性情就分赐给他,在他里面成形并建立“新造”(加一16,
四19; 西一27)”信徒就在凡事上长进,联于元首基督,信靠并与荣耀的基督相交,吸引信徒脱离自己而生活(弗二6),叫他有更大的眼光,并与众圣徒有更明亮的交通。
〔假〕基督彷佛有“位格”,显在人里面,使人在魂中与那彷佛“有位格的基督”祷告或交通,使人向里面寻找主观表现而不信靠在天上永活的基督,似乎与天上的基督相离很远。假冒的作为集中归结于“经历”,使人向内注视,或以自己为中心,没有实据表明神的性情,也没有实际的长进。(抄者注:一位传道蓝正阳见证说:“有长久时日我曾一直与彷佛有‘位格的基督’交通,向之祷告,如同有大碗的地方在胸膛前发出声音,一字一句如同与人说话一样,教我讲道,如讲‘马利亚践踏香膏’。有一次一个教友外出,邪灵告诉我,他在厦门被捕。事实相符,最后邪灵露出说谎的本相(约八44),破绽被识破,我局部被附(如路十三11~13的女人),心思还存在也知道是邪灵,想赶牠走,牠对我说:‘我住这么久,你要赶我走,我要叫你死。’我就离开本县,到厦门教会求救,蒙主大能的拯救,以后我在另一个地方教会传道,直到五十年代初。”
五,知觉神
〔真〕在灵里知觉神,非靠身体感官的感觉。
〔假〕在身体种种感觉上“知觉神”,会助长肉体并压制真正灵觉官。
六,神的圣洁
〔真〕信徒深知神的圣洁,就对神产生崇拜和敬畏的心,恨恶罪恶。神因各各他的宝血与人亲近,寻求他们的爱,祂的同在并不使人恐怖。
〔假〕邪灵假冒神的圣洁,以神为可畏惧的,驱人远离神,强迫人如奴隶般做畏怯的动作,并不是使用心思意志,甘心乐意地顺服神。
七,降服神
〔真〕把全人类的灵魂体单纯地降服信托神,遵行祂的旨意,常服事祂,神要人在悟性中使用所有本能与祂完全合作。
〔假〕灵魂体被动地降服超然能力,人如机械盲从顺服,不用意志心思,受邪灵控制欺骗。(合作与控制是相反的,“合作”是神在人里面与人同工的真实工作,“控制”是邪灵欺骗人被动地降服其超然能力。)
八,与基督一同受苦
〔真〕是忠心为祂作见证的结果,在这种受苦中,圣灵的喜乐从灵里发出(徒五41),真正效法基督的死,与祂一同受苦,结果能看见生在别人身上发动,灵变柔和,品性像基督(林后四10~12)。
〔假〕从邪灵来的受苦,具有凶残,剧烈特性,毫无成就,受害者不因受苦变柔和,反成刚硬,魔鬼能使灵魂受苦,被鬼附者有非常痛苦的表现,原因是不知不觉中接受邪灵加给的苦楚,冒名是“神的旨意”。
九,信靠神
〔真〕从神来赐给人属灵真实的信心,才是信靠神,不必费力去“算”神成就经上的话语,同时在悟性上充分运用我们的才能。“信心”是圣灵的果子,不是勉强得而来(加五22,“信实”原文是“信心”-林后四13)。
〔假〕“信靠邪灵”乃是由于盲然信靠超然的语言或启示,设想这是从神来的,由此产生勉强的“信心”,超过信徒真实的界限,结果进入神未计划的试炼道路中。
十,依赖神
〔真〕信靠依赖神是意志态度,照神的话来相信神,依赖神信实的品格。
〔假〕依赖邪灵是被动的依靠超然的经历,引人离开信靠神的自己,不与神活泼合作。
十一,与神交通
〔真〕在圣灵里与荣耀的基督相交,与祂成为一灵,这只有在灵里知道(约四24),不是感官的感觉。与神真实交通的条件,可读约壹一5~7。
〔假〕人退到里面,享受感觉交通(参第四条),在“美妙”感觉事情上耗尽精力,使人不能尽日常本份,与邪灵发生交通,肉体受这样虚伪的“灵交”供应,是与别的大罪养活肉体一样实在。
十二,等候神
