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真实属灵情感的明显标志


8 真伪之差异

真实的属灵情感与错谬的情感之不同在于:前者能增进有基督样式的爱、谦卑、和平、饶恕,及怜悯的精神。

所有基督真实的门徒都有这种精神在他们里面。这种精神是如此地占有并支配他们,以致成为了他们真实而适切的个性。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描述那些真正受祝福者的品格时,就已清楚的说明:「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太五:5、7、9)。使徒保罗也告诉我们这样的精神,是神选民的特有品德:「所以里面既是神的选民、圣洁蒙爱的人,就要存怜悯、恩慈、谦虚、温柔、忍耐的心。……总要彼此包容、彼此饶恕」(西三:12~13)。雅各的教导也是相同的:「你们心里若怀着苦毒的嫉妒和分争,就不可自夸,也不可说谎话抵挡真道。这样的智慧不是从上头来的,乃是属地的,属情欲的,属鬼魔的。在何处有嫉妒、分争,就在何处有扰乱和各样的坏事。惟独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温良柔顺、满有怜悯,多结善果,没有偏见,没有假冒」(雅三:14~17)

圣洁是全然属于基督徒的品德。但是,圣洁有某些层面是特别值得被称为「基督的」,因为它们反映了一些神圣的属性,而这些属性是神与基督特别要在那些买赎回来之罪人的身上展现。这些品质浮现在我脑海中的,是谦卑、温柔、仁爱、饶恕和怜悯。

圣经特别指出,在基督的品德中有这些特质:「我心里柔和谦卑,你们当负我的轭,学我的样式」(太十一:29),这些特质闪耀在基督「羔羊」的头衔里。羊群的大牧人,他自己是个羔羊,而且他也称信徒为他的小羊:「喂养我的小羊」(约廿一:15),「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路十:3)。基督徒象小羊一般跟随基督:「羔羊无论往那里去,他们都跟随他」(启十四:4),如果我们跟随上帝的羔羊,我们必须效法他的温柔与谦卑。

圣经又以鸽子为象征揭橥了同样的特质。圣灵在基督受洗时降在他身上,就仿佛鸽子;鸽子是温柔、天真、仁爱、和平的象征。此同一降在教会之首的灵,也要降在他的肢体身上:「神就差他儿子的灵,进入你们的心」(加四:6),「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罗八:9),「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弗四:4)。因此,真基督徒也会呈现出如同鸽子般的特征,那就是刻划出耶稣特质的温柔、和平与仁爱。

我可以听见有人在反对这一点:「那么基督徒的胆量,因基督而得的刚强壮胆,以及在基督徒的争战中成为好士兵,挺身迎战基督及他百姓的仇敌,又如何说呢?」

的确,有所谓基督徒的勇气和胆量这件事。最杰出的基督徒都是伟大的战士,而且他们都有着勇猛无畏的精神。身为一个基督徒,我们就有责任去坚决有力地抵挡那些企图推翻基督国度和他福音目标的仇敌。然而,有许多人完全误解了基督徒胆量的本质,它并非野蛮的勇猛。基督徒的刚强由两件事组成:①管理和抑制心中邪恶的情感;②绝对地跟随和行出心中良善的情感,而不被有罪的恐惧,或敌人的仇恨所阻挠。尽管这样的胆量是显在我们与外在的敌人对抗之时,但它更多是显在抵挡、征服在我们里面的敌人。基督精兵的勇气和坚定,最荣耀的显现是:他仍维持着神圣的平静、谦逊与爱来抵挡所有的风暴、创伤、怪异的行为和来自邪恶与不合理世界的搅扰:「不轻易发怒的,胜过勇士;制伏己心的,强如取城」(箴十六:32)。

有一种错误的胆量是起自骄傲。此一属灵骄傲的特质是要鹤立鸡群、与众不同。有些人经常反对那些被他们称为「属肉体」的人,而仅是为了要获得他们同伙之人的称赞。然而,真正为了基督而有的胆量,是使信徒同样超越朋友与对手的不快;他宁可冒犯所有的伙伴,不愿冒犯基督。事实上,为基督而有的胆量,在一个人当他准备失去他同伙人的称赞时,比当他反对敌人而仍有他的同伙在背后支持他时,表现得更清楚。真正无畏的基督徒,当良心上有需要时,能勇敢得足以向他的敌人认错;如此行所需要的属灵勇气,是过于猛力地反对敌人。

