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按属灵意义解经

一、单按字义可能错误(参〈例解82.94〉)

  上一章曾论按灵意之解经,与人意解经不同。本章继续用实例说明,按属灵意义领会或按字义领会,都有可能误解《圣经》。兹举例如下:

例解140:我的肉是可吃的

  约六53-55——“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与犹太人辩论时说,他的肉是可以吃的,他的血是可以喝的。主耶稣在这里的讲话是否按属灵的意义讲的呢?难道他真要把他的肉给我们吃,还是说他是在讲比喻?

  他确是按属灵的意义讲论属灵的事实。他不是说“好象”我的肉,而是直接说“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不但“是”,还加上“真是”。因上句他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原文有两个“真”字,即“真的,真的告诉你们”。除非我们承认主耶稣在这里是用属灵的言语讲论属灵的事,否则就没法领会。

  其实主的意思是:我们领受他为我们舍身流血之救恩,就可以领受永生神的生命,就可以在末日复活。

  但将本节按字义解释就引起错误:有人只根据字义来领会,于是就以为圣餐的饼和怀,经祝谢后就变成耶稣真的身体,为我们一再献上为赎罪祭。而领受圣餐的人,就真的是吃耶稣的肉了。这种见解实际上认为耶稣要一再用他的身体为我们赎罪,这就等于否定基督只一次献上赎罪祭,便成就到永远的功劳,明明的违背了希伯来书的真理:“但基督献了一次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从此等候他仇敌成了他的脚凳。”(来十12- 13)

例解141:水与圣灵

  主耶稣在约翰福音曾用水象征圣灵。例如:

  约七38- 39——“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他之人,要受圣灵说的。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

  很明显的在此“活水”就是指圣灵。若单凭“活水”这两个字的意义,怎能领会出“圣灵”来呢?但主耶稣是用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不能从字义推测,是《圣经》独有的用法。有些异端说圣灵是一种流质,就是根据《圣经》提到圣灵时曾用水象征。《圣经》又用“浇灌”(徒二17-18、33、十45)形容神赐下圣灵的情形。完全按“水”和“浇灌”的字义来领会圣灵的结果,就产生了圣灵是一种流质的异端。(其实《圣经》提到圣灵还用了许多别的形容词如:风、火、鸽子……等)。轻忽上下文而存偏见,就很容易误解《圣经》,或按灵意误解,或按字义误解。

例解142:带着刑杖来

  林前四21——“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带着刑杖到你们那里去呢?还是要我存慈爱温柔的心呢?”

  这节经文的精义,是保罗期望哥林多教会中,那些自大的人会悔改,免得他来要处罚他们。他并不想用使徒的权威惩治任何人,但不得已时,只好运用了。但他更喜欢有温柔的心到他们那里,不必象严父那样责备什么人。

  但有人按字意领会,对犯罪或违反神家家规的人,不论成人或孩童,由长老施行杖罚——(中国耶稣家庭)。

例解143:“酵”是指错误的教训

  可八16-17——“他们彼此议论说,这是因为我们没有饼罢?那稣看出来,就说,你们为什么因为没有饼就议论呢?你们还不省悟,还不明白么?你们的心还是愚顽么?”(参可八14-21 )

  门徒与主耶稣渡海忘记带饼。主耶稣利用这机会教训门徒,要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太十六5作“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酵”)。门徒因而彼此议论说:“这是因为我们没有带饼罢?”他们显然一直注意主说话的字面意义,而轻忽主的话的属灵意义。

  当时法利赛人惯于咬文嚼字的领会《圣经》,而轻忽字句之精义。今日那些长期在法治文化薰陶中的人,不知不觉地会偏向咬文嚼字,重视字句表面的意思,而把字句内涵之精义忽略了。因为律法一定十分重视单字或单句的字义的。但主耶稣在此明明以一般发面的“酵”指某些错误的教训,且未事先说明他将按寓意或比喻而说的。而门徒按字义领会,因而猜想到可能因没有带饼而须向法利赛人等借饼方面去。