〔真〕在安息中与圣灵合作,等候神的时间工作,等候神成就祂的应许,有心思最敏锐的活动与负担。
〔假〕长时间祷告中“等候圣灵降临”,陷入被动状态,达到“招神”的情形,说谎的灵就进来表显。圣灵已经在五旬节降临了。
十三,祷告神
〔真〕借着宝血进入至圣所(来十19),在灵中透过诸天来到施恩座前(来四14~16),是奉子的名藉圣灵向天上的父祈求,并非向里面的神祷告(弗二18;Throu,
By to )。
〔假〕不按来十19到施恩座前,向着空气中似乎在信徒里面的神或心思中想象的“神”祷告。
十四,祈求神
〔真〕意志的行动用单纯的信心,根据经上的话向天上神祈求,神答应祷告常无感觉,不明显,使人认不出祷告的答应。
〔假〕向人里面或四围超凡的灵说话,他的答应常是戏剧性动人的耳目谋以摄服威吓人,叫人自觉是特蒙恩的人,藉此邪灵控制了他。
十五,神说话
〔真〕凭圣经的话,藉神的灵在人灵与良心里照明,使信徒能明白主的旨意。
〔假〕邪灵说话狂傲、控告、定罪,使人混乱、迷离分心,不能运用理智与判断力,控告的灵“说话”好像人的“自思”,“自语”发的声音,人听不到。(注:例如约十三2
魔鬼把卖主耶稣的意思放在犹大心里,不给人听到是魔鬼“说话”,以为是自己的意思。)
十六,神的声音
〔真〕在人的灵里,得以听见与知道。那里是神的居所,神也藉人的良心和经上的话对人说话,祂决不混乱,呆钝人的本能,或使人受窘,以致阻碍明晰的理智与判断,神的声音不要求无理的顺服与不顾人的自由意志。
〔假〕假冒神的声音常是响亮的,外面来的,若被附很重,声音也可由里面发生,常是威迫,固执催迫,突起动作,在提议上是混乱,响嚣,狡猾。因着力持要求,使人惧怕,变为超凡权下的奴隶。它吩咐的有时是琐碎的目标,且于顺服后又毫无效果。
十七,神的指导
〔真〕都是在灵里面,必须用心思一切本能而合作,用属灵悟性(有意识吸收)正确解释圣灵劝导,真实圣灵引导从无与神的话语相反。
〔假〕撒但“牵引”与冲动要身体降服,是强迫的,凡由超凡境界来的“勒令”、“强迫”是欺骗之灵的作为。
十八,神的异象
〔真〕神赐人异象:(1) 不是人寻求而来;(2) 有一定用意;(3) 有结果;(4) 同时运用心思与本能。
〔假〕撒但的异象:(1) 被动状态;(2) 可以被思想动作中断;(3) 常与真理相反;(4) 结果破坏依赖神的信心。
十九,顺服神
〔真〕顺服神乃是谨慎熟思的意志表现,当圣徒明白神的旨意时,他就拣选遵行。真实遵行常是先详细查考命令的由来,然后有意识的决断而遵行之。
〔假〕假冒的顺服是被动的、机械性的,盲目降服超凡权势或声音,并不注意悟性了解其结果和关系,不敢考问或审查此命令的来源。
二十,神的力量
〔真〕靠圣灵在人的灵里刚强他的灵,叫他的心思和一切机能加强起来,达到十足的用处,叫他能忍受那些离开神所不能忍受的,或做成功离了神就不能做的。
〔假〕邪灵在那超凡的力量上给人能力──多间歇靠不住──全赖人的灵魂体(全人)处于被动状态中。这力量止息后,人觉得精神呆滞、体力疲惫,大多把这结果归咎天然原因。
廿一,神的感力
〔真〕是属神真实的感动力,圣徒能吸引人归向神,并非归向圣徒自己的意思,不是机械般的“控制”人,乃是激励人回转归向神。
〔假〕邪灵给人感动,意即要“控制”人,或以权力加诸别人,叫他们不能由自己意志、理智而行。有人在不知不觉中行使此“权力”,被魔鬼利用,控制别的信徒。
廿二,神赐“印象”