现在,让我谈些有关基督徒的灵性展现在饶恕、仁爱与怜悯时的事。圣经十分清楚地表明,这些特质在每个基督徒品格上有绝对的必要性。

一个饶恕的灵是愿意随时去原谅别人加在我们身上的伤害。基督教导我们,如果我们有这样的灵,这就是我们处在赦免我们自己的状态的表记。另一方面,如果我们缺乏此种灵,神也不会赦免我们:「免我们的债,如果我们免了人的债……你们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饶恕你们的过犯。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太六:12,14~15)。

圣经很明白的表示,所有的真基督徒都有爱的灵。圣经不断地强调此一特质过于其他的特质,它是真正基督教信仰的表记:「你们要彼此相爱,象我爱你们一样,这就是我的命令」(约十五:12),「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约十三:35),「亲爱的弟兄啊,你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壹四:7~8),「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林前十三:1~2)。

圣经也很清楚地表明,只有那些有怜悯之灵的人,才是真基督徒。怜悯的灵是当我们的同伴在缺乏或受苦中,我们能深感同情并去帮助他们的一种气质:「义人却恩待人,并且施舍」(诗三十七:21),「怜悯穷乏的,乃是尊敬主」(箴十四:31),「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去罢!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5~16)。

请不要误会,我并没有意思说,在真实的基督徒里,就不会有任何与上述精神相违背的表现,基督徒不是无罪地完全。即便如此,我所要说的是,在真正基督信仰运行的所在,都会有如此的倾向,并且会增进此种精神。圣经从未提及一个真基督徒,却有自私、愤怒、争吵的灵;如果一个人的灵还是在苦毒和怨恨的控制之下,那么不管他有何种的宗教经验,他是没有权利认为自己是真正地归主了。所有的真基督徒都在如同羔羊、如同鸽子之耶稣基督的灵的掌管下,所有真正的属灵情感都培育此种的灵。


9 温柔的心灵

真实的属灵情感使心软化,且有基督温柔的灵;虚伪的情感似乎可以暂时使心软化,但至终反使心刚硬。人受虚伪情感的影响,至终将变得不关心他们的罪--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罪,他们不理会圣经的警告,和神护理的惩戒。他们变得更不关心自己灵魂的光景和行为的态度,他们不能辨别什么是有罪的,对言论方面恶劣的表现,也肆无忌惮。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对自己有过高的评价。他们有过宗教的印象和经历,所以认为自己是安全的。当他们以前受罪担重压而惧怕地狱时,可能在宗教和道德的本份上尽责行事;而现在,他们认为不再有下地狱的危险,开始抛弃自制、放任自己、纵情恣欲。

这种人没有接受基督为救他脱离罪的救主,他们只信靠他做他们罪的救主!他们以为基督容让他们太太平平地享受罪中之乐,不至遭受神的不悦。犹大说这种人是「偷着进来,……将我们神的恩变作放纵情欲的机会」(犹4)。神自己也警告我们慎防范此罪过:「我对义人说:『你必定存活!』他若依靠他的义而作罪孽,他所行的义,都不被纪念。他必因所作的罪孽死亡」(结卅三:13)。

真实的属灵情感却有相反的结果。它把一颗石心渐渐地转变为肉心,使心柔软到象擦破的肉,很容易被碰痛。基督把真基督徒比喻象一个小孩子,以指出这个柔软性(太十:42;十八:3;约十三:33)。小孩子的皮肉是柔软的,属灵新生之人的心,也是如此。小孩子不但皮肉柔软,心地也柔软。小孩子富恻隐同情之心,不忍看人遭难困苦;基督徒也是如此。亲切和善极易赢得小孩子的情感,基督徒亦然。小孩子对外在的恶形恶状易生畏惧,基督徒对内心邪恶的出现也易感惊慌。当小孩子碰到任何令他恐慌的事时,他并不靠己力去应付,只是奔向父母,为求保护;基督徒照样在与属灵的仇敌作战时,不靠自信,而是奔向基督得力量。小孩子在独自一人或远离家中时,容易对暗中的危险心怀疑惧;基督徒也是如此,当他看不清前面的道路时,便意识到属灵的危险,为他的灵魂担忧,他害怕被独自抛弃,远离了神。小孩子很怕长辈,害怕他们生气,因他们的恐吓而发抖;照样基督徒害怕得罪神,因神的惩戒也战栗。