  主耶稣却责备他们,怎么会忘记了主曾两次用饼使多人吃饱的神迹?他既一再凭少数的饼使多人吃饱,那要他们防备法利赛人的“酵”,当然不是要他们向人借饼,而必另有深意了!但门徒们单从字面的意义领会,竟未能从主的话语中深入领悟其精义。这是单凭字义而误会主的话的另一例子。

例解144:“睡了……死了”

  约十一13、16——“耶稣这话是指着他死说的。他们却以为是说照常睡了。……多马,又称为低土马,就对那同作门徒的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罢。”(参约十一1-16全文)门徒们与主耶稣在这一小段(1-16节)的对话中,果真明白主所说的“睡”的真义吗?为什么主耶稣不在一开头就告诉门徒说拉撒路死了,却说睡了?为什么要等到门徒确实不明时,才说死了?而多马在听见主耶稣说拉撒路是死了时,便说“我们也去和他同死罢”,这会是出于受教、心悦诚服所说的话吗?还是带有讽刺、反叛而下信的话呢?(既然死了我们还去作什么?去和他同死吗?)

  若单按字义看来,睡就是睡,死就是死,两者是完全不能通用的。但主耶稣却是这么用了!他是在用属灵的话(字句),讲论属灵的事。在基督里的人的“死”,只不过是睡了那样,必然复活。

  显然,主耶稣是故意利用拉撒路之死,说明:

  (1)他是生命之主——“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 死了,也必复活。”(约十一25 )

  (2) 启导门徒知道,所有在主里而死的人,都不是真死,都必再复活,所以那“死”就可以说是睡了。他把“睡”这单字的意义,加上属灵的意义,以解释属灵的事。这“睡”不是把死美化的说法,是属灵的事实,是世界的文字所不会有的。所以按属灵的意义用字 或用句,确是《圣经》本身的用法。

  (3) 使徒约翰和保罗都非常明确接受主这样的教导,用“睡了”指已死而必要复活的信徒。(参保罗:林前十五51-52 ;约翰:启十四13)

例解145:“童身”

  启十四4——“那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他们是从人间买来的,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

  本节的“童身”应按灵意解。因上文“他们未曾沾染妇女”一句,使这“童身”必须指弟兄(按“童身”之单字原文也可以指女的),岂非女的没有得胜者?事实上,《圣经》以男性为代表,《圣经》称“弟兄们”并非姊妹们无分,而是当然包括姊妹。本节之精义是指这些得胜者,对主耶稣心志的贞忠纯一,别无所爱。

  但按字意,解经家却认为这是圣品人不可婚嫁的根据,因而禁止嫁娶,却与使徒明训相背:

  提前四3——“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

  此外,本书已引用之例中,如:

  太六6——“你祷告……要……关上门,祷告你暗中的父”被解作祷告必须关门熄灯。

  加三1——“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因而有人每次进教堂,就在胸前画十字架……等类的误解。皆因轻忽正意,拘泥于字句表面的意义之故。

二、灵意套用?

例解146:吃灵食喝灵水

  林前十1-3——“弟兄们,我不愿意你们不晓得,我们的祖宗从前都在云下,都从海中经过。都在云里海里受洗归了摩西。并且都吃了一样的灵食。喝一样的灵水。所喝的是出于随着他们的灵磐石。那磐石就是基督。”

  这几节经文是保罗典型的灵意套用,即浓缩了旧约记在《圣经》中的历史,按灵意应用在信徒的属灵经历上。那正是他所说:“将属灵的话,解释属灵的事”的例证之一。

  这里所说的“受洗……”“吃……灵食……喝……灵水……”显然都是以色列人过红海、吃吗哪、喝摩西击打磐石所出来的活水之历史事实。却按灵意套用方式,仅用两三节经文,解释了旧约几章《圣经》的记载(出十四章至十七章;民十一章至二十章)。(详参上文〈例解118、119〉)

例解147:三日内重建圣殿

  主耶稣与当日的犹太人辩论时,犹太人要他显个神迹给他们看。主回答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犹太人便说,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内就再建立起来么?但那稣这话,是以他的身体为殿。所以到他从死里复活以后,门徒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便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约二19-22)

