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背景
在論到聖經的背景之前,容我先講一段話,證明研究聖經與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有何密切的關係。神給我們這本聖經,並非祇要我們天天讀它,也是要我們明瞭其中的意義,好叫我們得着智慧知道如何生活。提摩太後書第三章十五節說:“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假如我們祇要得救,不要得救的智慧,那祇要相信耶穌基督卽可,並不在乎有無多少聖經的知識。
聖經上是說,神愛我們,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叫我們信服祂的人不至滅亡,反有永生。並沒有說,神愛我們,甚至將聖經賜給我們,叫我們讀了聖經有了聖經知識,就不滅亡。我們當清楚這裏所說的界限,叫我們得救的是耶穌基督,叫我們有得救智慧的是聖經。我已經說過,神不祇是要我們得救,也是要我們有得救的智慧。所以祂既叫我們因耶穌基督得救,又賜我們一部聖經以致我們不但得救,並且還有得救的智慧,因此知道如何過得勝的生活。以色列人已經因着羔羊的血,得了神的拯救,出了埃及過了紅海得救一方面,已不成問題,他們以後所需要的,不是脫離埃及的得救,乃是得救的智慧,知道如何過得救的日子。
換言之,他們已經蒙召,蒙召不成問題,他們所需要的,乃是知道如何過着一個蒙召的日子,與蒙召的恩相稱。聖經上記載以色列人的歷史,是一個一敗塗地的歷史,他們所以一敗塗地的原因,無非是因為他們沒有智慧過得救的日子。我以為一個神的百姓,雖然藉着羔羊寶血得了救恩,如果他不在祈禱中,藉着聖靈的光照,多多尋求明白聖經,他就不能有得救的智慧,而過着一個與蒙召的恩相稱的日子來。他在神面前的生活就不得不像以色列人一敗塗地,不但一敗塗地,而且自己尚不知道他是一敗塗地的!連知道自己是一個一敗塗地的,也需要得救的智慧。
這些年,我蒙神的恩惠,用我作聖經的事工,所以常有信主的弟兄姊妹與我討論聖經的問題。不久的時候,也有這麼一位弟兄,要我答覆兩個問題。我說聖經上有些話,似乎是難得明白的,因為聖經不祇是同我們在字面上說話,聖經還有它極深奧的背景,也同我們說話,意思就是“話裏有話”。如果我們不從聖經的字面上,透到聖經的背景上去,我們就不能真的明白聖經,而且聖經對於我們還要成為說不通的,叫我們莫名其妙。聖經的背景當然是我說不盡的,我在這裏祇能簡單的舉出兩個例證於下:
一: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因着與亞伯拉罕立了約,以色列人無論如何,必要住在迦南
神對於以色列人目的就是迦南。以色列人住在埃及不過“臥在那惡者手下”,等待神的拯救而已。以色列人被法老苦待,他們的哀聲上達於神,神就藉着摩西來拯救他們。但以色列人是被法老轄制的,要救以色列人,必須先對付法老。所以神就藉着摩西向法老大顯神能,好叫法老知道祂的權能,不敢再把以色列人留在埃及。然而,這其中不免有兩個疑問,就是不明白聖經背景的人,所難得瞭解的。
(一)出埃及記四章二十一節說:“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回到埃及的時候,要留意將我指示你的一切奇事,行在法老面前,但我要使他的心剛硬,他必不容百姓去。”這樣看來,法老所以不釋放以色列人的緣故,乃因神使他心裏剛硬,神旣要法老釋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越快越好,為何又使法老心裏剛硬呢?