真基督徒在一切上述的情况中,象一个小孩子。在属灵的情况中,至高至强的圣徒是最小最嫩的孩童。


10 和谐与平衡

真实的属灵情感不象虚伪的情感,它具有完美的和谐与平衡。

基督徒品德的和谐,在今生是不能达到完全的境地。由于缺乏教导、判断的错误、天赋气质的能力和许多其他的因素,基督徒的品德是常有缺点的。但即使如此,真基督徒绝不会出现那种因缺乏平衡而怪诞可笑的伪善宗教生活特色。

让我举几个显著的例子来说明。在基督徒的内心,喜乐与安慰是和为罪的虔诚忧伤共存的。我们除非称为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就绝不会有任何虔诚的悲伤。真基督徒的表记之一,就是为罪哀恸,而且如果他又犯罪,仍旧会为之哀恸:「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太五:4)。救恩之乐和为罪忧伤,在真宗教生活中是调和的。反过来说,许多伪善者光有喜乐,而无担忧。

伪善者在对不同的人和事的态度上,也表现出怪异可笑的不平衡。就他们运用爱心为例来说吧,有些人非常夸示他们爱神、爱基督,但是对他们的同伴,却是好争吵、忌妒、好辩和造谣中伤,这全然是伪善:「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约壹四:20)。另一方面,有人对同伴似乎很热心、友善和有帮助,但却对神没有爱!

再说,有些人爱那些赞成他、夸奖他的人,却抽不出时间来为那些反对他、不喜欢他的人做些什么。基督徒的爱必须是普遍性的:「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太五:45~46)。

有些人对别人身体的需要给予爱心,但没有爱他们的灵魂。另一些人伪装成非常爱人的灵魂,但对他们身体的需要缺乏同情(对灵魂表示怜悯和悲痛,常常不费分文;对人的身体需要表示怜悯,我们必须花钱)。真基督徒的爱心要给予邻舍的身体和灵魂两方面的需要,这就象是基督的爱一样,我们读马可福音六章33、34节时知道,他对百姓灵魂的怜悯,打动他教训他们;又为对身体需要的同情,打动他用五饼二鱼的神迹去喂饱他们。

你从这些就能明白我所谓虚伪的宗教生活,是不平衡并缺乏和谐的意思了。我们能从许多其他方面,看见这种缺乏平衡的情形。例如,有人对他们基督徒同伴犯罪纷扰激动,但对他们自己的罪似乎毫不烦恼;然而,一个真基督徒,对自己的罪比对别人的罪更感忧虑。当他的基督徒朋友犯罪时,他自然感到困扰,但是他总是更快地去省察并责备自己的罪。此外,有人为属灵的领袖地位显示热心,但对祷告却无相等的热诚。另有人与基督徒在一起时,有热烈的宗教情感,但在独处时,宗教情感却变得冷淡起来。


11 渴慕圣洁

真实的属灵情感促使内心更深渴望圣洁,但虚伪的情感安然满足于自己的现状。

真基督徒愚爱神,就愈渴望要再爱他,而在爱他不足时,就愈发不安。真基督徒愈恨罪,就愈要恨它,而当他仍旧多少爱它时,便会感到悲伤。基督徒今生拥有的,最多也只是他们将来荣耀的预尝。最杰出的信徒较之于将来在天上成为的样式,只是一个小孩子;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世上达到最高程度圣洁的信徒,仍不消失他们更多追求的欲望。反之,他们更急着向前追赶:「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杆直跑,要得神在基督也是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三:13~15)。

有人也许要反对:「这样无止尽的奋斗,怎么会与属灵的喜乐所带来的满足相符呢?」

并没有不符合!属灵的喜乐是在下列几个方面来满足灵魂:

一、属灵喜乐完全适合人的天性和需要。享有这快乐的人,总不会对它厌烦,那是他内心深处的喜乐,他绝不会愿意拿它来交换别的东西。然而那不是说,经验到少许属灵喜乐的人,就不想要更多同样经验了。

二、属灵喜乐按照我们的期望实现。大的欲望产生大的期待。当我们得到一些曾非常想要的世上喜乐时,却常是令我们失望。但属灵的喜乐不会这样,它们总是达到我们的期望。

三、属灵喜乐对灵魂的满足,是在灵魂可以领受的程度。即使如此,仍有足够的空间使灵魂容量无限地扩展。如果我们的属灵满足,未达我们可能有的满足,咎在自己,因我们没有大大地张开我们的口。

因此,属灵喜乐的确能在这几方面满足灵魂。它满足我们最深的需要,达到我们的期望,照着我们领受的容量充满我们。这一切和渴望愈来愈多的属灵喜乐完全符合,直到我们的喜乐满足。