  主耶稣明明说是拆毁圣殿三日内可以重建起来。怎么这句话会变成是指他死后三日复活说的呢?但《圣经》自己这样解明了,没有人可以作别的解释。注意这里不但将“圣殿”按灵意指主耶稣的身体,也把拆毁圣殿而三日重建起来,按灵意指主耶稣的死而复活。

  当日的圣殿是真实存在的建筑物,希律王为讨好犹太人,已修建了四十六年(当时还没有完全修好),也是历史的事实。主耶稣不是在虚构一个故事用作寓意的比喻,是把当时实有的圣殿,按属灵意义象征他自己的身体。

  这种“灵意”,与日后新约书信提到教会是耶稣的身体,又是灵宫(弗一22-23;彼前二5)和信徒的身子是圣灵的殿的属灵事实(林前六19)互相吻合。后者也不是任何一种寓意故事或比喻。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和属灵的殿,是属灵的事实。

例解148:神喜爱怜恤

  太十二7——“‘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

  在马太福音十二章1-8节这段经文里,主耶稣和法利赛人辩论安息日的问题,因为他的门徒在安息日摘了些麦穗吃,法利赛人说他们犯了安息日。我们注意本段经文,主耶稣引用了两件旧约史事,替他的门徒辩护:

  (1)大卫和跟从他的人在饥饿时,进入神的圣殿吃了陈设饼。这些饼本来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的,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利二十四5-9)。当时大卫因逃避扫罗,走到祭司亚希米勒那里,请求给他饼吃。亚希米勒因只有陈设饼,没有其他的饼,就将陈设饼给了大卫(撒上二十一1-6)。

  (2)律法书记着当安息日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还是没有罪。这件事,实际上指旧约时代,祭司在安息日仍要照常献祭说的(参民二十八9-10)。此外,犹太人的男丁生下来第八日一定要受割礼,而这“第八日”很可能会碰到安息日。这样祭司虽在安息日,也替孩子行割礼,也是作工。请比较以下经文:
约七23——主耶稣对犹太人说:“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礼,免得违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个人全然好了,你们就向我生气么?”

  (3)在此,我们注意主耶稣怎样引证这两件事为例证,为他的门徒辩解:大卫吃陈设饼和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也算无罪。这两件事,跟当时门徒在安息日掏麦穗吃,有什么连带关系呢?主耶稣在这里显然不是按字义而是按灵意(或精义)来引用那两个例子。

  (4)注意下文——太十二6-7——“……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因为律法最终目的,其实不是教导人怎样祭祀,而是教导人知道神所喜爱的是怜恤;不是教导人怎样守礼仪,而是教导人怎样实际行神所喜悦的事。大卫是受过神膏抹的人,又是合神心意的王。他在饥饿时,祭司将分别为圣的饼给他和属他的人吃,并没有什么不对。

  (5)照样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也不算有罪;因为安息日的意义是要教导人学习敬拜神、事奉神。而祭司在圣殿里所做的全都是事奉神的事。所以按属灵的意义来说,祭司在圣殿里犯安息日,仍然符合神设立安息日的本意。这两件事的精义都符合“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的原则。

  而当日立与门徒为拯救人的灵魂奔走劳碌,虽然在安息日经过麦田掏了些麦穗吃,与神设立安息日,为教人学习事奉神及“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的本意相合。

  所以,主耶稣在此是按灵意引用旧约。我们不该把灵意“丑化”,反而容让“私意”或“人意”的曲解《圣经》,随意假借《圣经》的权威,成就个人或团体的主张。

  我们再看使徒保罗,在他的书信里也有不少灵意的用法。

例解149:逾越节的“基督”

  林前五7-8——“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所以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

