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对王的抵挡 §§ 98-119

A.在住棚节上的冲突
§ 98 约翰福音7:11-52


1. 基督的权柄受质疑 (约翰福音7:11-15)

这在耶路撒冷及犹太附近的行省的事工大约在三个月的时间,从住棚节到修殿节。约翰记载了主在耶路撒冷的工作,路加记载了主在犹太附近的行省的事工。耶稣在先前的事工中曾被迫提前离开犹太地,因为他的敌人设计要使他的事工与施洗约翰的事工相冲突。现在在他在耶路撒冷最后面对他的敌人之前,他有了一个最后的机会在犹太作彻底的传道。他再一次在耶路撒冷的住棚节期间开始了他的事工,这时敌人的抵挡愈来愈厉害,对他的敌意愈来愈公开而使他的事工更不安全的时候。他退到了附近的乡村,去各城各乡村,就是他派门徒到哪里为他预备道路的地方。当主的事工在修殿节之时即将结束的时候,他又来到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这节期中,他的敌人试图要用石头打死他,他就退到约但河外的伯大尼,在彼里亚那地方教导,直到他被叫去马大与马利亚家里,使拉撒路复活。这神迹更引起了敌人的怒气,他们现在定意要除掉他。他需要退到以法莲地区,也许是在撒马利亚的边境,后来他在那里离开撒马利亚与加利利加入沿约但河东岸去逾越节的朝圣者行列中。

耶稣直到节期的中间才去过住棚节,在节期开始的那些日子里,“犹太人寻找耶稣”(约7:11)。他们以为他会来过住棚节,直到中期耶稣才出现在圣殿教导人们。一些人愿意听他讲论,他的话使那些听他教导的人不解,他的教导在听者心中引起了一个问题,就是他的智慧来源的问题,他们问,“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15节)。

这个从没有学过,他是怎么知道学识的呢?对犹太人来说,只有一种学识,就是神学;也只有一条通向它的路,不是拉比们的学派。他们所学多数是真实的,但有一些虚假的,耶稣很快地纠正了这些虚假的。他的确“学习了”,但不是在只有他们所承认的学校学习的。然而,他们要求人们绝对顺服他们的教导。在犹太人中,一个拉比的教导的权威是来自于其所教导的与传统相符,也就是确切地重复从先前的拉比所得来的知识,他们认为先前的知识一直追踪到摩西,到神自己那里。基督在这个基础上宣称有最高的权柄,他的教导并不是他自己的发明,而是派他之人的教导,是从神得来的,而基督是直接从神所而来带来这教导。他是神派来给他们这信息的使者。

2. 基督的解释(约翰福音7:16-24)

因对他话语与他的身份的争论,基督回答了犹太人的问题并解释了他学识的来源;他一直被神所教导,这样的声称需要证明,基督提出了两点来证明他的教导并非出于他自己而是出自于神。

这双重的声明也需要双重的证明,他确定的说他的所教导的是从神而来的吗?那就试验吧,每一个都感觉被拉向神;每一个真正“立志遵他的旨意行”的人都会知道“这教训或出于神,”或是出于人。是这种被所人感觉到,而未实现的影响所众人跟从他,听他的讲论。也正是这个,在最大的试探的及人对耶稣的教导最难理解的时候,使彼得结束内心的争战,代表其他人说出这样的事实,“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我们已经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圣者。”我们注意到这教导和学习与当时情形的之间的联系很可能解释了在约翰福音中为什么彼得的回答紧接着耶稣所说的话,对此我们可以说,心诚之人是真正神所教导之人(“pectus facit thrologum”),内心真正的对神的认识,使人看到在基督里面的神性,这一点在各个年龄及各个基督徒学习的阶段中都可以得到证明。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里有没有证据来证明他就是神所派来的那一位——他是一位神真实的使者?如果基督的教导满足我们的道德本性,如果导向神,难道他不就是基督吗?

这使我们带到基督第二个声称,就是他是神所派来的。在他的推理中还有一个逻辑上的联系,他先前说过:“他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或是我凭着自己说的。”凭着自己?为什么对此有这要的检验:“人凭着自己说,是求自己的荣耀”——对此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寻求自己的荣耀吗?——“但惟有求那差他来者的荣耀,这人是真的(忠心的使者),在他心里没有不义。”因此基督证明了:我的教导是出于神的,我是神所派来的!

犹太人愿意接受由摩西而来的律法为神的话而不是摩西的话,并声称因它是神的律法而顺服它。基督表明说,即使他们承认律法是出于神,他们还是没有遵守它。证明就是,摩西禁止谋杀(出20:31),而犹太人却想要杀耶稣(约7:19),因此他们是拒绝了神的律法。因这个责备耶稣被说成是被鬼附了,而否认了犹太人想要杀他的指控(20节)。基督又提到他们所作的决定,当时耶稣违背了他们的安息日传统,并在那一天医治了一个人,基督提醒犹太人说,律法确实允许在安息日作工,因为割礼就是要作工,而这在安息日是允许的。

“我作了一件事,你们都以为希奇”——指的是他在安息日给人的医治,及他们对此的不理解。那么摩西是神的使者,我是从神派来的。摩西给了割礼的律法——它并不是出于他的权柄,而是很久以前神就颁布了——那么为遵守这个律法,人都是违背了安息日,因为根据拉比原则,一个肯定规定要优先一个否定规定来遵守。然而当从神而来的基督在安息日使人康复,他们还对他发怒气吗!阻止基督在安息日医治的每一个原因都可以应用在割礼之事上。

如果犹太人允许割礼的工作,那么他们就不反对他在安息日医治一个人,然而那神迹却使得犹太人要杀死基督。

3. 基督的身份受到质疑 (约翰福音7:25-27)

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领袖们计划将基督置于死地,无疑他们是想在他参加规定的住棚节时拘捕他从而杀死他。群众现在十分迷惑,因为基督已经公开显明了他自己,他在公开地教导并在遵守安息日的问题上与法利赛传统发生了开始的冲突,然而还没有人采取什么行动。因此许多人问“难道官长真知道这是基督吗?”(25节)。群众很不愿意接受这种可能性,因为他们知道基督出于拿撒勒,他的父亲是约瑟,这似乎不符合旧约中对弥赛亚的出生与居住地的预言。

4. 基督的解释 (约翰福音7:28-30)

基督回答了耶路撒冷的人们的问题,他指出他们是按肉身来判断的。他确实是在拿撒勒长大,且是一个加利利人,但他并不是从约瑟接受权柄,而是从天上的父接受权柄。但因为基督是从天而来且也从父而来,如果他们愿意听,他是可以向他们启示父的。基督因此否认了他出自拿撒勒;反而确定地说他是从天而来,他否认约瑟是他的父亲,并声称神才是他的父亲。

5. 反应 (约翰福音7:31-36)

对犹太人来说这样说就是亵渎,他们因此想要抓耶稣,但没有成功,“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约7:30)。基督将自己显明为神的儿子,并来启示神,却被群众所拒绝。然而,还有不同的反应:“众人中间有好些信他的”(31节)。证明基督所言的是他所行的神迹,一些人因他所行的神迹而信了他的话。我们也注意到第三种反应:当法利赛人意识到许多人在转信基督时,他们去找祭司们;他们一起派差役去捉拿他。很多人可以证明他们听到耶稣此时声称是神的儿子,是从天上而来作为神的使者的。在这人时候,耶稣又作了一个深刻的宣告,他仅仅是从天上而来,而且会很快回到在天上派他来的天父那里去,那些拒绝他的人是不能与他同去的。那些听他耶稣讲这话的人不能想象他要藏到哪里使他们不找不到他(35节)。他们认为即使他去分散各地住在外邦人中的犹太人那里去,他们也会在那里找到他并执行他们也预定的计划。

6. 基督的邀请 (约翰福音7:37-52)

住棚节这一周的后半周耶稣在教导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众人,他先前已向他们宣讲了神的真理,他宣称是从神而来并带来神的信息,他说他要返回在天上的父那里。耶稣的话引起了巨大的冲突,这时他的教导达到高潮,他邀请人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渴”(约7:37)。

节期的最后一天被称为大日或和散那Rabba,作为安息日来过。这也许是为记念以色列进迦南。在前七天的时间里,为世界上的七十个国家献祭七十头奄牛;但在第八天,为以色列献祭一头。七天每一天早晨很早的时候,举行欢乐的仪式,一个祭司从在圣殿水门外面锡安山附近的西罗亚池子里用金水罐取水,倒进祭坛西侧的银盆里。欢乐的敬拜者们唱起Hallel之歌,当水倒进的时候,他们摇摆着棕树枝。一群朝圣者也在绕行城外欢唱着,纪念对耶利哥城的占领。其他人传喝西罗亚溪水,同时唱着以赛亚书中的话:“干渴的人哪,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赛12:3)。

Edershiem描写了守住棚节的详细情况:

随着音乐,一列队伍从圣殿出发,队伍跟着一个手持金水罐的祭司,水罐可以盛二品脱多一点的水。队伍可能是前行通过俄斐勒,(近来的发现表明这一带一直到西罗亚交界为止有很多的建筑物。) 队伍沿着 Tyropoeon谷的边缘前行,渐渐消失在欣嫩子谷。直到今天,在曾经是为被泉水所浇灌的园子之处还有阶梯,一直从Rogel泉边王的园子到进入Tyropoeon谷的门。这里有人们所知的“泉门,”它仍然是在城墙里面的“西罗亚池子”之内,一个地势较低的池子的水就是从它而来。

…当圣殿队伍达到西罗亚池子里,祭司就从池子取水将水罐装满,然后队伍回到圣殿,将到达的时间正好安排在将祭物放在献燔祭的大祭坛上的时候,就是通常的早祭要结束的时候。当取水祭司的进入“水门”时祭司们的号角吹响三次来欢迎他的回归,然后他径直进入祭司的院子,“水门”这名称就是由此仪式而来。这里有另外一个祭司与他同行,那个祭司拿着奠祭用的酒,两个祭司登上祭坛的“台阶”,转向左边。那里有两个银筒,小的管道通向祭坛的底部。酒灌入东边的大的管道,同时,水灌入西边小的管道,这时人们向祭司欢呼,举起他的手,表明他将水倒入管道…。

在“灌水”之后立刻就有大“赞美”,人们交互轮唱诗篇113-116篇,或是在笛声的伴奏下颂唱。利未人颂唱诗篇的头一节,人们复颂;且在每一节之后他们都唱“哈利路亚”(“你们要赞美耶和华”)。但是在118篇,人不仅仅要重复第一节“你们要称颂耶和华”,也要说,“噢,耶和华,现在施行你的救恩,”“噢,主啊,现在赐福我们;”在本诗篇结束的时候再一次颂唱“噢,将感谢归给主。”当他们重复这些颂词的时候,他们向着祭坛摇动着他们手中的Lulabh——就好象是用这代表过去岁月的标记来表示他们的赞美及其缘由,并向神提起他的应许。人们所应注意的正是这个时刻。

早晨仪式之后是这一天的特别献祭,其中有奠祭,还有颂读这一天的诗篇,在“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的诗篇是八十篇,从第五节开始。祭司的行进是绕祭坛而行,并不是一次,而是七次,就好像是现在是带着祷告包围阻止他们进入应许之地的外邦人的耶利哥城。因此节期的第七天或是最后一天也被称为“大和散那。”当人们离开圣殿时,他们对着祭坛致谢,在最后一天他们绕着祭坛将柳树枝上的叶子抖掉,将他们的棕榈树枝捣成碎片。在同一天下午,“棚”被拆掉,住棚节结束。

我们可以几乎没有什么困难地确定,在“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中的仪式中的那一个仪式上耶稣站起来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耶稣这话与之有关的一定是这倒水的仪式,它被认为是这一天仪式的中心部分。此外,所有的人都会明白,他的话一定指的是圣灵,因为人们都认为这仪式象征着他倾倒活水。倾倒水之后立刻就是对“赞美”的唱颂。但是在那之后,还有一个停顿,为的是要为此节日的献祭(Musaph)作准备。正是在这时,就是在人们重复诗篇118篇——献上感谢,祈求耶和华施行救恩并赐福,并向着祭坛摇动着他们手中的Lulabh,因此是在用“心、口和手”来赞美之后,这时一片静寂­——正是在这个时候,耶稣讲起话来,整个圣殿都可以听到。他没有打断这节日的仪式,因为这是进停顿的时候,他解释并成就了这节日的仪式。

在这情形中,耶稣站起来,使所有的人都看得见他,也为了使所有的人都听见,他大声地说:“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约7:37)。

住棚节提醒以色列人他们在旷野的经历,那时他们是在通往应许之地的路上,在那个干燥的旷野,国民常常遭受饥渴,神一次又一次地神迹般给他们水喝,满足他们的需要。但神在物质上为以色列人所作的,基督来为那人民在灵里作同样的事。他应许过,“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太5:6)。他先前也满足过那个堕落的撒马利亚妇女属灵的饥渴(约4:13-14),她喝了并得饱足。现在他同样将活水给聚集在圣殿中的人们:“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7:37)。人们可以在一个人那里得到饱足,这个人就是耶稣基督,耶稣基督来向人们显明神并启示通向神的路,但神的真理却是显明在他本人的身上。耶稣他自己是到神那里的路。因此如果心中属灵的饥渴要想得到满足,人必须到他那里去。法利赛人要人们遵守他们的传统;撒都该人要人们遵循他们的仪式。形成鲜明对照的的,基督邀请饥渴之人到他那里去,他邀请他们来喝,意思是要他们接受并享受他所给他们的。他们需要愿意接受他的话语并他自己以使他们的灵里饥渴得到满足。基督同时还应许他们,他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38节)。从信徒的里面会有不衰减的泉源来丰富地满足他。因为人们的属灵瞎眼,约翰解释了“活水”就是圣灵本身(约7:39),在约珥书2:28与以西结书36:26-27都应许过这一位的来临。直到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复活、回到父的右边之后,圣灵才会被赐下来。也是在这个地位上,基督会求天父将圣灵赐给相信他之人(约16:7)。虽然面对仇视和反对,基督仍满有恩典地邀请人们来信靠他,接受他的话,并接受他所赐的永生。

