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聖經問題總解集
吳 序
自從數年前,李牧師道生所寫「舊約聖經問題總解」出版以來,普遍受到讀者採用,蓋因「天天查考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方能「照真理行」,而父神之「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
父神之真理,不但合於科學,而且超越科學範圍;不但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不但明白一般道理,且能明白天父聖善的旨意。
試觀第二十六題:「羅得的妻子怎樣會變成一根鹽柱」?「答案是天父用自然力施行毀滅罪惡之城,該城地下有硫磺湧流,再下有鹽層,地面又有油與瀝青,遇地層爆發火紅的鹽與硫磺,射到天上又降下來。天使引領羅得全家出城避災,並警告不可回頭看望,更不可在平原站留,不料羅得妻子留戀城中家產,滯留後面、回頭一看,即有鹽與硫磺從天降下,使整個身子變成一根鹽柱。」天父是麼義的,藉此作為不遵從警戒者之鑒。
再觀第四十題:「羊對著樹枝配合,怎麼會生下有斑點的呢」?「答案是公母羊對著白紋的枝子交配時,它們的眼睛時常見到這斑紋,並且從水中也將那白紋的枝子倒影顯現在羊群眼前,羊又喝了其中的水,在它們心理上和生理上互相交感之下,當母羊懷胎時,就在心理上和生理上起了變化,而小羊便成為有紋有斑點的了。」此不獨符合科學,更能證其所以然。且因雅各敬畏並順從父神,故使者在其夢中顯明天父之慈善旨意與作為,雅各方獲超越人意之恩惠。
此書續經深入探索之後,益顯富有屬靈真理之價值,遂擴充為二百零二題,加以縝密闡釋。除於歷史背景、地理形勢、人事變遷,詳加解釋之外,對於真理、靈命,以及天父之計畫與旨意,益加詳釋無遺,其貢獻更足想見矣。
吳大鈞 敬陳
主後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聖經上的話
你們應當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五39)。這地方的人,賢于帖撒羅尼迦的人,甘心領受這道,天天考查聖經,要曉得這道是與不是(徒十七11)。
耶和華阿!求你將你的道指教我。我要照你的真理行。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詩八六11)。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詩一一九45)。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詩一一九130)。
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他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因為他不是憑自己說的,乃是把他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將來的事告訴你們(約十六13)。耶和華阿!你的話安定在天,直到永遠(詩一一九89)。
1 神創造天地萬物,神又是誰造的? 創一1二1
答:神的存在和來源,本是一個奧秘的問題,原非我們人類有限的智慧所能蠡測和瞭解的(傳三11)。譬如說,像時間的起頭或末了,以及廣闊無垠的空間界限,這都不是我們人的頭腦所能想像的。聖經上說:「深哉!…神的蹤跡何其難尋!」(羅十一33)「你考察,就能測透神麼?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作什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什麼?」「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他的年數不能測度。」(伯十一7-8,卅六26,參卅七23)由此可見,神是何等的奇妙偉大,有限的人實在無法瞭解無限的神,但並不能因此否認神的存在。因為神曾經藉著聖經已將這奧秘的事,一一啟示出來(摩三7),能使我們有所認識和相信。如:
1.「我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惟耶和華是真神,是活神,是永遠的王……」(耶十10)。「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你是神」(詩九十2),「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用智慧建立世界,用聰明鋪張穹蒼」(耶十12)。這些啟示告訴我們,神是無始無終永活的神,他不是被造或受造之物,也不是被生的,乃是一位大有能力的造物之主,是獨一無二的真神(申六4,四35,提前二5,可十二29,32)。
2.「神是個靈。」(約四24)「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19,20)因為神是個靈,所以他是沒有形狀,沒有品質,沒有體積大小之分,不受空間時間限制。他既是純靈無質的,所以人不能憑著視覺、觸覺、及任何感官的作用,去認識這一位元無限的神。(申四15,伯廿三8-9,詩一三九78)他的事原是要顯明在人心裏,人用心靈和誠實去認識神,必然知道神的存在,看見神的榮美。
我們由這以上兩點所舉的經文顯示,人從內心就有宗教信仰的觀念,知道有神。人有良心,有道德的情操觀念,有永生的企求,在人的心靈深處,無不覺得有神的存在。人若違反天良犯罪行事,就會覺得內心受到神無形的制裁而恐懼不安,所謂「內咎神明」。這是自我經驗有神的明證。另一方面,人從外存的明證,就是藉著神的創造,大至天體宇宙與世界萬物,小至原子與電子,無不使人明白乃神造化之工,乃神的榮耀與作為(詩十九1-5,徒十四15下-17,伯十二7-10,伯廿八25-26,卅七3-5,15)。
有些人說,看不見神,摸不著神,所以沒有神,不能相信神的存在,這種論調是不合理的。試問磁性與電力,誰能看見呢?但由其所產生的吸力與能力推其原因,便可以承認那些無形無像之物,確確實實是存在的。又如無聲無色無味的空氣,雖早已存在空間,但直到四百多年前,才被義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Galileo
1564-1462)所發現。再如科學家告訴我們,人用肉眼來看宇宙,不過是由六千個小星相織而成;若用美國巴拿馬山上五公尺直徑的天文望遠鏡來觀察,則可看見十一億光年範圍之內,共有三百個相當於銀河系的星系,每個星系內約有恒星五百憶之多,其中有些要比太陽大過萬倍,光度強過千倍。而且就各天體星球運行的秩序、角度、速度、距離來說,各循軌道轉動,絲毫不亂。這樣看來,天地之廣,無奇不有;宇宙之大,浩瀚無垠,令人無法測度。天體的運轉,如此奇妙而有規律,已使我們歎為觀止,豈可因看不見,摸不著神而不相信確有一位超然的神,否認他的存在麼!?
3.神是一位無所不在(耶廿三23-24,太十八20),無所不知(詩一三九2-3,約壹三20),無所不能(太十九26,伯四二2,詩卅三6-19),至大無比的神(賽六六1,來一3)。有許多人類學家曾經宣告,在原始時代的各民族當中,普遍地都是相信一位最高的神,即所謂原始的一神主義(Original Monotheism),這也就是聖經所說,人類最初只有一位真神的信仰(出廿3,申六4,提前二5)。雖然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但已藉著父(神)懷裏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將他表明出來(約一18)。耶穌曾親自對信他的人說:「我與父原為一。」「若是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因為我本是出於神。」(約十30,八19-42)使徒保羅說:「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提前三16)所以基督就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來一3),我們老是用信心來接受這一位超自然的神,則他必會讓我們真正的認識他。
總而言之,沒有信心,就不能知道神的永恆存在性;有了信心,就能覺察到神是宇宙萬有的創造者,而不是被造的;他是自有永有,亙古常有,無始無終,無所不能的神。我們基於這個信心,來作為我們思想信仰的終極。況且他已藉著耶穌基督,成為人身,來到世上,使人可以看見神一切的榮美與偉大。我們若是愈與耶穌親近,用心靈與誠實和神相交,則對於神的認識與永存性,就不致懷疑,一切疑難問題,都必然迎刃而解。況且凡相信神的人,都有盼望在來世裏,完全明白神一切的奧秘!(參林前十三9-12,來六5,路十八30)
2 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這是什麼光? 創一3
答:神在起初創造天地之時,首先吩咐說:「要有光,就有了光。」表示光在創造大工上的重要性。理化科學家告訴我們,在地球的南極與北極,曾經發現了無人瞭解的極光(Aurora),又假定在未有太陽以前,就有了光的存在,可見光在宇宙之間,是很神秘而極奇妙的;而我們相信這一切光源,都是從神而來,因為神就是光,他是眾光之父(約壹一5,雅一17)。關於神所說的光,大概是從太陽而來,所以就使地球有黑夜和白晝之分(一5-10)。試想起初這個經過劇變以後而逐漸凝固的地殼,是一片沸騰荒涼的景象(一2,賽四五18),其外面滿了沸騰的水,從水中發出一層層的霧氣,遮蔽了太陽的光線,因此就使地面完全的黑暗。但由於地殼已經凝固,致使霧氣的密度漸淡,陽光亦足以透過霧層,光與黑暗就可以慢慢的分開了。直到第四日,太陽才完全出現,16節便說:「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本節的「造」字,與第一節的「創造」兩字涵意不同,乃是有「製造、設立、安置、派定」的意思(詩一○四19,代下十三9,伯十四5)。日、月、星辰,是在1節起初的時候,就已經造成了,不過要等到第四日,太陽才被派定照亮大地,月亮、星辰也就明朗地出現,肉眼能看得見了。如此,不但能使晝夜分明,並且由於地球表面,不再從裏面發出熱氣,而以太陽作為唯一的熱源,於是春、夏、秋、冬四季便開始了。
以上所述,不僅告訴我們光的來源和作用,並且在另一方面,光也含有許多屬靈的教訓。主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使徒約翰也為光作見證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一9)。又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約三19-21)。數千年來,不知有多少千萬人,因蒙主光照,脫離罪惡與黑暗的權勢,而悔改得救,成為光明的子女(弗五8-14,腓二15,來六4,詩四6,一一八27),又不知有多少千萬人,因干犯罪惡,在黑暗中生活,不信基督,不來就光,而走向沉淪滅亡的地步(約三18-36,八24,路十三3)上這樣看來,光明和黑暗,義與罪,信與不信的,是永遠分開的,不能相通的(林後六14-16)。可見光有除去罪惡和黑暗的權柄,因光暗不能相容並存,光一來到,黑暗就立刻消失。基督的真理之光一進入人的心中,就有能力把罪惡與黑暗除去,如保羅當初在大馬色的路上被主光照以後,他內心立刻得到改變,人生有了轉機,因而歸主得救;從此以後,不再逼迫殘害教會,而能成為主的使徒,為主忠心傳道,被主立他作為外邦人的光(徒九1-11,十三47)。如今凡我基督信徒,都當時常活在主的恩光之中,必然能過聖潔的生活,處處為主發光,榮耀基督。
3 神的形像是什麼?人怎麼會有神的形像? 創一27
答:在頭一問題中已經解釋過,神是個靈,他是無形無質的。但在此處聖經說到「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一26-27,五1,九6,參林前十一7,雅三9)。這裏所說的形像,意思不是指外表的形體,而是指內在的涵素,那就是神的智慧、聖潔、公義、正直、慈愛、誠實、良善(創廿四27,伯十二13,申卅二4,利十一44)等。這些屬性,原來神造人的時候,惟人為萬物之靈,人在萬物中最為高貴(一28,二7),人能與神發生靈裏的關係(約四24),而且在人性裏面也蘊含著神的形像和榮耀神的涵意(林24前十一9,彼後一4)。
當罪一進入人的生命以後(三6-13,22-24),這些聖德也就失去了(傳七四)。人雖因犯罪失去了這些;但凡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仍能脫離從前一切敗壞的行為,將心志改換一新,回復神所賜的聖德和榮耀(弗四23-24,西三10),因神在創造天地以先,就已按照他所定的計畫,差遣聖子耶穌降世為人,作成效人的大工(徒三20,來十:5-7,提後一9,約八42)。基督原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西一15),他本有神的形像,他是道成了肉身,將神的性情、榮耀表明出來,完全顯明給世人看(腓二6,西一15,約一18,來一3,約十七6,)。那末今日人要如何像神有神的形像呢?人在什麼時候悔改認罪,歸向基督,效法基督(徒十七30,廿六20,約壹一8-9,羅十五5,八29-30),滿有神的聖潔、良善、公義、憐恤、誠實、溫柔、忍耐等品格(西三12,帖前四3,弗四24,五8-9),而且在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之時(林後五17,加六12,羅六4),那就會有神的形像了。
4 耶和華神的名字有何意義? 創二4
答:耶和華神的名字是最古時候的稱呼,在這裏第一次被提到(二4),中文國語和合本聖經有譯作「上帝」與「神」這兩種版本,這名字乃是神自稱之名,也是最能說出神之本質的名字。耶和華,意即神是自有永有的(出三14)。耶和華是中文和合本的譯名,是唯一真神之聖名。呂振中譯本作「永恆主」,理化中文聖經譯本作「上主」,英雅各王欽定本用Johovah或Lord(耶和華或主,A.D.1661年版),美國標準修訂本用Lord (主,RSV AD.1952年版),還有一些著作教材中譯為雅威Yahweh。這些譯法雖然各有不同,但都是指古時以色列人所崇拜獨一的真神,他們對於神的觀念,在古代的世界中是很獨特的,不可單憑理性解釋,要以信仰來肯定,加上神曾用大能的神跡,把他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這些歷史的經驗作為憑證。在上古的時候,以色列人對神所用的稱呼是:神,主,至高者,權能者。到了摩西時代,以稱耶和華為最普遍;至被擄時期和被擄以後(主前七三四-五三六年),用萬軍之耶和華,萬軍之神,天上的神等名字。這些名字,是在每一時期的人,表示對於神的期望和認識而起的,以後就被沿用成為習慣了。至於耶和華一詞,原是神召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所啟示的(出六23,參57題)。原來在古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只有子音,而沒有母音。到了主後八世紀,有一群學者發明了母音,加在原先僅有的子音經卷上,如用阿多乃Adonai
(我的主),加到神自稱的名字上,而成為Johovah (耶和華)一詞。此字雖然是耶和華,而其音則仍讀為阿多乃,因以色列人十分敬虔,它們不敢妄稱神之名而有所忌諱的緣故。稽考希伯來語所說的耶和華,乃自有永有的意義(出三14),這已經將神在萬有之先,及萬有之後都彰顯出來了(啟一4)。
5 神取男人身上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有何意義? 創二21-22
答:當初神造成了亞當(意屬土的)以後,看那男人獨居不好,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肋他(二26~18),這顯示了亞當在他的生活上存在著一種缺陷(二20),於是神就從男人身上取下他的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這是自有人類以來,所動的第一次大手術,也是出於神奇妙的創造,乃在表明了男人與女人原為一體的真義(二23-25,太十九4-5)。神造女人,不是用男人的頭骨(像是以女人為主),或是腳骨(像是以女人為卑),而是用肋骨(表示以女人為平等)。肋骨位於男人的臂下,表明了女人當受男人的保護;肋骨挨著他的心,這更表明了女人是男人心中所親愛的(創十六5,申十三6,彌七5)。這些都顯示了人類建立家庭倫理的次序,顯示了夫妻親密的關係,並且也預表了基督與教會的真理(林前十一8-9,弗五22-33),由此可知,其意義是何等的重要了。
6 以諾是何等人?他未經過死亡麼? 創五21-24
答:以諾--意即奉獻。在舊約中記載有兩個同名以諾的人,一是該隱的長子,此人行事未有詳記(創四17-18);一是雅列的長子,他就是最長壽的瑪土撒拉的父親(創五月19,21,27)。關於這個以諾,據阿拉伯人傳說,它是第一個書縫製皮衣的,也會叫人以皮子制鞋,並且發明了用筆寫字的方法。他和挪亞在世上都是與神同行的人(六9)。以諾活到六十五歲以後,與神同行三百年,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創五21-24,詩七三24)。
以諾約生於亞當被造之後第六二二年,是當洪水以前的世代,處在一個極為邪惡的社會中,他還能分別為聖,與神同行(彌六8),這種敬虔的生活,是很難能可貴的見證。照希伯來書由作者說:「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來十一5)這樣看來,以諾確是因著與神同行的信心生活,所表現的美好見證而得神喜悅(來十一6),將他活活的接去了;因此他是沒有經過死亡的。他和以利亞同是一樣傳奇性的人物,他們都是未受過死亡定律約束的人(來九27),是蒙神恩寵而得享有如此特別的權利和榮耀。不過以利亞是乘旋風升天的,記述他的事蹟,比之以諾更清楚而詳盡(王下二1-11,參王下一10,太十七3)。這兩個人活活的被神接去,可以喻為主再臨之時,那些還活在世上肉身被提之信徒的影像(帖前四14-17,啟三10,太廿四21)。
在新約聖經猶大書中,提到亞當七世孫以諾(即亞當、塞特、以挪士、該南、瑪勒列、雅列、以諾,創五1-18),曾預言基督降臨,要在眾人身上施行審判的事(猶14,15);由此可知,以諾乃為聖經最早的一位先知。據次經說,他和以利亞二人,可能又是啟示錄中所題的那兩個穿毛衣的見證人(啟十一3-4,);他們是因著為神作見證的緣故,在末世的日子,又回到世上來,由於反對敵基督者而被殺,成為殉道者,不過他們又在第三日復活,在雲彩中被提,與主相會了。次經的記載當然不足為憑,在此不過姑且一提而已。
7 屬血氣的人是什麼人?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何意? 創六3
答: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的」--呂振中譯本作「人類既是屬乎肉體的」,概指上古時代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彼此相配支合而生下的人類(創六2-4,參上冊6題)。血氣一詞,在這裏大概只是暗指人的軀殼或感官那一方面說的。這些屬血氣的人,是指罪惡昭彰,行為極其敗壞之不信神的人(創六5,11,12)。「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呂譯本作「住在人類裏面。」或作「不永遠和他相爭。」(參國語和合譯本初版,加五16,17,彼後一4),因這「住」字的希伯來文,亦可解作統治、動作、相爭、作主等意思,所以這句話最好譯作「我分給人的靈,就不常常在他裏面動作了。」這裏的「靈」字,就是創二7所說的「生氣」(參上冊7題),並不是指聖靈(三位一體的第三位),乃是與聖靈有關,代表在人裏面由一種特別的主宰或統治。但「人既屬乎血氣的」這一句話,實乃神要毀滅當時人類的凶兆(創六13,17,七21,22,詩一○四29)。
「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一句話並不是指神要限定人的壽數。有人以為這是表明把人類壽命縮短的年數,事實上在後世的人,往往是活到超出了這個歲數以上呢(創十一10-27,32)就以現代人類的壽命來說,據一九六一年以前所記,在澳洲墨爾缽地方,有一位名叫克雷倫斯布特的人,活到了一百七十五歲,可想而知這裏所說的一百二十年,並非指人的壽命年歲說的,乃指在洪水尚未氾濫以前,神所寬容的一段時期,是神給當時的人緩刑一百二十年,給人悔改的機會。我們根據聖經啟示,神對於那時不信之人的容忍、等待(彼前三20),由挪亞所傳的義道(彼後二5),以及神最後七天警告災難將要來到的情形看來(創七4),則對於這一百二十年緩刑期的見解,可無異議了。
8 挪亞何以是個義人和完全人? 創六9七1
答:在聖經中有好幾處地方,都很明顯的告訴我們,世上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詩一四三2,傳七10,羅三10-20,詩十四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裏(羅三23,加三22),人所有的義,在神眼中都像污穢的衣服,人也不能靠自己的義自救而得存活(賽六四6,結卅三12);人只能因信神的兒子,才得稱為義。這並非說神稱他為完全無罪的義人,而是蒙神喜悅算他為義的人(創十五6,羅四5-9)。所以聖經中講到義人和完全人,不外乎都是指著對神虔誠信仰而存心敬畏的人說的(創十七1,伯一1-8,二3,林前二6,)。挪亞(意即安息)處在洪水時代,是一個不信神,極為邪惡敗壞的時代(創六5,12,13),在這樣邪惡的時代中,惟有挪亞一人能順服神,分別為聖,與神同行。他因著信,蒙神的指示,動了敬畏的心,以致全家得救,他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並且為神傳了義道(來十一7,結十四14,彼後二5)。因此,挪亞在當時的世代,神稱他是個義人,是個完全人〔創七1,六9)。這裏所說的完全人,就是誠實的意思,按希伯來原文,是和約書亞記廿四14中之「誠心實意」四字同一意思。如此看來,挪亞的信心與生活見證,與當時罪惡充盈之世代對比,顯出他的義行與完全。但神並沒有說他完全無罪,事實上他在以後的生活行為上,因醉酒仍留下不自檢點的恥辱,且使下一代子孫受到咒詛(創九21-24,參9題)!
9 迦南為付麼要受咒詛? 創九24-27
答:挪亞的三個兒子是閃、含、雅弗。挪亞因喝醉了酒,在帳棚裏赤著身子,被含看見了,就到外面去告訴他兩個兄弟(創九20-22)。按這裏記載,如果說是為人子者,因見了父親赤身露體的羞恥而置之不理,有失孝敬之道,受到咒詛的,應該為「含」才是。但當「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九24,25)。由於這裏所說「兒子」一詞的意思,在希伯來原文上,含意甚廣,有時是指「孫子」或後裔而言(十一25,廿九5,四六21)。因此,就「孫子」的意思看來,可知挪亞所指咒詛的對象,不是含,而是落在含的兒子迦南身上呢!據猶太人的傳說,迦南原是先見了他祖父挪亞赤身的羞恥,就告訴了他的父親含,因此迦南就受了特別咒詛。他大概是在這件事上,對於祖父沒有孝敬的心,表現了無禮的舉動,故當咒詛(參哈二15,16)。在古時盛行家長制的世代中,大概沒有特別的祭司或先知,惟有各家的家長作祭司,他們敬畏真神,在臨終之時,往往因受神的靈感動,說出祝福或咒詛的話來(參創廿八及四九章)。關於迦南當受的咒詛,作奴僕的奴僕(九25,26),這事後來在迦南人被猶太人征服的事上,已經應驗了(書九23-27,王上九20,21)。
10 歌篾、瑪各、瑪代、雅完、土巴、米設、提拉,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2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子雅弗所生的兒子,他們的後裔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 歌篾--完全之意,就是高盧,包括今日之法蘭西、比利時、德國、荷蘭及瑞士之一部分地區,又是英國威爾斯人的始祖。先知何西阿之妻亦名歌篾(何一3)。
2.
瑪各--意即北邊的地方,就是古時的西古提人。聖經只在新約中提過一次(西三11)。此族原居於俄國南部黑海與里海附近之地,及高加索之北部,並為韃靼人的始祖,即為契丹的西北族,後為蒙古的一部。他們的後裔多住在現今的俄國和亞西亞,先知和使徒曾用瑪各之名為比喻(結卅八2,卅九6,啟廿8)。
3.瑪代--中間之意,就是古時瑪代人的始祖,位於波斯國之西北,東臨印度,西至亞美尼亞與亞述,南至波斯與曠野,北至歐亞二洲的里海。以色列人被擄到亞述時,曾被安置在瑪代的城邑(王下十七6,十八11)。在舊約聖經中關於瑪代人的事蹟有多處記述(賽十三17,廿一2,耶廿五25,五一11,18,但五28,31,拉一1-4)。
4.雅完--意即幼稚的,就是希臘人的始祖。他的後裔多住在希臘(賽六六19,但八21)、亞蘭和馬其頓,又是阿拉伯南部的一座城。先知們常說雅完人販賣以色列人為奴僕,此地貿易甚為繁盛(結廿七13,19,珥三6)。
5.土巴--意即散佈,這人與其弟米設先居於亞述地,其後裔徙居到黑海的南方,以後又散居南邊和北邊,西班牙人也是土巴人的後裔,先知以西結亦曾將土巴與他的弟兄雅完、米設相提並論(結廿七13)。
6.米設:--意即拔出來的,和瑪各地的歌革、土巴等國相連屬(結卅八2),後來居處靠近黑海。作詩的人說,寄居在米設的人有禍了(詩一二○5)!先知以西結預言米設、土巴必要被殺、傾敗(結卅二26,卅八2-3)。米設的後裔,就是現在的俄國人。
7. 提拉--意即渴望,就是土國南部音的特拉加人字Thracian,今則以為系古愛琴海上之海盜,屬投先挪族:Tursenoi(代上一5)。
11 古實、麥西、弗、迦南,他們的後裔分佈狀況如何? 創十6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子含所生的兒子,他們的後裔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
古實:--意即黑色,含之長子,為建造巴別(巴比倫)、尼尼微各城的宇錄之父。其後裔所居之地,屬於非洲東部,為埃及南邊的一國(代下十四9,賽十一11,十八1,四五14,耶十三23,結廿九10),在新約中稱為埃提阿伯(徒八27),希伯來人稱這國的北邊叫西巴,與古實長子之名相同(賽四三3,創十7)。在舊約中所說的古實,是土耳其東邊底格裏斯河東的地方(番三10),又名古他,被擄的猶太人有安置在這地方的。古實又是屬於阿拉伯北部靠近紅海的地方,又名古珊(民十二1,哈三7)。在便雅憫支派中,有一人與古實同名(詩七小引)。
2.
麥西--埃及之急,是含之次子,他的後裔住在埃及國(代上一8-11)。麥西為埃及之複合名,指上、下埃及,位於地中海之南、紅海之西,立國最早,為有史以來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中國、巴比倫、印度、埃及)之一(出一1-5)。
3
弗--意即受苦的,是含之第三子。弗之名在後世亦有用作國名或是族名的。先知們說到弗人之勇敢,大都是關乎埃及的勢力,古實人和弗人(又作呂彼亞人,參142題),均系執盾者(耶四人9)。他們為挪亞們人之助手(鴻三8-9,結廿七10),預言他們與埃及人同遭敗亡(結卅5)。弗人之地,似為阿比西尼亞Abyssinia以東之地,位於非洲之東部。
4 迦南--鄙陋之急,是含之第四子,他的後裔為迦南地的諸族(創十15-20)。迦南是因他父親的罪受了咒詛,便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創十20-27
,參9題)。在舊約中所提到的迦南,原系指地中海東邊的平原(創十19,20),長三百六十裏,寬三十餘裏,那裏四境的人民是非利士、腓尼基、推羅、西頓等地的人(番二5,太十五22)。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迦南人所住的原地,乃是從地中海到約但河全境之地,也就是以色列人在約但河西所分之地。
12 從迦斐托出來的非利士人為何等人? 創十14
答:迦斐托--意即串珠,原是非利士人所住的海島,或沿海之地(耶四七4,申二23,結廿五16,番二5),或是革哩底島的別名(徒廿七7-13,多一5),也有人以為這海島就是舊約的基提海島(創十4,賽廿三1),也就是新約的居比路(徒四36,廿七4),今名賽普勒斯,原屬英國,為地中海中部之一島,於西元一九六○年宣佈獨立,成為共和國。非利士--打滾之意。這裏首次提到非利士人。從迦斐托出來的非利士人,就是革哩底人或居比路人。這是真非利士人所移居的地方(士三3,書十三2),西濱地中海,東靠迦南,
南連埃及,長約一百二十裏,寬約長的半數。居民除移居來的非利士人外,還有亞衲族土人(書十一21,22),他們先前本是迦南人,以後才遷來此地的;此外,又有基述人(原為約但河東邊的一個小國的人)(書十二5,十三2,13)。
13 西頓、赫、耶布斯人、亞摩利人,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15,16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孫迦南所生之子,及其後裔諸族之名,他們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
西頓--設防之意,是迦南的長子(15),他的後裔居於西頓地方(創十15,19)。西頓為迦南地最古之城,建于海濱,在推羅以北約六十六裏,也是地中海一大碼頭。以色列人進迦南時,西頓為推羅的旨城,在迦南一帶的人民都是稱為西頓人(書十三6,士十八7,28)。
2.赫--恐懼之急,是迦南之次子(15)。赫族人身軀矮小,極為強健,在以色列人夫進迦南的時候,此赫族住在迦南的北方,就是今日的小亞細亞等處。另有赫族數家人,遷到亞摩利地。建立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就是赫族人和亞摩利人所生的後裔(結十六3,45)。
3.耶布斯人--耶布斯(16)意即打穀場。耶路撒冷曾為耶布斯人所盤據(士十九10,書十五63,代上十一4)。該族人是迦南的後裔(創十16,十五21),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他們住在迦南地。以色列人進迦南時,耶布斯王被打敗了(書十1-26)。後來大衛王攻取了耶路撒泠(撒下五67),耶布斯人亞勞拿曾獻禾場給大衛築壇獻祭(撒下廿四16-24,代王三1)。耶布斯人後來又作了所羅門王服役的奴僕(王上九20,21)。
4.亞摩利人--亞摩利(16)意即善說者,為迦南後裔中之一大族,凡住在迦南地的別族,都要與他們訂立和約。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南方的一族強盛,耶布斯為其堅固城之一(書十3)。以色列人進迦南時,先後在約但河東、河西之戰爭中,亞摩利人及其五王皆被殲滅(民廿一21-35,書十1-43)。以後亞摩利人就不能再興起了。(16革迦撒人,參23題)。
14 以攔、亞述、亞蘭、烏斯,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22,23
答:這些人是挪亞之子閃所生的子孫,他們的後裔所住的土地、邦國分佈狀況,概要如左:
1.以攔--隱藏之意,是閃的長子,其後裔住在敘利亞的南邊、波斯地的東邊,以攔人和波斯人都是他的子孫(22)。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以欄國業已強盛(創十四1),先知們曾預言以攔人必要分散到四方(耶廿五25,四十九34-37)。到了巴比倫王伯沙撒年間,以攔果然隸屬於巴比倫省,名叫書刪城(但八2)。在聖經中尚有多處記述以攔人的事蹟(賽廿二6,耶四十九35,徒二9,拉二7,八7,十36)。
2.亞述--平地之意,是閃的次子(11,22),國人稱他為神,也稱他們的國為他們神的國,京都基勒,其原名就是亞述,國境東至瑪代,南至迦勒底(參15題),西至底格裏斯河(即希底結河,創二14),北至亞美尼亞。其南兩邊都是山地,為牧芻之所。在亞述境內建有尼尼微、利河伯、迦拉,和利鮮四座城(創十11,12)。關於亞述的事蹟和史實,在聖經中有很多敍述(王下十五19,29,十六7-9,十七5,6,十八9-11,十九全,賽廿1-4,卅六全,卅七全,代上五26,代下卅三11)。亞述國富、重商(王下十八32,賽卅六17,結廿七23)、拜假神和暴虐成性(王下十九37,賽五二4),為選民不應來往的國(耶二18,36,結十六28,廿三全,何五13,七11,八9,十6,十四3),最後必遭敗亡(賽十5-19,結卅一3-17,鴻全,番二13,14)。
3.亞蘭:--意即高地,是閃的第五子(創十22,代上一17),他的後裔系住于巴勒斯坦東北邊的高原上,比地中海面高約一百五十丈,其寬從黎巴嫩山直到伯拉大河(民廿三7,代上二23),這樣似將米所波大米和敘利亞都包括在內了。其中間有黑門、何珥兩座大山,又有亞罷拿、法珥法兩大河流(王下五12)。在舊約時代,亞蘭分為數小國,像大馬色、瑣巴、哈抹、兩河之間的亞蘭、巴旦亞蘭、瑪迦、基述、伯利合等,這些地方在大衛與所羅門年間,與以色列國常有交兵(王上十一23-25,十九10-19),到了先知以利沙的時代,關係最為奇特(王下五1-7,六全,七全,八7-15,十二17,18,十三全,賽七1-6)。亞述為應猶大王之要求,攻破亞蘭國首都大馬色後,將之改為行省。此後,亞蘭有時屬亞述,有時屬巴比倫、波斯或希臘。到了新約時代,便為羅民國的一省,定名為敘利亞(路二2,太四24)。日後保羅旅行佈道曾走遍這地方(徒十五41,十八18,廿3,廿一3,加一21)。
4.烏斯--意即耕種之地,是閃的孫子,亞蘭長子的名字,及其族名與所居之地的名字(創十23,代上一17)。此族與拿鶴、密迦、亞伯拉罕為近族,與西珥、底珊關係亦相同。在他們的後裔中,也有人叫烏斯(創廿二21,卅六28,代上一42)。此族與何利、亞蘭族為混合血統,其他又是約伯的家鄉(伯一1),敘利亞南部之國,靠近猶大,曾有數王治理烏斯地,當時的地位亦頗為重要(耶廿五20),以東人曾住過那裏,但彼此相去不遠(哀四21),其地曾遭迦勒底人及示巴人(參98題)殺戮劫掠(伯一15,17)。總之,烏斯地當在巴勒斯坦之東北。猶太史家約瑟夫(Josephus、A.D.37-100)曾謂烏斯建設特拉可尼及大馬色,故知烏斯是在敘利亞沙漠中,位於大馬色及以東兩地之間。
15 迦勒底的吾珥與哈蘭是什麼地方?那裏的概況如何?創十一28,31
答:1.吾珥--即光之意。迦勒底(意即破土者)乃希伯來之古名,又稱卡斯丁Kasdim。就其廣義言,乃指全巴比倫;狹意乃指巴比倫之南部。吾珥(與勇士以利法勒的父親同名,代上十一35)是迦勒底一個最繁華的城市,為亞伯拉罕的誕生地(創十一28,31,十五7,尼九7),大約是巴比倫國伯拉大河西岸的吾珥城,其名含有地瀝青之母的意思,今多稱為烏路瑪Urumma,有古卷稱為烏路Uru,據說已經被證實,就是阿拉伯人現今稱為耶勒母該亞Almagayyar這個地方。它在亞伯拉罕的時代,極可能是幼發拉底河口一個海港,距離傳說的伊甸園遣址12哩;但是在過去的四千年中,因那條河流的泥沙所沖積的三角地帶,愈來愈廣,於是吾珥漸漸隱沒,終至葬身沙漠,它的廢墟現在已是位於內陸一百三十哩了。
2.哈蘭--意即山地的居民,為古時巴旦亞蘭的一座城,位於吾珥西北約八百哩、迦南東北約四百哩,與伯拉大河相隔不遠,亞伯拉罕出了吾珥,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裏,直到他的父親他拉死在那裏(創十一31,32,徒七2,4)。此城大約就是亞伯拉罕之僕人,為以撒物色妻子的拿鶴之城(創廿四10)。雅各躲避以掃就是逃到此地,並且在此與拉結相遇(創廿七43,廿九9)。古時住在這地的人,都崇拜月神。到了先知以賽亞的時代,這地為亞述所管轄,乃亞述王所毀滅的諸城之一(王下十九12,賽卅七12)。先知以西結的時代,這地隸屬推羅所管轄,與推羅通商,貿易繁榮(結廿七23,24)。哈蘭亦為人名,為他拉的兒子,乃亞伯蘭的兄弟,羅得的父親(創十一27-31)。迦勒的妾以法所生的一個兒子(代上二46),及利未
人示每的一個兒子,亦名哈蘭(代上廿三9)。
16 亞伯拉罕是否娶了他的妹子為妻?合理麼? 創十一29-31
答:亞伯拉罕(意多國的父)的原名叫亞伯蘭(意即崇高的父),神給他改名亞伯拉罕(創十七3-6),其父他拉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等三個兒子(十一26)。哈蘭生了兒子羅得和密迦、亦加這兩個女兒。拿鶴的妻子是密迦,亞伯蘭的妻子是撒萊(王后之意,十一29,30,廿四15,十二11,17,十六1)。撒萊後來被神改名為撒拉(意即公主,十七15)。撒萊比亞伯蘭小了十歲(十七17)。據猶太人的傳說,亦迦亦名撒萊,拿鶴已經娶了他自己的侄女密迦為妻,亞伯蘭也是照樣娶了他自己的侄女亦迦為妻(十一29,30)。他拉是帶著他的兒子亞伯蘭和兒婦撒萊出吾珥的(十一31)。如此看來,撒萊也是他拉的後裔,況且亞伯蘭也實在稱她為「我的妹子,是同父異母的,後來作了我的妻子」;就是撒萊也稱亞伯蘭是她的哥哥(廿2,5,12)。我們從經上這些明顯的記載,可知亞伯拉罕確是娶了他的妹子(或稱侄女)為妻,在上古時代,尚未有建立婚姻的倫理制度以前,兄妹的通婚,或是與侄女的通婚,是無可厚非的(參出六20)。摩西傳佈律法以後,神就特別禁止這種同血統的婚姻(利十八9-12)。
17 在亞伯拉罕的世代,世人的信仰如何?他是怎樣認識神的? 創十二1-3
答:亞伯拉罕乃是生在一個敬拜偶像的世代中,他的同胞都是拜偶像的,他的父親他拉也是一個事奉別神的人(書廿四2);惟獨亞伯拉罕仍舊持守傳統的一神信仰(創四26,八20,十二8),所以有許多傳說,他因為不肯敬拜偶像而遭受人的逼迫。原來在起初的時候,人類只有敬拜一位神的,而且人在伊甸園中,還曾與神有過親密的交往,不過由於罪的緣故,人被放逐了(創二15-17,三6-24)。從此以後,人類的生活是在黑暗中摸索著,為了生存達到某種欲望,就拜起一切自然界的神來。如古巴比倫人,因為性是產生生命的工具,而形成了許多男神與女神的崇拜,同時也敬拜火、太陽、月亮、星宿,以及自然界的各種力量;且為高抬自己,以巴別塔的建立者馬達克Marduk(宇錄,創十8-9,十一1-4)為主要的神。又如亞述人,就以他們的先祖亞述(參14題之項)為主要的神(十22)。他們為使這些神明要具體化,於是就造了偶像來崇拜。這樣,人類就由原始一神的崇拜急轉直下,而墮落到敬拜多神偶像的深淵之中了。
在亞伯拉罕之城迦勒底的吾珥,是以月亮為其主要的神,月亮神的名字叫鑫Sin,鑫的妻子叫宇高,她就是吾珥的女月神,還有許多名字,而且在各城裏的人,都拜她為母神。尼拿Nina也是她的名字,尼尼微就是由此而命名的。她在巴比倫最通用的名字叫伊施他,是一種性感的神,所以去拜她的必要在那裏賣淫,在她的廟中就有許多淫亂的女祭司,常行可恥的事,亞伯拉罕就是從這樣淫亂污穢、不信真神、崇拜偶像的環境中出來,住進了哈蘭城(十一31),以後又從哈蘭進入迦南地(十一1,4,5)。這是他蒙神呼召出來的行動,為神在當時的世代中所要興起的一個見證人,為要帶領列國與萬族歸向真神,使全世界得福。他曾蒙神親自應許三件大事,那就是:一、他的後裔要承受迦南之地為業;二、他們要成為大國;三、列國萬族都要因他們得福。我們由以上所述這些情形看來,可知亞伯拉罕之認識神,無疑地是從神的直接啟示,和向他顯現說話的關係(十二1-3,7,十五1,十七1-2,十八1),並且因他原是出於先祖一神信仰的後裔,如對於以諾、挪亞所信的神,神與他們同行的事蹟(五22,23,24,六8-9,13-22,八20,21,22
),耳熟能詳,印象深刻,而使他能脫離敗壞的偶像,認識順服和敬拜真神,並且篤信不疑(十二4,8,十三3,4,18)。他因信耶和華全能的神,神就以此為他的義,並且立他作多國的父(十五6,十七1,4)。
18 示劍和伯特利是什麼地方?那裏的狀況如何? 創十二6,8
答:1.示劍--勤勉之意,是古時位於基利心與以巴路兩山中間的一座城,離耶路撒冷一百二十裏。亞伯拉罕進迦南的時候,行經此地,曾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十二6,7)。雅各在示劍買了一塊地支搭帳棚,築壇挖井(創卅三18-20,卅四全,卅五4,約四6)。約瑟曾在這地的田野尋找他的哥哥們(創卅七12)。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從埃及帶來埋在這裏(書廿四32);分地的時候,曾將示劍分給瑪拿西和以法蓮二支派(書十七7,代上七28),後來立為逃城(書廿7,廿一21,代上六67,七28)。約書亞曾在這城,宣讀律法書上祝福與咒詛的話(書八30-35)。亞比米勒在示劍將基甸的眾子七十人殺了,又殺戮了示劍的居民,拆毀示劍的城邑(十九全)。以後耶羅波安王又再建築這城(王上十二25)。先知耶利米的時候,有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華殿上的示劍人,被以實瑪利殺了(耶四一5-7)。示劍地主人的兒子,曾因玷污雅各的女兒,而被雅各的兒子們,用計把示劍族的一切男丁都殺了(創卅三19,卅四全)。示劍亦為人名,是瑪拿西的後裔(民廿六31,書十七2);另一個示劍是示米大的兒子(代上七19)。
2.伯特利--意即神的家,在聖經中提說這城共有六十五次。城址原建立在迦南境內,起先名叫路斯,在耶路撒冷之北,二城相距卅六裏,被稱為神的殿(創廿八19,卅五15,何十二4,5)。以色列人初抵迦南之時,伯特利、路斯原為一地,路斯是城、伯特利是壇。在士師的時代,約櫃置於伯特利,而以色列人外患日多,故常到那裏向神求救(士廿18,26,31,廿一2)。撒母耳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審判以色列人(撒上七16)。王國分裂之後,耶羅波安鑄造金牛犢安置在伯特利,陷民於罪中(王上十二28-33)。有一個神人奉神的命令,從猶大來到伯特利,預言壇必破裂(王上十三1-5)。以後到約西亞王年間,那壇確被拆毀焚燒(王下廿三15,16)。先知以利亞與以利沙下到伯特利時,有住在那裏的先知門徒,出來見以利沙對他說話(王下二3);又曾有些童子從城裏出來戲笑他(王下二23)。耶戶篡了亞哈謝的位,雖滅了巴力,只是仍拜伯特利的金牛犢(王下十29)。在耶羅波安第二的時代,伯特利大興旺,這裏有王的宮殿(摩三14,七13)。先知阿摩司說,不要往伯特利去尋求,因為它必歸於無有(摩五5)。何西阿稱伯特利為伯亞文,意思就是空虛的房子(何四15)。此城以後的情況如何,聖經未有敍述,不過早已成為廢墟了。
19 希伯侖是什麼地方?狀況如何? 創十三18
答:希伯侖--友誼之意,是世界最古的一座城,原名基列亞巴,距耶路撒冷南方約六十五裏,距幔利的橡樹不遠(十三18,廿三2,19,卅五27,民十三22,書廿7),附近有以實各穀(民十三23)。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常在這裏支搭帳棚,後來都以這地方為墳地(創廿三全,廿五9,四九29-31)。此地裏面有回教人建立清真寺,將墳墓圍在院內。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取了這城(書十36,十一21,十二10),原分配在猶大支派所得的分內,歸於迦勒和他的兒子;後來分地給利未人的時候,把這地立為逃城(書十五54,廿7,廿一11,十一10)。押尼珥的墳在這地,伊施波設的首級,亦葬於這墳地的旁邊(撒下三32,四1,8,12)。大衛卅歲的時候,以色列的長老們都到這地膏立他為王(撒下五5)。押沙龍也在這地自立為王(撒下十五7-10)。羅波安曾修築這城為保障(代下十一10)。由巴比倫返國的人,都有分在這城居住(尼十一25)。現代希伯侖城人口甚多,商業發達,果園茂盛。此外,希伯侖亦為人名,為利未支派哥轄之子(出六18,民三19,27,代上六2),又是猶大後裔的一人(代上二42,43)。
20 西訂穀在何處?狀況如何? 創十四3,10
答:西訂穀--就是鹽海,意思是說,那谷以後成為鹽海之一部。鹽海又名死海,因其海水平均有百分之廿五是鹽分,不能生長動植物,沒有生命,故希臘人在主後百餘年間稱它為死海。此海又名亞拉巴海(書三16,申三17,四49),是乾燥的意思,因靠近死海山谷地的曠野甚為乾燥之故。現在死海靠南端的三分之一,那時是一個平原。死海又稱為東海(結四七18,珥二20,亞十四8),或稱為羅得海,這是今時阿拉伯人對死海的通稱,因為羅得曾寄居靠近死海的所多瑪(創十四12,十九1-24)。死海為迦南地東南的一個大湖,長約一百四十裏,最寬的地方約三十裏,面積約三千二百四十方裏,是地球上最低窪的地方,水面低於地中海約一千三百尺,每日有約但河及其他溪水流入其中。水只有進路,沒有出路,只靠太陽蒸發。據估計每日有六百萬噸的水量自然蒸化,因此不見海水有上漲之勢。
21 暗拉非和麥基洗德二王究竟是誰? 創十四17-20
答:1.暗拉非--一意即看守假神的,系古時巴比倫南部示拿城的一個王。一九○一年,有法國博士在書珊城(尼一1,斯一2,5,但八2,參108題)尋見一塊黑階石的古碑,高達六尺,上面所刻的就是這王所定的律法,共有二百八十五條,大半是很文明的規則。可是在巴比倫列王中,沒有稱為暗拉非這個王的名字,因此許多歷史學家認為暗拉非就是哈慕拉比Hammurabi,他曾為巴比倫制定一部著名的法典,後人發現了這部法典後,便稱之為哈慕拉比法典,他的名字就為人所熟知了。但是認為暗拉非王就是哈慕拉比的說法,仍然沒有足夠的證據。
2.麥基洗德--意即仁義的王,系撒冷王,就是耶路撒冷的祭司王。在亞伯拉罕進迦南之前,他已在那裏。當亞伯拉罕殺敗了巴比倫境內,屬基大老瑪和他的同盟諸王回來的時候,這位至高神的祭司,便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表示感激之心,給跟從亞伯拉罕的疲乏者,加添心力(參申廿三3,4,撒上十七17,尼十三2上),並為亞伯拉罕祝福。亞伯拉罕也把所得的十分之一拿給他。據希伯來人的傳說,麥基洗德就是洪水以後碩果僅存的人物--挪亞之子閃,他是閃族某部落的王。他們在耶布斯人佔據耶路撒冷之前,仍然據有該地(參書十五8,士十九10,11)。他是那時世上年紀最大的人,到了晚年,就作了全人類的祭司,並且是祭司又兼君王的雙重職分。另外有人以為這麥基洗德是一位天使;有人以為他是道成了肉身的神;又有人以為他是彌賽亞;但不管他究竟是誰,他在預表基督為君王與祭司這件事上,是沒有疑問的(詩一一○4,來五6,10,六20,七1-3,20-28)。
22 以利以謝有幾人?其出身行事如何? 創十五2,3
答:以利以謝--意思是神所幫助的,在聖經裏提到有十一個同名以利以謝的人,關於他們的出身行事經過情形,除了一位以外,其他多無詳細的記載。
1.
