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的脚踪
钟马田 著

清教徒在现代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贺尔:“真正的清教徒,是那些没有离开英国教会而信奉清教思想的安立甘派信徒。”

钟马田认为:“我同意纳本在《都铎王朝时代的清教主义》一书中所说的,清教主义的精神,首见于丁道尔(William Tyndale)的表现,当时是1524年。……清教主义事实上是一种思想;这一点我要说清楚。清教主义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它的两个最大的特色,已见于丁道尔的表现。他热切希望一般人都能读圣经,可是困难重重,他所采取去克服这些困难的方法,显明了他是个清教徒。他没有经过主教们的同意就把圣经翻译出版;这就是清教徒所发的第一炮。不经主教们的同意而去作,这真是不可思议。可是丁道尔就是这样作了。他所作的另外一件事,也表明了清教徒的特色——他竟然未经皇上的批准,迳自离开英国。这不同寻常的举动,在当权者的眼中,是该受严厉申斥的。但丁道尔急于要把圣经翻译出来,并将它付印出版,所以在皇上没有批准的时候,他就离开了英国,前赴德国,得到路德和其他弟兄们的协助,完成了这件大事。这两年事所表明的态度,都是清教徒对当权者的一贯作风,表明他们看重真理,过于传统与政权的势力,并坚持照着自己所认定正确的方式,去自由事奉上帝。”(P117-118)。

亨利八世

亨利八世的改革不过是为离婚方便(P118),但是却在罗马天主教政教合一的大一统体制中切除出了英国,为此后英国内部的宗教改革创造了外部环境。

亨利的政策摇摆不定。引起新教内部的分裂,克蓝麦等人认为应当容忍皇上的多变,并且盼望他的改变能够带来转机。但是另一些弟兄们不能容忍这些措施,他们逃去欧洲大陆,像科威德勒(Miles Coverdale),受慈运理、布林格的影响,慈运理主张大刀阔斧地改革。英国的弟兄们受影响,不止反对罗马天主教的教条,进一步反对一切只注重宗教仪式的主张。(P119)

“他们开始觉悟到,宗教革新的努力,尚未成功。……这种认为宗教革新还不够彻底的看法,就是清教徒最基本的特色。”

“丁道尔认为可以容忍某些宗教仪式、服装样式等……但有些弟兄们认为这些东西完全不能接受,因为这些东西是罗马天主教遗传下来的……既然已经开始了摈弃的行动……那么就应该贯彻始终。”他们引用路加福音九章:“手扶着犁的,就不应当向后看。”

钟马田认为后者真正体现了“清教徒的作风”。

爱德华六世时期


在爱德华六世在位期间。这种妥协式的渐进变革与清教徒的彻底革新的分歧越加明显。胡柏尔被英国国教任命为主教时,由于拒绝穿主教圣服被下在监里,他拒绝的理由是宗教圣服没有圣经根据,因此不能强加,而必须让人按良心自由去作。

以圣经为绝对权威,并且注重良心自由。这是清教徒的特色之一。

国教内的安立甘宗的观点是渐进式的。“而清教徒的看法,却很执着坚定,认为这一切的恪守,都当以新约圣经为准,这是永不更改的原则。”
由此引出,清教徒与安立甘宗在主教制度上的分歧,“究竟什么是主教?他凭什么大权在握?”他们认为他们在欧洲所见的是比较合理的。

钟马田认为“在爱德华在位期间,一个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就要看人有没有在欧洲大陆生活过。”欧洲大陆回来的人,大都有按圣经对教会进行彻底革新的精神。这就是宗教改革的作风。

玛莉一世

1553至1558年玛莉女王统治英国,当时有许多清教徒逃往欧洲大陆,而留在英国的许多人都给处死了,包括克蓝麦。

在法兰克福的英国人的“放逐者的教会”中,约翰·诺克斯与格林道(Edmund Grindal)发生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威丁咸(William Whittingham)为英国教会草拟了一份仪式制度,完全不照爱德华六世钦定的祈祷书。并且为教会设立牧师、传道人、长老和执事。格林道认为应该保留英国本土教会的体制。而诺克斯认为“主的心意,是要它像基督的教会。”最后诺克斯出走日内瓦,受加尔文的款待,日后以他在日内瓦所学彻底革新了苏格兰的教会。

这一场辩论是清教徒与安立甘分歧的表现。

“同一时期,在一些基督徒在伦敦开始分别聚会,形成一些小教会,这些基督徒通常都不是在教会内任职的教士。”这是在英国本土,在国家控制的教会之外,独立成立的小教会,它们应当是人类走向信仰自由过程中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伊莉莎白女王

