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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甘露》七月十三日

七月十三日

你……发怒合乎理吗?(拿4:9)

怒气并不常,或者末必是犯罪的,但是当怒不可遏的时候,我们应当自问:“你发怒合乎理吗?”或许我们能回答说:“是。”怒气常是疯汉点火的火把,便有时也是以利亚自天所求下来的火,我们向罪发怒是很好的,因罪触犯了善良的和赐恩典给我们的神;向我们自己发怒原是很好的——因为当我们领受了神的教训之后,仍然愚昧不堪:而向别人发怒的惟一原因应当是因他们作了邪恶的事。凡不向罪发怒的人就是与罪同伙的人。罪是可憎可恨的,是新心所不能容忍的。神自己天天向恶人发怒,他说:“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

我们的怒却常是不对不正的,那末我们就当回答说:“不。”为什么我们要向小孩子暴躁,向工友生气,向朋友发火呢?这种怒气能使我们所信的基督得尊荣,或者使神得荣耀吗?这不是老我的恶心要想掌权吗?我们不当用新生的性情全力对付它吗?有很多人任凭他们的脾气发作,认为抵制是没有用的;但是信徒要知道他必须在每一件事上都作一个得胜的人,不然他是不能得冠冕的。

若我们不能控制我们的脾气,那末恩典所为我们成就的是什么呢?有人告诉计先生说恩典常常是接在野苹果树上。他回答说:“是的,但是所结的果子却不是野苹果了。”我们不当以自然的软弱来给罪卫护,但我们要就到十字架之前,求主把我们的脾气钉在十字架上,按着他的形象使们在温和谦卑上有新生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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