亞伯拉罕的管家--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亞伯拉罕稱他說「那生在我家中的人」(3),這幾個字的原文意思是「我家中的兒子」。有人以為這一句話,是當時對於貴重之家僕的尊稱。以利以謝實在也是亞伯拉罕忠心管家的老僕人(廿四2)。他曾奉亞伯拉罕之差遣,為其子以撒尋找賢淑的妻子,攜取了他主人十四匹駱駝並各樣的財物,千里迢迢,往米所波大米的拿鶴城去,到了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彼土利家中,說明來意,為以撒迎娶彼土利的女兒利百加為妻。他因遵行神的旨意,圓滿完成任務(創廿四全)。
2.摩西的兒子--摩西娶了米甸人西坡拉為妻,生下兩個兒子。其長於名革順,意思是在外邦作寄居的(出二21,22,十八3)。次子名以利以謝,意思即是神幫助了我(出十八4)。
3.便雅憫的孫子--就是便雅憫之次子比結所生的第三個兒子(代上七6,8)。
4.吹號的一個祭司--就是大衛吩咐利未人的族長立謳歌者作樂時,在搬運約櫃之前,所派七個吹號的祭司中之一人(代上十五24)。
5.管轄流便支派的人--就是在大衛作王時,管轄流便支派的一個首領,他是細基利的兒子(代上廿七16)。
6.說預言的一先知--在猶大王約沙法,與以色列王亞哈謝交好同謀造船時,這位先知曾經預言神必破壞所造之船,後來果然應驗。他是猶大低平原一堅固之城瑪利沙人多大瓦的兒子(代下廿35-37,十一8)。
7.奉召之一首領--為祭司以斯拉,在巴比倫北部亞哈瓦的河邊,召聚差遣去見易多的一個首領(拉八1,15-17)。
8.休外邦妻子的三人--就是為祭司子孫的一人(拉十18,19);利未中的一人(拉十23);與哈琳子孫中的一人(拉十31)。他們三人都是因犯了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罪而應許必定休妻的。
9.耶穌的一先祖--為耶穌家譜中所記的一位先祖,他是利未的曾孫,瑪塔的孫子,約今的兒子(路三29)。
23 從埃及河到伯拉大河之地為何地?各族為何等人?創十五18-21
答:這裏所提到的埃及河(18),大概是指尼羅河而言,若然,本句的意思則是說,從埃及國到亞述國之境地(參耶二18),但也有人以為是指迦南和埃及國界上,流入地中海的那條小河(民卅囚5,書十五4,47)。當初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神把所指的一切地方,應許賜給他的後裔,將來必要得著(出廿三31,書廿一44,45),其全地包括十族之民,情形如左:
1.基尼人:(19),是一種遊牧民族,故此與別族相連,其一部于亞伯拉罕時,居於迦南或附近之地,又一部居於米甸,如摩西的岳父是基尼族人,又是米甸的祭司(士一16,四11,出三1,十八1)。當掃羅的朝代,在亞瑪力人中間(參62題),也有基尼人(撒上十五6)。在大衛朝代,基尼人與猶大南方之人相連(撒上廿七10)。
2. 基尼洗人--(19),其祖先為基納斯Kenaz,猶大支派迦勒的父親耶孚尼,是屬於這族的人,聖經上說,希伯侖作了迦勒的產業,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書十四6,14,民卅二12)。
3.甲摩尼人--(19),意思是東方人,為腓尼基之一族,曾一度屬於赫人,在米甸之北方,聖經別處沒有提到這些人。
4.赫人--(20),就是迦南次子赫的後裔(創十15,參13題),他們在猶大山地靠近希伯侖居住(參19題),後來卻成了最強盛的一族,其地域擴展自巴勒斯坦北部,以至伯拉大河(書一4,結十六3,王上十29,王下七6)。
5.比利洗人--(20),意思是鄉下人、粗野人,他們多與迦南人連稱,為居住巴勒斯坦南部山地的一族人,曾被猶大和西緬二支派的人逐出。以法蓮支派的人,後來住在此地(十五20,十三7,卅四30,士一4,尼九8)。
6.利乏音人--(20),就是身量高大的土人(申二10,11),其地為耶路撒冷西南邊的一穀,四面環山,在猶大與便雅憫兩支派交界的地方(書十五8,十八16)。巴珊王噩也是利乏音人(申三11)。大衛與非利士人常在這地方發生戰爭(撒下五18,廿三13,代上十一15,十四13)。
7.亞摩利人--(21),指巴勒斯坦普通之居民而言,亦即迦南之別名。在亞伯拉罕時,為亞西亞地區中有勢力之民族(創十16,參13題)。
8.迦南人--(21),這名稱在此處有其特定的意思,系指迦南南方的一族人,亦有總括為約但河西的人(十19,參11題)。
9.革迦撒人--(21),為迦南後裔的一族(十16),這些人多是和迦南同列(申七1,書三11,廿四11,尼九8),有人以為他們住在加利利海以東地區;但猶太史家約瑟夫說,當時的人不知道這族人的事。
10耶布斯人--(21),亦為迦南後裔的一族(十16,參13題),此名常被列在各族之名的末後,也許是因為他們人數少的緣故。由於他們勝了耶路撒冷(十四18),就以那城為自己的京都,所以耶路撒冷就稱為耶布斯(書十五8,63,十八16,28,士十九10,11)。在主前一四○○年,特亞瑪拿碑中,已列有耶路撒冷之名。以上所提十族,後來摩西和約書亞數點以色列人的時候,所要趕出七族的國民中,即含有這其中之六族,另有希未人一族在內(申七1,書三10,11,創十17),約書亞記將這些人總括為亞摩利人和迦南人(書五1)。
24 以實瑪利和以撒的後裔有何分別? 創十六11,15十七19-21
答:1.以實瑪利--是神聽見的意思(十六11),為亞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意即逃跑)所生的兒子(十六3,6,15)。因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由使女生的,是從人意生的(加四23,約一13),他的母親夏甲又為含的後裔,出於咒詛的宗族(創九22-25,十6),所以神沒有應許他作亞伯拉罕正統的後嗣。但神也應允賜福給他,使他的後裔昌盛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成為另一大國(十七20,廿一13,18,廿五12-16)。他蒙神保佑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當他住進巴蘭的曠野時,夏甲從埃及地給他娶了妻子,生了十二族長,又生一女兒名瑪哈拉,又名巴實抹(廿一20,21,廿五12-16,廿八9,卅六3)。以實瑪利享年一百卅七歲(廿五17)。他的後裔即為阿拉伯的土人,所以阿拉伯人稱夏甲為他們的祖母,說夏甲非亞伯拉罕之妾,乃是他的妻子,其子以實瑪利所生之十二子,後來成為亞伯拉罕之十二族。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為他的後裔。他們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Allah意即天父或神),乃為穆氏所宣導者。
2.以撒--是喜笑的意思(廿一6),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是照神所應許,所定的時候而生的獨生子(十七19,十八10,14,廿一2,3,廿二2,加四23)。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立他作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神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十七4-7);同樣神也要與以撒堅定所立的約,為他後裔作永遠的約。從以撒生的,才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十七19,21,廿一12)。亞伯拉罕在將以撒獻為燔祭的事上,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順服神的美好見證(廿二1-18)。以撒享年一百八十歲(卅五28,29),其妻利百加生下雙子以掃和雅各,二族要從他們分出(廿五23-26)。後來以掃的後裔繁多,成為以東人的始祖(卅六9)。雅各生十二子,乃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書宗族的代表(廿九31-卅24,民一20-44)。他們所信的神,乃是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從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觀之,一是憑著血氣和人意生的,一是出於神的應許生的,他們的後裔形成種族和信仰上的兩大宗系,即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這兩個民族,不但信仰不同,並且成為世仇,禍患迄無止境。
25 亞伯拉罕在帳棚門口看見那三個人是天使麼? 創十八1-10
答:天使就是耶和華的使者,有時候就是神的自顯,有時候乃是藉著人的形像和人交談(參上冊27題);此處提到亞伯拉罕在帳棚門口看見三個人在對面站著,就謙卑俯伏在地,稱說我主,並且殷勤接待他們,預備飲食,加添心力。這樣看來,他們都是人了(16)。雖然說是人,但從十八17,20,22-23節中,可知其中一位是耶和華自己,其他二位是天使(22,十九1,10,12,13,15,16)。亞伯拉罕起初並不認得那三位是誰,但用愛心接待他們,視同客旅,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來十三2)。這裏的記載,一開始,就指明那顯現的是耶和華(1),且有力地顯示那天使,為三位一體真神之第二位聖子耶穌基督的預表。
26 羅得的妻子怎樣會變成一根鹽柱? 創十九26
答:神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罪惡之城的時候,天使引領羅得全家,並催逼他們出城去避災,又警告他們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被剿滅(十九15-17,參路九62,腓三13)。不料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26)。她因留戀在城裏的家產,捨不得那些將被火焚毀的財物,因此遭到不幸而至滅亡,成為後世之人的鑒戒(路十七29-33,太六21,提前六6-10,雅五1-3)。在死海的南端,有一座名叫阿茲多瑪Usdom的小山,也就是所多瑪城之名,此地有許多硫磺湧流出來,山下有一個一百五十尺厚的鹽層,鹽層的上面有一個泥灰土與硫磺的混合層,再上面的一層是地面,就是一個油和瀝青燒盡後剩下來的地方,原來是在地層中,先發生了一次很大的破裂,神就藉著這個破裂,在適宜的時候燃燒了這種氣體,於是有一次很大的爆發,火紅的鹽與硫磺噴射到天上,又降了下來,所以按字面說,也實在是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的,這是神用自然力來毀滅罪惡之城,是其所行的一個神跡。羅得的妻子,因她整個的身體被天上降下來的鹽包了起來,所以她就成了一根鹽柱;現在死海的南端還有許多鹽柱,它們一直都被稱為羅得之妻,她被陷在隆起的鹽岩中,留下一個掩蓋她的鹽山在那裏,以供後人憑弔。
27 摩押和亞捫為何等人?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創十九36-38
答:摩押和亞捫是羅得的兩個女兒,和他先後同寢所生的兒子。由於父母亂倫,生下來的後代根本不善,他們的子孫也是淫亂邪惡的,因此時常成為以色列人的仇敵(申廿三3,4,民廿一29,廿五1,1,士三12,13,十9,十一4,代下廿1,番二8,9,參加六7,8,來十三4)。關於這兩人後裔的狀況,聖經多有記述,大略如左:
1.摩押--是從他父親來的意思,就是以後摩押人的始祖。他們原是住在位於死海東邊的摩押平原,東至亞拉伯曠野,南達以東地,西界死海,北界亞嫩河之北面,至尼波山之境。自從以色列人定居埃及以後,摩押人日漸強盛起來;及後當以色列人回到了迦南地時,摩押王特請巴蘭咒詛他們,旋複設謀誘惑以色列人犯罪(民廿二-廿五2,彌六5),所以神說,摩押人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廿三3)。以色列人曾將阻撓他們的亞嫩河北邊的亞摩利王西安殺死,將原屬摩押的土地分給流便和迦得二支派(民廿一21-31),摩押人心裏不服,在士師時代,厚押王伊磯倫曾轄制以色列人,後為以笏所殺(士三全)。此外拿俄米的媳婦路得是摩押女子(得一1-4),掃羅王曾經打敗摩押諸族(撒上十四47);大衛躲避掃羅的時候,曾求摩押王容他父親住在摩押地(撒上廿二3,4);以後又曾攻打摩押人,使他們或被殺,或歸服而進貢(撒下八2,詩六十8);所羅門王的娼妃,有摩押的女子,為她們的神基抹建築邱壇(王上十一1-7)所羅門王死後,摩押復興,直到以色列王暗利在位時,始再失敗;到了亞哈王死後,摩押又複背叛(王下三5),結果為以色列王、猶大王,和以東王所敗,但不久又自立,時常侵犯以色列境(王下三全,十三20,詩八三6);眾先知皆曾預言摩押必受刑罰,必要覆亡(摩二1-3,賽十五-十六全,廿五10,番二8-11,耶四八全,結廿五8-11)。主前七百餘年,摩押進貢亞述。在約雅敬王年間,摩押軍和亞捫軍,以及外邦各軍,齊來攻擊約雅敬,毀滅猶大(王下廿四2)。到了猶大人從巴比倫回歸的時候,阿拉伯的拿巴底安族已佔據了摩押地,摩押人的權勢就日漸衰微。
2.亞捫--是先天的意思,其原名便雅米(意我民之子),就是以後亞捫的始祖。到了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時候,成為大族,其人民最殘忍(撒上十一2,摩一13)。他們住在約但河的東邊,南境與北境連接拉巴城(撒下十一1,結廿五5)。他們屢次遇約但河與迦南人打仗,總是沒有佔領約但河西之地,以色列人逼近迦南時,亞捫人拒絕經過他們的屬地,且請巴蘭咒詛以色列人,所以神永遠不准他們入耶和華的會(申廿三3,4,尼十三1-2),與他們成為世仇(詩八三7)。到了所羅門王時,始納亞捫族的女兒拿瑪為妃,生下羅波安(王上十四21)。後來背叛約阿施王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代下廿四26)。亞捫人所敬拜的神名叫米勒公,又叫摩洛,因所羅門王娶了摩押和亞捫女子為妃嬪,而使他陷於敬拜這些偶像的罪中(王上十一1,4-8)
28 亞比米勒有幾人?其出身和行事如何? 創廿1-3
答:亞比米勒--意思是王的父親。在聖經中提到與亞比米勒同名的人有四個,關於他們的出身和行事情形,概述如左:
1.非利士一王--為亞伯拉罕寄居基拉耳城時的非利士王,他看見撒拉美貌,便召進宮中。在夜間夢中因神的責備,將撒拉歸還亞伯拉罕;神為撒拉的緣故,使他家中的婦女不能生育,後因亞伯拉罕的禱告,才恢復生育。又曾為一口水井的風波,與亞伯拉罕彼此立約(創廿全,廿一22-32)。
2.非利士另一王--為以撒寄居基拉耳城時的非利士王,曾因以撒稱妻為妹的事指責以撒;也為了以撒挖水井的事,與以撒結盟(創廿六1-33)。
3.基甸的兒子--乃士師基甸之妾在示劍所生的兒子(士八31),基甸死後,這個亞比米勒與示劍人結黨,殺他弟兄七十人,只剩下小弟兄約坦,示劍人便立亞比米勒為王,三年後,迦勒挑唆示劍人背叛亞比米勒。該城的首領西布勒悄悄打發人告訴亞比米勒,他就攻城,擊敗迦勒,殺了城中居民,將城拆毀,撒上了鹽,且焚燒了示劍樓,旋即攻取提備斯城,要用人焚燒城中的堅固樓,被婦人拋下磨石打破腦骨就死了(士九全,撒下十一21)。
4.迦特王的稱號--非利士地迦特王亞吉,也稱為亞比米勒,他是瑪俄的兒子,大衛曾兩次投奔過他(撒上廿一10-15,廿七1-12,廿九1-11,詩卅四1)。
29 以一千銀子為遮羞有何意義? 創廿16
答:亞比米勒王,原是把亞伯拉罕的妻子,稱為妹子的撒拉娶了來,受到神的責備。他還沒有親近她,就要把她歸還亞伯拉罕(2-7,14),且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各家人面前遮羞的」。下有小字「羞原文作眼」(16),這羞字是譯意,眼字才是本文,這節經文的原意,可作以下的幾點銓釋:
1.在那時那地的婦女們,是多用面帕的,她們在男子們面前,自然會披上面帕蒙臉,如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時,就急忙下了駱駝,拿了帕子蒙上臉(廿四64,65,參卅八14)。可惜當時撒拉沒有帕子蒙臉,致被亞比米勒王的家人看見了,後來王因知錯而悔悟,知道撒拉原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所以給她一千銀子去買面帕來蒙臉。
2.亞伯拉罕既認撒拉為姊子,現在亞比米勒王就將她歸還與其哥哥,並且贈送她一千銀子,為包含面紗在內的板奩費,好叫他們重新恢復夫妻的關係,如此「作為你在各家人面前遮眼」,今日在近東回教國家的青年婦女,仍有沿用遮蔽面容的帕子,不過要在雙眼處,開有紗孔可以看見東西。按文理本的譯法是「我以千金賜爾兄,可蔽爾容,勿今眾見,言此蓋以責之」。其原意更為顯明。
3.亞比米勒拿出這一千銀子作為遮羞的禮物,其大概意思,是在表明可以改正她在不知不覺中所犯的錯誤。若以卅二20節的含意來作比較,在此處之希伯來的原文「遮羞的」,乃是譯作「解……恨的」。亞比米勒的希望,是他的禮物可以平息亞伯拉罕,和他親友們的怨恨,好叫他們不紀念他曾對撒拉有霸佔的企圖,且尚未發生過什麼壞事來。理化中文譯本是「我把一千塊銀子給你哥哥,用來證明你是清白的,要大家知道你沒有做對不起人的事。」這意思已經讓人明白,撒拉在整個意外事件上,自始至終都是貞潔的。
30 別是巴是什麼地方?那裏的概況如何? 創廿一14
答:別是巴--意思是盟誓的井(31),是古時的一座小城,離希伯侖城(參19題)南邊二十裏,現已變成了荒場。其境內有兩口大深井,井的四圍有石頭鑿成的水槽,夏甲與其子被逐時,曾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10,14)。亞伯拉罕寄居在基拉耳時,被亞比米勒王的僕人把這口井霸佔了,他指責亞比米勒,因此,他們便在這地方彼此立約,起名叫別是巴。亞伯拉罕就在此地栽上一棵垂絲柳樹,表示文約的證據,和在樹下求告耶和華的名(22-33)。後來以撒寄居基拉耳時,也與亞比米勒立約,在立約之日,以撒的僕人挖井得了水,以撒就給這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作別是巴(廿六26-33)。到以色列人分迦南的時候,這城給與西緬支派,名示瑪(書十五28,26),又名示巴(書十九2)。撒母耳二子都在這地做士師(撒上八1,2)。先知阿摩司的時候,這城是著名拜偶像的地方(摩五5,八14),直到省長尼希米由巴比倫返國,才使猶大餘民,分居這城(尼十一27,30)。
31 神吩咐亞伯拉罕獻以撒卻又禁止,何故? 創廿二1-14
答:神為了要試驗亞伯拉罕的信心(1,來十一17,雅一3,4),所以命令他作這件獻人為祭的事。本來,神曾應許以撒作多國的父,建立他的後裔(十七16,19,廿一12),可是,在他還沒有生子立後之前,就要被殺,這事實在令人費解。但神是無所不知的,他本不用試驗就能全知道亞伯拉罕的心;神所以要如此行,為要表明亞伯拉罕信心的實在,他是全心順服的敬畏主,並非愛兒子過於愛主(3-6)。為要使他因信心受試驗,得著稱讚、尊貴和榮耀(十二2,十七4,廿三5,彼前一7)。再者,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以孩童獻為祭物,乃是常有的事。在12節這裏記載:「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可以顯明神本是不喜悅這種獻人為祭的惡俗,所以他就命令禁止(參利廿1-4)。不過藉著這件奇事的發生,又能叫人看見亞伯拉罕相信神使他的獨生兒子能從死裏復活過來(來十一17,19),並且他也深信「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羔羊」(8)。由此可知,他的信心乃是過於他所能想像到的事,他在此不知不覺中已經說了預言(約一29),同時又因獻祭的所在(創廿二2),就是二千年後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地方(據說各各他山,即是古時摩利亞山),原為建聖殿的所在(代下三1)--處處表明亞伯拉罕獻祭這一幅圖畫,就是基督救贖世人這件大事的影兒呢!
32 麥比拉洞在何處?示劍墳地究竟是誰買的?創廿三9卅三18,19
答:1.麥比拉洞--麥比拉在迦南地幔利之東方,幔利就是希伯侖
(廿三9,19,卅五27,十三18,參19題)。據考察,麥比拉洞位於希伯侖的西坡上,裏面有一所回教寺院,歸回教徒管理,不准基督徒進入其中。在一八二六年,英皇長子經當時土耳其皇帝的特許,在那地許多各個不同的小房裏,見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撒拉、利百加,和利亞的石墓,而且在以撒、利百加的墳墓中間有一個圓洞,可以通到下面的一個岩石穴中去,據說那就是真正的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曾出了四百舍客勒銀子(一舍客勒合希臘一個大銀幣,向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侖買了這一塊田地和其中的洞作為墳地,就將撒拉葬在這裏(創廿三8,9,15,18-20)。前面所提到亞伯拉罕族的諸人,以後也埋葬在這洞裏(廿五9,10,
卅五27-29,四九29-33,五十12,13)。
2.示劍--是古時迦南地的一座城邑(參18題),距新約中之敘加甚近,是雅各曾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搭帳棚的那塊地,要在那裏築一座壇(創卅三18-20)。約瑟死在埃及之後,是被帶回葬於示劍的(創五十24-26,出十三19,書廿四32)。但按使徒行傳記載,說是亞伯拉罕用銀子(未說數目,從哈抹的子孫買了這塊墳地(徒七16),而在創世記中並沒有記載這件事,只說到示劍就是神顯現給亞伯拉罕的地方,也是亞伯拉罕首次築壇的地方(創十二6,7)。關於示劍究竟是誰買的這個問題,可有下面三方面的解釋:
A 雅各所買的地,大概是靠近或圍繞亞伯拉罕早一百六十多年所
購買的墳地(徒七16,參書廿四32),那地上或者有出名的橡樹(創十二6,卅五4,書廿四26,參申十一30)。有人以為哈抹的子孫可能占了亞伯拉罕的墳地,雅各不願意和他們相爭,所以又把這地買回來。後來亞摩利人霸佔了這地,雅各就用武力從他們手中奪回那塊地(創四八22)。
B
示劍那塊地確是雅各所買的(創卅三19,書廿四32),但在名義上講,則歸於其祖父亞伯拉罕的名下,這好像中國家庭的習俗,兒子置買田產或辦喜事時,在契約上、在請柬上,總是要用父親的名字,避用兒子的名義,以表尊重父權,並示敬老之意。雅各買了那塊墳地之後,在名義上仍歸於亞伯拉罕的名下,是很可能的事。
C
埋葬的人--前面已經查明,雅各是埋在亞伯拉罕所買的麥比拉洞裏(創四九29-33,五十12,13);約瑟是埋在雅各所買的示劍墳地裏(書廿四32)。但按使徒行傳記載說到「於是雅各下了埃及,後來他和我們的祖宗都死在那裏;又被帶到示劍,葬於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裏」(徒七15,16)。從這兩節看來,似乎是把雅各埋葬的地點寫錯了,其實不然。如果我們把這裏的「後來他……」的他字,指為約瑟,「又被帶到示劍」亦指約瑟而言,則必能明白葬於示劍的是約瑟,並非雅各,這樣,則正如約書亞所記的都是事實(書廿四32),足以證明聖經所記載的前後,沒有矛盾而確實無誤。
33 亞伯拉罕不要為以撒娶迦南女子為妻原因何在? 創廿四2-4
答:亞伯拉罕差遣他的老僕人,往他本地本族的哈蘭去為以撒娶一個妻子,就是他的兄弟拿鶴的孫女利百加(15,24,48,67),而卻不就近娶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乃因迦南地的人,是出於被咒詛的含之子迦南的後裔諸族(參9及11題),此地居民崇拜偶像,有行邪淫惡俗的事,而神是忌邪的神(參出卅四11,14-16)。亞伯拉罕為了保守他的後裔,不拜祭偶像,保持他們聖潔的信仰生活,保存家族純潔的血統,成為聖潔的種類,所以不要以撒娶這外邦之地的女子為妻(申七2-4,拉九1,2)。試看以後的以撒和利百加,曾因其子以掃娶了外邦女子為妻的事,時常帶來了心裏的愁煩,又為雅各娶妻擔憂,甚至不想活命(廿六34,35,廿七46)。可見信與不信原不相配的重要性。婚姻人人都當尊重,總要與信的人論嫁娶才好(林後六14,來十三4,林前七39末)。這是亞伯拉罕所能作到的一件美事,創世記廿四章全章都是描寫這事,饒富趣味和教訓,並且細膩生動又活潑,處處顯明出於神的旨意,而成就美好的姻緣(21,27,40,48,50,56,67),為今日信徒的婚姻大事,留下了一個最好的榜樣。
34 米所波大米和庇耳拉海萊位於何處? 創廿四10,62
答:1.米所波大米--意思是夾河或被高舉,系位於伯拉大河與希底結河二大河流之間,就是靠近伯拉大河上流的平原,為亞伯拉罕遷徙後的故鄉(創十一31,廿四10
,徒七2)。巴蘭是這地方的人(申廿三4)。古珊利薩田是這地的王(士三8,10)。亞捫人曾雇這地的戰車、馬兵攻打大衛,結果敗北(代上十九6,15)。當聖靈降臨的日子,也有這地方的人受了感化,聽見門徒用他們鄉談的話,講說神的大作為(徒二8,9,11)。
2.庇耳拉海萊--庇耳是井,拉海萊即永生上主眷顧我;乃是曠野的泉水井,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夏甲逃至此泉水旁時,遇見了耶和華的使者,因這水泉井名叫庇耳拉海萊,就是說在這裏看見了那看顧我的主(十六7,8,13,14)。以撒住在南地時,曾從此庇耳拉海萊回來,迎娶利百加為妻(廿四62-67),在亞伯拉罕死了以後,他是靠近此地居住的(廿五11)。
35 雅各得了長子的名分和祝福合神旨意麼?創廿五31-34廿七26-30
答:猶太人長子的名分,通常是有較好的地位,和較多的遺產。他們得了長子名分,可有幾種益處:如得到父親的祝福,管家的權柄(撒上廿29),雙分的家業(申廿一15-17),全家祭司的尊榮等。以掃是頭生的,本來是以撒的法定繼承人,以及神對亞伯拉罕之應許的承受人。然而,因為神在利百加懷孕、雙生子待產之時,就已知道他們各人的性格,所以預先暗示利百加,說到「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23);就是要揀選雅各作那美好產業的繼承者。神往往揀選次子而不揀選長子,無非是要顯明這是出於神的恩(參廿一10-13
,廿五23,四八17-20 ,代上五1,2,撒上十六6,7,10-12 )。以掃卻為了貪喝一碗紅豆湯,而輕看他長子的名分,把這名分賣了給雅各(29-40
,來十二16,17,腓三19)。這事對雅各來說,他渴慕長子的名分,乃是值得嘉許的,也顯明了神所揀選的旨意(羅九10-13
,瑪一2,3),應驗了神的預言(創廿五23)。在亞伯拉罕的諸子中,只有以撒算是他的兒子。在以撒的二子中,神棄絕了以掃,而揀選了雅各(來十二17,羅九13)。到了雅各時,這種揀選的事便告終止,所有雅各的後裔都算是神的選民了。
然而,雅各得了他父親的祝福,乃是用欺騙的方法作成的,曾全家也應該承當這種錯誤(廿七1-40
)。現在雅各既已從以掃手中買得了這長子的名分(廿五31-34),他所需要的,乃是他父親以撒的承認和祝福。這事雖然也是用欺騙的方法得到,但就雅各作這事的前因後果而論,未嘗不是沒有神的定旨。雅各起初要得長子的名分,也可說是一種高尚的志願;以後他雖出此下策,而得了祝福,可是他為此已付上了很大的代價,受了嚴重的苦難的磨煉(廿七41-卅三17)。神並不是要顯明他自己的偏向,乃是要為那整個的世界命脈和後嗣建立一個根基(羅九10-13
)。他深知雅各適合於這個目的,因而在他們兄弟還沒有誕生之前,就作了這個揀選(廿五23),並以他的祝福來應許雅各以後的權柄和地位(廿七28,29)。
由此可見,他們全家雖然各憑私意而行,但總歸是成全了神的旨意(賽十四24)。
36 雅各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有何意義? 創廿八10-17
答:雅各走向哈蘭的路途上,在他躺臥靜息的時刻,「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12)耶和華是站在那個天梯上,親自向雅各說話保證,從今以後他要作那許多應許的繼承人,並且與他同在,成全所有的應許(13-15)。至於那個梯子就是一種暗示,應許的終極目的,乃是要把屬天國度的福氣帶到地上來;又把他的需要與祈求帶到神的面前;而神也願意差遣他的使者下來幫助。這無疑地是要表明天與地是真正相連的,神的應許終要在地實現如在天。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約一51)。由此可知雅各所夢見的梯子,乃為基督之身的預表,他是信徒上升神國的天梯,一切禱告祈求由他而升達天庭,一切恩典和福氣的應許由他而降下來(約一17,十四3,6,提前二5)。當雅各從睡夢中醒了的時候,才恍然大悟,在恐懼的心情下,知道他所在的地方,乃是神的殿,天的門(16,17)。這異象無疑堅固了雅各對神的信心,對他一生的影響極其重大。
37 雅各把石頭立作柱子澆上油是什麼意思? 創廿八18,19
答:「雅書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18)。這個柱子是特意用來紀念耶和華神在這個地點顯現過,原是含有古代閃族的習慣,但他不是出於迷信鬼神的動機。到了後來,因有人妄拜柱像或石像,與迦南人寺廟中之敗德儀式發生連帶的關係,神就禁止人立柱子了(利廿六1,申十六22)。至於澆油的意義,就是表示分別為聖,如同摩西曾用聖膏油抹會幕,膏亞倫作祭司,使之成聖一樣(利八10-12
,民七1,出卅26-20
)。在猶大的旅客,也時常帶著油,為做餐或抹腳之用(參路十33,44),當時雅各將這油澆在柱子上,表示獻給神,顯出其分別為聖與向神感恩的心態。這實在是值得我們佩服而應當效法的(參卅五7,14,15)。雅各就給他那作夢的地方起名叫伯特利,意思就是神的殿。
38 雅各一夫多妻的家庭蒙神悅納麼? 創廿九16-卅二12
答:一夫多妻是極其愚昧的事,違背了神建立家庭一夫一妻的命令,和主耶穌的教訓(創二24,太十九3-6),破壞了聖經家庭倫理的標準(太十四3,4,林前七1-4,弗五22-33)。試看亞伯拉罕的夫妻情形,因撒萊自作主張,為他納妾而造成了家庭不睦,甚至禍延後世子孫萬代(十六3-15,參24題)。雅各在此又重演了他祖父亞伯拉罕的故事,且猶有過之,他有兩妻兩妾(廿九16,23,28,卅4,9),除了其中一個拉結以外,其他都是出於別人作主,雅各毫無選擇餘地的(廿九23-26,卅3,4,9)。雖然這個一夫多妻的家庭裏,曾有不少欺騙、嫉妒、相爭之事發生,存著許多名譽掃地之醜事;然而神就這樣地恩待和悅納了這個家庭,從這些妻妾中生了十二個兒子(參卅五21-26),成為十二支派的搖籃,後來產生了以色列的國家。
從這裏,讓我們看見神用人,是照著人的本樣來成就他的旨意,就是按他所有理有的材料儘量使用。他所用的人,不一定每個都是得救的。一個人可能在這世界上被神使用,來完成他的計畫,但當世界的末日來到時,神要審判人的暗中隱情,以定最後的處分,到那日子,作惡或輕慢神救恩的人,就沒有資格進入那永世了(羅二12-16,太七21-23)。
便雅憫、但、亞設、拿弗他利(民一4-46)。以法蓮、瑪拿西原是約瑟之子(民一32-35),歸入雅各的名下;而利未支派因為歸神為聖,故不列其內(民一47-50)。
39 風茄為何物?拉結何以要取利亞兒子的風茹? 創卅14-16
答:風茄,有譯本作催愛果或催情果(參呂振中譯本及現化中文譯本),為一種似馬鈴薯之草本植物,產於巴勒斯坦各處,春天繁殖,割麥時成熟,葉暗綠色,花深紫色,且果實橙黃,有異香(歌七13),其形狀是圓的,大小像小李子,性毒,不可作食品,只可作為藥品。古代的人有一種迷信,說是風茄可以使男人生愛,使女人生育。雅各的妻子拉結,原是不能生育的(1,2)。當割麥子的時候,流便從田裏尋到了風茄給他母親利亞;拉結為了想要生育的緣故,就向利亞要取那風茄,應許以雅各與利亞一夜同寢的代價來交換(14-16),這是一夫多妻的家庭,在兩姐妹中所發生的一件醜聞。人自從違背了造物之主所命定一夫一妻的婚姻之後,便陷於如此敗壞的境況之中(能前一題)。後來神顧念拉結,她終於懷孕生了一個兒子,那就是約瑟(22-24)。這一個兒子後來長大成人,做了埃及國的宰相,而為以色列家有留餘種,保全了他們的性命。這都是出於神奇妙的旨意(四一39-46,四五5-8,賽一9)。最後,拉結又生了一個兒子,名叫便雅憫,她卻因難產而死了(卅五16-19)。
40 羊對著樹枝配合怎麼會生下有班點的呢? 創卅37-43
答:雅各從母舅拉班家裏要回本鄉的時候,他與拉班講定的工價,是拉班的羊群中,凡有斑點的和黑色的綿羊,並有斑點的山羊都挑出來,就算為雅各的工價。當日拉班把這些公山羊、綿羊,及雜白紋的母山羊,都交在他兒子們的手下管理,而雅各就牧養拉班其餘無斑點的羊(25,28,31-36)。雅各為了要多得羊群,他拿楊樹、杏樹、楓樹的嫩枝,將皮剝成白紋,露出白的枝子來,對著羊群,插在飲羊的水溝裏和水槽裏,羊來飲水的時候,牝牡配合,羊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斑點的來(37-39)。他用這種方法來使公母羊的交配生育達到其目的,這真是曠古僅有的奇聞,但此法亦符科學上的幾種原理,那就是透過心理上的影響,來導致生理上的變化。因為公母羊對著那白紋的枝子交配時,它們的眼睛便會時常見到這些斑紋,並且水中倒影也將那白紋的枝子顯現在羊群的眼前,羊又喝其中的水,這樣在羊的心理和生理互相交感之下,當母羊懷胎之時,就會慢慢地起了變化,而生出有紋有斑點的小羊了。雅各因用此策致富,得了許多羊群,便增加了許多僕婢及其他牲畜(40-43)。他所用的這種跡近欺騙的計策,不過是出於人的智謀,若不是神的使者在他夢中向他指示(卅一5-16),他所行的仍是沒有功效;所以他所得的一切財富,都可說是神所賜的。
41 基列山是什麼地方?那地的概況如何? 創卅一21-23
答:基列--意即多岩石的,位於約但河東面,約書亞照摩西吩咐把此地分給迦得人、流便人、瑪拿西半支派的人(申卅四1,書廿二9,士廿1),境內多丘陵,林木茂盛,生產香料及乳香、沒藥(民卅二1,創卅七25,耶八22,四六11)。雅各瞞著拉班逃跑時,是面向基列山而行,但終於被拉班在此山上追上了(創卅一21-23)。以色列人要進迦南地時就先取基列全地(民卅二26-29,申二24-三12)。著名的士師睚珥與耶弗他皆是基列人(士十3,十一1)。先知與以利亞曾寄居此地(王上十七1)。當大衛受膏為王時,押尼珥在瑪哈念立伊施波設為以色列王,治理基列及約但河東邊等地方(撒下二1-11)。此外,在士師記中所說到的基列山(士七3,與基列地無關,因為基甸安營的地方,是在約但河的兩邊;而基列地,卻是位於約但河的東邊。有神學家以為這裏所說的基列山,乃是基利波山(撒上廿八4,卅一1,代上十1)。
42 和流珥、約巴同名的有幾人?他們的出身、行事如何? 創卅六4,33
答:1.流珥--意思是神的朋友,在聖經中提到有四個流珥,關於他們的出身和行事情形,多無詳載。(1)以掃之妻巴實抹所生的兒子(卅六10,13,17
,伏上一35)。(2)摩西的岳父,米甸祭司,亦名葉忒羅(出二18,三1,十八1,民十29)。(3)迦得支派中之一首領(民二14,參文理譯本)。(4)從巴比倫回國的一個屬便雅憫支派的人,是伊比尼雅的子孫(代上九8)。
2.
約巴--意思是呼叫者,在聖經中提到有五個同名的約巴。關於他們的出身及行事情形,只有簡略的記載。(1)為約坍的兒子(創十29,代上一3)。(2)為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以東地的王(創卅六33,34,代上一44)。有些人認為這人可能是約伯記中的約伯(伯一1-5),因以利法與提幔(創卅六10,11),亦都見於約伯記中,以利法為約伯三友之一(伯二11,四上),所以本章可能就是約伯記的背景,但未確知。(3)
為約書亞所擊殺住在迦南北方的瑪頓王(書十一1)。(4)為便雅憫支派中的一族長(代上八9)。(5)為便雅憫支派中之另一人,是以利巴力的兒子(代上八18)。
43 約瑟的彩衣與他所作的夢有何意義? 創卅七3-11
答:彩衣是一種很有價值的服裝。士師時代的西西拉得了鏽花的彩衣為掠物,這彩衣兩面繡花,是披在人頸頂上的(士五30)。而沒有出嫁的公主,都是穿著彩衣的(撒下十三18)。在這裏說到雅各給約瑟作了一件彩衣,就是一件長及四肢的外衣(創卅七3,33),這是他在年老的時候,對約瑟特別寵愛的一種表記(3),也可能暗示要將長子的名分給約瑟承受,但卻不可能是指長子名分的全部權利,因為這些權利,他已經賜給四子猶大了(四九8-12)。按猶太人的規矩,當時作長子的人,是穿上特別好的衣服,表明他有長子的名分(廿七15)。本來承受長子名分的應該是流便,但是因為他曾和父親的妾有過淫行,所以他被棄絕了(卅五22,四九3,4,代上五1,2)。依次該承受長子名分的是西緬和利未(廿九引31-35),可是,他們也因在示劍作了大屠殺的暴行,而失去了承繼的資格(卅四25-30
,四九5-7)。在這種情形之下,輪到約瑟雖然是雅各的第十一個兒子,但卻是他愛妻拉結所生的長子(廿九18,20,30
,卅23,24),而約瑟又是雅各最愛的兒子,那麼這件彩衣就有不尋常的意義了。正當此時,約瑟又作了兩次美夢,夢見他的升高,處處表明他將來的尊榮,居於領導的地位(卅七5-10
),顯明這夢後來都要一一應驗,因為夢中的事是神所命定的(四一42,43,32)。這樣一來,就越發引起他哥哥們的嫉妒與恨惡,而加重他們中間的不和,形成了猶大與約瑟互爭長子的情勢。結果這長子的名分實際上仍是歸了約瑟,只是按照家譜,他不算是長子,而猶大也只得了其中一些權利而已(代上五1,2,創四九8-12)。
44 雅各家來到埃及究竟有多少人? 創四六26,27
答:1.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兒婦之外,凡從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26)--就是本章15
節的卅三人,加上18節的十六人,22節的十四人和25節的七人,共計是七十個人,除去約瑟和他的兩個兒子(因他們已經在埃及,20)並雅各,所以就剩下了六十六個人。
2.