伊莉莎白女王是一个新教徒,但是,她对于改革教会的立场则完全是出于政治考虑。“她宣布自己是教会最高的元首,并且由她任命主教。并恢复的所有以前曾引起不少抗议的仪式。”面对这一局势,新教内部出现了不同的立场,一部分人认为应当妥协,比如格林道认为:不要为了区区几种礼仪而离开教会,目前我们还能自由传福音,还能保存纯正真理,当然我们不能离开教会。

清教徒们的反应是怎么样的呢?“他们公然反抗。他们认为不能光是顺应别人的意见,以为‘继续下去,寄望将来,盼能改善情势。’他们不主张那种‘从里面去克胜’的立场,只是一味消极反抗。”

在伊莉莎白年间,转折性的事件是1563年的“总会议”(Convocation)。在会议上清教徒“争议废除主教圣服,在教会崇拜中,应改穿日内瓦教会样式的长袍。”清教徒认为圣服是罗马天主教遗传下来的服式,应该废除。结果清教徒以58票以59票的一票之差落败。这是清教徒在英国国教内进行革新的努力失败的标志性事件。

“清教徒首要是反对这些礼仪的强制执行。”“不久以后,清教徒们更进一步提出这样的质疑:‘属世而非属教会的权力,是否有权干预这些事情呢?’”这一点成了争论的中心问题。“在所谓‘无关紧要的事’上,政府权力的限度是什么?”

当时留在国教内的安立甘宗信徒,还是一如既往地坚持权宜之计。有人形容他们是“具有中央地位和温和作风的特质。”相比之下,清教徒就显得激进,并且逐渐走向边缘化的民间立场。

1570年剑桥大学神学教授卡赖特(Thomas Cartwright)开始讲解使徒行传开头那几章。“卡赖特提出教会本质的整个问题,因而引起在英国实行长老会派的主张。”

当时有部分清教徒认定了皇室无权管治教会,教会也不应当设有主教。而盼望在英国实施日内瓦的长老会制度。

至此,原来安立甘宗暂时迁就性的立场开始硬化。其标志就是呼克尔的《教会政体的法规》(Law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y)。

而其他纯正的清教徒却往反面发展,一部分发展成长老会派,典型的是诺克斯在苏格兰的成功。。而在英国,“事态却向另一个方向发展,人称‘分离派’(Separatists),他们主张完全摒弃国立教会的想法,主张‘迅速改革,不再留恋’,意思是不要再留恋皇室政权。

“较激进或纯正的清教徒,分别发展成长老派和分离派,前者相信英国教会,还有希望改革,成为长老式的教会,后者却完全放弃英国教会了。”

1593年,彭力(John Pentry)、巴饶和其他一些弟兄,因为宣扬分离派的主张,惨被处死。

詹姆斯一世

1603年伊利莎白女王去世,来自苏格兰的詹姆斯一世继位,在1604年的汉普顿御前会议(Hampton Court Conference)上,除了愿意有一本钦定版(KJV)圣经外,别的对清教徒寸步不让。“结果许多人移居海外,有一部分移徒至荷兰,后来成为1620年移居美洲的早期殖民。”

查理一世

1640年国王与清教徒之间公开对抗。

1662年发展生了大排斥运动。“到了1662年,反对妥协的人,约有2000名之多,都被放逐,离乡别井,这就是所谓‘不奉国教者’的遭遇。在这个时期以前,已有不信奉国教的精神在蔓延,但现在,这个‘不奉国教者’的称号,才开始成立……英国教会里仅有的主张清教思想的人,均已纷纷离开。

“与此同时,移往美洲的的早期殖民所设立的教会,在形式上采取‘新英格兰方式’。”虽然是英国国教的信徒,移居后也都抛弃了主教制,而采用公理制。钟马田说:“我的论点是要指出:真正的清教思想……他们一定至终演变成长老会派,或独立派教会。”

清教徒与英国国教内的安立甘派信徒,都是新教的,一直到十六世纪末期也都持有加尔文主义思想。但根本的区别在于:“安立甘派‘隐含大公教会的色彩’……清教徒致力于教会全面和彻底的改革。起初不过是反对各种仪式,和圣衣的规定,后来就发展成对教会教义的质疑。……清教徒不能满意一个仅作部分改革的教会,他们要求的是彻底改革的教会。”

留在英国国教内的人们起初是出于权宜之计,“他们总希望有这么一天,英国教会至终能彻底改革……从接着的300年的历史,可以看得见那些宁愿流放海外,不愿屈服于天主教的遗传的那些人,果然做对了。”

真正的清教徒们如欧文、古德温等“把教会,和教会的真理,放在中心的重要地位。”“清教徒主要致力于保存教会的纯正,要成为彻底改革的教会。”

“我们会为清教徒所表现的其他精神感谢上帝,也为他们所流传下来的伟大教导感谢上帝。但是,如果我们没有把教会的更新摆在中心重要的地位,就是离弃了真正清教徒的心态、目光、精神和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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