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金多五经略解 Notes on the Pentateuch
贝赫奕(Harry Price)译  拾珍出版社

  我起初以为是新译的书。但翻开来看,觉得中文词句有些不像现代人的用法。再看译者“序言”,赫然发现出埃及记略解是“光绪丙午[1906]年”;利未记略解“光绪丁未[1907]年”;而创世记略解则是“1921[辛酉年]年”;民数记略解和申命记略解,则没有年份记载。这样说来,译者是将五经分开翻译,所用的时间约在十五至二十年之间。如果假定出埃及记略解是最先完成,则花在翻译上的时间,也已经将百年了!

   记得:在许多年前,曾略过阅此书的一部分,现在如逢故人,该是值得欢乐的事。我以为是新译的书,原来已经是古典作品了。

   这样旧的书,居然能够再版,自然必是有其价值。现在是书多读者少的世代;加以其译笔不同于现代,似略有消化不畅的感觉。不过,读来仍然觉得有味。

  马金多的五经略解,为什么选择旧约的前五卷,作为研究的对象呢?

  当然,一般信徒,在读经的时候,常把旧约忽略过去,以为是艰深难解,也就把它当作无关紧要。其实,这种态度明显是错误的。因为主耶稣在世的时候,常是引据旧约圣经;祂应付魔鬼试探的武器,总是“经上记着说”,所指的自然是旧约圣经;而且是出自五经中的申命记。在复活以后,主向门徒显现,“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二四:27)使徒们传福音的时候,是根据旧约圣经,讲明耶稣是基督。使徒保罗综述福音要义说:“我当日所领受又传给你们的,就是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林前一五:3,4)可见要相信,了解福音,必须了解旧约的记载。

   为什么作者用“略解”(Notes)的方式呢?据他自己的说明,只是讲显明的教训,已经够了,是对读者有益的,不必去钻牛角尖,弄些艰深难明白的东西,以满足某些人的好奇心;同时,他知道实践重要,所以合于一般信徒的实行为目标。

   神的百姓因为是属神的,便应当远离各样的恶事,自己成圣。若是属乎圣洁的神,岂能不成圣吗?倘若古时有人问到以色列人说:“你为什么惧怕爬在道路上的小虫呢?”他必回答说:“因为我属乎那圣洁的耶和华,祂曾说:不可摸。”所以,现在若有人问基督徒说:“你为什么不随从世人所看重的风俗呢?”他也要回答说:“因为我的天父是圣洁的,我也要成为圣洁。”这就是成义的根基;我们越发思念神的圣洁,必越发自己要成为圣洁。这不是出于自大的心,自己觉得比人更圣;乃是因为靠主的宝血,得以亲近神称为圣的;又因蒙圣灵的保守,就能成圣,这是神呼召我们的意思。(页310)

  我们可以看见,他如何浅白易明的,说出圣经的真理,使人得益处。如果读者只得着这一段,就值得你付出的书价了。

  在民数记第十二章,论到摩西受毁谤,有很好的劝勉:

   惟愿主加恩于我们,使我们能禁止舌头不出恶言,不说长论短;在主的众仆人,并无一个是没有良善的,我们若说出他好处的话来,这岂不是好吗?何必一议论他的不是呢。倘若找不到他的好,就可以闭口不说,或在施恩的宝座前说也可。或者我们偶然与议论主百姓的人同坐,就要立时起来,离开他们,甚至连听也不要听这害人的话。(页396)

  这话对于现代人,同样的有意义,或许更需要。因为现代人的品德败坏,失去了相信人有好处的本能,以为都是像他一般黑的“天下乌鸦”,不知道有洁白的羔羊。所以他们宁愿把人作坏的解释,不相信有圣洁的模楷,以为是谎言,以为是必须打到的偶像,是应当破除的“四旧”。愿主怜悯教会。

  著者是搞教育出身,知道如何教导。所以把一般以为枯燥的五经,化为活泼生动,易懂的敞开书卷。创世记是创造和蒙召新造;出埃及记是讲信徒得蒙羔羊宝血救赎;利未记变成希伯来书的注解,注重圣洁;民数记成为教会的实际;申命记显然是基督教教育。