主有恩典的邀请带来两个回应,一些人说耶稣是“那先知”(约7:40;申18;15);其他人更直接地说“他是基督”(约7:41)。这些人表达了他们的信心,他们相信他从神而来,带着神的信息。在另一方面,还有人拒绝这种解释,说基督来自于加利利,而先知们曾预言他来自于伯利恒,出于大卫之家。有关耶稣的出生,人们没有调查,这使得他们没有正确的认识,而使他们不能知晓耶稣的身份与出生。人群中的一些人想要抓他将他交给权贵,但他们没能这样作。被领袖们所派去的圣殿的差役没有将基督带回来,当问他们为什么没能完成他们的责职时,他们回答说,“从来没有象他这样说话的”(约7:46)。

法利赛人指责这些人太无知,受了基督的欺骗。法利赛人是这团体中有智识之人,他们并没有信靠他,他们认为,耶稣欺骗了无知无学识之人,而未能欺骗有学识之人。

对此,尼哥底母站出来,他责备法利赛人在没有调查这人作了什么的情况下就定他的罪。这应该使得法利赛人在继续将基督定罪之前认真调查他其人其言。法利赛人并不想调查,而是坚持拒绝他,他们认为弥赛亚要出自于伯利恒而非加利利,他们指责尼哥底母是与加利利人一伙的,这些人加利利人先前曾表示愿意接受耶稣为弥赛亚并拥他作王。

因此在这个颇有意义的情形下,基督公开在圣殿教导人们,他宣称他是神的儿子并来传讲神的信息。他给他们可以满足他们的活水并邀请他们来接受他以得到生命,这信息使一些人相信,使一些人拒绝。

B. 有关律法的争论
§ 99约翰福音7:35-8:11

在住棚节的最后一天发生的冲突之后,耶稣回到了橄榄山。这也是他的习惯,在耶路撒冷时,总要到伯大尼的马利亚和马大家作客。也许在这个时候,耶稣也按照传统在节期中住在橄榄山上临时搭建的棚中,而没有住到别人家中。第二天,耶稣又一次出现在殿里。许多来耶路撒冷守节的人没有马上回家,为的是能在殿里听耶稣的教训。当耶稣正在教训人的时候,文士和法利赛人把一个正在行淫时被抓获的妇人带到他面前:

“或许住棚节失去原本的意义,逐渐变成一个收获葡萄的节日,从而导致许多放纵堕落的行为。而这么多人住在简易的小棚中,生活与平常不一样,更容易会发生这种行为。这个妇人可能是在前一天晚上被发现,并被交给了文士和法利赛人。”

这个妇人被带到众人面前,这些宗教领袖们试图借此来难为耶稣,“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约8:5)。”然而这些人并非是要维护摩西的律法,法利赛人的传统里并没有这样处置这个妇人的规条。但耶稣在住棚节时所说的,涉及了法利赛人的传统和摩西律法间关系的问题。他向他们指出(约7:19),摩西律法明明允许在安息日可以做某些工作,而法利赛人的传统却否定了这点。法利赛人极为恼怒,因为耶稣指出了他们的传统与律法相悖;所以,当这个犯罪的妇人被抓获时,他们看到了支持他们的观点依据,就把她带到了耶稣面前。他们希望借此来说明:律法是比较精略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因而他们的传统对律法的解释是正确的。约翰在这里特别地指出,法利赛人并不关心义或公正。他们是想让耶稣说,律法字面上来看太精略,应解释后才能遵行,借此来抓住耶稣的把柄。他们找到了根据,基督并没有马上回答他们,在他们的一再催逼下,他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8:7)基督的意思是,审判是由神来施行的,他施行审判维持他的圣洁。不圣洁的人不配裁决道德上的事。这说明了罪从其根本来说,并不是得罪人,而得罪神。法利赛人要求执行处罚,他们实际上是取代了神;如果他们按照他们的传统让免予惩罚,他们就是夺取了神的主权。这样是不可能的。耶稣认为只有神才能审判人,令人无可辩驳,因而大家都悄悄地溜走,只剩下耶稣和那个妇人。如果无人指控,也就不可能有判决,所以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约8:11)耶稣并没有认可她所做的及她的生活方式,实际上他要他脱离罪恶的生活。基督被神膏立,将来要审判众人(约5:22)。同时,耶稣也是救所有人的救主,他呼吁人来相信他,从而得到拯救,并且,离弃他们所生活于其中的罪恶,证明他们的信心。基督躲过了法利赛人设下的圈套。他们没能使承认摩西的律法太严厉,难以遵守,从而证明他们对律法的解释是正当的。法利赛人自称为公义,但在这次面对面的交锋中,他们暴露了自己不义的面目。

C. 有关光的争辨
§ 100约翰福音8:12-20

在法利赛人将那妇人带来之事之后,耶稣转而再教导群众,他宣告说,“我是世界的光”(约8:12)。Shepard说:

耶稣再一次在圣殿中讲论,是在他的敌人的视线之内,他仍然是坐在女院中,有时也称为财库,此院是通向十五层阶梯以上的以色列人院的通道。他前一天将自己与出埃及记神迹之一,活水的涌出联系在一起。给水喝是教导与解释律法常用的说法。现在他又将自己喻为火柱,巨大辉煌的镀金枝状大烛台就在他身边很近的地方,有五十肘高,每一晚上这些烛台都点燃,柔和的烛光照亮整个城市。这里,人们随着笛声与其它的音乐加入舞蹈的行列,利未人呤唱着典章之歌。这前一天晚上的情景在他们的头脑仍如新。

耶稣那荣耀的宣告还带着一个应许,“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12节)。

他仅在昨天就说过,他是生命的活水,要满足每一个来到他面前的人心灵需要;现在他声称他的是世界的光,照亮整个人类,象圣殿中的光一样——犹如夜间带领以色列人经过旷野的火柱,或如在橄榄山升起的荣耀的日光一样。施洗约翰称耶稣为“真光,”诗人称神为“他的光,”以赛亚提到弥赛亚时,称他为永远的光。光是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称呼,耶稣在这里声称是整个人类的光,就是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光,这使得法利赛人十分惊异,在他们里面产生了一股强烈敌意。他所声称的就是他就是从生命的泉源而出并创造生命的光,无论谁跟随他,都不会行在无知、有罪和属灵死亡的黑暗中。

Edersheim描述了基督提到光的意义:

基督谈话内容的开始部分提及的也许就象是提到住棚节中的其中的仪式一样,说到了其象征意义,提到了拉比们对弥赛亚的盼望。如Mishnah书卷所说:在一开始,或象Talmud法典可能会如此讲到,在节期这一周的每一夜,“女院”被通明照亮,在先前所描述过的最大一日的那一夜也是如此。这被称为“节日的喜乐。”这“节日的喜乐”的起源不十分清楚,但无疑是与地上外邦人的悔改归主的大丰收喜乐有关系,因此它也是为盼望“弥赛亚的日子”而欢喜。根据这种关系,我们注意到“光”这个词是特别用在弥赛亚身上的。Midrash书卷中的一段提到,一般的窗子是里边大外面小,在所罗门圣殿中的窗子恰是相反,因为从圣所发出的光是要照亮外面。这使我们想起西面所说的有关弥赛亚的话,说弥赛亚是“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荣耀。”该书卷中又继续地解释说,如果圣所的光需要永远在耶和华面前亮着,那么其原因不是他需要这光,而是他用这象征性命令来尊荣以色列。神会在弥赛亚的时代“为他们点亮那大光,”照这整个世界,以此成就这仪式的预言意义,地上的万国都会注意到他们,就是为神点亮这灯的以色列人。但甚至这也不是所有的,拉比们提到那最初的光,就是神象穿衣服一样用其环绕自己的光,白天这光是发亮的,因为它会它会使太阳显得微弱无光。太阳、月亮及众星晨都是由这光所点亮的。这光当时为弥赛亚藏在神的宝座下,在弥赛亚的日子它会再一次发光。最后,我们应该提到另一部Mishnah书卷中的一段,那段谈到弥赛亚名字“我们义的主”、“枝子”、“安慰者”、“示罗”、“同情”之后,将他的出生与圣殿的被毁联系起来;他的再来与圣殿的恢复联系起来。但就在那一段,弥赛亚也被指明为“照亮者,”用“光与他同住”提到他。

法利赛人对这样的宣告不可能置之不理,他们拒绝了他,认为这宣告并没有支持性证明。他们认为既然只有他自己见证他自己,那么他的见证就不需要相信。这是因为他们看所有的人都是说谎的人,若没有两三个人作证支持,没有哪一个人的话可以接受。基督提到了两个见证人;第一是他自己的见证,因他所知的(约8:14),他自己的见证是有效的,他知道他从哪里来,往哪里去。既然基督的知识穿越永恒的过去与永恒的未来,这知识就不是人的知识,而只是神的知识。第二个证明他身份的证明来自派他来的天父(18节)。因此,有两个见证人见证耶稣基督是世界的光。

法利赛人问及他父的事时,基督说,他们的问题显明了他们的无知。他们不知道父,因为他们不知道他。法利赛人的传统没有能使他们认识父,基督是唯一能将父介绍给他们的人。基督出现在圣殿公开教导并宣告他自己是世上的光,是生命的活水,这事实本身就是对法利赛人的公开挑战。在守住棚节中有两个极具意义的事情,第一个是点亮金灯台以在节期中的夜晚照亮院子。第二个是队伍行进至西罗亚池子取水倾倒在坛的周围。点亮灯台表明以色列需要光,而只有神是这光的真正来源。倒水是表示承认罪及承认需要洁净。因此住棚节不仅仅表明神过去对他子民的供应,也表明弥赛亚的来临,弥赛亚会照亮人并洁净人。基督宣告自己是生命的活水是世上的光,就是在说他就是应验了住棚节仪式所代表的意义的弥赛亚。他挑战法利赛人反驳他,他们想要抓他,但未得逞,因为他的时候还没有到。

D.因他身份而起的冲突
§ 101约翰福音8:21-59

法利赛人接受了挑战并与耶稣产生了公开的冲突。基督告诉那些抵挡他的人,“你们要在死在罪中” ( 8;21),他对此再一次提及并也显明了接受罪的赦免与生命的礼物就是要“相信我是基督”(24节)。法利赛人说他们不知道耶稣基督说自己是谁并要他说他是谁,这是在引诱基督公开宣告说他是神的儿子,他们就可以借此来指责他亵渎。基督说他就是他一直宣称的那一位,因此他再一次避开了他们的诡计。如果他是他所声称的那一位,那么人们就应该相信他的话。他刚才说过因罪他们会遭致审判的话,既然这不是他的,而是父话,那么这有关审判的话人们就应该相信。基督确定说当他被“举起”(28节)时,就是他们杀死他时,他们会看到他的话与他所行真实性的证明。他死会复活;这会表明,他是他声称的那一位,即神的儿子,也会表明他的言行不是他的,而是派他而来的父的。

基督先前已显明自己是人们信心的真实目标(约8:21-30),现在他显明他是作为真正的拯救者而来(31-59节)。首先,他是使人们脱离罪的拯救者(31-40节),他来是“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路4:18)。现在他又说要使他的门徒们自由,他的门徒是那些“常常遵守我的道”的人(约8:31)。一个接受基督教导的话的门徒就是认同基督身份的人。那些领袖们声称他们从亚伯拉罕而生,以此来回应基督要使他们得自由的应许,他们认为自己是自由的,因为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子孙。他们非同寻常地宣称说“我们…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33节)。这是很奇怪的,因为以色列在埃及、在迦南地的士师时代、巴比伦被掳时受过奴役,被马代波斯、希腊,现在又被罗马帝国所奴役。他们的回答显明他们没有需要弥赛亚的感觉,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没有什么需要脱离而得自由。基督提醒他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34节),既然他们是罪人的,他们就是罪的奴仆;基督来是拯救他们脱离罪。摩西被人敬畏,因为他拯救以色列民脱离了埃及的捆绑,但这里有一位比摩西更大;他们应许要拯救他们脱离罪的捆绑。领袖们不愿接受基督所说的他从父的面前而来的话(8:42)。他再一次声称是神的儿子,再一次,那些对抗他的人表明他们信靠他们与亚伯拉罕的肉体的关系,声称亚伯拉罕是他们的父。但基督表明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的属灵子孙,因为亚伯拉罕相信刘(创15:6)。如果他们是亚伯拉罕的真实子孙,他们就会有亚伯拉罕式的信心并相信他,因为他是神。基督显明自己是拯救者,他应许拯救他们脱离罪的捆绑。

基督现在继续应许要救他们脱离撒但的捆绑(约8:41-49)。既然基督先前已向他的反对者表明他们不是亚伯拉罕真正的子孙,他们放弃了那个声称,又自称说,“我们只有一位父,就是神”(41节)。基督向他们表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他说如果他们是,他们会爱他,因为他是神的儿子;而且他们也会接受他,因为是他们所声称为他们的父的神派他来的。他们拒绝他,这证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基督说,“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44节)。他们想要杀他,就是在执行魔鬼的计划,他即是一个谋杀者也是一个说谎者。基督已向他们展现了神的真理,他们拒绝了这真理,他们选择了撒但的谎言,表明他们是出于他们的父,那恶者。他们想要杀那向他们显明真理的那一位,从这杀人的动机,可看出他们的父,那恶者的子孙。

