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表明基督不是为所有人死的十六个论据

第九章 从圣经一些特别经文中总结出的一般论据


论据十六 我可以用圣经的许多经文来证明,基督并没有为所有人的罪而死。我将只挑选其中九个,以它们来结束这部分的论述。


1、创世记3:15。这是圣经中第1节指明在神的子民和他们仇敌之间存在着区别的经文。“女人的后裔”指的是耶稣基督,其次也指在基督里的所有信徒。(这点非常清楚,因为“女人的后裔”所预言的应验在基督以及祂子民的身上。)“蛇的后裔”指的是世上所有不信的人(参看约翰福音8:44)。既然神只应许蛇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之间有仇恨,显然基督作为女人的后裔没有为蛇的后裔而死!

2、马太福音7:23。基督在这里说,有些人是祂从来不认识的。然而,在另外一个地方(约翰福音10:14-17)祂说,祂认识祂所有的子民。祂必定认识所有祂为之而死的人。如果有祂所不认识的,那么祂就不可能为这些祂所不认识的人而死。

3、马太福音11:25-27。从这些话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神向一些人隐藏福音。如果父的旨意是不向他们启示福音,基督就不可能为他们而死。并且我们应当注意,基督在这里因父使人有分别(这种分别是一些人拒绝承认的)而感谢祂。

4、约翰福音10:11,15,16,27,28。从这些经文我们清楚看到:


I. 并非所有的人都是基督的羊。

ii. 人与人之间的区别总有一天要显明出来。

iii. 基督的羊被认定是“那些听基督声音的人”;其它的则不听祂的声音。

iv. 一些还没有被认定为羊的已经被拣选,也必定被认识(我另外有羊)。

v. 基督并非为所有人而死,只是特别为祂的羊而死。

vi. 那些基督为之而死的就是父赐给祂的。因此,祂不是为那些没有被这样赐给祂的人而死。


5、罗马书8:32-34。从这些经文我们清楚看到,基督的死为的只是神的选民,同样,基督只为这些人代求。

6、以弗所书1:7。根据这节经文我们必须这样说,假如基督的血是为所有的人而流,那么所有的人都必定获得这救赎和饶恕。但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地说,并非所有的人都获得它们。

7、哥林多后书5:21。在死的时候,基督替所有那些在祂里面被神称为义的人成为罪。假如祂替所有的人成为罪,为什么并非所有的人都被称为义呢?

8、约翰福音17:9。基督并非为所有的人代求,所以祂也并非为所有的人而死。(参看第二部分第四、第五章。)

9、以弗所书5:25。基督爱教会,这是丈夫当如何爱妻子的榜样。但假如基督也象爱教会一样爱其它人,以致为他们死,那么丈夫就当同样爱除他妻子之外的其它女人了!


我们为自己还可以提出其它论据——但是,在回顾了已经说到的这些后,我确信这些已经足以满足那些以真理为准则的人了;对于那些固执的人来说,即使我提出更多的论据,他们也不会满足。所以我列举的论据就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