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是罪人,这是我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一个判断,也是我反感基督教的重要原因。巧的是,我第一次参加查经,主题就是罪!基督徒引经据典地解释:人人都有罪,人是罪人。他们虽没说我是罪人,但我明白,我已经被圈在罪人的行列中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我有罪,是罪人。这话太离谱了,太不中听了,我完全无法接受。我犯了什么罪?怎么好好的同你们基督徒刚打交道,一下子就变成了罪人?岂有此理!于是,我告诉他们:讲中文的人都明白,罪人就是流氓、恶棍、盗贼、凶手和社会渣滓。怎么能说我们这些好人也是罪人呢? 我竭力为「人不是罪人」辩护。我回避罪在我生命中的具体表现,而把目光集中在「罪」的字源学意义上,反覆强调罪在中文中意味著什么。「罪,犯禁也。」〈墨子·经说上〉有罪就是作恶或犯法。罪人,就是被法官判刑的人,罪犯,该关进监牢。 我完全是按照我的文化背景和中文程度来理解罪。就字源学而论:我不愿听也不想明白在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圣经中,罪字的本义;也不懂译成中文的罪字,在基督教文化中有特殊的涵义;甚至也不知道在中文中,罪字也当错误、过失解,「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孟子·公孙丑〉反正我就是不承认我是罪人,基督徒怎么解释,我也不愿听,听不进去。 现在我明白了:当我不承认我是罪人时,我也就拒绝了耶稣。一个不忏悔罪的人,走不到耶稣的面前。(注1)因耶稣来到世上,本是来召罪人的。 一个不悔罪的人,怎可能理解圣经中关于罪的话语呢? 后来我想,不管圣经中的话多么难听,还是先看看它到底讲了些什么。这期间,也有一些基督徒与我讨论,有的还和我一起学习〈罗马书〉。我也借了些神学书籍来阅读。这使自己觉得很不好意思,原来,自己对罪的高谈阔论完全是望中文而生义。 渐渐地,我看到了许多在马克思主义、儒家和道家学说中没遇到的新思想。我认识到:圣经中关于罪的观念是广大而精微的。三言两语,绝道不尽其深奥的意义。我不必接受它,但要弄清它讲的到底有几分道理,这道理在今天还有什么价值。我为自己而骄傲,自认一个非基督徒也能欣赏圣经中关于罪的观念。 当时并没有认识到我是在自欺!一个不悔罪的人,怎可能理解圣经中关于罪的话语呢?正因为我不认为自己是罪人,所以,我把圣经中那直刺人灵魂的话语,仅仅变成了我理智活动所欣赏的冰冷冷的观念。「圣经把众人都圈在罪 」(加三22),而我,则把罪圈在了圣经的字句中! 我注意到了圣经中关于罪的以下观点: 第一,圣经中谈论罪的基本思想背景是,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中来考查人的罪。罪意味著:由于人的悖逆,人与上帝的关系隔绝了。 第三,罪是人违背了上帝赐给人的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约壹三4)最明显的,莫过于人违背了十诫;最大的,莫过于人不信神。 第四,如埃里克森所说,「罪不仅仅是错误的行为和意念,它同时是罪性。罪是生来就有的,内在的倾向,它使人倾向于错误的行为和意念。因此,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因为我们犯罪,所以,我们是罪人;而是,因为我们是罪人,所以,我们犯罪。」(注3) 反覆思考圣经中关于罪的观念,我不得不承认它很伟大。我以前思考人的罪恶,仅仅局限于人自身,局限于人是否违法。但圣经把罪同人的本性连在一起,直逼人存在的根基。