基督再一欠公开挑战法利赛人,他问,“你们中间有谁指请我有罪呢?”(约8:46)基督已宣称为神;且神圣洁的,不能犯罪。如果有人证明基督犯了即使一条罪,他为神的儿子的声称就永远是假的了。他邀请宗教领袖们来展示他不是神证据。虽然他们声称为神的儿女,但他们他从父那里带给他们的话。这表明他们不象他们所自称的,因为“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47节)。他们拒绝他的身份和他的真理,这表明他们不是神的儿女,他们是他们的父,魔鬼的儿女。

基督在这里又提到他是将人们从死亡中拯救出来的拯救者(50-59),受罪捆绑的撒但的子孙们也是在死刑决下。对此,基督应许说,“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51节)。

虽然基督在谈属灵的死亡,即灵魂与神的分离,但听的人只想到的是肉身的死亡,即灵魂与身体的分离。他们逻辑上认定不应相信基督所说的人永不见死的应许,他们想,亚伯拉罕是神所赞许的,而还是死了,从神而来带着神的信息的先知,神给了他们很大的特权,但还是死了,因此基督所说的这种拯救是不可能的。他们再一次质疑他的身份,说,“你将自己当作什么人呢?”(53节),基督解释说,他声称可以将人们从罪、撒但和死亡中拯救出来,这样做他并不是荣耀了他自己。而是他在天上的父通过授与他这样的权柄而尊荣或荣耀了他的儿子。基督继续解释说,他就是亚伯拉罕所仰望,期待着在某一天要看到的,且是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约8:56)中的那一位。亚伯拉罕肉眼没有看见的那一位,他用信心的眼睛已经看见了,因为亚伯拉罕相信弥赛亚有一天会来,会拯救他脱离死亡,就象他会被拯救脱离罪与撒但的权势一样。虽然基督所讲的是信心的看见,而他们再一次想的是肉眼的看见,他们问基督他怎么能看见过亚伯拉罕。

他们被激怒,问:“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过亚伯拉罕呢?他已经死了二千年了!”耶稣回答说:“我的意思不只如此,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他们这时明白了耶稣所说的了,他是在引用耶和华在埃及向以色列人说明自己时所用的话。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是在声称自己拥有自有永有之神独立的永恒的存在的特性。

基督肯定地说,“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58节)。“我是”是自有永有之神在燃烧的荆棘丛中向摩西启示他自己时所用的名字(出3:14)。耶稣基督是在声称他就是“我是,”自有永有的神,他是宣称他有永恒性,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亵渎。

他们怒气冲冲,从正用来建造圣殿的材料中拣起石头要打死他 – 这是对亵渎的刑罚。但在混乱中,耶稣从这些曾为他的朋友的人们中安静勇敢地走过去,离开了圣殿的地方。他这次逃开了这群人的暴力,但他不会逃开他的敌人,法利赛人的邪恶的诡计。

E. 因医治瞎眼之人而产生的冲突
§ 102约翰福音9:1-41

耶稣以神迹医治了一个生来瞎眼的人,这使得他与法利赛人继续有冲突。安息日这一天,耶稣再一次去了圣殿,他看见

可怜的瞎眼乞丐也许是坐在圣殿的Hulda门那里,耶稣医治他的方式,及来这人的邻居对这事谈论,都很生动细致。在安息日是不允许这乞丐向人要或接受人的施舍的;但他呆在那里会使人看到他,使他在其它的日子得到人的施舍。耶稣与他的门徒经过那里,看到了这个可怜的心中毫无天光照进的人。耶稣从来都不会错过象这样的情况。门徒们可能会毫不留意地经过他,但耶稣不会。

门徒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基督单单给这个乞丐以注意,而毫无疑问在圣殿那里簇拥着众多的乞丐。门徒们肯定认为,这人肯定有与众不同的地方,他们问基督是他瞎眼是谁的原因。犹太人认为,肉身的残疾是神对其罪的审判。他们认定,或是这人父母犯了大罪,或是这人在母腹中犯了大罪。Edersheim解释了法利赛人提出这个问题的背景。

在Talmud书卷中及后来法利赛人所说的“你全然生在罪中”的指责所暗含的意思是,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考虑另外一种解释,就是他的瞎眼是他父母的罪造成的。犹太人一般相信,父母的优点缺点会在儿女的身上显现出来。实际上,孩子在十三岁之前被认为好象是他父亲的一部分,为父亲的罪而受苦。不仅如此,母亲的思想也许会影响未出生的后代的道德状况,因此一般人认识,当时一个伟大的拉比的背道的原因是,他的母亲在经过一个偶像之地时候对偶像有罪恶的喜悦之情。最后,父母身上特定的特殊的罪会在儿女身上体现为具体的疾病,其中的一个罪就会引起儿女的瞎眼。但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门徒们不确信这人的瞎眼到底是哪一个原因,这似乎是一个奥秘,无法解释神的无限慈爱,他们也在用犹太人的习惯信念来解释这个事情。

基督宣告,这个生来瞎眼是耶稣基督要通过他显明他的大能。基督先前声称是世界的光,他再一次确定地说,“我是世上的光”(约9:5)。现在他要通过给生来瞎眼的人带来光明来显明他是世上的光,耶稣这样行定会坚固他所声称的,因为在旧约或使徒行传中没有对瞎眼的医治。

象在先前的情形一样,基督“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6节),使用唾沫是为犹太所知的常用医治眼疾的方法。

然后耶稣吩咐他到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这人在黑暗中跌撞着去了西罗亚池子,回来时却眼目明亮了。这个神迹引起了这人是谁的问题。一些人认出他就是那个坐在殿门的那个乞丐,其他人说他不是那个乞丐,说他只不过是象那个乞丐的另一个人。因此一个医治的神迹被一些人看为是假的,这个得医治的本人坚持说他就是那个乞丐。为了否认这个神迹,一些人询问这个神迹是如何发生的,这个准确地描述了基督所做的。

那么这个人作为一个见证见证了基督是世上的光。这前所未有的神迹使这个引起法利赛人的注意,这些法利赛人很快发出这神迹是行在安息日。尽管这人还不知道开他的眼是谁,但法利赛人很快就猜测出他是耶稣。他们公开否认行这事的人是从神而来,说“他不守安息日”(9:16)。法利赛人的传统禁止在安息日对病人使用药物或对病人进行任何的医治。大部分的人对法利赛人的这种否认不满意,他们知道罪人不能行这样的神迹。他们认识给瞎眼的光明的一定从神而来。法利赛人要这人说明医治他的人是谁,他说他是先知(17节)。

如果这个人先前真是瞎眼的而现在可以看见,那么这就是一个行在他们眼前显著的神迹,是他们所无法否认这是出于神的。为了否认这个人先前是瞎眼的,他们叫来了他的父母来问。他的父母害怕卷入这冲突,因为“犹太人已经商议定了,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22节)。Edersheim描述了赶出会堂是怎样一回事:

他们是如此贫穷,以致让他们的儿子靠乞讨为生,如果被赶出会堂(这是对每一个承认耶稣为弥赛亚的人的惩罚),那会是相当可怕的。Talmud书卷中提到两种,我们应该说是三种“逐出会堂,”头两种主要是管教性的,而第三种才是真正的“逐出、”“逐出会堂、”“与会众分离。”“逐出会堂”的总的规定被称为Shammatta,尽管根据它的字面意义,这并不指最严厉的逐出形式。第一个也是最轻的称为“Neziphah 或Heziphutha”更合适称为“责备,”一种责骂。一般来讲,它只持续七天的时间;但如果是由Nasi或公会的领袖宣布,它就要持续三十天的时间。然而后来对犯罪之人的责备只有一天的时间。也许保罗提到对犯罪的长老的责备指的就是这种责备,当他提到不要控告长老时,他肯定是接受了在巴勒斯坦的作法,尽管后来也提到对犯罪的长老要公开的责备。在巴勒斯坦,犯罪的拉比要按命令受到鞭打,而不是被逐出会堂。然而保罗另外的一种作法明显是源于会堂的这些规则,尽管对其应用是出于完全不同的态度。保罗提到“分门结党的人,警戒过一两次,就要弃绝他”时,他心里想到一定是第二种程度上的逐出会堂,就是所谓的Niddui(源于推、推出、抛弃这个词)。这所持续的时间至少有三十天,尽管在巴比伦人中只实行七天。在这期限要结束时,有一个“第二次责备,”再持续三十天。如果该人仍不悔改,就会宣告第三次的责罚,就是真正的逐出会堂,这被称为Cherem,或是禁止,其时间是无限期的。任何三个人,或是一个有合适的权柄的人,都可以宣告第一级的责备。更大的责罚(Niddui)- 只能在有十个人参加的聚会上恰当地宣布- 这种责罚一定是很可怕的,因其中有咒诅,过一些时候,还要用吹角来宣告。如果受这样责罚的人位于高位,那么习惯的作法就是要作一个委婉的宣告:“对我来说,你的同在似乎使他们与你分离。”受到这样责罚的人,十分清楚这宣告的含义。因此他会坐在地上,象一个深切哀痛的人,他会使自己的头发与胡须蓬乱如野草;不洗澡,也不用膏抹身;公会不允许他参加任何有十个人的聚会或是公开的祷告,也不允许他参加学会;尽管他可以单独教导个人或由别人来个别来教导。不仅如此,他就象一个麻风病人一样,人们会与他保持四肘的距离。如果他死了,人们会往他的棺材上扔石头,他不会得到正常葬礼的荣誉,人们也不为他哀悼。更厉害的是最后的逐出会堂,或称为Cherem,就是无限期地禁止一个人公会会员权利,因此他就象一个死人一样,不允许他与他人一同学习,不允许任何人与他有任何的交往,甚至不能给他引路。他可以买生活必需品,但与这样一个人一同吃喝是禁止的。

既然他的父亲不愿回答法利赛人的询问,瞎眼之人又被召来。法利赛人再一次肯定地说耶稣是个罪人 – 他从撒但而来,而非从神而来。这乞丐无法回应他们神学上的反对,但他不能丢弃自己的信念。事实是:他先前是瞎眼的,而现在可以看见。他们再一次仔细问这人得医治的过程,这人问了一个简单的问题:“你们为什么又要听呢?莫非你们也要作他的门徒吗?”(约9:27)。这表明这人已因他所经历的神迹而相信了基督。法利赛人用侮辱性的语言回答了这人,他们声称他们是作为神的代言人传给他们律法的摩西的门徒,他们不会成为基督的门徒的,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从何而来。基督已经解释过他是从哪里而来;因此他们对此不知是他们定意拒绝他的信息的结果,而非因对事实的不了解。这人满有口才地向这些神学家们说到,基督给了他光明,而他们却不知道他从哪里来,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奇怪的事,他说,“这人若不是从神来的,什么也不能作”(33节)。

法利赛人拒绝了他的见证,认为他的瞎眼是罪的结果,他们推论,既然他是个罪人,他就不能教导他们这些义人。这人被从他们面前赶出去。基督现在遇见这先前瞎眼的人,这人每一次可以看见恢复他视力的人。基督问他,“你相信神的儿子吗?”(约9:35),这就是等于在问,“你相信我就是弥赛亚吗?”这人问他的医治者弥赛亚是谁,耶稣说他就是弥赛亚,这人回答说,“主啊,我信”(38节)。这人这时成了一个敬拜神的人,因为他的所经历的神迹证明了耶稣是世上的光,这神迹使他相信了耶稣。

基督现在公开宣告那宣称是世上的光的人已来到使瞎眼的人看见(39节)。法利赛人问他是否认为他们是瞎眼的,基督从肉身的层次过渡到属灵的层次回答了他们的问题,基督的回答的表明,如果法利赛人承认他们是属灵瞎眼的,并归信他,就是世界的光,那么他们的罪就会因他们对他的的信心而得到赦免。然而,他们仍然声称他们可以看见;这样他们就是在说他们不需要他的光,因此他们的罪还在。

这医治瞎眼之人的事件表明了基督在住棚节教导时有关自己的宣告是真实的,那时他曾宣告过他是世界的光(8:12),在这里他把光带给生来瞎眼的人;在那里他宣告要释放人脱离罪、撒但和死亡(约8:36),这里他释放一个人脱离了黑暗;那里他声称自己是无罪的(约8:46),这里他辩护了他的无罪并应许赦免那些信靠他的人的罪;那里他宣称是自有永有的神(约8:58),这里他被敬拜为神。

F.有关牧人的争论
§ 103约翰福音10:1-21

耶利米在巴比伦被掳之夜提到了国民的命运是因为假牧人篡取了牧养神的群羊以色列的权力。他说:

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
牧人使他们走差路,
使他们转到山上(耶50:6)。

耶利米宣告了对假牧人的审判:

耶和华说:“那些残害赶散我草场之羊的牧人有祸了!”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斥责那些牧养他百姓的牧人,如此说:“你们赶散我的羊群,并没有看顾他们;我必讨你们这行恶的罪。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3:1-2)。

以西结也传讲了类似的信息,他也将国民的命运的原因归于假牧人,并宣告了对他们的审判:

耶和华的话临到我说:“人子啊!你要向以色列的牧人发预言,攻击他们,说,主耶和华如此说:祸哉!以色列的牧人,只知牧养自己。牧人岂不当牧养群羊吗?你们吃脂油,穿羊毛,宰肥壮的,却不牧养群羊。瘦弱的,你们没有养壮;有病的,你们没有医治;受伤的,你们没有缠裹;被逐的,你们没有领回;失丧的,你们没有寻找;但用强暴严严地辖制。因无牧人羊就分散;既分散,便作了一切野兽的食物。我的羊在诸山间,在各高岗上流离;在全地上分散,无人去寻,无人去找。

“所以你们这些牧人,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的羊因无牧人就成为掠物,也作了一切野兽的食物。我的牧人不寻找我的羊;这些牧人只知牧养自己,并不牧养我的羊。所以你们这些牧人,要听耶和华的话。主耶和华如此说:我必与牧人为敌,必向他们的手追讨我的羊,使他们不再牧放群羊;牧人也不再牧养自己。我必救我的羊脱离他们的口,不再作他们的食物。”(结34:1-10)