按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在此作七十五人(27)--因在20節末加上了瑪拿西的一個兒子瑪姬,和一個孫子基列,並以法蓮的三個兒子書提拉、比結、他罕等五人(民廿六28,29,35),所以全家一共是七十五人在埃及,正如司提反在眾人面前伸訴時所說的(徒七14
參拙著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上冊本節釋)。
45 以色列在床頭上抑扶著杖頭敬拜神? 創四七31
答:這裏說到「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上敬拜神」,「在床頭上」的下麵有小字「或作扶著杖頭」,猶太人的英文譯本也作「床頭Beds Head,可解釋為雅各年紀老邁(四八2,10),因而行動不便,在禱告的時候,便坐在床頭上,當聽到約瑟的答應「我必遵著你的命而行」,意思就是不將雅各的遺骸葬在埃及,而要帶回葬在他列祖所葬的地方,於是雅各就伏臥在枕頭上感謝神。這枕頭上就是床頭,但這又作「扶著杖頭」,因古代的希伯來文,還沒有今作母音的標點,床字音是Mittah,杖字音是Matteh,都是同一個字根,因此七十士譯本,就譯為杖字。就這杖字而言,在聖經中亦含有多方面的意思(來十一21-參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下冊本節釋)。
46 圭不離猶大,杖不離他兩腳之間,有何表意? 創四九10
答: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圭與杖就是掌權的標幟,表明在猶大的後裔中,必不缺乏掌權者。直等細羅來到--這是難解的語句。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一般釋經者都認為這是彌賽亞的名字,故本節的經意,乃為預言彌賽亞出自猶大的支派中,就是指那從大衛的後裔中所生的基督(耶廿三5,太一1),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說:「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來七14)。
47 約瑟何故要吩咐醫生為以色列薰屍? 創五十2,3
答:在埃及古來就有一種薰屍之法,他們迷信以為人的屍體還存留的時候,靈魂就與屍體並存;若是屍體腐爛了,那人便要轉生。因此他們竭力保存人的屍體,以免腐壞。他們通常使用薰屍之法,即先將死人從鼻孔中鉤出腦髓,並剖開肚腹,取出五臟來,用藥水棗酒洗淨腦蓋和腹腔內部,而用玉桂、沉香、藥物、香料填滿縫好,再浸屍體於炭酸蘇打內,七十日後取出,用浸透亞拉伯樹膠的細麻布(寬約三寸,長一百九十丈至二百五十丈),將全身纏裹,裝殮在如人形的無花果木棺材內,又將棺材放在石槨子,或是豎立在墳墓裏。這是最妥善的薰屍之法,須費三千銀元才能完成,而屍體可以存留三四千年而不朽。在著名的埃及金字塔內,就是君王薰屍的墳墓,今日泰西博物院中,尚存有二千餘年前之薰屍,即所謂木乃伊Mummy是也。
希伯來人死後本來不用薰屍,不過當雅各死在埃及的時候,約瑟為了保存老父的屍體不致腐爛,可以完整地運回迦南安葬(五十5,13,14),遂照埃及這種薰屍的法子,吩咐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的屍。約瑟死了,也是使用此法薰屍,皆系尊重其人的意思而行(五十2,3,2526)。
48 比東與蘭塞二積貨城為何地方?是誰建築的? 出一11
答:這兩座城,是在約瑟的岳父波提非拉所居安城的境內(創四一45),亦即屬於埃及國歌珊地內的城,約瑟曾經遵從法老王的命令,把這最好的地給他父親和他兄弟們居住(創四七5,6,11),及至以色列人在埃及為奴的時候,建這二城為法老的積貨城(參王上九19),位於尼羅河往紅海的運河相近之處,這是鄰近邊境的軍用倉庫,用來貯軍需品,以應防衛及戰爭之用。
根據考證的記錄,比東與蘭塞二城是那不認識約瑟的新王(出一8)蘭塞第二(Ramessesll)所建造的,約在主前一五○○年。他治理埃及共六十五年,是幾個最偉大的法老之一。他是一個大建築家,利用以色列人的勞役來建成了這二城(出一9-14)。在西曆一八八三年,有西方考古家拿維(Navilla)氏,尋出了比東的遺址,此城的面積約有五萬六千方碼,四面有最厚的磚牆,其上印著蘭塞第二的名字。在西南角有一座日神廟,廟的北邊有些磚窖,門開在窖頂上,其中貯藏間是由以色列人造的,特為存糧之用,在城門口的地方,他又發現了一個蘭塞第二的碑銘,上面寫著「我在東方的要塞虛建立了比東」。一九○五年,又有畢特利氏(Sir Flinders Petvie),鑒明瞭蘭塞的遺址;至一九二二年,賓夕法尼亞大學博物館的費舍氏(Fisher),又在伯珊Bethshan城內,發現了一個高八尺,寬二尺半的蘭塞第二柱形墓石,其上寫著他「用亞洲的閃族(希伯來)奴隸建立了蘭塞」。
從這兩種碑銘記載,皆足以指明蘭塞第二,乃是建築這兩座城的法老,以及以色列人的壓迫者。
49 收生婆施弗拉和普阿是希伯來人麼? 出一15
答:經文記載:「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這希伯來一詞,乃是外邦人對於以色列民的稱呼(創十四13,參上冊22題)。收生婆也許是當時希伯來的婦女。施弗拉Shiphrah的意思是佳美,肯定是一個希伯來的名字;而普阿Puah的意思是光耀,也可能同是希伯來的名字,所以有注釋家認為這兩個收生婆皆為希伯來人。但是也有人認為她們是埃及人,因為法老王未必肯靠希伯來的收生婆,來替他殺滅希伯來人的男孩(16)。基於這個觀點,所以說她們是埃及人。猶大史家約瑟弗(Josephus,A.D.37-100)也說到她們是埃及人。她們或者是收生婆的首領,其名字竟能被記錄存留下來,而法老身為帝王之尊,其名卻被人忽略,沒沒無聞,至今不能確定是誰,這真是令人希奇的對比。因為這兩個收生婆敬畏神,不聽從法老的吩咐,竟然存留男孩的性命(17)。她們同心含意,尊重神的旨意,使希伯來民族不致消滅,得以繁衍綿延,生生不息,極其強盛。如此,她們蒙了神的厚待,便叫她們成立家室(20,21),且揚名後世。她們或者是因嫁與希伯來人,得以列在以色列人中蒙恩得福(參得四11,撒下11,27,王上二24)。
50 法老為何要殺以色列人的男嬰丟在河裏? 出一16,22
答:古時候有一些國家犯了殺嬰孩的風俗,埃及的法老王也是用這種惡毒殺害的方法,企圖殺滅所有以色列人的男孩,其目的就是不使他們在埃及繁殖人口,好消滅希伯來民族,而女孩雖然仍可留下存活,但都會因著婚姻的緣故,第二代便難以在埃及人的家庭內保存以色列人的血統和文化了。至於被殺了的男孩都要丟在河裏,這河就是尼羅河,因埃及人以尼羅河為聖河,敬拜尼羅河為神,以及鱷魚神;河中盛產鱷魚,所以被丟進河裏的屍體未經腐爛,就被鱷魚吞吃了。
51 撫養摩西長成的法老女兒究竟是誰? 出二5-10
答:當法老的女兒來到河邊洗澡的時候,看見放在蘆荻中一個蒲草箱裏啼哭的孩子,就可憐他,花了工價雇了一個奶媽(就是摩西的母親約基別,六20
)來抱去奶他。這孩子漸漸長大,就作了法老女兒的兒子,給他起名叫摩西,意思是說,因我把他從水里拉出來的。關於法老的女兒是誰這個問題,聖經未有記名,我們必須先從誰是出埃及時的法老王去尋索,才能有所瞭解。據考古學家的研究,有兩種不同的見解:一是認為這個法老或者就是亞們侯泰第二(Amenhotepll,B.C.1450-1420),他維持了陶特姆斯第三(Thutmoselll,B.C.1500)所建立的帝國,他的木乃伊現存放在底比斯(Thebes)他的墳墓中。另一說法是認為這個法老或者就是米尼達(Merneptah,B.C.1235),他的木乃伊現存放在開羅。假如出埃及是在亞們侯泰第二的時候,那麼陶特姆斯第三就是壓迫以色列人最厲害的法老,而撫養摩西的也就是他的姐妹,有名的海師普撒(Hatsheopsut)皇后,是他同父異母的姊妹,就是陶特姆斯第一(B.C.1540)的女兒。她曾嫁與她同父異母的哥哥陶特姆斯第二為妻(B.C.1510),並且代替他任攝政女王廿年,是埃及一個最有力的統治者,同時也是歷史上第一個最偉大的女王。她死了以後,他又獨自在位卅年,為埃及歷史中最偉大的征服者。他非常恨她,因此在她死後,就從一切的紀念物上塗去她的名,同時又將她的所有塑像都搗毀了。
52 米甸地在何處?米甸人的行事情形怎樣? 出二15-21
答:米甸--意即爭競之民,這地位於西乃半島的東南,為亞拉伯沙漠中之一地,其面積自北至南為五百廿裏,這是米甸人所居之地,而為常住帳棚的一族(哈三7)。他們大部分是亞伯拉罕妾基土拉之子米甸所生的後裔(創廿五1,2,代上一32,33),他們以遊牧為生。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米甸和他的弟兄,打發他們離開以撒往東方去(創廿五1,6);古來的以東王哈達曾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創卅六35);米甸的以實瑪利人,用駱駝馱著香料下埃及,曾在路上買下約瑟,又把他賣給波提乏(創卅七28,36,參賽六十6);當摩西逃到米甸曠野地居住的時候,遇見米甸祭司的女兒們,他幫助她們飲了羊群,又甘心與她們的父親流珥同住,於是那人就把他的女兒西坡拉給摩西為妻(出二15-22)。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代,米甸的長老曾經把摩押王巴勒要求巴蘭咒詛以色列人的事告訴巴蘭,米甸的女人又會設法引誘以色列人犯罪。神會曉喻摩西要擾害及擊殺米甸人(民廿二2-7,廿五全,卅一全,書十三21,22)。當士師時代,以色列人會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被交在米甸人的手裏虐待七年,後來神揀選基甸拯救了以色列人(士六-八全)。米甸人從此衰微下去,所以以色列人常以這事為榮耀(賽九4,十26,詩八三9)。
53 祭司葉忒羅其人行事如何? 出三1
答:葉忒羅--居首之意。他名流珥,或稱何巴(二18,士四11,民十29,參上冊66題),為米甸人的祭司;在古時家長的世代,大概沒有特別的祭司和先知,惟有各家的家長作祭司。在摩西從埃及逃到米甸的時候,遇見這個祭司的七個女兒在井旁打水,因為幫助她們脫離了牧羊人的手,得與葉忒羅同住,後來成為葉忒羅的女婿;生一子名革順(二15-22)。葉忒羅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敬拜耶和華為神,當摩西回埃及拯救同胞時,是經他許可的(四18)。到了摩西戰勝仇敵,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以後,葉忒羅聽見此事,便帶著摩西的妻子,和兩個兒子革順、以利以謝來到神的山,歡喜快樂地稱頌神,並把燔祭和平安祭獻給神(出十八1-12)。葉忒羅又曾為摩西獻策,揀選有才能的人立為百姓的首領,協肋摩西行審判的事,管理百姓(十八13-16)。以色列人在曠野安營的時候,葉忒羅又曾應允摩西的請求,一路同行,常作他們的眼目,為以色列人的嚮導者(民十29-32)。由此可見他是摩西的一位好顧問,更是一位行政經驗豐富的人。
54 摩西何以要向神發問,他叫什麼名字? 出三13
答:以色列人從來對於神的名字,就是神,耶和華,全能的神(創四4,十七1,出三2,7,六2,3,參57題)這三種稱呼,所以他們並非不曉得神的名字是耶和華(參創四26,廿二14),乃是他們不明白這名字極寶貴的意思。當神差遣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三7-12),「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他叫什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什麼?」(13)本來神在對摩西初次顯現的時候,他已經聽到耶和華之名的啟示(2,7),然而以色列人是十分敬虔的,他們不敢妄稱耶和華的名(廿7),因此就將這名字隱諱了,正如中國專制時代避諱君王之名一樣。他們既然避諱耶和華之名,就用主字(Adonai,英譯Lord)來代替,甚至耶和華一詞(英譯有Jehovah
YHWH,Yahweh,中文神學教科書有譯作雅威),其音韻在希伯來文聖經中已經失傳,因為古時候的希伯來語只有子音(Consonants),而沒有母音(Vowels),以致無從誦讀的緣故。至於中文官話聖經舊譯本,及現化譯本的耶和華,也有用「主」或「上主」之名字。
我們從上述情形看來,可知摩西要向神發問是因以色列的百姓會問他要證據(12),要希望知道差遣摩西的,究竟是什麼樣的神,所以神就把他的名字解說出來。「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紀念,直到萬代。」(14,15)這個名字是神自取的,後人不敢妄稱,也因此失傳而遺忘了。這一個名字的解釋為「我是自有永有的」,已經給予以色列百姓一些明白的意思了。「我是」的希伯來文原文是Ehyeh,系由連系動詞Hayah
這個意為「變成」的第一人稱未完成體,在文法上它的時態是不定的,可以解釋作「我過去是」,「我現在是」,或「我將要是」等語。這一個較完美表達的方式,已將這個「我是」或稱「耶和華」的意義說明了,因「耶和華」一詞,是這同一動詞第三人稱的寫法,具有同等的含意。
55 以色列人的長老職分是什麼? 出三16
答:在世界未有立國的時候,各洲各部的人民為要各能安居生活,彼此不相侵害,得有一個年高德勳的人,出來擔任長老這職分。古時候的埃及、摩押、米甸皆各設有長老之職(創五十7,民廿二7)。至於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時已有長老的產生,出三16為首次提到的。但以色列人從起初就分家室、宗族、支派,大概這時他們也是有長老為首領的。當摩西初從米甸下埃及時,就召集各支派的長老來,將耶和華所說的話,一一告訴他們,好作以色列人的代表(三16-18,四29,30
)。神命定設立逾越節的時候,摩西先對眾長老說了,然後長老曉諭眾人遵行(十二21,28)。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經長老傳示眾民。按這長老就是各支派中年高有德行的人,他們的責任,是專門在支派中勸勉百姓,調和民事,但沒有判斷爭訟的權柄。至若治理國事,起先是摩西和約書亞,後來是士師,再後就是王了。要言之,長老主要的職責是訓誨眾民。各支派的長老,雖沒有治國的權柄和判斷的責任;然而,他們的名分實在是眾民所尊重的,如摩西在揀選設立首領,共同擔任管理與審判百姓的事時,只有眾長老在神面前(十八12-25),由此可見一班。也可想而知這審判官或是從長老中選出來的,使他們在眾民中也有判斷訟事的權柄(參申一15-17,代下十九5-7,民十一16,24,25)。在各支派的長老以外,還有各城的長老,辦理本城及鄉間的民事(申十六18,士八14)。到了約書亞死後,就有長老治理國事;再後就有士師興起來拯救以色列人(士二16-18)。到了國中太平之時,士師退去職權,又有長老來執掌地方政權;他們曾經要求撒母耳為百姓立王(撒上八全)。其後國中雖然有王,但長老在百姓中仍有勸導的能力,百姓與王尚要聽從長老之言(撒下三17,18,五3,十七4,王上八1,十二6,7)。往後百姓被擄到巴比倫時,在上沒有王,於是長老的權柄逐漸增加;及從巴比倫返國後,雖有所羅巴伯、尼希米等人執掌大權,但長老對百姓的影響力還是相當重大(拉五5,9,六7,14,十8)。後來波斯王亞達薛西以重大的權柄給予以斯拉,叫他立審判官,耶路撒冷也於這時候設立猶太公會,公會的長老共七十一人,另舉書長一人,這些長老對於政治及猶太宗教的事,直到耶穌降生時,仍是大有權勢的(太五22,十17,可十三9)。在新約中也有提到長老的名稱,不過這是關於他在教會中所供的職分(多一5,徒廿17,腓一1,),那是另當別論了。
56 亞倫為何等人?其行事情形如何? 出四14
答:亞倫--意即開明的,是利未的後裔,乃猶太教第一個人為的大祭司。其父名暗蘭(意即被高舉的民),母名約基別(意即主是尊貴的),姐名米利暗,弟名摩西,娶妻以利沙裏(意即神是她的誓言),生了拿答、亞比戶、以利亞撒、以他瑪四個兒子,都是祭司(六20,23,廿八1)。亞倫是很有口才的人,代表摩西向百姓說話,神揀選他同摩西下埃及(出四14-16,彌六4),向法老請求容許以色列人離開埃及。當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安營在利非訂的時候,亞瑪力人來和以色列人戰爭,摩西拿著神的杖站在山頂上,舉手就得勝,垂手就失敗。摩西的手發沉,亞倫與戶珥就扶著他的手,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出十六3,十七8-13,參62題)。後來摩西上了西乃山,亞倫做了錯事,為百姓鑄了一隻金牛犢,向犢像下拜獻祭。神大發烈怒,摩西便為百姓和亞倫祈禱(出卅二l-14,申九16,20
)。當會幕造成之後,神即召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祭司(出廿八1,四十13-15,來五4)。後來以色列人因嫉妒亞倫而發怨言時,神吩咐摩西曉諭十二支派各取一根杖,存在會幕內的法櫃前,亞倫的杖也在其中。結果亞倫的杖發芽開了花,給悖逆的百姓留作紀念,使他們的怨言止息(民十七1-10,來九4)。亞倫曾與米利暗譭謗摩西,神向他們發怒,使米利暗長了麻瘋,被關鎖在營外七天,延誤了百姓的行程(民十二全,參上冊67題)。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因在神面前獻凡火而被火燒滅了(民廿六60,61
,利十1,2,參上冊56
題)。利未的曾孫可拉党叛逆摩西和亞倫,地裂開了口,把這些背叛的人,活活吞滅了。全會眾因發怨言,致遭瘟疫死亡者有一萬四千七百人,亞倫為民贖罪,乃使瘟疫止住(民十六全)。亞倫在米利巴因無水不尊神為聖,所以不得進入神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到了何珥山,神就吩咐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上了;以色列全會眾都為他哀哭卅天(民廿12,13,22-29),他死於出埃及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年一百廿三歲(民卅三38,39)。從此以後,祭司長的職任,就歸於以利亞撒的後人。
57 耶和華的名,摩西的祖先們何以未曾知道? 出六2,3
答:神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在這一段經文的意思是說,除了摩西知道耶和華的名,他的先祖們並不知道。但是我們若從創世記中來查考耶和華的名,早就有了多處的記載,諸如「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創造天地的日子……」(創二4)。「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四26)。「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創六5,6)。「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創七1)。以上這些都是較早的時候,所提到耶和華的名字。以後如「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阿,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創十二2,7,8)。在這些對話中,亞伯蘭已經稱神為耶和華了,神也親口對他說「我是耶和華」。他先前也曾在伯特利的東邊艾的地方,求告過耶和華的名(十二8)。以後又在別是巴地方一棵垂絲柳樹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連亞伯拉罕的孫雅各(廿一33)也知道耶和華的名(廿八13,16)。從以上所指這些經文,證明早在摩西之前的祖先們,甚至在更早的時候,已經知道和出現耶和華的名了。那末,何以神還對摩西說,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呢?這真是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不過我們加以揣摩,會有下列四種可能的原因:
1.一般認為摩西是五經的作者,或者大部分的材料,是應用當時尚有的古文件,以及他在曠野受聖靈的引導,神直接的啟示(徒七37,38)所寫成的。無論他是作者或編者,對於耶和華的名字是已經知道了;以他為後世的作者,來編寫前代的資料時,是很可能會將這後世才出現的名字,應用到前代去的。
2.耶和華的名字雖然最早就出現了,而且先祖又曾自己多次直接用過這名字(創二4,四26),但是列祖們並未知道其意義。到了摩西時代,以色列人也早已遺忘了;因此,神在呼召摩西的時候,對於這名字的意義和信念,再度鄭重的提醒他,給他一個深刻的印象,好讓他能更明白地向百姓宣告耶和華的名,是以色列民大能的拯救者(出六1-3)。
3.「至於我的名,他們未曾知道」,「他們」兩字,我們若從前面的第三章中(13-16,參54
題),以及本章下文(六4-8)加以研讀,就知道是指著以色列而言,他們因遺忘了耶和華的名,所以神就要摩西來向他們重申耶和華的名字,這耶和華就是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的神,也是應許與他們立約,拯救他們脫離埃及為奴之地的神。
4.摩西的祖先們果真是不知道耶和華的名字,是在他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才得了啟示而出現(出三2,7,15,16,六2,3),不過聖經作者為要強調在何烈山上向摩西顯現那一位全能的神,並重視耶和華的名,也就把這聖名用在最早的時代了。
總觀上述四種情形,各有可能的原因,不過筆者認為2,3兩種的解釋,是比較實際的。
58 埃及的博士和衛士是何等人物? 出七11,12
答:當摩西和亞倫去見法老時,照著神的吩咐行一件奇事,那就是亞倫把杖丟在法老和他的臣僕面前,杖就變作蛇了。因此法老召了埃及的博士和術士來,他們也把自己的杖丟下來,杖也變作蛇,但是亞倫的杖卻吞了他們的杖(七10-12
)。這些博士和術士,據使徒保羅所述,內中有人名叫雅尼和佯庇二人,他們是敵擋摩西者(提後三8,9,)。但是這等人無法行出真神跡來,其能力有限,也不能消災,只能加災,以致最後災禍臨到他們自己身上,在法老面前就站立不住了(七22,八7,18,19,九11)。現今我們不能確知他們是用自己的法術,或是藉著邪鬼的異能(七22,八7,參太廿四24,帖後二8,9),大概他們所用的是幻術,因為埃及的幻術是著名的。總而言之,不管他們是用什麼法術來抵擋摩西,終久是邪不能勝正,自害己身,且把法老剛硬的心暴露無遺(七13,22,八15,19),更把神的大能顯明出來了。
59 埃及的十大災難有什麼意義和教訓? 出七14-十一8
答:埃及法老王因他心裏剛硬,不肯聽從摩西和亞倫屢次的請求,讓以色列民離開埃及地,(五1-3)神就吩咐摩西、亞倫在法老面前多行神跡奇事,用十大災難臨到埃及。這個十字,在聖經上是表示完全的意思(參但七24,啟二10
,十三1,十七12)。這些大災難是一次止一次來得嚴重,不但導致人身大受苦楚,而且災難的本身,就是針對埃及諸神的一種審判。在埃及地,尼羅河是人民崇拜的主要對象,青蛙和家畜中的公羊、山羊、牡牛,是他們尊為神聖之神,太陽也是他們所崇拜的神。神要敗壞埃及這一切的神(十二12),所以他所用的十災,具有多方面的意義教訓:
1.血水災(七14-25)--神藉著亞倫舉杖擊打河水,河水就變作血了,其中魚死,河水腥臭,使埃及人不能喝這河裏的水。這就是尼羅河,乃埃及人所崇拜的神,自此黯然失色了。其河水變為血,血字在約珥書中,是作為一種隱喻來使用的(珥二31);但在這裏確是實際的情況。本來尼羅河的水,在每年夏季因有微小的動植物,浮沉掩映而變紅,於人沒有妨害。可是,這裏所出現的是神跡(詩一○五26-29),是使魚類死亡,河水腥臭,使埃及人厭惡不能喝水的事實,直到滿了七天以後,水源才得到變清。這叫法老認識神的大能,人的固執愚頑,終久不能攔阻神要成就他的旨意(腓二10,11
,賽十四24)。
2.青蛙災(八1-15)--神藉著亞倫伸杖在江河諸水以上,使青蛙上來遮滿了全埃及地,進入了法老王宮,上了臥房床榻,以及人的身上。這是使埃及人最為苦惱的事,因為他們好潔成性,如祭司常剃頭發及全身汗毛,穿細麻布衣服。按古時史家所記,他們白日兩次,黑夜兩次,用涼水沐浴全身;百姓也好洗澡。祭司又常謹防各樣污穢,所以這種擾害叫他們十分厭惡。況且埃及人原是以青蛙為女神的標誌,這女神是掌管生育的事,因此他們不敢殺害青蛙。但在這災裏,神使青蛙變成他們的災害,又是個顯著的神跡(參詩一○五27,30),顯明他們的蛙神乃屬虛妄,使法老認識神的實在,且相信禱告的能力,於是不得不一時謙卑下來,召請摩西、亞倫呼求神驅除這些青蛙離開他們,且容許百姓去曠野祭祀耶和華了。結果,凡在房裏、院中、田間的青蛙都死了,遍地又是腥臭。法老見災禍消失了,又不肯容百姓離去。這叫我們看見,人在愚難中常會許願,但得了平安之時,就會忘恩負義,並不還願。人性的弱點可以法老為代表。
3.蝨子災(八16-19)--神藉著亞倫伸杖擊打地上的塵土,使塵土在埃及遍地上變成蝨子,行法術的也用邪術要生出蝨子來,卻是不能,於是在人和牲畜身上都有了蝨子。埃及人拜地為眾神之母,但神要在地上行神跡,擊打塵土,遍地生出蝨子來,使好潔的埃及人,因這蝨子災害臨到身上,就越發難以忍受。術士對法老說「這是神的手段」,原文意思為「這是神的指頭」。顯見他們承認所作的只是出於自己的法術,不能與神的能力抗衡。這不過表示神施用他的微小權柄(八19),給法老一點警告;但到了最後神更大的權柄與能力一施展出來(十五6,12,16),他所受的最大報應,也就要臨到他的身上了。
4.蒼蠅災(八20-32
)--神叫成群的蒼蠅進入法老的宮殿和他臣僕的房屋,埃及遍地,就因這成群的蒼蠅敗壞了。據解經家說,這蒼蠅一詞,在希伯來文是甲蟲一類的動物,這種昆蟲是太陽神的標記,因而像青蛙一樣是一種聖物,雖在各處為患的情況下,也不能用撲滅之法消除。而這一次的災害是比以前各災害加劇,因為那些蒼蠅或稱為甲蟲的,是污穢和毀壞了人家的牧業。摩西受了法老之召,求告神使成群的蒼蠅於明目離開了他和他的臣民。可是法老仍然不肯悔改,不容以色列人去曠野祭祀耶和華。
5.畜疫災(九1-7)--耶和華神的手加在埃及田間牲畜身上,就是在馬、驢、駱駝、牛群、羊群上,發生重重的瘟疫,幾乎都死了。只是以色列人的牲畜分別出來,一樣都沒有死。法老打發人去看,事實確是如此,但他的心卻固執,仍不容許百姓離去。然而這事顯見牲畜的生死也在耶和華的手中,何況我們人的生命存留,豈不是都在神的掌握之中麼(詩卅六6,太十29,徒十七28)?可是法老竟不自覺,該是何等的愚昧啊!
6.泡瘡災(九8-12)--神吩咐摩西、亞倫取了幾捧爐灰,在法老面前向天揚起來,這灰在埃及全地變作塵土,黏附在人身上和牲畜身上,成了起泡的瘡。行法術的在摩西面前站立不住,因為在他們身上,和一切埃及人的身上都有這瘡。這災又是神一種嚴厲的懲罰,連行法術的都站立不住,一同淪為審判下的羅難者(參提後三8,9)。埃及人有時獻人為祭的時候,取這祭的灰向天揚起來,說是特要消災解禍。而摩西此次卻取灰向天揚起來,反倒特要降災,使埃及人受害。在他們身上起了泡瘡十分痛苦,不僅在埃及人的身上發生,連牲畜也不能倖免(9,10,11)。然而,法老的心仍然剛硬,乃是出於神所使然(12),這也是為要應驗四章21節的預言(參上冊39
題)。
7.冰雹災(九13-35)--神吩咐摩西向天伸杖,就打雷下雹,有火閃到地上,雹與火攙雜,甚是厲害,自從埃及開國以來,遍地沒有這樣的災害。雹打擊了田間所有的人丁牲畜,並各樣的菜蔬及一切樹木,惟獨以色列人所住的歌珊地沒有冰雹(26,參八11,九4)。這種災害是給法老預先一次特別的警戒(13-19),是埃及十災中頭一次使人喪命的大災,連所有的牲畜都要擊斃,一切菜蔬樹木和田間莊稼也要打壞,比以前各災的毀滅性更為嚴重。法老雖然震驚,口裏認罪,承認耶和華是麼義的,他和他的百姓是邪惡的,但他心裏卻未真正悔改,仍然與神為敵。當他要求摩西向神禱告止住災難以後,又不守應許,就越發犯罪,和他的臣僕都硬著心,仍不容以色列人去。
8.蝗災(十1-20)--摩西遵從神的吩咐向埃及伸杖,神使東風刮在地上,把蝗蟲刮來了,落在埃及的四境,空前絕後的厲害,因蝗蟲遍滿地面,甚至地都黑暗了,吃盡了一切菜蔬和雹災後所剩下樹上的果子。法老看見這蝗災,比先前的各災更厲害,於是急忙召了摩西、亞倫來。承認他得罪了神,意思表示沒有聽從他的命令(16,九27),且又承認得罪了摩西、亞倫,意思不外是他屢次自食其言(八8,15,28,32,九27,28,34,35),又曾經把摩西、亞倫攆出去(十11)。現在他倒要向他們討饒,求摩西替他祈求神,使他脫離這一次的死亡。此時摩西雖然准了法老所求,求神使這場大災消去了。可是蝗災一過,他的心仍然剛硬如鐵,不容以色列人離去(17-20)。
9.黑暗之災(十21-29)--摩西照著神的吩咐向天伸杖,埃及遍地就烏黑了三天之久,人不能相見,誰也不敢起來離開本處,惟獨以色列的家中都有亮光(23,參八22,23,九4-7,26)。埃及人原是敬拜太陽神的,神使他們的地上沒有光,黑暗的情況如此嚴重,勢必叫他們的驚恐越發加劇,因為他們所信的太陽神也失敗了,這災烏黑了三天之久(22,參太廿七45,猶13,啟十六10
),給埃及人捫心自問的反省。法老此時又召了摩西來,這回只容許以色列人去事奉耶和華,卻不准他們帶走牛羊牲畜。可是摩西要求法老把這些交給他們,作為祭物去祭祀神,但不為法老所容許,反而叫摩西離他而去,不得再見他的面,並且以死來威脅摩西。他在此拒絕再見摩西,這就等於完全拒絕了他唯一得救的途徑和盼望!
10.長子災(十一1-10,十二29,30)--神以末次之災來警告法老,就是約到半夜的時候,他出去巡行埃及遍地,從寶座的法老,直到磨子後的婢女所有的長子,以及一切頭生的牲畜,盡都殺了,在埃及遍地必有大哀號,無一家不死一個人。長子是一家人的代表,古時候的人最尊重長子(參創廿五31);所以這災使埃及上下人民分外憂懼。當初法老要怎樣除滅了神的長子--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現在神也要除滅法老的長子和他的軍兵(出一16,22,四22,23,十一5,十二29,十四30
)。這就顯明了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六7)。雖然到了這樣嚴重的地步,而法老頑梗剛硬的心亦隨之加劇,以致促使神要在埃及人中顯明他的公義,施展他大能的作為,最後成就了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
我們從上述十災看來,處處都顯明了神的權柄和大能,他不願用一次大災毀滅埃及,而用十次的分災來警告他們,其目的希望法老能夠真正的覺悟悔改。由此可見神的慈愛、公義,和寬容、忍耐、憐憫的心腸。在多次的災害中,他把以色列民從埃及人中分別出來,顯明了選民常蒙主恩的庇佑,在災難中有幸福(詩廿七1-3,四六1-3)。最後要顯明惡人的結局,終究要受到神的報應(箴廿九1),而成為眾人的鑒戒(出九15,16,十2)。
60 埃及人所厭惡的築物是什麼? 出八26
答:在埃及有些動物是被奉為神明的,如綿羊、山羊,或母牛、公羊,是不能殺害的,所以摩西說到以色列人在埃及地,若把埃及人所厭惡的祭祀耶和華神,若在他們眼前獻為祭,是要被他們拿石頭打死的,可見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倘若以色列人在埃及地獻上了牛羊為祭牲,那就會在埃及人中惹起一場軒然大波了,因為這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祭物。從前在印度國內,當印度教徒奉為神明的母牛被宰殺之時,也會發生過類似的遭遇。在埃及曾有一位羅馬的欽差大臣,因偶然誤殺了一隻貓,就被埃及人毆打致死;何況以色列人公然在埃及宰殺他們奉為神明的牲畜,來祭祀依他們看來是外邦神的耶和華,豈不更激起他們的公憤麼?
61 雲柱火柱是什麼?有何作用? 出十三21,22
答: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行動開始時,就有雲柱火柱的出現,這是神與以色列人同在的一種明顯的標記,是引導他們行止的一種信號,在日間為雲柱,在夜間則成為火柱(參民九15,16)。神在雲柱中顯現(申卅一15),這雲柱在上頭散佈遮蓋全營(詩一○五39,民十34),神藉著雲柱的光彩引導他們(詩七八14,尼九12,民九15-23)。火柱發光顯出神的聖潔和榮耀(出十三21,十四20)。這榮耀有時候白日也顯現出來(出十六10
,民十六19)。神曾在雲柱中和摩西說話(出卅三9-11,詩九九6,7)。當以色列人安營的時候,雲柱是在會幕以上(出卅三9,10,四十34-38,民十二5,九15-23)。我們總括這些情形看來,可知這雲柱火柱是含有光照、遮敝、保護、引導之作用(詩一○五39,一二一6,出十四19,20
,申一33),是一種奇妙的神跡,為特別顯明神親自作了百姓的首領和引導者。
62 亞瑪力人與戶珥是何族人?他們的行事如何? 出十七8-16
答:1.亞瑪力:是穀中之民的意思(8)。亞瑪力是以掃的孫子,為以東人的族長(創卅六12)。但早在亞伯拉罕的時代,在四王與五王的戰爭中,就有亞瑪力全地的人被殺的事(創十四7)。此處亞瑪力的名字,可能不是從以掃的後裔起的。亞瑪力人後來在以色列人的歷史中,成為一個極其重要的角色。他們與以東人分離,是一個遊牧民族,佔據西乃半島的北部,與以色列人成為世仇;又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的第一號敵人,當摩西領以色列人從埃及出來,到了利非訂時,亞瑪力人便來和以色列人爭戰,摩西就命約書亞把他們殺敗了,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小字--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意思就是說,耶和華已經起了誓,必世世代代和亞瑪力人爭戰(出十七8-16,參申廿五17-19)。不料到了以色列人方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又遭到亞瑪力人和迦南人的擊打(民十四45)。在士師時代,摩押王屢次召集亞瑪力人來攻打以色列人(士三13)。數代後,亞瑪力人又與米甸人同盟來攻打以色列人(士六3)。及至列王秉政時期,他們曾先後慘敗于掃羅和大衛的手下(撒上十五全,卅全,卅一l-撒下一16,代上四42,43),後來就漸漸從歷史中消失了。
2.戶珥--是高貴的意思(10),乃猶大支派迦勒的兒子(代上二4,5,18,19)。據猶太史家約瑟弗說,他是米利暗(出十五20)的丈夫,他的孫子就是製造會幕的領袖比撒列(出卅一1,2,卅五30
,卅八22,代下一5)。當亞瑪力人與以色列人在利非訂爭戰的時候,戶珥曾與亞倫一同上下山頂,扶著摩西舉手得勝(10-12)。耶和華召摩西登西乃山的時候,摩西托他與亞倫代聽民訟之事(出廿四14)。此外,在聖經中與戶珥同名的人,尚有米甸五王之一,為摩西所殺(民卅一8);又有管理耶路撒冷半區之長官利法雅的父親,亦名戶珥(尼三9)。
63 希伯來人何以要被責作奴僕和穿耳朵? 出廿一2,6
答:在古代的世界各國中,多有畜養奴僕的事,甚至奴僕的人數要比主人多數倍以上,其奴隸制度,一般認為是勞役體系的基礎。主人為了怕奴僕(隸)背叛自己,所以常嚴厲的虐待他們,在摩西的律法上,也准許以色列人中間有奴隸情況的存在。論到奴僕(隸)的事,無非是要改良當時虐侍如僕(隸)的惡風,因為以色列人在埃及時也曾作過奴僕(隸),受過埃及人的虐待。摩西律法論到「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的出去」(2)。希伯來人作奴僕的緣故,可能是因他們窮乏,有債要還(利廿五39);或是因他從偷盜被拿(出廿二3),或是由於父母把他賣了(出廿一7,尼五5)。他雖然由於這些原因作了奴僕,但仍保有其人格的權利,六年過後,或者是在未到六年而巧遇禧年的時候,他就可以重獲自由了(利廿五10,39-41)。至於他的妻兒、家室,及以後他的終身去留之事,在律法上都容許有自擇的權利(出廿一3-11,利廿五39-43,申十五12-18)。倘若他不願意自由出去,還要服事主人,主人就要「帶他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6,參申十五17)。這門框表示他是自願服事那一家的。用錐子穿耳朵,乃是樂意聽從,時常服事的標記(參腓二6,7,詩四十6,加六17)。
64 施恩座是什麼?有何作用? 出廿五17
答:在這一節記載「要用精金作施恩座」,下有小字「施恩或作蔽罪,下同」。下同意指在摩西五經中間有22 次(出廿五18-20,21,22
,廿六34,卅6,卅一7,卅五12,卅七6-9,卅九35,四十20 ,利十六2兩次,13-15,民七89,以及代上廿八11節一次)。施恩座之原文字音Kapporeth,意思是遮蓋,或蓋上To Cover,其喻意就是赦罪,如「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卅二1)。施恩座是純用精金作的,其位是在約櫃之上,是遮蓋約櫃的。此一詞更含有贖罪之意,在利未記十六章中,詳細記載有關贖罪日之事,而首先就是提到施恩座。在施恩座前,罪人才得與神和好。在新約聖經中只有希伯來書引用過施恩座一次,說到「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座」(來九5),下麵亦有小字「施恩座原文作蔽罪」,此是原文字的(Hilasteerion)意思,在羅馬書三25節譯之為挽回祭,可見其總意顯明主耶穌是我們的蔽罪座,在他的寶血遮蓋之下,替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羅四7,五6,加三13)。他完全作了我們贖罪的挽回祭(約壹二2,四10
,來二17)。
65 西乃山上兩塊法版是神用指頭寫的麼? 出卅一18
答:在聖經舊約中,曾提到從神那裏顯出指頭來,在王宮的粉牆上寫字(但五5,24)。在新約中,提到主耶穌用指頭在地上畫字(約八6)。而在這裏提到神用指頭寫在石版上的(出卅一18,參卅二16,卅四27,28)。這意思據我們瞭解,不是一隻實在的手,乃是人所不能見的神的一種能力,就是神用他的能力寫的,如在新約文理譯本中,耶穌說到「若我藉神之手逐鬼」(路十一20
,參呂譯本同);在官話譯本就作:「我若靠著神的能力趕鬼」。文理譯本所說神之手,即指神的能力,其意甚明。我們都認為那刻在石版上的字句,就是十條誡命,殆無疑義。
66 在施恩座上的基路伯是何物? 出卅七6-9
答:在出埃及記中所載之基路伯,是用金子錘出來的,放在施恩座的兩頭,有高張的翅膀,遮掩施恩座,臉對臉,朝著施恩座,看來其形像大概像人;這和以西結書中所記的,或有些不同的地方(結一4-14)。以西結是祭司(結一3),他在聖殿中看見過基路伯(結十20-22)。使徒約翰也提到基路伯(啟四6-8,參來九5),他的形像現在是無法繪畫的。在古時的會幕中,有提到基路伯的事,是在幔子上,在內幔上,在法櫃施恩座上(出廿六1,31,廿五18,22,卅七7),這三處就其作用來說,在伊甸園中的基路伯,是見證神降罰於人(創三24,參上冊13
題);在會幕中的基路伯,是見證神施恩於人(參64 題)。
67 人要按手在燔祭牲的頭上表示什麼? 利一4
答:古時以色列人依照獻祭的條例,無論是獻燔祭(一4),平安祭(三2,8,13),贖罪祭(四4,15,29,33,八14),和贖愆祭的人(七7),都要按手在祭牲的頭上。這「按手」一詞的原文,在詩篇八八7節譯作「重壓」。按手的禮在聖經中是表示歸給的意思。比如摩西將他的責任藉著按手歸給約書亞(民廿七18-20
,參申卅四9)。別人咒詛聖名,聽見的人要藉著按手卸責(利廿四14,15);亞倫在大膽贖罪日,將會眾的罪藉著按手都歸在羊的頭上(利十六21,22)。這樣看來,按手在祭牲頭上,是表明祭牲代替獻祭的人,獻祭之人的罪歸於祭牲,為預表基督代替信徒,信徒的罪孽歸於基督的身上(利十六21;約一29;林後五21)。再說獻祭的人必須親自按手,別人不能替他行這事;正如各人得救必須自已靠主,別人不能替他相信一般。當耶穌在世時,這按手的人也要認罪。
68 燔祭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有何意義? 利一9
答:在利未記中所提到的燔祭(一9,13)、素祭(二2),和平安祭(三5),都是稱為馨香的火祭。使徒保羅說:「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舍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弗五2)。這是顯明舊約上的祭祀是預表基督耶穌(參上冊55題)。這裏「馨香」
兩個字,乃是一種喻意(參創八21,乃在表明獻祭的人,甘心承認他的全體屬於神,原意盡心、盡力,事奉主,表明神悅納樂意獻祭之人的供物,並且神喜愛這祭所預表的基督,和他在十字架上所成就之救贖大功(羅十二1,利一3,彼前二24
,羅三23,24)。
69 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何意? 利二13
答:「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這鹽的性質是與酵的性質相反。鹽是具有長期保存不壞和防腐的作用(太五13),「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因鹽有調味、解毒、保存物性、使不腐壞的好處,所以鹽乃表示在交際上一種忠實不變的情誼。按亞西的風俗,人若一同吃餅與鹽,便是要好的朋友。亞拉伯人立約的時候,把鹽放在刀上,立約的人都取一點鹽來吃,從此就要算是至好的朋友,故此俗語叫做鹽約,就是不廢的意思(參民十八19,代下十三5小字,拉四14)
鹽也表示人的信實、真誠、和氣(參太五13;可九49,50;西四6)。「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不但在各種素祭上必須加鹽,一切別的祭物也都要配鹽而獻
(結四三24)。在聖香中也需要有鹽,作成清淨聖潔的香(出卅35)。從鹽的這些功用,神所以與人立約
表意看來,乃是叫我們知道,人要敬拜神,為主奉獻,須要聖潔,誠實無偽,才蒙悅納。
70 祭司對著幔子彈血七次意思如何? 利四5,6
答:祭司要取些公牛的血,把指頭蘸於血中,在神面前對著聖所的幔子,彈血七次。這幔子內有法櫃上的施恩座,他是向著至聖所的施恩座(參十六14,15),這血大概是在聖所內。對著幔子彈在地上七次,可有幾層的意思:1.贖罪祭的祭物須有公牛犢、公山羊、母山羊、母綿羊、斑鳩、雛鴿、細面等七種(四1-五13)。2.
獻第一種贖罪祭時,須獻牛、按手、宰殺、帶血彈七次、抹血、倒血、燒脂油和腰子,焚皮肉等七次之禮(四3-12)。3.