若没有人被上帝所创造这件根源性的事实,那么,罪的有无,就是一个相对的社会文化问题,一切依不同的社会、文化和民族而转移。没有绝对的善,也就没有绝对的恶。没有光,黑暗从何谈起! 我自信看到了圣经中包含的真理,但却拒绝让它进入我的生命。因我不信上帝,所以,我不接受这些真理。我只是玩弄表述真理的字句,继续与谬误为伍。于是,当我读到耶稣的呼声,「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太四17)我认为那是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呼声,离我太遥远了。于是,人必须向神认罪悔改,被我变成了理解罪的观念。于是,圣经所要求人生命的根本改变,被我变成了改变我对人生命本质的认识。这一切,使我把罪在我生命中的存在遮掩起来了。 我为什么愿意自欺呢?我不断地回避自己的罪,当然是因为我不敢面对自己;但是,我若不首先面对上帝,相信他是我生命的主人,怎么可能真正地面对自己。耶稣说他是生命之光,在这永恒之光的照耀下,灵魂的黑暗被显现为绝对的黑暗。而我背对著这生命之光,这怎能正视自己灵魂的黑暗?我还以为那黑暗是正常的呢! 在认识自己的弱点、缺点和罪过时,我总是不自觉地丧失自我,把我化为「他人」,用「他人」遮掩自己。 自从了解到圣经关于罪的观念之后,好像有什么东西时常地搅动著我的心。它迫使我问自己:我有罪吗?我是罪人吗?有时候,我承认自己有错有过,但绝不愿意使用有罪这个词。更多的时候,我把这问题一次又一次地压入了心底。 但这不妨碍我承认人是罪人。只是这罪人不是我,而是别人。尽管我不否认在别人的眼中,我也是「别人」。我把「人是罪人」,偷偷地换成了「他人是罪人」。自己也觉得挺可笑,我毫不犹豫地承认他人是罪人,又总能毫不费力地发现他人的罪,特别是愿意发现那些隐秘的罪。在心里批评他人的罪时,又总是义愤填膺,绝不留情。但为什么一想到自己也会被看成是罪人,就那么别扭呢?为什么一反省自己的过错,就总是找出一大堆理由为自己辩护呢? 不管怎样,读了圣经后,我总算承认了:活了几十年,确实没遇见一个圣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实为至理名言。青少年时代被自己当做神来崇拜的「伟大领袖」,他告诫我们要作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我认为他就是这样的人。我对他如此崇拜,以致于无法想像他怎么可能进厕所,怎么可能生儿育女,但是,他死了之后,我才方知上当受骗。 与三教九流交往多了,对人的骄傲、伪善、自私和狡诈看得就更清楚了。我曾哀叹:万物中最狡诈的,莫过于人类;世界上最黑暗的,莫过于人心。圣经说得太好了,「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谁能识透呢?」(耶十七9)但我很少想一想:我能识透我的心吗?它是不是也坏到了极处呢? 我当然明白,若不想陷入逻辑矛盾,我在承认别人是罪人的同时,必须承认自己是罪人。但我总觉得,自己虽不完美,可与别人相比,还不算太坏。即使置身于基督徒中,也不比他们坏多少。 久而久之,我发现自己的精神状态有点毛病。不然,我怎么总爱往「不比别人坏」这方面比呢?我不比别人坏,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我以「不比别人坏」作为判断我行为的标准。这是什么标准啊!世上比我坏的大有人在。除非我以十恶不赦为坏的标准,不然,即使自己坏到了九恶不赦的地步,也会发现有人比我还坏。天哪!我若真把「我不比别人坏」的标准坚持到底,那不是把灵魂卖给魔鬼了吗?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我最喜欢的格言本是特立独行。