〔真〕是在灵中一种温和的感力,随自己的意思自然自由行动,不强迫人行动。圣灵来的印象是在人灵的深处之内,并非外来的“能力”,例如身体上的“接触”或外来的催逼力。
〔假〕邪灵的“印象”是由外面临到人身上,此印象需要某种条件,如静坐、等候等等,如果全人养成被动性,不知不觉能成功必须的条件。(注:一直呼喊,全人养成被动性,不知不觉中能成功局部被附必须的条件。)
廿三,属灵的生命
〔真〕不是凭知觉而知道的,乃凭结果使信徒能担当、忍受力所不能当的,很少有什么不能当的,很少有什么力量或生命的“感觉”。因为一有感觉(觉得有属灵生命),就要吸引人离开信心道路,而依靠自己的经历。
〔假〕震撼的“生命”,凡是由邪灵来的感觉发现在于感官上,给人愉快的感觉,无真实的能力;感觉消失后,人变呆滞、软弱、麻木,陷入属灵黑暗中,如石头一样。
廿四,神的爱
〔真〕借着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人心里, 对罪感觉敏锐,忠诚对付,极端恨恶罪与撒但,及一切不合公义的事,神的爱不是使人本能变迟钝,反增强力量,成就一切行动。
这是神在创世前所企望的(弗二10,“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在神的爱里无其它“恋慕”,这爱流到何人,也不会使他们软弱。
〔假〕假冒神的爱接受的人遮掩罪恶,与罪妥协,对威严的公义变为迟钝,不能真实恨恶神所恨恶的(爱的本能,是恨恶罪恶的本能。)假冒的爱凡来自邪灵的,对神对人都是强制的,紧紧抓住情感,并“切求”想望的目的。
廿五,由神来的火
〔真〕是一种经过苦难的炼净(太三11~12),或在灵中焚烧的热心,达到白热化的强度来遵行神的旨意与神的工作,试炼与反对也不能熄灭之。由神来的火是属灵的,不是按字面讲解,是降在灵上,不是在身体上。
〔假〕邪灵来的火多在身体上发热,信徒认为是“神附着”身上的一种表显,结果是黑暗、呆滞、软弱(被附现象)。
廿六,由神来的经句
〔真〕都是藉灵的官能赐给心思的,那时灵是:(1) 安静, (2) 不紧张, (3) 自由, (4)
向神的灵开放。从不叫人混乱,当人照着经句实行时,可从神的安排得到证实,并且能敏锐地运用本能。全部圣经中广泛的原则必须领悟知道,然后才能真正解释那出现灵中的经句。
〔假〕来自邪灵的经句,勾人心思、强力冲进,由外面来可听见的或在人心思领域里,叫人得意或压抑、定罪或过誉、淆乱或扑空,引那顺从的人作虚妄行动或陷入残破的环境中。
邪灵先给人一个假的“经历”,后又用经句来证实,由神来的则相反,乃以人真实的经历圣经上的真理。邪灵引用各种错解圣经真理的异端来欺骗人,经常是断章取义。
廿七,从堕落的性情而来的罪
〔真〕(注:参罗七15~23,信徒两个性情)堕落性情来的罪是由里面来, 属肉体的信徒随从罪性,罪的压力强迫意志,人虽知道趋向罪就是犯罪,意志降服。罗六 6,
11~12是神的方法,以对付堕落性情和其一切的活动,只要信徒站在十字架地位上, 并运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恩,站在同死的地位上。
圣灵是为十字架作见证的,信徒就能从败坏性情所产生的罪恶得释放。
〔假〕邪灵借着人堕落性情引诱人意志趋向罪,还会违反人意志把罪强行射入人的灵、心里、身体。这不是由于人堕落的性情与人的自己,例如亵渎神的思想,