(二)列王紀下十九章三十五節說:“當夜耶和華的使者出去,在亞述營中,殺了十八萬五千人。”這是表明神一發怒,就可將十八萬五千人立時置之死地。不但如此,神如果叫全世界的人立時滅絕,那也不成問題。一個違抗神的法老和其他的埃及人,神如果將他們除滅,以色列人就可一無攔阻的離開埃及了,為何必須要從法老口中得着准許,要法老容以色列人出去,才可出去。
這類的問題,若不從聖經的字面上,透到聖經的背景上去,就難得圓滿的回答。聖經的背景,就是以色列人早將神所應許的迦南福地,並神如何要在迦南建立神國的重大計劃,置之度外。他們是以埃及為樂土,祇以肉體為重,他們的心思,不過是“坐在肉鍋旁邊”。夫妻兒女一家大小,得能安居度日,就已知足。他們出了埃及之後,處處表明他們的心思,如何繫戀埃及不願離開埃及。假如神將埃及的人立時滅絕,那就正合以色列人的心意,不出埃及了。法老乃是神惟一的工具,藉以鞭促以色列人快出埃及的,若將法老立時除滅,神對於那些硬着心,一味悖逆的以色列人,真是無法可施。
最難解決的問題,並不是法老,乃是以色列人。神一次一次在法老面前施行奇事,同時又叫法老心裏剛硬,剛硬之後,再行奇事,都不過是要以色列人認識那位全能的神,知道神的作為,能夠自動的順服祂,讓祂把他們領出埃及承受迦南的應許。硬着心的以色列人,真是神最大的難題。
自從始祖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世人在神面前,用自己的意志分別善惡,與神對抗,從神面前投降魔鬼,甘願為魔鬼的奴僕,服侍魔鬼。正如以色列人說:“我們在埃及豈沒有對你說過,不要攪擾我們,容我們服侍埃及人麽?”法老是代表魔鬼,神要除滅魔鬼,不成問題。在神面前極難解決的問題,就是世人本着自由的意志。甘願順服魔鬼,不順服神,不使神在人身上的計劃得以成就。
神愛世人使主耶穌做人的救主,一方面救人脫離死亡,一方面要人進入祂的裏面過順服神的生活。未曾得救的人,固然不順服神,已經得救的,也像以色列人不順服神,祇知體貼肉體,與神的心意背道而馳,神對之無所成就的,還是多得不可勝數,這真是神極大的難題。這就是神在字面上好像對付法老,其實是對付以色列人的聖經背景。
二:男女地位的問題,聖經上教訓我們,丈夫應當敬重妻子,因為妻子比丈夫輭弱,又應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
基督教嚴格的制度,一夫祇當一妻,妻子之外不准有妾,以及別有戀愛。又如“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要尊敬真為寡婦的”,等等的話,都是尊重婦女的道理。一位真基督徒,對於婦女無不存着尊敬的態度,斷沒有侮慢輕視的態度。這是基督教的國家可以表顯的美德。但在聖經字面上,不管是舊約新約,論到男女的地位,確實是不平等的。我且把舊約放下,單講新約。卽如聖經的書信,總是“弟兄們”,不是姊妹們,或弟兄姊妹們。
“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她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學甚麽,可以在家裏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哥林多前書第十四章三十四三十五節)“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祇要沉靜。”(提摩太前書第二章十一至十二節)根據以上的話,已足表明婦女不平等的地位。
這又是需要我們從聖經的字面上,透到聖經的背景上去。不然的話,我們不獨不明白聖經,還要不服聖經,犯這個不服聖經的罪呢!聖經的背景就是神在創造萬物之前,已經為犯罪的人預備拯救罪人的羔羊基督。一切被造的,都是為基督造的,目的是要解釋基督,形容基督,使人能夠認識基督,而得永生。“萬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祂造的”。“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着祂造的……”。(約翰福音第一章三節十節)“因為萬有都是靠祂造的,無論是天上的,地上的,能看見的,不能看見的,或是有位的,主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一概都是藉着祂造的,又是為祂造的。”(歌羅西書第一章十六節)
神祇用土造了亞當,神造的女人,乃是從男人身上取下的肋骨,這無非要表明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基督與信基督的,本是一個身上的肉,一個身上的骨,基督是頭,教會是身體。神創造男女,完全是有基督與教會的背景。卽如保羅說:“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着基督和教會說的。”(以弗所書第五章三十一、三十二節)
總而言之,神一切創造,都是為基督的,都有基督的背景。神旣是以男人為基督的預表,以女人為教會的預表。一個又虔誠又聰明的信主的姊妹,必定明白這神聖預表的奧秘,甘願站在一個地位為教會的預表,而不在教會中超越為基督預表的男人,以破壞基督與教會的預表。教會應當順服基督。所以聖經對婦女說話,總說應當順服。這並非輕視女人,不過要留存這婦女預表教會的地位不被破壞而已。由此可知,不許婦女在會中說話,及不許婦女講道等等,都是本着這個原則而說的,所說的不許,並不是不許婦女傳福音,以及本着聖經為基督作證,乃專指着一種信主的姊妹,昧於基督是教會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的真理。
不甘居這個女子預表的地位,而在會中偏要超越男子,公然破壞神所命定之基督與教會的預表。卽如大禮拜的領講者,並為人施洗,與分聖餐等等的事,皆當以男子為之,若女子去做,就超越男子為頭的地位,這是不合聖經的。如果我們明白保羅所說的“極大的奧秘”,就會從聖經的字面上,透到聖經的背景上去,如此我們不但要從心裏服從聖經,還要明白基督的愛,何等長闊高深,過於我們所能測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