獻第一種贖罪祭時,必須彈血七次(四6,17)。在聖經上所用的七字,多表示完全或完全成功的意思,如金燈檯有七個燈盞(出廿五37,卅七23);摩西將膏油彈在壇上七次(利八11);祭司承接聖職七日(利八33,35);潔淨不潔的人須用七日(利十二2,民十九19);在大贖罪之日彈血七次(利十六14);選民繞耶利哥城七日,第七日又繞城七次(書六12-16);乃縵在約但河裏沐浴七次(王下五14);坐寶座者右手中的書卷,用七印封嚴(啟五1);羔羊有七角七眼,就是神的七靈(啟五6)。從上列這些事蹟看來,可知七的數字在神的眼中,是一種含有非常完美的意思。
71 人何以要用有酵的餅獻給耶和華? 利七13
答,在這裏記載「要用有酵的餅和感謝獻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獻祭者於祭物中,同時還用調油的無酵餅,一同獻上(12)。這無酵餅所預表的是耶穌基督(約六32,33,35,41,51);這有酵餅所表示的,是獻祭的人,是表明藉著耶穌得以與神和好(林後五18),而他自己卻是未曾完全的意思。所以有酵的餅,不過是和為感謝的平安祭,與供物一同獻上,但實際上不可以放在祭壇上燒(利二11,六17)。神的選民以色列人,曾經受到先知阿摩司的責備,就是因為他們犯了這種條例(摩四5)的緣故。在舊約和新約上,酵是表明不誠實,假冒為善,和異端邪道的標幟(六17,可八15;林前五8;加五9,因為酵是由物腐化而生的(參太十三33),是不完全及不潔淨的東西,比如我們這屬肉體有罪而污穢的人,心須藉著無罪的基督耶穌才能潔淨,得新生命,與神和好,蒙神的悅納。至於這有酵的餅(或蜜)不可放在祭壇上燒,是因為它已列在初熟的供物中了(利廿三17;申廿六2,12;參代下卅一5)。
72 摩西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顯明什麼? 利八12
答:凡是接續亞倫作大祭司的人,在承接聖職的時候,都要這樣受膏,表示使他成聖(參廿一10-12,出廿九1-9,詩百卅三2)。摩西給亞倫穿上聖衣,是要叫會眾知道亞倫有大祭司的職分(出廿八l-5),又把膏油倒在他的頭上,為要顯明他盡大祭司職任的能力,是從聖靈而來的。至於大祭司和眾祭司的受膏,如1.聖油被澆在亞倫的頭上(賽六一1-10,路三22,約三34,徒十38,詩四五7,來一9)。2
亞倫是於獻祭以前被膏(利八12);其子是在獻祭以後才受膏(24,30
,約一33,34,七39,十六7-15,參徒二4)。3.亞倫受的聖油比他兒子受的更多(參12 倒字,30
彈字),是因他的職分尊貴。有這在層意思,是預表神以聖靈膏耶穌和他的門徒,即大祭司也是預表基督為我們的大祭與司。眾祭司預表我們眾信徒所有祭司的職分(彼前二9,啟一6)。在以色列人中有祭司(12)、先知(王上十九16、君王(撒上十1,十六12,13)這三種受膏的人,但沒有一人能兼有這三種職分。所以除了耶穌以外,也沒有稱為彌賽亞或基督的(彌賽亞--為希伯來話原音,基督--為希臘話原音,都是受膏的意思)。
73 人身上患漏症是指何種病? 利十五2
答:在這一章中處處講到男女患漏症的,以及女人患月經病的,男女同房交合污穢等不潔的條例。這些條例一面是教訓百姓看重衛生,使他們注意身體和住處都要潔淨;一面是教訓百姓,當時常紀念住在他們中間的神,是至聖至潔的主;更要他們明白,凡屬身心的一切污穢,都是神所憎惡的。「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這「漏症」一詞,在聖經文理本譯作「白濁」,現化中文譯本譯作「性病」,在其他各種版本中,亦多指為患血漏之病(二25,可五25,太九20
,路八43)。其意乃是在人肉體上,所患的一種病,或因罪而流出的污穢,就是不潔淨了。按照民數記五1-4節的條例,患這漏症的人,都要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地住處。大衛王求神降禍與約押家的時候,曾說,願約押家不斷有患漏症的,為的是要懲罰其重罪(撒下三29)。在新約時代,曾有一個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因她大有信心,而得到主耶穌的醫治而痊癒了(太九20-22
)。
74 頭的周圍不可剃和鬍鬚的周圍不可損壞,何故? 利十九27
答:在十九章的26-28節中,是論到有關外邦人的風俗(參二十23,24),但內中也有幾樣是與邪術有關係的。本節說到「頭的周圍不可剃」--有拜偶像的人剃頭的周圍,只留下了頂上的頭髮,如亞拉伯人也是這樣,故此稱為剃周圍頭髮的人(即九26,廿五23,四九32)。「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在希伯來人和東方人,是以鬍鬚為妝飾的,如果損壞人的鬍鬚,就是對人一種極大的淩辱(撒丁十4,賽七20
)。當以色列人在大憂傷或弔喪的時候,他們才把鬍鬚剃去或是拔出的(撒下十九24,拉九3,賽十五2,耶四5)。有古人曾以鬍鬚看為寶貴,就好像中國的俗語所說鬍子、兒子、銀丈這三子難得的一樣寶貴。所以在古人的習俗,他們有時也將自己的鬍鬚,獻給他們所敬拜的神。本句大約就是指著這些事說的,皆為律例所禁止的。
75 除罪水是什麼? 民八6,7
答:當摩西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利未人的時候,要用除罪水彈在他們身上,來潔淨他們。有人以為這水是指十九章所說的除罪水,是用母牛的灰和水,調作除污穢的水,乃為除罪潔淨之用(十九9,10,參78題)。又有人以為這除罪水,是指著洗濯盆裏的水說的,這洗濯盆是放在會幕和壇的中間,在盆內盛水,亞倫和他的兒子就近壇前供職獻火祭時,必用這水洗手洗腳,免得死亡(出卅17-21)。這樣看來,無論是名為除罪水(現代中文譯本稱潔淨水,或是除污穢的水,除罪灰(十九17),或是洗濯盆的水,其用處都是在表示為人除去罪汙,潔淨身體,好使能親近神,獻祭,事奉神。總之,這些都是在摩西時代,頒給以色列人和祭司們所要遵行的潔淨之禮。
76 巴蘭、加低斯是什麼地方?這些地方的狀況如何? 民十三26
答:1.巴蘭--意即洞窟之地,系位於西乃曠野北部內的一區,其地高出海面約二百至二百五十丈,以實瑪利住在這地(創廿一21)。以色列人飄流曠野的時候,常在這地安營(民十12,十二16,十三3,26,申一1,卅三2,哈三3)。撒母耳死後,大衛起身下到這地方的曠野(撒上廿五1)。以東王哈達避約押元帥之難時,曾路過此地(王上十一18)。巴蘭也是人名,意思是吞吃百姓者,是米所波大米的昆奪地方,一個行邪術的先知。
2.加低斯--竟即分開,又稱加低斯巴尼亞(卅二8,申九23,書十四6,7),乃為猶大及巴勒斯坦南界之泉源、城邑、及曠野之名,古時名為安密巴(創十四7),位於巴蘭曠野中,是以東邊界的一座城(民廿16),這城或稱米利巴加低斯(結四七19,四八28,參民卅四4,書十五3,申卅二51),後來成了猶大支派最南端的城邑(書十五21,23,民卅四4)。此城的周圍是曠野,稱為加低斯曠野(詩廿九8),在聖經中有時說加低斯在巴蘭的曠野(十二16,十三3,26),有時也說是在尋的曠野(21,廿1,卅三36,申卅二51),這是因為巴蘭曠野是那地的總稱。尋的曠野乃是巴蘭曠野東北的一部分,巴蘭曠野約占西乃半島的三分之一,摩西曾在加低斯擊打磐石,流出水來供給民飲,這水名叫米利巴水(廿11-13,廿七14,申卅二51)。以色列人飄流曠野,是由這地方起(民十匹25,申一46,二1)!後來又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是死在那裏的(民廿1,卅三36,士十一16)。
77 以色列人的杖有幾種?表意如何? 民十七2
答:在舊約裏記載以色列人所用的杖,大致說來可分為三種。這些杖的原文不同。第一種杖長約二尺,在一端上有木球,類似中國古時的銅錘,一端系著皮索,這種杖多是為牧人所用,可以抵禦仇敵或野獸;故此也作掌權者的標誌(士五14,創四九10
,民廿四17,詩廿三4;竿字原文也是這字。)。
第二種杖長約五、六尺,也是牧人所攜帶的,為要責打那些不肯順服的羊,或是為羊打落樹葉,並仗著它作登山行路等之用(王下四29,民廿一18,士六21,亞八4)。第三種杖長約三尺,類似中國人行路的拐杖,如雅各曾經拿著這杖過約但河(創卅二10,出十二11,民廿二27)。在原文上還有一個字,也是指著這種杖(出四2,七10,12
,撒上十四27-43)。至於本章中所提的杖字,就是這個字,例如以色列他每支派首領有一根杖,他們共有十二根杖,把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亞倫的杖也在其中。這些杖是貯在安放法櫃的帳幕內,在第二天,誰知亞倫的杖已經發芽,生苞,開花結了熟杏(民十七2-8)。這杖因神的大能結了果子,所以摩西吩咐安放在約櫃之前,留作記號(民十七10)。後來又把這杖放入約櫃之內(來人10)。
78 用焚燒紅母牛的灰潔淨人有何預表? 民十九1-9
答:這是摩西律法中的一條律例,在本章論以色列人所要遵行潔淨的禮,乃為預表基督如何潔淨那些經過曠野的客旅,就是經過世界的信徒,使他們脫離了在路上所沾染的污穢,大致上有四層的意思:
1.無殘疾被殺的純紅母牛--預表無罪的基督,無罪的受死(2,3,路廿三3,33)。
2.牛的血七次被彈在會幕的前面--表明完全獻與神的意思,是預表基督一次在神面前,完完全全除掉信徒一切的罪(4,來九12-14,十10-12)。
3.牛被燒成灰--作為這祭的紀念,預表基督的肉身,雖然只是一次受死,他的功勞,卻是永遠為世人所存留(5,9,來十12,14)。
4.用灰和活水灑在不潔淨的人身上--這水乃預表聖靈和神的話,神的道。信徒若沾染罪惡污穢,惟獨靠聖靈和神的道才得脫離,成為聖潔(9,12,13,17,19,約七37-39,弗五26)。
79 何珥山是在何處?有何事發生? 民卅三37-39
答:何珥山--祖先之意,這山靠近以東的邊界,離以東的京城西拉不遠,位於加低斯之東北,比海面高約五百丈,以色列人曾在此山腳安營。他們出埃及後四十年五月初一日,亞倫就死在這山頂上(37-41,廿22-29,廿一4,申卅二50)。另外有一山在巴勒斯坦之北界,是利巴嫩山的一群,位於地中海與哈馬口之間(民卅四7,8),以色列人終久未曾得到此山之地域。
80 亞納族的人是何種人?他們的狀況如何? 申一28
答:亞衲--意即巨人,此族的人身體強壯高大。亞伯拉罕時代,他們住在迦南的南方,即利乏音族(創十四5,申二11)。此詞與創六4的偉人相似,大概是指古時某些孔武有力,身材高大的人。亞衲族的人,顯然地是由於他們身材高大(民十三32,33),使人見而生畏,是故以色列人從埃及進迦南的時候,恐怕觸動他們,不敢往前行走(民十三28,申一28,二10,九2)。按約書亞所記,希伯侖之族長為亞衲族的後人,亞衲族的始祖是亞伯,因而有稱希伯侖城為亞巴城(民十三22,書十五13,廿一11)。當約書亞戰勝迦南時,將以色列山地所有之亞衲族人,盡都消滅殆盡,並毀滅其城邑,只有少數遺留于非利士人之迦薩、迦特、亞實突些三城邑,而與非利士人連合(書十一21,22)。約書亞將亞衲族的基列亞巴城給了迦勒,迦勒就把亞衲族的三個族長從那裏趕出去了(書十五13,14,士一20)。
後來大衛所戰勝迦特的非利士巨人歌利亞,或者也是屬於此族的人(撒上十七4)。
81 黑門山位於何處?曾發生什麼事蹟? 申三8,9
答:黑門山--高峰之意,其峰高聳利巴嫩之南,高出海面九千多尺,南北蜿蜒五六十裏,為巴勒斯坦最高的山,山頂積雪,終年不化。以色列人未得迦南以先,黑門山為敬拜巴力之聖山,至今最高峰頂,尚有巴力廟之基址遺留。這座廟或為以色列人進入迦南時所毀。古時山腳四圍有廟,門都開向峰頂,拜巴力的人每年來朝,與佛教朝山無異。這山在西頓人稱為西連,亞摩利人稱為示尼珥,迦南人稱為西雲山(申三9,四48)。以色列人在約但河外向日出之地擊殺二王,得他們之地,就是從亞嫩谷直到黑門山,並東邊全亞拉巴之地(三8,書十二1)。黑門山腰磽確崢嶸,山坡土地肥沃,茂樹青蔥,果產甚豐。約但河發源於此山,約書亞戰勝迦南人時,以此山為北界(書十一17,十二5,十三5,士三3,代上五23)。山頂夜露極多,與別地降下小雨相似,詩人嘗以這山的甘露為甘美、豐足的稱喻(詩百卅三3),也預言黑門山必因耶和華的名歡呼(詩八九12)。主耶穌基督曾在這山頂上變了形像,臉面明亮如日頭,衣裳潔白如光(太十七1-8)。所以這山雖曾是拜偶像的所在,後來卻變成了信徒與主相聚的地方。
82 神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有什麼喻意? 申七20
答:黃蜂的體長約七分餘,身顯黃褐色,頭大,眼睛透明,腳長,腹分六節,其尾端有鉤形的毒刺,為傷害人畜的一種昆蟲。神曾打發黃蜂飛到他們中間,在以色列人發動攻擊及攆出敵人的事上,給他們具體的幫助,引導他們進入迦南(七20
,出廿三28,書廿四12)。但有注釋家以為這一句話,大概是一種隱喻的寫法,暗指某種侵佔的力量而言(申一44,詩百十八12),例如以黃蜂為標幟的埃及軍隊等是。
83 神的話如何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十一18
答:猶太教的正宗信仰生活中,凡是男子到了十三歲時,就成為律法之子,他們要把寫好了的律法之一部份放在小盒中,稱為經文盒子Phylactavies,是用皮做成之方形的經文盒子,分為兩種:一種是綁于左臂上,系以長皮帶,繞過中手指(六8)。在盒子內有一格,是甲一張羊皮紙寫上四段經文(出十三1-10
,11-16,申六4-9,十一13-21)。另一種是戴在額前的,此盒內分四格,每格分放用羊皮紙寫的以上經文各一段,為守律法之猶太人,在他們每日早晨祈禱時,所必須佩戴的。
84 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位於何處?有何事蹟發生? 申十一29
答:1.基利心--荒地之急:為古示劍南邊的一座高山,高出地中海面二百八十四丈,類似高原,綿延而西,與以巴路山相對峙。摩西叮囑,以色列人過約但河後,將祝福的話陳明在這山上(十一29,廿七12,13,書八33)。基甸之子約坦,曾站在基利心山上,以比喻責備示劍之民(士九7)。據猶太史家約瑟弗說,當亞力山大帝時,大祭司猶大押杜亞之弟瑪拿西,娶了外邦人參巴拉之女為妻。耶路撒冷之長老喻令離婚,否則不許親近祭壇,而參巴拉則命其婿如不離棄其女,當為她另建一殿,與耶路撒冷為敵對,此即為基利心山上殿宇的由來。基時當在主前330-380年間。後來救主與撒瑪利亞婦人談道時所指之山,即為此山,而雅各井亦位於此山之麓(約四20,21,6)。
2.以巴路山--赤裸之急,為迦南境內一座名山,雄峙于示劍穀以北,與南方之基利心山相對,自谷面計,高達一千四百尺;自地中海面計,高約三千尺,較基利心山高約二百尺。兩山之間,貫以自西往東之大道,示劍城為西面平原之咽喉。由此而上,山坡果木茂盛,盡在眼前。以色列人過了約但河之後,遵神的命令,在以巴路山上,建立未經磨琢之石為一祭壇,將律法寫在石頭之上,置半數之民於基利心山坡,其餘半數則安置于以巴路山坡。至於約櫃、祭司與利未人,則置於兩山之間,於是由兩方人民之請願,將律法上所載的祝福與咒詛的話語,向之宣讀一遍(書八30-34,申廿七12,13)。蓋因此山高聳於大地中,故可使將來無論遠近人民見之,皆能回憶他們的祖宗與神所立之約。
85 約書亞所見從手裏找出刀來的人是誰? 書五13
答:約書亞在靠近耶利哥城的時候,他舉目觀看,見有一個人,手裏有拔出來的刀。這個拔刀的人,巴蘭所看見的是天使(民廿二23);大衛所看見的也是指天使(代上廿一16,27,30);在先知耶利米書中記載,說到耶和華的刀(耶十二12)。從這幾處記載看來,約書亞所看見的,就是耶和華神自己的顯現。當約書亞到他那裏,問那人是要幫助我們或我們的仇敵的時候,他即回答說:「我來是要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14)--耶和華被稱為萬軍之神(耶五14,十五16,詩八十7,19),也稱為萬軍之耶和華(賽六3),他是自天而降,要作以色列人的元帥(15),也就是六2的耶和華,亦是主耶穌基督(來二10
)。因為他讓約書亞俯伏拜他,稱他為我主;他命約書亞脫鞋,分別為聖(15,參出三5);並且將城交在約書亞的手中(六2)。此乃是他為元帥、為基督的明證。
86 艾城在什麼地方?有何事蹟發生? 書七2
答:艾--意即一片荒廢。艾城又名亞雅和亞葉(尼十一31,賽十28),後來成為便雅憫之一鎮,其他位於伯特利(參18題)東南約六、七裏,亞伯拉罕曾在那裏支搭帳棚(創十二8,十三3)。約書亞攻克耶利哥城後,又謀攻取艾城,因亞幹犯罪,致遭失敗。迨亞幹伏法,被以色列人用石擊打斃命後,始被攻入而焚毀之(七l-3,25,八19,28),終於成為一片荒土。先知以賽亞曾說亞速王來到那裏,屯積輜重軍械(賽十28)。以色列民被擄得釋,返回故土,稽核譜系時,曾經提到艾人的名數(拉二28,尼七32,十一31)。
87 約坦那膏樹為王的比喻有何意義? 士九8-15
答:約坦--意即神是正直的。他是士師基甸的小兒子,得知示劍人和米羅人,要立那曾經殺害他父親眾子七十人的弟兄亞比米勒為王時(八30,31,九5-7,21),就去站在基利心山頂上,向眾人大聲喊叫,用膏一樹為王的比喻,來表示他對立王的反應,喻示善惡好壞的分別。在這個比喻中,他用四棵樹所表現的態度,藉以教訓和責備當時的眾人。
1.橄欖樹--當樹木請橄欖樹作王的時候,他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供奉神和尊重人的油,飄搖在眾樹之上呢?」(9)這橄欖樹的本分是提供橄欖油,在聖殿裏的聖所內,有金燈檯需要這種油來點燃才能發光。另一方面,油能抹人傷口,醫治疾病,使一個悲哀的人心裏得到滋潤,給人帶來了喜樂(可六13,雅五14,詩一○四15,四五7)。它一方面是供奉神,另一方面是尊重人。橄欖樹因自己有這兩樣的用處,要盡自己的本分,站穩自己的立場,所以不願做王。
2.無花果樹--當樹木請無花果樹作王的時候,它回答說:「我豈肯止住所結甜美的果子,飄搖在眾樹之上呢?」(11)這無花果樹,與救恩的關係非常密切,在聖經上有多處的記述。如亞當犯罪以後,他第一件事就是用無花果樹的葉子,拿來編作裙子,遮蔽自己赤身露體的羞恥(創三7)。希西家王病得快要死去的時候,先知以賽亞叫他取一塊無花果餅來,貼在瘡上,病就好二(賽卅八1,16,21)。大衛給一埃及人一塊無花果餅吃,他就精神復原(撒上卅12)。拿但業在無花果樹底下被主看見,要蒙恩得救(約一47-50)。主曾以無花果樹不結果子的事來教訓門徒(太廿一18-22,可十一12-14,路十三6-9),又曾說到「你們可以從無花果樹學個比方,當樹枝發嫩長葉的時候,你們就知道夏天近了。這樣……也該知道人子近了」。(可十三28,29)即指主再來之時,門徒得到最後的拯救。總之,無花果樹因它能結甜美的果子榮耀神,所以也不願意做王。
3.葡萄樹--當樹木請葡萄樹作王的時候,它回答說:「我豈肯止住使神和人喜樂的新酒,飄搖在眾樹之上呢?」(13)這葡萄樹能造新酒,使人喜樂(詩一○四15,箴九5,賽廿七2),使神和人同樂。如主耶穌在迦拿的娶親筵席上,與人同吃喜酒,那個場合,就是神人同樂的一件事實。葡萄樹因它能造出新酒,使神和人連合,一同享受真正的喜樂,又能做葡萄餅給人吃,使人精神復原(撒上卅12)。這是它所當盡的本分,所以也不願意作王。
4.荊棘樹--當眾樹要請荊棘作王的時候,它回答說:「你們若誠誠實實膏我為王,就要投在我的蔭下;不然,願火從荊棘裏出來,燒滅利巴嫩的香柏樹。」(15)在亞當犯罪以後,荊棘就從地上長出來了(創一18),那就是說,因為人有罪,才有荊棘。荊要會剌人,代表罪惡,于人有害而無益。它閑著無事可做,所以就很乾脆答應來作眾樹之王,但它既不能保護它們,反因易於引火,要來燒滅大家,同歸於盡。以上所說的橄欖樹、無花果樹、葡萄樹,它們都有用處,都願各盡自己的本分,都願各盡所能,榮神益人。這好比士師基甸一樣,只要在他的本分上忠心盡職,則無暇為王了。惟有那沒有什麼可做的荊棘,要眾樹擁它為王,活在它的黑暗權勢之下,同遭毀滅;正好比是亞比米勒的光景(16-24)。這一則古老的比喻,對於今日作基督徒的來說,仍有很好的教訓,那就是我們只有一位王主耶穌基督,在我們心中來管理我們的一切。我們都要像橄欖樹產油為主發光,像無花果樹結美好的果子,像葡萄樹做酒使神人同樂,卻不要像荊棘以自己做王,害人害己。總而言之,要以實際的好見證來榮耀神。
88 金痔瘡和金老鼠是什麼?有何用處? 撒上六4
答:以色列人為非利士人所戰敗,神的約櫃被擄去(四1,11,17),置於大袞廟中。大袞是非利士人最崇奉的假神。神為表彰他的榮耀,保全約櫃,使大袞僕倒以至粉碎,他的手重重加在亞實突城四境的人身上,使他們生痔瘡(五2-4,6)。希伯來文說,這是一種毒瘡;亦有人說乃是鼠疫之一,它的症狀就是橫痃腫大。非利士人的眾首領為了免除受害,決定將約櫃運到迦特,又運至以革倫;但這些城的人都受到責罰,生了痔瘡(五7-12)。最後非利士人的首領與祭司和占卜的人商量,決定將約櫃送回以色列去(六l-12)。他們要獻上賠罪的禮物(六3),照著古例,以瘡抵瘡,以鼠抵鼠,於是就製造了五個金痔瘡,五個金老鼠的像(六4)。按照今日科學所指示我們的,他們的瘟疫,實在是與老鼠有關,如「毀壞你們田地老鼠……」(六5),由此可知老鼠之數目何等多,以及一定有許多死屍散佈在地面上,而使人人傳染鼠疫。因此,非利士人制此金物,獻給耶和華神作為賠罪票,以消災害(六3-5,8,17)。
89 伯示麥人擅觀約櫃何以要被殺?是七十人麼? 撒上六19,20
答:伯示麥--意太陽之家,為巴勒斯坦之一鎮,位於梭列穀之東,在猶大所分之地的邊界,接近非利土地,為以色列祭司的城。當非利士人將神的約櫃運到伯示麥境內的時候,伯示麥人因看見約櫃被送回來,就大大歡喜,按照律法緊集獻祭(六12-15)。可能是因他們飲酒過度,行為不檢,又出於好奇,不敬地偷窺約櫃所藏之物(19),這是律法所不容許的;如擅自手扶約櫃(撒下六6,7,參上冊98題)、觀看聖所,犯者都當治死罪(民四19,20)。神指示以色列人,同時亦警告非利士人,神是輕慢不得的;神必要證明他的名是聖潔的,是人人應當尊敬的。神的約櫃是聖物,不可褻瀆(六20,參加六7,民一50,51
,四5,16-20)。伯示麥人因耶和華大大擊殺他們,便哀哭恐慌,央求基列耶琳(意即森林之城,在伯示麥之東北約九英里,與示羅更近)的居民,將約櫃接到那裏去(六20,21)。這經記載說:「耶和華因伯示麥人擅觀他的約櫃,就擊殺了他們七十人,那時有五萬人在那裏。」(六19上)下有小字:「原文作七十人,加五萬人」,令人費解。但在原文是沒有一個「加」字,英文的And
是斜體字,表示原文並無此字。死的數目以七十人較為接近事實,因伯示麥是個小城鎮,諒必沒有五萬人那麼多;即以耶路撒冷的居民而言,也不會超過七萬人;且在好些古抄本中,是沒有「五萬」二字的。也有人解釋為從五萬人中,有七十個長老被擊殺了。伯示麥原沒有五萬民眾,乃是包括從各處好奇而來的觀眾數目。猶太人的拉比們,有一種解經的說法,他們以此七十人之每一位的價值,可等於五萬人之數,故在原文上是七十人,五萬人,而沒有一個連接詞「和」字在其中。
90 他泊是什麼地方?有何事蹟發生? 撒上十3
答:他泊--意即你要潔淨,系一山名,位於西布倫和以薩迦交界的地方。此處為以薩迦支派所得地之分界(書十九22),為耶斯列平原中孤立的一峰,計有一八四三英尺之高,距拿撒勒西十八裏,遐望岩蟯,景色宜人(申卅三19,詩八九12,耶四六18)。士師巴拉曾召聚西布倫人和拿弗他利人,越過他泊山殺敗迦南王耶寶的將軍西西拉(士四6,10,12,14)。西巴和撒慕拿曾在他泊山殺了基甸的弟兄(士八18),後來有人在他泊山犯罪(何五1,2)。在基督教會內有人說,這山就是主耶穌變形像的地方;只是聖經未有提出它的名字,我們不能妄定。在這山腳下建有一座城,是屬於以薩迦支派的(書十九22,代上六77)。撒母耳曾吩咐掃羅王往他泊山橡樹那裏去,必要遇見三個往伯特利去拜神的人(撒上十3)。他泊山與黑
門山(參81題)、迦密山(參100 題),在眾山之中極有勢派,非常著名(詩八九12,耶四六8)。
91 撒母耳用掣簽方法得掃羅為王,合神旨意麼? 撒上十20-24
答:掣簽為自古以來就有的一種占卜的方式(斯三7,九24,參上冊122
題,拿一7,太廿七35),其方法是以石子,或以竹木片放入筒中搖之,視其所跳出者為何,以定吉凶。在未搖簽之前,須要禱告神示以朕兆。古時候的希伯來人,早已有此習俗。「簽放在懷裏,定事由耶和華。」(箴十六33)又如以色列十二支派之分地(書十四2,十八6);約拿單之違父命(撒上十四41,42);祭司班次之規定(代上廿四5);以及馬提亞繼承加略人猶大之職(徒一23-26)等等,皆是以掣簽方式來取決,而且往往是先經過了禱告,求神指明而定的。撒母耳在這裏也用掣簽的方法,從便雅憫支派中,掣出基士的兒子掃羅來,為以色列人第一個王,眾民都大聲歡呼說,願王萬歲(20,21,24)。從以上各處記事看來,掣簽的方法,是神所容許的;但此方法自五旬節聖靈降臨以後,己不復使用。
92 基利波是什麼地方?有何事蹟發生? 撒上廿八4
答:基利波--沸泉之意,系一山名,為以法蓮山東北的支派,基順與約但兩河流域的分界,高出海面六十九丈,由西北而南,長約二十四裏,寬自九裏至十五裏。古時非利士軍旅來到書念安營,要攻擊以色列人,掃羅便集中以色列人,來到此山抵抗(廿八4)。以色列人戰敗,就在基利波逃跑,有被殺僕倒的。掃羅和他的三個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都死在這山上(卅一1-8)。以後大衛作哀歌吊掃羅和約拿單,曾說:「基利波山哪,願你那裏沒有雨露,願你田地無土產可作供物,因為英雄的盾牌,在那裏被汙丟棄;掃羅的盾牌,仿佛未曾抹油!約拿單的弓箭,非流敵人的血不退縮;掃羅的刀劍,非剖勇士的油不收回。」(撒下一21,22)。其悲憤之情,可想而知。
93 亞瑪力的少年人為何報稱是他殺死了掃羅? 撒下一1-10
答:關於掃羅王的死訊,在前一章(撒上卅一l-13)與歷代志上(代上十1-12),皆曾作了同樣真實的記述:他是自己伏在刀上自殺而死的(撒上卅一4,代上十5)。但在本章中卻有不同的記載,即有一個報信的少年人,從掃羅營裏出來(撒下一2),自稱是亞瑪力人(8,13,參62題),向大衛報信說:「我偶然到基利波山,看見掃羅伏在自己槍上,有戰車、馬兵,緊緊的追他。他回頭看見我,就籲叫我。我說:『我在這裏。』他說:『請你來將我殺死,因為痛苦抓住我,我的生命尚有。』我准知道他僕倒必不能活,就去將他殺死。」(6,7,9,10)。這個亞瑪力人,因他知道大衛就要為王(1-3),他所敍述掃羅的死亡狀況,其用意是要顯揚他的功勞,說掃羅是他殺的,而掃羅原是要追索殺害大衛的人(參撒上廿三8,9,25,廿六2)。他滿以為藉著這次機會能為大衛除了大患,必要得到大衛的感激和讚賞,將來大衛立為新王的時候,必會受到尊重。為要證明他實在殺了掃羅,自己就拿出掃羅的王冠與鐲子陳列在大衛面前(10)。他明明是于掃羅死後,而大衛擊殺亞瑪力人回來,住在洗革拉地方的第三天(1,2),才捏造這些虛浮不同的言詞,企圖博得大衛的歡心,以求能被提拔重用。他的存心自利,大衛早已看透,如以後大衛的話說:「從前有人報告我說,掃羅死了,他自以為報好消息,我就拿住他,將他殺在洗革拉,這就作了他報消息的賞賜。」(四10)這個自作假見證的少年人,未能求到名利,反而被殺,真是罪有應得,自食惡果。
94 大衛作哀歌寫在雅煞珥書上,這是何種書? 撒下一17,18
答:大衛為吊掃羅王和他的兒子約拿單之死作哀歌,這歌名叫弓歌,是寫在雅煞珥書上。歌中說到:「以色列阿!你尊榮者在山上被殺,大英雄何竟死亡……英雄何竟僕倒!戰具何竟滅沒!」(一19-27)可知該書似乎是一本頌揚以色列英雄功跡的歌集(參書十13)。在舊約聖經中除記有此書外,還有所羅門記(王上十一41),拿單書(代上廿九29,代丁九29),迦得書(代上廿九29),亞希雅預言書(代下九29),易多默示書(代下九29),何賽書(代下卅三19)等書卷,未有列入聖經,或許不是聖經正典,而且都是已經失傳,無可稽考的了。
95 大衛在鹽穀到底殺了亞蘭抑以東一萬八千人? 撒下八13
答:按本節記載:「大衛在鹽穀擊殺了亞蘭一萬八千人回來,就得了大名。」在亞蘭下有小字:「或作以東,見詩篇六十篇詩題」。另有二處記載:「亞蘭人就來到以拉他。」(王下十六6)「從海外亞蘭那邊,有大軍來攻擊你。」(代下廿2)在以上三處亞蘭一詞之下,都有小字:「亞蘭原文作以東」。亞蘭就是現今的敘利亞,英文本譯為Syria,其原文是Aram,位於猶大國之北部,而鹽穀是在南部,就是今日之死海區域。大衛怎能在鹽穀擊殺亞蘭人呢?故七十士譯本譯之為以東較為合理。亞蘭在原文音是Aram,以東原文音是Adom,古代的希伯來文沒有母音符號,有時很容易讀錯,為了忠於原文抄本,故多照譯,不過加上小字注明,此外還有記載:「洗魯雅的兒子亞比篩在鹽穀殺了以東一萬八千人。」(代上十八12)由此更足以證明殺了以東人,確無錯誤。
96 押沙龍結民謀叛究竟是在滿了四十年抑四年? 撒下十五7
答:本章是記載大衛之子押沙龍巴結眾民叛王謀位的事,在本節提到說是「滿了四十年」,下有小字「有作四年的」,因此發生了問題。究竟是四十年抑四年?按照英文聖經的注釋,是以多數的希伯來原文抄本為四十年,這樣的演算法,乃是始自大衛被先知撒母耳膏立的日子,
「撒母耳就用角裏的膏油,在他諸兄中膏了他,從這日起,耶和華的靈就大大感動大衛……」(撒上十六13)。至於大衛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代上廿九26,27),前說到滿了四十年,這必不是在大衛為王的最後一年。按照年曆表計算,押沙龍造反是在主前一○二三年,大衛之終是在主前一○一五年,乃是在押沙龍事件後八年。我們須注意小字中之「有」字,意思是指有些古抄本,例如敘利亞、亞拉伯文,以及猶太史家約瑟弗的記述是四年,這四年乃自押沙龍被大衛王恩准他返居耶路撒冷,在頭兩年他沒有見王(撒下十四28);至被王接見後,他就叛變造反了。由上觀之,這裏所說的四十年或四年,都是沒有錯誤。當初譯經家,為要忠於各種抄本,所以加上小字附注,以勳讀者用心研究而已。
97 邱權在什麼地方?有何事蹟發生? 王上三2,3
答:自古以來,在巴勒斯坦一帶地方的人,都以山頂為特別合適敬拜神的所在,所以挪亞出了方舟以後,就在阿拉臘山上,築了一座壇(創八20)。亞伯拉罕到了伯特利時,就在東邊的山上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創十二8)。以色列人戰敗了亞瑪力人時,摩西就在山頂上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出十七9-15)。以色列人進了迦南地,在山頂上又都築有敬拜偶像的邱壇,因此民在摩押的平原,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你們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就要毀滅那裏一切的偶像,拆毀那裏一切的邱壇(民卅三52)。摩西也曾曉諭眾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所事奉神的各地方邱壇,盡都拆毀,打碎偶像,除滅其名,不可在你所看重的各處獻燔祭(申十二2,13)。但是眾民雖有這樣的律法,還有未被拆毀的邱壇,且常在會幕或聖殿以外築壇(士六24,26,代上廿一26,王上三2,3,十八30)。所羅門王年老的時候,受妃嬪的誘惑去隨從別神,在聖城對面山上建築邱壇獻祭,與妃嬪同行(王上十一4-8),招致國家分裂以後,耶羅波安造犢陷民於罪,又在邱壇那裏建殿,在壇上獻祭燒香(王上十二26-33)。除了以上所述山頂的邱壇以外,也有小邱壇,或立在小城門旁,或立在街右,或立在大路邊(王下廿三8,結六3,耶七31)。到了希西家和約西亞作王的時候,乃將邱壇和偶像一起廢去,毀壞焚燒了(王下十八4,廿三
4-20)。
98 示巴是何地方?示巴女王是誰?行事如何? 王上十1
答:示巴--意即誓言,為古時含族人之後裔(創十7),其地又為以撒的井所起的名,因此該井的所在地名別是巴(創廿一14,廿六33,參30題),為西緬境中之一邑(書十九2),是亞拉伯之一部落(創廿五3,伯一15)。示巴人長於經商,以黃金、香料、寶石為貿易,可稱為富足之國(王上十2,賽六十6,詩七二15,耶六20
,結廿七22,33)。示巴女王朝見所羅門王時,就帶了這些黃金、寶石、香料為禮物送給所羅門王,親自覲見,要聆聽王之智慧話語(參太十二42)。凡她向王所發問的,王都答上了。她對王的智慧和福分極為詫異,深表頌揚。她所求于王的,也能得到,且獲所羅門的厚意饋送(十1-13)。所羅門對于示巴女王的優待,或是因她所屬的國家商務興盛,想與她立約通商,也未可知。據示巴國的條例,立為王的,都是前王在位的時候;大臣家有首生的兒子,逢著這個機會,方可以承繼王的國統。關於立女王的事情,不知是什麼緣由,據古典書上說,女王來的時候,與所羅門的妃嬪同居,後來由所羅門懷孕回國,所生的兒子在非洲東北邊的阿比西尼亞(今名埃塞俄比亞)為王。該國的史記說,女王的名字叫民革大,一直傳到如今的國王,都是她的嫡裔,有書證明這事說,阿比西尼亞國的人民,實由示巴國遷移而來的。
99 所羅門王國分裂的原因何在?狀況如何? 王上十二1-24
答:所羅門王娶了許多外邦女子,有妃七百,嬪三百,多為外邦公主,是崇拜偶像的女子。在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乃被她們誘惑去隨從別神,且為假神,在聖城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獻祭,與妃嬪同行(十一2-8)。這樣,已使大衛光榮的世紀,以色列的黃金時代,蒙上了黑暗的陰影了。所羅門之晚年昏沉背道,得罪真神,遭神發怒,神要把他的國奪回,賜給他的臣子(十一9-11)。先知亞希雅也曾預言,他的國必分裂為二國(十一29-32)。及至所羅門死後,其子羅波安繼位,作了猶大王(十一43,十二l,十四21)。他因違棄老年人之好主意,不用好話回答以色列人代表的要求,減輕百姓的負擔重軛;反而信聽少年人之計謀,用嚴厲的話來回答,要使百姓負更重的軛,並受更重的責打(十二7-14),以致百姓失去信賴,背叛羅波安王而去擁立耶羅波安為王(十二16,19,20)。事實上所羅門王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早有背叛王的計畫(十一26,27,40)。他聽到所羅門王死亡的消息,就從埃及迅速回來,又因羅波安的愚昧自大,便乘機做了以色列的王(十一40
,十二2,3,20
)。從此王國就開始分裂,形成了南北兩國對峙的局面。在希伯來王國統一的時期,掃羅作王四十年(徒十三21),大衛四十年(撒下五4),所羅門四十年(王上十一42),共歷時一百二十年。自所羅門死後,約於主前九三三年,王國即分裂為二,有十個支派歸附北因為以色列國,這國至主前七二一年,歷時約二百餘年,亡於亞述(參王下十七章)。其餘猶大與便雅憫兩個支派,歸入南國為猶大國(參王上十二20,21,十四21),至主前五八六年,歷時約三百餘年,亡於巴比倫(參王下廿五章)。自從王國分裂以後,北國共有十九個王,每個王都拜金牛犢,有幾個還事奉巴力,全是惡的,沒有一個想帶領百姓歸向耶和華,且常有爭權奪位之事發生,其中有八個王是暴斃慘死的。南國共有二十個王,多數王是崇拜偶像的,只有八個王是善的,敬拜耶和華。現將王國之分裂以後諸王名次,任期年數,善惡之分,臚列于左,以供讀者一目了然。
南國猶大諸王
羅波安、17
年、惡多。--亞比央、3年、惡多。--亞撒、41年、善。--約沙法、25年、善。--約蘭、8年、惡。--亞哈謝、1年、惡。--亞他利雅、6年、如惡魔。--約阿施、40年、善多。--亞瑪謝、29年、善多。--烏西亞、52年、善多。--約坦、16年、善。--亞哈斯、16年、壞。--希西家、29年、最善。--瑪拿西、55年、最惡。--亞捫、2年、最惡。--約西亞、31年、最善。--約哈斯、3月、惡。--約雅敬、11年、壞。--約雅斤、3月、惡。--西底家、11年、惡。以上共20個王。
北國以色列諸王
耶羅波安、22年、惡。--拿答、2年、惡。--巴沙、24年、惡。--以拉、2年、惡。--心利、7日、惡。--暗利、12年、特別惡。--亞哈、22年、最惡。--亞哈謝、2年、惡。--約蘭、12年、惡多。--耶戶、28年、惡多。--約哈斯、17年、惡。--約阿施、16年、惡。--耶羅波安第二、41年、惡。--撒迦利雅、6月、惡。--沙龍、1月、惡。--米拿現、10年、惡。--比加轄、2年、惡。--比加、20年、惡。--何細亞、九年、惡。以上共19個王。
1.約蘭--A猶大國第五個王,是約沙法的兒子,約沙法年邁時,讓位給他(王下八16)。
B以色列國第九個王,是亞哈的兒子,接續他哥哥亞 哈謝作王(王下三1-3,參王上廿二51)。
2.亞哈謝--A猶大國第六個王,是約蘭和亞他利雅的兒子(王
下八25,26),又名亞撒利雅(代下廿二6),
又叫約哈斯(代下廿一17,廿五23)。
B以色列國第八個王,是亞哈和耶洗別的兒子(王
上二十二51-53)。
3.約阿施--A猶大國第八個王,是亞哈謝的兒子(王下十一2,
十二1,代下二十二11)。
B以色列國第十二個王,是約哈斯的兒子(王下十
三10 ,十四8)。
4.約哈斯--A猶大國第十七個王,是約西亞王的兒子,在位三 月被廢(王下廿三30,31,代下卅六1,2),又稱為沙龍(代上三15,耶廿二11)。
B以色列國第十一代的王,是耶戶的兒子(王下十 三1-4)。
100 迦密山位於何處?有何要事發生? 王上十八20
答:迦密--多產之急,系迦南地境內的一座大山,長36裏,山腳西抵地中海,東近約但河。以色列人得迦南地的時候,勝了迦密王,便將此山給亞設支派(書十九26)。山中樹林茂盛,為先知們常用的比喻(賽卅三9,彌七14)。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常登迦密山。亞哈王與王后在耶斯列城修建巴力廟,系立在這山上,能夠望見耶斯列城,因此,以利亞緊集眾民於迦密山上,來試驗巴力先知的真偽。眾民殺了巴力的先知以後,以利亞上到山頂,為以色列民求雨,結果神聽他僕人以利亞的禱告,降下大雨(王上十八20-45)。後來亞哈謝王曾二次差遣人往迦密山捉拿以利亞,以利亞求火從天上降下來,二次都有火燒滅王所差遣的人(王下一9-14)。至以利亞升天以後,以利沙便常到這山上,默思主道(王下二25,四25),備行奇事(王下三15-20,四1-44)。
除了上述以外,迦密又為猶大支派山地的一座城名,離希伯侖東南約30裏(書十五55)。辱駡大衛的拿八曾經往在此地;拿八死後,他的妻子亞比該就嫁了大衛(撒上廿五2,42,代上三1)。掃羅王戰勝亞瑪力人時,曾立紀念碑於此地(撒上十五12)。烏西雅王喜愛農事,嘗在這裏修治葡萄園(代下廿六10)。迦密城的宮殿水池遺跡,至今尚有存留,在希伯侖東南約21裏之地。除此,一切現已成為一片荒丘了。
101 撒瑪利亞位於何處?那地狀況如何? 王下五3
答:撒瑪利亞--意守望塔之安全,以色列人分為二國的時候,隨從耶羅波安的十支派的地,原名以色列國,又名撒瑪利亞地,其地界南至伯特利,北至但,東抵亞蘭及亞捫,西至地中海。後因疆場多事,國土漸削,猶大據有但及西緬地,亞蘭侵入以色列境(王下十32),亞述也屢佔據城邑(王下十五29,代上五26,王下十七5,6),並且將這地的人民擄去,而將亞述人民安置在這地的城邑(王下十七23,24,拉四10)。王國分裂之後,猶大國以耶路撒冷為京都;以色列國到暗利為王的時候,在沙侖平原東邊,向撒瑪買了撒瑪利亞山,在山上建築堅固的都城(王上十六24),其子亞哈王又在城內修造
巴力廟及象牙宮(王上十六32,廿二39)。亞哈曾經出城擊殺來攻之亞蘭人,後來又與亞蘭人爭戰,中箭而死,葬於撒瑪利亞(王上廿1-21,廿二34-38)。亞哈謝王是從這城的樓上掉下來而病了的(王下一2)。此城就是先知以利沙的家鄉(王下二25,五3)。耶戶殺亞哈七十個兒子、亞哈的臣子和凡敬拜巴力的人於這城(王下十1-28)。在耶羅波安第二年,先知阿摩司曾預言這城必被毀滅(摩三15,四1,2)。關於這城的事蹟,在舊約中間有其他的記載(王下六24-七20,何十4-7,彌一6)。及新約時候,羅馬立撒瑪利亞為行省,介入猶大和加利利二省中間。主耶穌曾在這省的敘加城外與婦人談道(約四4-43)。腓利、彼得和約翰曾在這省內傳揚福音,行神跡異能,領人歸向基督(徒八5-25)。
102 烏西雅為何又稱為亞撒利雅? 王下十五13
答:烏西雅--意即耶和華是力量,為猶大王亞瑪謝的兒子,又名亞撒利雅--意即耶和華是説明。他十六歲的時候,父親被叛黨所殺,眾民就立他為王,自主前八○八年,至七五六年,在位五十二年。他在晚年的日子,因狂妄自大,越權擅自在耶和華的殿燒香,又未能廢去邱壇,遭神降災於身上,長大麻瘋,直到死日(代下廿六16-21,王下十四21-22,十五1-4)。在烏西雅名字下有小字「就是亞撒利雅」(王下十五13,代下廿六1),同樣在亞撒利雅名字下有小字「又名烏西雅」(王下十四21)。王的名烏西雅在舊約用了23次,名亞撒利雅用了9次,這是猶太人很普通用的兩個名字,寫書者為了避免王的名亞撒利雅,與阻擋王在聖殿燒香的祭司亞撒利雅同名的緣故(代下廿六17-20),所以常用烏西雅此名較為適當。
103 銅海周圍有野瓜何以又名牛?有何寓意? 代下四3
答:這是所羅門王建造聖殿的時候,在聖殿前所造的銅海,在「海周圍有野瓜的樣式,每肘十瓜,共有兩行,是鑄海的時候造上的」。下有小字:「野瓜原文作牛」。既然是牛,何以又譯作野瓜呢?據研經者的解釋是:1.