  逾越节的羔羊是预表基督(参<例解191>)。为什么逾越节羔羊预表基督?因为使徒这样按灵意引用了(参<例解175>)。

  注意保罗怎样说:“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羔羊”二字原文是没有的。中文和合本旁边也有小点。英文《圣经》译作“逾越节的基督”。“逾越节的基督”这句话讲起来按理是不通的。因为逾越节属旧约历史,基督却是新约的人物。逾越节开始时那里会有基督?保罗在这里实际上是说,基督就是逾越节羔羊所预表的那一位;但保罗在这里并不解释,而是直接将“基督”取代了“羔羊”。这种用法是不是灵意的套用呢?保罗不是在讲比喻,是在引用旧约历史。我们所以会知道羔羊预表基督,正是因为他这样按灵意引用。如果我们不同意“灵意”这个词,不妨用其他讲法,但仍不能否认《圣经》中确有那么一种用法。

  新约的作者引用旧约时,有一种习惯,就是将旧约那些具有属灵意义的人、事、或物,不加解释地直接用基督“代入”。下文第8节也是这样:“我们守这节不可用旧酵,也不可用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本节经文就相当明显的是按灵意引用的例子。因“我们”(信徒)根本不守逾越节或除酵节,更不用吃无酵饼。但保罗在这里所说的“不可用旧酵,恶毒邪恶的酵,只用诚实真正的无酵饼”,全都是按灵意的讲法。

  这样的引用虽含暗喻性质,使徒不是在创制一些新的比喻性的辞汇,而是在引用旧约的历史事实。那些历史本身是事实,不是暗喻。却具有属灵意义,其被选记在《圣经》中之目的,为要警戒现代的信徒,在属灵的生活与事奉上吸取教训。

例解150:多收的没有余

  林后八15——“如经上所记:‘多收的也没有余,少收的也没有缺。’”

  注意哥林多后书八章全章是劝勉哥林多人为耶路撒冷圣徒的缺乏奉献金钱。15节这句话是引证出埃及记十六章18节。按历史的事实是记载当时以色列人收取吗哪的情形。他们每人每日只可以收一俄梅珥,多收的存到第二天就会发臭。所以多收的也没有余,一定要分给人。这样少收的也就没有缺了;因为那多收的补足了他们所缺的。

  注意保罗怎样把这句话应用在基督徒身上?本来吗哪是预表那稣基督是我们天上的粮食。那么分吗哪的意思岂不是将基督分给人?但保罗在这里不是这样的用法,他是用在信徒在财物上彼此互相帮助。有余的帮助那些有缺的。这明显的是一种属灵的或精义的引用。如果不是按灵意,根本不能将旧约的历史应用在基督徒彼此帮助上。

  但另一方面,我们只能按新约使徒们所引用的经文来领会旧约,因为这就是使徒解释旧约的一种方式。这是《圣经》中的释经,我们不可以随意作别的解释,更不应按“人意”曲解。

例解151:人算什么

  来二6-8——“但有人在经上某处证明说:‘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点,赐他荣耀尊贵为冠冕,并将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万物都服在他的脚下。’……”

  注意6节开头所讲的“人”,按历史的事实本来是指亚当。但若从6节读到9节时,就发觉作者将发生在亚当的事实,套用在基督身上,而完全没有解明,神将他手所造的派亚当管理,就是要表明神“将万物服在耶稣脚下”。写书的神仆直接把“历史”应用在基督身上。这是《圣经》本身的解经法。整卷希伯来书常用这类“代入”或“套用”的解经法。唯有这样浓缩的套用,才可以用短短的十三章经文,解释了整个律法的精义,与救恩的重要教义。(参<例解5>及(例解165))

例解152:“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

  约壹二27——“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旧约以色列人建造会幕时,神曾吩咐摩西,要为圣所配制特别的圣膏油。其配方如下:

  “你要取上品的香料,就是流质的没药五百舍客勒,香肉桂一半,就是二百五十舍客勒,菖蒲二百五十舍客勒,桂皮五百舍客勒,都按着圣所的平,又取橄榄油一欣。按作香之法,调和作成圣膏油。”(出三十23-25,参22-33)调制成圣膏油用以膏抹一切会幕的主要圣物,如约柜、香坛、……等,及其附属器皿。凡被膏抹了的就成为圣(意指归神专用而分别为圣)。民间不许用同样配方或仿制这种圣膏油。祭司就职礼时,要用这特制的圣膏油膏抹。后来,神所选立的君王与先知都要被圣膏油膏抹,如大卫(撒上十六13),以利沙(王上十九16)等。