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可为什么一论及罪,就吾从众,走别人的路,别说自己了。正因为不愿面对自己灵魂深处的黑暗,所以,在认识自己的弱点、缺点和罪过时,我总是不自觉地丧失自我,把我化为「他人」,用「他人」遮掩自己。许多时候,我做事不是首先考虑这事该不该做,而是看大家做不做。如果大家都做,即使于理不容,我也觉得无所谓。当我评价我做过的事时,我不是先看作的对不对,而是看别人怎样评价。即使我作对了,如果别人不以为然,我也觉得作得不值得。许多时候,我并没听到别人对我的评论。于是,我在心里设想了一个「他人」,琢磨他会怎么想,怎么说。 「他人」是什么?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五?都不是。「他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抽象的人,是对一群人进行抽象所得出的抽象概念。这个概念是空洞的,但却具有权威:它自认为代表了大家、集体、群众、人民、人类。(注4) 我不敢对自己的罪负责,把自己躲在「他人」中,实在是懦夫的伎俩。我若不承担由自己而来的罪责,就是放弃了自我,丧失了自我。 「他人」算什么!即便他人能为我承担一切,但由罪而来的死,还得我独自承担。面对良心的审判,我必须开口说话。古谚云:好汉做事好汉当。「他人」能减轻我的罪恶感,却抹不去我的罪过的存在;「他人」能使我的罪过合理化,却不能在我心中彰显天理。我的罪过在这 。它已融入过去;我的罪过没有成为过去。它今天还纠缠著我。 亚当、夏娃的藉口,是几千年来人类的共同藉口。 回想往事,我知道自己活得挺可怜。但我常劝自己想开点,诺大个中国,活得可怜的,不是我一个。比起那些肮脏的小人,我还算有点人格。这样,「他人」又安慰了我,使我不在乎我过失的性质,而著眼于它的程度,即我的过失比别人重些,还是轻些。 「他人」在我的生活中不断地以不同的名目出现,作我的挡箭牌。这无人格的「他人」常常扮作社会出现。我以往总爱为自己辩解说,我的过失,是我所处的社会条件作用的结果。环境的利诱和胁迫,使我不得不偏离人的正路。如果,我生活在好的环境下,我也会挺高尚的。因此,我的过失虽是我选择的结果,但却是我不愿意并且也无力控制的选择。 这辩解多么贫乏无力!难道我一直是受「他人」或「社会」的诱惑才犯罪的吗?不。诱惑之所以能诱我、惑我,对我构成诱惑,是因我内心的邪情恶欲一直蠢蠢欲动,它渴望被诱惑。有时候,它甚至忍受不了「他人」不来诱惑它,它主动寻找诱惑。 我不是不想拒绝诱惑,我在心中下过无数次的最后决心,但很快又把它们否定了,并且,事后为此懊悔不已。多少次,在面临道德的抉择上,即使我能控制我的选择,即使我明知是非善恶,但我却对「是」说「不」,对「非」说「是」。我不敢不与邪恶妥协,我害怕失去生活的欢乐。那欢乐带著邪恶的微笑,庆贺它又一次战胜了我的良心。 数次读〈创世记〉后,我禁不住怀疑,人类自存在以来,究竟有多少进步?我对自己的辩护怎么竟同亚当、夏娃的辩解如出一辙!他们吃过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后,亚当对上帝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而夏娃则说,「那蛇引诱了我,我就吃了。」(创三12) 亚当、夏娃的藉口,是几千年来人类的共同藉口。 难道不是这样吗?号召我们严于解剖自己的「伟大导师」,对自己却一贯文过饰非。许多中共老干部「文革」后只控诉「四人帮」怎样迫害他们,却从不忏悔他们以往整得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在「文革」中,亿万人都像发了疯似的,一夜之间变得极端无情、残暴,但他们却将原因都归结为自己上当受骗了! 