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学的问题─文化的影响程度


两性的和谐关係,既然不能寄望藉由世俗的「妇女解放运动」来达成,教会更应该责无旁贷地面对这个挑战。而有关姊妹在家庭及教会中角色的争议,我们必须由释经学的角度来再思。对於福音派佔绝对多数的华人教会而言,如何正确地解释几处有争议性的经文,是关键所在。这样才能尽释群疑,迈向共识。

在做进一步的解释之前,我们必须确认圣经是绝对权威的立场。我们不同意某些妇女神学家的一些诸如「保罗是大男人主义的单身汉」、「圣经反映早期父权社会的陋习」等观点。我们深信,在正确的理解下,圣经的一些属灵原则,应该是适用於古今中外,不受时空的影响的。

然而,我们认为,所有圣经的啟示,都是透过文化(包括语言、习俗、价值观等)来表达的。因此,要理解经文的原意,必须透过审慎的「解码」(Decoding)过程,将当时的文化包装仔细剥除,才能完整无误地将经文真正要传递的主旨发掘出来。所以在解释每一段经文时,必须衡量其文化色彩佔的份量有多少,再思考如何应用在现今的生活上。文化色彩越浓,在应用於今天的时空环境时,就需要更多的调适。今天许多信徒间的争议(包括女性问题),往往都是由於许多信徒「生吞活剥」式的解经,忽略了考虑其文化因素的影响,以至於执著於字句,却失去精意(林后3:6)。这是非常可惜的。

譬如说有关妇女在聚会中该不该「蒙头」的问题(林前11:4-16),目前眾教会大致上已有公论,就是:「蒙头」乃是保罗依据哥林多当时当地的文化,而做出的教导。主要的原则是「服权柄」,「蒙头」只是当时当地服权柄的「文化表徵」。因此,当「蒙头」在今天大多数的社会,已不再是「服权柄」的文化表徵时,坚持妇女在聚会中仍然需要蒙头,就成为没有意义的仪文。

同理,有关不准妇女「讲道」(原文是「教导」)以及「辖管」男人的经文(提前2:12),也必须由释经学的角度,从新詮释。我们必须考虑下列几个问题:这裡的男人与女人是泛指所有的弟兄和姊妹吗?或者指夫妻 (因为希腊文的「女人」与「妻子」同字,「男人」也与「丈夫」同字)?为何保罗在林前11:5允许哥林多教会的姊妹讲道,在此又「似乎」不许她们讲道?保罗不准妇女「辖管」男人,难道男人「辖管」女人是许可的吗(参考彼前5:3)?保罗不准妇女「教导」,有没有文化的因素(当时的妇女绝大多数未受教育,而且不能独立谋生)?

除非釐清上述这些问题,否则以这些经文为依据,来限制妇女事奉的角色(如不准女传道按牧,或不准姊妹讲道等),是说不过去的。顶多能说是个人的「领受」,而非圣经的「明训」。而且大多数的当代圣经学者的共识是,这段经文是有浓厚的文化色彩,应该以类似「蒙头」的经文来解释与运用。

- 刊登於使者杂誌2000年一月号. 庄祖鯤 1995年获得三一神学院的文化学博士学位,随后被按立为牧师,并应邀在波士顿牧会迄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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