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恩座”与“蔽罪座”
苏佐扬

希腊文一字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过两次,一次在希伯来书九章五节,中文译为“施恩座”;另一次在罗马书三章二十五节,译为“挽回祭”。

这两个译法均不合原文:

l “施恩座”:在旧约圣经中首次发现此名词,是在出埃及记二十五章十七节,在该处有小字注明说:“施恩或作蔽罪,下同”:意即“施恩座”亦可译为“蔽罪座”。 (请注意:中文圣经有时在大字之下有小字,表示不同的译法,因为数十年前中文译经的中外专家曾为此争辩,“大字派’常常得胜,但“小字派”不屈服·所以大小字并列。其实此处小字的译法更合原文,“小字派”对真理的认识较正确。)

因为“蔽罪座”比“施恩座”更合原文,但译为“赎罪座”则较美。

在旧约圣经中,这字原文为,意即“遮盖之处”,即“遮盖罪恶之处”,所以正确的译法应为“蔽罪座”,而不是“施恩座”。“蔽罪”是消极的动作,”施恩”是积极的动作。古时的人如犯了罪,会到神面前,用牛羊的血遮盖其罪神才赦免人。

罪得赦免后才能谈到施恩。所以先要“蔽罪”以后才“施恩”;这是神学方面的程式。

因此,这字在旧约共用过二十七次,均应译为“蔽罪座” 。

英文“遮盖”一词为“cover” ,与希伯来文的近似,英文圣经译为“mercy seat”(即施恩座) ,亦不合原文。

2.希伯来”九章五节所说的“施恩座”下亦有小字,谓“原文作蔽罪”,表示翻译新约圣经的学者们亦主张“蔽罪”较“施恩”更合原文。

3.但此希腊文在罗马”三章二十五节中文译为“挽回祭”,则使人摸不着头脑·因为旧约摩西律法的各种祭礼中并无“挽回祭”,何以在这里竟创造出一个古时所无的“挽回祭”来呢?

此“挽回祭”的原文与希伯来¨九章五节的“蔽罪座”的原文是同一个字,为何在此不译为“蔽罪座”或“施恩座”以求划一呢?英文在此处不译为”mercy seat” ,却译为“propitiation” ,意即“求和之事”。英文司可福圣经的小注则谓原文意即“和好处”、“求和祭”。

事实上,将罗马书三章二十五节的话照下文如此翻译,亦无不可:

“神设立耶稣作蔽罪座,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

旧约至圣所山约柜上的“蔽罪座”乃是预表新约的主耶稣’神立祂作人神之间的“求和者”:即和乎事实,又合乎神学观点。

不过,有人问:在旧约至圣所山,约柜上的“蔽罪座”并无生命,本身亦无血:每年一次大祭司带着牺牲的血进入至圣所,将血洒在蔽罪座上,为自己和众百姓赎罪。这样看来,旧约的“蔽罪座”怎能预表新约的主耶稣呢?

其实,旧约各种预表中,凡预表主耶稣的,都是部分的预表,旧约中没有一件事物或一个人,是能完全预表主耶稣的。有时,旧约中几件事物或几个人合起来,才能在较多方面来预表主耶稣?

因此,至圣所内“蔽罪座”、”大祭司”与”牺牲的血”三者合起来,才能预表主耶稣为“求和者”。大祭司必须把牛羊的血洒在“蔽罪座”上,才能完成为众人向神求和的赎罪手续,所以“蔽罪座’比大祭司与牛羊的血更重要。

保罗在启示中写罗马书时,用“蔽罪座”来代表主耶稣,那是正确的,因为“蔽罪座”在神的眼中比大祭司与牛羊的血更重要。

4.在马加比时代(Maccabees,165-63 BC)曾设有“免死座”,“免”字亦为希腊文的,与“蔽罪座”一词相同。马加比家族统治犹太人时,审判官坐在此“免死座”上赦免那些应被判死刑的人。

这样看来,这“免死座”也可代表神因人信耶稣之故而赦免世人的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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