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II 为王的死所作的预备 §§ 150-167
A. 基督的预言
§ 150 马太福音24:1-25;马可福音13;1-37;路加福音21:5-36
1. 问题 (马太福音24:1-3)
基督宣告的对圣城及国民的审判使门徒震惊困惑。这时他们明显是离开了耶稣自己谈论这事。当耶稣离开圣殿并走向橄榄山时,门徒们来到他那里,他们仍然很迷惑。他们想要基督更多解释他的话,他们叫主看圣殿,这是希律五十五年之前开始建造的,到下一代人才会被建成。希律是一个有才华的建筑家,他计划他所建造的要超过金字塔。他所建造似乎能持续长久。但根据基督所讲的审判信息,这些建筑究竟能持续多少,这显明是门徒们心中的问题。基督具体地回答说,“没有一块石头留在石头上,不被拆毁了”(太24:2)。尽管这话对我们来说十分清楚,对门徒来说却是无法理解。他们静静地与耶稣从圣殿区域经过汲沦溪走向橄榄山的山坡。尽管没有人说什么,门徒一定是尽管想着理解耶稣所说的话的意思。当只有他们与耶稣在橄榄山上时,他们问,“请告诉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太24:3),这问题表明他们已得到一定的结论。先知撒迦利亚描述过弥赛亚来临建立他的国度(亚14:4),在些之前会敌人对耶路撒冷的入侵(12:1-3;14:1-3)。耶路撒冷会完全被毁,其中大部分的人民会被屠杀(13:8-8)。对这些人来说,耶稣所言的耶路撒冷的毁灭就是撒迦利亚所预言的在弥赛亚来临之前的毁灭。在犹太人的来世论中有两个时代,第一个就是目前这个时代,就是以色列人等待弥赛亚来临的时代;第二个是要来的时代,就是在其中以色列所有的约将被成就,以色列进入因弥赛亚的来临而进入她所应许的祝福中这个时代。目前的时代会弥赛亚来临时结束,未来的时代开始于他的来临。那么目前这个时代要在审判中结束,要来的时代之前必定有这个审判。门徒们认定基督所预言的审判就是要结束这个时代的审判,在这审判之后弥赛亚会来引入新的时代。因此他们问,“什么时候有这些事?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太24:3)。
有关这个末世的谈话,我们要注意耶稣在这里是在显明为耶路撒冷、以色列国及以色列民所预言的计划。他没有提到教会或为教会设立的预言计划。耶稣这里不是在谈那些在被提时教会计划成就之前所发生的事件(约14:1-4;林前15:51-52;帖前4:13-17),而谈的是未来的大灾难,即但以理书9:27所启示的结束以色列预言计划的七年时间。因其犹太背景,这一段必须以以色列而非教会来解释。
2. 大灾难 (马太福音24:4-26)
在前一段中,我们注意到门徒向耶稣提了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什么时候有这些事?”即,“耶路撒冷什么时候被毁灭?”(太
24:3)。基督在他的话中就临到耶路撒冷的毁灭预先警告了那个世代。??(P398)基督预言了在提多带领下的军队要临近耶路撒冷,这是神向那世代施行审判的工具。耶稣说那些在耶路撒冷的人知道罗马军队临近时,他们要离开犹太逃到山上去(21节),他们应该快速逃跑,因为毁灭不会耽延太久。在罗马人的入侵中,提多的士兵要屠杀许多人(24节),耶稣说,“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践踏,直到外邦人的日期满了。”
外邦人的日期在预言中是一个重要阶段,这种提法指的是由尼布甲尼撒倾覆耶路撒冷开始的时期,他对耶路撒冷的第一次攻击是在公元前606-605间,第二次是在公元前597年,并在公元前586年完全毁灭耶路撒冷。根据但以理书2和7章的预言,耶路撒冷要轮番被四个世界帝国占领;巴比伦、玛代波斯、希腊和罗马。当基督弥赛亚(在但以理书2:34-35,45中被称为击打的“石头”)来毁灭统治耶路撒冷的众帝国并将圣城、土地与人民从外邦人的捆绑中释放出来时,外邦人的日期就会结束。那么外邦人的日期就是开始于尼布甲尼撒的时代,并会持续至耶稣基督第二次降临到世上为止。他再临的时候会击打列国,“用铁杖打破他们”并“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2:9)。那里就可说,“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11:15)。如此,路加的记载强调了主有关耶路撒冷被毁灭的时间这第一个问题的详细的回答。
马太在他对基督的谈话中将人的注意力指向门徒的第二个问题,“你降临和世界的末了,有什么预兆呢”(太24:3)。在这里门徒们没有问两个问题,而只问了一个。读过旧约圣经之后,他们相信,弥赛亚的来临会结束他们在其中等候他来临的这个时代。他来的时候,会引进新的时代。如马太福音24;4-28中所记载的,耶稣谈话的头一大部分都是在回答这个问题。耶稣提到了向以色列国预示基督再临世上的征兆。
a. 大灾难的头一部分(马太福音24;4-8)
基督描述了在耶利米称为“雅各遭难的时候”(耶30:7)的七年时间里要发生的事件。耶稣称以色列在这一段时间要经历的痛苦为“生产之难”(太24:8)。这些将是新时代来临之前的痛苦。但以理说到这七年的时间会均分为两部分(但9:27)。耶稣描述了大灾难的头一半时间里国民要看到的迹象(太24:4-8)。一个迹象将是,会有假弥赛亚出现(5节),另外一个迹象将是,会有打仗的风声(6-7节),另外的一个迹象将是,会有灾难-饥荒与地震(7节)。
约翰在启示录6章,揭示了隐藏在一个书卷中的印之下的事,以此描述大灾难前半期所发生的事件。基督在马太福音24:4-8所提到的迹象与约翰在启示录6
章所揭示之内容有平行的关系,这表明了印之下所发生的事都是在大灾难的头半期内。与约翰提到的第一个印相关的是一匹白马(启6:2),这是假弥赛亚。随着这一位的兴起,地上会失去太平继而发生战争(4节)。战争的结果就是造成普遍的饥荒(6节),饥荒又造成众多人的死亡(8节)。基督显明,象这样厉害的审判只是“灾难的起头”(太24:8)。如此基督在这一部分描述了大灾难前半部分的审判,他向以色列告知了审判官来临的迹象。
b. 大灾难的后半部分 (马太福音24:9-14)
这里基督描述了大灾难的后半部分所要发生的迹象(太24:9-14)。那时会普遍的逼迫与死亡(9节),许多人会背离基督去敬拜约翰称为“兽”(启13:1-10)政治独裁者。保罗称这人为“不法之人”(帖后2:1-4)。许多假先知会出现欺骗多人,约翰提到了一个特定的假先知(启13:11-18),这人借着撒但的能力会行许多的神迹使世界上的人敬拜第一个兽,就是在1-10节中所描述的那个独裁者。这个假先知会在大灾难的中期开始他的工作,兽会延长他对世界的统治,并会在宗教界宣称拥有神的权柄,这些活动将是发生在大灾难的后半部分的事件,耶稣提到这些是作为对预先警告以色列要来到的基督降临。兽会成为迫害者(启13:7),许多人会失去生命,这无疑会迫使许多人离弃基督并效忠于那兽。但基督应许说:“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3)。在上下文中,这里提到的救恩是从逼迫中得到的拯救,即拯救者来到将人从兽的控制下拯救出来(罗11:26)。在兽控制这个政治宗教系统期间,天国的福音会传篇整个世界(太24:14)。约翰与耶稣都传过天国的福音(太3:2;4:17),这就是对天国近了的消息的宣告,这个信息即有今世的意义也有来世的意义。当约翰与耶稣呼吁国民悔改里,他们是要他们承认他们的罪恶状态及他们对救恩的需要。他们是在邀请人们来信靠应许给他们救主的神。在大灾难期间传讲的天国福音会有两方面的强调,一方面它会宣告弥赛亚临近的好消息,弥赛亚的来临会引入弥赛亚时代及祝福。另一方面它会赐给人们救恩,就是凭恩典,因着在基督宝血基础上的信而得的救恩。这个福音会由从以色列各支派中挑选的144,000人来传讲(启7:1-8)。这些人会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他们明显是以大数的扫罗在大马色的路上归信基督的方式归信基督的。他们会得到基督身份的启示,并也会象扫罗一样被分别出来作向外邦人传讲福音的神的使者。他们传道的结果将是“有许多的人,没有人能数过来,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启7:9)会“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14节)。神也会差遣两个“见证人”或先知到以色列国(11:1-12),他们会使多人凭恩典,因着在基督宝血基础上的信而得到救恩,余民会从以色列中救赎出来。因此在整个大灾难中,因着恩典福音的传讲,许多犹太人与外邦人会相信基督。如此,在这一段经文中,基督提到发生在大灾难的后半部分中的迹象。
c. 重复与解释 (马太福音24:15-26)
基督此时将人们的注意力指向那些预告以色列他第二次降临的迹象。他提到“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一位(15节)。但以理书7:8提到一个“角,一个小角,”这首先将我们引向一个未来的人物,他会被升至高位掌管罗马帝国瓦解后产生的十国。这一个约翰称为“兽”的得到权柄不是通过军事征服,而是借公众的认可(启17:13)。在但以理预言中的第七章起,这个人起着显著的作用。他被提到是“面貌凶恶的王,”所行之事也是在此名之下做的(但8:23)。在“必有一王的民来”中他再一次被提到(但9:26),他也被称为是“必任意而行的王”(11:36)。还有提到他的经文说他是“行毁坏可憎之物”之人(12:11)。基督这时提到的正是这人(太24:15)。这个独裁者会大灾难之初出现。
有关这个在末世出现,作十个强国联盟领袖之人,圣经讲了很多。在如下的书卷中讲到他的身份与作为:以西结书28:1-10但以理书7:7-8,20:26;8:23-25;9:26-27;11:36-45;帖撒罗尼迦前书2:3-10;启示录13:1-10;17:8-114。综合这些圣经段落,会显明下面这些有关他活动的事实:(1)他会出现在以色列历史后期的舞台上(但8:23)。(2)主的日子开始之后他才会出现(帖后2:2)。(3)他的出现受到那拦阻的阻止(帖后2:6,7)。(4)他的出现之前会有离道叛教(帖后2:3)或是圣徒被接走与主同在之事(帖后2:1)。(5)他是一人外邦人,既然他从海中上来(启13:1),且海描绘的是外邦人的国家(启17:15),他出身一定是外邦人。(6)既然他是毁灭耶路撒冷国民的统治者,那么他来自于罗马帝国(但9:26)。(7)他是外邦人在地上最后统治的头,因为他是象一个豹、熊和狮子(永13:1)。(参但7:7-8,20,24;永17:9-11)如此他是一个政治上的领袖。七头与十角(永13:1;17:12)是在他的权柄这下结成同盟。(8)他的影响是世界性的,因为他统治所有的国家(启13:8),这种影响是通过他与其他国家的联盟施加的(但8:24;永17:12)。(9)他在掌权之时除掉三个王(但7:8,24),因为其中的代表一个代表一个国或一个王(启17:10)的头被医治(启17:13)。(10)他的兴起是借助他的和平计划(但8:25)。
(11)他个人拥有超凡的智力与口才(但7:8,20;8:23)且阴险狡诈(结28:6),因此他对众国的统治是出于他们的自愿(启17:13)。(12)他以绝对的权柄来统治在联盟中的各国(11:36),他随心所欲。他通过改变法律与习惯显明他的这种绝对权柄(但7:25)。(13)他所贪求是能力(但11:38)。(14)作为联盟帝国的领袖,他与以色列立了七年的和约(但9:27),三年半之后此约被毁(但9:27)
。(15)他引入偶像敬拜(但9:27)
,将自己立为神(但11:36-37;帖后2:4;启13:5)。(16)因为他自称为神,因而他是亵渎者(23:2;但7:25;启13:1,5-6)。(17)这个人的力量来自于撒但(结28:9-12;启13:4),从他接受权柄,并被邪恶者的骄傲所控制(结28:2;但8:25)。(18)他是撒但不法系统的头(帖后2:3),他以撒但的能力行奇迹来证明他的能力及他自称为神的宣称(帖后2:9-10)。(19)因人们的瞎眼,他被接受为神为他们的统治者(帖后2:11)。(20)这个统治者成为成为以色列大仇敌(但7:21,25;8:24;启13:7)。(21)会出现抵挡他与他的权柄争战的联盟(结28:7;但11:40,42)。(22)在继起的冲突中他会获得对巴勒斯坦及周围地区的控制(但11:42)并在耶路撒冷建立他的总部(但11:45)。(23)这个统治者在他掌权掌权之时通过大淫妇的帮助而被升高,这是一个腐败的宗教系统,它会因而寻求控制他(启17:3)。(24)此系统被这统治者所毁灭,以使他的统治不受拦阻(启17:16-17)。(25)他成为万王之王(但8:25)、他的计划(帖后2:4;启17:14)和他的子民(但7:21,25;8:24;启13:7)的仇敌。
(26)在他持续掌权的七年期间(但9:27),他的撒但活动被限制在大灾难的后半期(但7:25;9:27;11:36;启13:5)。(27)他的统治会神直接的审判而被结束(结28:6;但7:22,26;8:25;9:27;11:45;启19:19-20)。这个审判会在他对巴勒斯坦的一次军事行动中临到(结28:8-9;启19:19),他会被扔进火湖(启19:20;
28:10)。(28)这个审判会基督第二次降临时临到(帕后2:8;但7:22)且会显明他弥赛亚的权柄(启11:15)。
(29)他所统治过的国会被归入弥赛亚的权柄之下,并会成为圣徒的国度(但7:27)。
提多在公元70年向耶路撒冷所行的,预兆了在大灾难期间那行毁坏可憎者将要对耶路撒冷及以色列地所要行的。就如在路加福音21:20-24中基督吩咐人们在提多军队临近时要逃离那地,这里在马太福音24:16-18,他对那些要听到这个在大灾难期间的独裁者的军队要临到的人们作出了类似的警告。届时的情形会十分紧急,那些因怀孕而不便的妇女(19节)及那些因其他原因而不便行动的人们(20节)会有极大的困难。对此入侵的最后的后果,基督说,“因为那时,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这样的灾难,后来也必没有”(21节)。象以色列在过去的日子所遭受的大灾难一样,在这期间会有从未有过的灾难临到,尽管撒但要尽力灭绝每一个亚伯拉罕肉身的子孙,以阻止神与他所立之约的成就,但神已决定要在以色列中保全余民。约翰描述了这个逼迫(启12:13-17),只有外邦人愿意庇护那些逃跑的以色列人,后者才会免遭致完全的毁灭。基督应许说大灾难的日子会被“减少,”并提到那些日子(太24:22)。他的应许一直被人们误解,但以理提到此大灾难为“七,”即七年的时间(9:27)。约翰以月(启11:2)甚至以日提到其时间(3节)。一些人问,这期间怎能被减少呢?基督的意思不可能是这些日子的数目被减少,“减少”的意思是“终止。”如果那些可怕的日子无限地持续下去,人类会被完全毁灭。基督的意思是,神会允许这灾难持续一段时间,但会根据他的时间表终止它,以使保存部分余民。那些经历这审判之厉害人会十分绝望,因此他们会寻求某种解脱,他们会转向假基督与假先知求帮助(太24:24)。因此那兽会扩展他的能力,因为,许多人在看到假先知为使世人拜他为神而所行之神迹(训13:11-18)之后,他们会转向他。他们会接受这些神迹作为他是神的证明,这人会想要人承认他是弥赛亚,但基督警告人们不要屈服他。人们会在真弥赛亚临到时认出他,因为他来时会象闪电一样(太24:27)。在大灾难的后期黑暗会笼罩全地,因为太阳、月亮与众星不会发出正常的光(启8:12)。这个黑暗会被耶稣基督的荣光所刺破,这显出的荣耀会显明真正的弥赛亚。当耶稣说,“尸首在哪里,鹰也必聚在哪里”(太24:28)时,他暗含的意思是,他要以审判者的角色先临到。以此他看以色列是一个无生命的尸体,他会审判这国民。