这两个先知也都信息向分散的群羊发出了一个安慰有盼望的信息,告诉他们会有一个忠心的牧人来牧养他们:

我必设立照管他们的牧人,牧养他们。他们不再惧怕,不再惊惶,也不缺少一个。这是耶和华说的。(耶23:4)

主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必亲自寻找我的羊,将他们寻见。牧人在羊群四散的日子,怎样寻找他的羊,我必照样寻找我的羊。这些羊在密云黑暗的日子散到各处,我必从那里救回他们来。我必从万民中领出他们,从各国内聚集他们,引导他们归回故土。也必在以色列山上,一切溪水旁边,境内一切可居之处,牧养他们。我必在美好的草场牧养他们;他们的圈必在以色列高处的山上。他们必在佳美之圈中躺卧,也在以色列山肥美的草场吃草。主耶和华说:我必亲自作我羊的牧人,使他们得以躺卧。 “失丧的,我必寻找;被逐的,我必领回;受伤的,我必缠裹;有病的,我必医治;只是肥的壮的,我必除灭。也要秉公牧养他们(结34:11-16)。

在耶利米的预言中,大牧人就是大卫的枝子,“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23:5-6)。根据以西结的预言,神自己会是一个牧人,来复兴神分散的国民(结34:15)。主是根据这样的背景下说了这些话。

基督向那些目睹他医治瞎眼之神迹人讲了一些话,他提到当时治理国民的假牧人。先前说过“就怜悯他们,因为他们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可6:34)。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篡夺了牧养国民的权力,并要求人们跟随他们。但在我们主的审判话语中,法利赛人是假牧人,他们领人入歧途。他们认为耶稣是假弥赛亚,并劝人们拒绝他。因此他们是在引导国民远离基督,这位可带他们走上义路,进入他们所期待的国度的弥赛亚。在这篇讲话中,主表明了他是神通过先知所应许的真实的牧人,他就是以色列一直盼望的那一位。耶稣显明了自称为牧人的他们的信实其实是假牧人。

首先,基督表明他是真实的牧人(10:1-6),他是真实的,因为他以神在旧约中所启示的方式来到羊圈。

圣经启示过弥赛亚要生在哪里(弥5:2),生在什么时候(但9:24-27),他出生的情形(赛7:14),真正的牧人要做的事工(61:1-2),他要行的证明自己真实性的事工(35:5-6),及他要通过一个先锋展现在国民面前(玛3:1)。因此有许多客观的证据来检验耶稣是否那些真牧人。基督想那些辩论他身份的人考虑这些证据,他要他们查看他是否来到羊圈,就是进入以色列国民中,以神所启示的方式来牧养神的群羊。没有一个假牧人能展示出这样的完全应验了圣经的证据证明其为一个牧人,要人来跟随他。既然基督来到,正如圣经所表明的那样真正的牧人要来到,他是真正的牧人。施洗约翰来是作为守门人,他来认出真正的弥赛亚。约翰并没有将那一个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作为牧人介绍给国民,反而否认他们与他们的方式。约翰介绍了耶稣基督;当他认出耶稣是真正的牧人的时候,他的事工完全应验了以赛亚书40:3-4中的预言。

作为真正的牧人,基督来到神的群羊这里,在比喻中牧羊人“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 (约10:3)。在这里基督所强调的是牧人所说的话,当他向羊群讲话的时候,那些属于他的羊认出了他的声音。然后他将听他话的羊从羊群中分出来。借着这个比喻,基督教导人们,他并不是来以法利赛人或撒都该人的方式来作工,而是来将那些听他话的人从法利赛人与撒都该人之中分出来,因为他们没有生命。他将他自己的群羊聚在一起后,他向他们显明他们该走的路。他并没有指给他们他自己不走的路,而是带领他们走他计划他们要走路。他的羊跟随他,一个认出真正的牧人的声音的羊是不会跟随陌生人的。基督表明自己是真正的牧羊人,也就是在说为什么国民中有一些人回应他的话,离开犹太教,并委身于他。这些人已相信他是那真正的牧羊人。在另一方面,这个比喻解释了为什么以色列国民中的许多拒绝基督,这些人已听到他的话,认为他的信息是假的,并转而离弃了他。他们的拒绝并没有显明他的话是假的,反而表明他们不是他的羊。

基督现在继续表明他是好牧人(约10:7-11)。根据诗篇23篇,牧者的作用是使羊群躺卧在青草地上,领他们到可安歇的水边,使他们的灵魂苏醒,并引导他们走义路。这有这些这位好牧人都做了。基督作为好牧人,自己就是引到生命的路;那些通过他进入的得到拯救。他们进入自由并找到使他们的心灵得饱足之物。传统的犹太主义不能给他们有益的东西,但作为好牧人的基督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节)。法利赛人应许他们的追随者们,若他们遵守他们的传统,就会有盼望。撒都该人应许,遵守重复不断的仪式与献祭就会有生命的盼望。基督应许信靠他为好牧人的人以丰盛的生命。基督可能给他的群羊生命,因为基督将自己献为赎罪祭,通过这赎罪祭那些信靠他的人可以进行永生。

然后基督显明自己是唯一的牧人(10:12-16)。基督将那些宗教领袖比成雇工,雇工照看群羊不是因为他们关心群羊,而是因为为了自己的缘故。在这样牧人照看下的群羊只是他们得利的工具。但基督显明,他是唯一真正的牧人,因为他认识他的群羊,也就是说他尽他的一切来照顾他们。基督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保守他的群羊,这表明这些群羊是他慈爱关心的对象。基督在这里是在说,那些宗教领袖根本不是牧人,因为他们只顾自己,而不其他人。因为基督愿意为群羊舍弃生命,且是唯一愿意这样的人,因此他是唯一的牧人。

再一次,基督显明他是顺服的牧人(约10:17-18)。基督象照顾他天父的群羊一样照顾交托给他的群羊。他借天父的任命来到牧人的职位上,所有他为群羊所做的,都是因对他天父的忠心与顺服,因此他的死是顺服天父旨意自愿的行动,这样他可以救赎那些作为天父的群羊的人。基督的生命不是人强行从他夺去的,而是他因顺服天父的缘故而自己牺牲了他的生命。

在这段话中,基督向一群困惑的人显明自己是真正的牧人、好牧人、唯一的牧人和顺服的牧人。他邀请听他的人信靠他以得到借他的死所赐他们的生命,他从假牧人那里呼召他们归向自己。这些宗教领袖听出基督的这些话是针对他们讲的,他们完全明白我们主的话的意思,他们被大激怒,他们拒绝主的话,认识是一个被鬼附之人的疯话(20)。尽管他们抵挡,还是有许多人接受了他的话,并记起医治瞎眼之人的神迹。这些人相信耶稣不可能是被鬼附的,他们认为他的话一定的是真的。

G. 七十二个人的见证
§ 104路加福音10:1-24

以色列人的领袖们早已经表明他们对基督身份的顽固的立场,他们坚定认为,国民应该拒绝基督。他们想要将自己的决定强加在国民身上。这时的问题是:人们对这些宗教领袖的提议会有什么反应呢?在作出最后的决定之前,基督指派了七十二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地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路10:1)。先前主差遣过十二个门徒在加利利全境做这样的事工,就象他此时他交托给七十二个人所做的事一样。七十这个数字对犹太人有特殊的意义,在旧约中,七十个长老曾被摩西任命来协助他处理国民的事物;在公会中也是有七十个人来行使他们对国民的权柄;现在基督也任命七十二个人来作为他的代表,并差遣他们出去宣扬他先前为证明他的身份而传扬过的信息,且行同样的神迹。这些人要向人们作见证。在这些见证的基础上,人们会决定是否接受基督为弥赛亚,或是拒绝他。在以色列人的领袖对他的身份与日俱增的反对中,这是一个向众人的见证。因此我们发现,有关基督身份之争从宗教领袖身上转到一般民众身上。

基督派他们出去时鼓励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路10:2)。这似乎是表明,会有许多人会对正在传播的信息作出回应。然而基督也说到,“作工的人少。”十二个的使徒并不能将信息传篇整个加利利;七十二个人也不能将信息传篇整个国家。因此他们要祷告,使更多的传信息之人兴起,加入他们收割待收庄稼之人的行列。基督告诉他们会遇到的情形,他们会象羊在狼群里。他们必须信靠他的保护,他们不要钱或多余的衣物,他们必须依靠他的供应,他们“不要问人的安”(4节),即不要在路上寻求人的陪伴或是陪伴人的供应。他们进入一城的时候,要打听到有好名声的人家,寻求他们的接待,如果其人家是义人,那么他们就会得到所需要的这样的接待。他们要留在那里,吃所供给他们的食物。Plummer指出:

他们要看自己是那家人家庭成员,而不是外来人;因为他们得到的寄宿条件与食物是他们的工价而非施舍。对比“受了你们的馈送”(腓4:18) …。这命令与林前9:7是对应的,而不与林前10:27对应。基督打消他们所担心的接受外邦人食物的顾忌。

他们所传讲的信息就是基督一直在传讲的信息;就是,“神的国临近你们了”(9节)。他们要用神迹来证实他们的信息,就如耶稣所做的一样。尽管他们有可能被接纳到人家中安顿,但他们并不一定受到全城的的接待。如果在一城中不受接待,他们就要离开那里,并宣告他们要擦去脚上尘土,来见证那城的不是。尽管有人反对这信息,但这信息本身却仍是真实的。基督所应许给国民的他在其中掌权的国度是真实的,不管国民对其作出什么样的回应。因为这是一个真实的应许,审判会临到拒绝他的城。提到对这信息的拒绝,基督宣告了对那些已经拒绝了他的城的审判 – 哥拉汛、伯赛大、和迦百农。外邦人的人所多玛、推罗、西顿城在审判之日所受的不会象这些城所受的审判这样严厉,因为它们拒绝了比所多玛、推罗、西顿所拒绝的更大的启示。

基督安慰那些他要派出去的人,向他们启示说,他们要受到的拒绝不是对他们的,而是对他的。这些人要经历的失败很容易会使他们恢心,但基督说他们失败是因为这国民不愿意接待他们(路10:16)。因此在基督派出这七十二个人时,他告诉他们,即使要收的庄稼多,但对他们事工的回应却是很小,他们必须预料到他所经历的同样的拒绝。

完成了交托给他们的事工之后,这七十二个人回到基督这里向他报告,他们似乎心里充满的都是他们所行的神迹。他们没有提到人们对他们事工的回应,却提到了魔鬼对他们行使基督给他们的权柄的反应。基督有必要要责备这七十二个人。

他提醒他们,那权柄不是他们的,而是他的,是他赐给他们的(19节)。这个权柄属于他,因为是他在撒但堕落的时候将他从天上赶出去(路10:18;参28:12-15至赛14:12-15)。圣经上没有记录,但这七十二个人一定是报告了他们的收获。有人接受了他们的信息并信靠了基督。对此基督向天父献上感谢(21节),因为天父将有关他身份的事启示给了他称为“婴孩”的人,而向那些他称为“聪明通达人”隐藏了这些真理。在一方面,基督启示了为什么他被接受:“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22节)。基督之言也启示了为什么众人拒绝了他,天父不喜欢向他们启示子。以色列国民是瞎眼的,需要用神迹来除去人的瞎眼,人才能看见。神没有除去这国民的眼瞎来使他们看见他是谁。

提到那些信靠他的人,耶稣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23节)他们已经看到他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是全能的救主。他们看到并相信了先知们所提到并仰望的那一位,他们这样的特权那些没有得到过。

H.有关永生问题的争论
§ 105路加福音10:25-37

也许因为基督对“聪明通达人”的定罪(路10:21),“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路10:25)。

一个律法师从会堂围坐在耶稣周围的人中站起来,他是在试探出耶稣作为教师的能力。他也许感到耶稣这教导的压力,就是将律法师-文士归于神不向他们启示国度之事的无脸面的“聪明通达人”之类。尽管他有可能渴望知晓生命更好的道路,但他的动机也许是想用一些问题诱骗耶稣进入他的圈套。他的问题无论如何显明了一个对永生的不正确的概念,对此耶稣常有很多话要讲。

试探耶稣的是

…一个“律法师”-并不是耶路撒冷文士或教师中的一个,而可能是犹太正典律法的一个专家,这可能成为那个地区的一个职业,尽管也许不是为获利。相应地,也没有在犹太地的律法们那种明显的怨恨与恶意。在先前的一章中已经显明这段记述也许位于路加福音中一个合适的位置。我们也表明了,这个律法师的话指的是,或是他自己也属于,拉比主义中的一小派,这一小派人至少在理论上看重好行为甚于研究。无论如何,没有理由认为他有邪恶的动机。知道他们这个派别的习惯后,我们对他试探拿撒勒的伟大拉比的举动就不奇怪了。在描述大教师之间会面的拉比著作中,有许多类似的情形,每一个人都试图将对方卷入为难的论证与微妙的争论中。的确,这是拉比主义的一部分,且导致了那与真理痛苦与致命的冲突,当所有的问题都变成微妙的争论,那么没有什么是神圣的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对这个律法师来说,他所问的这问题只有出于理论上的探讨,而非出于实际的兴趣,也不是象后来询问主类似问题的年轻的官所问的是他个人所深切关心的问题。

他称耶稣为“夫子”(25节),那些寻求他的教导的人也用同样的称呼来称呼他这个律法专家。因此他待耶稣为律法专家,他的问题是一个激怒人的问题,是一个象他这样的人会关心的问题:“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25节)。对这样一个人,这问题也就是等于在问,“我该作什么才可以进入弥赛亚的国度?”因为对一个犹太人来说,进入国度与接受永生是同义的概念。这个人的问题因此可以理解为:我要好到什么程度才进入国度以承受国度的永生?