单凭一个「伟大领袖」,不可能有「文化大革命」。如果,我不想为任何人在「文革」中所犯下的罪过或错误开脱;如果,我承认每个精神正常的人都有自由意志;如果,我要为自己不是在暴力的直接威胁下所作出的一切选择负道德责任,那么,我和每一个参与了「文革」罪恶的人,都必须承认:人心像古希腊神话中的「潘朵拉匣子」,只要一打开它,一切邪恶的东西就都跑出来了。 面对著人欲横流的大千世界,回首那惨绝人寰的两次世界大战,骨肉相残的「文化大革命」,我怎敢有勇气说:「我不是罪人?」谁敢说,「我是义者!」 人之罪,从何而来? 我渐渐地承认了:按照圣经,我是有罪的。但我不承认我是罪人。我认为:我虽有罪,但罪不在我。我之所以有罪是因我有罪性,而我的罪性虽内在于我,却非始于我,它源于人类始祖亚当的犯罪。所以,即便我有罪,也不过是亚当犯罪这个事件的一个无辜的受害者、牵连者。可亚当犯罪并没有与我协商,我也根本没选择亚当作我的祖先。所以,从根源上看,我对我的罪性没有责任。 我的心愤愤不平:既然上帝你创造了人,为什么允许他们背离你的意志,成为叛逆的人,你既知人要反叛你,为什么还造他,并让我吞下这罪孽的苦果呢? 人之罪,从何而来? 基督徒常常援用奥古斯丁的原罪论来说服我。他认为,错误完全是亚当自己造成的,上帝没有任何责任。一切错误都源于亚当的自由意志。这意志本是善的,但因为是自由的,所以能作错误的选择。由于亚当做了错误的选择,因此,在他里面的人,都一同与他犯罪。因为所有的人都来自他,每个人也因此由他分别承受了原罪。(注5) 这个解释并不能说服我。我想,既然圣经说上帝所创造的一切十全十美,那么,他创造的亚当也必然如此。一个完美的存在物,其自身不可能包含任何不完美的因素,或任何能导致其转化为不完美存在物的因素,否则他就不完美。并且,他不能在此时完美,彼时不完美,变幻无常,完美的存在只有持续其存在才是完美的。同时,他只能存在于完美的环境之中,不然,他与环境的不谐和,也会造成他的不完美。 既然亚当已经犯了罪,他怎么会是完美的呢? 把亚当的堕落归结为蛇的诱惑,我觉得也难以自圆其说。因这等于承认环境的不完美。它存在著同样的困难:第一,谁创造了蛇?或蛇怎可能变成邪恶的?这和问亚当怎能犯罪是同一个问题。第二,人怎么可能被蛇诱惑?如果亚当自身不存在被邪恶所诱惑的因素,即使邪恶引诱他,他也不可能犯罪。第三,上帝为什么允许邪恶的蛇,引诱他所创造的完美的亚当,从而,破坏了他创造的美好和谐。 把亚当的堕落归结为他的自由意志,也令我不解。上帝赋予人的自由意志既然是好的,那么,亚当运用他的意志选择时,应天然倾向于选择好的事情。即选择服从上帝,或倾向于选择好的事情。但他实际却选择了违背上帝的意志,因此,在他的意志中,至少包含了选择罪恶的可能性、潜能、倾向。并且,它极容易在外界诱惑下,选择罪恶。因而,他的自由意志不可能是纯粹好的。 意志如果是自由的,那它一定可能自由地向不同的方向移动,并且,这移动是出于自愿而不是被迫的。换言之,意志能作相反的选择,即选择善恶。若它受著选择罪恶的可能性的限制和制约,那么,亚当的意志之为好,就只是有待于实现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会实现的现实性。因此,只能说亚当的自由意志可能是好的,或可能成为好的,而不能说它是好的。 其实,人们根本无法确定亚当的意志是好的。因为它没有实现出来,他实现的是选择了罪恶。因而,选择善,只是亚当意志的一种没有实现出来的可能性、潜能或倾向。既然它没有实现出来,那就只能推测它也许会成为好的,而无法断定它是好的。而亚当既然已实际地选择了罪恶,那么,罪就不是可能性,而是现实。对于实现了的现实。只能说它包 含了什么,或它会变成什么,而不能说它不是什么,因它已经如此。 这些问题不想则罢,越想越糊涂,罪从何而来,我不明白。 