3. 第二次降临 (马太福音24:27-30)
描述了大灾难之后(4-28节),基督继续描述在以色列未来计划中下一个事件,他提到他的再临世上(29-30节)。西番雅先前预言过主日子的黑暗(番1:14-17),基督预见了实际黑暗,及道德与灵里的黑暗。针对这个黑暗,会有“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太24:30)。在整个旧约圣经中,神都是通过光照在他的子民中显明他的出现的。当以马内利再来时,他出现之前会有他的荣光先出现,地上的人们会“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神给人权柄叫他作为神的代表统管地(创1:27),圣灵引导大卫重新肯定这事实(诗8:6-8)。基督第二次来临是作为“人子”(太24:30)来征服全地归入他的权柄这下,以此成就神给人的使命。这一次再来会是实际的,可见的,基督的脚会落在橄榄山上,正如撒迦利亚书14:4中所预言的那样,且如他升天时一样返回地上(徒1:11)。
4. 重新聚集以色列人 (马太福音24:31)
此时基督继续描述在以色列计划中的第三个未来要发生的事件-以色列国的复兴,归回到原来的土地上。既然这整个的谈话都是有关以色列的计划的,所提到的“选民”(太24:31)不可能指教会,而一定指的是神先前所拣选的以色列国民(出19:5-6)。在大灾难期间,以色列会因外敌入侵而被分散在外,以色列人会逃亡至外邦人国家,寻找避难之处。神会奇迹般地用天使将以色列人带回原来的土地上。这将是在旧约中预言的最后一次恢复(申30:1-8)。
5. 更多的劝勉 (马太福音24:32-51)
a. 无花果树 (马太福音24:32-44)
在重述预言事件之前(太25:1),主劝勉人们要警醒预备(24:32-51)。他将他的教导应用在那些将要经历前述之事件之人的身上,他首先劝勉那些人要“警醒”(42节)。在对门徒问题的回答中,他说已经有了许多神迹,未来世代的以色列人会看见。这些迹象会预先警告他们审判官及审判的来临。为要表明这些预示审判的迹象,基督用了一个自然现象来说明。经历犹太地一个寒冷的冬天之后,一个人一定会盼望夏天的来临,当他看到无花果树上长出的嫩芽之后,他就知道那时什么季节(太24:32)。他就可以预料寒冷的过去及春天的来到。基督应用了这个简单的原则,说,“这样,你们看见这一切的事,也该知道人子近了,正在门口了”(33节)。在这里,“这一切的事”指的4-28节中提到的那些迹象。那些看到这些迹象的人会知道,他,弥赛亚或弥赛亚的审判就要临到了。既然这些迹象都会出现在但以理所说的第七十个星期内,看见这些迹象的一代人“还没有过去,这些事都要成就”(太24:34),因为这些迹象都会出现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这些并不是显现给被提之前那个世代的迹象,而是给在教会被提之后开始的那个世代的迹象。为除掉人们对这些事的疑惑,基督说,“我的话却不能废去”(35节)。神预定要在信徒经历千禧年的祝福之前将审判倾倒下来的计划定会成就。
尽管没有知道基督再来的具体日期及时刻,正确理解前解释这些迹象的人会知道他们生活在末世。我们会以为这会使人们不再有自满与漠然,但事实并非如此。基督将以后要发生这些事的日子比作挪亚的日子。挪亚宣告了要临到的审判并告诉人们逃脱的方法,然而人们忽视他有关审判的警告,继续照常生活。他们“吃喝嫁娶”(太24:38),直到挪亚进入方舟的日子。当洪水来到时,人们已经忽视了有关审判的警告,他们对临到的洪水没有作好预备,结果使自己没有逃脱的路。因此他们在审判中被除灭。在大灾难中也会是如此,那些迹象对预示审判官及他的毁灭性的审判的临到,但当他降临时,“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太24:40-41)。
基督以此劝勉在那个世代的人要“警醒”(42节),因为弥赛亚来临的时候是不确定的,因此警醒是重要的。基督使用一个比喻来清楚地说明他的教导,他说,如果一个贼事先告知他什么时候来,那么房主就会在他要来的时候才开始守候。但既然贼不会事先告知,房主就必须一直看守。应用这个比喻,基督说,“所以,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44节)。他来临的具体时间人不会知道的。
b.忠心的仆人 (马太福音24:45-51)
因信徒不知基督什么时候再临,所以基督劝勉他们要忠心。他将一个作好预备的信徒比作一个被委以看管主人家产的仆人,仆人的责任是要为主人众仆人的益处来管理好主人的财产。即使主人不在指导他,他的责任也是要忠心。如果当主人回来时发现仆人一直是忠心的,主人会奖赏他。但如果仆人在主人不在期间不忠心,他就会在主人回来发现他不忠心时而受到责罚。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教导,在他再来时,那些称他们自己为他的仆人的人会受试验,那些不忠心之人要被弃绝,尽管他们自称忠心。但那些忠心之人会被悦纳,他们的忠心证明他们所自称的。如此,在这个插入的段落中,基督劝勉那些将要看见那些迹象的人要警醒,作好预备,并因他的再来而忠心。
6. 对以色列的审判 (马太福音25:1-30)
a. 十个童女 (马太福音25:1-13)
基督现在又重述将要发生在以色列未来历史中的事件,他说,在他再来 (太24:30)
及以色列国民被重新聚集在他们的地土(31节)之后,国民会被带入审判之中(25:1-30)。基督用两个比喻来说明,重新聚集的国民会受到审断,决定哪些人是得救的,哪些人是不得救的。这审判的目的是要将得救之人接入,将不信之人排除出,他再临之后所建立的国度。第一个比喻是十个童女的比喻(25:1-13),保罗使用童女来指教会(林后11:2),而这里的犹太背景则表明这里的童女不是指的教会。基督在他的谈话中是在逐渐显明神为以色列国民所立的未来的计划。这个比喻是基于我们主的时代中的婚姻习俗。在实际的婚礼之前,会邀请那些已被邀请的人来赴婚筵。在宴会要开始的时候,会有第二次的邀请,宣告婚筵已经预备好了。当新郎去将新娘接来宣告她归他所有之时,客人们就会聚集。将新娘交给新郎是在一间内室内进行的,在这些仪式结束之时,聚集的客人们会渴望着新郎领着新娘出现。在主的这个比喻中,十个童女已作为客人被邀请,并在等待着新郎与新娘的出现。这十个童女被分成两组,耶稣称一组为愚拙的,原因就是,她们拿着灯,预料新郎会迟到出现,而没有预备多余的油,以使如果新郎可能的迟到而使灯持续点着。那些聪明的不仅仅拿着灯,而且,预料新郎会迟到出现,带了多余的油,这样她们的灯可以再补充油,使其持续亮着。新郎果然迟到而来,十个童女睡着了,半夜的时候,她们突然从睡梦中醒来,有人宣告新郎已经回来,现在她们要去欢迎他与新娘。愚拙的童女灯里的油已经燃尽,她们没有预备好迎接新郎,她们想要搞到油,但太晚了,因为新郎已经来了。
因此五个童女的愚拙这处不仅仅是(通常人们所看到的)她们缺乏警醒-好象在新郎来之前油就已经燃尽了,且她们只是没有预备更多的油-而且也是在她们个人没有作好预备,因为她们没有在灯里带来她们的油。
那五个为新郎的迟到有所准备的童女可以点燃她们的灯来迎接新郎,因为她们已经预备好了。“那预备好了的,同他进去坐席”(太25:10)。新郎的出现结束了人迎接他的等候。在预备好的童女被允许进入婚筵,“门就关了。”当那些未预备的童女回来想进入的时候,她们被拒绝了,因为她们没有预备好,没有警醒。
在这个比喻中基督教导,在他不在期间,那些期待他再临的人要预备好自己进入千禧年国度,只有那些预备的好才会被接纳。任何一个未预备好的(未得救的)的人都不会允许进入千禧年国度。这在诗篇24篇中讲得十分清楚,那里讲到朝拜神之人到耶路撒冷过节,他们各圣城行进,他们希望此时会遇见弥赛亚,并迎接他到他的国度中来。但当他们行进行,一些人问,“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3节),即谁会被接受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其他的人回答,“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4节)。因此只有那些清洁的人才能见神(太5:8)。
b. 银子 (马太福音25:14-30)
在第二个比喻(太25:14-30)中,基督再一次提到他的再来及重聚以色列国民之后,国民定会经审判。这又将是决定谁是得救而被接受进入国度,谁是未得救不允许进入国度。在这个比喻中,主教导了他在路加福音19:11-27中所教导的相类似的真理。在那个比喻中,基督提到了平等的机会;而在这里的分配是不平均的,基督教导个人应负自己的责任。在这个比喻中,一个人要去长期旅行;因此他召集他的仆人并将他的财产交给他们。一个人被给了相当于5,000美元的银子,另一个人被给了相当于2,000多美元的银子,另外一个人被给了相当于1,000美元的银子。这样的分配是根据每个人的能力(太25:15)。头两个人忠心地使用了交给他们的银子,他们都赚回了一倍的银子。第三个人害怕用交给他的银子冒险,所以他将银子埋了起来,以保其安全。在一段时间之后,主人回来召集他的仆人向他汇报,他赞扬了头两人的忠心,并奖赏了他们。他让他们掌管他的财产。第三个人将银子埋了起来,现在他只是返回先前交给他的,他因他的懒惰而受到责备。他所有被夺去,他被赶出他主人的房子。
基督在这个比喻中显明,被神分别出来作神的仆人的以色列国民
(出19:5-6),从神那里接受了一个责任,对此他们是要有交待的。在旧约中,以色列是要作神向外邦人显明的光,在会幕中的灯台是作为以色列此作用的永远的提醒。因为以色列以此事上不忠心,以赛亚应许说会另有一光来照亮外邦人(赛60:1-3)。基督作为真光而来(约1:9;8:12),神会在大灾难中再一次分别以色列作为他显明给世界的光(启7:1-8)。当基督第二次来的时候,以色列国民会受到审判,来决定每个人在此责任上的忠心程度。有忠心将表明对基督的信心,那些显明自己是忠心之人会被接受进入他的国度,但那些不忠心之人会被排除于他的国度之外。
因此在这些比喻中,基督描述了他再临重要聚集以色列国民之后将会临到他们的审判。
7. 对外邦人的审判 (马太福音25:31-46)
基督在这次的谈话的最后提到在建立他千禧年国度之前将要发生的最后的事件。外邦人国家定会受到审判来确定活着的外邦人当中哪些人会接纳进入国度,哪些会被排斥于国度之外。这就是耶稣在山羊绵羊之审判中的启示(太25:31-46)。当基督第二次来临时,他会坐在天上荣耀的宝座上(31节),他会坐在大卫之位上(撒下7:16;路1:32-33)。在大卫之位上,基督不仅仅要统管以色列,而且也要统治外邦。但既然任何一个未得救之人都不能进入他的千禧年国度,就有必要在外邦人的国家中将信的与不信的分别出来。在以色列被审判之后,“万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太25:32)。这将不是一个对国家的审判,而是对众邦国中的个人的审判。如果这是对国家的审判,那么显明的,一些未得救之人会包括在一个被接受的国之中;在另一方面,一些得救之人就会因在一个被拒绝之国中而被排除。因此这个审判一定是一个对个人的审判,而非对国家的审判。
当外邦人出现在基督面前时,他们会被分为两组。在基督的话中,我们看到,没有一句话,那些被称为“绵羊”会被放在他的右边,其他被称为“山羊”的被放在他的左边。基督这时会对在他右边的绵羊说欢迎的话,“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太25:34)。他们会因以他的名而为基督所作的工而被接纳(35-36节)。而那些被称为义人(太25:37)的山羊,会对他们是否看见过基督都有疑问,那么怎么能为他作事而使他们进入他的国度呢?基督会解释说,“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40节)。提到“这弟兄”表明这些人是在基督面前的第三组人。这也可能是指那些基督肉身上的弟兄,即以色列国民;或也可能指的是那些被选的使者,在启示录7章中在大灾难中为他作见证的144,000人。这些人会是被兽处死的人,他们会拒绝有兽的印记,这使他们不能买卖,因此他们将不得不依靠那些他们所传道之人得到接待、食物与支持。只有那些接受他们的道之人才会冒生命之险来接待这些使者。因此为他们所作的将表明他们对基督的信心,即,为他们所作的,就是为基督所作的。这些人被接受并不是因他们的行为,因没有人可以因行为得救,但他们的行为表明了他们对基督的信心,这使得他们被他所悦纳。
然后基督会转向那些在他左边的,命令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太25:41)。这样对他们审判是因为他们的行为(42-43节)。他们会回答,既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基督,他们从来没有机会为他作什么事,他们会尽管表明他的审判是不公正的。但基督会说,“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45节)。当这些人站在基督面前时,他们会是已经听过神使者的信息了。他们会是已经拒绝了接待神的使者,以此表明了他们已经拒绝神的使者。基督会看没向他的使者作的就是没向他作的,他们对基督的不相信会表明在他们没有接待他的使者,这使他们被排除在千禧年国度之外。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46)。如此义人会被受进入弥赛亚在地上的国度,但那些未得救之人会被拒绝进入国度。那些被接受进入国度之人会是那些被接受进入永生的人,那些被拒绝于国度之外之人会是那些因不相信基督而不能得永生之人。我们的主以此结束了对预言之事件的叙述及有关对外邦人审判的教导。
基督在讲述未来之事件的背景下宣告了对耶路撒冷的审判,对此门徒们无疑明白这是在弥赛亚再次降临地上之前的一个审判。他们问这审判什么时候会临到,会给以色列国民什么迹象,基督详细地说明了要出现的迹象(太24:4-26),概述了大灾难前半期要发生的事件(4-8节),也叙述了后半期要发生的事件(15-26节)。基督继续讲到了未来要发生的下一个事件,在重聚以色列国民(31节)之后的他的再次降临地上(27-30节)。在讲述这些事件期间,他也劝勉人要警醒、预备并忠心(32-51)。然后又重述未来之事的启示,教导说,在以色列的重聚之后,以色列要受到审判,将信的是与不信的分别出来。得救的会被接受进入国度,而未得救的则被拒之于国度之外(25:1-30)。在结束时,他提到对活着的外邦人的审判,将得救的外邦人与未得救的外邦人分别开来。再一次,得救的会被接受进入国度,而未得救的将被拒于国度之外(太25:31-46)。
B. 为基督之死所作这预备 §§151-160
1. 对基督之死的预言
§151 马太福音26:1-2;马可福音14:1a;路加福音22:1
