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的工作伦理

Leland Ryken

  一生病魔缠身的理查.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曾说,他传道时总是抱着“可能再也没有机会传道”的决心,是“一个垂死之人在向一群垂死之人传道” (“as never sure to preach again, and as a dying man to dying men”)。清教徒深知,今生的每一刻都活在在永恒的荫下,因此他们深深感到,在地上的每分每秒都必须完全为主而活。巴克斯特曾作出这样的劝勉:“不要盼望自己能够长寿;要活得像那些垂死之人一样,时时意识到自己明天可能就会被主接去了。”
  
  清教徒认为,基督徒有责任“将时间赎回”(“redeem the time”──这是巴克斯特常用的说法)。意思是,我们应当按照敬畏神的原则,妥善建立每日生活的规律,使每分每秒发挥最大的功用。清教徒最喜欢的用语之一,就是“井然有序”(well-ordered),而反对清教徒的人,则因此戏称他们为“纪律执行者”。对于清教徒而言,成为“入世的圣徒”(worldly saints)是基督徒在今生所渴慕追求的目标。所谓“入世的圣徒”,指的是那些以地上的世界为活动空间、同时又将天上的家当作终极盼望的人。巴克斯特劝勉他的读者:“在你作坊以及你家的门上,要写下如此的字样:‘我在永恒中的光景,取决于今世的光阴’。”(“This is the time on which my endless life dependeth.”)

这样的人生观,产生了清教徒生活的三大特征:

一、“以神为中心的生活”的理想(the ideal of the God-centered life);
二、“呼召”的教义(the doctrine of calling or vocation);
三、“生命中的一切都属于神”的信念(the conviction that all of life is God’s)。

以神为中心的生活

  清教徒最大的长处之一,就是他们在生活中对于优先次序的意识。将神放在第一位,并以神为中心原点来衡量一切事物的价值──这是清教徒一再强调的。
  
  巴克斯特给基德敏斯特(Kidderminster)会众最后的劝勉就是:“要确定你时时刻刻都保持一颗以神为乐的心”(“Be sure to maintain a constant delight in God”)。康奈利.布尔吉斯(Cornelius Burges) 有一次在国会讲道时,勉励在座的听众:“提升自己的灵命,紧紧抓住神,与神联合,如漆似胶地黏着祂,永远单单属于祂。”
  
  对清教徒来说,所谓“以神为中心的生活”,就是以追求属灵及道德上的敬虔与圣洁为生活中的要务。巴克斯特写道:“在属神的社会中,圣洁与敬虔的特质必须备受尊敬与羡慕;而圣洁与败坏的事物间,必须作出一绝对的划分。”今天的文化狡狯地将这种敬虔的生活方式形容成不必要的重担,但清教徒却认为这种生活是值得羡慕的,并乐意过这样的生活。清教徒罗福.威宁(Ralph Venning)曾在一篇关于罪的论文中──就其长度而言,其实应该算是一本书──将圣洁与敬虔形容为“天地间至美之物,是我们活在地上不可或缺的,在天上也是如此”。
  
  当然,若想建立圣洁敬虔的生活方式,是必须时刻儆醒的。清教徒喜欢用十分生动的表达方式,来形容他们所羡慕的生活,例如“守望”(watching)、“精准地前行”(exact walking)、“治死身体的恶行”(mortification) 等。
  
  在清教徒的思维中,基督徒的一生是一趟英武伟大的旅程,需要极大的能量来完成。巴克斯特写道:“作基督徒不是一件可以坐着完成的工作;基督徒的生命不进则退──坐着休息与刻意退步没有两样,会害你失去属天的福分。”在那个年代,清教徒是一群积极份子。清教徒克伦威尔将军(Oliver Cromwell)在一封寄给国会发言人的信中,曾将“那些等候上帝祝福的人”这句话中的“等候”一词划掉,改成“那些曾与神摔跤而蒙神祝福的人。”
  
  强调以神为中心的生活,有时会把基督徒变成出家人,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但这在清教徒而言,却恰恰相反。清教徒理查.史比士(Richard Sibbes)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准确地表达了清教徒对今世生活的洞见:“很奇妙地,一个基督徒的一生,是藉由思考、默想将来的永生,而在今世的规律下度过的。”而在神学方面装备清教徒去过这种“两个世界”的生活的,则是他们严谨而完整的“呼召”的教义。

清教徒论呼召

  清教徒论到两种呼召──普遍呼召(general calling)与特殊呼召(particular calling)。每一个基督徒都领受了同样的普遍呼召,即蒙召悔改、过圣洁生活。威廉.柏金斯(William Perkins)写道:“普遍呼召就是归顺基督信仰的呼召,是上帝教会每一个成员都领受的… 即从这世界被召出来,分别为圣成为神的儿女。”
  
  特殊呼召有别于普遍呼召。特殊呼召乃关乎上帝个别在每人的生活中所安排的特定的职责与工作。特殊呼召的重点在于每个人所从事的职业,但并不限于此。清教徒从他们对呼召的基本理解,作出了一些重要的推论。
  
  首先,由于人所从事的工作是出于神的呼召,因此从事各行各业的基督徒,都是神的仆人,所有的工作都是事奉神。这就是为什么多马.曼顿(Thomas Manton)曾说:“每个受造物都是神的仆人,各从其职来荣耀神;有些领受这样的呼召、有些领受那样的呼召。”
  