一日,突然彻悟,我怎么可能明白罪从何来呢?当约伯困惑于义人为什么受苦时,上帝并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问他:是谁创造了万物。约伯能说什么呢?他只好以手遮口,不再说话。 为什么约伯不说话呢?是他无话可说?还是他不该再说话?我再三思考,想来想去,终于明白了约伯是不该再问。因为那问题本不是人应当问的,也不是人通过理性可以完全理解的。所以,约伯选择了沉默。 如果世界是上帝创造的,我首先要问谁是创造者;我面临的第一个抉择是:信,还是不信上帝。我舍此大问题不问,反而在其他问题上纠缠不休,岂不是舍本逐末! 约伯在上帝面前沉默了。他沉默了,因他相信上帝,对上帝有信心。理性上解释不了的问题,他用信心接受它。我不信,所以,问个不停。 罪就是罪。不管我是否知道它从何而来,它总是在这儿,即在我的生命中。 几年来,读圣经时,我最难接受的就是〈创世记〉和〈罗马书〉。但奇怪的是,我读得最多,思考得最认真的恰恰也是这两篇,尤其是〈罗马书〉。它对我心灵的强大震撼是持续性的。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上帝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他们眼中不怕上帝。」「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第三章)「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而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第五章) 这些话语像一把把锋利的刀剑直刺我心,使我心里很不自在、很不舒服。我一方面承认,它包含了直面人生,「直」指人心的强大力量;另一方面,我又力图削弱这些话语的锋芒,磨平它们的棱角,认为它们太极端了、太绝对了、太偏激了。 但是,无论如何,在圣经的反覆冲击之下,我终于认识到了,罪就是罪。不管我是否知道它从何而来,它总是在这儿,即在我的生命中。它的存在意味著我生命的不完美。而一个不完美的生命,若与完美的生命本身相比,就是对完美生命的亏缺、损坏、失落。人的实际存在,是一个不完美的存在。我的存在亦如此。 我承认:在此世我永远也不可能明白,罪为什么起源于上帝所创造的那个完美的人。罪的起源,是一个令我理智困惑苦恼的奥秘。但这世界有许多奥秘都不是人能完全认识的,对于这世界的奥秘世界,我为什么不保持沉默,只让惊奇的心来观照它呢? 连创造了原罪这一观念的奥古斯丁,也承认罪的起源是个奥秘。他说:「意志从不变的善,转向可变的善的那移动,由何而起呢?这种移动,确是恶的……意志从主上帝移动离开,确是罪恶。但我们决不能称上帝为罪恶的原因吧?所以这种移动,不可能是从上帝而来。那么它的源头是什么?若你这样问,而我回答说,我不知道,你也许要大失所望,然而那是一个真实的回答。因为凡是虚无,就不能被人知道。」(注6) 根本的问题不在于:只有当明白了原罪是何以可能的之后,我才能思考我是不是罪人。而在于:当我无法否认众人都犯了罪时,我是否承认自己是众人中的一员。 我的存在,是与罪共在。 我开始认真地思考我与罪的关系,并得出结论:我的存在,是在罪之中存在。当我反省我的罪之前,罪已经在我的生命中存在了。罪牵连了我生命的各个方面,从意志、情感到心性;罪涉及到了我生命的内外两个方面,从内在的心思、意念、下意识,到外在的行为;罪卷入了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罪不是我存在中的一个偶然因素,而是我存在的结构性因素。我在,罪就在;我展开我自身的过程,就是罪施展它在我生命中的权柄和影响的过程。罪不止于只是我在生命历程中留下的一些、或多或少的污点和遗憾,更是我的生命本质所展示出来导致我一再犯罪的根性。