基督对法利赛人的严厉责备(太23:1-36)引起了他们充满怒气的行动。基督与法利赛人之间的敌意已变得十分公开化,无法调和,以至于法利赛人等待不下去了。基督知道宗教领袖们的计划,他向他的门徒作了又一个宣告。他不仅预言了他的死,甚至预言了他死的时间。约翰说耶稣是“神的羔羊”(约1:29),确实说得不错。从历史上讲,杀逾越节的羔羊为一些人提供了避难处,就是那些将自己置于神的保护之下免受审判,并通过在顺服中所表现出来的信心而从罪中得自由的人们。此时基督已是作为神的逾越节羔羊来释放人们从罪的捆绑中解脱出来,使他们进入新生命。为要成就在第一个逾越节中的预言,基督必须在预定的日子被献祭。基督十分清楚神预先为他安排的计划,这些他先知门徒们那些献祭什么时候发生。
2. 掌权者们的计划
§152马太福音26:3-5;马可福音14:1b-2;路加福音22:2
在主宣告了他对法利赛人的审判(太23:1-36)之后,并在他于橄榄山上对门徒讲话期间,祭司长与民间的长老聚集中大祭司的家中秘密商议,他们的聚集是在该亚法的领导之下,他曾对犹太人说过“独不想一个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国灭亡,就是你们的益处”(约11:50)这样的话。
大祭司在位时实际上相当于公会的主席,在此时的危机时,大祭司是该亚法,是一个与显赫家族联姻的显赫人物。他是老亚拿的女婿,老亚拿不仅仅在公元6-15年占据大祭司的职位,而且在此后也享些特权,他在被省长Valerius
Gratus解除些此职之后,他的四个儿子与他的女婿也承接了这圣职。历史学家评论说,“这样的运气从没有别外一人大祭司享受过。”这绝没有带给亚拿及其家族任何荣誉。在那个时候,大祭司的职位是在罗马省长及希律分封王的支配之下,通常会给出价最高之人;亚拿家族不断承接此职表明他们的狡猾,更表明他的腐败。
大祭司的建议被公会所接受,这时他们在商讨除掉基督的最好的方式,他们认定,逮捕必须尽量秘密进行,且必须是在过节期间。公会已看出公众对作为弥赛亚的耶稣的兴趣与接受,他们害怕公开逮捕与处死基督会导致骚乱。他们似乎没有讨论是否要处死基督,他们所关心的是达到此目的的最好的方式。
3. 倾倒香膏
§153马太福音26:6-13;马可福音14:3-9;约翰福音12:2-8
在耶路撒冷经过一天疲劳的争论之后,基督在晚上退到伯大尼,在麻风病人西门的家里受到接待。拉撒路是被的邀的客人之一,他坐在餐桌旁,马大与往常一样服侍。在他们吃饭时,马利亚膏了耶稣的头和脚。对此Robertson仔细地作了描述:
这次的膏抹与路加福音中的提到的膏抹,除了是一个妇人膏抹救主的脚,及都提到西门的名字,其它再没有共同之处。前者是在加利利,这一次是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那里主人蔑视膏抹主的妇人,这里她的弟兄是客人之一,她的姐姐也在这里热心服侍。那里的妇人是一个“罪人,”是一个名声不佳的妇人,这里却是虔诚的马利亚,她几个月前“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那里主人觉得耶稣允许她触摸他是十分奇怪的事,这里门徒们抱怨用那么贵重的香膏是是一种浪费。那些救主给了她得赦免的确据,这里主要人永远记念这事。尤其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妇人膏抹主,她知道主的很快就要死被埋葬,主对此先前从来没有提到过。因这些不同,认为两次的膏抹是同一个是很荒谬的,以此不足为凭的依据来指责伯大尼的马利亚也是可恶的。
膏抹的习惯在当时并不是罕见的。
用香膏膏抹参加婚礼的拉比是常见的事,有时特殊的客人也会受到类似的尊荣。耶稣自己先前甚至被一个感恩的悔罪者用膏膏抹了他,用她的眼泪洗了他的脚,并用她的头发忘我地擦主的脚。但此时,马利亚给主的尊荣大于先前那个妇人所给主的尊荣。最昂贵的膏油是真哪哒,从一种印度植物中提炼出来,放在长颈瓶里在整个罗马帝国各地出售,只有富有的人才有能力购买。
这个马利亚买了一瓶这样的香膏,重约十二盎司,这时在客人们坐在那里,她打开瓶盖,将香膏先是倒在耶稣的头上,然后倒在脚上,象先前的那个妇人一样,用头发擦干。
因为用油膏抹是如此昂贵
这样的礼物是给王的。只有这样的礼物才能配得表达他对主的深爱。在婚礼上膏抹拉比与特殊的客人的头是当时的习惯;但马利亚用最昂贵的香膏膏抹了他主的头与脚。
Edersheim说:
马利亚也许在她学会服事基督之前的日子里就有了那瓶十分昂贵的香膏。然后当她认识他的时候,她一定知道主所提过的死常常在他的心中,因此她将那香膏留了下来,是为主的“安葬之日存留的。”现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候来到了,耶稣也许已经象告诉门徒那样告诉了她在耶路撒冷节期时要发生在他身上的事,而且她会很快地明白,也许她比他们更知道,来自于公会的危险是多么的大。正是她对这种主要死去的情形的理解。??(P413bottom)。
这样的奉献所引来的是别人的怒气。马可说“有几个人”不喜悦(可14:4),而马太则是“门徒们”不喜悦(太26:8)。拿银钱的犹大是这些生气的门徒的代言人,他说,“这香膏为什么不卖三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约12:5)。这里我们又一次看到犹大的特性,他被贪心所驱使,他想要从与基督的关系中得到一些利益,因为他失去一个得大财的机会而生气。基督接受马利亚的献祭,尽管听到基督声称为王的宗教领袖们拒绝了他是弥赛亚,但马利亚却承认他为弥赛亚。因此她表达了她对他的信心,并献上王配得的礼物。她在众人的拒绝中表明了她的信心,她如此行也是她预料到基督的死。
4. 犹大答应出卖主
§ 154马太福音26:14-16;马可福音14:10-11;路加福音22:3-6
尽管十二个门徒都感觉到基督对犹大的责备使他们也很不自在,但十一个门徒都安静地接受了下来。然而犹大却想要采取行动。路加说,“撒但入了那称为加略人犹大的心”(路22:3)。“入了”这个词一定有“控制”的意思。若是犹大没有自愿地让顺服撒但,撒但是不可能控制他的。对公会的敌意,门徒们是十分清楚的,对此基督先前已清楚提到(太20:18)。在我们主传道的日子里,犹大公开表明与主的认同,现在则想要与主的敌人站在一边。当公会在该亚法的家暗中聚集的时候,犹大去并“和祭司长并守殿官商量,怎么可以把耶稣交给他们”(路22:4)。犹大已经失去买香膏得到钱的机会,现在他很高兴参与公会的计划,得到从他们而来的报酬。有关犹大,Edersheim说:
从他在使徒们中被任命为管钱的职位这事来看,我们可以断定,他一定是被人看为是有能力细心之好管家。也许人没有理由怀疑他有管理的天赋…。
在犹大身上的这管理的才能也许帮助我们明白他当初是如何被吸引到耶稣身旁,且经过怎样的过程在最后被疏远时落到那大罪中,使他进入将他缠住的陷阱中。“管理才能”在积极的方面会包含着渴望有这才能的意思,在它糟糕自私的方面是一种野心,在这两者之间,只有一步之差,这一步之差就是在道德上的不同。犹大被吸引到耶稣身边,将他看为是犹太人的弥赛亚,他也是如此相信的,且也许是带着真诚与热心;但他期待着耶稣会成功,会有好的结果,会有犹太人弥赛亚的得胜,他也期待着他自己在这些事情上有份得益。
还有:
当那种只建立在自私基础之上的野心垮掉的时候,所产生的就是一种原始的贪婪,这是自私形式的另外一种表现,是与那种野心有密切关系的一种低级表现。当犹大对弥赛亚的信心完全失掉的时候,基督教导中的道德与属灵特性会影响他,但不是使他产生赞同之感,而是使他反感。因此本可以使他敞开心门的,却使他关闭了心门,且是紧紧地关闭了。他先前对基督的依附会变成实际上的仇恨,尽管这种仇恨只是他一时的特性,但他那东方人的野蛮的本性会使这种仇恨变成烈火。因此当犹大失去了他不稳固的立足点,或说是这立足点从他的脚下滑出之后,他跌倒了,且跌入永远的深渊中。他唯一所能抓住的东西就是他灵魂的情感,当他抓住这情感的时候,它却垮掉了,与他一同跌入无底的深渊。
与先前的决定相合(太26:5),犹大寻找出卖基督的机会,且要暗暗地行,以免引起骚乱。犹大意外出卖耶稣改变了公会的时间表,他们打算有必要在逾越节之前杀死基督。要是没有犹大的出卖,逮捕耶稣的计划完全有可能延迟,但现在控告他的人亲自出现,公会立刻采取了行动。犹大同意接受的三十块银钱(太26:15)对执行他们计划的公会来说是一笔很小的数目。在出卖基督的事情上,犹大不仅仅要帮助他们辨认他,辨认他也许会是不必要的,因为所有公会的人都多次见过他并听过他讲道。犹大同意完成罗马法律中所要求的一点,如果公会要执行他们处死基督的计划,这一点是必要的,因为在罗马法庭中若没有正式指控一个人犯罪,这个人是不能受到审判的。这样的控告要由起诉人签字,同意在对被告的指控中出场作证。因此犹大也主动提出作指控基督的证人,基督在还没有确定的指控基础上要被带到罗马法庭受审判,他同意到时会出庭作证。犹大如此愿意起这样的作用显明他内心的情感-他对主的苦毒、怨恨与失望。
5. 预备逾越节
§ 155马太福音26:17-19;马太福音14:12-16;路加福音22:7-13
预备逾越节的日子来到了,基督选择彼得与约翰,叫他们做此预备。就是“除酵[节],须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路22:7)。我们注意到整个逾越节期间都被提到是“除酵节,”因此“除酵节”指的是逾越节及之后七天的除酵节(参利23:4-8)。似乎自从被分散之日起,犹太人将这个八天的节期又加上一天,并称为预备日。
这一天指的是亚比月或尼散月的14日(出7:6),只是在随便与大众之见的意义上是节期的头一天。严格来讲它是预备日,就是为太阳刚落下之时节期正式开始所做的安排都要在此时完成。尽管这些安排如此说成是节期的开始,然而有的时候这一天,如这里,被说成是节期的第一天。因此在约瑟夫的史记第二卷15:1中,我们读到,“我们遵守一个八天的节,称为除酵节,”而在同史记第三卷10:5则说,“除酵节开始当月的十四日,持续七天。”这位历史学家一个地方将预备日加在正式的节期中,使这节成为八天,另一个地方又严格提到这节为七天。
遵守这个节日,基督派彼得与约翰为逾越节作预备。
Hoehner探讨了基督与十二使徒实际过没过逾越节。
介绍。过逾越节是在以色列离开埃及时神所吩咐的(出12;也参利23;4-8;民9:3-14;申16:1-8)。在第一个月的第十天(尼散月=三月/四月),每一家都要选择一只羊羔(出12:3)。在尼散月的14日,羊羔要杀在“两个晚上之间”(出12:6;利23:5;民9:3-5),根据约瑟夫,这具体的时间是在第九与第十一时之间,就是下午3至5点之间。那么,在“那夜,”人们吃逾越节的羔羊(12:8)。
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
若有人解决这个难处,他首先要确定最后的晚餐是否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许多人相信它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1)符类福音清楚地说明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太26:2,17,18,19;可14:1,12,14,16;加22:1,7,8,113,14)。(2)尽管当时十分拥挤,但按律法要求(申16:7),仍然在耶路撒冷城门内进行。(3)为守逾越节的习惯,客房可以使用,没有难处。(4)最后的晚餐是在夜里吃的(太26:20;可14:17;约13:30;林前11:23),通常吃饭不是在这个时候。(5)耶稣只与十二个门徒,而不是与大批的跟随者吃这宴席(这与逾越节的习惯相符)。(6)斜倚的姿势只有特殊的情形下才有。(7)饭食是按利未的洁净仪式吃的(约13:10)。(8)耶稣在吃饭期间掰开饼(太26:26;可14:22),而不是在通常的时候在吃饭开始的时候掰开饼。(9)红葡萄酒只有特殊的场合才喝。(10)
一些门徒以为犹大离开(约13:29)去买节期用的东西,如果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前一天,那么买东西就是不必要的,因为他第二天(尼散月14日)一整天都可以买东西。(11)一些门徒以为犹大离开去给穷人东西(约13:29),这在逾越节之夜是常见的。(12)最后的晚餐以唱诗结束,这应该是逾越节诗歌的后半部分了。(13)耶稣没有耶路撒冷范围之外的伯大尼,而是为了逾越节的筵席去了橄榄山过夜,橄榄山仍然是属于耶路撒冷范围之内的。(14)对宴席中的一些作出解释是逾越节仪式的一部分。
这些都是十分有力的论点,看起来很有道理。
最后的晚餐不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
但有一些学者认为最后的晚餐不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他们提出下面这些反对意见。(1)约翰对事件顺序的记载似乎表明主的晚餐是在逾越节的前一天。约翰福音13:1这样说:“逾越节以前,耶稣知道自己离世归父的时候到了。”然而这似乎并不是说最后的晚餐发生在逾越节之前,而是说耶稣在逾越节之前“知道”他的死很近了。在同一章,约翰说,“有人因犹大带着钱囊,以为耶稣是对他说:“你去买我们过节所应用的东西”(约13:29)
但如果这是尼散月13日,那天晚上就没有必要买过节用的东西,因为第二天一整天(尼散月14日)都可以买东西。只有在尼散月14日晚上这一节经文才有意义,因为人无法在第二天过节高峰期的日子买东西。后来,约翰说到,“众人将耶稣从该亚法那里往衙门内解去,那时天还早。他们自已却不进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约18:28)。因此耶稣已经在前一天晚上参加了最后的晚餐。这有约19:14节支持,“那日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但如本章先前所讨论的,这说法只是意味着“逾越节那一周的周五。”最后,约19:36旧约的成就(出12:46;:12),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耶稣没有一根骨头被折断。那么耶稣就是在在其它的逾越节的羔羊被杀的时候被杀的,因此最后的晚餐是在逾越节之前。约18:28与19:36会在下面讨论。
这第一个观点是基本的。其他支持些观点的是:(2)饼被提为是…“饼,”而非无酵饼。然而无酵饼通常被称为“饼。”(3)没有提到无酵饼与苦菜。但逾越节如此为人所熟知,没有必要提到所有的事情。而且,逾越节的羔羊也许是路加福音22:15节所指的。只提到一个怀子,而不是众人分别使用的逾越节怀子。然而,在耶稣的时代,庆祝逾越节时人们使用一个公用的怀子。(5)符类福音特定地说耶稣不会在节期被抓(太26:5;可14:2)。但说,“他们就寻找耶稣”…,因为这时已有很多人朝圣者到来行洁净的仪式(约11:55),因此这已经是在节期中了。(6)逾越节是一个传统的家庭聚集吃饭的时候,在此情形中,父亲会主持,而在最后的晚餐上却没有妇女在场,是耶稣,而非一个父亲,主持晚餐。Granted,通常有家庭成员在场,但这是此时耶稣与他的门徒单独在一起是有特殊意义的,因此就排除家庭成员在场的可能。从下一点来看,我们即不能支持也无法反对妇女在场的看法。Neither
is there the necessity of a mixed group.