这与虚假的宗教喜乐有所不同。当人自知有罪,惧怕地狱时,可能渴望属灵的亮光,信靠基督、爱神。但当他被虚伪的经历所欺骗,认为他得救了,他就以此为满足了,他不再企求恩典和圣洁,尤其是如果他的经历令他非常感动的话。他现在不是为神和基督而活,而是靠着以前归主的那一刻而活。

真基督徒是完全不同的。他经常寻求神。实际上,「寻求神的人」这句话,是圣经对真基督徒描述方式之一:「谦卑的人看见了就喜乐,寻求神的人,愿你们的心苏醒」(诗六十九:32),「愿一切寻求你的,因你高兴欢喜」(诗七十:4)。圣经叙述的基督徒寻求和奋力情况,大部分出现在他归主之后。圣经讲到在场上赛跑、与空中执政掌权者的搏斗、向标杆直跑、不断祷告、日夜呼求神等等,都是在说已经是基督徒之人的事。可悲的是,今日许多人已经变成非圣经的说法,好象所有他们的搏斗和奋力,是他们归主以前的情况,现在作了基督徒,就凡事平顺安逸了。

无疑有些伪善者会说,他们却也经常寻求神、基督和圣洁,但是伪善者并不是真正地在为他们自己寻求属灵的事,他总是有自我中心的理由;他希望有更好的属灵经历,因为它们带来利己的保证。或者这些经历使他觉得自己是最得神恩宠的人。他想感觉到神爱他,而不是他更爱神。由于他们知道一个真基督徒应该有某些渴望的东西,所以就模仿他们。然而,一种渴望去经历感觉神的爱、或死亡、或天堂,都不是真基督徒最可靠的表现。最好的表记,是渴望更圣洁的心和更圣洁的生活。


12 行为才是果子

真实属灵情感的果子是基督徒的行为。

基督徒的行为意指三件事:
一、基督徒行为的各个层面都受基督徒命令的管理、指导。
二、他把圣洁生活作为生命中的首要关怀,是他超过以前的工作和责任。
三、他不断坚持这责任,直到人生的尽头。

让我们根据圣经来证实这三点:

一、真基督徒要求生活的每一领域都顺服从神话语的命令:「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十五:14),「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象他洁净一样。……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人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约壹三:3,7),「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六:9~10),「情欲的事,都是显而易见的;就如奸淫、污秽、邪荡、拜偶像、邪术、仇恨、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异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类,我从前告诉你们,现在又告诉你们,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五:19~21)。

这种致力全然顺服,并不意味只是消极的避免恶行,也意味着积极地顺服神的命令。我们不能只因某人不偷窃、说谎、渎神、醉酒、淫乱、傲慢或残暴,就说他是一个真基督徒。他也必须确实地敬畏神、谦卑、尊敬人、温柔、和平、宽恕、仁爱和爱人。没有这些积极的品德,他就不是服从基督的律法。

二、真基督徒是圣洁生活成为生活中主要的责任。基督的子民不仅是行善,而且是热心行善(多二:14)。神没有呼召我们懒散度日,而是要为他勤劳作工。所有真基督徒都是耶稣基督强壮忠诚的战士(提后二:3)。他们打那美好信心的仗为要持定永生(提前六:12)。那些在场上赛跑的人都跑,但只一人得奖赏;懒惰怠忽的人虽跑,但达不到得奖的程度(林前九:24)。真基督徒穿上神全副的军装,否则就不能抵挡恶者的火箭(弗六:13~17)。他忘记背后的事,而要得在他前面的,朝着目标奋力前进,因为这是唯一的方法,能获得神在耶稣基督里从上面呼召来得的奖赏(腓三:13~14)。在事奉神时,懒惰就象公然背叛一样;懒惰的仆人是一个恶仆,将会和公开抵挡神的人一起被丢在外面的黑暗里(太廿五:26,30)。

这显示真实的基督徒是一个勤奋、热忱和委身于信仰的人。正如希伯来书所言:「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并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来六:11~12)。

三、真基督徒历经一切困难,但坚持顺服神,直到人生的尽头。圣经充分地教训我们真正信心的恒忍;譬如,查看马太福音撒种的比喻(太十三:3~9;18~23)。

圣经在恒忍的教义中所强调的主要事情,是真基督徒虽遭遇种种困难,仍继续地相信和顺服。神允许这些困难临到承认自己是基督徒的人身上,为要试验他们信心的真实性。那时,他们自己以及别人,都明白他们是否认真地与基督同行。这些难题有时是心灵上的,象一种特别诱人的试探。有时困难是外面的,如:因我们的基督信仰,而受到侮辱、嘲笑、丧失财物等。真基督徒的表记,是虽经历这些困难,而不为所屈,仍旧忠于基督。