不能解明的“情绪”等等,若你把魔鬼所灌输的罪,当作败坏性情而来的罪处置,虽站在罗六11地位拒绝之,也得不到拯救,唯当你认清这是魔鬼邪灵的作为时,
站在十字架的地位上运用基督在各各他所成功的工作为武器,抵挡魔鬼,就立刻得着自由。(参雅四7, 顺服神,抵挡魔鬼。)
廿八,在神的光中自省
〔真〕属灵人在神的光中对自己行为审察时,没有产生“绝望”、“失态”、“沮丧”,乃用速决行动与喜乐信心与圣灵同工,以拯救脱离一切神所不许可的。
〔假〕自己向内省察,会给邪灵利用,使信徒陷入自控与绝望,迫人向下到被压无能,不信的地步。神从来不压迫祂的儿女,祂叫人知罪为要显明救恩,邪灵想调转人的魂来为己,神却感动人为别人生活,顾念别人。
廿九,知罪
〔真〕在安静祷告中,由神的话和圣灵在良心里直接作工,不是模糊的、混乱的。人决定顺服神的话,或来到神前得到基督宝血洗净时,就立即停止一切心中的不平安(注:来十2
下)。这是渐深的经历,因为神的光照在人良心和生命里。
〔假〕邪灵的控告是知罪的假冒,来自外面,耳听得到的声音,或在心中“喋喋不休”,固执混乱的发言,无确定的意思,与明白的理由。此种控告非“认罪”、“实践”、“顺服”所能生效的。因控告不能消失,因此长久处在苦闷黑云之下,自觉“老是错误”。
三十,认罪
〔真〕对神对人认罪,是意志中经过审量的行为,顺服神的道和良心,必须有诚实的懊悔,离弃已认的罪,并有圣灵在良心的见证,因基督宝血的功效,罪恶已被除掉。
〔假〕强迫认罪,由邪灵所催动的力量在心思中控告或内心悔恨而来,有人因要止息控告声音,被迫“认”无实在的罪。
〔概括之〕
一,圣灵的表显应有以下表征,无例外:
1. 有基督的爱心。
2. 清醒的属灵眼光。
3. 灵敏的感觉。
4. 存心极谦卑,灵极柔和。又有狮子胆量反对罪恶与撒但。
5. 清晰的智力本能和“强健的心思”(提后一7),不要作胡涂人,要明白神的旨意如何(弗五17)。
二,邪灵的表显:
1. 从结果来判断是欺骗的灵在“感官表显”上,如定人罪,论断的灵,一切不正常的“表显”结果。
2. 属灵眼光蒙蔽,不能看清神在别方面工作的表征。
3. 没有真实的灵力来叫人知罪,或叫魂得拯救,或叫罪人得救恩。
4. 或软弱一方面来说:灵似温和,心思晦昧不能明白的工作。
不但罪给魔鬼留地步,叫人被鬼附,若在不知不觉中接受邪灵假冒的作为,也会叫人被鬼附。因此当审慎查考神及邪灵方面的工作,细察自己曾否被欺骗,若信徒在某件事上或某种真理上被欺骗,当立即拒绝,就可脱离局部被附,得到自由。
回到自由之路:
一,信徒当承认
1. 自己有被欺骗的可能。
2. 为什么被欺,给魔鬼留地步。
二,应有的态度与行动
1. 常宣告宝血的能力(启十二11)。
2. 求神赐光,省察过去。
3. 灵不断抵挡魔鬼(雅四7)。
4. 切不失望,认为得不到自由。
5. 切不可自己向内观看。
6. 为别人活、代祷,让你的灵保持完全进攻和抵挡力量。
三,救法原则
1. 知道有被欺被附可能。
2. 承认自己受欺骗局部被附。
3. 对以往属灵经过,当抱中立态度,等明白真正来源时,接受或拒绝。
4. 拒绝给魔鬼留地位。
5. 在某种环境下,即当奉主名的权能赶出魔鬼。
6. 站在死的地位上,对付罪(罗六11)。
7. 省察,用意志拒绝凡属于被鬼附的。
8. 当知道平常真正情形的标准,才可得知解救的程度。
9. 活泼运用各种本能,使恢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