(7)好几件发生在主的晚餐之后的事在节期的日子是禁止的,如离开耶路撒冷去客西马尼园,携带武器,公会开会及在逾越节的晚上定基督的罪,西门从地里过来,表明他一直在作工,还有亚利马太的约瑟在节期的晚上买亚麻布,及在节期的日子埋葬尸体。所有这些问题都得到Galman和Billerbeck合适的解答。简单来讲,在逾越节期间人们是不能离开耶路撒冷,但在逾越节期间其边境是很大的,包括客西马尼。犹太人允许在安息日(及节期)携带武器。律法(申17:12)规定任何反对祭司与士师的人都要被处死。犹太人的律法讲明,一个反叛的律法师可以在节期被处死。我们不需假定西门作了工,尤其既然那时是在大清早的时候(可15:25)。更有可能的是,他是从乡下来。亚利马太的约瑟在节期的晚上买亚麻布是合适的,因为在安息日(及节期)买必需品是可以的。最后,埋葬尸体要人死的同一天进行(申21:23)。(8)犹太人有一个传统,说耶稣是在逾越节的那晚上被处死的,这也许是要表明假师傅耶稣没有逾越节而根据他们的律法被合理地处死…。
解释这些矛盾之处(THE PROBLEM OF HARMONIZATION)
人们提出几种观点。首先,一些学者觉得,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无法调和,因为一些人认为符类福音比约翰福音准确,而其他人的看法则恰好相反。一些人觉得约翰福音的记载是正确,其他福音书的记载要作相应的解释。这种观点认为,最后的晚餐不是逾越节。其不合理性面前已讨论过。一些人觉得符类福音是正确的,而约翰福音需要作相应的解释。这种观点接受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筵席之见。这似乎有道理,但仍不能解释圣经中的两段经文,就是:(1)约翰福音18:28,那里说犹太人没有进入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如果耶稣的最后的晚餐是逾越[节的筵席],第二天犹太人还怎能说他们还没有吃逾越[节的筵席]呢?Geldenhuys建议(如先前Zahn所建议的),这指的不是逾越[节的筵席],而指的是要守无酵节或是那一星期中的一个献祭的之餐。但Morris对这种观点给了致命一击,他说,一个人可能退一步说“逾越[节的筵席]”可以指的是逾越节与无酵节的合一,但它不可能指的没有逾越[节的筵席]的无酵节,而人若要接受这种理论就必须同意这一点。(2)约翰福音19:36提到旧约预言的成就:逾越节的羔羊耶稣没有一根骨头被折断。
这两段中的第一段比第二段更有意义,它是Achilles在根据符类福音来解释约翰福音之观点的基础。需要第四种解释,即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都是准确的。很多人对此尝试作出解释。一些人认为耶稣预言了他要在逾越节期间被杀;所以他与人的门徒们提前一天他们自己吃了逾越[节的筵席]。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圣殿区域杀掉。没有什么官员会这样做,因为这是违背规定的。因此基督与他的门徒们不会为过逾越节吃过逾越节的羔羊。这是难以想象的。当然,福音书描绘了基督与门徒们吃了逾越节的羔羊,且它早已被宰杀(可14:12-16;路22:7-13;也参太26:17-19)。第二个需要考虑的是新近由Jaubert提出Ruckstuhl所同意的一个理论。Jaubert认为耶稣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但根据Qumran日历,他是在最后一周的周二吃的逾越节筵席,然而,根据官方的日历,基督是在星期五被钉十字架的,就是杀逾越节的羔羊的时候。This
accepts the best of the
worlds。然而,没有什么事情表明耶稣与Qumran社区有过联系或是向他们传过道,当然在福音书中也没有任何资料支持耶稣曾经按Qumran日历行事这种看法。
第三,一些人认为耶稣时代的犹太人连续两天过逾越节。Chwolson认为,按照旧约(出12:6;利23:5;数9:3-5)的规定,逾越节的羔羊是在“这两天晚上之间”的尼散月14日宰杀(即下午3到5点之间)。既然耶稣受死的那一年尼散月的14日是一个星期五,且并不是所有的逾越节的羔羊都能在安息日(尼散月15日)开始之前宰杀完,那么就在星期四晚上宰杀这些羔羊(尼散月13日)。因为出埃及记12:10说到逾越节的羔羊要在将其宰杀的那一夜吃掉,所以法利赛人立刻过逾越节(尼散月13/14日),而撒都该人则等到通常的时间过(即尼散月14/15日)。因此耶稣与他的门徒是与法利赛人在星期四晚上(尼散月14/15日)过的逾越节。这种理论的问题如下:(1)撒都该人会不遵守出埃及记12:10中的规定吗?(2)律法规定的是尼散月13/14日,而耶稣会在尼散月14/15日过逾越节吗?(3)根据这种理论,耶稣就不可能在同时吃无酵饼,因为筵席直到尼散月的14/15日的晚上才开始,这样会改变整个逾越节的习惯。(4)根据耶利米亚斯,有证据表明当尼散月是一个安息日时,犹太人可以在下午宰杀羔羊。
Billerbeck修正了Chwolson的理论,他认为在撒都该人与法利赛人之间的筵席之间有一天之差。Billerbeck??(P419),利未记23:15那里讲到:“你们要从安息日的次日,…那日算起。”法利赛人会将“安息日”解释为“节日”(即逾越节),并会从逾越节的第二天算起,不管这一天是一周内的哪一天。在另一方面,撒都该人按字面来解释“安息日,”并从逾越节后的那一个星期日算起。因此,在基督死的那一年,撒都该党的人很想将尼散月的16日定为星期日,祭司日历委员会同意如下确定尼散月的开始日期,即尼散月的14日为星期五,尼散月的16日为星期日,因而五旬节就会赶上星期日。然而,法利赛人看这一月日提前一天开始的。那么就产生了一种妥协,就是撒都该党的人根据日历委员会所定日,在星期五晚上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而法利赛人及耶稣与他的门徒在星期四的晚上过逾越节(根据法利赛人的算法是尼散月的14日)。因此在基督死的那一年,逾越节有连续的两天。这种理论比Chwolson的更有可取之处,因根据此见,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都在尼散月的14/15日守了逾越节,且这两党人都可以过无酵节。主要的问题是,这种理论是基于这样一种猜测,即在基督死的那一年对尼散月之开始有过争论。
Pickl建议,既然有很多的朝拜者,那么不可能宰杀那么多的羔羊,在耶路撒冷也不会有足够的房子来吃逾越节的筵席。因此就有了这样一个习惯,就是加利利人在尼散月13日宰杀羔羊,无酵节持续八天,而犹太地的人则在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这似乎说得通,除了耶利米亚斯指出的,所说的八天的无酵节之根据是被分散的犹太人的作法,“这些犹太人在所有的节日都比在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多过一天。”
最后,人应该考虑到算为一天是方法是有很多的,这是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使得很多人进行探讨。在本章的范围内将不长篇讨论天数的计算方法,只作一个概括。
首先考虑的是从日落到日落。无酵节就是从晚上到晚上来计算的,就是从尼散月14的晚上到尼散月21日的晚上(出12:18)。赎罪日(利23:32)、每周的安息日(尼13:19)都是以此方式计算的,且当人有一天的不洁净的时候,也是在晚上结束(利11;14:46;15;15:15;22:6;申23:11)。晚上与早晨被列出的顺序也表明一天的开始是晚上(参申1:33;28:66撒上25:;16;王上8:29;帖4:;16;可4:;27;5:5;路2:37;等)。
第二,也有从日出到日出来计算一天的。Zeithlin与de
Vaux认定,犹太人在被掳前是从早晨到早晨来计算,在被掳之后是从晚上到晚上来计算,但上面的段落会表明这种提法是不正当的。然而,有一些事表明他们是从日出到日出来计算的。圣经中有列举白天于夜晚之前的地方(创1:14,16,18;8:22;31:40;民14:14;撒下21:10;王上8:59;尼1:6;4:9;路18:7;徒9:24;启4:8;等)。还有,当说到“同一天”或“第二天”的时候,上下文清楚地表明夜晚是属于头一天的,而不是新的一天的开始(参19:34;撒上19:11;徒4:3;20:7-11;23:32;等)。新约中更清楚地表明日出到日出的计算方法的一段是马太福音28:1,那里说,妇女们在“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来到坟墓那里。因此新的一天开始于日出。然而,如Beckwith指出的,这可以翻译成“在安息日之后,在那一周第一天的黎明时候。”至于逾越节,我们也可以在申命记16:4中看到从日出到日出的计算方法,那里说到头一日晚上所献的肉,一点不可留到早晨。
总而言之,我们看到一些作者甚至在同一卷书中使用两种计算方式。
但耶稣时代的逾越节应该怎样计算呢?如上所表明的,逾越节按日出到日出或日落到日落来计算。通常,人们认为它是从日出到日出来计算的。然而,生活在耶稣时代的约瑟福斯,在解释逾越节的律法时,说到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当夜吃完,不能留下一点到第二天早晨。这似乎表明了一种日落到日落的计算方法。
Mishnah法典说到到逾越节的羔羊必须在午夜吃掉,这似乎表明新的一天开始于日落之后,即在日出之时。
既然在耶稣的时代有两种计算天数的方法,一些人认为,这是解决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之不同的方法。据认为加利利人使用的计算逾越节的方法与犹太地的人不同。加利利人与法利赛人使用的是日出到日出的计算方式。因此根据符类福音,最后的晚餐是一个逾越节的筵席。既然那天要从日出算起,那么加利利人,还有耶稣与他的门徒们,是在星期四的下午,就是尼散月的14日,叫人宰杀了逾越节羔羊,并在晚上很晚的时候同时也吃了无酵饼。在另一方面,在犹太地的犹太人,他们是以日落到日落来计算天数的,他们会在尼散月14日结束之时的星期五的下午宰杀羔羊,并在那天夜里吃逾越节的羔羊,这时已是尼散月15日。因此当耶稣的敌人还没有吃逾越节的筵席的时候逮捕了他。
这种解释排除了约翰福音中的难处。首先,这使得约翰福音18:28很有意义,在那里说到犹太人不想进入衙门,以免被污秽,因为那天的晚些时候他们会为那些以日落到日落计算日子的人宰杀羔羊。第二,约翰福音19:14也变得有意义,因为那里说到耶稣的被审与被钉十字架是在“预备逾越节的日子,”而不是在吃逾越节筵席之后。第三,这与约翰福音19:36十分相符,那里说提到旧约预言(出12:46;民9:12)的实现,就是逾越节的羔羊耶稣没有一根骨头被折断。在耶稣被审被钉十字架之后,他死于逾越节的羔羊被宰杀在圣殿区域之时。
这种观点不仅解决了符类福音与约翰福音之间的难处,它也被Mishnah法典与证实。当时加利利人的习惯是在逾越节那天不作任何的工,而犹太地的人则工作到正午。既然加利利人的一天开始于日出,他们在逾越节整个一天都不会作工。在另一方面犹太地的人一天则开始于日落,他们就在上午作工,而下午不作工。他们在正午停止作工的日子或者是犹太地之人的尼散月14日,这会使他们在下午有时间宰杀逾越节的羔羊,或者是有可能是犹太地之人的尼散月13日的正午,这表明他们敬重加利利人的尼散月14日而没有作工(加利利人在那天的下午一直在宰杀逾越节的羔羊)。如果后一个观点被接受,那么事情的顺序就会是下面这样(使用加利利人的计算方式):(1)在尼散月14日的早晨,加利利人没有人作工;(2)犹太地的人会在正午停止作工;(3)加利利人会在那天的下午宰杀逾越节的羔羊。
那么总而言之,前面所提出的解释与符类福音、约翰福音及Mishnah法典都相符合。
逾越节的准备有很多的工作。首先要选择地点,在成千上万的朝圣者寻找合适的守逾越节的地方之时,耶稣给了他们详细的吩咐,告诉他们如何找到预定的地方。基督显明不是随意的,而是事先就预备好要使用一间足够大的房子能够在这种场合下容下他与他的门徒。有关这房子,Edersheim写到:
这个没提到名字的门徒不会为他定下圣殿这个地方,而是为他找到最好的、最主要的“一楼上房间,”或Aliyah,同时也是最尊贵最安静的处所,有室外的楼梯,而进来的时候不用通过楼下房子。这个楼上房间很“大,”“摆设整齐。”从犹太人的权威人士那里我们得知,饭厅的平均大小是长宽十五英尺;“摆设整齐”无疑指的是在桌子周围,除了在它的一头外,摆好了长椅,因为有这样一个法规,就是最贫穷的人以斜倚的姿势参加那晚餐,以此表明安息,安全与自由;“摆设整齐”也似乎表明筵席需要的一切都已预备好了。在这种情况下,剩下的门徒们需要“预备”好的就是“逾越节的羔羊”了。
有了地方之后,彼得与约翰会继续地预备,首先要预备房子,Geikie如此描述:
当夜晚降临的时候,每一家的家主都以如下的祷告来作洁净家人的事-“赞美你,主,我们的神,宇宙的王,你用你们的命令使我们成圣,并要求我们将酵除去。”然后无声地尽力搜寻每一个房间,收集每一块要找到的碎屑,最后收集起所有的碎屑,这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晨。然后要继续的搜寻,这一次是搜寻任何发酵粮食的液体或固体的东西,及所有盛装这些东西的器皿。然后所有找到的东西都被拿到室外,将碎屑与面团仔细地烧掉,并用规定的祷告词重复地祷告。然后房子本身每一部分都被洁净,自此以後在节期期间,任何人都不能进入未被洁净的外邦人的房子,否则就被污秽。在随后的七天时间里,任何发酵的东西都不能吃,房子里也不允许有,否则污秽及其所带来的结果就使人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
然而洁净的仪式不仅仅如此,任何一种在节期使用的器皿都要按规定的仪式,以固定的方式来洁净。金属盘子洗擦之后,必须首先浸入沸水之中-就是一个专为此目的的盆中-然后再放入冷水中。铁制的器皿要先烧得红热,然后以同样的方式处理。粉碎谷粒作饼烘焙的铁制工具要装满炭火,直到绑在外面的线被烧断。木制器皿在被浸湿之后用烧热的石头擦磨。泥制的盆除非是新的是不会使用的,且首先要在流水浸三次,然后,借特殊的祷告来洁净。个人的洁净得到严格的遵守,每个人都得理发,剪指甲,洗澡。
烘焙无酵饼也同样的正式仔细。在13日的晚上,“在星星出来之前,”每一家的家主都出去为此目的打水,说这样的话,“这是为制作无酵饼所用的水,”用盖子盖上装水的器皿,以防受到污秽。在碾制面粉的过程中,也是要极其地仔细防止任何的酵靠近作工的妇女,且不使用任何一点发潮的面粉,以免这面粉已开始发酵。烤制之后,要借着祷告将一块留下来,以后要带到圣殿的祭司那里。
然后门徒们需要预备羔羊。
14日的下午最奔忙的时候,因为会在圣殿中吹羊角宣告节期的开始。听到角声,每个人带上他的羔羊到圣殿,为此日圣殿的院墙上挂着各色的地毯与挂毯。数不清的羔羊必须首先由祭司察看,看它们是否是无瑕疵的,然后在圣殿的前院由各家的家主或他们所委任的人,或是参加仪式的利未人,宰杀预备用火烤,这些工作极其匆忙混乱,因为工作量远远大于所有的人们所能作的,就是在同时宰杀所有羔羊,有时是256,000只羔羊。尽管可以在这一天的最后三个小时内宰杀这些羔羊,但确切时间是在“两个晚上之间,”从14日的日落到星星出现之时这期间内。
院内一满,大门就关上,院中的人们每个人都拿着一只羔羊,然后吹三声号,宣告繁重工作的开始。长排的祭司们,拿着金银盆,站在祭坛与牺牲祭之间,将血接住,一个传一个,直到最后一个将血倒到祭坛上,血通过管道流到下面。当羔羊流空血之后,家主将羔羊拿去挂在墙上的钩子及周围的柱子上,开膛剥皮。巴勒斯坦的羊的尾巴通常重很多磅,脂肪被交给最近的祭司,传下去直到祭坛那里,烧掉作为燔祭献给神。
同一位作者又继续写道
也许这天早晨还需要买羊羔,因为在十日那天。(P423)他们得从无数和羊栏中找出买出献祭的羔羊,须是公羊羔,一岁大,无任何的瑕疵。在加利利,一整天都不能作世俗的工作,在耶路撒冷只在中午才开始停止工作。在大约两点,号筒吹响,表明圣殿中的利未人与祭司已预备好,内院的大门被打开,这样所有的人都可以将羔羊带进来检查??(P423)。立刻,站着长队的每家的父亲、仆人、拉比的门徒们、耶稣委托的两个门徒在其他人当中,这些人拥挤着穿过男院,这里喜庆地挂着挂毯及各样的装饰,他们来到祭司的院子;短肩上扛着羊羔,刀子附在羊毛里或是绑在羊角上。
大约二点半,献晚祭的祭牲被宰杀,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祭牲被放在大祭坛上,这时立刻响起祭司的号角声及利未人合唱的Hallel,这表明宰杀逾越节羔羊的开始,宰杀必须在三点到五点之间完成。当院内进满了人后门就被关上,各家的家主,或是他们委派的仆人们,宰杀羔羊,站着两长队的祭司们,拿着各种形状的容器,接住羔羊的血,传给后面的祭司,一直传到祭坛那里,在坛脚被倾倒。然后挂在墙及院内柱子上钩子上,或是吊在两个男人肩上的棍上的羔羊被剥皮,剖开;尾巴、脂肪及肝被分离出来要放在祭坛上,其余的部分被包在皮里,在晚上的时候从圣殿中拿回家里。当新的一天在日落里开始时,羊的躯体被捆扎好备烘烤,是用两根石榴木串,在羔羊身上形成一十字架形。然后放在一个特殊的无底的土制灶中烧烤,这个灶摆是放在地上的。节日可以在尼散月15日起始,就是太阳落下之后,星星开始出现时立刻开始,由圣殿中吹响的号角声宣布。
Edersheim描述了对羔羊的宰杀:
