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之约 (二)
经文:创12:1-3; 15:7-10, 17-18
一.约的内容(应许)有三重性:个人,国,万族。
1.个人的—给亚伯拉罕。“我必赐福给你,叫你的名为大”亚伯拉罕是世界三大宗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都推崇尊敬的人物。
(1)基督教—他是基督徒生命经历的楷模;
(2)犹太教—他是信仰的奠基人;
(3)伊斯兰教—阿拉伯人的祖先以实玛利是亚伯拉罕的儿子。
2.国的应许。
(1)“我必叫你成为大国”(创12:2上)从一人到十二支派,到以色列国。女人的后裔(创3:15)是出自亚伯拉罕的后裔,神赐福。
(2)地的应许:“要将这地赐你为业”(创15:7)“这地”照创15:18,是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幼发拉底河)之地,比现在以色列国的地要大得多。这应许至今还未成就。
3.万族因亚伯拉罕得福。
(1)耶稣在肉身上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加3:14)亚伯拉罕也称为“承受世界的人”(罗4:13),因万国因他得福。
(2)亚伯拉罕也是“多国的父”,也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罗4:11)所以,外邦人信徒是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
二.为什么神拣选以色列人?将启示托付他们?
1.因为通过他们,人可以明白真理。
2.以色列被拣选为救主的母亲。启示录12章的男孩子指耶稣基督,妇人指以色列。救主是从以色列出来的,也是藉着他们将福音传给世人。
三.亚伯拉罕之约是无条件的
1.创15章论到约藉着祭礼确定,到第17章,以割礼为约的记号,割礼不是条件。
2.古代是怎样立约的?如创15:9-10所记,将祭牲切成两半,对着摆列,立约者从其中走过,表示至死不违背立的约(参耶利米34:19)
所以,当时约不是“立”的,而是“切”约。
3.“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15:17)冒烟的炉和火把或作火焰,表示神的同在。
4.从肉块中经过的,只是神一方,不是亚伯拉罕。神的信实保证约的施行
5.这约是无条件的。不是以亚伯拉罕顺服作为条件,顺服乃是约的结果,神恩典的工作。
6.在过去的历史中,以色列人背约,常常离弃神,但神的应许没有废弃,只是延缓应许的实现。提後2:12說,“我們縱然失信,祂仍是可信的,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