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发是阿拉伯语--继承者的意思,穆氏身故后,他的跟从者中分别有迁士(是最早跟从穆氏的,与穆氏一同在麦加受着逼迫而迁往麦地那),辅士(在麦地那的信众,欢迎穆氏前往作他们的仲裁人,以至伊斯兰在那里得以发展),合发承继派(强调与穆氏有血统关系的阿里才有资格作承继者)和穆氏?亲派(麦加的古莱氏贵族伍麦叶人)等四派,他们都有意争夺这领导的宝座,最后迁士与辅士联合,推举穆氏的岳父阿布.伯克(他把九岁大的女儿阿依莎送给穆氏为妻)为第一任哈里发。
自穆氏夺得麦加后,订定规矩,只有穆斯林才能进麦加,非穆斯林要向麦加交重税,而穆斯林为兄弟,所以免交保护税。因着利益的原故,吸引了很多部族加入了伊斯兰。自穆氏身故,麦加的贵族己有人起来表示得启示为先知,不服阿布的领导。 因此阿布.伯克(632-634年)在哈里发的两年任内,主要是全力平伏各地区的叛乱或讨伐变节的部族。 第二位哈里发是奥玛(634-644),他是麦加的贵族,上任不久,立刻取消穆氏和阿布的爱将哈立德为总司令和叙利亚行政长官的职务。有人訿评他是嫉妒所致,但他深深了解阿拉伯民族的尚武精神,成功地把伊斯兰变成向外征服和建立帝国的宗教。伊斯兰教用古兰和剑传教的传言,就是在这时被强化的。其实是他在战事中订明规矩,归顺伊斯兰者,享有一切穆民所得的自由,投降而不改教者,要缴纳重税,反抗者判以死刑或作奴隶。因此,在他的任内的十年中,伊斯兰夺得的土地最多,耶路撒冷就在这时落入阿拉伯人手中的。教法的公议,也是他倡导而成。他被誉为是最成功的一位教主。最后他被一波斯人所杀。 奥玛临终前指定六位圣门弟子作选举委员,先后与穆氏两女儿结婚的奥斯曼(644-656)当选为第三任哈里发。他是麦加统治氏族伍麦叶族的富商,在他任内最闻名的工作就是把古兰经规定标准本,且下令与标准本有异的经文一律要烧毁。由于奥玛南征北战,不单统一了半岛,且夺得米所波大米一带,直到里海,非洲等地,到奥斯曼对外的军事扩展停顿时,伊斯兰内部又出现不安的矛盾。结果,由第一任哈里发之子穆罕默德策划,成功地把奥斯曼刺杀了,但这行动也成了伊斯兰的内战序幕。 阿里是穆氏的堂弟和女婿,在穆氏身故时,他已角逐这哈里发地位。经廿多年后,他被选为第四任,本当更有经验,更能服众,那知他的竞选对手联同阿布的女儿、穆氏的幼妻阿伊莎以武力反对他,结果两军在伊拉克的巴士拉相遇,这为伊斯兰教的骆驼战役。虽然阿里获胜,但伊斯兰中的战事接踵而来,由于阿里缺乏领导和判辨时势能力,所作的决定又未能同时满足军队内主和及主战两方战士的要求,结果在隋芬战役中,阿里一方虽然获胜,却引致主战派与他分裂,而成哈瓦利吉派,是伊斯兰最早教派,这也标致着伊拉克的阿里派系与麦加的派系有严重的矛盾和分歧直到今天。 阿里的派系后来发展成了什叶派,而麦加的则发展成逊尼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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