從本章之頭幾節經文,可與列王記上七章23-26節對照閱讀,便知那裏所記載的是野瓜。2.這野瓜二字,在希伯來原文是眾數字,其字音是Pa-kar-im,而牛的眾數音是Pe-ka-im,舊約的手抄者或口讀者,乃一時將這兩個近音的字弄錯了。
3.野瓜乃裝飾品,其形似牛的頭,或困此說是牛。按前後兩處所記,這銅海並有百合花為裝飾品(王上七26,代下四6)。從靈意上說,這銅海可寓意為浸禮,野瓜寓意結果子,百合花寓意清潔;總之,這二樣都應有受浸歸主之美好寓意在其中。
104 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麼?何以又名米該雅? 代下十一20
答:大衛之子「押沙龍生了……一個女兒……名叫他瑪」(撒下十四27)。但在此處又記載「羅波安……後來又娶押沙龍的女兒瑪迦」(代下十一18,20),下有小字:「十三章二節作烏列的女兒米該雅」。此處所稱瑪迦為他的女兒,其意思乃指為押沙龍的孫女而言。他瑪嫁給烏列,瑪迦乃是烏列的女兒。猶太人的拉比說,瑪迦有兩個名字;另一個是米該雅--意思是誰像耶和華。代上十三2以此名稱她,因她已做了王后,後來因重犯了膜拜偶像的罪,而被其孫亞撒王貶了她王太后的位(代下十五16),因此又再以瑪迦稱她。瑪迦的名字--有壓迫之意,因她的兩個名字而顯見寫經史的人,按照時勢之不同,而配合其名。
105 約雅斤是否八歲作王?西底家是他叔叔麼? 代下卅六9,10
答:1.「約雅斤登基的時候年八歲」(9),下有小字:「王下廿四章八節作十八歲」。猶太人的解經家說:「約雅斤八歲幼雅之年,乃其父王約雅敬(意即神所堅固的)提名他將要繼位為王這時;到了約雅斤(意即神所派定的)執行王權之時,乃為十八歲的年齡。」(8)
2.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立約雅斤的叔叔的西底家,作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王」(10)。在「叔叔」之下有字「原文作兄」,實為叔叔,而在原文用個兄字,這可能表示含有長輩親屬的關係。西底家原名瑪探雅,後來為巴比倫王改各其各叫「西底家」,年廿一歲登基(王下二四17,18)。瑪探雅一名,意即神
恩賜;西底家的名,意即神的正義,尼布甲尼撒給他改稱此名,其含意乃在警告他若不忠心,神就會按其正義來裁判他。
106 所羅馬伯和耶書亞為何等人?他們的行事如何? 拉二2
答:1.所羅巴伯--意即在巴比倫生的,系猶大支派的一首領,為波斯王古列的一個臣子;又稱為設巴薩,意即拜火者,乃是巴比倫文的名字(一8,11,五14-16)。他是撒拉鐵的兒子約雅斤王(即耶哥尼雅,斯二6)的孫子(太一12)。在古列生(參上冊115題)元年,即主前五三八年,他與大祭司耶書亞等,奉主之命率領猶大人同回耶路撒冷,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歌唱的男女二百名(二2,64,65)。到了耶路撒冷第二年,即開工修造神的殿(拉三1-9),後因仇敵的攔阻而停止工作(拉四1-6)。過了十六年,主的日子到了,得先知哈該與撒迦利亞的説明(拉五1,2,該一12,二23,亞四1-14);及至主前五一五年,聖殿始告完成,人稱為所羅巴伯地聖殿,所羅巴伯雙派祭司和利未人,到聖殿裏辦事,並且核修回國人的普系(拉二1-64,尼七7-69,十二1,代上三19)。
2.耶書亞--意即拯救者,按原文與約書亞是同一個名字,在哈該書與撒迦利亞書中,稱為約書亞;但此名在希臘文與耶穌是同一的意義。耶書亞系大祭司約薩達的兒子(拉三2),熱心重建聖殿,因此於聖殿之根基未立之先,與他的弟兄一同起來,建築神的壇,在壇上獻燔祭(拉三全)。後因敵人設謀阻建聖殿之工,待十餘年才修成,遂率領百姓奉行獻殿的禮(拉六15-18)。先知撒迦利亞曾以耶書亞為猶太人的代表(亞三1-7),因他的品行端莊,工作宏大;且以他為彌賽亞的預表(亞三8)。
在聖經中尚有與耶書亞同名的人,如由巴比倫回國的二人(拉二6,尼七11),利未人中的一家長(拉二40,尼七43,十二8),約撒拔的父親(拉八33),同以斯拉宣讀律法的一人(尼八7,九4),以謝的父親(尼三19),以及立約簽名的一利未人(尼十9)等。
107 大利烏、亞哈隨魯、亞達薛西是何等人?有幾位?拉四5,6,7
答:1.大利烏--意即約束者,在舊約聖經中提到的有三人:一、是攻取迦勒底國的瑪代王,因迦勒底王伯沙撒被人殺了,他便取了迦勒底國,隨心所願,立一百二十個總督,又立總長三人在他們以上,並在這三人中提升先知但以理,想立他治理通國(但五月30,31
,六全)。二、是波斯王,在主前五二一年即位,在位卅六年,為善戰之魁首,常帥師親臨大敵,在亞西亞西北、歐洲東南、非洲北部佔據許多國土為屬國。主前四九○年,希臘再複富強,制勝波斯,而使之衰微。在大利烏年間,恩准猶太人重建聖殿,並撥給貢銀作為修殿之經費(拉五至六章)。三、在尼希米記中所說的波斯王大利烏(十二22),不是指以上一、二項所說的王,乃是波斯末王。於主前三三○年,這個王國即被希臘王亞力山大所滅亡。
2.亞哈隨魯--意即大王,乃波斯王亞達薛西(斯一1)。有神學家說,在以斯拉和尼希米二書中所說的亞達薛西,是波斯國的兩個王,非指一個王的名字,其中之一是禁止猶大人建造聖殿的(拉四全);另一位是允准猶大人建造聖殿,重修耶路撒冷城牆的(拉七全,尼二l,五14,十三6)。但是,也有神學家認為二書所記的亞達薛西,實在是指一個王,就是波斯王亞達薛西第一。他為前王薛西的第三個兒子,作王四十三年,即主前四六五至四二四年,有一大臣殺其父,立之為王。此王好戰爭,人稱他綽號為長手,曾廢其後瓦實提,封立以斯帖為王后(斯二16,17)。主前四五八年,即他在位第七年,准許以斯拉率領猶大人回歸故土(拉七1-28,八1)。到了第二十年(主前四四五年),複命尼希米再回耶路撒冷(尼五14,十三6)。此外,還有亞哈隨魯其名者,系為瑪代族的一人,乃迦勒底王大利烏的父親(但九1)。
108 書珊是什麼地方?那裏的演變狀況如何? 尼一1
答:書珊--意即百合花,為波斯之京城,亦以此名稱其宮(尼一1,斯一2),在以攔省(參14題)烏萊河濱(但八2),國之珍寶咸藏於此。主前六○六年,亞述巴尼帕Ashurbanipal,據而有之,遂隸屬於巴比倫。迨古列王建立波斯國時,始定為首都。及主前三三一年,被希臘王亞力山大所攻克,城內儲藏盡為所奪。至主前三一五年,又遭安提古奴Antigonus之劫掠,民眾受其蹂躪,遂日漸衰落。然至撒拉遜Saracens人攻入時,尚有抵禦之能力。此城之故址在今蘇斯Sus,距波斯海灣約三百里,廢墟周圍面積約九裏,若以全部範圍而論,周圍共有二十裏之長,地多土阜。經考古學家之開掘,發現宮殿舊址,疑即大利烏王所建,而薛西王又營建宮闕於其上,亞哈隨魯王系在書珊城的宮內殿登基,曾經設擺筵席,大宴賓客(斯一2,3,5,9,二18)。大利烏王是從這城下詔,准許猶太人重建聖殿(參拉六全),所以猶太人稱殿的東門(尼三29)為書珊門,且在這門上雕刻古書珊城的圖形以為紀念。
109 神的眾子侍立在耶和華面前,眾子是誰? 伯一6
答:在聖經上有不少地方說到眾子的事,如「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創廿五6)、「明日你和你眾子必與我在一處了」(撒上廿八19)、「大衛的眾子都在王的左右作領袖」(代上十八17)、「眾子阿,要聽父親的教訓」(箴四1)等,這些都是關於人的眾子;但在這裏說到「有一天,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撒但也來在其中」。此處所說的眾子,卻不是指人的眾子,乃是指著神的眾天使而言。「撒但也來」,但顯然,它與神的眾子無關,因它是個墮落的天使,雖然經常上到天庭,只不過圖謀破壞神的兒女之信心罷了(伯一6,二1)。
110 神以能力攪動抑平靜大海?何意? 伯廿六12
答:在這一節經文的上半句:「他以能力攪動大海」,下有小字「攪動或作平靜」。何以會有這兩個相對的詞意?按古時解經者的解釋,指此句的背景為以色列人當初出埃及時,神以他的權柄能力攪動了紅海,使海水左右分開,使他的子民能夠步行過去,如行平地一樣。因為在下半句:「他藉知識打傷拉哈伯」,這拉哈伯--是驕橫輕慢、暴動的意思,在詩歌中是埃及的另一名稱,亦即是埃及的別名(詩八七4)。所以從這節經文全句的意思看來,就是描寫神以他的大能大力,使以色列人出埃及過紅海的事,這攪動與平靜之動詞,在原文字音是Ragal,可解作腳,如人在洗腳時,先攪動了盆水,而後平靜之。在此可讓我們想到耶穌基督曾經「斥責風和海,風和海就大大的平靜了」(太八26)。這樣,讓我們更明白,無論攪動或平靜,豈不都是出於神的大能和神的作為麼.
111 約伯何以要厭惡自己的言語? 伯四二6
答: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下有小字:「自己或作我的言語」。在原文只有我厭惡的意思。查欽訂本與修訂本的英文聖經,是加上自己,而成為lAbhor
Myself,意思就是我厭惡或痛恨自己猶太人的英文本聖經也是一樣。約伯何以要厭惡自己的言語?因為他從前是風聞有神,對於神的認識還不夠深刻,如今是親眼看見神,感到自己的卑微不配,不敢再與神強辯爭論,他只好用手搗口,不再多說話了(四十1-5)。因他所說是出於無知言語(卅八2),說得太多了,為罪自責,向神承認:「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四二3,這些事:參卅八-四一章)由此可知,約伯所以厭惡自己的說話,乃因他所說的是何等的愚昧,而在塵土和爐灰中,乃是自表謙卑,認罪悔改的表現。
112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兒子是誰? 詩二7
答:在本章7至9節,乃為宣告聖旨,要立基督為王的權威,建立他的國度,統治宇宙世界。他有掌握全世界的權柄,無論各方、各族、各國、萬民,都要伏在他的權下,被一視同仁。他的國度建立,為要成就神的旨意。在這裏很明白的提到,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這句話可與八九26,27節為對比,可知神是他的父,神要立他為長子,為世上最高的君王。至於「我今日生你」,這句話,若以歷史而言,可能是指大衛登基的那日;但照舊約的預言應許,在新約中的啟示,已經確實應驗在基督身上了。這裏的「生」字,非指降生,乃指復活(生)說的(徒十三33,羅一4,西一18)。由於基督復活(生)的事實,他被宣稱為「兒子」,在希伯來書一5節與五5節,引用這節經文時,則以道成肉身和基督的祭司職分相聯。神叫他從死裏復活,藉以向世人證明耶穌為神的兒子,且是他的愛子呢(可九9,西一13,14)。
113 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何故?所指的是誰? 詩八5
答:詩人大衛說:「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其中有小字,天使「或作神」,即希伯來原文以羅欣Elohim(神)的意思。在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亞蘭文的譯本,古實文,敘利亞文,亞拉伯文等,都照此原文音以羅欣為天使,但也可照原文直譯「神叫他比神微小一點」。原來當初神造人時,是照著神的形像與樣式造的,同時神也賦予人榮耀、尊貴與權柄,執行管理萬物的任務(創一27,28)。這就顯出人比其他任何受造之物來得優越,就人的地位而言,他不過是比神微小一點。從另一方面看:「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乃是預告主耶穌基督的虛己。他本有神的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腓二67)。他在人的地位上,只是暫時比天使微小一點(來二9);但等他作成了救贖的工作,就得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所以神要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再等到他的再來,他就要管理宇宙,萬物都要伏在他的腳下(詩八6-8,參來二6-9),那時神要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都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稱頌他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9,10)。
114 錫安城的門何以又稱為錫安女子的門? 詩九14
答:在這一節說到「我必在錫安城的門,因你的救恩歡樂」,中有小字:「城原文作女子」。在舊約中也有許多別的地方作這樣的譯注:諸如「猶大的城邑,應當快樂」(城邑原文作女子,詩四八11,九七8);「巴比倫城阿」(城原文作女子,詩一三七8,耶五十42,
參五一33);「僅有錫安城」,「送到錫安城的山」,「錫安城阿」,「錫安城的威榮」(賽一8,十六1,耶六23,哀一6,以上城字原文皆作女子);又如「屬他的鄉村」(耶四九2,原文作女子);「非利士眾女」(結十六27,眾女是城邑的意思)。以上所舉各處的小字,皆作同樣的注譯。錫安是耶路撒冷聖城的別名,而耶路撒冷是個母城,由她生出大小的城邑及鄉鎮。「論到錫安必說,這一個那一個都生在其中,而且至高者必親自堅立這城。」(詩八七5)錫安城的門與死門(詩九13)有所不同。死門是受苦、沉淪、哀哭切齒之門;這錫安城的門,是得救、歡樂、光明、快樂的救恩之門。凡蒙恩的人,應當要把主的美德述說和宣揚出來(參詩九11,14,彼前二9)。
115 阿哈,阿哈,是什麼意思? 詩卅五21
答:「阿哈,阿哈」原是古時的推羅(地中海東邊離岸不遠的一個平原島)人,他們對耶路撒冷遭禍,抱幸災樂禍的態度,發出一種譏笑的口頭語(結廿六2)。大衛的詩在這裏說到「願那些對我說,阿哈,阿哈的,因羞愧而敗亡。」(詩四十15)其意思乃指那些喜悅及譏笑他受害的仇敵,因此抱愧蒙羞,而趨於敗退滅亡之途(參詩四十14,15,七十2,3)。
116 推羅的民何以稱為推羅的女子? 詩四五12
答:「推羅的民,必來送禮」,中有小字:「民原文作女子」。因為這一篇詩就歷史背景說,可能是慶賀所羅門王成婚榮耀的歌。就本詩標題說,是一首愛慕歌。就奧秘的寓意說,是預表基督為新郎與教會為新婦結合的榮耀。所羅門的婚娶新婦大概是別國人(參10,11,王上三1),當時推羅的女於前來送禮,猶如今日以女子代表眾人來向名人獻花致敬的意思,故天主教聖經譯為「佐耳(推羅)的女子,前來獻禮」,更顯出其原意。在舊約聖經中也有許多地方,作了這樣的譯法,諸如「迦琳的居民哪」(賽十30),以及賽五二2,耶九1,卅一21,22
,四六19,24,四八18,四九3,4,番三10等處經文下都有小字「居民原文作女子」。以女子或女兒喻人民或居民,乃是舊約作者的一種詩意行文,十分美妙。
除了以上譯詞之外,還有將「居民」或「百姓」二詞原文作「處女」的(賽廿三12,那十四17),表示未被外力所侵犯征服的意思。又有將「眾民」一詞原文作「子」或「民女」的(賽六二5,耶四11),「女子」就是指「民」的意思(耶四31)。希讀者注意查考(參176題)。
117 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所指的是誰? 詩八九10
答:拉哈伯--Rahab乃驕傲輕慢,及暴動之意,為詩歌中用以稱呼埃及國的別名,與巴比倫齊名,同是代表當時與選民以色列人為敵的國家和百姓(詩八七4,賽卅7)。作詩的人在這裏說到「你打碎了拉哈伯似乎是已殺的人,你用有能力的膀臂打散了你的仇敵」,其意乃是頌贊神的權能無比,在地上沒有人、沒有一個仇敵的國度,不被神的大能膀臂力量所摧毀(參伯九13,廿六12)。先知以賽亞說:「埃及的幫助是徒然無益的,所以我稱他為坐而不動的拉哈伯。」(賽卅7)意思乃在表示不為選民所依賴,其毫無能力的光景,概可想見了(參賽五一9)。
118 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就有了我,是指誰說的? 箴八22
答:箴言就是一本智慧的語集,處處勸人聽從智慧言語,領受與遵行智慧的訓誨,必得避凶趨吉,平安康泰,延年益壽(四10),蒙恩得神福。所羅門王是追求智慧,大有智慧的人(王上十23,24),他由教訓人服膺智慧,而又論到智慧之本源。他在這裏說到:「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物之先,就有了我。」(22)這個「我」字,乃是智慧的人格化的代表,在本章所提到的智慧(1,11,12,13),以及謀略能力和尊榮(14,18),都是王者所擁有的,可以從君王彌賽亞身上看見完全的彰顯(賽九6,十一2)。所以其中的智慧之我,系作為基督的解釋。這智慧是與耶和華神同一,而不可分開的(一7,九10)。使徒保羅說:「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4,參路十一49,並且啟示我們:「他在萬有之先,萬有也靠他而立。」(西一17)「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著他創造世界。」(來一2)由此可見,處處顯明了這位在太初創造萬有之先,就有了「我」這被立者(箴八22-31),乃指明應驗在基督身上,把基督完滿的表達出來(約十30,林前八6)。
119 智慧建造房屋,鑒成七根柱子表示什麼? 箴九1
答:在這一章中,智慧又再一次的人格化,顯在人的眼目中,智慧好像是一個慈藹的主婦,她設擺豐盛的筵席,請無知愚蒙的人來吃喝,並要他們捨棄愚蒙,就得存活,走光明的道(2-6)。關於這裏所說的七根柱子是表示什麼?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神創造七日的代表,有人認為是七種學藝,甚至於說是箴言的頭七章。但有許多人辯論說,這個七的數字,並不含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公然而不論如何說法,我們總可以把這七根柱子,認為是知識、謀略、真智慧、靈明、智謀、訓誨和聰明等這七種內涵。這裏每一種特徵都經常在箴言書內出現(箴一2,4,二6,7,三19,五2,六23,八5,11,12),九10),每一種都是智慧的一面,都是一根柱子(參賽十一2)。筆者認為這種啟示,不僅是在舊約中顯明,而且也在新約中得到一點新的發現,如在雅各書說到「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沒有偏見,沒有假冒」(雅三17)等;這裏的七種屬靈德行也可以說是七根柱子,不過是顯示這智慧另一方面的七種含意而已。總而言之,這前後所提的七根柱子,是用來建造這一所智慧的房屋,藉以表明智慧的高尚與完美,為我們今日信徒追求神的智慧所當學習的(參傳八16,林前一5,20-24,30,雅一5,弗一8,17,三10,約壹三20
)。
120 惡人發達,眼高心傲,何以是燈? 箴言廿一4
答:「惡人發達,眼高心傲,這乃是罪」,下有小字:「發達原文作燈」。這裏明示原文是燈,為何正文譯作發達呢?原來在古時候的人,點燈芯是用豆油,或是用花生油的。有時燈芯開花結蕊,象徵發達興盛的意思。對惡人來說,也蒙征眼高心傲,所以說,這乃是罪。一方面因為他是刻薄成家;另一方面乃表明他盛氣淩人。
121 朋友相感何以是磨朋友的臉? 箴廿七17
答:這一節經文說到「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在「朋友相感」之下有小字「原文作磨朋友的臉」,意思是:「人與他朋友之面在一起」。如按全節原文直譯的話,其文字該是「鐵與鐵在一起如何,人與他朋友之面在一起也是如何。」鐵與鐵在一起,意思是指二鐵在一起相磨;照樣,人與朋友之面在一起,也表示面與面相磨。鐵與鐵相磨,則使之光亮鋒利,不致生銹,朋友與朋友之間,也貴乎彼此切磋、琢磨,將各人醜陋粗糙的缺點磨掉,使美好的優點顯露出來,並使各人成為一副光明潔白、慈祥溫柔、信實良善的面孔,又和睦相待,成為良友。
122 答應人的眼目光明何以是在他頭上? 傳二14
答:「智慧人的眼目光明,愚昧人在黑暗裏行,我卻看明有一件事,這兩等人都必遇見。」中有小字「光明原文作在他頭上」。如按願意直譯的話,就是「智慧人的眼在頭上」,其意思是表示智慧人的眼在高處,好像一座瞭望台,可以居高臨下,向四面八方觀看,有高瞻遠矚、透視一切的眼光。至於愚昧的人,他的眼好像是在鬥底下,不能發光,只有在黑暗中摸索行走,如同盲人騎瞎馬,黑夜臨深池,看不出前面的道路和方向,那是十分危險的。智慧如此勝過愚昧,如同光明勝過黑暗(13)但是智慧人和愚昧人,都必有同樣的遭遇--同歸死亡(15-17)。
123 神將永生安置在人心裏有何意義? 傳三11
答:傳道書之全部中心思想,多是論到人在日光之下,萬事都是虛空、都是捕風的景況。其最後的總意,就是要人敬畏神,遵守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在這裏說到「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心裏;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人不能參透」,中有小字:「永生原文作永遠」,其意為永世的觀念。由於人生在世,天下萬事萬物都有定時,生有時,死有時,都是受時間上的限制(三1-8)。人雖是活在這時間裏的高等動物,也要經過死亡。對於空虛的人生,感到非常的苦惱;所以神不僅賜人肉體有限的生命,也在人的心靈深處,安置超越時間的永遠盼望。按照字義來說,這永遠不但可以指為永生,亦可指為永死,因為永生永死都屬永遠,不過此處似在著重永遠的福樂這一方面;然而神始終的作為,我們人都不能查出。我們對於今生的作為尚且不能明白,對於那永遠的來生、屬靈的永世裏的作為,更是茫然無知(六12,八7)。聰明的孔子,也說過「未知生,焉知死。」何況一些平庸的人!但感謝神,使人可以藉著敬拜神,遵行他的命令,存著感恩的信心,來接受他的恩賜,使心靈的喜樂滿足,尋到永生,終久必得永遠的福樂(八12)。
124 符囊、鼻環為何物?有什麼用處? 賽三20,21
答:1.
符囊--文理本譯為祛邪之錄,如中國道家所用之符咒稱為符錄。這裏所說的符囊,似指一種放置護符的小袋。按照原意,護符系古人誤視為驅邪避害之靈物,或系於頸項上,或佩戴在身上,其原料是以金鑄、石琢,或羊角等製成,無一定樣式。在聖經中間無護符的字樣,不過為異邦人所崇尚的虛妄之物,是神所禁用的。
2.鼻環--在亞洲西部的人民,有穿環於鼻部,以作裝飾品,或以為美觀,或以此物為辟邪之用。這種飾物是金銀所製成的,鑲以珊瑚和寶石等(21,結十六12);另有銅鐵之環,亦為用於牛豬之鼻部,以便牽使馭服。箴言說到把金環戴在豬鼻上,以喻婦女美貌而無見識,或喻事物之不相稱(十一22)。這鼻環也是舊約時代訂婚時之一種聘禮(創廿四47)。在本章中論到耶路撒冷嬌豔婦女,他們的衣服和裝飾,就有二十一種(三18-23),其中很多都是異邦女神伊施他爾lshtar
Or Astarte所穿戴的,因此到了耶和華的日子,主必除那些華美的裝飾,使她們遭受災禍(16-24)。
125 神何以恐怕百姓聽見、明白資訊、回轉得醫治? 賽六9,10
答:神所賜下的信息,乃是關乎百姓要受嚴厲審判的事(11-13),他差遣先知以賽亞去,「他說:你要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見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9,10)這裏是說百姓將要聽見,只會看見,卻不明白資訊中所含的意思,因為他們厭棄神的訓誨(五24),為罪中不潔之民,以至他們的耳目發沉昏迷,心裏蒙昧無知。由此可見,神原來並沒有恐怕他們罪人悔改得醫治,得蒙拯救之意(賽一18-20,五九l,提前二4)乃是神的鑒察,深知他們心裏剛硬,出於他們自己的存心,惟恐自己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裏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換一句話說,就是當時的百姓不願意接受神啟示的話語,拒絕和藐視神的救恩,因罪不肯回轉得救(參賽廿九13,五九2,卅15),所以災禍就要臨到他們了(13)(參拙著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上冊30題)。
126 先知以賽亞的妻子也是女先知麼? 賽八3
答:在新舊約中稱為女先知的人,共有四位:即如亞倫的姐姐米利暗(出十五20
),拉比多的妻子士師底波拉(士四4),掌管禮服沙龍的妻子戶勒大(王下廿二14),以及法內力的女兒亞拿(路二36)等是。此外,還有恐嚇尼希米的女先知挪亞底(尼六14),又有自稱為先知的敗壞婦人耶洗別等假先知(啟二20)。在這裏說到「我以賽亞與妻子同室」(賽八3),在妻子二字之下有小字「原文作女先知」,這樣看來,他的妻子也是女先知麼?在英文本聖經中,多照原文直接翻譯l
Went Unto The Prophetess,但很令人費解,故中文本聖經多意譯為妻子,呂振中譯作「我親近了神言人太太」,最圓通的譯法,是客話本譯作「吾同我先知娘同房」。以賽亞本身為先知,是神的代言人,他的妻子可稱為先知娘,例如現今人稱牧師之妻為牧師娘。猶太人的解經者謂,因以賽亞是先知,他以先知之資格,分授些與其妻子,故解釋之為女先知,有如作傳道的人,他與妻子一同受過神學教育,好使二人都能彼此配搭事奉主,名副其實,配稱為傳道人一樣。
我們若從頂表方面來說,以賽亞之妻,可以預表為馬利亞,後者乃以馬內利之母親(賽七14,八8,太一23)。她曾被聖靈感動,而說出一段頌贊救主的預言(路一46-55);就實意上說,她豈不也是一個女先知麼?
127 從耶西的不必發一條所指是什麼? 賽十一1
答:「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這一句話中的本字下有小字「原文作不」,這個不字非不字,音墩,其意指木禿其上,而僅餘留的根株(六13)。粵人以截木作墊為不。文理本聖經譯為「耶西之根株必將萌蘖」。呂振中譯本作「從耶西的樹墩子必生出一根枝條來」。在粵語本及客話本譯為樹頭。但最容易使人明白的譯詞為樹墩,就是樹被砍伐或鋸斷所留下樹根的禿出部分,英文聖經譯為Stump,亦即為木頭墩或樹樁之意。中英譯法,意音都很相近,在原文上是一個字,其他中文譯本多譯為樹幹(參伯十四8)。這裏所說從耶西的本或稱為樹不(墩)所發的枝條,乃是預言彌賽亞基督,他是從耶西的根而生,是大衛的苗裔(賽十一1,10,耶廿三5,參上冊146及152題),亦即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一3),這事早已應驗了(羅十五12,太一1,啟五5)。
128 古實河外翅膀刷刷響聲之地為何地方? 賽十八1
答:古實--黑之意,原為挪亞之孫含的兒子古實後裔所居之地,非洲東部仍稱埃提阿伯(徒八27)。本章所提的是古實,在當時即指南埃及,其王甚強,曾統治整個埃及。所謂響聲之地,就是包含呂彼亞(意窘迫,位非洲北部,在埃及西邊,但十一43,徒二10),和埃提阿伯之地區,因其遍地蒼蠅萎生,發出嗡嗡不絕的聲響,是一大特色,所以先知以賽亞描寫其為刷刷響聲之地,來形容當地人口的擁擠與混雜的情況。
129 地也要支出死人來,是什麼意思? 賽廿六19
答:本章是論到百姓信靠與得勝的另一首讚美的詩歌,其中以第19節述及百姓復活之事為最寶貴的一節:「死人要復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這是一段預言中極奇妙的資訊。在前一章中曾經論及「他已經吞滅死亡,直到永遠」(廿五8),顯明應驗了基督的復活,得勝了死亡的權勢(伯十九25,林前十五54-57,羅一3,4)。但在這裏的啟示更為深一層,是強調神的百姓身體的復活,睡在塵埃中的民,也要醒起高聲歌唱。因神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如直譯為眾光甘露,那樣使人心得著滋潤和奮興,連地也要交土死人來,他們必不能再活(賽廿六14),都要被交出來,因為在耶和華的日子,神要審判地上居民的罪孽。「地也必露出其中的血,不再掩蓋被殺的人」(21),在那審判的日子,惡人掌權期內殺人的血,也必將顯露出來,他們必要遭受應得的報應。總而言之,當那日,無論是活著的人,或從死裏復活的人,凡信靠神敬畏神的,必要蒙救恩;那不信悖逆的惡人,必受定罪的刑罰(參賽廿四21,廿五9,廿六1,14,廿七1,12,13)。這也就是他行公義審判的時候了(賽五16,十一3-5,詩九4,8)。
130 軋大茴香不用碌碡是什麼意思? 賽廿八27
答:軋大茴香也不用碌碡--茴香系一種野生之香草,生長於地中海附近,莖高約一至三尺,花黃色,含香味,可佐膳或入藥之用(參太廿三23)。在碌碡二字下有小字「原文作車輪」。「碌碡」是一般人極少用的字,在聖經中也只有用過三次(賽廿八27,28,箴廿26),英文本譯作Cart Wheel,故中文多譯為車輪,惟天主教本譯之為碾機。據筆者所知,在安徽家鄉的農人,有農場上所用的一種碾稻穀,或碾平土地的農具,為一個重達數百斤的圓柱形的大石輥,長度約三尺許,直徑約一尺半。這石輥四圍刻成成凹凸不平如磨齒形的條紋,兩端穿孔相通,農人用粗木棍為軸穿入孔中,兩頭系以長繩,縛在耕牛頸部的軛上,然後牽著牛拉動這大石輥,使之轉動如車輪,在禾場上因而複始的輥壓,穀粒便脫落下來,這種笨重的大石輥,在輥動的時候,會自然顛躓震動,而發出一陣陣碌碡的聲音來,這或許就是因音而定碌碡之名稱的由來呢!
131 你這蟲雅各不要害怕,有何表意? 賽四一14
答:先知以賽亞預言以色列人,必要被擄至巴比倫(卅九5-8)。他們在被擄期間,都會感到自己的衰微,好像昆蟲一樣,極其卑賤、軟弱、無力、無助(參上冊131題)。所以這裏說到:「你這蟲雅各,和你們以色列人,不要害怕。耶和華說,我必説明你。你的救贖主,就是以色列的聖者。」這裏雖然形容雅各是蟲,亦即表明全以色列人身為擄民,極為孤單、渺小軟弱,但主耶和華神,對疲乏的他賜能力、軟弱的他加力量(四十29),故百姓不要害怕,必得神的幫助;因他是百姓的救贖主,是以色列的聖者,使他們能深深明白,有了這樣一位可信靠的救贖主,必能剛強起來,無所懼怕,而以神為樂了(15,16)。
132 我從北方興起一人,那是誰? 賽四一25
答:「我從北方興起一人,他是求告我名的,從日出之地而來……」,本章所描寫的是波斯王古列(參上冊115題)的興起,雖然未有提到古列的名,但從四四28節與四五1節所記的古列,顯然就是本章所說的「東方興起一人」(2),也就是「北方興起一人」(25)。古列的出現,被認為是神所預備的牧人、所膏的王(拉一l-3,賽四四28,四五1),為要懲罰罪惡的偶像崇拜,和解放以色列人。考波斯是位於巴止倫的東方,瑪代位於巴比倫的北方,古列王是從東方波斯進軍,往北征討,於主前五四九年征服瑪代,再從北方瑪代轉向西方,於五四○年攻下呂底亞帝國Lydian
Empire,最後於主前五三八年南下,傾覆了巴比倫的勢力,所以說他是從東方興起的一人,也是從北方興起的一人,神將列國交給他管轄,他是求告神的名的王,承認一切的勝利,乃是出於耶和華的能力所賜(2,參拉一2),
133 我召鷙鳥從東方來是指什麼? 賽四六11
答:「我召鷙鳥從東方來,召那成就我籌算的人從遠方來,我已說出,也必成就……」鷙鳥,是屬於鶉、雕、鶚之類的食肉大鳥,頭禿無毛,喜食屍體,其全身羽毛黃色,高約四尺,爪嘴尖銳可畏,為巴勒斯坦最顯著之鳥(參伯廿八7,利十一17,18,創十五11)。耶和華神要召鷙鳥從東方來,也是指著波斯的古列王說的(參前一題)。他被稱為鷙鳥,乃是比喻他有極快的速度,極大的能力和力量,能夠得勝列國,而神速的擴展疆土。古列王曾用鷹像當作他的王旗,足以顯示他疾速而威猛無比的偉大力量(參賽四十31,撒下一23)。神從波斯這樣的遠方召了古列來,乃為成就他的謀算和旨意,行使神的命令(參四一2,3,四四28,四五1-4,代下卅六22,23)。
134 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所指何意? 賽五四1
答:「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當時先知以賽亞得神啟示這些話的意思,乃是預言耶路撒冷,有一天將要蒙神救贖而得勝利復興(五二1-3,9),贖民要在他的高舉和得勝中,與他一同歡欣歌唱,因神的整個救贖計畫,都是與以色列恢復原來的榮耀,和與神交通的復興相關連的(1-4)。在此先知是用婦人為比喻(參四4,耶四31),論到耶路撒冷,她從被毀壞、趕逐、荒涼、不能生產的景況中,得應許回歸,並承受神的祝福,就好像孤單沒有丈夫的,反倒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那就是表明神的選民,要興起而日益增多,並得著復興的意思(參五一1-3,五二1)。先知的預言在屬靈的啟示方面看來,是應許外邦萬民,將要同蒙神的救恩,緊集在恩典時代的教會裏面。這預言已得應驗了(參賽四九6,14-23,五二10,徒十一18,十三46-49,十五14-18)。
135 給時運擺筵席,給天命盛滿調和酒,何意? 賽六五11
答:「但你們這些離棄耶和華,忘記我的聖山,給時運擺筵席,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我要命定你們歸在刀下,都必屈身被殺……」(11,12)。在「給時運擺筵席」這一句下有小字「原文作桌子」。時運一詞,在希伯來文音是迦得Gad,客話本譯為「擺酒席與迦得」。按創世記卅11節的迦得此名的小字解,就是萬幸的意思。呂振中譯本亦作「給迦得神擺筵席」。時運在英文本譯為Fortune,在羅馬神話的Fortuna,乃是司命的女神,在她的前面有桌子,意思是指桌子上面設有酒肉。至於「給天命盛滿調和酒的」,這天命一詞的原文音是彌尼Meni,呂振中譯為「給彌尼神盛滿調和之酒的」。在英文本中天命亦譯為Meni,可知這時運(迦得)和天命(彌尼),乃是那些背道的猶太人,所參加事奉的外邦諸神,他們在那些神前標設筵席,陳列酒肉,忘了在聖山所崇拜的耶和華真神,所以神要命定他們歸在刀下,都必屈身被殺而滅亡!
