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志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吗?
关于“新布道运动”

  
  一位朋友转了一篇文章给我,题目叫《新布道运动:一百多年前开始的偏差》,并说这是篇“thought-provoking article”。我的英文不好,不知道这位朋友是说这篇文章让人“气愤”还是让人“不安”,查了一下字典,原来意思是“发人深省的”,这一点我同意,我想该文提到的问题确实值得我们关注:一些有关“决志祷告”的问题。
  
  “决志祷告”这个东东其实并非出自圣经,这一点很明显。但是很有意思的是,我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自己就是通过决志祷告而成为基督徒的。我不但做过决志祷告,而且做过两次:第一次是传道人单独请我吃饭,饭后力邀而被动跟从做的;第二次则是在梁燕城博士布道会上,大受感动而主动举手做的。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样成为一个基督徒可能有什么不妥。
  
  直到最近,美国一位老弟兄的一句话让我开始思考。我当时在问他“决志信徒什么时候受洗合适”的问题,他说:“决志祷告这种认信形式是一百多年前一个叫芬尼的布道家发明的。”我当时听了这话,既很意外,又不意外。意外是因为“发明”这个词,不意外是因为我发现我早就知道作为一种认信基督的形式,“决志祷告”并非出自圣经。只不过,我从来没有考虑过so what的问题。
  
  自从我开始在团契做同工以来,每每遇到向人传福音,领人归主和安排人受洗的事情。这其间因为身处欧洲,面临不同教派在信主和受洗问题上不同看法的冲突,所以在“什么才是信”这个问题上也多有思考。德国这里不同于美国,华人没有根基和势力,华人教会很弱小,多数城市只是学生查经班而已,且传道人非常缺乏,整个德国华人牧师单手屈指可数。我们在很多信仰和神学问题上只能靠自己读经和思考,或者说直接靠圣灵的带领。很长时间以来,在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基督徒和什么样的基督徒可以受洗的问题上,我们在实际运作中采取了对前者门槛低和对后者门槛高的方式。换句话说,我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他就是一个基督徒,是一个重生得救的人。在实际操作中,只要他在清楚决志祷告的意义的情况下,心甘情愿地跟我们做一个决志祷告,我们就把他视为姊妹或者弟兄;与此同时,我们会比较反对信徒过早受洗,我们希望一位决志的基督徒能够在经过比较好的“跟进造就”工作之后,在对于基要信仰有一个大致全面的了解和初步建立起一个基督徒的个人信仰生活模式之后再受洗。
  
  记得有一次,一位传道人路过我们这里,做了一次布道会,会后当即呼召,有多人流泪,举手,决志。布道结束,这位传道人跑来问我哪里有受洗池,他要给那些刚刚决志的人施洗。我当时虽然脸上表情还是笑容可掬,但是内心的反应几乎可以用“大惊失色”来形容,我甚至在想我们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外国的异端”。我们委婉的说,我们是小小的学生团契,没有自己的教堂,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受洗池,结果对方说浴缸也可以,我们又推托说德国人都是习惯淋浴的,浴缸很少见,并且强调眼下天气还凉,不宜在室外河里洗礼云云(当然,最后我们还是决定坦诚面对,告诉对方我们不赞同这种方式)。我想幸亏对方也有教派传统,是只用浸水礼不用点水礼的,否则那天很可能有人要受洗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在接受圣经教导的同时,对于教会传统也基本上不假思索地接受下来了。有时候,教会传统和圣经教导几乎对我们有同样的权威。当然,任何人不能活在真空中,没有人有能力从无到有的构造自己的思维结构和知识形态,人是社会的人,是文化的人,他不可能不受任何传统的影响。人是传统和习俗的创造者,也都是传统和习俗的产物,正如中国人喜欢米饭,德国人爱喝啤酒,美国人要吃火鸡一样。信仰问题上也是如此。所以我并非要质疑甚至推翻一切传统,但是我想有意识的反思一下自己的教派和教会传统,用圣经的教导检验一下我们一些习以为常的行为和思维模式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所谓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是也。
  
  就我自己而言,我接受这样一个“听道—决志—受洗—事奉”的基督徒成长模式,除了传统使然之外,也有神学上的理由。基督徒的生命被分为“称义”和“成圣”两个阶段,前者是神的恩典救赎,后者是神的恩典带领。前者是一个属灵生命出生的阶段,后者是一个属灵生命成长的阶段;前者是瞬时的,一次而彻底成就的,后者是绵延的,不断无限靠近的。在这样的教导之下,我倾向于把“决志”当作称义时刻临在的外在而可见的标志,而把“受洗”当作成圣阶段开端的外在而可见的标志。
  
  这样制造外在标准的一个结果就是,信与不信,得救与不得救,基督徒与非基督徒的分野对于我们人而言变得相对很明晰。谁是信徒,谁是慕道友,谁是主内弟兄,谁是未得之民,哪里是教会,哪里是世界,哪里属基督,哪里属魔鬼,一切变得黑白分明,没有任何模糊不清。这对于我们这些做基督徒的特别是做同工的,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局面,因为这使我们可以更简单而轻松的识别主日前来参加礼拜的人们,我们更容易决定我们的行动该如何:他们或在我的左边,或在我的右手边。
  