  第二,根据清教徒的观点,所有的工作者都是被神呼召而在地上从事其职务,因此世上所有正当职业都是崇高的。清教徒关于呼召的教导,将日常的工作赋予神圣的意义。威廉.丁道尔(William Tyndale)说,从外表而言,“刷碗及讲道的工作似乎有不同等级的圣俗之分;但事实上,论到哪一种工作较讨神喜悦,这二者在神眼中是没有分别的。”为什么呢?巴克斯特解释道:“神所重视的不是表面的工作,而是工作者的心。”
  
  清教徒关于呼召的教义(在此应该说明,这教导是从路德及其他改教家传承下来的),整合了属世的生活与属灵的生命。属灵生命不再被局限于某种“神圣”的空间内,也不再是世外修道士的专利。根据李查.斯提尔(Richard Steele)在《商人的呼召》(The Tradesman’s Calling)一书中的说法,工作场所“是你能够最有把握地期待上帝同在与祝福的地方”。
  
  这种将工作视为呼召的观点,不单开放了在每日的工作中事奉神的可能性,更是藉由每日的工作来事奉神。这意思是,工作本身就是事奉。(木匠可以替教会雕刻讲台,这是在工作中事奉神;但木匠雕刻客户家中的桌椅,一样是在事奉神──这是藉由工作来事奉神)。工作就是事奉。巴克斯特勉励从业人员“藉由事奉雇主来事奉神”。
  
  工作还有道德的层面。清教徒论到工作的报偿时,几乎都会将事奉神与事奉人连在一起。柏金斯写道:“我们今生至高的目标,就是在蒙召从事的工作上服事人,而藉此事奉神。”
  
  对清教徒而言,日常的工作在属灵生活中是如此重要,难怪他们会以如此的热忱将自己全心投入蒙召从事的行业。当然,我们必须小心分辨清教徒原本的工作伦理,以及后来世俗工作狂文化对它的扭曲。清教徒的工作伦理本为:“在你的呼召上勤奋努力…;若你以属天、顺服的意识,喜乐地用你手所作的工来服事神,那么你的工作,就等于把所有时间都放在属灵操练上。这必蒙神悦纳。”(巴克斯特)

生命中的一切都属于神

     清教徒另有一项过人之处,就是他们如何巧妙而纯熟地将生命中的一切,都视为上帝之所有。清教徒同时活在两个世界里。对他们来说,两个世界都同样地真实;他们不会刻意在生活中划分圣与俗的界线。
  
  根据多马.高治(Thomas Gouge)的说法,基督徒应当“圣化自己的心思意念,好在属地的工作上怀着属天的心”。彼得.柏克利(Peter Bulkeley)写道:“若上帝是主宰我们的上帝,那么祂就必须在一切事上作我们的主宰。”(“If God be God over us, he must be over us in every thing.”)
  
  难怪清教徒在一切平凡的所在,都能看见神。巴克斯特这样问他的读者:“你能够想到一个你曾住过的地方,是在上帝恩典之外的吗?”本仁约翰(John Bunyan)在《丰盛的恩典》(Grace Abounding) 一书中问道:“你曾否忘记那挤奶场、牛棚、谷仓、还有类似的地方,就是那些上帝曾触摸你灵魂的地方?”
  
  在这样一个架构底下,没有什么事件是微不足道的。我们可以从生命中的每一刻学习操练。某个主日早晨,年轻的罗勃.布莱尔(Robert Blair)待在家里,没上教会。他望着窗外,看见“日头放着耀眼的光芒,又见到一头乳房丰满的母牛”。布莱尔想到,太阳受造是为了发光,乳牛受造供给鲜奶,这使他意识到自己对自己生命意义的了解多么不足。不久之后,他就在聆听一篇讲道时悔改归主了。
  
  没有一个地方是清教徒未看见神的。他们每一刻都保持儆醒,晓得上帝随时都会将巴克斯特所谓的“一滴荣耀”(a drop of glory)滴在他们的灵魂上。
   
  鲁益师(C. S. Lewis)满怀热忱地描述“丁道尔(William Tyndale)的世界中那种美丽而可喜的结合。他完全否定了中世纪对于宗教及世俗生活的区分”。这种结合,是清教徒最吸引人的地方之一。他们的目标,是在规律而节制的日常生活中,结合个人敬虔、社会生活、日常工作,以及对上帝的敬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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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注:Cornelius Burges乃威思敏德会议的成员,威思敏德信仰告白就是此人负责执笔完成的。
[1] 编注:Mortification一词出处为罗八13,“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清教徒所说的mortification,与罗马天主教“苦修”(亦为mortification)的概念不同。对清教徒而言,“治死身体的恶行”是指在属灵的层面上与罪恶及试探争战;而罗马天主教则认为,人若苦待自己物质的身体,就能替灵魂赎罪。今日绝大部分的天主教徒已经不再将苦修主义当作信仰的一部分,但许多天主教徒仍认为,禁食等类的“苦修”,有积德赎罪的功用。
[1] 编注:见创三十二章,雅各与神摔跤,最后得到上帝的祝福,被上帝改名为以色列。
[1] 赵中辉译,改革宗翻译社出版。
    
  (本文选自《信仰与生活》第六期。原文题为 “The Original Puritan Work Ethic”,载于Christian History & Biography杂志2006冬季第89期。作者Leland Ryken为惠敦学院Clyde S. Kilby座席英国文学教授。本文经作者书面允许出版。 Alex Tseng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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