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體的原理

創一26-27

從前已經大概的向諸位說過原文上帝的名字,其中還有未盡的意思,再向諸位說一說,以證明三位一體的奧妙。『上帝』這個名字在希伯來文有三個字,即以勒,以拉,以羅欣,現在單說以羅欣這個字。以羅欣是多數的,暗含三位一體的意思,他是信實的,與人立約。三位一體的神在未造人以先,這三位已經彼此立約。上帝造人自然知道人的結局,故早已為人預備救法。

請看創一26『上帝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這可知上帝是多數的;但同時上帝又怕人以為上帝是多數,而致演成多神教的危險,故特在27節立即另換一個說法:『上帝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26節是多數,27節是單數,雖是多數,仍是獨一的,這就很穩當的證明上帝是多數而獨一的,再連同新約中明顯的啟示,而知上帝是三位一體的神。

不只是上帝,人也是三位一體的。帖前五23說『願賜平安的上帝,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我們有靈,有魂,有身體,分則為三,合則仍是一個人,這也可以說人是照著上帝多數的形像而造的。

許多人不明白三位一體的道理,因不明白,常存懷疑不信的心。『三位一體』是很容易明白的,若真明白得救的真理,也就明白三位一體。得救與三位一體有極密切的關係。

按全部聖經大概而論,創世記至瑪拉基,可以說是聖父的工作;馬太福音至約翰福音可以說是聖子的工作;使徒行傳至啟示錄可以說是聖靈的工作。單是聖父一位,不能救人,單是聖子一位,不能救人,單是聖靈一位,也不能救人,人得救必須聖父,聖子,聖靈三位通力合作,才可實現救人的目的。

若我們只願作個模模糊糊的教友,就不必深究此理,但要清清楚楚明白得救的所以然,作個真實徹底的基督徒,則非明白三位一體的真理不可。

我們查考聖經,可知其中有許多地方說及三位一體,不過有些地方是明言,有些地方是暗示。例如:賽六3那裏說了三個『聖哉』,不是說兩個『聖哉』,也不是說四個『聖哉』,剛剛是說三個。又本章8節說:『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我』是單數,『我們』是多數,上句說『我』下句說『我們』這又證明上帝是獨一而多數,多數而獨一的。上帝很喜歡我們明白他是多數,但一方面又怕我們誤為多神,故同時又說單數,這個道理真是明 顯而奇妙。

在啟三14-18,那裏講到七個教會的情況,──這七個教會的情況,一方面是當時教會的事實,一方面是指教會在地上的七個時期。其中末了的一個是老底嘉的教會,迨主再來的時候,地上的教會真如老底嘉的教會一般,不冷不熱。『冷』是表明未信道的外邦人,『熱』是表明真實得救的基督徒。不冷不熱,是既不像個外邦人,又不像個真正得救的基督徒。若說他是外邦人,他又明明在人面前是個教友;若說他是個基督徒,他又在上帝面前有名無實。上帝不管在舊約在新約,都表明他是最不容讓他的子民不清不楚,似是而非。所以聖靈說:『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聖經是真理。老底嘉教會何以不冷不熱,也是有個定理。他如何可以不做『溫水』,而得著補救,能到『熱』的地步,也是有個定理。我們看本章18節說,聖靈要老底嘉教會買三件東西,所謂『買』必定要出代價的,不出代價不得謂之買。我們從這三個『買』字看去,明明見出三位一體的真理在內,就是聖靈要老底嘉的教會,在三位一體的神面前買三件東西,這不是說我們有甚麼功勞,可以換上帝的恩惠,好像買一樣。我們這死在罪惡之中的人,所得上帝一切恩惠,本是白白得的,不是買的。這裏所說的『買』字,乃指著我們得救的人,必須要在三位一體的神面前,出順服的代價。

第一買火煉的金子 來十二29:我們的上帝,乃是烈火。一個得救的人,必須知道上帝是烈火,他是公義的,聖潔的,恨罪的。我們在路廿三39-43看那得救的強盜,可以得著美好得救的次序:

(一)『怕上帝。』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麼?』

(二)承認罪人是該死的。他說,『我們(死)是應該的』。

(三)相信耶穌是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他死是替我們受刑。他說,『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四)他相信整個的救恩,從十字架到得國降臨。他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聖經的次序不是先講耶穌,乃是先講上帝。創世記至瑪拉基就是講上帝如何似烈火。一個不冷不熱的教友,就是還沒有認識上帝是『烈火』,還沒有在他面前真的恨罪,真的看自己是該死的,沒有出順服的代價,買火煉的金子。要作熱的,必須這樣出順服的代價。金子是預表義,這樣順服,才可得著火煉的義。

第二買白衣 聖經中凡講到衣服的地方,多是指耶穌而言。羅十三14,及加三27說:『總要披戴主耶穌基督』。『都是披戴基督』。主耶穌是我們的義袍,我們披戴他,赤身的羞恥,才能不露出來。

一個得救的人,當知上帝是公義的,自己是該死的,赤身露體,一無所有,必須穿上主穌的白衣。請注意聖經上所說的『穿上:』『你們也該脫去舊人,…… 穿上了新人』,『並且穿上新人』。(弗四24,西三10)『新人』本是上帝白白的恩賜,『舊人』是否在地位上承認『已經脫去』,在生活上是否天天願意脫去,那就要問我們自己出了那順服的代價沒有。十字架就是脫去舊人的器具。在主耶穌一方面,他是為我們死了;在我們一方面,是否在地位上承認與他同死,在生活上是否常帶著他的死,以致有他的生在我們身上表顯像衣服穿在身上,那就全在乎我們是否出了這個順服的代價。不肯出這個代價,就不能不做『不冷不熱的 人。』

第三買眼藥擦你的眼睛 叫眼睛明亮是聖靈的工作。弗一17,18說:『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上帝,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真知道他,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我再說,得救的序:第一知道上帝是烈火──聖潔的,公義的,我們是一個該死的罪人,願意照上帝的旨意,接受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刑罰。那末聖靈便因著耶穌基督的原故,向我們負引導啟迪……之責,叫我們不但作新人,也是有新人的生活。這新人的生活,弋該完全屬於聖靈,沒有我們自己作主的餘地。聖靈已經白白的賜給我們,但我們是否不消滅聖靈的感動,不叫他擔憂,那就要我們出順服的代價,不肯出這個代價,就要作『不冷不熱』的人。

諸君若有甚麼人願意做個不冷不熱的人,就可以不理會聖父,聖子,聖靈的工作。不然,就當清楚認識了解這三位一體的真理,並願意在三位一體的神面前,出我們的代價。

再請看約十27-29『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從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他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請注意我們如何能到耶穌手裏,這裏說有兩隻手:一為聖父的手,一為聖子的手,我們生在天父的手中,天父把我們交給耶穌,耶穌升天,又把我們交給聖靈,這就是聖經中很重要的原理。

請再注意全部聖經的次序:由創世記至瑪拉基是聖父的工作,即『死亡』;由馬太至約翰是聖子的工作,即『生命』;由使徒行傳至啟示錄是聖靈的工作,即主耶穌的生命所表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