在晚祭的香点燃之前,或是在金灯台的灯为夜里持续点燃而被修剪之前,逾越节的羔羊被宰杀。敬拜者们被允许以三队进入祭司的院子,当第一队进入的时候,厚重的Nicanor大门-从女院进入以色列院的门-及其它进入祭司的院子的门都被关上,三声号角吹响,表明羔羊正在被宰杀。每个以色列人各自动手。我们可以大胆地假定,彼得与约翰会在三队人的第一队;因他们一定是急切地想早离开,去那“一间大楼”见他们的主与他们的弟兄。彼得与约翰已经宰杀了羔羊,司职的祭司们以两排站立,一直排到烧燔祭的祭坛那里。当一个人从被宰杀的羔羊接到血之后,就将其传给同伴,同时接过来一个空盆;如此血被传到祭坛那里,一次洒在祭坛的底下。当此仪式正在进行之时,利未人唱着Hallel诗歌。我们记得只有第首诗的第一句由敬拜者们重复呤唱;而在其它的诗句之后他们说哈利路亚,一直唱到诗篇118篇,除了第一句诗要重复外,这三行诗也被重复:-
主,我请求你,施行拯救;
主啊,我请求你,赐下福气。
称颂那奉主名来的。
在那个下午彼得与约翰重复这些诗歌的时候,这些诗句听起来一定是深具意义。
Shepard概括说:
在星期四早晨,彼得与约翰按照传统会去圣殿预备羔羊,他们必须买并送到祭司那里察看。在下午开始的时候,在圣殿院里羔羊会被宰杀,献在祭坛上,在血被洒在祭坛底下,留下羔羊的一部分预备献祭之后,其余的部分用羊皮包起来带回家,在日落之前用火烘烤,预备用于日落之时吹号开始的筵席。两个使徒也得要预备酒、无酵饼、芸香charossheth或是用醋泡的压碎的水果-象征着以色列在埃及用来做砖的粘土。
这是彼得与约翰匆忙的一天,因他们要完成他们的义务并要确保预备好逾越节所需要的所有的东西。
6. 守逾越节
§ 156马太福音26:20;马可福音14:17;路加福音22:14-16,24-30
圣殿中银号所吹出的角声向全耶路撒冷宣告,逾越节已经来到。这时耶稣与他的门徒们倚靠在为此节日所预备的桌子旁。
当逾越节的羔羊要被宰杀之时,指明为“两晚上之间”的这一段时间已经过去,在基督的时代,这无疑被人们理解为是指太阳开始降落之时到其最后完全不见(大约下午6点)之间这一段时间。头三颗星已依稀可见,从圣殿山发出银号的三声号角向耶路撒冷及更远处宣告,逾越节又一次开始了。
旧约对逾越节的遵守不仅仅是记念以色列先前从捆绑中得到救赎,同时也是对神的羔羊之来临的仰望,他要将以色列从罪中释放出来。基督比其他人更理解守逾越节的意义,因此,他对十二门徒说,“我很愿意在受害以先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路22:15),就如逾越节将受奴役的人民带入自由与安息的生活中一样,基督预言,藉他的死,信徒也会被带入平安与安息的生活新生活中。逾越节不是在要在十字架上,而是要在神的国度中得到完全的实现(16节)。基督的死本身不是结束,而是为那些信靠他为救主的人预备永恒福气的途径。看到神的羔羊被献为祭所带来的益处,他急切地地盼望着这逾越节的来到。
当基督无私地期待着藉他的死所带来的祝福时,使徒们却自私地在桌旁争夺荣耀的位置。
令人悲伤,也令人羞愧的,似乎难以至信,晚餐开始时“门徒起了争论,他们中间哪一个可算为大。”无疑,我们知道争论的起因是他们在桌边要占据的座位。我们知道这是在法利赛人所争论的事情,他们声称要按他们的地位来安排他们的座位。可悲的是,类似的感觉竟然在主最后的晚餐上在门徒中间产生了。
谈到桌边客人座位的安排,犹太人的许多文件都是同样的清楚。一个确定的规矩似乎是,两个人以上,比如说三个人,主要的或是首要的人-在这里当然是基督-坐在中间的凳子上。从福音书的记载中我们知道,约翰占据了他右边的位置,就是在那一端的凳子上,我们可以说是桌子的头的位置。但与主相邻的重要的座位是他左边的位置,或说是他上边的位置。在门徒的争论哪一个位置是最尊贵的位置时,是这一座位被认为是重要的,我们相信它实际上被犹大所占据了。这解释了,为什么当基督低声告诉约翰借什么认出背叛者的时候,没有一个其他的门徒听见。这也解释了基督是如何首先递给犹大一块饼,这是逾越节中的一个仪式,就是先开始于桌边的首要的客人,因而没有引起特殊的注意。最后,这也解释了,为什么犹大在想知道他的背叛是否被知道,他竟敢问是否是他,他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但桌边的人没有人知道所发生的意味着什么。但除非犹大占据了基督相邻的位置,否则这就不可能是真的;在这此时的情形下,必须是在他的左边,或是那尊贵的位置。至于彼得,我们可以十分清楚的是,当主用慈爱的话语责备门徒们的自私并教导他们谦卑为大的时候,他会是如何急忙地去占据桌子另外一头最卑微的位置。最后,我们现在可以明白,彼得是如何向在桌子另一头与他相对的约翰示意,隔桌面问他那背叛者是谁。其余的门徒会坐在方便的位置,或是择伴而坐。
基督先前应许过门徒,说“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19:28)。逾越节会在神的国度里得到完全的实现(路22:16)这事实使这些人预料国度会很快建立。因此他们认定,他们在未来国度里的地位取决于现在在这个筵席上他们所坐的位置。自有先前的宣告以来,这些人一直都在寻找在基督右边和左边的位置(太10:21)。但何为大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对这些人来说,这个问题似乎再也不能推迟搞清了;因此当他们来到筵席上的时候,他们都寻找尊贵的位置。基督有必要责备十二门徒,提醒他们,他们所想所行的恰象外邦人(路22:25)。如先前一样,他向他们启示,人要想得尊贵,他必须先作仆人。无疑,在逾越节地筵席上,基督才必须坐在尊贵的位置,尊贵临到他是因为他是主的仆人。他并没有为自己寻找尊贵,而是由天父因他忠心的服事而加给了他。基督确实因他们过去的忠心而赞扬了他们,说,“我在磨炼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们”(28节)。因他们过去的忠心,他们会在国度中得到尊贵的位置,他们会同他同享尊贵。但他们的位置取决于他们忠心的服事,而非他们的贪婪。
7. 一个例子
§157约翰福音13:1-20
这里提到的事件发生在晚宴进行期间(约13:2)。约翰提到说这事发生在“逾越节以前”(1节),对比这些说法,可看出,事件发生晚宴正在进行期间,但又是在他们来到吃逾越节羔羊的那个地方之前。我们在这里看到耶稣与门徒在态度上的对比,门徒们来与基督到此筵席,被自私的野心所胜过(路22:24),他们也向贪婪妥协(太26:8)。对比之下,基督充满了情感(约13:1),基督来到世上不仅仅是因他爱天父,也是因他爱世人,基督向前看到十字架,因他爱世人。他准备好将自己献上作世人的赎罪祭,他来到世上并为人而死,是顺服他父的旨意,这是他爱的明证(约一3:16)。为了要门徒们明白“就爱他们到底”(约13:1)的爱,基督使用了这仪式中的一部分来传达这个真理。吃逾越节的筵席习俗被正式地确立。
…逾越节的筵席…按下列常规进行:(1)祝福,(2)酒,(3)人们洗手,筵席的主人将盆传过,同时祷告,(4)将芸香蘸在酱油里吃,(5)羔羊与其他的食物被摆上,(6)祝福,并再一次吃芸香,(7)第二次渴酒并有有关逾越节起源的问答,(8)唱Hallel(诗篇113,114)的第一部分,随后祝福,(9)筵席的主人洗手,为在场的每一个人先后,做一块饼,就是用无酵饼包一点羔羊肉,放上芸香,蘸在酱油里,(10)每个人随意吃,最后吃一块羔羊肉,(11)洗手后再喝第三杯酒,(12)唱Hallel的第二部分(诗篇115-118)结束,(13)喝第四杯酒。
当参加逾越节筵席之人来到通常洗脚的地方时,或是由一个仆人被派洗脚,或是由最低位的人承担仆人的角色来为筵席上所有的人洗脚。屈身于洗脚的服事表明承认洁净的需要,且是对这样一个信心的确定,就是当弥赛亚来临时,他会洁净他的子民。没有哪个门徒会想起从桌边起身人众人洗脚,因为那就等于在大家都想为大的时候,公开宣告他们认为自己是最卑微的。他们的没有将自己摆在一个仆人的位置表明他们的不安全感。耶稣知道他被父任命到一个绝对有权柄的位置,他知道他来自父,他死后会回到父那里去。他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置于仆人的位置。基督知道自己是谁,知道他被使命的地位,并知道等待着他的结果,这使得他在行动十分坚定。因而,他从桌边的位置上站起来,脱掉他穿的外衣。有关他所穿的外衣,经文中有好几个地方提到它。在耶稣被钉十字架的记录中,我们知道他穿的是无缝的外衣,这会是一件非同寻常贵重的长袍。通常长袍是用织布机织成的长布条做成的,这些布条被织成一件衣服,可以穿在一个成年人身上。但基督所穿的长袍是特殊预备的,十分昂贵。我们不知道它从何而来,但圣经的确说过,在基督传道期间,一些妇女用财物供应基督,这明显是出于她们对他给她们祝福的感谢(路8:2-3)。无疑这件长袍是出于感恩的奉献。我们也注意到,当基督在传道期间新去一个会堂时候,他会被作为拉比在会众中受到欢迎。织在拉比身上穿的衣服上的穗须的颜色通常显明他们是拉比。也许基督穿的是拉比式的衣服,这样的长袍会使他有权利接受尊敬与荣誉。在以色列,只有祭司享受比拉比更大的尊贵。犹太人所知的有关旧约的知识都是由拉比教导的。是这样一件衣服,基督脱下放在一边,在腰间系上一条毛巾。毛巾是仆人的标记,一个仆人是没有地位与荣誉的。
我们主用其系在腰间的毛巾这个词的希腊语,也在拉比们的作品中出现,来表示洗澡中所用的毛巾(Luntith和Aluntith),将毛巾如此系在腰上是仆人的标志,通常由如此装束的仆人来做洗脚的工作。而且在Midrash法典中一段有趣的文字将人作这事的方式及神为以色列所做的作了一个对比(And,
in very interesting passage, the Midrash contrasts what, in this respect, is the
way of man with what God had done for
Iseael)。因为神被先知们描述为为他们进行洗濯工作之人,其它的工作则由仆人来作的。
基督脱下荣耀的长袍,并将自己摆在仆人的位置上,这是多么地合宜呢!保罗说得好,“他本有 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 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基督说,“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他现在取了仆人的位置,作仆人的工作。这就是“就爱他们到底”(约13:1),他是如此是爱他们,他成为了的仆人并服事他们。
这时基督继续表明因他给他们的爱与服事他们所得到的益处。彼得明显不是第一次受耶稣洗脚的,当基督走近彼得时,他问主说,“主啊,你洗我的脚吗?”(6节)。彼得的问题显明了他不明白主所行之事的意义。其真正的意义,象其它真理一样,是彼得隐藏了,且会被继续隐藏,但有一天圣灵会向他解释这些事情(15:26)。彼得起初极力拒绝让主洗服事他,说,“你永不可洗我的脚”(13:8)。接着基督向彼得解释为什么必须要这样做,除非彼得接受从作仆人的主的服事,他就与他无份了。基督并不是在说彼得会与他无关,而是说,除非彼得接受他的服事,否则他不会经历与他的相交。彼得立刻的回答显示了他心中渴望与主更深更亲近相交。彼得心中在想:如此与主的相交取决于作为仆人的基督所作的服事,那么他应该请基督不仅仅洗他的脚,也要洗他的头(参约13:9)。
基督的回答显明了那些愿意接受神的仆人之服事的人要得到的益处。基督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10节),他是在通过那时代的洗澡习惯来教导一个功课。洗澡设备在普通人的家里是没有的,要洗澡的人们的得去公共浴池。当一个人被人请吃饭时,他会去公共浴池洗澡,然后穿上干净的衣服,用新鲜的油膏抹自己,并去预备饭食的人家里吃饭。从洗澡之地到人家里,客人的脚会沾上路上的尘土。如果他要回到公共浴池将尘土洗掉,等他到人家里之后,会发现脚又脏了。他不能又回到浴池将尘土洗掉,也不能坐在桌边伸出他沾满尘土的脚让众人看见。因此主人会提供一盆水,让洗过澡的人将脚上的尘土洗掉。洗过澡且洗过脚之后,他就可以干净有信心地走进筵席中了。通过这个众人熟悉的习惯,基督教导,先前洗过澡的人是与他有关系的,但为了要享受这关系中的相交,有必要接受作仆人的基督给洗脚。基督藉此显明,作为顺服天父的仆人,他会为他们预备救恩(洗澡),并作为救恩的结果,会与他的相交(洗脚)。以此基督显明为什么有必要他要成为仆人,并为什么有必要他们要顺服他的工作,就是为他们洗澡洗脚。
显明了他对他们的爱及因这爱所带给他们的益处之后,基督这时提到这些人吃逾越节的筵席时的态度,看到他们争坐叫别人服事的位置,基督说,“我是你们的主,你们的夫子,尚且洗你们的脚,你们也当彼此洗脚。我给你们作了榜样,叫你们照着我向你们所作的去作”(约13:14-15)。基督所做的就是将自己置于仆人的位置,然后作为一个仆人,他向那些他所服事的人讲道,他们要成为别人的仆人,而不是被自私的爱所驱动,而应有无私的动机来行事。基督是在表明新的态度,而非新的行动。
这时他已向他们表明,爱产生服事,他期待他们成为彼此的仆人。
基督表明,十二门徒中的一个会背叛他,在基督引用的诗篇41:9中,对此有诗人就有过预言。尽管犹大本来有机会相信基督并主那里受益,但他却拒绝了,他没有允许基督对他教导。基督在这里提到犹大,是要表明就如十二个使徒中不都接受他给他们的教导,那么使徒们向其传道的人们也并不都会作出相应的反应。因此他事先先知他们会遇到的拒绝。
8. 预言犹大背叛
§ 158马太福音26:21-25;马可福音14:18-21;路加福音22:21-23;约翰13:21-30
基督知道,当他引用诗篇41:9有关他被背叛之事的时候,门徒是不明白的。因此他清楚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中间有一个人要卖我了”(约13:21)。十一个门徒中没有一个人会知道谁是背叛之人,事实上,每个门徒都看到自己是那个人的可能性。“一个一个地问他说:‘是我吗?’”(可14:19)。彼得太想知道谁是那背叛者,他人位置离耶稣不近,因此他自己不能问;他就向这里未提名的使徒示意,明显是约翰,说,“你告诉我们,主是指着谁说的”(约13:24)。约翰仰向后问基督,“主啊,是谁呢”(25节)。这些人围绕一个桌子而用左肘支撑倚坐,既然约翰需要向后仰来问这个问题,明显他是被安排在耶稣右边尊贵的座位。基督给了约翰一个隐藏的答案:“我蘸一点饼给谁,就是谁”(26节)。蘸一点饼是逾越节仪式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吃逾越节筵席的过程中,筵席的主人会拿起一些扁平状的无酵饼,他会将一些羔羊的肉放在饼上,洒上一些芸香,然后卷上。然后他会将包有肉与芸香的饼蘸到酱油里,送给一个客人。这个仪式会重复下去直到每个客人都得到这样一快无酵饼。这是逾越节筵席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羔羊预表了神的羔羊,他要为罪人提供神的救恩。用羔羊肉与芸香预备无酵饼,筵席的主人是要提醒参加者神要提供救恩的应许。每个人接受这块无酵饼就是承认自己的罪,每个人就是在重要确定,他相信神的应许,就是他要差弥赛亚通过自己的献祭来除掉罪,且也表示,每个人都承认他愿意接受弥赛亚要给的救恩。门徒们因此预料基督会为他们每个人预备一块饼。既然每个人都会得到这样一块饼,给犹大一块就不会使约翰或是彼得知道犹大是背叛者。但有意义的是基督将第一块饼给了加略人犹大(约13:26)。通常的习惯是将第一块给筵席上最尊贵的客人。这是主爱与恩典的显明,主在座位坐定之前就知道犹大的心。再需要注意的是,既然给饼实际上就是在赐给救恩。基督是在给犹大赦免之恩,如果犹大接受这救恩并相信他。这是恩典的榜样式的显明。也许在圣经中再也找不到在此情形下象这样的爱与恩典。因为要被出卖者在给背叛罪的赦免,如果他愿意接受。犹大接受了那块饼,但书没有记载他是否吃了那块饼,表示他接受弥赛亚所给的救恩。而似乎在他接过饼的那一刻“撒但就入了他的心”(约13:27)。犹大将饼放下就从主面前出去了,他拒绝了恩典的救恩,约翰记载说,“那时候是夜间了”(30节)。但外面的黑夜却没有犹大心里黑夜那样暗,因为基督已经将自己作为犹大的仆人来给他救恩,但基督的恩典的给予却遭到了拒绝。留下那里的十一个使徒没有明白这事的意义。既然他们已看见犹大坐在最尊贵的位置,他们自己预料基督会先给饼。当犹大离开的时候,他们以为,也许基督向他讲话是要他为逾越节其它的仪式作更多的预备,或是让给穷人一些东西,以此来表示他们能吃另一个逾越节筵席的感恩。因此只有犹大明白基督所说的,“你所作的,快作吧”(27节)是什么意思。
9. 预言彼得不认主
§ 159马太福音26:31-35;马可福音14:27-31;路加福音22:31-38;约翰13:37-38
基督刚才显明了十二个使徒中的一个要背叛他,现在他预言十一个使徒会不认他(太26:31;可14:27)。他看这样的不认是撒迦利亚书13:7预言的成就,在那里先前说到,牧人被击打的时候,羊会被赶散。然后基督对彼得说了一句话,也许是因为他一直承认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太16:16)。但基督的话与十一个使徒有关,他对彼得说,“撒但想要得着你们,好筛你们象筛麦子一样”(路22:31)。基督没有祷告祈求他们不要不认他,如果这是他的祷告,就会得到回答。但基督在他们不认他之后确为他们祷告,求神使他们的不认不至于毁掉他们。他祈求不要让他们的不认使他们失去信(路22:;32),他也为他们的恢复而祷告。他知道,他们在不认他之后会恢复与他的相交,然后他们会坚固他们的弟兄。他们自己失败之后,会体贴那些失败的人。彼得说他不仅愿意与主同坐牢,也愿与他同死(33节)。彼得不知道他自己的软弱,但基督知道了彼得会很快成就他的预言,几个小时之后,彼得就会不认他,基督说,“彼得,我告诉你,今日鸡还没有叫,你要三次说不认得我”(34节)。当基督先前差派这些人去传道的时候,他告诉过他们外出出行时要依靠他,他差他们出去,不带钱囊、口袋、鞋(路22:35;参太10:5-10)。那时他对他们一直是信实的。现在在他死后要与他们分离;因此他吩咐他们要为自己需要的预备(路22:36)。他们要预备钱囊、口袋和刀来保护自己。如此他事先警告他们因为他们认同于他而要遇到的危险。彼得与约翰先前被派预备逾越节的祭物,他们带了两个在仪式中使用的小刀。他们此时还带着这两把刀,他们让耶稣看,他告诉他们这就够了(38节)。