罪一点也不抽象,它处处打上我独特的痕迹。就像我的影子,看得见它时,它或长或短地拖在后面,是一片黑暗;看不见它时,它已与我溶为一体。 我与罪共在,不仅是罪活在我生命中,同时,也是我活在有罪的世界中。(注7)尽管这在时间上先于我而存在的世界是有罪的,但我只能在其中存在,它构成了我的存在所不可缺少的另一个结构性因素。我所生活于其中的文化、历史、人群和社会,它们在我还没自觉到我是谁时,就已通过家庭、学校、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在我的生命中打上了罪的烙印。我那内在的罪性与这个罪恶的世界不断地调情,它们同流合污。 我看见了我不愿承认自己是罪人的症结所在:这主要不是理性上的困惑,而是情感上的挣扎;不是不欣赏由耶稣展现的新生命,而是拒绝舍弃旧生命;在我一再纠缠罪的概念的精确定义的背后,是我在情感上不愿意接受我是一个罪人这个铁的事实;我不断追问原罪何以是可能的,却未认真反省我所犯过的罪是否出于我意志的自择;我乐意在观念上,教义上承认一个圣洁的上帝,更乐见到别人都是圣洁的,但却不愿意也无力洗刷自己心灵的污秽。 我为什么在原罪的问题上钻牛角尖,反覆追问:「一个上帝所创造的完美的人,如何可能产生不完美的罪?」这除了理性上的疑惑外,主要是不想自己为自己的罪负责,反而要上帝为人类、也为我所犯的过错负责。 理解原罪真的对我那么重要吗?即使明白了它,能说明我的过错是怎样产生的吗?能否认我做事是基于我的自由意志吗?能推卸我对因受诱惑而形成的罪,所应承担的责任吗?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罪从何而来,而在于它是否存在于我的生命中;不在于它怎么可能先于我的自由选择而存在,而在于它存在于我的心中,如何影响了我的选择;不在于我在口头上是否承认它的存在,而在于我能否在实际中改变它的存在。 其实,当我把「他人」作为我自己过错的挡箭牌时,内心不是没有痛苦。只是时间长了,痛苦也就变成了麻木。人一麻木,对罪也就越来越无所谓了,于是,不仅千方百计地为自己的罪辩护,也习惯并进而喜欢在罪恶中生活了。 读圣经,我不是不景仰耶稣生命的圣洁,但我愿把他看成是圣人,而不相信他是神之子。把他视为圣人,我可以感叹:「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心不必不安,生命不必改变。我还可以继续在罪恶中活著,甚至为了罪恶而活著。但若承认耶稣是上帝之子,那我就立即面临一个抉择:接受他作我的救主,还是拒绝。 我不是不知道,即使为了得到耶稣赐给的新生命,我也该接受他作我生命的主。我之所以不愿接受他,不是因为我的生命不需被他拯救,它太需要了。也不是因为我怀疑他不喜欢拯救我,我相信他会喜欢。只是我害怕耶稣把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我在这罪恶中生活得太久了,有罪的生活已成了我所习惯了的日常生活,我不愿意也没有勇气抛弃这有罪的生活。我要抛弃的罪恶太多了,我无力抛弃它们。 谁能赐给我信心和力量呢? 我真不知道,我内心的黑暗有多深! 有时感叹,若无上帝,多舒服啊!我可以作我愿意作的任何事情而不必良心不安。但是,我已不可能退回到那个没听说过耶稣的岁月了。圣经我读过了,讲道我听过了,我为自己辩护的藉口剩下的不多了。我还不承认我是个罪人吗? 圣经中所指责的那些罪恶,哪一样我没有呢?骄傲、狂妄、自私、贪心、邪情、恶欲、说谎、偷窃、不孝敬父母、嫉妒、争竞、诅咒他人、背后说人、自夸、背约、结党等等。我都有。问题不是罪的多少、大小。而是罪的有无。 我是偶尔才犯罪吗?真是,但愿如此。实际却是:我经常犯罪。我不仅不自觉地犯罪,而且,常常自觉地犯罪。罪深深地植根于我的心灵之中,以致于在梦中,我竟为能自由自在地犯罪而狂喜。