136 看哪!我造新天新地,這是什麼樣的天地? 賽六五17
答:先知以賽亞在這裏論到神所造的新天新地,先後兩次(六五17,六六22),他也提到造耶路撒冷的事(六五18-25)。這裏是一個靈性與末世預言的混合。到了新約時代,神藉著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了這一幅圖畫。他說:「我又看見一個新天新地,因為先前的天地已經過去了,海也不再有了。我又看見聖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裏從天而降,預備好了……」(啟廿一1,2)。此段意思並非是說舊的天地要歸於烏有,乃是其形質要改變而更新,如坐寶座的說:「看哪,我將一切都更新了。」(啟廿一5)那就是舊天地的革新,成為一個極榮耀的新天地。這新天地,彼得也曾提到,天與地先後要被烈火焚燒,潔淨更新,成為新天地,而有義居在其中(彼後三10-13)。因在這新天地中沒有罪惡,是不能再毀壞的;同時在空中掌權的魔鬼,此時已被扔在火湖裏,空中也必潔淨了;因地要被火焚燒,海就不再有了。
關於這新天新地,另有一種見解,就是認為舊的天地由於被罪破壞,已受咒詛被人燒滅,不能存在;但神必已預備另一新天新地,使地上一切得救的居民,包括千禧年所有的人,和已改變成為靈體的歷代聖徒,都要遷到那新天新地居住,而不是現在這天地的革新。至於那新耶路撒冷,因為是從天而降,是主預備好了,按照靈意的解釋,這城並非是一個物質的城邑,乃是一個屬靈的永生城邑(來十二22),是蒙恩得救贖之教會的居所。總而言之,先知所預言神造的新天新地,和耶路撒冷,在八百多年以後,已被使徒約翰和彼得在異象中看見了,更把這新的景況描寫出來,使我們有所認識和瞭解。
137 他們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所指的是什麼? 賽六六24
答:主耶和華神說:「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這是預言神的審判日子來到的時候,他要把那些忠信的分別為聖的人,和那些悖逆的屬血氣的人永遠分開,各受永福和永刑(15-17,22-24)。神要人出去實際觀看那些違背他而被殺死亡的屍首,受地獄永火燃燒滅亡之痛苦。這地獄一詞(太五22,29),在古時原是指欣嫩子穀說的(代下廿八3,這穀位於耶路撒冷西南(書十五8,十八16),穀中有一處名叫陀斐特(賽卅33,耶七31,參上冊156題),猶太人常在那裏將兒女獻給摩洛假神(代下廿八3,卅三6)。在約西亞王時,因用死人的骨頭污穢了那地(王下廿三10-14),於是猶太人將聖城各種污穢之物,並死的牲畜以及犯人屍首等,都運到那裏焚燒(王下廿三10)。那裏常有蟲吃屍體,又有火常燒各種不潔之物,所以猶太人將那穀預表為地獄,而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九48)。這也就是神在此處所說那些悖逆之人屍首所在的光景,凡屬血氣的人,無不望而生畏,和談虎色變。
138 有一種民從北方來,有一大國從地極來到,這是何民何國? 耶六22
答:在猶大全國中,當時沒三一個義人,民眾沉迷於淫亂的罪中,直如畜類一般,普遍墮落,敗壞不堪(五1,4,5,7,8),神要追討這些國民的罪(五9,29),就藉著先知耶利米預言,他們不聽教訓悔改(六1-19),必受重罰,災禍必要降下。「耶和華如此說:看哪,有一種民,從北方而來;並有一大國被激動,從地極來到。」(六22)這從北方而來的民,從北極來到的一大國,皆指位於猶大北方的巴比倫大帝國,在本章中很生動地描寫耶路撒冷將如何被兇殘暴虐的巴比倫軍隊所毀滅(22-26)。這預言在耶利米生前即見應驗;結果於主後六○六至五八六年間,巴比倫征服了猶大,耶路撒冷就被毀滅了。
139 我百姓何以是民的處女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 耶十四17
答:先知耶利米為猶大的百姓遭災哀禱時,有話說:「你要將這話對他們說:願我眼淚汪汪,晝夜不息,因為我百姓受了裂口破壞的大傷。」在這一句中之百姓下有小字:「原文作民的處女」,其意思是他們以前還沒有被外邦人蹂躪殘踏,故稱為處女之民,如「以色列民行了一件極可憎惡的事」(耶十八13)中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以色列民向神好像一個被許配與他的處女,但如今被可憎惡之偶像的事所玷污了。「以色列的民哪,我要再建立你。」(耶卅一4)中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參176題)。以色列民雖然犯罪,但到此時,因神的恩典與憐憫,他們仍要像處女一樣的蒙保守和愛護(卅一21的小字同上解)。再如「埃及的民哪」(耶四六11)下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因為埃及到那時尚如處女一樣,還沒有受到外邦侵襲與蹂躪過。先知耶利米在這裏哀禱的語中,已經告訴了我們,他們那如處女完好的猶大百姓居民,已經因犯罪作孽受了外邦人的攻擊破壞,被殺死亡,饑荒災禍就要臨到了(耶十四1-6,17-20,十五2-4)。
140 拉結已死何以會哭她兒女都不在了呢? 耶卅一15
答:1拉結原是舊約時代雅各的妻子,她生下便雅憫時,就因產難而死,葬于伯利恒(創卅五16-19)。在此處記載:「耶和華如此說:在拉瑪聽見號啕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不在了。」(15)試想拉結早已作古,何以會哭她的兒女呢?而她的兒女因何又不在了呢?這一節聖經似乎隱意未明,我們的推論,認為這是先知耶利米一種隱喻的說法,因她是以法蓮、瑪拿西兩族的先祖母(創卅23,24,四六19,20,耶卅一18),而以法蓮是北國以色列十支派中最強盛的支派,代表以色列國;當以色列人遭難被擄到巴比倫的時候,有像難產的婦人悲哀哭泣一樣(耶卅6,7,卅一8,9)。先知可能是以拉結生子難產時的哭泣苦難,來比喻此時她的後世子孫中之婦女,為以色列人被擄去外邦的哀哭情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以色列的百姓緊集在拉瑪,大概是把不能帶往巴比倫去的一些老弱和殘疾的人,在拉瑪屠殺(耶四十1)。這拉瑪在耶路撒冷以北約十八英里,拉結的墳墓又靠近伯利恒,所以新約的馬太也曾以耶利米所說的這預言,來指伯利恒的嬰孩,因主降生而被希律王殘殺的悲劇。
2.另有一種見解,認為這是一個想像的預言;說到雅各所愛的拉結,是在她的墳墓中,再一次為她流落他鄉的兒子約瑟和便雅憫而哭泣,但耶和華禁止她,叫她不要哀哭,又擦去她的眼淚,並且應許保證他們必從敵國回到自己的境界,這樣,拉結便得了主的安慰(15-17)。
以上兩點的敍述,都是從預言中作一些想像的解法,不過前者推論較為合理,後者的說法似屬幻象,因已死的人怎能再為自己的兒女哭泣呢?故筆者是以前一項的解釋,可有參考研究之價值。
141 神與以色列家另立新約,意義為何? 耶卅一31-34
答:原來舊約是神與希伯來人關係的記載,這關係是以西乃山之約為基礎,那就是神藉著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滿了三個月的那一天,在西乃山所立的約(32,出十九l,廿四7,8,來八9)。此處的一段經文,是神藉著耶利米先知確鑿的預言,看出摩西之約最高的表現,只不過是外在的要求;將來在新時代中,耶和華要另立一個永有的新約,是寫在人心版上,要從裏面執行,而不是從外面加進去的(31-33,來八8)。人對神的恩惠和憐憫,會有切身樂意的領受,使人得蒙神赦罪之恩(34),而產生感謝之心,湧出順服和讚美之念,不再為律法之約的刑罰懼怕,而是完全活在神的愛中得以自由。這是神所立的新約,是預言基督恩典之約,代替了摩西律法之約(羅十4)。這是耶利米在預言中所見的異象和希望,在基督身上已經完全應驗出來,在希伯來書中已將這個主題清楚的解明瞭(來七18-22,八6-13)。這樣,摩西是外在律法之約的中保;耶利米是內在之約的宣告者;那為彌賽亞的耶穌基督,乃要成為新約中保及永遠恩典之約的建立者。
142 弗人何以又稱為呂彼亞人? 耶四六9
答:在這一節經文中提到「就是手拿盾牌的古實人和弗人,並拉弓的路德族」中有小字「弗人又作呂彼亞人」。在以西結書三十5節及三八5節中,也有同樣的小字。弗人是希伯來文的字音,呂彼亞人是七十士譯本的希臘文字音Libyans,何以一個名稱有兩個音呢?例如在聖經中所稱的希利尼人Greek(約七35,十二20),即是我們所稱之為希臘人Greece(珥三6)。這弗人到了七十士譯本時代,已被稱為呂彼亞人;那古實人、弗人,與路得人三族,乃是當時埃及的盟國。
143 有一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是指何國? 耶五十2,3
答:先知耶利米在異象中,預言巴比倫必要受懲罰,被攻取;彼勒為巴比倫守護神,亦名米羅達,即日神,都要蒙羞驚惶。「因有一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這是一種隱藏的說法,乃暗示在北方潛伏的凶兆,或者就是指波斯的征服者,因為瑪代波斯是在巴比倫之北方。巴比倫受到北方聯合大國的攻擊,使地荒涼,無人居住,人畜都要逃走,遭到毀滅的地步(五十3,8,9,五一27-32)。
144 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陳,有何意義? 哀三15
答:先知耶利米在本章l-18節中自歎,描述他遭主忿怒,多受苦難,力量衰敗,毫無指望的景況。在這一節說到「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陳」(15)。首句中的「苦楚」,在5節中有小字「原文作苦膽」,有如詩篇所說:「他們拿苦膽給我當食物」(詩六九21)。此為基督受苦之預言,與先知在哀歌中的話語涵意類同(參賽五三章,詩廿二篇)。至於「茵陳」,是一種惡臭與含有膽汁之植物,其汁極苦,有毒不可入口(申廿九18,啟八11)。由此可知,苦膽與茵陳,都是在形容先知自己當時所受的困苦與害迫之情況(19);如在本節的前後文說得更為厲害,就是把神比作獵人,用箭射入他的肺腑(13),又用沙石磣斷他的牙(16)。這些經節所描寫的,顯然是為他百姓典型代表的身分,說出所要經歷的一切痛苦與患難,也正是基督為他的子民、為世界人類受苦受難的預示(太廿七34,詩廿二16,六九21)。
145 你要向左側臥三百九十日,向右側臥四十日,何意? 結四5,6
答:這是先知以西結以側臥來「承當以色列家的罪孽」(4),就是預言以色列家將因罪而受刑罰的年數。他們作孽被擄的年數是三百九十年,在七十士譯本(The
Septuagint)中,把5及9節的三百九十,譯作一百九十年,正是自主前七二一年,以色列人被擄至亞述之時,至五三六年之間的大概年數;如果原文是三百九十年的話,就要延伸到希臘時代亞力山大皇帝的時候了。他征服列國時,曾以寬大的態度對待猶太人,有人認為那四百卅年的時期,就是三百九十加上四十年的總數,正是以色列人流落埃及的年數(出十二40,參上冊43題)。至於那猶大的四十年,可能是一個概括的年數,一般稱之為一代的時間,大約是自主前五八六年至五三六年,就是猶大人被擄至巴比倫的時間。據庫克氏Coode的意見,認為那三百九十的數字,乃是由於善寫者,把「以色列家的罪孽」(4),解釋為以色列家犯罪的整個時期之故,根據列王的年譜,從王國在羅波安統治下分裂時起(王上十二1-20),至主前五三六年止,一共是三百九十四年有半的時間。總而言之,這時間上的計算相差多少,無關緊要。先知預言的主要目的,乃在用他這生動的動作,來向以色列發出預言:耶路撒冷不久將被毀滅,百姓將要被擄受苦受罰(結四1-8)。
146 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水匣子的人是誰? 結九3
答:先知以西結于異象中,見有六個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個身穿細麻衣的人,他們站在銅祭壇旁(2)「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水匣子的人召來。」(3)若將那個身穿細麻衣的人,不列入那六個人之內,他們就成了七人,那就可能是指著七位天使而言,因為我們可以比照使徒約翰在異象中所看見,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啟八2,6)。他們都是神的忿怒的代表執行者。神召來這腰間帶著墨水匣子的人,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為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用這墨水匣子盛墨水,畫記號在他們的額上(4)使凡有記號的義人,以便從拜偶像的人中間分別出來,免被擊殺,而獲得神的保護(6,參出十二23,啟七3-8,十三16-18,十四l)。
147 巴比倫王搖簽抑搖箭求問神像? 結廿一21
答:「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那裏,在兩條路口上要占卜,他搖簽求問神像,察看犧牲的肝」。「搖簽」一詞下有小字:「原文作箭」。搖簽是中文的成語;搖箭乃當時以箭作簽的事實。在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箭袋中,有二箭上面分別寫明瞭猶大堅固城耶路撒冷,和亞捫人的拉巴(20)。文理譯本直譯此下半節為:「故蔔以矢問偶像,察牲肝以決從違」(21)。呂振中譯本作「他搖箭簽求問神像」。可知這箭就是王用作掛簽的工具,神像就是具有人形的小偶像(參撒上十九)。肝與血有關係,及被視為生命的寶座;從一頭犧牲的羊肝色澤和記號上,便提供了有關前途的徵兆,結果是決定了先攻耶路撒冷(22),五年之後再攻亞捫(28)。「直等到那應得的人來到」(27),其意思即指西底家王死亡時,大衛家的王國即告結束(25-27),直等到彌賽亞來臨的時候(結卅四23,24,卅七24,耶廿三5,6,羅一3,十五12)。
148 你堅固的柱子抑柱像,是指什麼? 結廿六11
答:在本章中論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從北方來攻擊推羅時(7,8),說到「你堅固的柱子必倒在地上」(11),中有小字「柱子或作柱像」。猶太人的解經者以這些柱子Pillars,乃是城中之堅固的堡壘,是藉它作保障的;但也有人認為解作本章預言之推羅有兩個名字,為一國之神像刻於柱上的,故小字或作柱像,這種柱像,可能是指那些推羅所崇拜的偶像,名叫梅爾戛Melqart的,必要被傾倒在地上,以示推羅站立不住,遭受傾圯破壞的報應。
149 神在活人之地究竟有否顯榮耀? 結廿六20
答:我們首先需要明白本書二十六至二十八章所講論的,都是針對當時狂傲自驕、榮美一時的推羅,發出將要傾覆淪亡的警告預言。在這一節說到「那時我要叫你下入陰府,與古時的人一同在地的深處久已荒涼之地居住,使你不再有居民;我也要在活人之地顯榮耀。」(20)下有小字:「我也云云或作在活人之地不再有榮耀」。按照七十士譯本作;「你必不再站立在活人之地」,比較切合上下文的述意。所謂「活人之地」,本是指著猶大地說的(參卅二23,詩廿七13,一四二5,五二5),它雖曾荒涼,但將必復興,成為活人之地。神要在此活人之地顯出他的榮耀來。然而相反地,當時的推羅,雖有可誇耀之完美的建設,豐富的商業,航海和軍事的發達;但因其心裏高傲,目空一切,自稱為神(結廿八2),而必要遭受到神的報應,被刀殺滅,下入陰府,變為荒涼無人居住之地。所以說,推羅在活人之地不再有榮耀,這預言確已應驗於古代的推羅(原屬腓尼基之一要城;理化的推羅在黎巴嫩境內)了。
150 必倒在刀下的色弗尼塔是何地方? 結三十6
答:色弗尼--意即鑰匙,系位於埃及國的頂南邊,與埃提阿伯(希伯來文之稱,希臘文稱為古實,即今之埃塞俄比亞國)一座戍守的堅固城分界。這城建立在尼羅河邊,河中有一島名叫象島,與此城相對;戍兵的軍械糧草,都屯集在島的營壘中。離此城不遠處盛產麻石,埃及人常戍兵在這裏挖取麻石,為猶太人經常貿易之城。此城就是現今的夏瑣安(Assouan)。在這裏論到「埃及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必降低微,其中的人民,從色弗尼塔起必倒在刀下。」其意甚為明顯,乃指埃及必要遭受到好像以色列的一般命運,荒涼而流離失所(卅6-9,26,廿九8-12)。
151 氣息阿,要從四方抑四風而來,有何預言? 結卅七9
答:主耶和華如此說:「氣息阿,要從四方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使他們活了。」在這「方」字之下有小字「原文作風」,如呂振中譯本作「從四面的風而來」。按希伯來的原文,這「風」和「氣息」(或作靈),都是同一個Ruach字,在習慣上是指地上的四方。神的氣息並不是隨風而來的,按照原意的推敲,該是從地極而來,所以應譯作「氣息阿,要從四方而來,吹在這些被殺的人身上。」這可比照希臘文的(pneuma風、氣、靈)一字,以及它在約三8節所表達的意思。至於死人所斷了的氣息究竟去了何處?據猶太教的解釋,這些氣息是散入到四方的風裏去,故現在神要命之從四方回來。客話本譯為「生氣,汝要由四風發起來」;英文本亦作如此意思:Come
From The Four Winds' O Breath,所以風字也可作為方向,如此中文和合本多譯作方向,不過在方字下有小字,都是「原文作風」(耶四九32,36,結五10,12,十二14,十七21,卅七9,但八8,十一4,亞二6)。先知以西結在異象中所看見所發出的預言,是藉著啟示骸骨從死裏復活的觀念、教訓和指望,而透露終有一天,要把被擄分散至列國的以色列民,從天之四方召聚回來,複歸故土,安然居住(結卅七1-12,21,卅九25-29)。
152 正月初七日還是七月初一日為殿贖罪? 結四五20
答:主耶和華如此說:「本月初七日也要為誤犯罪的,和愚蒙犯罪的如此行,為殿贖罪。」在「本月初七日」之下有小字:「七十士譯本作七月初一日」。在舊約的小字中,這是第一次提到七十士希臘文的譯本,因在上下文講到定期為聖所及聖殿贖罪築的事(18,19),在本節中又提到為殿贖罪,看來甚似聖經所記的贖罪日,其開始預備是在七月初一日(利廿三23-28)。本節的正月初七日,是為傳統由譯作,解經者看到本章中13-25節裏,所記述一連串不斷的獻祭,乃為先知以西結的預言,論到彌賽亞之為民為罪作贖罪的犧牲,因此教會亦為我們那作贖罪的羔羊耶穌基督,而常有定期舉行紀念的聖餐禮拜,可知其最要緊的倒不在乎確定日期的前後,乃在乎要注重其內涵的實意。
153 河水使海水變甜,何以是得醫治? 結四七8
答:「他對我說:這水往東方流去,必下到亞拉巴,直到海,所發出來的水,必流入鹽海,使水變甜。」接著下有小字:「原文作得醫治,下同」。這下同是指著9節中所說的「海水也變甜了」。至於河水原是從殿門檻下流出來的(1-7,12),下到亞拉巴,此為約但河域之窪地,自加利利海至鹽海的南端(書三16),河水經此流入鹽海,使水變甜。基原文所謂得醫治,在先知以利沙于耶利哥城行神跡的時候,曾有兩次提到水之得醫治。「耶和華如此說:我治好了這水……於是那水治好了。」(王下二19-22)這裏所說的鹽海就是死海,其海水至今還是鹹而苦的,因為約有四分之一的成分是鹽與其他礦物質。其地熱度極高,動植物不能生存,約但河水的魚流入這水中就會死去,所以又名死海。但將來必因神的大能,使這海水變為普通有用之水而有甜味,真被治好了,在河水所流注的地方,使魚類繁殖存活(9-10);並且在那河的兩岸,各類的樹木茂盛生長,果子好作食物,葉子也不枯乾,更能醫治疾病(7,12)這些功效,都是神的醫治能力的明證(參代下七14,卅20小字)。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也曾傑出地引用了本章所描寫的資訊(啟廿二1,2),可見他與先知以西結在此所見異象,前後呼應,必然是要應驗的。
154 示拿地為何地?神的廟是什麼廟? 但一2
答:示拿地--示拿意即吼獅之地,最古之希伯來文,以此名稱為巴比倫,後始改稱為巴別。其地包括宇錄諸城,如以力、亞甲、甲尼等地(創十10)。希伯來民族東遷至此時,見地勢平衍,遂建城居住,並築高塔以為紀念(創十一2-9)。先知但以理以此名稱為巴比倫地(但一1)。在上古亞伯拉罕時代,其王為暗拉非,即曾頂示四王同盟之戰者,是最古之城(創十四1,9)。神顯示猶大人必要被擄至示拿、哈馬等,其後果然應驗(賽十一10,11,亞五11)。古代的楔形文字,通行亞西亞的西部,就是發源於此的。神的廟--巴比倫人崇拜多種神,諸如尼波為巴比倫最著名的一神(賽四六1)。搭模斯原屬巴比倫神,後為腓尼基、亞述、埃及所崇拜的神(結八14)。亞拿米勒原名亞努,即君之急,此神與亞得米勒並記(王下十七31)。再者,還有守護神彼勒Bel,亦名米羅達,即日神之意,與腓尼基人之巴力同,在春季裏奉此神為大節(賽四六1,耶五十2)。在巴比倫境內建有宏大的彼勒神廟,此廟與巴比倫塔(即巴別塔?)相連,是伯拉大河最著名的神廟,內有彼勒的金像及一金桌,共重約五十萬磅,廟頂有彼勒與伊施他lshtar神的金像上、二金獅,及長四十尺寬十五聽的金桌,另有高達十八尺全金的人像。巴比倫亦成為一金城(但二32,28),居民篤信宗教,共有五十三所廟宇。伊施他神擁有一百八十個祭壇,本節所說神的廟,想必就是指此廟而言;巴比倫王所造的金像,可能就是立於巴比倫塔與其王宮之間的平原上(但三1)。
155 尼布甲尼撒王見有第四個人在火窖中是誰? 但三25
答:這位巴比倫王在盛怒中,命令把那不肯聽命敬拜金像的三個猶太人,就是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都捆綁起來扔在烈火的窖中(13-21)。王說「看哪!我見有四個人,並沒有捆綁,在火中遊行,也沒有受傷;那第四個的相貌,好像神子。」(25)王在火窖下部的門戶看見了第四個人,雖然是出乎巴比倫人迷信觀念中的神明,卻曉得那是一個超凡的形像。但這位異邦的君王,總不能認出在他面前神子的真實身分。有人認為那在窖中的第四個人,乃是一位受差遣的天使(28),且更可能那就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之基督顯現的形像。神為了拯救這三個人,而施行了一次大能的神跡,這神跡是神藉著這位救主耶穌基督,與他們同在,保守了那三個人,使他們身體發膚以及衣裳都毫無損傷,從火中安然出來(26,27),因為神曾應許說:「你從水中經過,我必與你同在,你趟過江河,水必不漫過你;你從火中行過,必不被燒,火焰也不著在你身上。」(賽四三2)神的話語應許在這三個人身上,確已應驗而成全了。
156 謗瀆神的人心被淩遲,是何種刑法? 但三29
答:考淩遲一詞,乃古時之一種極刑的名稱,在宋史刑法志上說:「淩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意思就是先把犯人斬斷四肢,扼住他的喉嚨,然後處死,這是當時的極刑。明史刑法志上說:「淩遲非五刑之正」(五刑--即墨、劓、刖、宮、大辟等)。
至於淩遲起于何時,史無可考,然在宋時最為盛行,至明時律法始篡入正條;其後凡犯大逆不道,兇惡逆倫之人,皆厲施此刑。古時的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說:「現在我降旨,無論何方何國何族的人,謗瀆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之神的,必被淩遲,他的房屋必成糞堆,因
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王因見這三人被扔在烈火的窖中,毫無損傷的神跡,而稱頌神;為要保護他們,所以定立這種嚴厲的刑法。
157 伯沙撒是何等人?是尼布甲尼撒王之子麼? 但五1,2
答:伯沙撒--意即彼勒的親王、主的首領,系迦勒底(參上冊203題)之最後一王(30)。當其在位三年時,巴比倫城為瑪代人大利烏所襲取(五28,30,31,八1)。考巴比倫之古跡,從歷史上告訴我們,伯沙撒系拿波尼度Nabonidus的長子,拿氏於主前五五五年即位,乃巴比倫最後的王。於一八五三年存吾珥城舊址內,他為某神所建廟宇的房角石上,發現了如此記載:「我巴比倫王拿波尼度不至於得罪你,願我所愛的長子伯沙撒也有敬奉你的心。」從其他巴比倫的碑文中,得知拿波尼度王,時常在城外退休,將其管理軍政大事的責任,放在其子伯沙撒的身上,因此二人一同為王,同秉國政。不過伯沙撒的王位,是居於從屬地位,實際上是太子兼元帥的首領;然而由於他坐在王位上與以色列有關,所以在但以理書中,他便被稱為王,來治理巴比倫的事(七l)。這樣我們明白伯沙撒之所以把但以理在他國中位列第三(五16,29),而他自己則位列第二的緣由。他是縱情宴樂,心高氣傲,行事狂妄的人。當他正在與大臣、皇后、妃嬪設筵縱飲之夜,忽然看見有人的手指書文於壁,啟示他國的年
日到此完畢,國必分裂,就在那一夜,他被殺身亡(五1-5,25-30),拿波尼度聞知兒子已死,也就自行投降了。
在本章2節裏,稱伯沙撒的父親為尼布甲尼撒,中有小字「父或作祖」,因原文這個父字,有時也作先祖Forefather。在這裏伯沙撒之所以被稱為尼布甲尼撒之子者,約有兩個原因:
1.由其母族而論,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之後嗣,而接當時風俗來說,子與孫是沒有分別的。
2.因尼布甲尼撒為巴比倫最有聲望之王,就其本地風俗,臣民恒稱其王為前王之子,但以理即循此例,而稱伯沙撒為尼布甲尼撒之子,所以說:「伯沙撒阿,你是他的兒子」,下有小字「或作孫子」(五22)。由此可知兒子與孫子之稱呼均無誤也。
158 大利烏有幾位?其重要行事如何? 但五31
答:大利烏--在聖經中同此名的王有三位。茲將他們的重要行事略述如左:
1.巴比倫王--系瑪代族人亞哈隨魯之子,迦勒底(參上冊203題)王伯沙撒死後,他取了巴比倫國,與波期古列(參上冊115題)同時為王(但五31,九l,六28)。有人認為大利烏就是在巴比倫碑文中,所記那一位率軍首先進入巴比倫城的將軍柯比利亞Cobryas,或是猶太史家約瑟弗所說,為古列王的岳父薛阿塞利Cyaxares
。在當時,一人兼有巴比倫文與波斯文的兩個名字,是很普通的事,如但以理與其三友然(一6,7)。不論如何,按照經上記述,這位大利烏王,他隨心所願,立一百二十個總督,治理全國,其上又立總長三人。但以理列在三人之上,後因遭眾臣之嫉妒,合謀參劾,求王將他扔在獅子坑中,然而因蒙神的使者封住獅子的口,王甚喜樂,吩咐人將他從坑中系上來,毫無損傷,於是王傳聖旨,曉論全國敬畏神(五31,六全)。
2.波斯王--系波斯之第四王(拉四5,該一1,亞一1),又稱為赫斯他皮西Hystaspes,前王克比色斯Cambyses死後,有西模底斯Smerdis者篡得國位,被波斯貴族七人所廢黜,大利烏為七人中之一,後即被選為王,時在主前五二一年即位,重組波斯帝國而開拓之。他在位三十六年,為萬世善戰的魁首,常帥師親臨大敵,在亞西亞西北、歐洲東南,及非洲北部佔據多數地方為屬國。於主前四九○年,希臘再復興富強,將波斯戰敗,從此波斯就衰微了。在大利烏年間,猶太人蒙他恩准,隨所羅巴伯歸回故土,並重建聖殿,撥取貢銀作為修殿的經費,由此可見他是一位聞名之王(拉五-六全)。
3.波斯末王--此王希臘人稱為挪土司Nothus,自主前四二四至四○四年,在位二十年,聖經中僅見一次記載,與所羅巴伯同歸之祭司利未人的名冊中載稱:「波斯王大利烏在位的時候」(尼十二22),是有別于上述二王。這王所統治的國被亞力山大所滅亡。
159 希臘何以又稱為雅完?公山羊是指何王? 但八21
答:這是天使加百列為但以理解釋異象時,所說到「那麼山羊就是希臘王,兩眼當中的大角,就是頭一王」,中有小字:「希臘原文作雅完」(21),這在其他地方的經節也有同樣的小字注明(但十20,珥三6,亞九13)。因雅完為雅弗的兒子(創十2,4),他的後裔住在希臘(賽六六19)。今之希伯來語文稱希臘(意為下賤的人)為Javan,譯音就是雅完(意為幼稚的),稱希臘人為Javani,稱希臘語文為Javanit;在其他語文中的雅完,也應以現代語文希臘譯之才是。這裏所提到的公山羊,就是代表希臘王。那兩眼中的大角,就是頭一個王,表明亞力山大,是個驕傲無比的王,正當盛極一時之際,突然駕崩。他是二十歲登基,三十二歲就死了。
160 米迦勒是大君抑天使長?何以有此稱謂? 但十13
答:在本節經文說到:「但波斯國的魔君攔阻我二十一日,忽然有大君中的一位米迦勒來幫助我。」中有小字:大君「就是天使長」。在十二1節:「那時保佑你本國之民的天使長米迦勒必站起來。」中有小字,天使長「原文作大君」。在聖經內只有提到兩位天使的名字,那就是米迦勒(但十13,十二1,猶9,啟十二7),和加百列(但八16,路一26,參上冊27題),何以在本書十13節不稱之為天使長?因上半句有個君Prince字,「波斯國的魔君」,(參上冊178題),故稱米迦勒為大君One
of The Chief Princes。至於十二1節之天使長是The Great
Prince,在舊約希伯來文聖經中,沒有天使長這個稱謂;但在希臘文的聖經中,卻有天使長的一詞Archangel(帖前四16,猶9)。由上可知大君與天使長之名銜桶謂,皆有其為首領首長相通之涵意在焉。
161 末時必有多人來往奔跑,知識就必增長,何意? 但十二4
答:「但以理阿!你要隱藏這話,封閉這書。直到末時,必有多人來往奔跑,知識就必增長。」中有小字,奔跑「或作切心研究」。「這話」是指本書後半部的預言;「這書」是指但以理全書,「隱藏」一語,原文乃是含有穩妥、收藏、保護,使不至破壞的意思,所以神給但以理的吩咐,是要叫他小心保護神的預言,不要損壞,直到末期主再來的時候近了,必有願意追求明白神的預言啟示者。這裏「多人」一語,在原文中並沒有「人」字,解經家認為此處之「多」字,為人的眼睛;意思在這末世時,必有許多人的眼睛在書上面,逐頁、逐字、逐句的切心或細心去研究。「來往奔跑」,乃指頭腦反復思想運用,如此對於神的預言、屬靈的知識,就必增長。就事實而,現今不論是猶太人或基督徒,研究聖經預言之知識、興趣和相信,已是超過往昔,而大有增長了。
162 猶大人從何地上去?耶斯列的日子何以為大日? 何一11
答:「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必一同聚集,為自己立一個首領,從這地上去……」(一11上)下有小字,「或作從被擄之地上來」。先知何西阿預言這事的當時,民眾還在祖國。按小字的解釋,此預言是指他們將會從被擄之地巴比倫上去聖地(王下廿四10-16
,拉二1,2)。因聖地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標誌,而耶路撒冷高於海平面二千五百英尺,所以說是上去;猶如在正常的時代,以色列的民眾男丁,於指定的節期,每年三次的由各支派上去聖城(申十六16),其意甚明。在文理本的意譯:「猶大族與以色列族,將合一處,簡立一長,自異邦而歸……」(一11上)其意思或者不一定是指被擄之地,百姓選民將要全體結合一起,從異邦各國上去聖地,而返故土。
「因為耶斯列的日子必為大日」(一11下),文理本譯作「耶斯列受佑之日,稱其日為大日」。耶斯列這名字是神栽種的意思(二23)。先知何西阿照神的默示為長子起了這名字,其實是指以色列國,因耶斯列為以色列的大城(一4,11)。耶期列平原,現稱為以斯得倫Esdraelon,是歷代的戰場,以色列王耶戶曾在這城殺滅約蘭、耶洗別和亞哈的眾子(王下九1-十14)。但神必報應,刑罰的時辰已經來到,以色列國將要在此滅亡(何一4,5),直到他們的希望遠景臨到,複得先知的預言。他們一個轉變,從黑暗而進入光明,從神公義刑罰的威脅,而變為神的慈愛應許,他們仍是屬神的子民、神的兒女,必得庇佑復興的日子,所以稱那日為大日。
163 吉甲和伯亞文為何地?神為何不要選民上去? 何四15
答:吉甲--意即滾開、轉離,此地在耶利哥東方九裏,離約但河十三裏,為以色列他渡約但河頭一次安營的地方。約書亞將軍曾自河底取十二塊石頭立于吉甲,作為永久的紀念。那時約書亞並製造火石刀,第二次給以色列人行割禮,將埃及人的羞辱,從他們身上輥去了,因此那地方名吉甲。於是眾人守逾越節,嗎哪停降(書四全,五全)。關於此地事蹟記載甚多(書六-十七全,撒上七16,十8,十一14,15,十三12,十五21,32,撒下十九15-40,何九15,十二11,摩四4,五5,彌六5)。此外與吉甲同名者,有在伯特利北邊的一村名(申十一30,王下二1,四38),及約帕北邊的一國(書十二23)。伯亞文--音即空虛之家,拜偶像,系一鎮名,位於便雅憫之北界,靠近艾城及曠野,在伯特利的東邊,密抹之西(書七2,十八12,撒上十三5,十四23),為伯特利之綽號。以色列人妄奉偶像于伯特利,受到先知何西阿的深責與警誡:「以色列阿,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不要往吉甲去,不要上到伯亞文,也不要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何四15)試想他們曾大吉甲除去羞辱,又在吉甲、伯特利(音即神的殿,創廿八19)犯罪崇奉偶像(何五8,九15,十5,8),所以神不要這些污穢不潔之民(何四16-19,再上到那些地方去犯罪,起假誓,蒙羞受罰。
164 耶雷布王究竟是誰?其行事如何? 何五13
答:耶雷布--意即仇敵,或競爭之王,系亞述國的一王。這名字大概是先知加給他的綽號。「以法蓮見自己有病,猶大見自己有傷,他們就打發人往亞述去見耶雷布王,他卻不能醫治你們,不能治好你們的傷。」(13)意思是指他們犯罪,去求外邦的君王,不能使他們得救。又因他們崇拜牛犢,將牛犢作禮物,獻給此王而蒙羞慚愧(十6)。有謂這王乃是撒珥根的原名(意即太陽的主,賽二十1),即主前七二二年攻佔撒瑪利亞者。又有謂此王乃指以色列王米拿現,於主前七三八年,擬以鉅款賄亞述王之普勒,冀得其助,堅定國位(王下十五19)。普勒即後來名為提
革拉昆列色者(王下十五29)。但此等解釋均屬忖測未足征信。
165 摩弗是何地方?那地景況如何? 何九6
答:摩弗--意即善這居所,被使公正;其別名挪弗,系古時下埃及的都城,位於尼羅河岸之平原,距離三角洲約30裏,久為數王朝的京城,原為一華麗的城市,其地人民富庶,城外墳山長六十裏。「看哪!他們逃避災難,埃及人心收殮他們的屍首,摩弗人心葬埋他們的骸骨。」(6上)由此可想而知。且諸先知嘗言這城必見傾滅(賽十九13,耶二16,四六14,結卅13,16),到如今此城的基址猶為荒野,這話果然應驗了。
166 基比亞是何地方?在它的日子如何? 何九9
答:基比亞--山的意思,屬於便雅憫支派所得地業中的一座小城,位於耶路撒冷之北約十二裏(士十九12,14)因為這城的一匪徒,將利未人在猶大伯利恒岳父家中所接回的妾,玷污淩辱致死,而激動以色列別的支派,彼此聯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基比亞城,便雅憫人反從他們各城裏出來,要與以色列人打仗,被以色列人幾乎殺滅淨盡,所剩下來的只有六百人(士十九全,二十全)。先知何西阿在這裏說:「以法蓮深深的敗壞,如在基比亞的日子一樣,耶和華必紀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何九9)其中心意思,乃指以色列人目前所行的,正如過去在基比亞的日子所犯可怕的罪行一樣,神必要追討他們的罪惡,降罰報應的日子就要臨到了(九7,十9)。
167 沙勒幔是誰?伯亞比勒位於何處? 何十14
答:沙勒幔--Shalman尊敬之急。先知何西阿說到:「就如沙勒幔在爭戰的日子拆毀伯亞比勒,將其中的母子,一同摔死。」有謂此人是摩押的撒勒幔奴Salamanu。亦有謂是亞述國王撒縵以色Shalmaneser(意即拜火者)第四世的簡寫。他曾兩次攻打以色列國,在猶大王何細亞的日子,首次上來攻擊撒瑪利亞,何細亞給他進貢;第二次圍困撒瑪利亞第二年,城未攻取而亡,被他的將帥撒珥根篡位,又圍困一年才被攻取,將何細亞及以色列人擄到亞述去了(王下十七3-6,十八9-11)。至於伯亞比勒--意即神埋伏之家,其地點或在約但河之東,或屬加利利之一鎮,位於提比哩亞北邊十二裏。上述之人與地名的推斷均無實據,只供讀者參考而已。
168 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意義如何? 何十一4
答:「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在這「慈繩」一詞下有小字:「慈原文作人的」,如呂振中譯作「我用人情之繩子牽著他們,用愛之繩索引領他們」。英文本也作Cords Of Man' Humanly Cords,意指屬人的繩子,而非屬於牲畜的繩子。由於下文有愛索一詞,故上文也意譯之為慈繩,在文理譯本作「我以仁愛為繩,系爾導爾」。這句中的「仁」字與原意甚近,因為在中文的解釋,是「仁者人也」。至於「慈繩」一詞,按照原文就可譯作「亞當的繩子」,亞當的意思就是人,基督是第一個亞當,神乃是以基督的慈愛吸引人來到他面前。這「牽引」一詞的原意也就是吸引,正如基督親自對門徒預言說:「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以上的解釋,可以使我們完全明白其意義了。
169 猶大向神有忠心,還是猶疑不定呢? 何十一12
答:聖經語意的翻譯誠非易事。在這一節的國語譯句是說:「以法蓮用謊話,以色列家用詭計圍繞我,猶大卻靠神掌權,向聖者有忠心。」下有小字:「或作猶大向神,向誠實的聖者猶疑不定」。此處既然說到忠心,何以又說猶疑不定呢?真是令人難以照解。由於這兩句的希伯來原文難譯,所以有小字之加注。本節的前半節,在其他中英文譯本中的意義,都無不同之處;而這後兩句的譯法,卻又與此小字加注之意思概略相同。如文理譯本作:「猶大族歸我,常有貳心。」呂振中譯本作「猶大對神還是刁頑,對可信可靠的至聖者還是硬性。」猶太人的英譯本作And Judah Is Yet Wayward Towards God' And Towards The Holy One Who Is Faithful,其意思是「猶大向神和向那誠實的聖者(即指神),還是動搖不定」。實意就是反復無常,剛複任性,猶疑不定。這樣看來,「忠心」不是指猶太人的忠心,乃是指神的誠實,如小字所注:「向誠實的聖者」。在英文「忠心」與「誠實」二詞,都是用Faithful這一個字。簡而言之,猶大向神確也有罪,而非有忠心,所以也要受處分;如「耶和華與猶大爭辯,必照雅各所行的懲罰他,按他所作的報應他。」(十二2)由此可想而知矣。再者,「猶大卻靠神掌權」,這一句話中的「卻靠」一詞,乃在比較上文的以法蓮和以色列家而言。他們的謊言和詭計的行為,與猶大的依靠歸順的心,卻是有所分別的。但是猶大對於聖者的神,果真是有忠心麼?我們若從小字譯注,與聖經幾種譯本的文意,多加揣摩思想,就不能肯定了。
170 有一隊蝗蟲何以是民?表明什麼? 珥一6
答:蝗蟲種類繁多,大都長約二寸餘,四翼六足,前四足用以爬行,後二足用以跳躍,口齒如鋸,頭部有複眼二個,單眼三個,觸覺如鞭狀,卵產生於堅硬之土面,初生時如蝻子(4),長成後即為蝗蟲,為食農作物之害蟲。聖經所記造成埃及之第八災的,就是此物(出十4-19)。先知約珥在這裏預示說:「有一隊蝗蟲,又強盛,又無數,侵犯我的地;它的牙齒如獅於的牙齒……」在蝗蟲二字下有小字:「原文作民」。譯為蝗蟲的希伯來文是Goi,其原意的解法就是民或國,如呂振中譯本作「整國之民」。本書的作者,乃將蝗蟲描寫成為一個強大兇猛好戰的民族(珥二2),它們好像一群無數的軍隊來到,摧殘毀壞猶大之地。國語聖經將民譯作蝗蟲,是使讀者容易明白的緣故。在箴言書中,也將蝗蟲和螞蟻描寫成好像一個民族(箴卅25,27),因這25節中之「類」字,也是指為族類或民族的意思。先知在本章前半部所說的是蝗災,乃預言在末後耶和華的日子裏,所要發生神的刑罰臨到猶大全地,為外邦無數訓練有素的侵略軍兵,從北方巴比倫,經伯拉大河之北,好像蝗蟲一樣成群結隊而來(珥一4-12,二2,7-10)。
171 約沙法谷、斷定穀、什亭谷是何地方? 珥三2,14,18
答:1.約沙法谷--約沙法意思是神的審判官,乃猶大王亞撒之子的名字(王上廿二41)。約沙法穀,這不過是指該名詞象徵的意義。神說:「我要緊集萬民,帶他們下列約沙法穀,在那裏施行審判。」(2)由此可知乃指審判之地。有人以為此穀就是汲淪穀,汲淪溪的源頭,在耶路撒冷城外西北五裏,水流環繞北方,經過聖城之外和橄欖山中間,流到一個深谷裏(事變--參撒下十五23,王下廿三4,6,12,代下廿九16,卅14,耶卅一38-40)。至於這約沙法谷地點究竟在何處,我們不能確定,但並非重要的事。
2.斷定穀--就是指前面所說約沙法穀同一的地方,意思是神要斷定他們的審判,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斷定穀了(12,14)。
3.什亨穀--什亭意思是皂英樹。什亭穀是從耶路撒冷到死海的一穀,為荒漠不毛的山谷,獨產皂英樹,因此其名含此意。什亭亦稱亞伯什亭,為摩押平原離約但河東二十多裏之地,面對耶利哥。以色列人出埃及,尚未進迦南的時候,末次安營就是在這裏(民廿五1,卅三49,彌六5,書二1,三1)。約書亞將軍曾于此處打發偵探二人,去耶利哥窺探防務(書二1-24)。先知約珥在此說到「猶大溪河,都有水流,必有泉源從耶和華的殿中流出來,滋潤什亭穀。」(18)其意思乃指以色列必得福氣和復興。
172 亞文平原、伯伊甸、吉珥究竟是何地方? 摩一5
答:1.亞文--意即無有,系屬於以色列國的北境。亞文平原直譯是偶像穀,就是利巴嫩山腳下的平原,中有巴力大廟,廟的四圍都有城牆環繞,為拜太陽神的中心點。但其地究竟是在何處,卻有不同的意見。史密夫教授G.A.Smith認為它是巴爾貝克Baalbek;有人則認為它就是指著大馬色的本身,是那寬廣肥沃的綠洲;此外,埃及國中,亦有此名(結卅17)。
2.伯伊甸--意即平原之家,即伊甸屋,亦名伊甸,乃為米所波大米之一境,在幼發拉底河中部,有一個地方稱為畢塔底尼Bitadinil,即亞述語的伊甸屋。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伯伊甸是指著這個地方,但看此處的上下文,應該是指大馬色地區內的某處,或指此區的一個村子;甚至今日的大馬色,仍舊是阿拉伯世界的樂園地呢!
3.吉甲--意即要塞,其地點不明,拉丁通俗譯本作古利奈。惟根據本書的記載,它是屬於巴比倫東南的一地,是亞蘭族人的發祥地(摩九7)。先知阿摩司曾預言亞蘭人,他們到了日子必被亞述擄回原籍地去(摩一5)。這話應驗在主前七四五年亞述王提革拉昆列色年間(王下十五29,十六9)。
173 推羅並不紀念弟兄的盟約為何約? 摩一9
答:在聖經中有許多地方論到立約的事,如神與君王,或與百姓的立約;有君王與君王,或與百姓的立約;有族人與族人,或與親屬的立約;其內容與性質雖各有不同,但總是以在神面前由誓約為互相信守的憑據;若有背棄盟約的,必要受到不利的報應(參箴二17,18,結十六59)。在這裏耶和華如此說:「推羅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因為他將眾民交給以東,並不紀念弟兄的盟約。」(9)推羅代表整個腓尼基人,正如迦薩代表整個非利士人(8),他們的罪乃是出賣奴隸,和忘記弟兄的盟約。奴隸的買賣不僅是在非利士流行,在腓尼基也是一樣。此處所謂弟兄的盟約,沒有說明它的內容何所指,我們很難瞭解。不過根據推羅一地,或者是指推羅王希蘭與所羅門王所立的約而言(王上五12,九13),也許是指較後所立的一種盟約。推羅因犯雙重之罪,神要降下火的刑罰,來燒滅其中的宮殿(摩一10),亦即是戰爭的興起。推羅先是被亞述人所滅,後來又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所亡,繼之希臘亞力山大帝攻克了它,把其中的三萬居民出賣為奴隸,這真是罪有應得的報應呢!
174 以色列他為銀子賣了義人,所指的為何等人? 摩二6
答: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6)觀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比起其他任何國家所犯的罪更多。他們著先的罪是關於奴僕的事,他們為了貪得銀子出賣了義人,這是摩西律法所沒有的例子。在律法上僅准許一個窮人出賣自己為奴,但主人仍然不可叫他像奴僕,待他服事主人期滿,還要得釋放,任他自由的出去(利廿五39,申十五12),並且不准許出賣一個無之還債的債戶。此處所謂的義人,大概就是指這一等人而論的(參王下四1,尼五5,8)。再者,為了一雙鞋子,使貧窮人被出賣了,又是違反律法中濟貧的原則(申十五7-11)。他們把窮人廉價出售,豈不又是一頂貪心罪?富人貪得無厭,甚至「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摩二7)。這窮人一詞的希伯來文Ebyon,就是軟弱、垂頭棄氣、消瘦的意思。撒一把灰在自己頭上,表示他的愁苦,在那些貪婪的地主看來,甚至連這一點灰也垂涎欲滴。除此而外,再加上他們在聖所行淫;在壇旁鋪上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偶像廟中放縱惡行(摩二8,12上)。以色列人屢次犯罪行惡,違背了他們的律法,得罪神,豈不就是成為惡人,受到神的刑罰麼!而那些受盡欺壓被任意出賣的貧窮者,一無所有,一無所能,豈不就是此處所說的義人麼!
