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神差遣耶稣基督受死的目的
第七章 基督献上和代求是成就我们救赎的唯一途径
注意圣经怎样把基督的献上和代求联系在一起是十分重要的。例如:
基督称那些祂担当其罪孽的人为义(以赛亚书53:11)。
基督为那些祂担当其罪的人代求(以赛亚书53:12)。
基督从死里复活,为要称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为义(罗马书4:25)。
基督为神的选民而死,现在为他们代求(罗马书8:33,34)。
从这里我们清楚看到,基督不可能为所有的人死;因为这样的话,所有的人都称义了——但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献祭和代求都是要祭司来履行的职责。无论他在哪方面失败,他都不够资格作他民忠心的祭司。圣经说,耶稣基督既为我们作挽回祭(献祭),又作我们的中保(代求者)(约翰一书2:1,2);祂既献上自己的血(希伯来书9:11-14),又替我们祈求(希伯来书7:25)。由于祂是一位忠心的祭司,祂必完美地履行这两种职责。既然父常常应允祂的祷告,祂就不可能为所有人祷告,因为并非所有人都得救。从这里我们也可清楚看到,祂并非为所有人死。
我们也不应忘记基督现在为我们代求的方式。圣经说这是借着祂在天上显示自己的血(希伯来书9:11,12,24)。换句话说,祂是借着向父显示自己的受难而为我们代求的。所以,受难和代求这两个行动都必定关联着同一些人,要不然若说代求以受难作基础就站不住脚。
在约翰福音十七章的祷告中,基督把祂的死和代求联系在一起,作为我们得蒙救赎的惟一途径。在祂的祷告中,祂提到自己将舍命,为父赐给祂的人祈求。如果这两件事是基督亲自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就最好不要将其分开。它们谁离了谁都不行,正如保罗所说“基督若没有复活(因此现在没有在为我们代求),你们的信便是徒然;你们仍在罪里”(哥林多前书15:17)。
所以,如果我们把基督的死和祂的代求分开,我们就没有得救的确据。如果基督现在不为我代求,那么说祂过去为我而死有什么益处呢?只有祂现在称我们为义,我们才有脱离因我们的罪遭定罪的保障。如果基督不为我祈求,我仍遭定罪。因此十分清楚,祂为之而代求的人必定是那些祂为之而死的人——所以祂不可能为所有的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