  原则来说,这样的划分没有什么不对,一个人若不是信,就是不信,若不是得救,就是沉沦,若不是属基督,就是属魔鬼。在神的国和世界的国之间,没有第三方或者中间地带。但是当我们按照一个肉眼可见的外在标准来做这样的划分的时候,我们有可能犯错误。我们给黑白定界限的时候,可能这次太靠左了,而下一次太靠右了。当我们因着“决志”而判断一个人是弟兄的时候,无论他出了什么问题,如何犯罪与悖逆,因为在外在的标准上他已经被认定是“称义”的了,所以这些问题都必须被归结为“成圣”道路上的问题而不是得救与否的问题;而当一个人因为没有明确的“决志”祷告动作的时候,他的一切问题也必须被归结为没有认罪悔改,没有“称义”的问题而不是“成圣”道路曲折漫长的问题。
  
  因为“决志”被当作称义时刻临在的外在而可见的标志,或者说被当作得救与否的明确分野,我们——或者说我——在传福音的过程中会有一个看重决志祷告行动而看轻认罪悔改心志的倾向。当我传福音的时候,我当然会觉得我是在完成主的大使命,是在抢救失丧的灵魂,是在和魔鬼赛跑,所以第一重要的是得救,其它的都好说,都可以慢慢来,而得救的标志是“决志”,所以我传福音的目的就变得只有一个:让人决志。
  
  于是,主耶稣“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的教导就被改成了“决志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了。
  
  如果我传福音的直接目的不再是让人意识到他有多败坏,他的罪有多深重,不再是让他感觉除了耶稣别无拯救的时候,当我传福音的目的变成了让他做一个被称作“决志”的祷告的时候,我就不再看重他的心——至少很看轻很多——我会看重我自己的成绩,看重外在的行为。我会回避很多问题,很多阻碍他真正认罪悔改的事情,我会急于让尽可能他先做一个祷告,而做这个祷告的目的可能不是为了求神动工,使罪人的心柔软,转向基督,而只是想替他预订一张天国的门票,哪怕他还没有真正认罪悔改。
  
  在这种心态里面,如果打个比方,“决志”与否问题是敌我矛盾的问题,而“成圣”与否的问题则只是人民内部问题。当我们这样区分和区别对待人的时候,它是在简化人的问题,是在放弃自己对他人的责任,说的严厉一点,这样做的结果,是把信仰变成了快餐,把救恩变成了彩票,把福音变成了传销。
  
  当然,对《新布道运动》这篇文章的一些提议我不尽赞同。布道会也好,呼召也好,决志祷告也好,它们本身不是问题,因为这些都不过是形式,并非绝不可以运用。回想我曾有的两次决志祷告,第一次是传道人主动提出来,认为我已经可以决志,正式开始做一个基督徒了。在我这一边,所谓盛情难却,传道人人这么好,这么关心我,何况我还吃了他一顿饭,我怎么好拒绝呢?如果要问我自己,我很想做一个基督徒,但是同时又还不想做一个基督徒。事实是我当时并不真正不知道做一个基督徒意味着什么。第二次虽然是我自己举手的,但是当时梁博士谈中国文化,谈自己的中国情结,谈中国的危机和福音的意义,他以其催人泪下的演讲征服了我。我觉得当时举手,与其说是因为爱上帝,毋宁说更多是因为淳朴的乡土情结。再加上动人的诗歌,反复的呼唤,还有“不会有人看见,只有上帝看着你”的保证,让我鼓起勇气举了一把手。
  
  但是现在如何呢?我真的不知道这两次决志哪一次更有决定性,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圣灵就在我的心中开始做工,我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的罪已经被耶稣基督洗净,已经被神看为义。这些我都不知道,但是现在我在这里,我知道神与我同在。所以,布道会,决志祷告之类并非必然是歧途,更不能简单地看作魔鬼的伎俩。同时,我们也不可把这些看作灵丹妙药,我知道很多人,包括当初在梁博士布道会上和我一起决志的人,都早已离开了教会。所以形式不是主要的问题。
  
  问题在于我们的心态,在于我们在传福音的时候把什么看作我们的责任。我上面全部反省的目的不是为了把决志祷告抨击一番,以显出自己很属灵或者很懂神学。我其实是在反省我自己对于福音的认识:福音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福音的目的是什么?是让人上天堂吗?当然是。地球人都知道基督教是一个宣扬天堂与地狱的宗教,是一个号召人们信耶稣上天堂的宗教。主耶稣自己出来传福音,第一句话就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不就是让人趁着还有时间争取能上天堂吗?——但是,到底什么是“上天堂”?天堂就是相信耶稣,就是做他名下教派的信徒,甚至就是从上帝那里得到不会被判下地狱的保证吗?上帝的目的就是用天堂的承诺换取人类拥护的承诺吗?
  
  《路加福音》17:20-21,当法利赛人问耶稣,到底神的国几时来到的时候。耶稣说:“神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人也不得说,看哪,在这里。看哪,在那里。因为神的国就在你们心里。”
  
  神爱世人,赐下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不仅仅是为了让世人有机会去一个叫天堂的去处,在那里好吃好喝,好玩好乐,然后我们在吃喝玩乐之余感谢神没有让我们受苦,反而给了我们一个快活无比的好地方。神赐下救恩,耶稣基督传出福音,乃是为了让人有一颗新的心,做一个新造的人。当一个人有一个从神而来的,新造的心,当他是一个有着神的灵的新造的人,天堂就在他心里,而他就在天堂里。
  
  所以,基督徒传福音绝不是兜售天堂的门票这么简单,而是给他机会可以做神所希望的,新造的人。布道会也好,呼召也好,决志祷告也好,都是传福音的形式,本身没有什么好与不好。如果这些形式多多少少地误导了人,那不会是因为这些形式,而应该是我们这些使用这些形式的人出了问题:我们忘记了福音真正的目的,以及天堂真正的意义。
  
  
  羽毛乱飞
  2005年10月8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