175 巴珊在何地?巴珊母牛當聽我的話,何意? 摩四1
答:巴珊--意即多產的,系位於約但河東極北之地,南自基列(參41題),北至黑門山(參81題),富有森林,土地肥沃,橡樹尤為著名;且多草場,盛產牛羊牲畜(申卅二14,結卅九18)。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時候,這城的王噩率領眾軍民頑抗,盡被殲滅,失去一切牲畜財物,及六十座堅固高城(民廿一33-35,申三4-14)。分地的時候,此地給與瑪拿西半支派(書十三29-31,申三13)。瑪拿西人稱巴珊為哈倭特睚珥(意即睚珥之鄉,申三14),現今成了荒墟;在此地牧放牲畜的,只有亞拉伯人。
先知阿摩司在這裏說到:「你們住撒瑪利亞山如巴珊母牛的阿,當聽我的話。你們欺負貧寒的,壓碎窮乏的,對家主說,拿酒來,我們喝罷。」(1)。經文以巴珊的健母牛及肥畜喻惡人的力大與貪婪(參詩廿二12,結卅九18)。此處開宗明義,嚴厲地斥責撒瑪利亞的貴婦們,譏刺她們如肥胖光滑的巴珊母牛,只求自己富裕,貪得無厭,她們所關懷的,只是自己安舒的生活,奢華宴樂,悠閒懶惰,恣意欺壓貧寒窮乏之人,坐亨其成,不勞而獲,攫取更多的飲食,害人害己。當主的日子快到了,則她們必定要被人用鉤子鉤去(摩四2)。據說在亞述的紀念碑上所描繪的俘虜們,乃是用鉤子鉤住她們的嘴拖著走的。可知這種鉤子的刑罰就是指被擄而言,他們所受的懲罰是罪有應得的報應。
176 以色列民何以是處女?跌倒不得再起,何意? 摩五2
答:先知阿摩司說:「以色列民跌倒,不得再起,躺在地上,無人攙扶。」中有小字:「民原文作處女」,其他中文譯本多照原文直譯為「處女」,如文理本譯作「以色列族之處女,一蹶不能複起」。此處的「民」字乃為意譯。首先要明白本章1至27節,是先知所作的一則短篇哀歌,預示以色列民跌倒後悲慘的結果。先知預言北方的敵軍將臨,擄掠人民,所以先知哀告以色列人,須即悔改歸向真神。不然,整個以色列民,不僅主被粉碎,而且被遺棄,不能再起來,因為無人來幫助攙扶他們(參116及139題)。
177 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陳的一語何意? 摩五7
答:茵陳是一種惡臭與含有膽汁的植物,其汁極苦,有毒不可入口,其莖葉可以做藥。聖經所謂茵陳,乃屬艾科的植物。就吾人所知者,其種類繁多,已有一百八十種,在巴勒斯坦亦有此種植物。「茵陳」通常用作「苦」的同義字(申廿九18,啟八11)。先知在此哀歌中,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這使公平變為茵陳,將公義丟棄於地的。」(摩五7)即指他們的一般百姓而言,他們所犯的罪是恨惡那些以正直話責備人的人,例如長老和先知(賽廿九21);且又壓榨平民,掠奪糧食,建造華屋,苦待義人,收受賄賂,並勾結腐敗貪污的法官,屈枉窮乏人(摩五10-13)。這樣他們的罪過何等多,罪惡何等大,使公義變成了如同惡臭與苦膽的茵陳一樣,將神的公義也丟棄不行了,而所帶來的苦毒與禍患,也是難以言喻的。
178 撒瑪利亞的牛犢何以是罪呢? 摩八14
答:「那指著撒瑪利亞牛犢起誓的」(14上)。在這「牛犢」二字下有小字:「原文作罪」。此處的罪字,其原文音為亞示瑪Ashimah,如呂振中譯作「那些指著撒瑪利亞的亞示瑪女神來起誓的」。這亞示瑪原是亞述王撒縵以色使哈馬人(位於黑門山之北,書十三5)徙居撒瑪利亞時,所帶來崇奉的女神(王下十七30)。同時亞示瑪也解作自覺有罪或罪的責罰。又因當時撒瑪利亞主要崇拜的偶像是金牛犢,那就是指著耶羅波安王所鑄造的金牛犢起誓(王上十二28-32),如文理本譯作「撒瑪利亞之民事奉牛犢,而犯罪愆」。所以牛犢的含意就是罪。無論何人指著這牛犢,或指著「別示巴的神道起誓,這些人都必僕倒,永不再起來。」(摩八14下)
179 必有極救者上到錫安山,這究竟是誰? 俄21
答:先知俄巴底亞,在本書最後的一節曾經說到:「必有拯救者上到錫安山,審判以掃山,國度就歸耶和華了。」他將本書的主題,集中在這兩個美好而肯定的命題中。首先提到拯救者,在古時先知們的心目中,乃指神為王為救贖主的,要降臨錫安山(參賽廿四23,五二7,8,但二47,亞十四4,5,9)。但神在地上亦曾興起一些人為拯救者,例如士師(士二16,三15)、掃羅、大衛(撒上十1,撒下二4)等。這裏告訴我們,確切肯定有拯救者向以東(即以掃)人執行審判(參俄9,18,摩一11,12)。拯救者的大本營就是在耶路撒冷。對猶大人而言,神是他們的拯救者;對以東人而言,神是報應他們的執行者。最後一句:「國度就歸耶和華了」。神的選民以色列人,始終相信耶和華神為他們的統治者,時刻等待這位最高的萬王之王拯救者來到。就先知們的預言啟示而言(參賽四四6,但二44,47,亞九9,十四4),這個國度、這位王--救贖主,皆要在我主耶穌基督的國裏,基督為王的身上完全應驗了(啟十一15,西一13)。
180 吞了約拿的大魚究竟為何物?他如何得知度過的時間?拿一17
答:先知約拿因違背神命,于逃往他施的途中,狂風大作,般人危懼,約拿乃被水手投于海中(3-15)。「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下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17)的時間禱告仰望主,終於得救從魚口中吐出來(二1-10)。這條大魚,在英文聖經中誤譯為鯨魚。其原文的意思,就是大魚或稱為海怪的。就實際上說,確有許多大魚足可吞下一人,如阿爾德氏G.C Aalolers(Problems Of Jonah)指出,有若干種巨大的海中動物,是能夠容易的把一個成人吞下。經上所記的大魚,想必會是一種抹香鯨,在地中海裏確能遇到它們的。這種大魚並不像其他鯨魚那樣,只具有狹窄的喉嚨;而其他類別的鯨魚,也不生活在地中海裏。由此可知,吞了約拿的大魚,大概是屬於抹香鯨那一類吧!
關於約拿被幽閉在大魚的腹內三日三夜的記載,如果這經上的原意,是要我們按照字面去理解的話,可能就不見得是約拿本人所計算出來的。因為他在魚腹中不見天日,即使頭腦清醒,也無法計出這段時間來。這裏三日三夜時間的分曉,一定是由水手們告訴他的。從另一方面看,三日三夜可能是從另一段不太長的時間大約的講法(參三4,書二16)。總而言之,本書所著重的是一個神跡的出現,證明約拿的使命是神給他的;若沒有這樣驚人的神跡出現,尼尼微人一定不會注意約拿的資訊(路十一30);而這樣的神跡,更是基督三日後復活的預表,被主所注重而親自引用的(太十二39,40)。
181 錫安的民或城何以稱為女子? 彌一13,四8,10,13
答:1.
在本書中所說,「錫安的民」(一13,四10,13)、或「錫安城」、「耶路撒冷民」(四8)、以及「成群的民」(五1)等各處下面皆有小字「原文作女子」(參116
題)。英文本譯為Daughter,意思是女兒,且都是個單數字的集體名詞。呂振中譯本有作為「錫安小姐」、「耶路撒冷小姐」(彌四8,10,13)、「民兵隊小姐」(五1)。神是看重那些在罪惡環境中,仍能不被罪惡所玷污,保持清潔與貞操的子民。故先知彌迦得神的默示,對於他的幹罪子民,是以哀傷勸戒悔罪的愛心,仍稱之為錫安的女兒,視之如處女(參139及176題),表明他們需要聖潔!
2.在四8節中有兩個原文是「女子」的詞,國語本譯為「山」與「國權」。「羊群的高臺」就是群羊的守望樓;又如文理本譯為「守羊牢之戍樓」,二在希伯來之原文音是「以得台」。這以得台靠近伯利恒(創卅五21),在較高之耶路撒冷的錫安山上,可以遙遠的望見,其形態好像是錫安的女兒。為著讀者易於明白,故譯之為「錫安城的山」。在彌賽亞基督再來復興的日子,耶路撒冷的民權和國權,也要歸與生於以得台(蒙征伯利恒,彌五2)的耶穌基督。
182 人的仇敵,何以就是自己家裏的人? 彌七6
答:在先知彌迦的時代,他對於神的百姓以色列人的腐敗墮落景況,感到極為悲傷,深知他們在道德上日趨敗壞,在靈性上貧瘠荒涼,於是哀歎當時的地上,沒有敬虔正直的義人,觸目卻是殺人流血,巧取豪奪,無論上下,彼此結聯,同謀行惡,惟利是圖(2,3),沒有一個可靠的人,甚至連自己的親密朋友,也是各懷鬼胎,無可信任,是所謂無親情,不解怨,以至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生活、人際關係,都變得支離破碎,不堪收拾。因此,先知警告他們說:「不要依賴鄰舍,不要信靠密友,要守住你的口,不要向你懷中的妻題說,因為兒子藐視父親,女兒抗拒母親,媳婦抗拒婆婆;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5,6)這兩節經文,已把他們的家庭倫常乖舛、道德喪亡的程度,描寫得淋漓盡致。先知在此警告百姓的總意,乃是教訓他們不要依賴世人,惟要仰望依靠神,他要在黑暗中為人作光,伸冤辨屈,使人得見他的公義(7-10)。
先知在此所說的話(6),到了新約時代,也曾為耶穌基督以第一人稱的口吻所引用(太十35,36,路十二33)。主所引用的教訓,更為直截了當而明顯,指那些信他和不信他的人,成了強烈的對立,那就是起了生疏或分爭的事情發生。如在一家之中,愛主信主的人,有基督作主為依靠,脫離罪惡,過分別為聖的生活,成為主的門徒,作神的兒女;那不愛主不信主的人,以置鬼為王作主,不肯離開罪惡的生活,走世界的道路,一切受到置鬼的管轄。因此,信與不信兩者之間,產生分爭對立的狀態,所以說,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裏的人了。這樣,小則個人家庭的光景是如此,大則推論到國家社會人群亦複如此。如果內有信的人,又有不信的人,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豈不是同樣的要起抗拒和分爭,那不信者豈不是成為信者的仇敵麼!!(參拙著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上冊太十34-36解題)
183 神的默示寫在什麼版上?使人隨跑隨讀何意? 哈二2
答:先知哈巴谷得到主的啟示:「他對我說,將這默示明明白寫在版上。」(2上)在巴比倫的人民,系用泥版刻字的(參賽八1,伯卅八14),如在賓夕法尼亞大學(Pennsylvania),有彼得思Peters,海尼思Haynes,與赫爾皮萊得Hilprecht三氏之領導,于一八八八年至一九○○年間,在巴比倫東南五十英里處的尼浦耳Nippur這個地方(為宇錄一城,又名乃法Nuffar、甲尼Calneh),發現主前三千年前所製造之泥版五萬塊之多,上有碑文刻字等。由此可見在先知時代神所默示寫成的字版,大概是泥版。「使讀的人容易讀」(2下),下有小字:「或作隨跑隨讀」。這是一句希伯來的成語,中文譯本已將真正確的意義表達出來。在淺文理本的小字內「易讀原文作迅速而讀」。文理本譯作「俾讀者疾趨將命,宣播四方」。天主教譯本作「使人流利誦讀」。因為這默示有定期,應驗快要臨到,不能再有遲延(3),所以要隨跑隨讀,作迅速的宣傳。依猶太教的解經者言,巴比倫將必被毀滅的默示或異象Vision,是用大字刻在當時被燒過的泥磚上;至前一世紀,曾被發現。易讀是原意;隨跑隨讀,乃是將意思闡明出來,使人易讀及易於傳播。(參六11)
184 我何以聽見你的名聲或言語就懼怕? 哈三2
答:先知哈巴谷禱告主說:「耶和華阿!我聽見神的名聲就懼怕……」(2上),在名聲之下有小字:「名聲或作言語」,因為原文Shema,意思是所聽到的。英譯本為Report,意思是報告,當然是含有言語的成分在內,同時也是名聲。呂振中譯作聲望。天主教本便按照Report之字意譯為「上空,我聽到了神的報告。」文理本譯作「耶和華歟!我聞爾所言,不勝驚懼。」以上幾種譯法,總歸是側於言語的意思。當先知聽到了耶和華言語的時候,就因他的怒氣威嚴而感到恐懼戰驚(3,8,12,16),所以他在本節末句,即先求神「在發怒的時候以憐憫為念」(2下)。
185 他站立量了大地,為何使地震動? 哈三6
答:這一節經文的上一句說:「他站立量了大地」,下有小字:「或作使地震動」。在七十士譯本是「地被震動」。亞拉伯文也譯為「震動」。中文文理本譯作「立於斯,大地震動」。呂振中譯本作「大地搖撼」。但在原文的意思是「測量」,惟大地經過神的測量,必會震動搖憾,或即為經上暗示伴隨著暴風雨而發生的地震。因此在本章中,先知想到神的威嚴可畏,隨之承接上文的下一句,就說:「觀看趕散萬民,永久的山崩裂,長存的嶺塌陷」,該有何等的權能!有如主耶穌在受難之時,對那些正賣他的人一語:「我就是」拿撒勒人耶穌,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了(約十八6,7)。主的話好像把他們震動,叫謀害他的人都站立不住;尤其是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受難斷氣的一刹那,忽然地大震動,磐石也崩裂(太廿七51)。這些情景的發生,豈不是與先知所描寫的,同樣是在證明神能使地震動,顯出他的偉大能力與榮耀麼!(參該二6,7)
186 瑪革提施的居民為何地之民? 番一11
答:瑪革提施--是臼的意思,系耶路撒冷的一部分,可能是其西部商業區,或因地凹且與魚門相近(10),故以是名。有謂是城的北部某一窪處,如在士師記中,該地就是這樣作窪處的譯法(士十五19)。那裏的居民好像是愚妄人與打碎的麥子,一同被揚在臼中,被敵人捶打(箴廿七22)。先知西番雅在這裏得神的啟示說:「瑪革提施的居民哪,你們要哀號,因為迦南的商民都滅亡了,凡搬運銀子的都被剪除。」(11)由此可知患難就要臨到他們,他們乃是屬於耶路撒冷搬運銀子的人;當神的刑罰日子來臨,他們的財寶必定成為掠物,他們的房屋也要變為荒場(12,13);他們一切哀號毀滅悲痛之狀,在本章中描寫殆盡。
187 萬國的珍寶都必運來,或是所羡慕的必來到,何意? 該二7
答:耶和華說:「我必震動萬國,萬國的珍寶必都運來」,下有小字:「或作萬國所羡慕的必來到」。修訂英譯本為The Precious
Things,意思是珍貴的物品。猶太人英譯本為The Choice
Things,意思是最精選的物品。神的話是兌現的,如同以賽亞先知書中所說:「大海豐盛的貨物必轉來歸你,列國的財寶也必來歸你。」(賽六十5)神聲稱聳對萬國有最高掌管操縱的權威,並且使用震動來達成他自己國度的進展。這裏「萬國所羡慕的必來到」,文理本譯作:「亦將鼓蕩列邦,列邦之企慕者將至。」其意願猶如古猶太釋經學者的見解,認為這裏就是預告彌賽亞基督而說的,因他為萬國萬民所想望者。
188 神必以所羅巴伯為印,有何意義? 該二23
答: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僕人撒拉鐵的兒子所羅巴伯阿,到那日,我必以你為印,因我揀選了你。」(23)這所羅巴伯為猶大的省長,曾與祭司長耶書亞等,於主前五三八年,率領被擄的猶太人回國。到耶路撒冷第二年,即開工建造神的聖殿(該一1,14,二21,拉二1,2,三1-9)。到了五一五年,大工才告完成。神在這裏說到「我必以以你為印」。在東方人的心目中,印戒是十分寶貴的,它也是權柄的蒙征。在新舊約聖經中,皆有好些地方提到用印的事(創四一42,王上廿一8,斯三12,八810,約六27,林前九2,約三33,但六17,啟廿3,林後一22,弗四30)。其意思不僅表示有權柄,並且也含有證明,保證封閉,不能更改,以及以聖靈為印記的意思(林後一22,參加六17)。神答應使所羅巴伯,以大衛後裔的身分重登寶座的應許,使用這個印的象徵,是有其精美的意義。先知耶利米曾經宣告:「耶和華說,猶大王約雅敬的兒子哥尼雅,雖是我右手上帶印的戒指,我憑我的水生起誓,也必將你從其上摘下來。」(耶二二24)由此可見,帶印戒指所代表的權柄,是在乎神的應許賜或舍而定的。神在此以所羅巴伯為至寶,並且賜他大有權勢的地位,使他如前所述能作領袖所行的重要大事。神產揀選了亞伯拉罕、大衛和所羅門為首領、為王,他也照樣揀選了所羅巴伯,列入這被選立者的行列中。在他們的後嗣耶穌的身上,這應許達到最高的實現(太一12,13)。
189 你跑去告訴那少年人是誰? 亞二4
答:先知撒迦利亞在異象中說:「我又舉目觀看,見一人手拿準繩」(1),這人就是與先知說話的天使(3)。當這天使手拿準繩要去量耶路撒冷,看看有多寬多長的時候,又有一位天使迎著他來(23),對他說:「你跑去告訴那少年人說,耶路撒冷必有人居住,好像無城牆的鄉村,因為人民和牲畜甚多。」(4)這裏所提到的那個少年人,按照上下文的意思,系指撒迦利亞先知自己而言。先知藉著兩位元天使先後所傳的資訊,同時又聽耶和華說:「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圍的火城,並要作其中的榮耀。」(5)從此得知神已宣佈了他的旨意,是要重建耶路撒冷,恢慢她的繁榮,其中的百姓,在神無所不能的堡壘環護中安然居住,先知當然要把這個大好的資訊轉告他的同胞們了。
190 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這裏的他是指誰? 亞二8
答:萬軍之耶和華說:「在顯出榮耀之後,差遣我去懲罰那擄掠你們的列國。摸你們的,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這裏所謂「顯出榮耀之後」,可能是指5節中應許耶路撒冷的榮耀,並且意思可能是說,神把所應許的榮耀,賜給耶路撒冷以後,就要按他說過要作的,以毀滅臨到她的仇敵。但由於在原文中「榮耀」之前沒有冠詞,所以不利於這樣的解釋;較可能的意思是為了追尋榮耀。他差遣了我,這就是說,神現在要藉著懲罰那壓榨他百姓的人,來榮耀自己,以顯明他不變的公義,和不屈的公正。至於「摸你們的」,這「摸」就是表示敵對他的百姓的意思,「就是摸他眼中的瞳人」。亨德遜Henderson認為這個代名詞的「他」字,就是指萬軍之耶和華而說的。神的百姓在神面前,視如眼中的瞳人那樣寶貴和重要,時時受到保護。所以列國敵對他的百姓,就是如同敵對神的眼中瞳人那樣嚴重,豈能傷害得了
呢!
191 我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石頭上有七眼,意思為何? 亞三9
答:「看哪!我在約書亞面前所立的石頭,在一塊石頭上有七眼。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親自雕刻這石頭,並要在一日之間除掉這地的罪孽,」(9)這裏的資訊啟示,是關乎彌賽亞的事,其開始大概是指聖殿中的頭塊石頭,但最終的預言乃指基督為「房角的頭塊石」(彼前二6,7,詩二八22),他是根基磐石(賽二八16,林前十4)。在這一塊石頭上的七眼,意思不甚清楚,未能作肯定的主張,不過一般認為七眼刻在石頭上,乃是象徵「神的七靈」者的完全性的意思(啟三1);但我們認為較好的見解,乃是以這話為應許說明神的七眼,表示他完全性的鑒察和看顧,直到他所指派立殿的根基,大工快樂地完成(亞四9,10)。至於「我要親見雕刻這石頭」,乃顯示在聖殿的光滑房石頭,預表了基督所受的創傷(賽五三10),彌賽亞受苦的結果,一日之間,便很快的除去耶路撒冷這地的罪孽,而終使平安和興旺歸於悔改的百姓。
192 哈得拉、大馬色、哈馬位於何處?有何事蹟? 亞九1,2
答:哈得拉--意即包圍,為古時一城名,與大馬色、哈馬並提,在亞述的碑文中同有記載。這地系屬來蘭所管轄,與大馬色相去不連。亞蘭亦有被稱為哈得拉地,其原因不太清楚。這哈得拉一名,有人認為是亞蘭某王;有人說是指亞蘭之神;又有人認為是亞蘭之城或地區。雖然確實的位址未高詳,但作者認為最後一點的見解,是極為可能的。大馬色--意即審判者,位於黑門山西肥沃的高原上,高出海面二百三十丈,為古代敘利亞的一座名城,離耶路撒冷四百里,建立在平原的中間,四圍以外各三十裏,有亞罷拿、法珥法兩河的水由平原經過,為古代的一個大商埠(結二七18)。亞伯拉罕的僕人以利以謝,是這大城的人(創十四15,十五2)。這城原是亞蘭的京都,被大衛王攻克以後,便在這城設立防營,亞蘭人給他進貢(撒下八5,6,代上十八5-7)。到了所羅門年間,瑣巴人利遜興起,在大馬色立國,作亞蘭人的王,常與以色列人為敵(王上十一23-25)。新約時代,大馬色為阿拉伯人亞哩達王所管轄,亞哩達亦隸屬于羅馬(林後十一32)。保羅曾在大馬色的路上,蒙主的光照,大受感化(徒九全)。大馬色自古到今仍是一個通商大埠,現常稱為大馬士革Damascus者,即敘利亞之首都也。哈馬--意即要塞,系屬亞蘭地方的一區域,位於利巴嫩山的北境,又名哈末(意溫泉,創十18,書十九35)。按神所定古時以色列人要得的產業,此地是屬於北疆之內,所以摩西打發十二個人窺探迦南地時,一直上去直到哈馬(民十三21,摩六14)。關於哈馬的事蹟,聖經記載甚多(撒下八9,代下八4,王下十四28,賽十9,耶卅九5,四九23,五二9)。
193 我必懲罰公山羊,是指什麼? 亞十3
答:耶和華神說:「我的怒氣向牧人發作,我必懲罰公山羊,因我萬軍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羊群,就是猶大家,必使他們如駿馬在陣上。」(3)在新約聖經中,有綿羊與山羊之分的教訓:綿羊表示溫柔、謙卑、順服、信從神的人;山羊表示與上述一切相反,偏行己路、悖逆神的人(太廿五32,33)。羊群南代表神的子民,而神是羊群的牧人(參詩廿三1,結卅四15,約十11,14)。地上的牧人常因未盡職責,受到神的怒氣責罰(亞十3上,結卅四1-10)。這裏所提到的「公山羊」一詞,在先知以西結書中也曾用到(結卅四17),乃是指著當時國中的主腦人物而說的,且在以賽亞書中被用作首領的稱呼(賽十四9)。在他們悲哀慘痛的景況中,耶和華要親自成為他群羊的收人,施行審判(結卅四17),懲罰那些不盡己責的領袖,而施恩眷顧自己的羊群,就是猶大家的百姓,如同在戰線上的駿馬一般,極有能力(參伯卅九19-25)。再者這公山羊在聖經中,也是預表仇敵之國及其君王而言,比如希臘與其王亞力山大帝是也(參亞九13,但八5,21,參上冊175題)。
194 我將這三十塊錢在神的殿中丟給窖戶,有何啟示? 亞十一13
答:先知撒迦利亞遵行神的吩咐,作以色列民的好牧人,從事牧養羊群的工作(4);但以色列國民雖蒙看顧和愛護,好牧人的工作卻不被領受。在這裏撒迦利亞清楚地是預表基督,他的百姓竟以仇敵的姿態,來回答他的慈愛,直到他的心厭煩他們(8)。在他未離開羊群之前,他們卻給他三十塊錢作工價(12),這是輕視他的一種表示。但現在耶和華吩咐他說:「要把眾人所估定美好的價值,丟給窖戶。我便將三十塊錢,在耶和華的殿中丟給窖戶了。」(13)那工價乃是一個卑賤工匠製造器皿所得的代價,極其低微;這錢是在耶和華殿中丟的,他是真正的被羞辱者。
以上所述乃是一種預言,到了五百多年以後,在基督被賣的事上,完全應驗了(太廿七3-19)。當時賣主者把所得的卅塊錢丟在殿中,就出去吊死了;最後被用來買了窖戶的一塊田,叫作血田。據馬太所記,是出自先知耶利米的話(太廿七9);但在耶利米書中,並無記載這預言,那就要歸咎古時文士抄寫上的錯誤了(參拙著新約聖問題總解--上冊太廿七3-10解題)。
195 米吉多平原之哈達臨門的悲哀,何因? 亞十二11
答:耶和華神要將「那施恩叫人懇求的靈」(10),豐豐富富的澆灌耶路撒冷他的百姓,使他們禱告悔改認罪,仰望「他們所紮的」(10),為他悲哀和愁苦,如喪獨生子或長子。這裏所描寫那位被紮的,無疑就是預言彌賽亞的被紮,在新約中確已應驗了(約十九34,36,37)。基督的被捉拿、被鞭打、被紮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是一件驚天動地,最悲哀且最淒慘的事。先知在此對這悲哀作一比較,一方面表明它的深度,一方面也表明它的普遍性,好像父母為獨生子或長子之死而悲哀。並且又說:「那日耶路撒冷必有大大的悲哀,如米吉多平原之哈達臨門的悲哀」(11)。這米吉多(意即軍區),位於耶斯列西北廿七裏之處,為巴勒斯坦之一要鎮,為古時兵家必爭之地(書十二21);而哈達臨門(意即石榴的音響),則位於米吉多平原之一個城市,與米吉多相近。猶大王約西亞曾在那裏與埃及王尼哥爭戰,身受重傷而死,當時的猶太人和耶路撒冷人,都為他悲哀不已(參代下卅五22-24)。這樣的悲哀也是顯明整個國民的悲哀,所以先知在此引用,作為殷鑒。
196 那日必給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何意? 亞十三1
答:在聖經中有好些地方提到泉源,如活水的泉源(耶二13,十七13,參賽四一18,約七38,啟十六4)、救恩的泉源(賽十二3,參詩一一九81)、永生生命的泉源(箴十四27,約四14,參啟七17,廿一6,廿二1,17)、智慧的泉源(箴十八4)等。這些不外乎是形容神豐富的救恩、生命與智慧,使人得著滿足。但在這裏卻是一個明顯的預言。耶和華說:「那日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洗除罪惡與污穢。」(亞十三1)「那日」乃指耶路撒冷遭難悲哀的日子(亞十二11);也是主耶穌降臨的日子(十四1,4-6)。「必給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開一個泉源」,乃預言被紮的彌賽亞基督(十二10),為拯教室以色列人,甚至全世界的人類,開了一個得救的泉源。這一節經文顯明了福音真理,就是使人因著基督寶血的功效,洗除罪惡,因信稱義;又使人因著基督之靈泉的潔淨,除去污穢,得以成聖。這血與水之間的關係,已為使徒約翰在基督身旁看到見證出來(約十九34),並且也為聖靈同作見證(約壹五6-8)。耶穌也曾親自應許信的人,要從他腹中流出活水的江河來,就是指著要受聖靈說的(約七38,39)。豈不正是應驗先知在此處所說的預言麼(亞十三1,十四8)!因此,我們可以明白,從舊約時代,神就給人預備了這個泉源,在人人的期望中日漸明顯的打開了。舊約時代,是要以獻上祭牲的血來為人贖罪,到了新約時代,是以基督的血為人贖罪。由於基督的受死,流血捨命,這個屬靈的泉源才實際的打開了,成為人類豐富而永遠得救的根源。
197 他的腳站在橄欖山上,山從中間分裂,有何啟示? 亞十四4
答:本章經文是講到猶大國與以色列國的爭戰(1-3),耶和華為王者最後的勝利,一切預言最後的完成,主耶穌的再來,以及永遠國度的開始(3-21)。這裏說到「那日,他的腳必站在耶路撒冷前面朝東的橄欖山上,這山必從中間分裂,自東至西成為極大的穀,山的一半向北挪移,一半向南挪移。」(4)神當初怎樣把紅海分開,使他的百姓以色列人能夠逃走;照樣在他降臨的日子,把山分開,將他們逃跑的方向指明出來。山的一半要向北方挪移,一半移向南方,留下了一條直通東西的山谷,他們便可從山的穀中逃跑(5),這是神給那些蒙愛之餘民的一種應許。我們若從整個預言來看,乃指主耶穌的二次降臨。他的再來,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把寶座設在橄欖山上,在他降臨之時,有一切聖者(或即天使)同來,日月星辰,都要退縮無光(5,6,太廿四29-31,廿五31),極為威嚴,令人敬畏。在那日山一裂開,就有活水從耶路撒冷向西和向東流了出來(8),表示流到整個世界,為人帶來豐盛的生命和福氣;更有人從各國來到耶路撒冷,朝拜這一位全地之王(9-21)。另有人認為這一段的見解,是新天新地的象徵,它是用一個將來的、興盛的、強大的王國,來比喻新天新地的情形,正如在啟示錄中用一座壯麗的城,來比喻天堂的美境一樣(啟廿一1-27,參拙著新約聖經問題總解--下冊535及536題)。
198 神愛雅各,惡以掃,是何原因? 瑪一2,3
答:雅各和以掃本是利百加的雙生子,先生的叫以掃,後生的叫雅各。在他們還沒有生下來以前,神的應許計畫已定,兩國在她腹內,兩族要從她身上出來,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廿五21-26)。在這裏神要藉著先知瑪拉基,回答以色列國人的話說:「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麼?我卻愛雅各,惡以掃,使他的山領荒涼,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2,3)這的意思,不是指著他們二人的肉體或靈魂的喜愛,或得救與不得救的事,乃是如前面所說的應許兩國而言,即指雅各所代表的以色列國,和以掃所代表的以東國的事(參俄1-21)。在神的應許和永遠的計畫中,神要創立以色列國,因為他是由亞伯拉罕起,應許傳到以撒,在以撒的二子中,又必有一個承受應許的人,一脈相承,成為後裔,立為一國的事;而按他所揀選人的旨意,便悅納了雅各,厭惡以掃(羅九7-13),所以就不揀選以東國了;以致後來以東遭受災難,成了以色列所憎恨的仇敵,至終因罪惡走向毀滅的途徑(3-5,俄2-18)。
199 公義的日頭出現,其翅膀有醫治之能,何意? 瑪四2
答:萬軍之耶和華說:「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其光線有醫治之能。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裏的肥犢。」(2)中有小字:「光線原文作翅膀」,如文理本譯作「有若矯翼,照育萬物」,呂振中譯本作「它的翅膀、光線,有醫治效能」。這翅膀乃表明太陽之廣蔭大地,普庇萬物,並且表示它的迅速,一飛而至,這就是線或翅膀的一種形容的說法。對於敬虔的人必被稱為義者,並得醫治,好像是蒙受日頭光線照耀一樣(參太十七2),毫無罪汙黑暗;又好像是在它的翅膀蔭下,得著覆庇,安全美好。公義的日頭出現,就是預言基督耶穌為公義之主,凡接觸他的人,都會得著醫治的能力(參可五27-30),他使傷心者得著安慰、犯罪者得著赦免(參太九6)。當主再來之日,他要按照公義審判仇敵,拯救萬民,將仇敵(那惡者)毀滅,給信者帶來得救的喜樂,有如牛犢歡然跳躍,滿得活潑的盼望(瑪四1-3,5,三17,18,太廿四30,31,廿五31,32,徒十七31)。
200 聖經內容分為幾個時代?概況如何? 創二8,約一17
答:聖經記載人類的歷史,以舊約為多,從始祖亞當起,到啟示錄二一章新天新地止,可分為七大時代,這是屬於神的永遠計畫。在這些時代的過程中,都是因著人的不信與犯罪,違背神的命令,以致他使各樣的苦難與災禍接踵而來。迨這七個時代過去,則有新天新地出現,世世永在無窮。爰將這七時代的概況分述如左,讀者可以一目了然。
1.無罪時代--又稱樂園時代(創一27,28,31,二8),神起初造人類始祖亞當時,是無罪的。那時人在樂園裏,與神有密切的交往,悠悠自在,快樂逍遙(創二8,9,16,18,賽五一3);但因魔鬼的敗壞,使女人夏娃被誘惑而陷在罪裏(創三1-6),罪就因這一人入了世界,所以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羅五12,13,14)。這是人的背道,不聽神的話,遂被神趕出樂園,生活勞苦,受到刑罰(創二17,三6,13,17-23)。
2.良心時代--(創三22,23),自亞當至洪水時,共約一六五六年。由於始祖的敗壞,人類就有分別善惡的知識,而以良心作為判斷道德的標準。但人仍然作惡,深陷於罪中。神見人在地上罪惡極大,日趨沉痛,心術腐敗(創六5),於是神用洪水結束了這個時代(創七12-23)。
3.人治時代--(創八20-22),為挪亞後裔時代,自洪水至巴別塔,約共有四二七年。神從洪水的災難中,救出挪亞一家八口(創八18),並賜福給他們的後裔,可以管理已經潔淨了的大地,於是開始了新的生活(創九1,2,3,20)。但因他們心有驕傲,自高自大,目中無神,要建造巴別塔,塔頂通天,傳揚己名,而遠離了神 神就變亂了他們的口音,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人類的生活、倫理與信仰,就日趨敗壞了(創九20-27
,十一1-9)。
4.應許時代--(創十二1,2),為神的選民列祖的時代,自亞伯拉罕蒙召,至摩西領導以色列人出埃及,共有四百三十年。後因建造巴別塔而被分散的人類中,神呼召了亞伯蘭一人,與他立約,賜給他及其子孫在地上承受一切的福祉,且不附帶任何條件,乃完全出於恩典。可是人卻因犯罪敗壞,而在埃及失去了這個祝福,以至淪為奴隸,多受苦待,但仍未失去神所應許給他們的約(出一8-14,加三15-18)。
5.律法時代--(出十九8),自西乃山至加略山,共約一五二四年,神將他的子民從受欺壓者的手中救贖出來,恩典再一次臨到他們身上。他預備了一位領袖摩西作拯救者,但到了西乃山以後,他們將恩典變為律法。神藉摩西所傳的律法(出廿1-17,申五7-21),及諸般敬拜神的條例(利,申),要他們遵守。但由於子民的心剛硬,違背了律法上所記的規條,神就把他們交給了仇敵,被擄到外邦,分散天下各國,受盡各樣的痛苦(路廿一20-24)。
6.恩典時代--(約一17),自基督降生,至他的再來。主在世上傳道三年以後,為了順服父神的旨意,被釘在十字梁上,為世人受死贖罪,引進了完全的恩典時代,完成了救贖恩功(來七27,九12)。這是白白的賜給猶太人和外邦人,要叫人信而得救(弗二8,9)。但因世人又存不信的噁心,漠視十架寶血的救贖恩功,神要用末世的大災難來結束這個時代(太廿四14,21,帖後二7-12)。
7.國度時代--(弗一10),又稱禧年時代,自大罪人出現,至新天新地永遠世紀。此時代在教會被提後,是大災難和千禧年國度時代的開始(太廿四全,但九27,啟六—十八全)。此時有選民和無數的外邦人得救,基督要作王管理及復興以色列國一千年,以耶路撒冷為大君王至京城。等到一千年完了,撒但暫時又被釋放,以後神用火從天上降下燒滅他們,而結束這個時代(啟廿7-10)。最後新天新地出現(啟廿一1-5),主為信徒預備了這個地方(約十四1-6),信徒與主同在、同住,永享福樂。
以上七個時代,乃依聖經所記主要的內容計畫,井然有序,十分奇妙。願我基督信徒皆能明白神的旨意,謹慎自守,儆醒禱告,等候基督二次榮耀的降臨,一同承受主的寶貝應許,進入永遠榮耀的國度。
201 聖經聖約共有幾次?立約之關係如何? 但十一28,30 ,路一72
答:考舊新兩約聖經所記,神與人立約的關係,計有八個重要的聖約,藉以顯示神與人的關係,並定下得救之恩約。其中前四約是記在創世記之內,即伊甸園之約、亞當之約、挪亞之約、亞伯拉罕之約。此四約乃為基後四約之基礎。後四約就是摩西之約、巴勒斯坦之約、大衛之約、新約。全部聖經系包括在此八大聖約之內,是以聖經有稱為約書,或聖約之名(但十一28,30
,路一72)。茲將各聖約之要點概述於後:
1.伊甸園之約--(創一28,29,二15-17),是八大聖約之首約,規定了生活及救恩的條件。這約形成全部聖經七種要素,使伊甸園中之男女負其責任:(1),將大地全新配置給人。(2),治服大地供人使用。(3),有權管理一切動物。(4),以菜蔬和果子作為食物。(5),修理看守伊甸園。(6),禁止食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7),定下死亡的刑罰。
2.亞當之約--(創三14-19),本約註定了墮落之人生活的條件,這些條件直存留到國度時代為止;其立約時間,於人類受造之後,約在主前四千年。此約之要點:(1),撒但的工具--蛇受了咒詛(創三14)成為神對罪惡的一種界定。(2),神首次恩典之應許,為女人的後裔(三15),一位救贖者基督(太一1,20-23
,約壹三8)。(3),改變了婦女的地位,增加了懷胎的苦楚(三16),以丈夫為首領,受他的管轄(提前二11-14,弗五22-25)。(4),因人的緣故,地受了咒詛,生活苦難臨到(創三17,18)。(5),繁重的苦工,身體的死亡(創三18,19,羅五12-21)。
3.挪亞之約--(創九9-13),本約是於挪亞一家出方舟之後,約主前二三二○年,是在阿拉臘山附近所立之約。此約之要點:(1),人在亞當的約下,地不再受咒詛(創八21)。(2),新世界自然界秩序之安排(八22)。(3),賜福人類昌盛繁茂,與百物不再受洪水滅絕的保證(九1-19)。(4),凡屬悖逆神旨的,必要受刑罰和咒詛(九4-6,20-25)。
4.亞伯拉罕之約--(創十五18,十七1-8),本約是於亞伯拉罕被召之後,約主前二一○○年,在幔利的橡樹之下所立的約(十三18)此約之要點:(1),我必叫你成為大國,立你作多國的父(十二2,十七2,4)。(2),我必賜福給你(十二2,十三15,十五5,18,廿四34,35)。(3),叫你的名為大(十二2,十七5)。(4),你也叫別人得福(十二2,加三14)。(5),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十二3)。(6),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十二3)。
5.摩西之約--(出十九5,6,申五1-3),本約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漂流曠野之時,約主前一五○○年前後,于何烈山所立的約。此約之要點:(1),是神賜給以色列人之聖律,與從違之賞罰(出十九3,25,廿5,6)。(2),分為顯神公義旨意的誡命(出廿1-26);管理以色列社會生活的典章(出廿一1-廿四11),與律例(出廿四12-卅一18)。這三種要素彼此之間,互有極重要的關係,而組成了摩西律法之約。(3),誡命和律法組成了一種宗教系統,誡命是定罪和死的執事(林後三7-9),律例是給選民在神面前一位代表大祭司,藉著築物為民贖罪(利十五15,30
,十六6,11)。
6.巴勒斯坦之約--(申廿八1-卅10),本約為進應許地之約,說出以色列人在該約之下,進入應許地之後所應有的準則,是他們進迦南之前,約主前一五○○年以後,在約但河東所立的約。此約之要點:(1),因不信被分散在萬民中(申廿八63-68,卅1)。(2),以色列人將來要在分散中悔改歸向神(申卅2,3)。(3),主要回來,復興以色列民歸回本地(申卅3-5,摩九9-14,賽十一11,12)。(4),全國百姓悔改,凡迫害以色列民的列國要受害判(申卅6,7,賽十四1,2)。(5),遵行誡命,選民蒙福,國度復興(申廿八1-13,卅9,10,摩九11-14)。