当我们听到“我该作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这个推理性的问题时,我们似乎目睹了一个常见的拉比式争辨的开场。在这辩论的基础上,有一个信念,就是:永生是作工的工价:而唯一的问题是,需要作的工是什么工?他没有想到罪的问题,他里面没有罪的概念。这是毫无遮掩的自义的犹太主义:这是拒绝并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最深处的基础。肯定有一个人可能得永生的路,?????????因此我们的主使用拉比式的方式“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来将他引向旧约经文。

基督将这人引向他自己的圣经,在另一个情形耶稣说过,“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约5:39)。神赐给以色列律法是要启示神的圣洁及圣洁的神对那些要与他同行的人的要求。基督已强调过为要得到生命,他们必须“完全,象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完全是律法所要求的与神同行的条件,这个人应该知道。

这人记得申命记6:5并概括了律法的要求,引用经文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Shepard写道:

耶稣看这人的回答是认真且是完全的,他回答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就这律法师的话本身而言,他回答的正确,问题是这得永生的方式没有人可以得到这个标准。在律法面前没有可以有一个无可指责的生活,一个小小的错误就意味着失败。如果一个人可以完全达到这个标准,他就会承受永生。但没有人可以作到这一点。

即使一个可能完全遵守律法,他也不会因他对律法的遵守而和永生,而是显明他对神有信心,这信心使得神接受他。圣经教导,人永远不能靠行为得生命,而是靠信心(创15:6;罗4:1-4)。这个律法师可以引用律法的要求,他的反应“谁是我的邻舍呢?”(路10:29)证明了他是被律法定罪的。这人这样问是在为自己没能活出律法的要求而开脱或找借口,他借口不知而为自己没能活出律法的要求而开脱;他不知道他的邻舍是谁。因此他是在为免除律法的定罪而为自己开脱。

为解释他的邻舍是谁,我们的主教导了好撒马利亚人的比喻。一个人从耶路撒冷去耶利哥,参加在耶路撒冷的一些规定的节日仪式后返回,在路上落入强盗的手中,东西被抢走,被打得半死,赤身躺在路上。这是一个绝对需要帮助的人,一个祭司路过这时,看见这个人,祭司看到了这个人的需要,因他的地位,他本来是有办法来帮助这个人的,但他无动于衷,从路的另一侧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一个利未人看到了这个人,也看到他需要帮助,他本来也是有办法来帮助这个人的,但他也同样毫无应用地走了过去。后来一个犹太人所讨厌的撒马利亚人从这条路上走过,他看到了这人的需要并作出了反应。他用酒洗净了伤口,抹上油,并包扎好。他把这个人放在自己的驴子上,送到一个客栈,他耽搁自己的行程来照顾他,直到他要可以离开。他承担了这个人住在这里的一切可能的费用。讲完了这个比喻,基督问,“你想,这三个人哪 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路10:36)这人作了唯一可能的回答,“是怜悯他的。”(37节)。因此基督也就回答了“谁是我的邻舍呢?”(29节)这个问题。邻舍就是任何一个有需要的人,且别的有能力帮助的人知道他的需要。一个有需要的人就是有能力满足他所看见的需要的人的邻舍。作邻舍的证据就是一个对他人的需要作出的合适的反应。看出他人的需要不是一个情感的问题,尽管其中会有情感(33节),它是一个意志的问题。前面比喻中的祭司与利未人都看到了那人的需要,他们都有能力满足那人的需要,但他们都无动于衷。这需要帮助的人就是他们的责任,或说是邻舍,但他们没有表明他们自己是邻舍。那撒马利亚人因他看到需要而承担了责任;因他提供给那人帮助而证明了他是一个邻舍。基督对那律法师说,如果他想要显明他有可使神接受他的义,那么他就应该通过象比喻中的那个撒马利亚人那样显出怜悯,或作一个邻舍来证明那义。在这个比喻中,主也许是想要引出这样一个教导,以色列国民就象那个落入强盗手中的人一样,被抢劫一空,被打得半死,以色列中的属灵领袖(祭司与利未人)却对此需要无动于衷,没有任何的反应。然而一个被弃之人(甚至是一个被称为撒马利亚人的人)[约8:48]来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因此这个比喻也许是一个隐藏的邀请,要这个律法师来接受他所提出的帮助,就象是那个半死的人接受了那个过程的撒马利亚人的帮助一样。

I.与主同在的例子
§ 106路加福音 10:38-42

主在耶路撒冷的时候通常是去伯大尼的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家里住宿。

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所住的伯大尼是在耶路撒冷东南方的二英里半的地方。为什么路加在此没有提到这小城的名字,对此没有解释。接纳耶稣到她家中的马大是否是一个寡妇,还是麻风病人西门的妻子,这也只能猜测。似乎马大是这家中的主人,或至少家中重要的成员,是其他人的姐姐。马利亚是否是抹大拉的马利亚,耶稣在这家中被接待为特殊的客人是否是因为他在抹大拉(加利利的一个城镇)救她脱离放荡的生活,这些也都只能猜测,尽管有一些支持这种观点的看法,但似乎也不大可能是这样的。我们不能相信象某些人所认为的这是耶稣第一次来到他们家里。当他与他的门徒来到这城的时候,他很容易地接受了这可爱的一家对个人的邀请,并在耶路撒冷与伯大尼受到一定社会地位上的尊敬。

这并不是一个在其中耶稣被看为陌生人的家,而是被作为其家庭成员受到接待。我们看到耶稣受接待的自由气氛,马利亚坐在他的脚前听他讲话,马大在厨房嚷叫着准备饭食。Edershiem 描述了耶稣对伯大尼的拜访的情形:

[这] …一定标记着基督结束了去参加住棚节的行程,因为马大与马利亚的家是在离耶路撒冷很近的伯大尼,它几乎是耶路撒冷的一个郊区。其它与此时间相符的资料也不是没有。因此,发生在这家里的事情以后的事,就是他的门徒要他象约翰教导他的门徒祷告那样教导他们祷告的事似乎是发生在约翰先前作工的地方 – 伯大尼的东北部;因此这也是发生在基督从耶路撒冷返回之后。再者,从对基督在马大家里受到的接待,我们知道耶稣是与他的门徒一同到达伯大尼的,但只有他自己受到两姐妹的接待。我们推论,是基督把他的门徒打发到圣城参加住棚节去了,而他自己留在了伯大尼。最后,这一切都与约翰福音7:14相符,因此不是在节期的开始,而是在住棚节的中期“耶稣上殿里去”了。

Edershiem也描述了这情形:

是在住棚节的初期,路加所描述的事情发生在多枝叶的棚子里,在住棚节期间这些棚子是作为起居的地方。因为根据律法,在住棚节期间人们要在棚子里吃饭、睡觉、祷告、学习,也就是在这些棚子里生活,这些棚子是由活树的大树枝搭成的。尽管在棚子里生活不是对妇女的要求,但吩咐所有人使“棚子为主要的住所,房子为次要的住所”规定会使她们将这个多枝叶的棚子作为起居的地方。而且,在秋天的日子里坐在这些凉爽舒服的栖息之处-以色列人旷野之行的记念物-确是十分令人惬意!这些棚子有一定的高度,但又不是太高;一般是在前面开门;距离较近,彼此遮阳,但又不是太近以致完全不能使阳光照进或是使空气不流通。这就是前面所记载之事发生的处所;而且如果我们知道这棚子也许是位于院子的中间,那么我们就可以想象,马大跑前跑后地忙碌着做饭,不时看到马利亚坐在那里高兴地听主讲话,而没有注意周围发生的事。

Shepard也描述了马大与马利亚之间的对比:

在耶稣来访的情形中,两姐妹的性格显出鲜明的不同。作妹妹的马利亚坐在地上,就在耶稣的脚前,就象是他的一个门徒一样。在这此我们看到,她有一颗渴慕的心,注意聆听着主说的每一句话。路加在这里用了这个称呼是十分有意义的,马利亚认出耶稣是她的主,且渴望知道他要她做什么。但马大却是“心思烦乱,”被服事的事所扰。她心里想的就是为耶稣准备一顿丰盛的饭食。这是一个可钦佩的的愿望,if a partly mestaken one。至少这愿望是出于对耶稣这伟大的客人的敬意。

马大对主说的话表明她看重作一个好主人。我们主对马大说的话是一个温柔的责备,他强调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路10:42)。

耶稣的回答是对他的亲切且忧虑的女主人的温柔的责备:“马大,马大,”他带着一种温柔与情感重复提到她名字,“你为准备一顿丰盛的饭食有许多思虑烦扰;只需要很少的东西,或‘一个菜就够了。’”耶稣在这里一定是用同一词表示多个含义,只一个主要的菜只需要很少的时间与精力,会使她可以不受干扰地作其它更重要的事情。有一件比其它所有的事都重要,就是属灵的“一件事”马利亚所选择它作为她“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耶稣慈爱地责备马大时一定是带着笑容的。即使是在这个可爱的主妇身上,他也一定要责备她的烦乱,及引起这烦乱的过份的款待。同时耶稣也看重人与他的同在,将其升高至使徒生命中重要而有永恒价值的位置,与主的同在是人的生命中所需要的唯一重要的事情,其奖赏是永远的,却是“不能夺去的。”耶稣责备的不是马大的服事,而是她对属世事情的过分烦乱、忧虑及她因嫉妒而发的脾气。但在后来,是马利亚面对人们的嘲笑、轻蔑和批评而将装着美好的香膏的玉瓶打碎,“为他安葬作的”膏抹了耶稣。她在一个危险的时刻对主要那样奉献的服事是因为她先前选择了“那上好的福分,坐在耶稣的脚前。”她的奖赏永远没有被夺去。

因此我们看到这样一个原则,心里充满基督要比为基督的缘故而充满其它的事情更重要。倾心于基督的话,受他的教导比为他而忙碌而更重要。在此我们应该学到一个重要的功课,马利亚一直在帮助马大准备饭食,然后她被基督所吸引而扔下作饭的事,去坐在耶稣的脚前聆听他的话。后来要为主作工的人需要知道“上好的福分”是心中充满基督,不要在他们的事工中忽视了基督。

J. 在祷告中的教导
§ 107路加福音11:1-13

但以理每日三次的祷告的榜样被法利赛人作为宗教仪式所效法,他们将祷告作为在人面前显明他们的敬虔的手段(路18:9-12)。约翰的门徒明显意识到这样的祷告是不能接受的,因此要约翰教导他们如何祷告。约翰先前已经试图要纠正法利赛人不正确的祷告方式(路11:1)。在这种情况下,耶稣的门徒来到他那里,请求说,“求主教导我们祷告。”基督因此给了他们一个祷告的榜样,而不是一个榜样式的可不断重复的祷告。主显明了可被所接受的不同类型的祷告。真正的祷告首先是作天父的神说的,因为祷告基本上一种孩子对父亲依靠的态度,这种被神所悦纳的祷告包括敬拜,就如“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所显明的(2节)。“愿你的国降临”表明要在祷告中关心神的工作。这样祷告尤其是适合门徒,因为基督当时是在将一个国度展现给人们,而人们却拒绝了。祷告中也要为实现遵基督为王的神的目标而祈求。要为信徒个别的需要而祈求,门徒也要为日用的饮食祈求,那些象十二门徒或七十二个人那样被派出去为基督作见证的人,他们没有这些供应,所以为日用的饮食祈求就更是他们当行的。但他们应该信靠神得到这些供应。“赦免我们的罪”(4节)这祈求表明了为神所喜悦的祷告也包括认罪。这个祷告是必要的,因为罪隔断信徒与天父之间的交通,要恢复这种交通必须要认罪。这祈求信徒可以满有信心地来作,因为人们知道如何赦免那些求他们赦免的人们。如果我们祈求,我们的天父岂不是更加多的赦免我们的罪吗?而且,为神悦纳的祷告也包括求保护脱离恶者的内容,就如“不叫我们遇见试探。”这人祈求信徒不要形式化地来作,因为那是法利赛人的作法。主的目的是要向我们表明我们向天父祈求的内容与需要。

基督使用一个比喻来教导门徒恒切祷告的必要性。一个不期而到的来访者在夜间来到一个朋友家里,主人因他们之间的友情热情地接待他。但主人发现他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在夜间的这个时候,他没有什么食物招待朋友,那天作的饼都已经吃掉了。主人知道他有责任满足朋友的需要,但却没有能力。为了要履行他的责任,他到另外一个有能力帮助他的朋友那里。他求那个朋友借他三个饼来满足客人的需要。因此他就是处于一个中间者的位置,一个在有需要之人和可以满足这需要之人之间的中间人。因此基督藉此教导我们,祷告不仅仅是为我们自己的需要祈求,而通常是为别人的需要而代祷,祷告的人将需要摆在能满足那需要的神的面前。

基督现在继续这个故事来强调恒切祷告的重要性。有饼的那个朋友不愿意回应代求的人,他说他已经休息了;如果他起来满足他的需要,他就会使全家人醒来。但求他的人为了朋友的需要不愿意就此离开,他不断地祈求,直到他得到所祈求的饼。基督说,“但因他情词迫切地直求,就必起来照他所需用的给他。”(路11:8)。基督并没有神不愿意听祷告的意思,他所强调的是恒切祷告的必要性,直到需要得到满足。

然后基督从比喻转向实际的教导,并应用了这个比喻。他说(字面翻译),“不断祈求,就给你们,不断寻求,就找到,不断敲门,就会给你们开门”(参9节)。基督在此之上又加上应许:“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10节)。基督说既然一个父亲是如此愿意回应他儿女的需要,神会对那些为自己及为别人代求之人的需要作出回应(11-12节)。最后他应许,他们的天父会“将圣灵给求他的人”(13节)。旧约中所应许神要给他子民的好礼物就是圣灵(结36:25-27;珥2:28-29)。而且天父所应许的,有一天要成就。然而,在基督讲这些话的时候,他正在被人们所拒绝,因此这应许不能成就,因为圣灵的浇灌只能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之后来到。信徒不要对这应许失去盼望,而是要恒切祈求神所应许的。毫无疑问,那些聚集在上屋的信徒就是为这圣灵的浇灌而在祷告的(徒1:14),他们的祷告得到回应,神赐给了他们圣灵(2:4)。