  所以“基督”是受膏者的意思,就是他是被神膏立要差到世上作万人的救主、君王、祭司、先知的那一位。所以旧约弥赛亚的观念,是包括那要来的一位救主、先知、祭司、君王……这些意义在内的。但新约使徒却把这观念也应用在领受圣灵,从神而生的人身上。(参林后一21-22 )

  在此,使徒约翰实际上是按旧约圣膏油的背景,讲到圣灵在信徒身上的工作。圣灵会在凡事上教训我们,合乎主耶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16节的意义。但我们要注意,约翰在这里也是没有解释的,直接将旧约的“恩膏”用以预表圣灵的工作。对照:

  林后一21-22——“那在基督里……膏我们的,就是神……”。下句跟着说:“并赐圣灵在我们心里作凭据。”再比较:

  约壹二20——“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

  这样我们可以确定约翰壹书二章20、27节所讲的“恩膏”是指圣灵。使徒这类按属灵意义的用法,直接的解释了旧约被膏油膏抹的人,是预表新约受圣灵膏抹的人,就是归神为圣,属神的人了。

例解153:大卫必作王直到永远

  旧约先知书也有不少灵意的用法,兹举一、二例,如:

  结三十七24、25——“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众民必归一个牧人……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直到永远。”(参结三十四24)

  以西结说这句话的时候,大卫早已死了,而且以色列国和犹大国都已亡国了。为什么以西结还说:“我的仆人大卫必作他们的王”呢?这“大卫”必定另有象征的灵意了。实际上这是指基督必作王直到永远。以西结断不会这样糊涂,把历史当作预言。所以《圣经》有些用法,确是有灵意的。按这个例子来说,绝不能说是比喻或精义,只能说是按灵意所说的预言。因大卫是一个人,不是一篇文章。

  此外,绝大部分“预表”的解释,都是根据新约使徒的灵意引用旧约,未能尽述。但列举以上的例子,目的是在讲明,要明白《圣经》原来的“灵意”(精义)是《圣经》本来的要求。新约解释旧约,是“《圣经》的”释经法。为什么不按照《圣经》的用法领会《圣经》?为什么要按照人的传统丑化凡“属灵的”事呢?

例解154:耶洗别

  启二20——“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容让那自称是先知的妇人耶洗别教导我的仆人,引诱他们行奸淫,吃祭偶象之物……。”

  这是使徒约翰奉命写信给推雅推喇的教会时的责备。耶洗别是以色列国的第七千王亚哈的王后。到使徒约翰写信时,相隔了将近九百年,早已消化灭没了。怎会又在推雅推喇的教会出现?而且这里所说的耶洗别,诱惑人拜偶象的情形,正象历史上亚哈的王后耶洗别那样热心。显然使徒是把旧约那使以色列全国深陷拜偶象罪中的耶洗别,按灵意套用在使徒约翰晚年时代的推雅推喇教会之异端身上。

  各时代异端的出现,虽各按不同的理论和方法出现,却都出于同一背景——撒但。使徒按照主的命令在书信中如此应用,因为他们虽然所处的时代和表现的型态有利,但在诱惑人背叛神的来源、效果、和目的上,都是一样的。新约《圣经》一再的作出这种引用,表示旧约历史并非单单为以色列国写的历史,乃是为教训众信徒而写的。

三、正解与灵训

  误用“灵意”解经的原因,是因为不会区别《圣经》的正解和教训。我们要先明白《圣经》的正解,然后选取其中的教训应用在生活上。但不要把可应用的教训就当作是经文本身的正解。这点很重要。

  有好些误用“灵意解经”的人,可能就是在这方面出了错误。另一方面,可能未深入了解经文,就把表面的意义当作完满的解释。若再加上引伸的教训,就会更离题了。但大多数信徒可能曾经过这个阶段,所以不要过严指责这类误解,或归咎于他们的牧者。他们在知识和方法上可能稍微幼嫩,但他们爱主的心态与追求,较之满脑子“《圣经》知识”者,可能毫不逊色。

