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恩典是神的完美属性之一,只赐与神的选民。旧约和新约都从未提到神的恩典与人类整体有任何关系,更不用说更加低等的受造物了。在这点上,恩典与“怜悯”不同,因为神的怜悯“覆庇祂一切所造的”(诗145:9)。恩典是神向祂的选民流露善意、施与慈爱和救恩的唯一源头。亚伯拉罕.布斯在他所著的颇有裨益的《恩典的统治》一书中如此定义神的恩典这个属性:“这是神白白施予的永远的恩惠,体现在祂向有罪而不配的人施予属灵而且永远的祝福。”

神的恩典是指神主权地施予救恩的福份,而那些得到这福份的人本身毫无功绩可言,神也不要求他们得到这福份后付任何的回报。不但如此,他们不仅没有任何邀功之处,也完全不配得,甚至只配去地狱。神的恩典完全不能凭功绩而得,也不能凭追求而获,得到的人里里外外也无任何地方吸引神施予恩典。受造物不能购买、挣取或赢得恩典;否则,恩典也就不是恩典了。当我们说一件东西因“恩典”得来时,意思是说接受者本没有权利,也不配得到,他之所以得到完全是出于施与者的爱心,况且他起初也并未渴慕与求索。

在保罗书信中,我们可以找到关于神的奇异恩典的最完整的阐述。在他的书信中,“恩典”与倚靠人的行为或价值是完全对立的,包括各种类型、各种程度、一切的行为与价值。罗11:6非常清楚地阐明了这点:“既是出于恩典,就不在乎行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恩典和行为的关系就如酸与碱一样无法共存。“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神完全的恩惠与人功绩的关系就如油与水一样永不相容(参见罗马书4:4-5)。

神的恩典有三个主要特征。第一,它是永恒的。从亙古到永远,神在施予恩典之前就已经计划,在分赐与众人前就已经决定:“神救了我们,以圣召召我们,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第二,它是白白施予的,从来没有人买过神的恩典:“蒙神的恩典,……就白白的称义”(罗3:24)。第三,它完全出于神的主权,因为神乐意施与谁,就施与谁。“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罗5:21)。如果恩典“作王”,那么它就是坐在宝座上,而那坐在宝座上的,就是有主权的,因此称作“施恩的宝座”(希4:16)。

正因为恩典是人不配得的恩惠,所以神必须主权地赐予人。神因此宣告:“我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出33:19)。假设神向亚当所有的后裔都施予恩典,那么人便立刻会下结论说,神出于公义的缘故,不得不让他们上天堂来弥补祂允许人类堕落造成的后果,但是伟大的神不需要向任何受造物尽任何义务,更何况那些悖逆之辈了。

因为永生是礼物,所以人无法用好行为去赚取,也不能说得到永生是自己的权利。既然救恩是"礼物",那么谁有权告诉神祂应当赐给谁呢?赐恩的神从没有拒绝赐恩给任何按祂定下的规则全心寻求祂的人。绝对没有!祂从未拒绝照祂所规定的方式空手来到祂面前的人。但如果在这不悔改、不相信、存心叛逆的世界中,神决定行使主权,从中选择有限的一批人得救,祂对谁不公平了吗?神有义务将祂的礼物强行赐给那些并不珍惜的人吗?神必须拯救那些一意孤行己路的人吗?

神的恩典是永恒的,白白赐予的,而且完全出于祂的主权,但是没有什么比这几点更让属肉体的人发怒的了,祂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对神的仇视在此显露无疑。说神在万古之先就定下万事而毫不征求受造物的意见,在从未为罪心碎的人看来太贬低他了;说恩典既不能挣取也不能赢得,对自以为义的人来说太自轻自贱了;说神出于恩典拣选那些祂所喜爱的对象会引起骄傲的叛逆者的强烈反对,就如泥土起来反对窑匠,质问他说:“你凭什么把我造成这样呢?”无法无天的叛乱者竟敢质问神的主权公平何在!

神的恩典是有区别的,这体现在祂主权地拣选了一批祂喜爱的人。“有区别”是指神的恩典将人区别开来,予以不同对待,选择一些,而放弃另一些。正因这种有区别的恩典,神将亚伯拉罕从他拜偶像的邻人中挑选出来,使他成为“神的朋友”;正是这种有区别的恩典拯救了税吏和罪人,而论到外表虔敬热心的法利赛人却说“任凭他们吧!”(太15:14)。神白白的和主权的恩典临到不配的和不可爱的对象身上,没有什么比这更能彰显祂恩典的荣耀光辉了!雅各.何为(1751)如此美妙地描写道:

“天上的法庭宣告说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玛拿西是个凶残暴虐的恶魔,他令自己的儿女经火,使耶路撒冷充满无辜人的血。他擅于行恶,不仅自己作恶多端,放纵无度地亵渎圣殿,使其污秽不洁,他还毒害属下的生活准则,败坏他们的举止,以致他们行恶比最可憎的外邦拜偶像者更甚(参看代下33)。然而,凭着神极丰盛的恩典,他变得谦卑,洗心革面,成为蒙赦罪之爱的神的孩子,不朽荣耀的继承人。