K. 因主医治哑巴而起的冲突
§ 108路加福音11:14-36

因基督赶出一个鬼而引起他与法利赛人之间的冲突。我们不要以为,福音书作者只是因为鬼附在当时是一个大问题而对强调赶鬼,尽管这确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而是他们想要应对法利赛人说基督的能力源于撒但这样的教导。基督在这个领域行了许多神迹显明他的能力大于撒但的能力,就是法利赛人认为基督有的那种能力。在这里要讨论的情形中,基督医治了一个被鬼附的人,使很多人惊讶。因此他们表明了愿意接受基督的意思。然而其他人说他是靠别西卜赶鬼(路11:15)。就如先前基督面对类似的指责所做一样,他反驳了对他所行作这样的解释。他提出三个证明,他首先指出,如果他从撒但得到能力并用那能力来与撒但争战,那么撒但就是在与他自己争战;这无法想象(17-18节)。第二个原因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就是当时以色列人中有驱魔之人将鬼赶出有病之人。这个能力被人们认为是神所给的能力。如果他们的驱魔之人用的是神的能力,那么为什么他们将他赶鬼的能力说是撒但给的呢(19-20节)?,说到第三个原因,基督提到,一个人攻占一个防守的城堡时,他必须能制服卫士,然后他才能进入城堡。如果基督可以进入撒但的城堡,这明确表明他的能力大于想要抵挡他的撒但(20,22节)。因此基督要人们作一个判定,他说,“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23节)。保持中立是不可能的。在这个问题上,那些不与基督认同的人就是站在法利赛人的立场上。

在此之后,基督描述了这国民的景况(路11:24-28)。他提到这样的一个比喻,一个邪灵离开它先前居住的人,离开后它去一个荒凉的旷野,寻找安歇的地方,但找不到。这邪灵就决定再回到那人身上,当它回去时发现先前的房子“里面打扫干净,修饰好了”(25节)。就找来另外七个比它更恶的鬼,占领了那空房子。因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26节)。借这个故事主显明了他对这国民景况的评估。以色列是不洁的,约翰来呼吁人们悔改。众多的人接受了约翰的事工,承认他们的罪。这些人借洗礼与约翰认同,期待在他们所盼望的弥赛亚来临时经历罪的赦免,国民就如此得到洁净。但在这期间,国民转离约翰的信息,而现在在拒绝基督。这意味着约翰工作的果效现在正在国民中消失。随着与日俱增的对基督的拒绝,也出现了每况愈下的属灵腐败与倒退。因此当国民定意要拒绝基督时,其属灵光景会比约翰开始他的事工之前的光景更加糟糕。这是对以色列国民的一个严厉责备。

一个妇人在信心中喊道:“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路11:27)。基督再一次宣告了祝福,但不是对那些与他有肉身关系的人,而是对那些凭信心与他有关系的人。就如保罗所说,“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罗10:17)。因此基督劝勉他们“听神之道而遵守”(路11:28)。基督下面提到了要给这国民的气候上的迹象(29-32节)。因这个世代邪恶,它总是在寻求神迹,但又不会因神迹而信神。基督如他先前所提到的,说除了表明他复活的约拿的神迹以外,他再没有什么神迹给这国民。复活是神对基督的身份及他的话语的最后的确认。

“南方的女王”听到所罗门的智慧且从中受益(31节),但这个世代听到比所罗门更大一位的智慧而却转离他的话。尼尼微人听到约拿的传道之后,相信了而得以脱离审判,但这个世代听到比约拿更大的一位的传道却拒绝接受他的话。因此审判定会临到国民头上。

这一段谈话的最后是对国民的呼吁(33-36节)。基督将他的话比作光,基督带来的光就是对父认识。他在他自己身上对父的启示不是在暗中启示的,因为人们点灯不是要将它隐藏起来,而是放在可发光的地方。基督为启示天父而教导及所行的是在国民面前行的,但这国民在属灵上瞎眼而拒绝了这光。拒绝的原因并不是因光本身,而是在看的人的眼睛。因此基督说,“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路11:34)。以色列呆在黑暗中的原因并不是启示者错误,而是拒绝启示之国民的错误。基督说如果他们接受启示,他们就会有光。而且他邀请他们来就为光的他。

L. 关于法利赛人仪式主义的冲突
§109路加福音11:37-54

主对当时的宗教制度进行了严厉的指责,而在此之后主却被邀请到一个法利赛人家里,这似乎令人惊奇。但基督接受了这邀请去了他的家里,按照习惯,他坐在桌旁。Edersheim描述了富有的家庭的饭食:

在巴比伦的犹太人对没有肉的饭食心满意足;而巴勒斯坦人却并非如此。后者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嫩肉:山羊肉、羔羊肉、小牛肉。牛肉不常吃,飞禽的肉就更少吃。饼是主食,任何没有饼的招待都不认为是正式的饭食。的确饼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正式的饭食,因为祝福加在饼之上的,且临到随后的食物,如肉、鱼或蔬菜,也就是说,祝福临到所有正餐中的食物,但不包括饭后点心。相类似,祝福也是临到酒,包括其他的饮料。若非如此,就要分别对所有吃的与喝的进行祝福。忽视这祝福的人就好象是他吃了本属于神的东西,因为经上记着:“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尽管这个原则很好,但它却变成了一些无聊的诡辩问题。因此在某种食物以外再吃别的食物,就只需对主要的食物祝福就可以了。而且,将什么看为是水果,且对其祝福,对此也有复杂的争论,因为,比如怎么能对叶子和花祝福,又怎能对驴蹄草浆果祝福呢。确实,这种植物使Hillel学派与Shammai学派之间产生厉害的争论。对由如地里的出产与其它象从动物界获取的蜂蜜这样由不同的食物组成的饭食给予什么样的祝福,这也引起详尽的讨论。这样及类似的探究引起无休止的争论,使法利赛人与文士忙于此道。

每餐饭之前都要洗手与祝福。

让我们来想象,客人们聚集在一起。象这样的早餐他们是不需要由奴仆来招呼的,也没有在宴会那样的接待。首先,大家都要遵守一个宗教仪式“洗手,”然后,家主会从一大块面包上(在安息日是两大块)切下一小块,然后祝福。但这只在象在正餐时他们坐在桌子旁的时候。如果他们坐下,早餐通常是这样的,每个人都为自己祝福,喝酒时也是如此。犹太人诡辩地称,对饭食中的酒祝福一次就足够了,但如果在用饭中又拿来其它的酒,那么每个人就要重新对这酒祝福;如果喝酒是在饭后(就如在安息日与节期,借喝酒来延长宴会),只由一个来为大家祝福。

Edershiem描述了法利赛人这种琐碎的作法:

在这个法利赛人的招待中,我们的主确实是忽略了在饭前“洗手”这个规定。但这个仪式本身是无关紧要的,他一定是有这样做的原因,这在后面会有解释。所有这些习惯的形式主义在对下面Talmud书卷所称之为“宴会”的描述中可十分清楚地看出。客人们进来后,他们坐在椅子上,有人将水端来给他们洗一只手。在此之后是饭前的喝酒,每个人都为此祝福。到此为止,他们都坐在桌子旁,又有人将水端来,这次是洗双手,这是饭前的预备,这时由宴会的主要人物,或是选出来的有地位之人来对饼与酒进行祝福,然后众人以阿门应答,众人理所当然认为祝福是由一个以色列人所为,而非外邦人、奴仆,或是犯罪之人。与一文盲之人说这祝福也是不合法的,尽管与有学问的Cuthaean(一外邦人,或是撒马利亚人)一起说这祝福是可以的。饭后,如果有剩下的食物,要认真收集起来,这时要再一次洗手。先如此行人的带领感恩的祷告。他招呼别人来跟他祷告的方式是有具体的规定的,且因在场人数的不同而不同。祝福与感恩不仅可以用来希伯来语进行,也可以任何其它语言来进行。

至于客人们在宴席的位置,我们知道至上的座位是由拉比们占据的。Talmud书卷中是这样规定的:最尊贵的首先落坐于他的左侧,他的脚向后伸。如果有两个“垫子”,次尊贵之人在他上边倚靠落坐,就是他的左侧;如果有本个垫子,第三尊贵之人落坐于首先落坐之人的下边(右侧)。这样主要的人物就在中间(在最尊贵的客人与次尊贵的客人之间)。饭前洗手的水首先递给最尊贵的,吃肉后的洗手也是如此。但如果宴席上有很多人,此仪式的进行就要从不尊贵的开始,到了最后的五个人时,最尊贵的先洗手,然后其余四个人依次洗手。在这样的安排下,房主或是桌边的主持人进行祝福,然后切饼。一些人认为在祷告人说过祷告之后才开始吃饭并不合礼仪,但这似乎并不是巴勒斯坦犹太人的惯例。然后,将饼蘸入盐或是有盐味的东西中,礼仪要求,有两个人的时候,他们应彼此等待,但有三个人或更多的人的时候就不必了。

在吃饭的时候酒用得很多。

开始的时候,将酒与水混合,有些人认为,在将水加入酒之前不应进行祝福。根据一种说法,两份水兑一份酒;据别一种说法,三份水兑一份酒。提到过不同的葡萄酒:其中有Saron红葡萄酒和一种黑葡萄酒。加调料的酒是由蜂蜜和胡椒制成的。另外一种主要是个人所喝的混合酒是由陈酒、水和香料制成的;还有一种酒是“没药酒;”我们在书上也看到过其中泡驴蹄草的酒。我们还应提到加调料的酒,或是加入胡椒,或是加入苦艾;那么被人们说成醋的一种清凉的饮料是由未熟的葡萄或是韭菜制成。除此以外,人们也喝棕榈酒。至于外国酒,我们在书上读到过亚们的葡萄酒,亚细亚省的葡萄酒,后者是一种浓缩的必须品,冰葡萄酒来自于黎巴嫩;还有一种伊都米亚醋酒;啤酒来自于米底亚和巴比伦;一种大麦酒来自于埃及。最后我们应该提到巴勒斯坦的苹果汁,及其它水果汁。

饭食中的其它食物描述如下:

至于其它各种谷类、肉类、鱼及水果,无论是新鲜还是保存的,一餐饭都有可能包括这些。在宴会上,有一道引菜,是由开胃的咸肉或是一些清淡的菜肴构成。随后就是正餐本身,以吃点心作为结束,点心是由腌制的橄榄、萝卜、莴苣、和水果构成,其中甚至有印度的陈姜。一些特定的食物,特别是蔬菜,对身体健康的各种甚至奇怪的好坏影响在饭间也有讲述。鱼是令人喜爱的一道菜,在安息日的饭食中从不缺乏。有这样一种说法,要保持健康,每一餐饭都应有盐和水。象芥菜与胡椒等调味品应该少用。穷人的饭食却十分不同。裹上一层面粉或蜂蜜油炸蝗虫或是保存下来的蝗虫,这些都不要求祝福,因此动物属于地上被咒诅之物。鸡蛋是常见的食品,在商店可以买到。然后还有一道奶菜,人们将面包蘸在其中。其他稍富有一点的人会加入一个由蔬菜特别是由洋葱与肉作的汤,而非常贫穷的人只是用饼加乳酪或是饼加水果,或是一些如黄瓜、扁豆、豆茎、豌豆或洋葱等蔬菜来满足他们的肚腹。

法利赛人有三个深为人知的特点:

…法利赛人的三个特点为是:从不吃或用没有经过什一奉献的东西;遵守洁净的律法;且因以上这两个原因,避开与非法利赛人亲密的交往。这种分隔构成了他们自称与众不同的缘由。

基督对这些一项没有遵守。Farrar很准确地描述了法利赛人的特点:

他们束缚于长期流行于他们中间的宗教系统,因为按字面遵守是容易的,而进入其中的灵意却很困难;遵守许多外面的规定是容易的,而有智慧舍己地遵行神的旨意是困难的;使心灵受困于一套琐碎的制度是容易的,而顺服被启迪的心是困难的;傲慢的排斥他人是容易的,而有谦卑的灵是困难的;成为苦行主义者或形式主义者是容易的,而心里清洁、有爱心、明智及真正的自由是困难的;成为法利赛人是容易的,而成为一个门徒却是困难的;拥抱一套自我满足外表虔诚的拉比规定是容易的,而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神是困难的;基督将斧子放在他们傲慢的守安息日思想的根上,也就是将斧子放在所有的琐碎教规的根上,他们习惯于在他们的信仰生活中遵守这些教规。

法利赛人一直没有能抵挡基督讲话的智慧,他们现在想要诱惑他违反一个法利赛人的传统。很明显,基督没有在这个节期遵守法利赛人的传统。招待基督的家主首先注意到他没有遵守饭前洗手的习惯(路11:38)。基督继续表明,洗手的习惯并不成就律法的要求。法利赛人关注的是外表的洁净仪式,而无意关心内里的洁净(39节)。如果有必要洁净外表,那么也有必要洁净里面,因为是同一位造物主造了外面与里面(40)。基督劝勉法利赛人行有怜悯之事,这表明他们的宗教已堕落成仪式(41节)。

基督现在继续宣告对法利赛人的咒诅,因为他们的体系赞同违背律法之义的行为。在如此严厉的讲话中,基督显明,这人邀请他不是因为要相信他之后而尊荣他,而是想找他的错。基督所讲的这些话是他所讲的最严厉的话之一,他如此严厉是因为他在这里所定罪的法利赛人这套体系使这些法利赛人拒绝他。现在他们又他们的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人们的头上使人们偏离正路。基督首先因为法利赛主义的什一奉献制度宣告了对他们的咒诅(42节)。律法要求什一奉献,法利赛人对奉献园子里的草十分审慎,他们认为这样行是在成就律法。基督表明,律法要求爱神,对人实行公平。他们注重什一奉献的外表,而没有看到神对他们自己及他们全部所有的有要求,这样才能显明他们对人的义及对神的爱。