这里有若干有关这方面的经文:「神啊,你曾试验我们,熬炼我们如熬炼银子一样。你使我们进入罗网,把重担放在我们的身上。你使人坐车轧我们的头,我们经过水火,你却使我们到丰富之地」(诗六十六:10~12),「忍受试探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经过试验以后,必得生命的冠冕;这是主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雅一:12),「你将要受的苦你不用怕。魔鬼要把你们中间几个人下在监里,叫你们被试炼,你们必受患难十日。你务要至死忠心,我就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启二:10)。

我承认真基督徒可能变得灵性冷淡、屈服于试探,而犯了大错。不过他们绝不可能完全疏离到厌恶神、悖逆他,而安心落入憎恶所信的境地。他们永不能采取一种在生命中还有别的东西比神更重要的生活方式,他们绝不会完全丧失与不信世界的区别,或者恢复他们归信主以前惯常所喜好的事。如果这种情形真发生在自称基督徒的身上,那就显示他从未真正地归向基督!「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约壹二:19)。



因此,真实的属灵情感总是会在基督徒的行为上产生出效果。什么原因?我可以籍我们所已经了解的属灵情感的本质,来回答这问题:

一、真实的属灵情感在基督徒的行为三有效果,因为它们来自属灵、超自然和神圣的影响力。当它们有这些无限的力量时,也难怪属灵情感有这样实际的影响,如果神住在心里,他将籍着他运行的大能大力,显示他是一位神。基督在基督徒的心中并不象在墓中一位死的救主,而是在他圣殿中的一位复活和永活的救主。属灵情感可能不象别种情感那样声色感人,但是它们里面有这种神秘的生命和能力,感动内心降服于神的旨意。



二、属灵情感在基督徒的行为三有所表现,因为它们的目标是爱属灵之事,而非我们的自利。一些人会怀有不健全的基督徒信仰,因为他们用它来寻求自己的利益,而非神的利益。所以他们接受基督教,仅在满足他们自己利益的范围内。相反的,一个人若是为了它本身的优美和可爱的本质而接受它,就接受那本质的每一样东西;他是因为基督教的本身而信奉基督教,这就信奉了基督教的全部,这也是为什么真基督徒能坚忍地操练他的信心。个人的利益可能过不了多久就与基督教信仰冲突,所以因自私动机接受基督教的人,也容易因自私动机而放弃信仰。个人的利益会改变,但基督教属灵的美丽永不会改变。它是稳固而始终如一的。

三、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是建基于神圣事物的道德优美。为圣洁本身而爱圣洁,自会引发人实行圣洁!这还需要我多讲吗?

四、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源自属灵的理解。记住,属灵的理解是内心的知觉,人籍此知道神圣之事的至高荣美。当我们看见基督至高的荣美和荣耀,我们知道他是值得我们的敬拜、顺服,并使我们为他而活。这使我们不顾一切困难去跟随他,我们无法忽略他,或以别的来替换他。他给我们的感动太深刻了!

五、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带来对神圣之事真实性的确信。如果一个人从未确信基督教信仰中的任何真实性,难怪他不能劳苦殷勤认真地实行信仰!也难怪他对结果有可能证明是不真实的事,不能承诺坚持顺服;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完全确信神圣之事的真实性,这些事将比别的事对他影响更大。为何如此?因为它们有着极大的显著和重要性。我们若没有受到这种显著重大之事的控制影响,就不能全心真诚地信赖。

六、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总是伴随着属灵的谦卑共存。在神前的谦卑会引发出顺服,正如骄傲引发出背叛。因此,谦卑比如导致基督徒的行为。

七、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总是与本性的改变共存。人不会完全改变他们的行为,除非本性有所改变。树若不好,果子也就不会好,如果不信基督的人想过基督徒的生活,他是在做违反他有罪本性的是。正象向上丢一块石子,最后必是自然力获胜,石子又掉落地面。然而,如果我们领受了基督里的属天本性,理所当然的,我们能过新的生活,一直到离世。

八、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会促进一种象基督的性情。在这标题下我提到的品质--爱、谦卑、和平、宽恕、怜悯--都是在履行神第二块法版的诫命(后六条诫命)。而这主意都是关乎基督徒行为的。