再看那残酷血腥的迫害者扫罗。他口吐威吓的话,热心杀戮,使耶稣的羊群担忧,将耶稣的门徒杀害。他所掀起的轩然大波,所毁坏的无辜家庭,都不足以缓和他的仇恨之心,这些事对扫罗来说不过是略尝滋味,远不足以填满他嗜血的胃口,反而使他更热切地在这条路上奔走,更盼望完全摧毁他们。他渴盼残暴和杀戮,极其热切而难以满足,甚至口吐威吓凶杀的话(徒9:1)。他的话语如同长矛和飞箭,他的舌头快如利剑。对他来说,威吓基督徒就如呼吸空气一样自然。不仅如此,他的心中充满敌意,巴不得他们每时每刻都在流血。只因为他的言语和呼吸缺乏实在的能力,他才没有致所有人于死地,也未使无辜的门徒跌倒。如果从人的角度来判断,谁会不宣判他为可怒的器皿,注定要面对不可避免的毁灭呢?不仅如此,谁会不下结论说,如果在那悲惨的地狱世界中有更沉重的锁链和更幽深的地牢,那必定是为这种坚决与真正敬虔为敌的人预备的。然而,让我们仰慕、尊崇那无尽的恩典宝藏吧!这个扫罗居然得以与先知们同席,与尊贵的殉道士们同列,成为荣耀的使徒行列中的杰出一员。

众所周知,哥林多人罪大恶极,其中一些人甚至沉迷在令人可憎的恶行中,习惯于不公平、不道德的行为,简直是人类的耻辱。然而,这些强暴之子和情色之奴却得以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9-11),他们在为我们而死的救赎主的宝血中‘洗净’,靠可称颂的圣灵之强有能力的工作而‘成圣’,通过恩典之神的无比丰盛的慈爱而‘称义’,那些曾是世间负担的人变成了天堂的喜悦、天使的快乐!”

现在,神的恩典在主耶稣基督里,靠着祂,也通过祂彰显出来。“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这不是说神在祂的儿子降世为人前没有施下恩典(创6:8,出33:19等经文清楚地说明这点),而是说恩典和真理是在救赎主来到这世界,且为祂的子民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才被完全启示,具体表现出来。只有通过基督这位中保,神的恩典才能流向祂的选民。“何况神的恩典,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岂不更加倍地临到众人么……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么……照样恩典也借着义作王,叫人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罗5:15,17,21)。

神的恩典在福音中显明出来(徒20:24)。福音对自以为义的犹太人来说是“绊脚石”,对自负并喜欢从哲理的角度解释世界的希腊人来说是“愚蠢”的,为什么呢?因为福音丝毫不能满足人的骄傲之心,它声称我们除非凭恩典,否则根本不可能得救;它声称若没有基督作为神之恩典的无可言喻的礼物,每个人的处境都是悲惨绝望、不可救药、毫无盼望的;在福音中人是有罪的,是被判了罪,正走向灭亡的罪犯;福音声称最高尚的道德家与最荒淫无度的人都陷在同等可怕的悲惨处境中;热心的宗教信奉者,即使有一切的宗教仪式,也并不比最亵渎神、敌视神的人境遇更好。

福音认为亚当的每个后裔都是堕落、污秽的罪人,只配下地狱而无力自救,他唯一的盼望是在福音中显明的恩典。一切站在神面前的人都违背了神圣洁的律法,被定为有罪,是判了死刑的犯人,他们并非仅仅在等候判决,因为事实上已经宣判了(约3:18,罗3:19)。人若抱怨神的恩典不公平,就等于自杀;如果罪人执意要真正的公平,那么火湖将是他永远的份,他唯一的希望在于伏在神公平的审判下,承认神的审判完全公义,转向乐意施怜悯的神,伸出空空的双手接受神在福音中显明的恩典。

神位格中的第三位是恩典的传送者,所以称为“施恩的灵”(亚12:10);圣父是一切恩典的源头,因为祂自己设计决定了救赎的永约;圣子是恩典的唯一渠道;福音将恩典显明出来;圣灵是施恩者,使福音带着拯救的能力在人的灵魂里工作,使灵里已死的选民活过来,并征服他们叛逆的意志,使他们刚硬的心熔化,使他们的瞎眼重见光明,使他们麻疯病般的罪得以洁净,正如已故的G.S.毕晓普所说:

“恩典是为已经堕落得无力举起正义之斧的人们预备的,他们已经败坏得无法改变自己的本性,背离神以致于无法转向祂,瞎眼以致于不能看见祂,耳聋以致于不能听见祂,灵性上完全死去以致于神必须亲自打开坟墓,使他们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