10. 设立主的晚餐
§ 160马太福音26:26-30;马太福音14:22-26;路加福音22:17-20
吃饼和喝酒是逾越节筵席中重要的内容。饼在整个旧约中都代表神对他子民的供应。酒是整个旧约中指在弥赛亚国度中人要经历的喜乐。羔羊表示牺牲祭,通过这牺牲祭神给人提供罪的遮盖,以使人进入他的国度。这些内容是逾越节的筵席中重要的部分。基督在筵席中使用饼并传递杯使众人从其中渴酒,对门徒来说绝不是令人吃惊的事。但这时基督对这些东西的使用并不是照原来的意思,他赋予饼与杯以新的意义。他拿起无酵饼他给大家的饼,为饼祝谢,掰开,分给十一个门徒。然后他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路22:19)。基督如此赋予饼以特殊的意义。他所用的饼是无酵的,被掰开,分赐,他们要吃这饼(参约6:53,56)。这饼的分赐是成为永久的记念,因为他们吩咐说,“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路22:19)。在主的日子,饼是饭食中最普通的食物。耶稣拿起这普通的饼,并赋予它特殊的意义。他要他们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吃这饼,都要想起他的身体,就是很快要为他们舍掉作为赎罪祭的身体。
基督这时拿起在逾越节筵席上用过多次的酒怀,他也赋予这杯以特殊的意义。他说,“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太26:28;可14:24),他所强调的主要是血,所说约是指耶利米书31:31-34中提到的新约,在那里神应许了罪赦免。既然根据旧约的启示,只有在流血的基础上罪才能得到赦免,新约中也是需要流血,罪才能得以赦免。基督说这怀代表他的血,立约的血。因此,他的意思的,他的血会使得赦免。他说,“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约”(路22:22;参林前11:25)。基督所言强调的是约-就是需要流血之约。据这两种陈述,基督启示了,通过他的死,他会建立耶利米书中所应许的新约。新约的建立会结束摩西之约,就是神先前与以色列处理关系之约。无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这些人都要渴这怀,他们要记念,在基督所洒之血基础上的新约已被建立,且他们要吃饼,喝杯来记念他。基督在他在父的右边的时候是不会喝这杯的。然而他确应许说,时候会来到,他会在父的国度里与他们再一次喝这杯(太26:29)。因此在未来的千禧年国里会有对基督的两种记念,从以西结书46:13-25中我们知道,以色列会在千禧年的圣殿中献上记念的祭,作为对基督之死的记念。我们知道教会的圣徒应定期地通过吃饼喝杯来记念基督的死,因为神藉特殊的启示保罗,要教会如此行(林前11:17-34)。
C. 基督的教训§§ 161-165 约翰福音13:31-16:33
1. 前言
§ 161约翰福音13:31-35
我们称约翰福音这一大部分为客房训言(13:1-16:33)。这里主给了门徒最后的教导。在些训言的开场白中,他提到他的离开(13:31-35),他说这离开是他的荣耀,他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31节)。子通过向人们启示父而荣耀了父(1:18)。通过他的生命、话语和工作,耶稣已向人们启示了所有能启示的有关父的事情,他已经通过他的启示荣耀了父。现在通过基督的死与复活,父会向人们确定地表明,子就是他自己所声称的那一位。因此基督可以称即将发生的事情是父对子的荣耀。在父通过这种方式显明子的身份时,神自己也得到荣耀。基督清楚地向使徒说,他不多时就会离开他们,他们不可能与他同去(33节),他必须独自去。这启示使十一个使徒不知所措。在他们与他相交的几年里,他们完全地信靠他满足他们每一个需要,他以一个父亲的态度,供应,保护,引导,教导他们,待他们象自己的孩子们一样,他们已经与他有非常亲近的关系。他们愿意陪伴基督去耶路撒冷,尽管他们感觉这行程可能会使他们失去性命(37节),这表明了他们渴望与他有这种关系。因此当基督告诉他们在他离开他们他们不能与他同行时,他们极其伤心。但基督给了他们一个命令:“你们彼此相爱”(34节)。他们被对他的爱系在一起,现在他们要被对彼此的爱系在一起,基督说这是“一个新命令。”
旧约要求人不仅要爱神,也要爱人如已,因此这爱的命令是旧的。基督不仅要他们彼此相爱,而且要“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34节),象主那样地爱是新命令。在旧约之下,看一个人是否爱邻舍是看他是否爱自己,在新约中对此的检验是象基督爱他们一样爱人。基督已经显明了这种爱及这种爱的程度(13:1-20)。他的爱已经将他从天上荣耀中带到地上,他的爱将他从天父的右边带到仆人的位置上,基督要求这些人要有这种爱,正如他的爱使他成为一个仆人一样,他们对彼此的爱也要使他们成为彼此的仆人。因此基督是在说,为完成这彼此相爱的命令,他们应该为彼此做基督与他们在一起时为他们所做的事。这种爱会向所有人的表明这十一个人是他的门徒。
在以色列,历史上的每一个运动都有一个特殊的可辨认的标记。与亚伯拉罕及亚伯拉罕之约相关的标记是割礼,与摩西及摩西律法相关的守安息日,与施洗约翰和他有关弥赛亚的信息相关的是水的洗礼,法利赛人的标记是他在头上或上臂上带着一个经匣。这些外在的标记都表明与以色列历史上某一个运动相关。基督给了他的门徒一个新的可辨认的标记,这个标记就是彼此相爱。他们对彼此的爱将不仅仅是与他认同的标记,而且这种爱的实行会给这些人他与他们同在时所给他们的爱。
2. 问题
§ 162约翰福音13:36,14:1-24
基督宣告自己的离开及后来的与他的分开在十一个门徒心中产生了问题,他们向基督问了四个特定的问题,基督一一作了回答。第一个是彼得所问的(13:36-14:4),他问,“主往哪里去?”(36节),彼得对主的去向十分忧虑。因为先前主来耶路撒冷时受到宗教领袖们的抵挡,基督这时已离开了耶路撒冷,彼得以为这时主可能要再一次离开,也许是要去庇哩亚,也许是要去低加波利或是加利利。先前基督离开耶路撒冷时都有十二使徒同行,彼得想不出来有什么地方基督可能会去而他不同行。彼得不能理解为什么基督需要自己去。基督再一次确定地说这一次他要自己去,他说,“我所去的地方,你现在不能跟我去,后来却要跟我去”(36节)。彼得认定,基督独自离开是因为在些情形下十一个门徒与他同行是太危险了。
这些人此时是与耶稣在耶路撒冷,因为他们愿意与他同死(参11:16),对死的惧怕没有使他们离开他,现在彼得坚定地表示,如果需要,他愿意为基督而舍命(13:37)。基督显明,彼得不知道他自己的心。尽管彼得声称愿意死,但基督还是说他还没有愿意死,基督说,“鸡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认我”(38节)。基督满有恩典,没有责备彼得,但他确显明了他知道彼得的心,尽管他自己不知道自己的心。
当这些人听到基督说他要很快离开时,他们中间产生了一阵激动,为平息他们的不安,基督说,“你们心里不要忧愁”(约14:1),为消除他们的惧怕,基督先劝勉他们要有信心,他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整个旧约中,神已显明他对他子民的信实,应该信靠神。基督已经显明他对这些人的信实,他在与同在的期间为他们提供一切他们所需要的。他从来没有使他们失望过。所显明的神与基督的信实使他们完全可以持续地相信一位信实的神与他的儿子。既然父与子在过去的日子里显明信实的,那么这种信实会在未来的日子里伴随他们。既然基督在与他们同在的日子里一直是信实的,那么很明显,在未来即使不与他们同在的时候也仍然会是信实的。因此他们完全可以信靠父与子。
为继续消除他们的惧怕,对于未来,主给了他们一个应许,与主的分离不会是永久性的;而只是暂时的。犹太人的订婚意味着一个男子与一个女子在律法上有婚姻上的约束,在新娘实际上见新郎之前,新郎会在他的父家忙着为新娘预备一个地方。使用这样的比喻,基督对他们说,“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约14:2),期望着与他们的重聚,他告诉他们,“我去原是为你们预备地方去。”这表明在他与他们不在一起时,他不会忘记他们,而是会忙着给他们预备地方,他们就可以一起住在“我父的家里。”就象根据东方的婚娶习惯,当一切都预备好了之后,新郎会派人接新娘,如此,当基督在他父的家里预备好了地方之后,也会来地上接他的新妇。他说,“我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3节)这是在应许,使他们心虑的分离不会是永远的,它只是暂时的,他们可以盼望一个蒙祝福的重聚。有一天他会作为新郎来迎娶他的新娘,将他们接到他不在期间一直在给他们预备的地方。
现在彼得有了“主往哪里去?”(13:36)的问题的答案。基督是要去他父的家里,尽管他必须独自去,但有一天他会来接他们去父的家,在那里他们要和他在一起。这似乎使彼得满意,因为他再没有问什么问题。
基督有关他去的地方的陈述确在多马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问题(14:5-7)。多马并没有明白基督提到的他父的家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基督说,“我往哪里去,你们知道”(4节),多马陷入迷惑中,他回答说,“主啊,我们不知道你往哪里去,怎么知道那条路呢?”(5节)。基督没有责备多马不明白,他只有简单地解释说,“我是道路,”去父家的道路,“真理,”有关你的真理,及“生命”(6节)。只有拥有生命的人才能到父的家。基督不仅说他是道路,而且他也会给人以生命。基督又说他是到天父那里去唯一道路,因为他说,“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6节)。尽管这些人可能会因为没有过父的家而对去父的家感到奇怪,然而既然他们认识基督,他们确实也知道你,因为他与父原为一。
有关他与父之间关系的说法又在腓利的心中引起了一个问题(8-12),尽管腓利与基督关系密切,但他觉得他不认识父,因此他请基督向他们显明父(8节)。腓利的问题表明,尽管基督一直都在显明父,这些人没有明白。基督再一次带有恩典如此清楚地回答了腓利的问题,显明了腓利的无知,基督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9节)。首先他的话一直都是对父的启示(10节);第二,他行的神迹已显明父(11节)。基督的话与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他对父完全的依赖而由父所为的。
这时基督对这些人说,“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约14:12)。他一直都在藉他的话与所做的来显明父,现在他又说到与“你们信神,也当信我”(1节)相类似的话,如果他们“信我”(12节),他们就会成为父显明他自己的工具,就如同父通过他显明他自己一样。事实上,他应许,如果他们对他有信心,他们会“作比这更大的事”(12节)。从数量的意义上讲,父会被通过门徒们比通过基督得到更广的传扬。原因就是基督“往父那里去。”(后来他在他的话会解释说,当他去父那里时,他会派圣灵来帮助他们的事工[16:7])。他与父同在时,他们会有权柄,可以奉他的名求父给他们所需要的帮助(14:13)。当他们被交托显明父与子的使命时,他们可以奉子的名向父求所需要的能力。子的帮助会临到他们,这样就如子在地上时荣耀了父一样,子会通过他们来荣耀父,尽管他是在父的家里。他们可以得子无限的帮助使这些人能荣耀父,因为耶稣说,“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14节)。
基督看到这些人的软弱,也看到这些人不能完成交托给他们的显明父的任务,因此他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16节)。翻译成“保惠师”的希腊语是“parakletos”,字面意义是“被召在旁边的,”即来“帮助。”这个词也可以翻译成“帮助者。”这些人被任命为基督的使徒,并在基督在地上时与他同在期间被派作工。希腊语的“另一个”指的是“恰象我一样的另一个。”圣灵会为这些人做所有基督与他们同在时为他们所做的事。因此他们是不会孤单的;他们不会离弃;他们不会被丢弃只使用他们自己的智慧或能力来做事。这位帮助者将是“真理的圣灵”(17节),而且他会永远与他们同在,他永远都不会被取离开他们,象现在基督被接要离开他们一样。因此在此时他们被差遣到世上为父与子作见证时,主应许给他们的是永远的帮助。
这位帮助者世人是不为所知的,因为他不可见的,不可认出的,但基督应许说,“他常与你们同在,也要在你们里面”(14:17)。在整个旧约中都有圣灵赐下来来使人完成神的使命。但圣灵只是外在能力来源。现在这同一位帮助者会永远居住在他们里面,并从那里给他们一切所需要的帮助。尽管这些感觉到自己成了“孤儿们”(18节)
– 没有父亲的爱、供应、教导、指引的孤儿们 –
但他们不会继续有被离弃了的感觉。基督说,“我必到你们这里来。”尽管一些人明白这指的是基督以圣灵的身份在五旬节是来临,但其他人却认为它指的是基督的第二次降临,最合适的是应该将这应该看为他复活后临到他们。在19节中,基督提到他的死,他说,“世人不再看见我,”但他应许说,“你们却看见我。”这似乎是清楚地看到复活。因为他自己的复活,他可以向这些人确保他们的复活。基督的复活会很快证明他与父之间的关系;也会证实基督的“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之应许的真实性(20节)。正如圣灵一直与他们同在且会住在他们里面,与他们一直同在的基督也会如此居住他们里面。在显明这个真理时,基督预言了一个宝贵的这些人将会有的在基督复活之后与圣灵与基督的亲密的关系。这种新亲密的关系会使这些人顺服基督的使命(21节)。它也使这些人有一种比先前所经历的与他自己及父的亲密关系更亲密的关系。
当腓利让基督“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14:8),基督说过他已借他的话及作为向门徒们显明了父。这些人现在被差遣到世人中通过他们的言行来显明父,既然他们不能完成这样的使命,基督说他会他自己会来帮助他们给他们能力,他会差遣一个帮助者来,就是圣灵,他会帮助他们完成这个使命。他应许说,他与的分离只是暂时的,他会借复活而再回来。他们会进入比先前更加亲密的与他的关系当中。
这个对复活后更加亲密的关系的应许在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的心中产生了一个问题,他问,“主啊,为什么要向我们显现,不向世人显现呢?”(22节)。
这问题明显是起因于他对基督建立王位并统治大卫之国的期待,这种期待的实现是需要基督公开地彰显自己,但国民已经拒绝了基督。基督不得不将他国度的建立推迟到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候。但国民的拒绝不会阻止他复活后对这些接受他的人的复兴。因此基督说,“人若爱我,…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14:23)。基督是在应许恢复亲密的关系
– 不是与这国民或是世人 –
而是与那些相信他的人。在这个对犹太回答中,基督确保,不仅圣灵会来与他们同住,不仅作为子他会来与他们同住,而且父会来与他们同组一家。因此这些人得到的应许是与父、子、及圣灵有亲密关系的应许。
3. 应许
§ 163约翰福音14:25-31
基督先前已应许过圣灵的来临(约14:16),他这时提到圣灵来时与他们同做的工作。耶稣应许说,圣灵“要将一切的事指教你们”(26节)。圣灵的教导会使他们明白基督的教导他们不明白的部分。除此而外,耶稣说,圣灵“要叫你们想起我对你们所说的一切话。”因此他们会能够想起基督所教导过的他们即没有明白与没有记住的真理。当他们作为他的代表作工的时候,他们将能够宣扬他自己的话语。
基督不仅仅应许要给他们由神来而的老师,也将他的平安给了他们,他说,“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27节)。这种平安是因他们信靠神并知道他掌管他们生活中的一切,而临到他们心中的。基督已劝勉这些人的要信靠神并他自己(14:1),现在他期待这种劝勉的实现,因而应许他们,他们会有那种他与他们同在世上时有的那种平安。因此,当他们进入到世上去做他所交托他的事工时,他们不必要害怕焦虑的心。
在屋里听到我们主讲他的离开之事的人心里充满了挂念与忧虑,因他们以自私的心来考虑他要离开所带来的结果。如果他们将注意力从他们自己身转到他身上,他们会因基督的离开而欢喜快乐。基督告诉他们,他们“因我到父那里去,就必喜乐”(28节)。基督显明他要离开的事实并不是要加给他们不无法担的担子,而是要他们知道要发生的事,而不会到时不知所措。基督在将要临到的受苦期间将不能帮助他们,因为他要进入与撒但的争战之中。他的沉默将不意味着他对他们不关心,而是因为“这世界的王将到”(30节),基督将进入冲突之中,并不是因为他被那恶者压倒,而是因为他总是顺服天父。他在十字架上的死,世界会明显看到他对天父的爱与顺服(31节)。基督本可以隐藏起来,不叫他的敌人找到,他本可以离开宗教权威者们的审判。然而,他自愿选择面对他们。基督说过“起来,我们走吧,”这表明他所做的是自愿的。