九、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能使人心软化,并与基督徒温柔的灵不可分。真基督徒被软化的心和温柔的灵,使他对罪极为敏感。明显地,这在他生活过程中有着深远的影响。

十、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由于它们有着完美的和谐与平衡。属灵情感的和谐与平衡会产生相当的顺服,基督徒不会顺服神某些命令而忽视另一些。他在生活的每一方面,在各种环境中,和所有时间里,都决心要成为圣洁。

十一、属灵情感导致基督徒的行为,因为它们引起内心更深圣洁的渴望。如果读者翻回第十一章,必能明显地看见这情形。渴望更深的圣洁不会导致基督徒行为的缺少。

根据这一切,基督徒的行为,显然是真正归向主的显著特式。我愿进一步说,基督徒的行为,对信者自己和对别人,都是归向基督的所有表记和象征中最主意的一个。

我将在以下两章,致力阐明此点,以使我们能正确地了解它。


13 行为是标记

对他人而言,基督徒的行为是表明归正者真诚的主要标记。
基督徒的行为是我们用来判断自称是基督徒者,其真诚程度的主要标记。圣经很清楚地论及这事:「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6)凡好树都结好果子,唯独坏树结坏果子……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17,20)。基督从没有说:「凭树的枝叶花朵,你可以认出它们来。所以,凭着一个人的谈吐、一个人的经历,和它们的眼泪、感情的表达,你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不!是「凭着他们的果子,你可以认出他们来。树是凭果子被认出来。」

基督告诉我们要在别人身上寻找基督徒行为的果子。他也告诉我们在自己的生活中,要让别人看见这样的果子:「里面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五:16)。基督没有说:「让你们的光籍着告诉别人你的感觉和经历而照在人前。」乃是当人们看见我们的好行为时,便将荣耀归给我们在天上的父。

新约其他的地方也说到同样的事情。例如,在希伯来书,我们读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滋味……等等的人,竟离弃真道(来六:4~8)。随后在第9节说:「亲爱的弟兄们,我们……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为何作者对希伯来人有如此的信心?相信「他们的」信仰是真实的,而且「他们」不会背离真道?那是因为他们基督徒的行为,看第10节:「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作的工,和你们为他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

在雅各书我们发现同样的教导:「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雅二:14)。雅各是在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没有籍着好行为来表现我们的信心,光「说」自己有信心是毫无用处的。我们所说的一切,若不是有行为的肯定就毫无价值。有关我们的感情、经历的个人见证或故事--若没有善行和基督徒行为,一切皆无价值。

这的确只是常识,每个人都知道,「行动所说的比言语还大声」,这种说法除了用在一般的领域,也可应用在属灵上。请你想象有这么两个人:一个谦卑在神和人面前,过一个能表达出他忧伤痛悔之心的生活;在困苦中他顺服神,虚心温柔对待他的同伴。另一个则谈及他是多么地谦卑,多么地相信自己有罪,在神面前他是如何地躺卧在尘埃中等等;但他的行为却表现出,他好象是这个城中所有基督徒的头,他很霸道,自以为了不起,无法忍受批评。这两者中,那一位最能证明他是一个基督徒呢?不是籍着告诉别人我们自己的事来证明自己是基督徒。言语是廉价的,只有籍着付代价、舍己的行为,才能表明信仰的实际。

当然,我是假设这种基督徒的行为,存在于那些说他相信基督教信仰的人。毕竟,我们所要查验的是那些宣称他们是基督徒的人的真诚程度。一个人不能只宣称是个基督徒,而不宣称他相信某些事情。我们不会--也不应该--接受任何否认基本基督教教义的人作为基督徒,不论他看起来是多么善良与圣洁。有基督徒的行为也必须要接纳福音的基本真理,这包括相信耶稣是弥赛亚,他的死为满足神的公义以及其他教义。这些说他们相信这些真理的人,基督徒的行为就是他们得救与真诚的最佳明证,但对于否认这些真理的人,行为对其得救却不能证明什么!