苦啊!我在下意识中也摆脱不了罪,怎还敢说自己不是罪人。 在幼儿时代是否犯过罪,我几乎全忘了。但在我儿子身上,我看见了我的过去。三年来,我亲手把他拉扯大。我惊讶地一再发现,他会嫉妒了,会撒谎了,有贪心了。没人教他这些,但他不待学而能,无师自通。我的幼年比他能好多少呢? 我不是罪人吗?我怎有勇气说不是呢! 以前听基督徒谈罪时,我总认为自己一生问心无愧。真是这样吗?问问自己的心,真的无愧吗? 世人对我评价是不错,但他们能看到什么呢?就连我的亲人好友,又有几人看清了我的内心。我的心有那么多的不同面孔,谁能把它看透呢?内心的黑暗,虽然唯有自己才能体察到,但我又能知道多少!就以飘然而来,幽然而去的梦境而论,我好像亲身经历了那梦中的邪恶,但不知这邪恶从何而来,向何而去。 我真不知道,我内心的黑暗有多深! 虽然,我有时由衷地行善。但我有时做好事,却是出于虚荣和无奈,或碍于情面。我的心虽然禁止我作某些坏事,但它不是不想作,只是它很精明,在衡量了自己的地位、名声、前途这些利害得失后,觉得作那些事不值得,以小失大。有时,有了贼心,没贼胆,害怕被法律所惩罚。有时,贼心、贼胆都具备了,却错过了机会。 回想起来,从少年时代起,我心中就有一个美好的理想自我形象。但它与生活中的真实自我不是一回事。年龄越是大了,那个理想自我离自己就越遥远。自己变得越来越世俗、平庸,令自己也讨厌。最可恨的是,在我的生命中,那些美好的东西和肮脏的东西,竟同时具在! 啊!童心已逝,心灵已碎,灵性已死!我怎能说问心无愧! 承认自己是罪人吧,那本来就是我啊! 感谢上帝!他赐给我勇气,使我敢于直面我那颗失落已久的心灵。面对著上帝,我的心,它战栗了!它恐怖了!它绝望了!那就是我的心啊,它的名字是黑暗。(注8) 黑暗哪!黑暗,你为什么一直隐藏在我生命中?你为什么那么早地吞噬了我童年那五彩的梦?你的面孔为何如此狰狞而又美丽?你的力量为何如此强大而又令我无琢磨? 这黑暗控制我的生命已几十年了。几十年哪!它一再把我推进虚无的深渊,那无可名状的虚无,那令我战栗的黑暗,真可怕呀!我在其中挣扎,好像在噩梦中一样,喊不出声来。我在没有上帝的黑暗中挣扎,能向谁呼救呢?谁能救我啊! 我怎能不想从黑暗中挣扎出来呢?可我被它软绵绵地缠住了,动弹不得。我多么渴望抓住一点点实在的东西来排遣自己,但什么也抓不著,连黑暗也抓不住。它来无 ,去无影。它不在某处,但我处处能感觉到它;我看不见它,但它那冰冷冷的嘲笑声,它对我的人格,我的勇气,我的意志,我的力量的嘲笑,我听到了,很清楚。 几十年了,在理智上,我一直力图把黑暗拒绝于心门之外;但我的情感和下意识,又分明感受到了它对我的强烈诱惑和吸引,我无力抗拒它的诱惑。依靠意志的力量,我与它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激烈搏斗,有时我欢呼我胜利了,心中的魔鬼已被制伏。但不久就发现,被我打倒了的魔鬼,重新站起来了。并且,它的魔力更大了。它迫不急待地向我发动新的进攻,把我又一次打败,败得比上次还惨。一次次的惨败,使我不断地增加了对自己的怀疑、沮丧和厌弃! 我绝望了! 我不是不想作个堂堂正正的君子,可心中的黑暗哄我、骗我、逼我作小人;我想作的好人,我作不成,我不想作的小人,我常常作;我要作我命运的主人,实际却成了我恶欲的奴仆;我想发现罪到底隐藏在那里,结果反进到了罪之家;我对罪一次次喊叫:「不!不!」但听到的回声却是,「是的。是的。」保罗的话道出了我的心声,「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 ……我真是苦啊!」(罗七18~20、24) 在世人眼中我是个好人,我听过对我的许多赞美。但夜深时,回味那悦耳之词,有时虽也陶醉一会儿,可一会儿后却觉得那话太扎心。那是我吗?那不是我!那是个公共的我!是个伪装的我!是个分裂的我!