7.大衛之約--(撒下七16),本約為神示以色列王與國度有亡興替之應許。按肉體說,大衛的後裔基督(太一1,羅一3),那永遠榮耀的國度,即根據此約而建立,立約的時間,是以色列人建國之後,約在主前一○○○年,於耶路撒冷所立的。此約的保證為:(1),建立大衛的家室,就是他的後裔接續王位(撒下七11,12,16)。(2),堅定國度,直到永遠(撒下七2,3,6)。
8.基督的新約--(太廿六28,路廿二20
,來八8),本約是以基督為立約之主,以十字架寶血供恩為信者得救之源,其立約時間,於主被釘十字架之前,在耶路撒冷城科各各他山上所立的。此約之概略:(1),比摩西之約更美,耶穌為更美之約的中保(來七19,22)。(2),立在更美的應許上,永遠不廢(來七24,25,28,八6)。(3),保證以色列人永遠存在,並要悔改得享大福(來八8-12,耶卅一31-40)。(4),本約為眾約之總結,永不改變,永遠完全(來七20-28
,九12,十14,羅十4)。
上列舊約所立的諸約,完主實現於基督所立的新約,因基督是聖經的中心,是聖經的主題,是八大聖約的歸趨,以基督寶血的功效,來達成最後永遠完美的恩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凡是相信基督而悔改的人,都能在這個無條件的新約恩典之下蒙恩得救,得著永遠的福氣。
202 舊約聖經怎樣分類?有無散失書卷? 申卅一24,書十13
答:舊約聖經,其最早的發展,約自主前一千五百年左右,創世記為第一卷書,至主前四百五十年,瑪拉基書為最後一卷止,彙集編定,共為三十九卷。按照聖經各卷的內容性質,有下列四種分法:
1.摩西五經--即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等五卷,系摩西所著,故稱為摩西五經,又稱為律法書(拉七6)。此五卷之次序,古今始終一致,沒有變動,列為第一類。
五經著時最早,自主前十五世紀,摩西寫成此五經,得以傳訓百姓。考此五卷經典是被放置在聖殿內的約櫃旁(出廿五21,四十20
,申十5,卅一24-26,王上八9,21),交由利未人負責保管(申卅一9,25,平時除祭司研讀,奉為事奉神及教誨眾民之聖典外,君王亦當抄錄善本置於身邊,隨時誦讀,視為敬神治民具有最高權威根本之經典。
2.歷史書十二卷--即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撒母耳記上下卷、列王紀上下卷、歷代志上下卷、以斯拉記、尼希米記、以斯帖記等十二卷,乃按各書之內容性質,分類為舊約歷史書,此為聖經現今通用之次序。
3.詩歌書五卷--即約伯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等五卷,又稱為智慧書,為現今聖經通用之次序。
4.先知書十七卷--又稱預言書,分為大小先知書兩部分。先知原無大小之分,乃是以他們所寫書卷內容篇幅之多少而分的。大先知書五卷:即以賽亞書、耶利米書、耶利米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等。小先知書十二卷:即何西阿書、約珥書、阿摩司書、俄巴底亞書、約拿書、彌迦書、那鴻書、哈巴穀書、西番雅書、哈該書、撒迦利亞書、瑪拉基書等。以上共計十七卷,為現今聖經通用之次序。
除了上列三十九卷正典聖經分類之外,在舊約經卷中還有數卷書名的記載,如雅煞珥書(書十13,撒下一18)、所羅門記(王上十一41)、拿單書(代上廿九29)、迦得書(代上廿九29,代下九29)、亞希雅預言書(代下九29)、易多默示書(代下九29)、何賽的書(代下卅三19)等七卷書未有列入;或許非為正典聖經,而且已經失傳,而無可稽考了。
附 錄:
在聖經中有許多關於偽神、動物、植物,以及度量衡、幣制、猶太人的月分等譯詞名稱,不易瞭解,尤其是在舊約聖經裏最多。為使諸位讀者在讀經時更能通曉無阻,爰將這些名稱分類集解,臚列于左:
一、聖經中的偽神名詞解
神像——為一人或一家所拜的邪神。以色列人自外邦輸入之,大小書殊,有雕像及鑄像,古人視為古利之使者,或用以蔔問吉凶之事。約西亞王時曾經毀滅之。創卅一19,32-34,撒上十九13,士十七4,5,結廿一21,亞十2,王下廿三24。
日球——此為巴比倫、亞述等國所拜者。又如埃及以其安城為奉日球之地,希伯來名伯示麥,意即日球之室。約西亞王與諸先知,曾力除此民間惡習。耶四十三13,王下二三5,11,賽十七8,結六4,6。
金犢——犢乃犀牛,原作獻神之物。亞倫曾製造金牛犢,謂以此代耶和華之靈,令民拜之;似從埃及之陋俗,因以色列人曾在埃及目睹其民拜阿披司,即犢神也。耶羅波安作王時,複立拜犢之禮。二者同為陷民於罪,為神命令所不許。出三十二4,王上十二29。
日車——在猶大末葉,道德墮落之際,書種宗拜偶像之舉,潛行輸入,敬奏天像,亦在其內。日車與日馬,即為人民所崇拜者。相傳此為猶大某王所贈,置於殿中,約西亞王曾以火焚燒之。王下廿三11。
銅塊——原為神命摩西在曠野所造之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火蛇咬的人,仰望銅蛇就必得活。惜後世百姓.竟向銅蛇焚香,希西家王輕視之,稱為銅塊而擊碎之。王下十八4。
基瑪林——其本意無從可考,總含有不正之意味,乃用以指妄奉偽神之祭司。在舊約中提到三處:(1)如事奉邱壇之祭司;(2)指伯特利牛犢之祭司;(3)必將滅絕之巴力與基瑪林。王下廿三5,何十5,番一4。
摩洛——此乃異教神名,亞捫人之國神,稱為米勒公,即瑪勒堪。舊約律法嚴禁崇拜。王上十一5,撒下十二30,31 ,利十八21,二十2-5。
亞斯他錄——迦南諸偽女神之通稱,而諸偽男神即為巴力。其女神原名自巴比倫傳來(希臘有女神,與此相類,淫祀猥褻不堪)。巴力是指日神,亞斯他錄則是月神,均為神所禁祀憎惡而除去之。王上十一5,33,申七5,王下廿三4。
巴力——系迦南人所祀最大之神,與巴比倫之米羅達相同;巴力為日神,為主所禁而除之。何二16,17,王下廿三4。
丟斯——羅馬人至尊之神,與希臘人之丟斯相同。保羅同巴拿巴在路
司得見人祭丟斯。徒十四12,13
丟斯雙子——按羅馬神道史,大丟斯的妾名叫利大,一胎生兩子,一名該撒多耳,一名巴絡絲,皆為保護舟船過海的神。天文學家說,獵戶星座巨蟹的中間有兩顆明亮的星,名叫雙子,羅馬人就認為是丟斯雙子。在桅杆頂上發現光亮時,船家說是從這些星而來的。保羅在羅民所坐船隻,即此名字。徒廿八11。
希耳米——希臘稱此名字,為有口才的神,代諸神通言語的,羅馬人稱牟古留。保羅因為是說話的首領,被路司得人稱為希耳米。徒十四12。
亞底米——希臘人所奉一偽女神名,羅馬人亦崇奉之,名底阿拿。古人以為此神司月及田獵之事,與亞波羅男神為雙生姊弟。古人描述女神容貌美麗,有貞潔之操,謠傳其神像自天而降。徒十九24,27,28。
巴力昆珥——摩押之假神,祀於昆珥山;以色列人離棄神,信奉巴力,而多行傷風敗俗之汙事,因此神嚴加懲罰之。民廿五1-5。
野山羊——希臘羅馬之林神,相傳隨從酒神,耳長銳,鼻扁短,具山羊尾,其性似獸而好色。先知預言巴比倫受惡報而被毀,此種怪物必活躍於巴比倫,及以東諸邑之荒地,為人所妄拜。賽十三21,卅四14,利十七7,代下十一15。
基抹——摩押神名,與摩洛及巴大諸神並著,古時民與王曾信從之。約西亞王時,廢除淫祀,拆毀基抹祭壇。耶利米先知亦深責摩押人之罪,必見滅亡。耶四十八7,13,46,民廿一29,王上十一7。
巴力西蔔——非利士人之假神,原意即蒼蠅之主。以色列王亞哈謝,抱病時求問崇奉假神,因而神差以利亞警告王必死。王下一2,3,6,16。
大袞——為非利士人之國神,其偶像上身作人形,首臂畢具,下半縮作魚尾狀。士十六23,撒上五1-7,代上十10。
臨門——亞蘭國之邪神,王與乃縵常頂禮其前,此即亞蘭之哈達神,有時並稱哈達臨門神也。亞述亦有臨門神,為十二大神之一,據說司掌風雨雷電,或能毀傷禾稼,故敬拜之。王下五18。
尼斯洛——亞述神名,或是日神。西拿基立王在此神廟中行禮時,為其子所殺。此名未見於他處。王下十九37,賽三十七38。
尼波——巴比倫最著名的一神,系女神沙巴尼從男神巴勒米羅達所處;因男神為至尊,凡他所出各種命令,不能親自曉喻,惟藉尼波顯現,以明告家人,所以受人崇奉,認為國中文安格物等學,都由尼波神默示而作。代相傳授,稱尼波為智慧師、文字師、宣教師。賽四十六1。
亞舍拉——亞述司生育之女神,亞蘭、迦南人亦多奉之,有像及其假先知並祭器等。以色列人於山崗上、綠樹下,立柱像與木偶即指此偽神,為主所
憎惡的。申十六21,22,士六25,30。
疏割比訥——偽神像之名,亞述王撒縵以色遷巴比倫人至撒瑪利亞時所立。王下十七30。
亞拿米勒——巴比倫偽神之名,原名亞努,即君之義;米勒為亞述語,意亦君也。西法瓦音人被亞述王撒珥根遷至撒瑪利亞後,即奉此神,以己子女擲於火中獻祭,此神與亞得米勒並記。王下十七31。
匿甲——巴比倫人所奉邪神之一,或雲火星。古他人造欺旬,稱為陰府之主,人以為司瘟疫及戰事者,其神像為人面有翼之巨獅。王下十七30。
匿哈——偶像名,亞瓦人所拜二偽神之一。以色列國十族被擄之後,亞瓦人與他族自亞述遷來撒瑪利亞,則攜此像同至,與他珥他並崇祀之。王下二十七31。
彼勒——巴比倫守護神之名,亦名米羅達,即日神之意,與非尼基人之巴力同,在春季奉此神為大節,以風和日暖為一年之始也。賽四十六1,耶五十2。
亞示瑪——哈瑪人崇拜之偽神,亞述王撒縵以色,使此族遷徙至撒瑪利亞時所攜來者。王下十七
搭模斯——原屬巴比倫,後為腓尼基、亞述、埃及族所崇拜之偽神,行禮淫亂,為腓尼基日神名號。按外國遺傳說,這神每年在八月死又復活,死日眾婦女為他哭泣,復活日眾婦女為他跳舞。結八14。
彌納——司命運之偽神,希伯來人崇奉之。中文聖經譯名司命者,只見一處。賽六十五11。
天后——腓尼基人之女偽神。亞斯他錄,或以其為司月及金星之神,
其崇奉之禮不端而敗壞道德。耶七18,四十四15,30。
理番——敘利亞以為土星之神,又稱蒼芸。以色列人在曠野時妄拜之,司提反對猶大公會宣道時提及之。徒七43。
巴力比利土——意為立約之巴力。基甸率後,以色列人奉拜此神於示劍,遂遭大禍于亞比米勒之手。土八33,九4,49。
邱壇——意全高處,其引伸之意,即崗陵上所設偽神之殿或壇。迦南或他國所敬拜之偽神殊多每遇大樹及高地,即築壇立柱像或偶像而奉拜之,為神所深惡而命滅絕之。民三十三
二、聖經中的動物名詞解
孔崔——此鳥產於印度,在中國頗著名,其羽光澤,冠尾尤麗,尾部張開如扇形,顯出彩色花紋,有傲睨之氣,令人喜愛。此乃他施舶來奢侈品之一,呈獻予所羅門王。王上十22,代下九21。
戴任——巴勒斯坦著名之鳥,黃冠高聳,間以黑白之斑,曲嘴,身長約七八寸,棕色絨毛,非常美觀,構巢於樹窿,而染汙習。舊約經中禁食此鳥類。利十一19,申十四18。
鳶鳥——鷹類,身長約二尺,毛棕色,熠熠有光,尾歧而翼削,目光銳利,食雀、鼠、蛇、蛙,或腐肉之類,巴勒斯坦冬季多有之,惟孵雛則在加利利一帶多山之外。經中禁食此鳥。利十一14,申十四13。
號鳥——即梟鳥,其種不一,有二尺高長角之鴟,及五寸之小號,形狀大致相同,首巨耳有篷毛,目大而圓。此鳥身體最輕,昏時飛出,覓食于山局古廟中,巴勒斯坦山谷中多有之,亦名貓頭鷹。深夜悲鳴。經中禁食之。利十一17,18,申十四16。
鵜鶘——高五尺,體白色,喙長,下有囊可伸縮,以承食物,能搜囊以哺其雛,于海濱之廣澤中與不潔之鳥同棲。利十一18,申十四17,參賽卅四11,番二14。
狗頭雕——鷹之一種,產于巴勒斯坦,高約二尺,毛微白,翎暗黑色,因其常見,且敢繞營帳城市而飛,故有法老雞之別稱。利十一13,申十四12,17。
鵪鶉——鳥名,肉味甚佳,產歐洲(中國亦產此鳥),為鷓鴣類之最小者,長約七寸許,棕色,上部有條紋。此系季候鳥,春季向南飛至巴勒斯坦,交冬即返,常為人捕食。出十六12,13,詩七八27。
鴕鳥——沙漠中之一種大鳥,產於非洲及亞拉伯沙漠中,羽毛美麗,賓士迅速,高六至八尺,重自一百五十斤至二百斤,頭小目巨,能見遠物,滿生絨毛,足長,筋骨堅如鋼鐵,踢蹴有力,能禦猛獸,惟翼小不能飛,僅疾馳時張之以增速率而已。全身毛短且柔,惟翼及尾羽長,光澤潔白,至為美觀,為婦女帽發間之裝飾品。此鳥棲息沙漠,產卵沙中,使受熱而孵化,卵重約二斤餘。律法以鴕鳥為可憎不潔之物。約伯喻與鴕鳥作伴,言其孤寂也。利十一16,伯卅29,申十四15。
鷂鷹——食肉之鳥,善飛行,此鳥又分較小之鳥數種,如雀、鴿、鳶等類。雀、鴿在夏時,黎巴嫩及加利利山地間甚多,冬時在猶太及亞拉伯地最多。利十一14,申十四13。
紅頭雕——即是顎鳥,又稱魚鷹,毛深棕色,產於巴勒斯坦沿地中海一帶,常飛翔於海面,捕食魚類。利十一13,申十四12。
白鶴——水鳥名,原文與燕同譯,高三尺餘,亦名天鵝,辭典稱為鸛鶴,產猶太者為鴕鳥鵜鶘之屬,如中國常見之灰色鶴也。賽卅八14,耶八7。
紅鶴——此鳥與鸛及蒼鷺同類,埃及人奉之為神,以色列人則視之為不潔,按例禁食之。利十一19,申十四18。
鷓鴣——形本像鳩,生巴勒斯坦山中,有沙上鷓鴣與除卡Chukar鷓鴣兩種,身旁有美羽條紋,嘴與足皆朱色,頸深黑色,稍大於鵪鶉,為人所獵取,或閉於籠中以誘他鳥。撒上廿六20,耶十七11。
鷙鳥——屬鴿、雕、號之類,乃食肉大鳥,頭禿無毛,喜食屍體。全身羽手黃色,高約四尺,爪尖嘴銳可畏,為巴勒斯坦最顯著之鳥,築巢於各山谷中。伯廿八7,利十一17,18,創十五11。
夜鷹——原文意即強暴者,究指何鳥,未詳,中英文本稱為夜鷹,即蚊母鳥或怪鴟類,體長約一尺八寸,色灰褐,頭頸背腹等處有暗色斑紋,口大,頭扁平,翼長,畫棲森林中,夜出捕食蚊、虻等,夏居北地,冬徙南方,俗說此鳥常吐蚊,因以名之。七十士本及拉丁本聖經,皆以為號。利十一16,申十四15。
魚鷹——此鳥各國皆有,身瘦翅長,背褐腹白,喙色黑或黃,頭小目銳,常迥翔於巴勒斯坦之海面,其食不潔,故摩西律法列於汙而不可吃之鳥。利十一16,申十四15。
鸕鷀——一名鵜,俗稱水老鴉,意即潛水者,屬鳥類之游禽類,體形稍狹,長約二尺六七寸,嘴端鉤曲而尖,體黑有綠光,腳黑有蹼,群棲海岸及沿岸湖沼近旁,因善泅水捕魚,漁人多馴養之,恒以草圈緩紮其頸,以防其得魚吞下。此鳥肉腥膻不可食。利十一17,申十四17。
鷺鷥——屬水鳥,與鶴鸛相似,體長約一尺六七寸,嘴長翅大身瘦,腿細長,不善飛,頭部後端有白色長羽毛數根,腳黑趾四,鉤爪端黃綠色,常居沼澤,覓食蟲魚,有灰白二種,因其背胸部,羽毛氈氈如絲,故以名之。利十一19,申十四18。
顫鳥——鷹類,似鷂鷹,青黃色,食肉,目光敏銳,善飛行,巴勒斯坦多有之,從前各國每捕野顫馴養,以供獵事之用,中國亦然。有譯為氈鷂之名,視為不潔之鳥。申十四13,利十一14。
鸛鳥——形似鶴,亦如鷺,高約四尺,羽色灰白,嘴赤而長,足長而紅,爪小尾短,常以松樹為巢,為按季候遷居之鳥,以魚蛙昆蟲為食,有鸛雀或冠雀之名。另有產於死海近旁,名叫黑鸛,因其頸背皆黑之故也。詩一○四17,耶八7,利十一19。
野牛——系凶,指青色,重千斤之獨角獸,如犀牛,體大四肢短,各有三蹄,皮膚無毛,多雛襞,其力大,性兇悍,不易馴服,角為皮質之變形物,可供藥,頗珍貴,有印度與非洲產二種。印度犀體大性溫和,鼻上生長一角;非洲犀體略小,性兇暴,鼻上前俊生二角。聖經以野牛表示能力。賽卅四7,申卅三17,民廿三22,廿四8,伯卅九9-12。
狗熊——此獸體肥滿,長四五尺,頭大四肢短,以全蹠踏地,尾短小,毛密而硬,色多深黑,惟喉下有白色部,棲深山,穴居樹洞土窖中,晝隱夜出,善攀緣樹木,大抵多產於約但河東,其毛為黃色。先知以利沙,曾呼兩母熊自林中出,撕裂童子四十二人。王下二24,撒上十七36,37。
牝牛——即母牛,神應許亞伯蘭所立之約,曾以牝牛、牝山羊舉行禮節。又摩西律法條例,有獻牝牛之祭。創十五9,利三1。
紅牝牛——即純紅棕色之母牛,摩西律法中之一條例,命焚燒紅牡牛為灰,以潔不潔之民,此系以色列人行潔淨之禮。民十九1-9。
狐狸——穴居荒野廢址中,體瘦長約四五尺,毛色黃赤,口吻尖突,四肢細,尾長,性狡猾多疑,遇敵則肛門放惡臭而遁走,晝伏夜出,捕食鼠鳥等。巴勒斯坦產有埃及狐與黃狐二種。太八20,哀五18,士十五4。
野狗——地中海一帶,均有此獸,遊行地區甚廣,其形小於常犬,尾有差毛,作紅棕色,膽最怯,夜出食家禽及蔬果,與狐相似,每出恒結小隊,深宵常聞其奇異之嗥聲。耶十22,賽卅四13。
猿猴——似人形,有尾或無尾,身量大小各不相同,產於印度及非洲,所羅門王極榮華之時,外邦以此為進貢物之一。王上十22,代下九21。
獅子——體形略似貓,長八九尺、毛淡黃帶褐色,頭圓肩闊,肢強有鉤爪,掌有肉塊,行走無聲,尾細長,牡頸間有長鬣,牝無之,棲山林中,攫食動物,吼聲洪大,多產非洲及印度。聖經喻此物表強固,驍勇兇猛;又喻魔鬼如吼叫之獅子。士十四5,18,撒下十七10,彼前五8。
羚羊——屬鹿類,形若羊鹿,故又名黃羊,產於巴勒斯坦及亞拉伯曠野,其色白,間以黑斑,高約三尺,蹄寬大,常疾行於沙漠,角長尺餘,其行如風,不易追逐,惟設網羅可以獵之,為潔淨可食之獸。賽五一20,申十四5。
箭豬——又稱為豪豬,體長約二三尺,頭大眼小耳短,體生長刺毛,遇敵時,則捲曲其體,聳立刺手以禦之,食樹皮果實等,歐羅巴及亞細亞兩洲多產之。賽十四23,卅四11,番二14。
豺猥——形似狼犬,體瘦,長四尺許,毛色荼褐或灰黃,口吻裂深而尖長,耳殼直立,牙銳利,四肢前長後短,趾具鉤爪有小蹼,能游水,吠聲如犬,性兇猛狡猾,群居山林,常捕食羊豕。巴勒斯坦之狼,軀斡雄偉,夜出覓食,聖經頗多述之。賽十三22,結廿二27,太七15。
大象——肩高九尺許,長二丈餘,頭長而頸短,眼小而視覺敏銳,耳殼大而鼻長圓,可自由伸卷,能拔木吸水,上顎二門牙極長,皮粗厚,毛疏生,食樹根嫩芽果實等,善游泳,性馴順,越卅年始產子,壽長一二百年,產於非洲及印度,其牙可制珍貴物品。王上十22,代下九21。
沙番——其牙齒及習性略如家免,惟毛為紅棕色,後足不長,不善造穴,居於石洞或石隙中,常據峭壁之上棲息,屬反嚼而不分蹄之物,產於敘利亞,列於不潔畜類。利十一5,詩一○四18。
駱駝——體高大,頭較小,頸長,上下及背部皆生長手,毛褐或赤色,四肢細長,肢分二蹄,蹠厚有彈力,便於履行沙漠,背有肉峰隆起,乃儲養料之處,有單峰或雙峰之別,性笨拙溫順,能負重行沙漠,有沙漠舟之稱。其胃有雨囊儲水,以供缺水之用。其毛可織粗布,用以制衣造帳,如約翰身穿駝毛之服。此物產自北非洲、印度者為單峰駝,產自中國北部及中亞細亞者為雙峰駝,可為乘騎與耕田極有用之家畜。王下八9,賽六六20,太三4。
騾子——為驢與馬交配所生之雜種,比驢大,頭耳皆長,色多黑褐,鳴聲似驢,體健力強,能負重遠行,亦作乘騎之用,產自北方之陀迦瑪族,在中國北方亦多飼養之,但僅生一代,不能繁育。撒下十三29,結廿七14。
糜鹿——潔淨之獸名,乃尾部白色之羚羊,其角無論牝牡,皆彎曲盤旋,額有白斑,尾部灰白色,身材與大驢相仿,產自非洲,巴勒斯坦亦繁衍之。據辭海解,糜形似鹿,體龐大,高七尺許,全體暗赤褐色,眼小耳闊,牡體生有枝之角,其枝逐年增長,粗短堅硬,性怯弱,善走能游泳,食樹皮葉及嫩芽等物。申十四5。
麅子——赤鹿之真者,其角上部為掌形,夏日毛赤黃色,全身有斑,冬令土黃色,牡者肩高三英尺,有分枝狀的角,肉可以食,地中海附近各處多產生之,加利利亦常見。申十四5,王上四23。
鼬鼠——亦名黃鼠狼,體長尺許,體略圓,四肢短,毛色黃褐,骨骼有彈性,伸屈自如,能出入小穴,多居村落荒野草叢洞穴中,晝隱夜出,捕鼠及雞等動物,遇敵,則自肛門皮脂腺放惡臭而遁,毛可制筆。利十一29。
石鼠——或稱為松鼠,一種穴地小鼠,與鼬鼠同,希伯來人列於爬行動物類,視為不潔之物。利十一29。
水蛭——俗名螞蟥,蠕行動物環蟲類,體長稍扁,色黑帶綠,背面有黃色直紋五條,頭上左右有眼五對,口緣有細菌,尾端腹面有吸盤一個,雌雄同體,棲于池沼水田間,好吸食人畜之血,頭部有毒腺,吮血時分泌毒液,使血不凝固。經中僅見其一,表示嗜欲無饜之急。箴卅15。
虼蚤——昆蟲類,體側扁,長約一分,色赤黑,口向下,後肢特長,善跳,或俗稱為跳蚤,寄生於人體、床褥間,吸食血液,易傳染鼠疫。此小蟲巴勒斯坦極多,大衛用作自謙之詞,引喻己如虼蚤之無足輕重也。撒上廿四14,廿六20。
蚱蜢——昆蟲類,體圓長,色綠,頭略大而灰褐,眼橢圓形,前翅狹長,後翅廣闊透明,生育甚繁,常群飛田間,害食稻葉,或稱為蝗蟲,行蹤無定。出十4,利十一22,鴻三17。
虺蛇——系一種毒蛇,體長二尺許,土色無紋,著作家以為指埃及之毒蛇,廣見於非洲,此物與蝮蛇並提經中。申卅二33,伯廿14,16。
蝮蛇——系產於巴勒斯坦及鄰近之地,體長二尺餘,頭部三角形,頸細鼻反鉤,上顎兩旁有毒牙,體灰褐色,有斑紋,尾部短小,棲濕地,捕食鼠、蛙等,救主曾三次用之,以斥責法利賽人之惡毒。伯廿16,賽卅6,太三7,十二34,廿三33,路三7。
火蛇——系最毒之蛇,巴勒斯坦一帶皆有,此蛇種類雖多,其名則一,有最小而能為害者,有較大者,匿於草木中,或曝曬于曠野之沙上。以色列人獲罪,多由毒蛇咬死,即此類也。民廿一6,申八15。
守宮——有蛇醫、偃蜒、璧虎等名稱,屬蜥蜴類,似蜥蜴略扁,脊部呈灰黑色,有粒狀突起,腹部黃白色,口大舌肥厚,四足各具五趾,善吸附他物,能疾行於牆壁上,常見於室內,以吸食蜘蛛、蠅蟲等物,聖經中記為不潔之爬蟲。利十一29,30。
蜥蜴——為匐行動物之一種,亦名石龍子,體形似蛇,有四足五趾,披細鱗,兩眼分離頗闊,頭頂上有小眼,屋細長易斷,舌長有黏性,爪具鉤形善攀樹,覓小蟲為食,雄體青綠色,背有黑色直紋,雌色淡黑,體側有直紋,此物以色列人視為不潔。利十一29,30。
黃峰——體長七分餘,身黃褐色,頭大,眼透明,腳長,腹分六節,屋端有鉤形毒刺,一次螫入,刺即折斷,巢如六角形,多懸灰樹枝或簷下,雌雄相集而群棲,為害人傷物之昆蟲。神曾以黃蜂驅敵之神跡,而引選民進迦南。出廿三28,申七20,書廿四12。
蝗蟲——其種類頗多,大部長約二寸餘,四翼六足,前四足用以爬行,後二足用以跳躍,口齒如鋸,頭部有複眼二、單眼三,觸角鞭狀,其卵產於堅硬之土面,初生時名蝻子,長成後即為蝗蟲,食害農作物。施洗約翰嘗食蝗蟲,聖經所記造成埃及之第八災者,即此物也。太三4,出十4-19,珥一4,二25。
螞蚱——系食蔬草之蟲,其種類未可確知,系匍匐地上之螟蛉毛囊等,或與蝗蟲同類,此蟲害食植物稼穡而致荒歉。詩七八46,珥一4。
蠍子——屬蜘蛛類,體長五分許,色多黃褐,頭胸部之對面,有大單眼一對,小單眼數對,顆長二鉗如蟹螯,胸腳四對,腹狹長如尾,末端有毒鉤,能屈曲。巴勒斯坦蠍類最多,大者黑色長約八寸,聖經喻此物為有剌之鞭。申八15,王上十二11,啟九5-10。
蠓蟲——系小蟲,似蚋喜亂飛,名蠛蠓,滋生於沼澤中,能螫人,故為人所厭惡。救主述法利賽人七禍時,曾以蠓蟲為訓喻。太廿三24。
河馬——原文指獸或野獸,此辭系本於埃及,有指水牛之意,乃一水陸兩栖之大獸也。身肥大有力,長丈餘,色灰黑,頭大方形,眼耳皆小,皮厚多皺,毛極短,骨如鐵柱,昔埃及尼羅河有之,亦名海馬,多群棲水邊,善游泳,陸行頗拙。伯四十15。
海狗——牡體長七八尺,牝半之,頭圓,吻短唇薄,有須,眼大耳小,軀幹圓長,四肢為鰭狀,各五趾蹼,尾短小,背淡黑色,腹下帶白色,棲海中,感覺敏銳,動作活潑,毛皮甚美,有光澤,其腎可制藥為溫補劑。聖經記述以其皮制物,或指豬獾、山獺、鯨類而言,難以考定。出廿五5,民四6,結十六10。
鱷魚——體長丈餘,魏兇惡,頭扁,吻突出,喉有二腺,能分泌香液。四肢短,具鉤爪張蹼,全身披硬皮厚鱗,尾脊上生鋸齒狀,性兇殘,食鳥獸人畜等。產埃及,棲河流池沼間,壽命活三百餘年。聖經描寫此物力大無比、猙獰可怖之狀,甚為詳盡。伯四一1-34,詩一○四26。
三、聖經中的植物名詞解
皂莢木——又名什亭木,樹形亭立如傘,高二丈許,幹莖有達二尺者,樹身有剌,葉對生,花球狀,木性甚堅,蟲蛀不入,為製造會幕中各種神器之美材。埃及人嘗用以造舟,今巴勒斯坦南部,仍留有此種樹木甚多。出廿五5,10,
廿六15,廿七1,賽四一19。
哪噠草——生喜馬拉雅山中,其油奇香,可提煉以供膏抹之用,為世所珍貴。馬利亞曾用此香膏抹主,滿了香氣。歌一12,四13,14,可十四3,約十二3。
岡拈木——即芭樂,為一種普通灌木,繁殖于巴勒斯坦全境,葉深綠而香,花白果黑,多漿可食。以賽亞喻其樹為良木,代替蒺藜。昔日猶太人舉行住棚節時,曾用此樹。亞一8,10,賽四一19,五五13,尼八15。
烏木——木質黑色而沉重,產於印度南部及錫蘭(今斯里蘭卡)島,樹之外緣,質白輕鬆,無用去之。惟樹幹頗粗,餘留之心木,為古時埃及、希臘、羅民,及腓尼基人,用作製造各種器具,並嵌以象牙,乃推羅之商品。結廿七15,參王上十11。
杏樹——有甘苦二種,甘者早春開花,其色潔白,間有紅色,花落放葉,春夏之交結實,巴勒斯坦多植之。亞倫開花之杖,即此樹枝。創卅37,四三11,民十七2,3,8。
杜松——為一種香木,產於非洲北部,羅馬盛時,用置貴重傢俱,其樹常青,狀如柏,為巴比倫商品之一。啟十八12。
桑樹——有二種之分:(1)產於敘利亞及巴勒斯坦,高二丈許,其葉常用以飼蠶,與中國所產相似,其果紫色,有甘味可食。撒下五23,24。(2)屬無花果樹一種,多產于猶大低原與約但河流域,高約三至五丈,葉形似心,背有毛,其綠蔭幽美,果與無花果相似。王上十27,摩七14,路十七6,十九4。
檀香木——此與中國香木相似,產于東亞及西亞,移植於黎巴嫩山。其木質堅,紋細有香,高二至三丈,為建聖殿之材料。王上11,12,代下二8。
橄欖樹——產於巴勒斯坦境內,此樹最具特色,最有用處,為猶太居民重要物品。其青果味酸,熟果漬以鹽可食。此果能榨油,可供作食料、入藥、抹身、燃燒、制肥皂之用。今日臺灣亦盛產此樹。士九8,9,出廿七20
,彌六15,路十34。
松脂樹——此樹堅實似橡櫟,身小葉羽狀,花小結深紫色之細實,其脂乃穿孔樹身而採取。賽二13。
橡樹——在敘利亞所產之橡樹不下九種,于巴勒斯坦全境繁殖甚多,高三至六丈,實大殼厚,木質堅細,葉有鋸齒形、橢圖形,其尖銳如羽毛,多刺,淩冬不調,從此樹之殼鬥,可得最佳之硝皮原料。在希伯來民族歷史上,與橡樹有關的事也不少。創卅五8,代上十12,撒上十3,何四13。
歌斐木——此樹與松同類,或指柏。有人以為是扁柏木,是挪亞造方舟之材料。創六14。
油樹——聖經多譯為野橄櫝樹,但頗類楊柳,不似橄欖樹。其果亦含油質,然劣於真橄欖油,巴勒斯坦境內甚多。賽四一19。
白楊——義即白也,乃猶太境內常見之樹,盛產于大馬色附近。其蔭濃美,約高三丈餘,葉長圓,背有白毛,花白如橘。何四13。
石榴——果樹之名,高自十二尺至十五尺,葉長橢圓形,花亦萼,瓣深紅,實大如橘,皮厚可入藥,及制革之用,子粒甚多,紅而白,汁甜美,可釀酒,為非洲北部及亞西亞西部之野生樹。民十三23,歌四13。
葡萄樹——泛指一切植物具有長細葡萄之攀緣莖幹及捲鬚者,如野瓜之類是也。但真葡萄樹所結葡萄果子,可制葡萄汁,或壓成葡萄乾,今伯利恒仍植之。果色分紅白兩種,為珍貴之食品。主耶穌曾喻己為真葡萄樹,信徒為枝子。王下四39,約十五1-8。
所多瑪之葡萄樹——此為產於所多瑪附近之一種植物,常結累累成穗之苦果,高約五尺至一丈,果形似蘋果或橘橙,外觀悅目,壓之如氣球迸裂,僅餘數根纖維而已。申卅二32。
黃楊——希伯來原文義為直樹,在黎巴嫩所產者,為一種小而長青之樹,高約二丈,某木可制船上蓋板。賽六十13,結廿七6。
香柏木——利巴嫩之木名,高約七八丈,枝柯橫生,分層而上,蔚然深秀,結實如卵,長可四寸,經二載始成熟,殼裂子落,其油則由木中取出,氣味清香,具有防腐之功用。王上四33,五6,何十四6。
鳳仙花——一種芬芳植物,開花成球,有黃白二色,長於居比路島,繁殖於巴勒斯坦;其葉及嫩枝可制細粉。東方人用以染手足指甲,成橘紅色。歌一14。
番紅花——一種芬芳植物,原產於義大利北部,及亞西亞西部,花淡紫色,有紅絡,蕊幹後研細,則成紅色染料。此花與橄欖油和之,則成膏油,可作食品香料,亦可入藥。歌四4。
牛膝草——為埃及與巴勒斯坦之一種植物,生於牆上,其形極小,屬薄荷類,高自十二寸至十八寸,葉小有毛,氣味芬芳。基督上十架時,有人以海綿蘸醋,束牛膝草上,遞至其口。出十二22,利十四4,6,約十九29。
茴香——野生之香草,長於地中海附近,莖高約一至三尺,花黃色,含香味,可佐膳或入藥。太廿三23。
小茴香——一種草類,可作香料,或名黑茴香,花葉成漏斗形,高約一尺半,花有黃藍二色,結果而香之子粒,東方人用以調味,又作祛風之藥,多產地中海一帶。賽廿八25,27。
蒲草——一種有名紙草,為蘆葦類最細植物,產于埃及,古時尼羅河中,常用蒲草編輕舟,著書者多述及之。出二3,賽十八2。
蘆荻——為一種水草,生尼羅河低濕處,亦有生於咸水中,如稱海草或蘆葦等。出二3,5,賽十九6,拿二5。
蘆葦——生於約但河流域濕地,高約一丈八尺,葉廣闊,形如埃及草紙,風吹易動,質甚脆弱。王上十四15,賽四二3。
蘆薈——又名沉香,產于印度及東亞,脂液可制香料,尼哥底母攜香料膏主之身,亦即此物;又有一種可作制藥之用。民廿四6,約十九39。
荊棘——盛產巴勒斯坦,種類甚多,夏日遍地蔓生,高至七八尺,可以飼畜或編成籬,用以圍繞住宅之用。耶穌曾戴荊棘冠冕。創三18,結廿八24,太廿七29。
蒺藜——一二年生草,莖偃臥如蔓狀,葉對生,偶數羽狀複葉,有細毛,夏日開小黃花,雌雄同株,花分五瓣,果實長約三四分,表面有針狀突起,生長于海濱,可做藥。創三18,王下十四9。
榧子——(1)顯系胡桃,原生產于波斯及喜馬拉雅山,巴勒斯坦生殖亦繁,樹高六至九丈。歌六11。(2)真榧樹與松脂樹同屬一類,葉長約三四分;果直徑約一寸,外有硬殼;仁略含油質而甘,食之如杏仁,可制糖果。雅各曾以此果贈與埃及首相為禮物。創四三11。
蘋果——一種美果,常見於巴勒斯坦,與中國所產相似,其樹蔭濃悅人,葉橢圓形,有鋸齒,花白微紅,果實形圓,熟變紅,味甘松。箴廿五11,歌二3,5。
無花果——此果須經多年培植,始見結果茂盛,長足時約高九尺至二丈餘,夏時葉密蔭濃,巴勒斯坦境內所植種類繁多,良莠不齊,歲獲兩次,新鮮之果常為重要食品。主於逾越節,咒詛無花果樹,而行奇跡。創三7,王下廿7,耶廿四1~8,太廿一18~21。
芥菜——有黑芥、白芥、野生芥之別,子均極細微,播種滋養,數月即長成,高至一丈二尺。新約言及一粒小種,可長成大樹,主用此以喻天國。太十三31,32,可四31,32。
芫荽——乃一種小植物,子白味香,用以調和食物,野生于亞拉伯、北非洲等地,巴勒斯坦附近及約但河流域等區多有權植。出十六31,民十一7。
茵陳——是一種惡臭與會有膽汁之植物,其汁極苦,有毒不可入口,其莖葉可做藥。聖經所謂茵陳,即為艾科植物,種類繁多,就吾人所知者言之,已有一百八十種。申廿九18,啟八11。
風茄——為一種似馬鈴薯之蔬菜,產於巴勒斯坦各處,春日繁殖,割麥時成熟,葉暗綠,花深紫,果實橙黃,形似茄根,長而多枝,臭如煙而味甘,但性毒,不可作食品,卻可用之為藥品。創卅14,歌七13。
芸香——此為一半灌木,高二三尺,葉青綠色,作羽狀,而遍綴以芬芳之脈,花色淡黃,香味甚濃,為地中海區之土產,可作藥品或食品之香料。路十一42。
薄荷——香草名,其種不一,敘利亞及巴勒斯坦皆產之,莖葉可做藥。耶穌曾指責法利賽人,僅注意於此物之什一捐,而遺忘律法之要義。太廿三23,路十一42。
肉桂——即香料,其樹多生於錫蘭(今斯里蘭卡)及爪哇諸島,或亞拉伯,剝其皮用之,其果可制為油,雜他種香料,調和以成聖膏。出卅23,箴七17。
乳香——為一種樹之香脂,其色白,故名之,產於印度、非洲,及亞拉伯南部,祭司受職,例以聖膏膏之。此香為原料之一。歌三6,出卅34。
沒藥——有兩種:(1)乃寶貴香料,為聖膏之原質,系一種樹膠,樹產于亞拉伯,乃矮小灌木,其皮淺灰色,刺皮則樹汁流出,幹後成深棕色,質脆氣香,味極澀苦,可以入藥。救主降生,東方博士獻沒藥為禮。出卅23,太二11。(2)另一種香膠,取自石薔薇,猶太山中多有此花,瓣有粉紅色或白色。其採取法,用圓棒滾輾花莖,用小刀刮取其漿,幹後製成黑色細粒。今居比路從山羊之髯上取之,因羊群嗜食此物,汁黏其髯之故。創卅七25,四三11。
四、聖經中的度量衡及幣制
壹)度的單位(兩臂伸長謂之度)
一指或趾(Digit)3/4寸,合零點零二米(公尺)。
一掌(Hand Breadth)約3寸,即零點零八米。掌即手之橫經, 約四指寬。出廿五25。
一虎口(Span)約9寸,即零點二三米。出廿八16。
一肘(Cubit)約18寸,即零點四五米,從肘到中指尖。創六15,路十二25。
一長肘(Cubit)約20寸,合零點五二米,從肘到中指尖,另加一掌。代下三3,結四十5。
一丈(Fathom)6尺,即一點八五米。徒廿七28。
一竿(Reed)約10尺,即三點零五米。結四十6。
一裏(Furlong)約202碼,合一八五米。約十一18。
一裏(Stadium)與Furlong相同。一日路程(Day’s Journey)約20哩。王上十九4,路二44。
一安息日路程(Sabbath Day’s Journey)約一○○○米。原系猶太教規定二千肘為安息日路程之限度。徒一12。
貳)量的單位。
一升(Cab或Kab)幹量或液量,2夸脫(Ouart),約一點二公升。啟六6,王下六25。
一鬥(Saton)幹量1又%配克(Pecd)英量名,合十三公升。太十三33,創十八6。
一石(與歌珥Kor,賀梅珥Homer同)液體或幹量90加侖,合二二零公升。路十六7,王上五11。
一桶(Firdin液體量約三九點五公升。約二6。
一簍(Barrel與罷特Bath同)液體量約三九點五公升,每簍約50斤。路十六6。
一罷特(Bath與伊法Ephah同)罷特為盛流質量器,約9加侖,合二十二公升。賽五10,代下二10。
一伊法(Ephah與罷特Bath同)伊法乃幹物量器。結四十二11。
一歌珥(柯珥Kor與賀梅珥同)液量或幹量90加侖,合二二零公升。王上五11,拉七22。
一制子(Measurah原文升鬥二字)是一種流質的量器。結四11,16,代上廿三29。
一賀梅珥(Homer與歌珥Kor同)液量為90加侖,合二二零公升,幹量10伊法。結四十五11。
一俄梅珥(Omer)液量7品脫(Pints),合二點二公升,幹量%伊法,或%而賀梅珥。出十六35。
一欣(Him)液量6夸脫(Ouart),約合三點六六公升。出廿九40。
一細亞(Seah)幹量合七點三公升。創十八6,太十三33。
一利帖(Lethech)液體量半賀梅珥,即%石,合一一○公升。何三2。
一羅革(Log)希伯來量小之液量或幹量名,約英量1品脫,合零點三公升。此乃專用以量油之容積者。利十四10。
參)衡的單位
一季拉(Gerah)意即一粒或一顆,為%舍客勒,合半公克。出三十13。
一舍客勒(Shekel ),合兩比加,約十一公克。創廿四22。
一比加(Bekah)等於10季拉,或半舍客勒,約六克。出三十八26。
一彌那(Maneh)50舍客勒,五百公克(或零點五公升)。王上十17。
一他連得(Talent of Silver)計60彌那,合三十公斤(千克)。太廿五15-18。
肆)幣制單位
一小錢(Mite)猶太人通用,最小之銅幣。可十二42,路十二59,廿一2。
一大錢(Farthing)羅馬銅元,即兩小錢,亦作一文餞。可十二42,太五26。
一分銀子(Penny)羅馬銀幣,等於四個大錢。太十29,路十二6。
一錢銀子(Denarius)羅馬銀幣,等於十六個Penny。此外有10兩銀子,即原文刪100
Denarius。其餘20兩30兩亦類推之。太廿2,廿二19,可六37,路七41,約十二5。
一達利克(Daric)波斯昔時通用的一種金幣。代上廿九7,拉二69。
一得辣瑪(Drachma)一種希臘銀幣,與Denarius同值。
一第都拉黑碼(Didrachma)中文丁稅(殿稅)二字,即一個Didrachma,小字解(約有半舍客勒Half-Shekel)太十七24。
半舍客勒(Half-Shekel)在舊約為贖命之價,是奉獻殿稅的。出卅15。
一舍客勒(Maneh)等於羅馬四錢銀子。
一彌拿(Shekel)有金銀之分,約羅馬銀十兩,中文聖經寫作一錠銀子。路十九13-25。
一他連得(Talent)有金銀之分。一他連得相等於60彌那。太十八24,廿五15-28。
一比加(Bekah)幣值%舍客勒。創廿四22。
五、猶太人的月份表
聖曆 民曆 月份名稱及其節期
正月 七月 亞筆月Abib,後稱尼散月Nisan,今陽曆四、五月,
農耕時令
出十三4,尼二1,斯三7。十四日逾越節預備日,
春雨,開始收穫十五日至廿一日為無酵節,十五日及廿一日為聖日, 利廿三4-8,出十二15-18。
大麥,申十一14
二月 八月 西弗月Ziv,又稱以珥月或基烏月lyyar,陽曆五、 六月,王上六1。十日以利亞升天節,全國禁食紀念,十四日小逾越節,廿八日禁食紀念撒母耳之死。
收穫大麥
三月 九月 西彎月Sivan,陽曆六、七月,斯八9。六、七日五旬節,或稱眾安息節,是收割結束期,利廿三15~ 21。
收穫小麥
四月 十月 搭模斯月Tammuz,陽曆七、八月。搭模斯原為腓尼基
日神名號,結八14。十七日禁食紀念耶路撒冷被攻破,
耶五十二5-7。
五月 十一月 亞布月Ab,陽曆八、九月,聖經無記此名。九日禁
食,紀念聖殿為尼布撒拉旦所毀,王下廿五8,9。
橄欖、無花果、葡萄成熟。
六月 十二月 以祿月Elul,在陽曆九、十月,尼六15。廿五日尼
希米完成重修耶路撒冷城牆。
收摘葡萄,玉蜀黍、石榴成熟。
七月 正月 以他念月Ethanim ,又稱提施利用Tishri,陽曆十、
十一月。一日吹角節,十日贖罪日,十五日至廿二日
住棚節。王上八2;利廿三23-27,34。
秋雨開始耕種 珥二:23
八月 二月 布勒月Bul,又稱馬齊宣月Marchesvan,陽曆十一、
十二月,王上六38。此名意系多雨之月,為雨季之始。
開始種大麥九月 三月 基斯流月Kislev,陽曆十二、一月。廿五日為獻城節。
尼一1,十二27。
十月 四月 提別月Tebeth陽曆一、二月。十日禁食紀念耶路撒泠
首次被尼布甲尼撒所圍困。同月以期帖被引入宮,見
亞哈隨魯王。王下廿五1,斯二16。
十一月 五月 細罷特月Shebat,陽曆二、三月。亞一7。
十二月 六月 亞達月Adar,陽曆三、四月,原系巴比倫之十二月。
十三日以斯帖節,十四及十五日為普珥節。拉六15,
期九1,17-19,26。
杏樹開花
閏月 末亞達月Veadad,巴比倫之古曆與夏曆同,遇閨,即
加一亞達月。
說明: ①每月有廿九日或卅日,每年三五四日,與中國農曆同,與巴比倫曆同。
②閏月情形頗似中國農曆,三年一閨,五年兩閏,十九
年七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