第二,基督因法利赛人的傲慢而指责他们(43节)。法利赛人喜爱在会堂中坐在最重要的位置并喜爱人在市场上问候他们。他们想要得人的荣誉,他们有自我寻求荣耀的动机。他们与律法的传与者,他们所宣称要尊敬及神所称为“极其谦和”(民12:3)的摩西形成鲜明的对比。

第三,基督因他们的假冒为善指责他们(44节)。他们想要人们看他们为好,但实际上他们却不是那样的。对犹太人来说,坟墓是污秽之源,任何碰到坟墓之人都受到污秽。因此习惯上将坟墓涂成白色,这样人们可以远避坟墓以免沾污。一个无标记的坟墓似乎是可以行走的地方,而实际上那坟墓却可以使人沾染污秽。基督将法利赛人比成无标记的坟墓,他们在人所不知的情况下使人沾染上他们蝗污秽。

然后他指责了律法师,说他们“把难担的担子放在人的身上”(46节)。这就是基督在邀请凡劳苦担重担的人来就他时所提到的法利赛人的轭(太11:28)。

法利赛人将摩西律法变成365条禁令与248条命令,这是律法师加在他们的跟随者身上难担的担子。法利赛主义对担如此重担的人不提供任何一点的帮助,这担子足以将人压垮。

基督然后因法利赛人赞同谋杀神所派给以色列人传神信息的先知而指责了他们(47节)。他们为先知建造精致的坟墓,这表明他们赞同先知所言。而拒绝基督又表明与那些杀害先知之人认同。因此基督说,“创世以来,所流众先知血的罪,都要问在这世代的人身上”(路11:50)。这世代将自己认同于那些杀人而落在神审判之下的人,如果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反驳说他们并没有与他们的父认同,而是尊荣那些他们的父错杀之人,那么就可能问他们,为什么他们不遵守所有那些先知所吩咐他们该做的事。先知们要求公义,但这一直都没有出现的迹象。先知们应许了弥赛亚的来临。这个世代之人拒绝基督的话,就是表明他们认同于杀害先知的他们的父,因此他们同样有罪。

最后,基督因律法师向那些靠他们得真理的人们隐藏真理而宣告了对他们的审判(52节)。法利赛人的传统并不显明神也不显明神的圣洁对那些与他同行之人的要求,反而使神及他的要求显得模糊不清。因此基督说,“你们把知识的钥匙夺了去”(52节)。基督要给人们光,而法利赛人将人捆在黑暗里。基督说出了法利赛人与律法师可以清楚明白的真理,听了他的话之后,他们“就极力地催逼他,引动他多说话,私下窥听,要拿他的话柄”(53-54节)。很明显,在基督与法利赛人之间没有调和的余地。

M. 对门徒的揭示§§ 110-118

1. 假冒为善
§ 110路加福音12:1-12

虽然与法利赛人的冲突很激烈,人们对基督的兴趣也高长。几千人聚集,他们渴望听到基督的讲论,以至彼此践踏(路12:1)。基督对他的“门徒”说了一些话,在这里“门徒”、并不是指十二使徒,而是指这些激动的人群。他们警告他们要防备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先前在一个法利赛人家中,基督揭露过他们表面上的遵守律法是假冒为善(11:37-41)。在这里基督又宣告,时候已经来到,隐藏要被显露,法利赛主义隐藏的假冒为善要被显露出来(12:2-3)。他对法利赛人的指责会因法利赛人真实本质被显露而得到证明。基督知道这人群中会有许多人公开表明他们对他的信心,但因害怕的缘故而退后。为了鼓励他们公开表明他们的信心,基督首先告诫他们不要沉默(4-7节),然后他又给他们应许以鼓励他们(8-12节)。

首先,基督教导说,他们应该怕神而非人。人因他们信基督而对他们所能做的最坏的事就是将他们杀死(4节),而对死后的事就无所作为了。对比之下,基督要人们敬畏神,顺服神,因为在死后他“有权柄丢在地狱里”(5节)。既然神要他们信靠基督,他们就应听他的,而不要被法利赛人所迷惑。那些争论基督身份的人看出,如果他们表明他们对基督的相信,他们就会被赶出会堂,他们会因此而失去所有作为以色列人的权利。他们会丧失他们敬拜的地方,孩子们学习律法的学校,他们在社区的社会生活,及他们作工的权利。他们会因而面对排斥与穷困。但基督鼓励他们,他提醒他们说,信靠他他们会成为神的儿女,神会象父亲一样照顾他们,神基督照顾无甚价值的飞鸟。他关心人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他甚至数算了每个人的头发。因此他会关心他儿女的需要。基督就是如此劝勉他的门徒不要怕人。

但然后他继续鼓励他们公开承认他是神的儿子。他说,“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路12:8)。基督会不认那些在人面前不认他的人。他在圣经中被描绘为信徒的护卫者(约一2:1-2)。但他只是属他自己之人的护卫者。象在马太福音12:32中所做的,他提醒这些人,如果他们否认圣灵通过神迹对他的身份与他的话的证明,那么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否认就是犯了会遭致审判的罪。那么他们就得作出一个决定-一个正确的决定。为鼓励那些作如此决定的人,基督应许,当他们因信靠他而处危险之中时,神会帮助他们。他并没有应许他们不会被赶出会堂,也没有应许他们不会被交在掌权者手里。但他确应许,他们不会独自面对这些,因此神的灵会伴随他们,给他们要说的话,并护卫那些信靠基督的人,并为他们的信仰而辩护(12:12)。

我们看到,基督看到这众人是处在不能决定的状态中,他们是在考虑,如果他们离开法利赛主义而与基督认同,法利赛人可能会对他们采取所威胁的行动。他们也在考虑基督借他的神迹所证明的真理。基督使他们知道,他们的命运取决于他们的决定,他也再次鼓励他们信靠他。

2. 贪婪
§ 111 路加福音12:13-34

在拥挤的人群人有一个靠近基督,向他请求:“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路12:13)。这给基督一个讨论贪婪问题的机会(13-15节)。Edersheim描述了这个情形:

这里的情形似乎是,人群有一个人听到基督的讲论,就认为,这位拿撒勒的伟大拉比可以来为自己的私利所用。这是他从基督的话中所得到的益处,就是觉得有公开得利的可能-这引起了他的贪心。但浮想我们脑海中的不仅如此,很明显,基督吸引且深深地感动了众人,否则人不会要他介入来解决纠纷的;而且同样明显的是,他所传讲的给这个人这样的印象,就是他也许能使基督为他说话,The presumptive evidence which it affords as regards the effect and the subject-matter of Christ’s preaching is exceedingly interesting。在另一方面,基督不仅仅没有合法的介入权柄,而且我们知道犹太人的律法关于遗产是有清楚的规定的,因此如果这个人有任何正当的理由,他就没有必要求耶稣介入。由此可见一定是“贪心”使得这作弟弟之人想要得到他哥哥那份财产的一半。

基督拒绝卷入这种法律上的事情,但确实看到这人的贪心。贪心起源于这样一种虚假的人生哲学,就是生命的最大益处就是获得物质财富。这样的哲学是法利赛人的人生哲学,他们将物质财富解释为神的祝福。他们在下面这样的说法中表达了他们的哲学,“神所爱的,他使其富有。”他们接受了这样的先入之见,认定追求物质财富是最大的益处,因为赐给财富是神喜悦人的证明。基督面对持这种观点的人时,给了在路加福音12:16-21中的指示。他提到一个比喻,一个人已经很富有了,他的地有很多的出产,他再也不需要粮食了,因为他的粮仓已经满了。他非但没有聪明地使用他的财产,而却决定“只管安安逸逸地吃喝快乐吧”(19节)。我们再一次看到这个虚假的人生哲学导致他认定,生命中最大的目标之一就是满足每一个肉体的欲望。这个富有的人认为,他可以借他所积聚的物质财富来满足他每一个欲望。在这个人身上,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对金钱的态度的形象的概括,他们的这种态度在他们的贪心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这种故事中,基督很快向这个人显明,获得属灵财富要远胜于获得物质财富。在这个故事中,神取了那个人的性命,他就与他的财富永远分离了。属于他今生的物质不能带到来生。一个富有的人不是只有财富的人,而是一个用他的财富来满足他自己并获得永生的人。法利赛人将信心放在错误的对象上,因为他们所信靠的不能满足他们,也不能使他们在神眼中蒙悦纳。基督借这个比喻显明了贪心的危险。现在基督将这真理应用在这些门徒们的身上(路12:22-24)。

基督清楚地说道,“不要为生命忧虑吃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22节),他们不应忧虑物质上的事情。然后基督给出了六个不要为物质忧虑的原因。首先,他说一个人比身体更重要(23节),照顾身体并不能满足整个人的需要。如果一个人只有肉身,那么物质就可以满足那个人的需要。但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第二,他强调所有神的创造物都是在他的照看之下(24节)。第三,主提醒他们忧虑不能使他们的生命延长一刻(25节)。第四,基督教导说,人没有能力给人神所给人的美好的东西(27节),百合花的美丽表明了神供应的能力。第五,基督问,如果神照顾野地里转瞬即逝的花,难道他不会照顾属他自己的人吗(28节)?然后,第六点,他提醒他们,他们有一位知道且供应他们需要的天父(30节)。

主劝勉他们不要忧虑,而要有信心,他说,“你们只要求他的国,这些东西就必加给你们了”(31节)。信靠神来满足他的需要的人会发现神是信实的。贪心常起因于不安全感,想要寻求未来的安全之人就是那贪恋物质的人。基督告诉他们买掉他们的财产并分给穷人,基督藉此对这真理的应用十分显明!他们没有可信靠的物质财富,因此他们只能信靠神。他们借对他的信心,不仅能积攒持久的财富,也能积攒“财宝在天上”(33节)。

一个爱什么,就是服事什么。法利赛人已成为物质的奴仆。基督提醒他们这样他们会有捆绑,并要他们信靠神,这样他们才能成为神的仆人。他又说,“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34节)。Shepard说道:

这小群四面受敌的门徒,不要忧虑,甚至不要为国度的未来而忧虑。它的未来现在看起来暗淡无望,因为带着怒气的敌人在人群中围绕着他们。“你们这小群,不要惧怕,”他说,“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你们要变卖所有的周济人,为自己预备永不坏的钱囊,用不尽的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因为你们的财宝在哪里,你们的心也在哪里。”施行救济并不能买来天国,但投资于真正的慈善事业却是完全的,且会对人有帮助,而不会成为自己的忧虑或引起贪心。储存在这个世界的财富有很多的敌人,但投资于天国工作中的钱却是完全的,并会使如此投资之人的心倾向于天国(Ppmummer),“财宝在哪里,心也在哪里。”

3. 警醒
§ 112路加福音 12:35-41

主现在劝勉他的门徒们要警醒(路12:35)。他将他们比作服事一个主人的仆人,他们要在任何时候预备好要服事。因此他鼓励他们要着好装,灯要一直点着。为使他们对此有深刻印象,他使用了宴会的比喻。婚宴的时间不是事先确定的,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要召集人来。那么这个景象就是,一个人家的仆人在等候主人的不期来到。当他们回来的时候,他期待他们作好服事他的预备。如果这些仆人对他们的责任不在意,那么他们就会在夜里休息,将灯熄灭去睡觉。如果他们忠心,他们就会一直穿着衣服,点亮着灯,等候他回来时服事他。如果他回来的时候发现仆人们是忠心的,这些仆人就会得到荣誉。他们所服事的主人会服事他们。他们要看主人是即将要来的,因此他们要期待着预备好服事他。

基督又以另外一种方式来形象说明警醒这个真理(路12:39)。如果知道有贼要来,家主就会防守预备贼的来到,家主会防止贼的抢劫。这里所强调的是不仅仅要警醒,也要预备好,在这里主应用了这个教导,他说,“你们也要预备,因为你们想不到的时候,人子就来了”(40节)。这个教导是基于这样一人事实,就是展现给以色列人的国度被他们拒绝了。因此这国度的出现会被延迟到未来的某个时候,所应许的并没有收回,但可以在未来的某个未定的时候实现。基督的仆人要在那个时候警醒、等候并预备好,盼望人子的来临。

4. 忠心
§ 113路加福音12:42-48

基督现在鼓励警醒的人要忠心,他提到一个忠心之人及聪明的管家的特点。这个人被命管理主人的仆人及主人的财产,他的责任是保证他的主人的仆人们的需要要靠他主人的财产得到满足。

这比喻的背景是来自于那国的习惯。管家是被命管理所有供应品的家中管理者,他的责任是组织并指导干活之人的活动,管理收支,在主人不在的时候照顾他家的利益,并在主人回来的时候向他汇报。主人在回来的时候看到那可信赖及考虑周到的仆人正在行使他的职责,那么他就有福了;主人会立刻给他奖赏,把更大更有责任的工作交给他。

如果主人发现管家忠心负责,那么就会给他更大的责任。主人会毫不犹豫地将他所有的财产交给这样一个忠心的仆人来管理(路12:44)。那仆人也有可能不忠心,如果他觉得主人要他汇报他的管理工作的时候是在未来某个不确定的时候,他也许就会在管理他主人的事务上松懈,他可能会苛薄对待那些仆人,滥用他的地位,且不履行他的责职。但主鼓励他的听众要因他到来时间不确定性而忠心。在故事中,他说,“在他想不到的日子,不知道的时辰,那仆人的主人要来”(46节)。管家认为无限延迟的主人回来的日子来突然来到,当主人回来时,就要要求管家作出汇报,一个不忠心的仆人会被剥夺他的权利。