4. 有关他们目前经历的吩咐
§ 164约翰福音15:1-16:4
a. 结果子 (约翰福音15:1-17)
基督说过,“我所作的事,信我的人也要作;并且要作比这更大的事”(14:12)。基督这时继续向十一个使徒表明他们如何可以完成这个使命。为了要教导这些人有果效事工的秘密,他使用了葡萄树的比喻。基督说自己是“真葡萄树”(15:1),葡萄树的比喻在以赛亚书5:1-7使用过,在那里表明神为以色列国民的计划。神选择了以色列作为他的葡萄园,他将葡萄园种植在认真预备过的肥沃的山坡上,并建造了守望台,使人可以在此看顾葡萄园,也盖了一个压酒池,期待葡萄园收获好果子。神所期待的果子是公平与公义(以赛亚书5:7)。在那个葡萄园里葡萄树没有行使他们的功能。与他们形成鲜明对比,基督说,“我是真葡萄树”(约15:1)。启示神性格的公平与公义在主耶稣的言行上有清楚的显明。基督继续说,“我父是栽培的人。”园主的责任就是照顾葡萄树使其结果子。基督解释了“真葡萄树”(1节)要结果子父所做的工作。首先,他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2节)。尽管剪去可以理解为是园丁剪枝子的修剪方法,翻译成“剪去”的希腊语通常翻译成“抬起来。”这种解释在这里更合适。在干燥的地上,为保存水份,就让葡萄树在地上蔓长,直到有开花的迹象。然而园丁将枝子从地上抬起来,以使花发芽,葡萄树或是架在棍子上或是架在石头上。如此,葡萄树被架在可以结果子的地方。因此基督是在说,他的父有责任将每一个枝子放在一个可以结果的地方。而且,既然葡萄树每一颗葡萄树都有结果的枝子,园丁必须将不结果子的枝子剪掉,以免葡萄树的养分被用来长很多的叶子,而没有长该长的果子。既然果子只长在新长的地方,园丁就得将所有的老枝子剪掉以使葡萄树结果子。基督确定地说,天父会做修剪的工作,以使葡萄树结果子更多。
葡萄树修剪的工作不仅仅包括剪掉不结果子的枝子,而且也要除掉吃葡萄树的昆虫,这得用手费力去做。在葡萄树生长的干燥气候中,叶子上会积一层厚厚土,这一层土会减弱葡萄树的生长力。园丁有必要除掉所积聚的尘土,以使葡萄树保持健康。当基督提到天父修剪葡萄树以使其果子时,他心中所想到的是天父会将任何阻碍结果子的东西除掉的工作。基督认定门徒们已经被洁净了,因为他已经将他的话给了他们(3节)。他向他们所传讲的真理就是清洁剂,洁净他们,使他们能结果子。那么他们的结果子取决于他们未来与他的关系。因此他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4节)。基督使用枝子与葡萄树的比喻来表明住在他里面意味着什么。枝子本身没有生命,它从葡萄树获取生命,枝子由葡萄树的生命得到营养与扶助。只要不断有生命从葡萄树流入枝子,枝子就能结果子。枝子从葡萄树的生命分离的那一刻,这就不能结果子了。在自然界中真实之理,在这些人未来的事工中也是如此。基督说,“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树上,自己就不能结果子;你们若不常在我里面,也是这样”(约15:4)
为使这自然界中的道理更加容易理解,基督解释了他的教导,他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5节)。他是生命的源泉,他是他们所结之果子的源泉。为使他们能结果子,他将他们作为枝子放在自己里面。在基督与十一个使徒之间建立一种生命的关系,但要完成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他们必须住在他里面,他住在他们里面。基督说,一个人只要如此与他有这样的关系,“这人就多结果子”(5节)。门徒们要完全依靠他完成他们的事工,这一点是十分明显的,因为他说,“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
从葡萄树上被修剪下来的枝子然后被用作烤饼炉子的柴烧。这些枝子被烧掉之后,其灰被风吹散。基督说,他们不靠与他的关系所做的任何事都要被火试验,且要被烧成灰,证明是无用的,被席卷而走。这对这些人来说是个来历的警告,他们不能依靠自己的能力来完成所交托给他们的使命,他们必须完全依靠他,这样他的生命才能在他们里面作工。然后他会通过他们结出他自己的果子,这结出的果子会经受住为的试验。
说完了结果子的条件之后,基督这时提到住在他里面的结果(7-11节)。我们首先注意到住在基督里面的人在他的祈求下是由基督来掌管的,这样一个人所求不会与基督的心意或旨意相违背,如此被基督所掌管的人有信心他的祷告会被垂听。
住在基督里面的第二个结果就是“你们多结果子”(8节)。正如基督先前所说,门徒们在事工中结果子完全取决于与他保持生命的关系。住在他里面第三个结果是“叫你们的喜乐可以满足”(11节)。基督极大的喜乐是因为他知道他的父,基督在逾越节的楼里给这些人那些命令,以使他们可以遵守这些命令,并体验到他因顺服天父而有的那种同样的喜乐。
为帮助他们理解他给他们的命令,基督重复了他先前说过的话,“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12节),他的爱需要牺牲,一个信徒愿意为另一个信徒,这表明在他里面爱的完全。在他们之间的关系中,基督看这些人为仆人,他自己是主人,仆人的责任就是顺服他主人的意志。现在这种关系被改变了,基督说,“你们…是我的朋友了”(14节)。主人与仆人之间的关系就是意志对意志的关系;而他们之间作为朋友的关系则是心对心的关系。这些一直作基督仆人的人现在成了他的朋友了。
他们心系基督的一个证明可以从他的说的话中看出,“我从我父所听见的,已经都告诉你们了”(15:15),在朋友之间没有秘密,基督没有向他们隐藏任何的真相。另外一个他们为朋友的证明是在基督所说的,“我拣选你们去结果子”(16节)。这些人是基督特别拣选的,这个选择表明了他的爱。既然他们是他的朋友,并与他心连心,那么他们就需要通过彼此相爱来表明那种合一。
b. 门徒的敌人 (约翰福音15:18-16:4)
当基督先前差遣十二使徒去完成特殊的使命时,他警告过他们会象是狼群中的羊(太10:16)。现在要差派他们到世上,基督再一次警告这些人敌人的敌意(约翰福音15:18-25),预测到世人的仇恨,基督提醒他们,他们也要经历他所经历过的(18节)。基督告诉他们四个世界恨他们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他们是从世界中拣选出来的(19节),他们曾经属于世界并与世界一致,但现在他们与世界分离开来。当他们为世界的一部分时,世界接受他们,但现在他们再也不是世界的一部分了;因此世界憎恨他们。世界恨他们的第二个原因是起因于基督所建立的这些人与他自己之间的关系,他们是他的朋友。(14节)。他们会遭逼迫因他们是他的朋友(20节)。第三个他们遭世界逼迫的原因是世界并不认识父(21节)。第四个原因就是,基督向他们所讲的话,就是他向他们所讲的对父的启示,使世界无可推诿(22节)。基督的生命与话语显明了神的义,并给人一个生命的榜样,使人知道如何被神所接纳。在基督来之前,世界还可以以对神的无知来作为他们的罪的借口;但现在基督已经来到,并已经讲了一切他们应该知道的,因为世界再也没有罪的借口了。因此世界恨恶作出这样启示的基督,世界也恨恶那么代表基督的人。
尽管世界对他们的工作与信息有那样的反应,门徒们还是要为基督作见证。他们再一次提醒他们,他们不会被丢下独自来完成他们的使命的,从神那里会有两个见证给世界。第一个就是“从父出来真理的圣灵”(约15:26)。圣灵的一个工作就是“就要为我作见证,”这将是圣灵向世界对基督身份的见证。但圣灵不会是唯一的见证者,因为基督说,“你们也要作见证。”“也”这个词很重要,因为它表明信徒与圣灵会一同为基督作见证。这些被拣选作见证的原因就是“你们从起头就与我同在”(27节)。基督的意思是他们是他有效的见证人。基督清楚告知敌人的反对并不是要使门徒们灰心,或是阻止他们作工。相反,基督是要使他们对要临到他们的待遇要合适的预备(16:1)。他具体提到一些敌人要对他们采取的行动,他们要被赶出会堂(2节),这意味着他们将失去作为以色列人的一切权利,他们将被拒绝使用圣殿作为敬拜的地方,他们会被排除在社会之外,他们会在这个国家中作工的权利,他们会失去送孩子去学校的权利。被赶出会堂,实际上就是要落入贫穷的境地。除此以外,许多会被杀,那么杀他们的人会认为他们是向神尽忠。对神的使者的抵挡会显明敌人对神自己的抵挡(3节)。这就是这些人所面临的前景。
5. 有关未来的吩咐
§ 165约翰福音16:5-33
a. 圣灵的工作 (约翰福音16:5-15)
尽管基督已嘱咐过这些人,“你们心里不要忧愁”(约14:1),他们还是“满心忧愁”(16:6)。基督现在告诉他们,他们益处是在于他离开他们,而不是在他与他们同在(6节)。他已经给了他们圣灵来的荣耀的应许,圣灵会教导他们,给他们能力,与他们同作见证。但直到基督返回天父那么并差遣圣灵来,圣灵才会来住在他们里面(7节)。神已在旧约中应许过,会将圣灵赐给他的子民(约珥书2:28;以西结书36:27)。基督在这里所启示是,圣灵的来临取决于子向父祈求圣灵来临。子在死而复活返回到天父那里后才会求父差遣圣灵来。圣灵会住在他们里面。圣灵会做那些若基督与他们同在所不能做的工作,当这些人被差遣出去作工(太10章),他们有必要与基督分开,基督不能总是以肉身形式陪伴他们。如果基督一真留在地上,与他们在一起,他仍然还是不能在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上陪伴他们。但在基督返回你那里之后将要赐下的圣灵将住在他们里面。圣灵可以陪伴他们,与他们同在,并给他们力量完成他们的事工。因此基督离开他们比与他们同在更有益处。
基督现在提到圣灵来到世上时要做的工作(16:8-11),圣灵的这个工作会使他们的工作更有果效。基督说,当圣灵来时,他“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9节)。翻译成“叫世人为罪”的希腊语应该理解为使某人“注意或相信某事。”圣灵会将有关罪的真理带给人们,“因他们不信我。”这句话并不是指圣灵将使人们知道自己是罪人这事实;而是说出了圣灵使人们相信自己为罪人的原因。这原因就是,人们已经拒绝了基督。如果人们已经接受了基督,他们就不会被归为罪人。而且,基督说圣灵会将有关义的真理带给人们,他又说圣灵如此行“是因我往父那里去”(10节)。基督返回父那里去将表明基督所说自己是,“道路、真理、生命”的声称是真实的。基督的升天宣告,任何愿意接受基督为救主的人都可以得到义。圣灵会因人对基督的拒绝而使人知罪;然而,人们是可以得到义的。最后,圣灵就有关审判的事向人们讲话,“是因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16:11)。基督在十字架上进入了与撒但的争战,他的复活显明他是得胜者。因而十字架成了对撒但的审判,因此可以说,“这世界的王受了审判。”拒绝基督的世人与在审判之下的这个世界的王联合在一起,由于他们与他联合,他们也有份于他的审判。
当圣灵带来有关罪、义、审判的真理的时候,人们需要预备好接受圣灵的信息。
基督这时又提到圣灵在门徒他们自己身上的工作,在他与十一个门徒同在期间,基督已给了他们你的话语。然而,他们没有明白基督藉他的话给他们的启示,现在基督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约16:13)。作为他事工的一部分,圣灵会带领这些人完全基督教导过他们的真理。当基督说,“他不是凭自己说的”时,他是在说圣灵不会有自己信息,就如同基督没有自己的信息的一样,而是会“把他所听见的都说出来,”就是从父那里听见的。基督说,“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这是要预备好期待从圣灵那里接受新的启示。这是要预备好期待从圣灵那里接受新的启示。这明显是在提到即将通过使徒们启示的并借默示记载在新约圣经里内容。就象基督的使命是显明父以使父得荣耀一样,圣灵的工作是要向这些人显明基督,使他得荣耀(14节)。圣灵将发现基督配得荣耀是因为他是与父同在的那一位,会属于父的荣耀也属于荣耀子(15节)。圣灵从父那里听到有关基督的事,他会向人们传讲,因此他会荣耀基督。
b. 复活的结果 (约翰福音16:16-28)
基督现在向这些人启示,在他的死与复活之间只是一个很短的间隔。当他说,“等不多时,你们就不得见我;”心里想到的就是这很短的间隔,这是指他的死,而且,“再等不多时,你们还要见我。”指的他的复活(16节)。基督在去耶路撒冷的路上不断提到将要临到他们的事。那时他们并没有明白,但现在他们确实明白了,因为“有几个门徒就彼此说:他对我们说:‘这是什么意思呢?’”(17节)。他们承认他们完全不明白的死与复活,他们说,“我们不明白他所说的话”(18节)。他们料到他的离开就十分难过。然而他应许他们,“你们的忧愁要变为喜乐”(20节)。基督在生孩子与他们目前的情况之间作了一个类比。他说一个在生产过程中的妇女知道分娩的痛苦,她忍受这痛苦并不是因为它令人愉快,而是“因为欢喜世上生了一个人”(21节)。在此时与复活之间,这些人会经历巨大的痛苦,但这痛苦却是他们再看到他是所得之永久喜乐的前兆(22节)。一个从复活而来的益处就是,他们可以在祷告中不断地到他面前。他与他们同在期间,都一直都为他们的需要而祈求,但他们却没有奉他的名向父求什么。现在,因为他的复活与升天,他们可以奉他的名直接接近天父。天父会满足他们的需要,以此回应他们的祈求。这是基督离开他们比留下更益处的第二个原因。不仅仅圣灵会被赐下永远住在他们里面,而他们可以通过基督无限地来到天父面前。
基督将不必象先前他与他们同在时那样替他们向天父祈求,因此他们可以直接靠近天父(26节),基督向他们确保,因天父爱他们可以直接靠近天父(27节)。既然天父受基督,基督爱他们,使他们成为他的朋友,他们可以确信,天父会也爱他们。天父会爱那些基督所爱之人。基督清楚地宣告,“我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28节)。因此他此时与天父同在,他们可以通过他靠近天父。
c. 结论 (约翰福音16:29-33)
门徒们明白这个宣告,通过它他们看到基督是神的儿子,是从神而来。基督知晓将来发生的事,这向门徒们确认了他的身份(30节)。基督回答说,“现在你们信吗?”(31节),他指并不是他们相信了的时间,而他看到了他们此时相信这事实。但现在他们肯定的信心很快会受到考验。当基督被逮捕时,这些人会逃开,他们会离开基督,丢给那些逮捕他的人。基督向他们保证,虽然他们相信他却离开他,但天父会与他同在,他不会孤独的(32节)。基督说,他显明他们将来逃跑的事实是要“叫你们在我里面有平安”(33节)。基督事先知道他们的逃跑,且这也是在他的计划之中。他不想他们失去他已经给他们的平安,他事先知道要临到的逼迫,这逼迫需要他们逃跑。他事先知道世界会给信的人麻烦,但他给他们保证:尽管有敌对,但“我已经胜了世界”(33节)。
平安来自于在困难环境中对他的信靠,若没有信心,就会毁掉或消散平安。在门徒们等待他胜过世界的应许时,基督想要他的平安成为他门徒们的平安。
D. 为信的人的祷告
§ 166约翰福音17:1-26
在结束了他对门徒们的吩咐之后,耶稣在祷告中转向他的天父。这个祷告是进一步地预备他们更好地完成交托给他们的,在他死而复活之后要做的事工。基督明显是在十一个门徒面前祷告的,如在约翰福音17章所记载的,祷告包括了子为自己的祈求(1-15),为门徒的祈求(6-19节),为信徒们的祈求(20-26节)。在我们面前,我们十分清楚地看到圣经中所提到的最详细的主祷告时的心。
1. 他自己的祷告 (约翰福音17:1-5)
这个祷告有两件基督为自己祈求的事,第一个是他的复活(1-3节),基督知晓他来世上的目的,及天父给他预备的时间。他开始祷告说,“时候到了”(1节)。正如基督降生的时间由天父所定一样(加4:4),基督死的时间也由天父所定了。先前有人想要基督改变神的时间表(约7:1-5),但基督拒绝这样做,他说,“我的时候还没有到”(6节)。但现在神的时间已经来到;因此基督走向那些神为他预先安排的的事件。想到要临到的死,耶稣祷告说,“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1节)。基督在这里是在祷告有关他复活的事,复活要成为神为耶稣基督的身份所做的最后及完全的辩明(罗1:4)。当父因此荣耀他的儿子时,子会荣耀你。所有有关子对父的显明都将被证明是真实的。基督可以确信地为他的复活祷告。他先前宣告过,“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借着将要发生的他的死里复活,基督会证明他可以将永生赐给那些信他的人。他说,“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 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他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5:25-26)。基督可以很确信在祷告中向他的父说,“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17:2)。既然基督已经生命赐给人,那么他也会使人复活。为使人复活,他自己需要在死后复活。