我要补充一下早先所说的(第二部十二章),外在的表现不是归正「无误」的标记。基督徒的行为,虽是证明自称为基督徒者是否为真基督徒的「最佳」证据,它使我们不得不相信他的真诚,并且接受他成为基督里的弟兄。但即使如此,它仍旧不是百分之百无误的证明。一开始,我们无法看见一个人所有的外在行为,有一大部分是隐藏不为人所知的;我们也不能看透人的内心和他的动机;我们无法确定一个未转变的人,在基督教外在表现上能走多远。虽然如此,可是如果我们能看见一个人的实践,就如看见那人良心所知那么多,或许那可以是一个代表其状况的无误标记。这个真理将在下一章显明。


14 良心的见证

对自己的良心而言,基督徒行为乃是一个人确信改变的标记。

在约翰壹书二:3这是很清楚的:「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翰是,如果我们的良心见证我们的好行为,我们就能有得救的确据:「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约壹三:18~19)。使徒保罗告诉加拉太人查验自己的行为,好让他们能够以自己的得救为乐:「各人应当查验自己的行为,这样,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不在别人了」(加六:4)。当基督说:「凭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七:20),这是判断别人的第一条规则,但基督也要我们用这条规则来判断自己,下一节经节更清楚:「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太七:21)。

我们所谓得救确据之基础的基督徒行为,象圣经所说的「遵守基督的命令」、「遵行天父旨意」等等,其确切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基督徒的行为当然不仅指外表身体的动作。顺服是一个全人的行动,包括灵魂与身体。事实三,顺服是真正、确实地灵魂行动,因为灵魂统管着身体;因此基督徒的行为更多地指向灵魂内在的顺服,而非身体外在的行动。

基督徒的灵魂可以朝两个方向行动:

一、灵魂可以纯然向内行动而不导致外在的身体动作。当我们单单默想神的真理时,我们的心思就安住在那真理上,而不会越过它走向一些外在的行动。

二、灵魂也可以用实际的方式行动,这就会导致外在的身体动作。例如,怜恤可以促使我们把一杯凉水给基督的门徒(太十:42),或一个人对基督的爱可以使他为基督的缘故忍受一切的迫害。这就是灵魂的顺服在身体的行动中发挥它的力量。

圣经说基督徒行为能成为别人认识我们信心的证明时,是指着别人所能见的表现--我们外在的身体动作。但当圣经说基督徒行为能「向我们自己」证明自己的信心时,其所指的表现是--我们所能看见之外在行动背后的内在动机。因此,基督徒判断他自己的行为表现,不是只凭他身体的外在所行,而是凭控制他身体动作之灵魂的内在动机。这也是神判断我们的方式:「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耶十七:10),「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肠的,并要照你们的行为报应你们各人」(启二:23)。如果神只按外在行为判断我们,他为何要察看肺腑心肠呢?因为神所关心的,不只是我们的行为和工作,更是在它们背后的灵。

上面所说的一切,并非要人认为动机是最重要的,而我们身体外在所行是无关紧要的。绝非如此!我们不能这样分开灵魂与身体,灵魂是统管身体的,圣洁的动机产生顺服的生活型态。因此,一个在外表过着罪恶生活的人,不能以他的心是正直的来作为藉口。当一个人的脚带他进入妓院时,他的心不可能是纯净的!基督徒的行为包括两者--内在的动机和外在的动作,我们要通过这两方面的考验。外在的善行没有内在圣洁的动机,就不是基督徒的行为,我们也不能假设属灵的动机不会产生实际身体的顺从。

基督徒的行为对信徒自己的良心是真信心的最佳证明。我们不该放太多的信心在宗教经历、确信、安稳、喜乐或那些内在的默想上,这些都不会导致实际的顺服。让我提供六个论证来证明我们主要还是必须从基督徒的行为中来获得确据!

一、我的第一个论证是来自一般常识。一个人喜好某事的一个证据,就是他会去做那件事。当某个人有说话或沉默的自由时,能证明他比较喜欢说话的证据,就是他开了口而且说话了。当某人有走路或静坐的自由时,能证明他比较喜欢走路的证据,就是他起身而且行走。同样地,一个人比较喜欢顺从神过于悖逆,其证明就是他顺从了神。因此任何人假装他有好心肠,却过着不顺服的生活是荒谬的,他想要愚弄神吗?全地的审判者不会被伪装所嘲弄的:「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七:21~23)。不论我们有多少宗教经历,甚至我们能行神迹,都无法向我们的审判者隐瞒悖逆的生活。我们无法以任何的藉口打动他或愚弄他,毕竟,即便是凡人的主人,也不会抬举一个对主人声称有大爱及忠诚,但却拒绝顺服他的仆人。

二、我的第二个论证是来自神的护理。神使困难和试验进入我们生活中,来察看在行为三,我们是否喜爱他胜过其他的事物。有时我们发现自己落在一个状况中:神在一边,其他的东西在另一边--而我们无法两者兼得,我们必须作一选择。我们在这些情况中,实际的选择,就显明我们是否爱神超过一切:「你也要纪念耶和华你的神在旷野引导你,这四十年,是要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内心如何,肯守他的诫命不肯」(申八:2)。

