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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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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不过是金、银、木、石、泥,人手所造的东西,实在算不得甚么,不能降福也不能降祸;为甚么神自古以来就非常厌恶偶像,将不可拜偶像的事,列为十条诫命之一呢?
  神是忌邪的神。因为偶像是撒但极诡诈的工具,把自有永有、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永远常在、至大无比的神,用不如人的金、银、木、石、泥之像来代表祂。如诗人所说:「将他们荣耀的主,换为吃草之牛的像。」(诗一○六20)
  撒但既所人心中神的概念,一变而为人物、飞禽、走兽的形状,人便不敬畏神、不怕神、不爱神。以致无恶不作,不认识创造天地万物、管理人生命气息的神。偶像虽然不能损害神的荣耀,可是能遮蔽神的荣耀,所以偶像是神所最恨恶的。信徒归主后,虽不再拜庙里的偶像,但仍有许多的东西,遮蔽了神,代替了神,这就是我们的偶像。
  保罗说:「我所亲爱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十14)保罗不是对外邦人说,乃是对信徒说的。难道哥林多的信徒还拜偶像吗?他们既然在使徒保罗的领导之下,信了基督,他们是不会拜有形偶像的,可见保罗另有所指。
  我们应当省察,有甚么事是我们思想上的偶像,它遮蔽了神,我们就要除去它。也许你的偶像 与我的不同,他的偶像与你的不同;也许这件事在你不是偶像,在我就是偶像;有人以儿女为偶像,有人以妻子、丈夫为偶像,有人以容貌、钱财、名誉等为偶像。若有一件事,或一件东西,或一个意念代替了神,遮蔽了神,那就是我们应当打碎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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