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24)福音是什么
经文:徒26: 4-23
一、前言
1. 第21章说到保罗在圣殿被犹太人捉拿,说他带外邦人进入圣殿,要将他处死。罗马军官保护保罗,将他囚禁在军营。经过罗马巡抚腓力斯审问,没有结论,不定罪也不释放。
2. 两年后,新的巡抚上任,也找不到保罗该死该关的罪。正好亚基帕王来到该撒利亚,保罗就在他和巡抚面前受审。
3. 第22章到第26章记载保罗五次受审,为福音辩护。在亚基帕王面前受审是第五次,这一次是最长,最全面,严密合理的辩护。我们可以看到保罗不只是为自己无罪的辩护,更是从正面说明基督的福音是什么。
二、保罗为福音辩护
1. 他受审的原因:因为传讲神对以色列的应许-藉弥赛亚得拯救
(1)他自己从年轻时就相信这应许,并且严格遵守教规事奉神。
(2)神赐的这位弥赛亚是从死里复活的,你们不信,过去我也不信,但现在我信了。这是我的指望。
2. 保罗蒙召的经历――大马色路上主耶稣向他显现的经历(v.9-18)
(1)以前他狂热地逼迫基督徒,追逼捉拿他们,用刑,甚至杀害他们(v. 10,出名定案,即投票决定)
(2)有一次,在去大马色的路上,主耶稣向他显现,他才认识耶稣是神设立的弥赛亚,祂是復活的主。
(3)主耶稣派他作执事作见证(servant and witness),作耶稣的见证人,叫百姓出黑暗入光明,离撒旦归向神,得蒙赦罪。
(4)主向他显现,有两点是以前没有记载的:a. 主用希伯来话向他说话,说明祂是犹太人的救主;b. 他和同行的人都仆倒在地,说明这经历是真实的,不是保罗的幻觉。
3. 保罗悔改后为基督作见证 ,传讲光明的道
(1)他没有违背天上来的异象,到处劝勉人悔改歸向神。
(2)他悔改后所传的不是异端,而是众先知和摩西所说的预言。
(3)他所传的合乎圣经:基督受害,从死里復活,是众人的救主。
三、亚基帕王和巡抚非斯都的反应(v.24-32)
1. 他们无话可驳,但不接受保罗的见证,说他癫狂,学问太大。
2. 他们认为保罗没有犯该死该绑的罪,但因保罗要上告於该撒(罗马皇帝),就将他押送去罗马城。
四、总结:福音是什么?
1.福音的根源来自旧约圣经(约4:22,“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福音成全了神在旧约圣经中的应许与预言。
2. 以色列的盼望是藉着弥赛亚(基督)成全的,目的也是叫外邦人同得福音的好处。如果我们要传福音,也必须从旧约圣经开始(徒17:24-31),然后再进到新约圣经的耶稣基督。
3. 福音与耶稣紧密不可分。主耶稣以无罪的生命在地上生活,死在十字架,并从死里复活。祂不仅是罪人蒙恩得救的路,也是人们明白新旧约圣经的钥匙。
4.福音是人悔改和相信的根据。叫我们不靠自己的行为,而是在信心里靠基督的工作,全人有大改变。
5. 福音也是一个信靠耶稣的呼召,与失丧的人分享基督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