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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诺克斯—清教派的创始人》

钟马田博士

  
  约翰·诺克斯不单是在苏格兰干了一番不可思议的大事,他的影响是遍及全世界的。
  
  约翰·诺克斯是个充满能力的传道人。他的讲道曾深深影响爱德华六世;还有许多人也深受他的影响。我们常爱提到,苏格兰玛丽女王如何感受到他话语的能力,往往因而流泪暗泣,不是因为她信服这些话,而是出于痛恨和愤怒;她对这个人充满了畏惧,惧怕他祷告和讲道所发出来的能力,甚于许多军团所带来的威胁。兰道夫(Randolph),一位英格兰大使,曾这样说过他对约翰·诺克斯的讲道的感受:“这个人的声音,在一个钟头内灌注进入我们里面的活力,胜于六百个号筒,不停地一齐向我们的耳朵吹响所带来的。”
  
  我们根据哪些方面才能说约翰·诺克斯是“清教主义的创始人”呢?第一个答案,是根据他的独立创新的思想。顾名思义,清教徒都是有独立思想的,他永远不会是个“代表既成体制的人”;他不光是在宗教信仰方面不是属于“国立教会”的,就是在其他方面也是一样。
  
  第二点,约翰·诺克斯有资格称为“清教主义的创始人”,是因为他能把清教主义信仰的导向原则明确地实行出来。这些原则,首要的是以圣经——神的话,为最高的权威。这是诺克斯坚守的原则,如果没有圣经的根据,他就绝对不去做,也不准许弟兄们去做。第二个原则,是主张教会“改革要延伸到根部与枝条”,这话出自诺克斯之口。换句话说,清教徒并不以仅仅在教义上有改革而感到满足。清教徒对改革的彻底要求,不仅要求改革教义,也要把改革贯彻到实践方面,包括对教会本质的整个看法。对清教徒来说,改革不仅是修改,或一点改善,改革是教会的“全新的建造”——不仅是将已存在的修改一下,这个建造是根据新约的教导。
  
  他要把教会恢复到新约圣经里的模式。基于此,他认为必须改革教会的仪式,就是教会崇拜的处理和所有圣礼的施行。他这样说:“向神的敬拜,尤其是圣礼的施行,必须以圣经所指明的为准,不得添加,也不得减少。”又说:“教会没有权柄,可以自行发明一些宗教仪式,再自行加上重要的意味。”他因为说了这样的话而受到了指控。他分辩说:“人不可创立或发明一种讨神喜悦的宗教,他只能持守并遵行从神而来的信仰,不能加以删减或修改。”
  
  他所高举的原则就是这样。但更重要的是,他把原则应用出来。没有所谓理论上或学术性的清教徒。不错,有人对清教派思想感兴趣,但是,除非他们能实行这些思想,否则就是清教主义的叛徒,因为真正清教徒的特色,就是实行。
  
  他的影响至深至大,他实在是英格兰,同时也是苏格兰的清教主义的创始人。
  
  移民美洲的早期清教徒对政府和掌权者的看法,和约翰·诺克斯所见的完全一致,正如卡莱尔(ThomasCarlyle)所说的,他也同样可算是美国清教主义的创始者。我甚至认为,他的思想,可说是1776年成功的美国独立战争的原动力;他是这种争取独立精神的开路先锋。
 

本文节选自《清教徒的脚踪》中《约翰·诺克斯—清教派的创始人》一章。以琳出版社。钟马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