基督清楚说明了永生是什么,他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3节)。如果信徒不被复活,那么他的话就不可信,且人们也不会认识父;因此也就不能拥有永生。因此如果基督要将永生赐给人们,复活是必要的。
尽管基督在好几个场合预言了他的复活,在这里他为所确信的而祷告却是十分有意义的。在临近死亡的时候,他在祷告中向神表明他对神完全的顺服,并完全相信神会使他复活。
第二,基督为他的荣耀祷告(约17:4-5)。基督说他已经在地上荣耀了父,父得荣耀是因为基督已经完成了“你所托付我的事”(4节)。基督被差遣为世上要做的事就是显明父(1:18)。他在从事事工的这几年间所做的就是这事,在他在地上作工期间,基督通过他的话语与行为显明了父。基督现在回首看他的工作,能知道他已经完成了他来做的工作。他祷告说,“现在求你使我同你享荣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荣耀”(17:5)。子基督通过显明父的完美荣耀了父。现在子基督求父通过显明属于他的完美来荣耀他。基督并没有因他顺服至死而要得新的荣耀,而是求那从万古以先就与父同有的荣耀,就是他来到世上时被肉身所遮掩的荣耀,现在能在父的面前显明出来。我们知道回答了这些祷告,因此在第三天,耶稣确实从死里复活。四十天之后,基督被接进入荣耀之中(徒1:9),现在他在荣耀中坐在天父的右边(来1:3)。
2. 他为门徒的祷告 (约翰福音17:6-19)
基督现在在祷告中将他的注意力转向与他在一起的门徒们。他的祷告是基督基于他们对他的信(6-8节)。基督已向这些人显明父(6,8节)。这些人已接受基督的话作为天父的话(8节)并顺服了这些吩咐(6节)。因而,他们相信基督是神的儿子,且相信神差遣他到世上来(8节)。因为他们对他的话与他的身份的相信,他们拥有永生并进入与他的亲密的关系中。在这些基础上,基督为他们祷告。
基督为两件事祷告。首先,他祈求神保守他们(9-15节),因为他们属于父(9节),且他很快就要离开他们,他们会被独自留下世界上(11节);因此他祷告说,“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11节)。基督先前显明了因他们与他的关系而会遭遇到的敌对(16:31-33),他们不能独自承担那逼迫,因此基督将他们交托给天父的保护。基督以前与他们同在时看顾了他们并“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12节)。现在他求父对他们实行同样他与他们同在时所给他们的照顾。凡相信他的人他一个都没有丢失,这表明他有足够的能力照顾他们。唯一一个撒但所胜过的是地狱之子(12节)。因此基督信靠神来保守那些相信他的人。忍受了世界的仇恨与撒但的攻击之后,基督却经历了在这些情形下完全的喜乐(13节)。他祷告求父有果效地为这些人作工,使他们不仅仅得到保护,而且“是叫他们心里充满我的喜乐。”基督要返回到父那里去,这会使他脱离世界的敌对及撒但的攻击。基督没有祷告要这些人从离开世上,而是祷告他们在世上期间会得到天父的保护(15节)。如果他们离开这个世界,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一个见证人来见证父或基督。因此基督没有求父使他们脱离这个世界,而“只求你保守他们脱离那恶者”(15节)。同时,他们也要完成托付给他们的工作。
祷告完他们得蒙保守之后,基督为他们的成圣而祈求(约14:16-19)。“成圣”这个词意思是分别出来或分别为圣。基督先前对这些人说过,“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15:16)。现在基督藉祷告分别这些人来做所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他说,“你怎样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样差他们到世上”(17:18)。这一节换一句话可以说,“为你差遣我的同一个目的,我现在差遣他们到世上。”基督先前被差遣到世上来显明父,他完成了他的使命(17:4;1:18)。然而世界仍然不认识父,因此为了要世界通过认识耶稣基督来认识父,基督现在差派这些人接续他先前所做的工作。基督先前分别自己来做显明父的工作,因而来到这个世界上。现在基督祷告,求父分别他们出来做显明他的工作(19节)。
3. 为所有信徒的祷告 (约翰福音17:20-26)
现在基督祷告的范围超过十一个使徒,也包括了“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20节)。基督为所有的信徒祷告,首先是为他们的合一(20-23节)。他祷告“他们都合而为一”(21节)。父与子原为一,并分享同一个永远的生命。基督看信徒为一,因为他们也同样分享同一永生。他想要信徒显明那彼此的合一,因为他们与父与子是一。一个自私、贪婪、冲突及分争的世界需要见证,通过信徒彼此的关系来表明他们与父与子的相宜的关系。基督想要这种父与子之间合一的关系成为信徒之间合一关系的模式。他祷告说,“象我们合而为一”(22节)。基督看信徒之间的合一是可能的,因为父在子里面,父与子在信徒里面。既然信徒与父与了是合一的,他们应在他们彼此的关系显明出这种合一。基督先前说过,“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13:35)。现在他祷告说,“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叫世人知道你差了我来,也知道你爱他们如同爱我一样”(17:23)。因此信徒的合一是要向世界表明,耶稣基督来自于神且就是神,这种合一会显明他与人们分享他的爱,以使他们彼此相爱。
然而基督为他们的荣耀而祈求(24节)。基督先前应许过,我“必再来接你们到我那里去;我在哪里,叫你们也在哪里”(14:3),现在基督具体地为他应许过的祈求。他在祷告中说,“我在哪里,愿你所赐给我的人也同我在哪里”(17:24)。除了在变化山上的三个门徒以外,在地上期间基督的荣耀还没有各任何其他人显现。但基督祈求父将那些交托给他的人带入与他同在的荣耀中并看见显现在他们面前的他的荣耀。将信徒带入荣耀中会给他们还带来不可评价的祝福,但向他们显明基督的荣耀会带来信徒对基督无限的敬拜。因此他祈求父使这些人看见他的荣耀。
基督在最后的祷告中向父应许要继续向人们显明父。他可以显明父,因为他认识父(25节),那些接受他的启示的人已来认识父,并知道父差派子来。现在基督向父应许,“我…还要指示他们”(26节)。基督先前说过,“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原文作“进入”)一切的真理”(16:13),现在他自己应许要继续向他们启示父,这继续的启示会带领人们更深地认识神对基督的爱,及父与了对他们的爱。这加深的认识会增强他们与基督的关系。继续启示的目的是要“我也在他们里面”(26节)。关于信的人,基督先前说过,“并且我们(父与他)要到他那里去,与他同住”(14:23)。基督在这里的话不是指的他与他们住在一起,而指的是因他们对他们继续的启示而有的亲密关系。更多的启示带来更亲密的关系。
E. 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
§ 167马太福音26:36-46;马可福音14:32-42;路加福音22:39-46;约翰福音18:1
基督与门徒离开最后晚餐的大楼去了橄榄山(约14:31)。Robertson说道:
符类福音并没有提到约翰福音中14到17章的耶稣之言,因此前三部福音提到耶稣在设立晚餐之后就去了客西马尼园…,可能耶稣讲话的时间并不太长,而且他们起离开晚餐的大楼时明显是唱了诗歌(也许是诗篇中的一篇)(约14:31)。因此在约翰福音中14-17章中的内容是在唱诗歌与到客西马尼园之间。
在橄榄山上有一个称为客西马尼园的地方,耶稣与他的门徒常去(路22:39)。当他们到达的时候,基督吩咐那八个门徒,“你们坐在这时,等我到那边去祷告”(太26:36)。从路加福音中我们得知,他也吩咐说,“你们要祷告,免得入了迷惑”(22:40)。然后基督带彼得、雅各与约翰到园中,当四个人向前走的时候,基督“就忧愁起来,极其难过”(参26:37)。这种苦难不是外面肉体的痛苦,而是里面的。基督解释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38节)。虽然神对基督的旨意有肉体的痛苦,但也有他灵魂痛苦(赛53:10-11)。当基督进入这些痛苦中时,他劝勉这些人要“警醒祷告”(太26;41)。然后基督进入园中并“俯伏在地”(可14:35),就是他“跪下”(路22:41)“俯伏在地”(太26:39)。他的姿势表明他心灵与随的巨大的压力,也表明他作为仆人对你神旨意的顺服。
基督在祷告中称呼“阿爸,父”(可14:36),他的祈求是“将这杯撤去,”基督并不怀疑父有这样的能力,因为他说,“在你凡事都能。”虽然知道神有能力撤去这杯,他还是在这事完全顺服神的旨意,他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祈求之后,基督“回来,见他们睡着了”(37节)。基督叫醒他们,劝勉他们要“警醒祷告”(38节)。他们没有要他们为他祷告,而是为他们自己祷告。他知道很快就要临到他们的试验,他知道这些人已表明愿意与他同死,但也知道肉体太软弱,不能照他们所誓言的去行。
基督第二次向父作同样的祈求,并表明他在这事上的完全的顺服。他第二次祷告回来这后又发现三个人睡觉了,基督没有叫醒他们,而是第三次作了同样的祷告。路加记载了基督的心灵所进入之痛苦的深度,他说,“耶稣极其伤痛…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路22:44),路加也记载到神派来一个天使“从天上显现,加添他的力量”(路22:43;参诗91:11)。
祈求三次并三次表示顺服神的旨意之后,基督来到门徒那里宣告说,“时候到了”(可14:41),基督知道甚至在这时候那背叛者已经领着一帮人正走向客西马尼园来抓他。他对三个门徒说,“那卖我的人近了!”(42节)基督从园中出来去迎那卖他的人。他如此行显明了他对父所许诺的“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的真实。
考虑这事件的细节,我们现在必须来教导基督提到“这杯”指的是什么。基督的“杯”在所有神的话语中是最具神秘性的事之一。有限的人的智力是不能理解基督祷告“倘若可行,求你这杯离开我”(太26:39)时他所受的痛苦的。一些人理解,这杯指的是要到来的肉身的死亡。根据这样的解释,基督在他的人性中想要从死亡要带来的痛苦中退缩,因此他是在求脱离肉体的死亡。这种似乎不太合适,因为圣经上记载,“耶稣定意向耶路撒冷去”(路9:51),他向他的门徒启示过他的受苦及死(可10:33-34)。他的死对他要完成的工作是必要的(可10:45;路19:10)。难以想象基督的坚定此时已变成惧怕,使他祈求脱离他所常提到的死亡。当基督谈到麦子死才能结果实的比喻(约翰12:24)时,他是在谈他的死。在面对这个死亡时,他说,“我现在心里忧愁,我说什么才好呢?”(27节)。基督先前拒绝祷告求从肉身的死亡中解脱,他此时不会在此作相矛盾的祷告的。
希伯来书的作者两说到基督来到世上就是要死,及他顺服了神的旨意,尽管这会死亡相伴(来10:5-9)。为要使这种将基督的“杯”解释为他肉身的死亡的说法,就有必要在基督的完全的人性与他的不减的神性之间作出区别。那些如此解释“这杯”的人确定说基督是在他的人性对受苦与死亡自然的惧怕中祈求。然而的基督的真实的神性及不减的神性是在一个人身上不可分离地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不可能将他所讲的话或行为只归于其中的一性。这个祷告不可能源于他的人性而与他的神性无关,而是来自于具有神人两性的基督,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如果基督这祷告所求的是脱离肉身的死亡,他的祷告就是没有得到回答,因为他并没有脱离死亡。
与上面的解释有关的一个第二种解释说,基督是在求父神使他脱离过早的肉身的死亡,这种观点主要是基于下面这样的事实,即“他的汗珠如大血点,滴在地上” (路22:44)
。这种观点主张,撒但想要在基督在十字架上被献为赎罪祭之前就将他置于死地。在客西马尼园,基督确实是在撒但的攻击之下,但要承认,撒但是没有能力将基督置于死地的。如果基督可以被撒但置于死地,那么基督就是处于比神的能力更能力之下。根据圣经记载,神派遣天使到园中坚固基督(43节)。撒但在这种场合下并没有胜过神的使者,将基督致死,而且也没有这种可能性。基督声称对他的死有完全的权柄,他说过,“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7-18)。若没有他的允许,那些来抓基督的人是不能把他怎样的(18:5)。因此这种解释远不能使满意。
第三种解释说,既然基督是圣洁的,他是在祈求神免去“为我们的成为罪”(林后5:21)所包含的一切事。与此有关的一种解释说,基督是在祈求父神免去因成为罪而与父神的分离(诗22:1)。
Ellicott 提到:
值得注意的是,在客西马尼园更可怕的情形下(太26:38,可14:34),福音书的作者受特殊的感动,记载了作为人的救主的心灵忧伤困扰(27节),基督的这种人性是早期的Apollinarian派似乎在一开始所否认的。根据圣经中忧伤困扰的意思,而且这提法经常用来指情感,而非思想或想象…,也许几乎没有必要再提下面这点,即,救主心灵目前忧伤的状态根本不是对肉身死亡的忧惧,更不会对魔鬼有惧怕了…而是因他深知他要与死亡及罪的接近。无罪的救主为我们而死,罪的工价就临到他
(罗6:23);是因完全圣洁的基督想到要与那些与神性极为疏远的罪、黑暗及死亡,使得他作出目前的祈求(27节),这加剧了客西马尼园的痛苦,在那难以想象的痛苦的呼喊中表现出来(太27:46,可15:34),当所有基督想到的这些将要成为现在的时候,他的呼求从客西马尼园发出来。
圣洁的耶稣不愿成为罪,甚至在地上都与天父有亲密的关系的耶稣来说,祈求不要使他与他的父神分离,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合理的。然而,尽管这些解释是合理的,但似乎不能使人满意。
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既大声哀哭,流泪祷告,恳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来5:7)。唯一可能的前例就是客西马尼园的经历,但作者又说道,“就因他的虔诚蒙了应允。”所以作者是在说神听到并应允了基督的祷告。既然以上所提到的基督的祷告被蒙应允,就排除了以上的那些解释。基督并没有被免除肉身的死亡,也没有免除与罪的接触和与父的分离。以上唯一符合的解释就是,他被免除了过早的肉身的死亡。但我们也注意到对这种观点的反对。
这使得我们有更多的考虑;即,基督是在不是在祈求不死,而是祈求从死亡本身脱离。根据这种观点,基督没有祷告求脱离肉身的死亡,而是祷告在他死以后胜过死对他的辖制。
圣经启示了死的两方面,第一是属灵的死亡,就是灵魂与神的分离。第二是肉体的死亡,就是灵魂与身体的分离。肉体的死亡是属灵死亡的结果。当亚当违背了神的命令后,他灵里立刻死亡了,他与神相分离,亚当也开始肉体的死亡,尽管一段时间以后他才被死亡带走。对亚当的罪的惩罚就是死亡,这包括了肉体与灵魂的死亡。人生来就是处于属灵的死亡中,因此也注定要肉体死亡。如果基督要为罪人提供救恩,他得代他们而死(来2:9)。他到十字架上的时候,他为罪人担当了两方面的死。他在十字架上忍受了属灵的死亡,即他的灵魂与天父的分离,他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5)就表明了这一点。基督也经历了肉体的死亡(太27:50;约19:33)。因此我们看到基督在属灵上及肉身上都经历了死,因为他是代罪人而死的。神为罪人设的惩罚落在了神自己儿子的身上。对罪的刑罚是与神永久的分离,这永久的分离被称为“第二次的死”(启20:14)。如果神要求为每个人尝了死味的基督永远与他永远的分离,他是公义的。基督祈求神接受他的死作为罪人之罪完全的赎价,并将他带出死亡,使他恢复生命。因此这祷告应该理解为是祈求神使他复活脱离肉体死亡的辖制,并从他要进入的属灵死亡中恢复到与他父的同行中。神回答了基督的祷告,可从如下看出,第一,基督在第三天从死里复活并被赐给了一个荣耀的身体。第二,在第四十天的时候,他升到天父那里,有荣耀地坐在他的右边。
如果有人反对,说对耶稣生命及与父神的交通的恢复或从肉身及属灵死亡中得拯救,意味着神对基督为罪所付的赎价比对罪人所付的代价有较少的要求,那么请注意,基督献给父神的生命是他自己那种永远的生命。因此基督为罪献上了永久的赎价,尽管完成对赎价献上的时间很短。这种解释似乎满足希伯来书5:7节,那里说到他的祷告蒙了应允。
当基督将他的灵魂作为赎罪祭献上时,其中所包含的一切是如此超出人的理解,使人可以看到所有以上的解释中的那些特点都集中在基督所提到的“这杯”中。这其中确包括为我们而经历肉身的死亡,被成为罪,神与神分离,并进入完全的肉身与属灵的死亡中。尽管我们不能完全理解这所包含的一切,但我们可以注意到了无疑问绝对的顺服,他三次对他的父说,“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可14:36)。为此保罗可以说,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 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