那个分裂的我啊,我诅咒你!你使我集善良与邪恶于身,作不了好人,也作不成恶棍。承认自己是罪人吧,那本来就是我啊! 可我不敢哪!我不愿被人当成坏人。我忍受不住周围的人对我鄙视的目光。大家都装作像好人似的,我不装行吗!怎么办哪? 上帝啊,我在罪恶的深渊 向你求救。我只求我的心灵不再分裂,灵魂停止哭泣。我要作个真诚的人,尽管我微不足道。但是,一张白纸泼上黑墨后,还能再清白吗? 天父啊,我的清白在哪里? 多少次,我想告诉我的家人、朋友、同事,请相信我,我不是坏人。我真的不想伤害你们。我所作出的坏事,决不是我愿意作的,那是我心中的黑暗作的。它控制了我,使我作出了连我自己也后悔厌恶的事。 这话有谁听呢?听了又有谁相信呢。对他人的伤害既已造成,成为过去,谁能将它涂抹掉呢?谁肯饶恕我呢?还有,我对自己的伤害呢?我对自己的伤害多么深哪!这苦楚我向谁倾诉?我伤害最大的不正是我自己吗?此刻,我的心还在流血! 我曾独立在荒郊,任寒风吹我,可寒风吹不去我心头的忧伤。我也曾独自问过苍天,天哪,你为什么造我?你既赋我以聪明,为什么不给我洁白的心灵、钢铁般的意志?苍天无语,我只好把苦水咽进心中。我埋怨自己命苦,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问命运,你对我为什么这么不公?但命运在哪里啊?我的命运难道不是我亲手造成的吗?哲人早就说过:性格就是人的命运。 天父哪!慈爱怜悯人的天父啊!我在罪恶的深渊向你求救:我求你赦免我的罪,我求你温暖我的心。我在黑暗的阴谷中,心里真冷。 感谢我主耶稣!我听到了你亲切的话语:朋友,放下你的重负,到我这你来吧,我赦免你的罪。我赐你生命之泉,你若喝了这泉水,就永远不渴。这泉水要在你心头成为源泉,直涌流到永生。 创始成终的天父啊!我听到了你亲切的话。我感激你为了拯救我而让你的独生子死在十字架上。我感激你不因我一再拒绝你而抛弃我、定我的罪,反而引导我与你相遇。我感激你赐我一个永恒的家。 回首往事,如烟,如梦,如幻。多少次,在静静的深夜中,我向我慈爱的救主低声诉说,主啊,我就是你要召的罪人,原谅我吧,我来迟了,我来得太迟了。 附注: 1·祁克果指出,「罪的特徵乃是在于罪是在上帝面前犯的,罪的反面不是德行,而是信心。」《祁克果的人生哲学》,第149页,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 2·转引自埃里克森(M J· Erickson)《基督教神学》,第568页,Christian Theology, Baker Book House,1985年。 3·同上引,第578页。 4·祁克果指出,「群众的概念就是非真理,因为群众既将个人变为一个组织中的分子,就使个人不负责任,忘却自悔。」《祁克果的人生哲学》,第49页。 5·凯利(J· Kelly)《早期基督教教义》,第252~253页,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1984年。 6·奥古斯丁,「论自由意志」《奥古斯丁选集》,第265页,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 7·海德格尔在《时间与存在》中提出「在世中存在」(Being-in-the-world),对我思考「我的存在,是在罪之中存在」有很大启发。 8·康拉德(Joseph Conrad)的小说《心灵之黑暗》(Heart of Darkness)对人心灵的黑暗的描写,极大地震撼了我。见《Fiction 100》,Prentice-Hall,1995年,p·2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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