  文字与语言,在整段的记述中,有时了解其背后的含意,比较表面的意义更重要。虽然在法庭上,这类在语句背后的含义完全不被接受。但在神的话语中,神所要教导我们的不单是字句,而是要我们从字句中明白神的心意,行他所喜悦的。在研读神的话时,不要动轨摆出“严明公正”的大法官、大律师、或高等批判家的姿态。这种心态可能拦阻我们得不着经文中的真义。兹举一、二例如下:

例解155:听命胜于献祭

  撒上十五22——“撒母耳说,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干公羊的脂油。”

  旧约整本利未记,详记神吩咐摩西教导以色列人如何献牛羊为祭,为他们赎罪,或表示感恩。但在此先知撒母耳竟责备扫罗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因为扫罗王虽在口头上解释同意百姓要把上好的牛羊献祭给神,实际上却是自己贪爱这些“财物”(撒上十五19)。所以先知解明神所要的其实不是牛羊,而是借这些礼仪教导他们“听命”与“顺从”。神要人从心里敬爱他而顺从他的旨意,不以按仪文表面的听命为满足。

  先知弥迦对当时的“以色列家”所说的话,指明有关献祭的真义,与撒母耳的观念相合。如:

  弥六7-8——“耶和华岂喜悦千千的公羊,或是万万的油河么?我岂可为自己的罪过,献我的长子么?为心中的罪恶,献我身所生的么?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可见先知们明确的指出神所要的不是仅按字句行献祭的礼仪,还要人明白其中的精义。即听从神的命令,行神所看为善的事。这正是主耶稣一再重复对当代的法利赛人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了。”(太九13,十二7)

例解156:开到水深之处

  路五4-5——“讲完了,对西门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西门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打着什么。但依从你的话,我就下网。”
路加福音五章1-11节记载主耶稣吩咐彼得将船开到水深之处下网打鱼。

  (1)让我们先了解这两节经文的意义,到底彼得是否整夜都没有开到水深之处,因而主耶稣吩咐他开到水深之处,才得到一网的鱼呢?当我们解释第4、5节时,要注意他们对话的次序,不是彼得先对主耶稣说,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得到什么,然后主耶稣回答他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如果是这样,就含有他们未曾把船开到水深之处,而现在主耶稣才叫他们开到水深之处的意思。

  但这里第4节是主耶稣先对波得说:“把船开到水深之处”,然后彼得回答主说:“夫子,我们整夜劳力,并没有得着什么。”这回答的意思,就包含了他们已整夜不论在水深或水浅的地方,都已下过网了,却得不到什么。他们对话问题的先后,意义不同。况且根据一般的常识,彼得是个有经验的渔夫,断不至于整夜只在浅水的地方打鱼,而下到深水之处。

  (2)这样,对这两节经文我们应该领会作:彼得虽然到过水深之处打不到鱼;但是因听从耶稣的话,他还是去了。这是我们对4、5节的了解。

  然后,根据这样的了解,我们可从这两节经文得到一项重要教训:就是我们应该象彼得那样绝对依从主的话,在我们以为不会有效果的地方,还是信服主的吩咐而作工。这样就可能得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3)这是根据“解释”引申出来的教训。这教训就是我们应用的部分。解释是注重我们怎样了解那段经文内容的原意。正确的解释和应用有很密切的关系,但却不能因此把教训当作正解。有时因应用和正解分别得不清楚,所以很多人就把这种生活上的教训,当作是灵意的解经,在模仿别人怎样取得教训之中,产生错误的“灵意解经”,甚至变成随意的解经。

  (4)信徒不可以随便将《圣经》的文字寓意化。总要留心读上下文,领会整段文章的属灵意义。但全然否定《圣经》中之属灵意义的结果,必定重蹈当日法利赛人和文士们的错误。他们虽然很有资格咬文嚼字,却把活的《圣经》读成“死”的字句。他们虽然都是研经专家,却被主耶稣看为不明白《圣经》的人,那真是可惜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