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约壹1: 6- 2: 2; 3: 6, 9
一. 罪的本性
1. 罪是普世性的,每一个人都很自然会犯罪,因人类同为亚当的后裔
2. 一般称从亚当遗留下来的罪的倾向为“罪性”;称後天所犯的形形色色的罪为“罪行”
3. 在约翰壹书中,提到罪的两个定义:
(1)“违背律法就是罪”(3: 4);违背律法也是“不法”。
(2)“凡不义的都是罪”(5: 17)。不义就是没有达到神的标准。
4. 错误的教训:
(1) 否认内在的罪性。“我们若说自己无罪(no sin)”(1: 8),以为罪性可以在今生除去。这是自欺。
(2) 否认行出来的罪行。“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have not sinned) “(1: 8),指现在不会犯过去犯过的罪,达到无罪的完全,便是以神为说谎的。
二. 禁止犯罪(2: 1,不犯罪或可以不犯罪 may not sin)
1. 信徒里面仍然有罪性,有可能犯罪,但犯罪是不应该的,信徒靠内住的圣灵有能力抵挡罪。
2. “凡住在祂里面的,就不犯罪” (3: 6) ;”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3: 9) 这两处的“不犯罪”,指可以不犯罪,或不会习惯地犯罪
3. 信徒不能接受“神的儿女犯罪是不可避免的”这样的谎言。
三. 从罪中得恢复的方法
1. “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2: 1)
祂替我们在父前代求,并洗净我们的罪,恢复我们与神的相交。
2. 为什么耶稣基督是中保?
(1) 祂是神的羔羊,为我们的罪作挽回祭,赎罪,满足神的要求。
(2) 这挽回祭足够全世界的人用,不单为我们的罪,也为世人的罪
3. 信徒犯了罪要做什么?承认自己的罪(1: 9)。承认是具体地承认,是什么就说什么。如果我们的认罪是具体的,诚实的,出自内心的,神要施恩予我们,完全赦免,洗净我们一切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