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主》 1月10日
眼开了
要叫他们的眼睛得开……得蒙赦罪……同得基业。(徒二十六18)
神施恩最完全的首要工作,已包括在这一句里:[得蒙赦罪。]人若经歷不到信耶穌的个人体验,几乎都是因为他从未蒙受什么恩典。一个人得救的唯一标誌,是他从耶穌基督那里有所领受。作为神的工人,我们的本分就是要开人的眼睛,使他们弃暗投明。可是那并不是得著拯救,那只是一种转变——一个被唤醒的人的改变。我说大多数掛名信徒都属这一类,并不算太过分。
他们眼是开了,却没有接受恩典。转变并不等於重生。今日我们所传的资讯中,就忽略了这个因素。一个人重生,是因为从全能的神那里所领受的一份礼物,而非他自己的抉择。人就是立上许多誓言,而且签署许愿,勇往直前,义不回顾,这一切都不代表[得救]。得拯救是我们被带到一个地步,凭耶穌基督得特权,从神有所领受——就是[得蒙赦罪]。
接踵而来的,就是恩典的第二步工作——[和一切成圣得人同得基业]。人得了重生,便藉著成圣的功夫,甘心情愿地把自己的主权交给主耶穌,并且把自己全然投在神赐福别人的心意上。
祈祷◆噢,主啊,求你赐我更亲切和更美善的品性;赐给我属灵的恩赐,和对别人全然忍耐的生命。你的美善将这一切彰显了,噢,主啊,只要我被你充满,我的祈求便成为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