   他的书,也得到极高的评价。

一次, 有人问莫勒说:“在全世界上,究竟哪些书为你是重要的呢?”莫勒回答说:“即便全世界的书烧了,为我只须留下二本书就够了;第一本是圣经,第二本就是马金多五经略解。”(底封面引述)

  莫勒(George Muller,1805-1898)是被称为十九世纪“信心之父”的伟人,在英国波来斯滔以办孤儿院有名,与马金多同属弟兄会,可能有所偏爱,难免过誉。不过,比他年轻十五岁的晚辈,受到如此推崇,已经是不容易了。

  书中立论,也难免特有弟兄会立场,或至少是表现当时弟兄会立场的例子。如出埃及记第十八章,论叶忒罗出主意,选派七十长老的事件,与民数记第十一章同看,以为摩西抱怨责任太重,“我独自担当不起”是错误的,以致神将其责任分给七十人。作者这样说:

其实并不是摩西一人独自担当,因为有神与他同在,岂能说神担当不起吗?…我若真自谦,必专心倚靠神,而承当祂所托付的重任。…无论何事,又无论自己才能的大小,只一倚靠神,便能担当了。神的能力是大的,祂用一个器皿,或用七十个器皿,都是一样;神的旨意必成就。若是我推托不肯,神必另拣选器皿;我必吃亏,失去我的尊贵,如同摩西一样。他说:“任重我担当不起。”神立时将任挪去,并且将服事祂的尊贵分给七十人。(页210)

  这可能与英国弟兄会传统的反对教阶制度有关。明显的,在任何环境,向神发怨言是不对的。不过,这样解释是够“属灵”了,却不能没有平衡的问题:以弗所书第四章教会有不同的恩赐,配搭成为身体,发挥肢体的功能;而且是装备圣徒各尽其职。在旷野的以色列人,也是各支派分营列队,有不同的领袖,组织;因为约二百万人的会众,行进,作战,绝不是一个人担当的事,这原则用用七十长老,很难看得出,又会有什么问题?而且否定“分工”,正是今天部分教会,缺乏组织系统,没有谁负责,问题才是真大呢!有的人还说,教会不应该有“组织”,只是“配搭”!多么无聊的字句挑剔!

  译者贝赫奕,在翻译本书的大部分时间,和合译本圣经,还没有出版。他所用的语词表达,与我们现在所用的语文不尽相同;加上他的“另译”,也不会有多大帮助,实在造成传通的困难。不知为什么,在将一百年之后,出版者还是未加以修订,否则对读者可能有更大的助益。

   本书原版是六册,4x6.5吋本,与J.N. Darby译本圣经同样规格,携读都方便得多。可惜,中译本是如此堂皇壮观的大本,就失去了广传和易读的优势。

   译者在每卷书前,都加上序言,概括说明其要义。只在似是最早完成的申命记略解卷前,还另有一个“小引”,在说明当时教会的背景:

圣经的话是最宝贵的,也是极其要紧的,都是圣徒倚靠的根基。诗篇说:根基若毁坏,义人还能作什么呢?”

可惜!现在有许多人想要将圣经毁坏了,不但是教外不信的人,就是在教会里有名的传教士等,也有攻击圣经的,以致迷惑无知的人,引诱他们轻看神的话语。现在要众人都晓得神的话乃是永存的,所以就把马金多的申命记略解翻译成中文,特特要坚固门徒的心,使他们知道主的话是永不可废去的,也是门徒长久必须跟从的。(页453)

  这段历史性文字,表明了译者可敬的心志,值得记念。这样看来,姑且算申命记略解是最早完成中译的吧,不幸百年之后,魔鬼仍然健在,而且似乎现今服食了“多种维他命”,因而更加活跃起来,在着力破坏基督人的信仰。看了这再版的古典好书,更加憬觉到我们应该奋力急起,效法前贤,着意文宣圣工,以培养造就圣徒,建立教会信仰的根基,预备我们主救主基督耶稣的荣耀再临。阿们。- 于中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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