因此对基督不忠心的人通过他的不忠心显明他与基督没有关系;也显明神会让一个人永远从他的面前离开(46节)。但顺服的仆人会得到奖赏。基督说受到惩罚的程度会有不同(47-48节),受惩罚的程度取决于交给他的权利及启示给他的知识。以基督的这个比喻中,知道他主人的意思且因主人来迟而不忠心的人会受到更多的责打。不知他主人的意思的人,尽管他会受到责打,但却比知道而拒绝他主人的旨意的人受到少的责打。权力所带来的是责任(Privilege brings responsibility)因此基督说,“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48节)。

5. 耶稣到来所带来的影响
§ 114路加福音12:49-53

在整个基督的事工中,我们一直都在看国民对他的话与他的身份的两种反应。有相信他的,也有拒绝他的,这都在意料之中。所有审判权都被天父交在基督的手里(约5:27)。基督说他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时,他所说的是他审判的角色(49节)。

基督临近死亡这本身就是对撒但、罪、世界及不信之人的审判。想到十字架的审判及被钉十字架所遭受的痛苦,基督说到他的“洗”并提到他内心的忧痛(50节)。基督来使人们分争,这分争起因于他们对他身体的态度。他来是带来平安(路2:14),但只有那些信靠他为个人救主的人才能经历这平安,对其他人来说面临的是审判。因此基督到来所带来的分争(在我们这个世代也是很明显的)是在预料之中且是在神的计划之中。一些也许因为基督没有统一以色列而认定他不是真正的弥赛亚。但他启示说,他来从国民中呼召人们出来归向他自己,而且他的到来会带来分争。这一部分记录了另外一个呼吁,就是要人们从当时的宗教系统中分别自己出来与基督认同。

6. 时代的征兆
§ 115路加福音12:54-59

基督现在对那些拒绝他的人一个温柔但也严厉的警告,警告他们所面临的危险。基督来到世上带来的火包括审判,那些拒绝他的人会落入严厉的神的管教之下。因这要临到的审判,基督再一次劝勉国民要寻求与审判者的和好,以躲避他的审判。他再一次使用人们所熟悉预报天气的比喻(54-55节)。人们学会通过观看云与风来确定一天是晴天还是雨天,是热天还是冷天,他们能解释天上的迹象以确定天气的情况。基督已行了无数的神迹来证明他身份的真实性,从这些神迹中人们应该知晓他们所生活在其中的时代的意义(the significance of the days)。先知但以理预告过弥赛亚来临的时间(但9:24-27),主认为国民应对这预言作出负责任的反应,他们对此预言无知不是他们拒绝弥赛亚的借口。如果他们能解释天上的迹象,那么就应该能解释他的神迹并知晓该时代是弥赛亚的日子。

看到即将来临到这国民的审判,基督劝勉他们寻求与那大审判官的和解。基督用一个比喻来结束这一部分教导,他说如果一个他们的对头带他们去法官那里被审判,那么他们明智的作法是尽力与他们的对头和好,将分争化解,以使对头放弃指控。否则就要面对法官,受到审判。基督是在以这种方式来劝勉他们与他自己和好,因为他被神任命为审判者。除非那世代的人与他和好,那么审判就会临到他们。审判来的时候再寻求和好就来不及了。

7. 有关悔改
§ 116路加福音13:1-9

基督现在面对的是拒绝他的人所设的陷害他的诡计。他们知道耶稣来自于加利利,并认为他一定同情加利利人,就告诉他有关一些加利利人被彼拉多杀死的事。他们期待基督的爱国主义会使他说出一些定罪彼拉多的话,这样就会给他们一个在彼拉多面前指控他的机会,以使彼拉多把他作为煽动骚乱反对罗马政权之人处死他。若不是这样,基督就要对这些加利利人表示同情,因为根据犹太人的思想,任何不寻常的灾难都被看为是从神而来对人犯了大罪的审判。若基督对这些加利利人表示同情,那么就是说话反对降灾的神;藉此也可以指责他心硬及没有同情心。因此他们认定,不管基督怎样回答他们所讲的,他们都会抓到指责他的把柄。基督在回答中驳斥了这些人死是因犯罪而遭致神特殊的审判果这样的看法,基督宣告说他们的罪不比他人的罪少也不比他的罪多。他对他的挑战者作了一个清楚的回答,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13:3)。这一定刺痛了那些来就他的人,因为他们相信这个灾难表明这些人是该受死的,是死在神的手里。基督说他们与那些他们认为该死的人同样有罪。

然后基督又提到另外一个事件,在其中似乎无辜的人也是被杀了。在建造西罗亚楼的时候十八个人被压死,这也许是希律的一个建筑计划。犹太人也许同样会认为这些人因一些大罪而该死。基督在此又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5节)。如此基督将这同样的审判临到他的指控者身上,这审判就是他们可能要用来审判那些已死的人的。

基督现在继续通过一个比喻来解释为什么那个世代该受审判。种植无花果树只有一个目的-让它结果子,那么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不仅本身无用,它也占用可结果子的树的地土。唯一合理的做法就是砍掉不结果子的树,将地方让出给结果子的树。Shepard写道:

这个故事形象地说明了神对犹太人的长期忍耐,犹太人是他所喜爱的,他们占据着他的选民的位置,但在他们的生活中没有结出他想要的果实。这个故事如此形象,它一定深入众人的内心深处。整个国民都不结果子。无花果树要用三年的时间才开始成熟,这国民已受特殊的优待已有多个世纪,它应该已成熟,又有许多世纪经历神长期的耐心关爱,它也应该结果子了。作为葡萄园丁的基督现在也在要求国民悔改结果子,以色列这时是在被查验之中,犹太人会悔改吗?当神将一国民置于一极受惠的位置,他也期待他们结出特殊的果子。占据这样的位置要负超常的责任,而且,万一失败就会有严重的结果及惩罚。这是一个对以色列清楚的呼吁,要他们在这合适的时机悔改。犹太人对这个警告置之不理,结果在神的审判中,最悲惨的结果产生了,犹太国民几个世纪以来被分散到各地,受到神的惩罚。

葡萄园主神将以色列作为结果子的树的种下,耶稣基督是葡萄园丁,有三年的时间他都在呼召以色列 ,但以色列并没有悔改,没有结出义的果子。因此以色列要被砍掉,就是整个国民要落在审判之下,这审判会在公元70年临到,那时提多会毁灭圣城耶路撒冷及圣殿。但这并不意味着神结束神对以色列的计划,而是表明以色列会被搁置在一旁,神会借着新计划为他的荣耀生产新的果子。马太福音16:18中,基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启示了这个新计划。后来在耶路撒冷的时候他再一次提到将以色列搁置一旁来建立一个新计划,神会在现今的时代通过这个计划作工(21:43)。

8. 有关以色列人的需要
§ 117路加福音13:10-17

在对会堂所发生之事的最后一次记录中,基督通过医治的神迹,描绘了当时以色列的光景。他表明,如果国民在信心中转向他,他要为他们做什么。基督在教导中注意到会堂中的一个可怜的妇女,她病了十八年,腰一直不能挺起来走路。这个妇女形象地体现了以色列在神面前的情形,神给了国民律法向他们显明神圣洁的要求,以使他们可以正直地行走在神面前。但以色列忽视了律法,他们的行为在他面前不蒙悦纳。但这国民的光景并不是无望的,这从基督为这个妇女所做的看得出来。基督要她来到自己面前,从痛苦中释放了她,他触摸了她,她弯曲的身体立刻挺了起来,可以挺身走路了。基督一直都在呼召国民归向自己,就象他要这个妇女到他面前来一样。他主动要使这国民变得完全,以使他们在神面前正直行走,但这国民不来就他。因此这是一个启示,显明以色列的需要及这需要如何得到满足。

尽管这个妇女因得医治而归荣耀给神,但管会堂的人却公开否定基督,因为他在安息日行了神迹。基督显明了法利赛人传统主义的虚伪,法利赛人在安息日从厩中解开牛与驴给它们喂水,他们认为这样的作工不违背律法,因为他们认为必要的工在安息日是可以做的,他们觉得有责任提供他们牲畜的需要。基督觉得对这个受撒但捆绑十八年的亚伯拉罕的女儿有责任,她不仅仅是亚伯拉罕肉身上的女儿,也是亚伯拉罕信心上的女儿,因为她接受基督的邀请来就他,她来到基督面前的时候就得了医治。这个形象的说明是如此显明,反对基督的人受到羞愧,但人们却赞同基督所行的。

9. 有关国度的计划
§ 118路加福音13:18-21

马太只是概括性提到在一件事上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拒绝(太12:20-24),而路加则通过他记载的许多事件详细地描述了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拒绝。马太在13章中记录的基督所列举的许多的比喻使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对基督的拒绝达到了高潮,而路加则在这里只记录了两个比喻,来显明国民拒绝之后这国度的一些特点,他记载了芥菜种与面酵的比喻。很明显反对基督的人数远多于在信心中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的人数。这使得一些人要问,基督用这么少几个人能做什么。芥菜在一个夏天里可从种下的种子长成大到可以使鸟栖息在其枝子上,在一个季节里长二十五到三十英尺并非是不常见的。听基督讲道的人很熟悉芥菜从微小的种子长成大树的情形。借这个比喻他教导,信靠他的这一小群人,在当时代国度新形式的发展中会有大的发展(路13:19)。然后基督讲了藏在面中之酵的比喻(21节),他讲到象面酵暗暗地,渗透性地,不可改变地发酵一样,国度的新形式也是以同样方式运作。基督讲这些比喻是要除去他的跟随者因人们对他的信息与身份普遍的拒绝而可能经历的气馁。

N. 在修殿节的冲突
§119约翰福音10:22-39

在住棚节以后的三个月时间里,耶稣一都在庇哩亚传道。

他在庇哩亚的事工是从住棚节之后到最后一个逾越节前一个星期,以耶稣去耶路撒冷的修殿节为界正好为分两部分。因此在庇哩亚的每一部分事工大约有三个月;第一部分是从大约九月末到十二月;第二部分是从十二月到四月初。对于这六个月的事情(马太福音12;22-45的有短暂记载)除了马可的记载没有别的记录,尽管其中发生在耶路撒冷与犹太地的事件由约翰所记载。

我们会注意到这一部分尤其缺乏对事件的记载,它所包括几乎都是对话与比喻,只有很少一点的叙述。

现在修殿节已来到,有关这个节期,Shepard 写道:

这是一个喜乐的节日,是为记念祭坛在被安提阿古意比腓尼斯污秽六年半之后由犹大马加比所恢复。在八天的节期中,人们在耶路撒冷及各地的家中呤唱Hallel诗歌。在公元前164年的修殿节中,只发现一大瓶油,只够一天照明的;但根据犹太人传统的说法,它却奇迹般地用了八天,因这个原因,修殿节持续了八天。这外节期,象住棚节一样,记念的是神的胜利,就是土地复归于以色列。这是一个重新带来弥赛亚盼望的时刻。

基督来守这个节期,走在圣殿地方的时候,他又一次遇到犹太人挑战他,“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地告诉我们”(约10:24)。这个问题暗含的意思是,尽管他们知道耶稣自称为弥赛亚,但他并没有向他们澄清所自称的。要耶稣清楚说明他就是弥赛亚,他们的意思就是,如果他们对他的拒绝有什么错处,那也是他的错而非他们的错,因此他没有公开宣告自己是以色列的弥赛亚。如果基督照他们所挑战的那样回答,那么就会给他们一个借口,使他们可以在掌权者面前控告他。基督回答说,他已多次告诉他们他是谁;然而他们仍然不相信他,他们已经听到他有关他自己身份的说明。除此以外,他的所行的神迹与证明他的身份。因此他的话与他的作为公开宣告了他是神的弥赛亚。

他解释了他们不信和原因,他们不是缺乏对他的身份的说明,而是他们不是他的羊(26节),他们不听他的话且不跟随他。因此错误不是他的而他们的。那些他称为“我的羊”之人的特点是他们听他的话(27节)。他们借着听话表明他们相信他的话与作为。基督说他将永生赐给那些相信他之人。基督说永生他指的是非被造的生命,是只属于神自己的。神将他的生命分赐给那些信靠他儿子的人。那些拥有永生的人象神一样永远不会灭亡;这样的人得到永远的保障,因为基督说,“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28节)。就如神不可能死一样,那么死也同样不可能临到那些相信神儿子并接受他的生命的人。接受基督作为个人救主的人在救主的手中是有安全的保障的,且持守信徒的救主的手在天父的手中也得到安全的保障(29节),因此信徒得到双重的保障。就如子与父为一一样(30节),信徒与父与子也合为一,且信徒的生命是永远的,就如父与子的生命是永远的一样。断言信徒与他是合一的就如他与父是合一的,藉此耶稣是在宣称自己的神性。对犹太人来说这是亵渎的宣称,他们拿起石头要打死他(约10:31),以遵行摩西律法中的将亵渎之人用石头打死(未24:13-16)。基督的神迹已经证明他是神,因此基督责问对他的指控,他们定他的罪是因他所作的工,也是神的工,还是因他所讲的话?他的工已证明他是神,他的话与同样证明他是神。基督在反驳中引用了旧约中被称为“神”之人的例子(约10:34参诗82:6),摩西对亚伦象“神”一样(出4:16)对法老也是象“神”一样(7:1),因为他带来神的信息。如果作为人的摩西对亚伦与法老可以象“神”一样,为什么基督不能是“神的儿子”(约10:36)。他象摩西一样,是神的使者,带着神的信息。以色列的女子们先前听了摩西的话,那么为什么不能也听基督的话呢?尽管基督声称他是“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 (约10:36),他没有要他们因他的话而接受他,而是要他们因他的作为而接受他:“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37节)。他们不能否认他的作为是神的作为,但他们拒绝了这证据。他们又一次想抓住他将他带到公会以审判他他们所指控的亵渎罪。但他躲开了他们且离开了耶路撒冷(39节)。因此我们主这一段的事工在犹太人想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种公开敌对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