这些试验是为了我们的好处,而不是神的好处,他已知道我们的内心。他带我们走入试验的情况,使我们能够知道自己的内心如何。神在教育我们,而非他自己!籍着这些,神教导我们认识自己的内心,这证明了我们的行为是测试真诚度的证据。

三、基督徒的行为带领新生的人走向完全。雅各说亚伯拉罕实际的顺服,使他的信心得以完全:「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二:22)。约翰也说我们实际的顺从完全了我们对天父的爱:「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约壹二:4~5)。

因此,基督徒的行为成全了信心和爱心。它们就象是一颗种耔,种耔被种在地里并不因此而得完全,生根发芽也不会使它得完全,窜出地面、长叶开花也不会使它得完全。然而,当它结出好的、成熟的果实时,它就变得完全--它已实现了它的天赋本性。信心、爱心以及其他的恩典也是同样的,在基督徒行为的美好、成熟的果实中它们得以成全。那么,行为必定成为有这些恩典存在的最佳证明。

四、圣经强调行为过于其他得救证据。我希望这一点现在已很清楚了,我们必须继续强调这一点。强调圣经并未强调的事情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们强调没有实际顺服的感觉和经历,我们会失去圣经的平衡性。神知道什么对我们最好,而且他也强调某些必须被强调的事情。如果我们漠视神这么明白强调的基督徒行为,而去强调其他的事物作为真诚的测验,那我们就是走在错谬的想法及伪善的路上。

五、圣经非常清楚地谈到基督徒行为是测试真诚度的确实方法。它不象一些艰涩的教义,只在难懂的经节里提到几次而已。假设神今天给我们一个新的启示,宣告:「藉此你会认识我的门徒,籍此你会知道你有真理,籍此你能晓得你认识我」--然后给我们一个特殊的记号或标记。难道我们不会把这个记号看做真诚与得救的一个清楚、明显的测试方法吗?就是这样!神已自天说话--在圣经里!他一再的告诉我们,基督徒的行为是真信心最高与最佳的证明。试看基督在约翰福音十四章如何一再重复这个测试方法:「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15节),「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21节),「人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道」(23节),「不爱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24节)。在十五章:「你们多结果子,我父就因此得荣耀,你们也就是我的门徒了」(8节),「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14节)。在约翰壹书我们也同样发现:「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二:3),「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二:5),「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三:18~19)。

六、在审判之日,神会按我们的行为表现审判我们。他不会要我们作个人见证,他也不会检查我们的宗教经历,这位审判者接纳或拒绝我们的根据是我们的行为表现。当然,这些证据不是为了神,他知道我们的内心。即使如此,因为最后审判的公开性,他会陈列我们行为表现的证据:「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五:10)。如果我们的行为表现,是神在审判日所采用具决定性的证据,那这样的测试在今世我们也应该运用到自己身上。

从这些论证,我认为基督徒的行为(就如我所定义的),不论是对自己或对别人而言,都是证明我们是否为真基督徒的最佳证据,这件事是很明白的。

当然,当一个人刚归主时,他没有机会去行出一个圣洁的生活。他可能有一个纯粹内在情绪经历的得救确据,但那不可更改的事实是:个人得救的最佳最稳靠之证据,乃是顺服的实际生活表现出来的。一个人可能愿意经历危险的旅途,来到一个遥远的国家,他也可能十分确定已预备好自己去忍受所有的艰难、牺牲;但是,对他自己或对别人而言,证明他的确实愿意,而且已预备好了的最佳证据,就是他实际出发前往了。

人们会提出两个主要的反对意见,反对我说说的。

第一个反对意见是:属灵的经历才是我们为真基督徒的证明,而不是行为表现。这种反对其实误会了我所说的,它将属灵的经历和基督徒的行为当成两回事,这是全然错误的。基督徒的行为是属灵的行为。身体并非无意识地动作,乃是灵魂与身体一起行动,并且由灵魂统御身体。因此,基督徒的行为并不排除属灵的经历。没有灵魂的属灵动作,我们一点也表现不出真正的顺服,对神爱的情感是一种属灵的经历,因为它有外在舍己的行动表现。

单有外在的宗教行为,而无内在的经历是毫无益处的。然而,单有宗教经历,而没有什么表现、没什么基督徒行为,却比毫无益处更糟。真正的宗教经历是我们爱神,我们的爱使我们选择他、顺服他,在任何困境与试炼中都站在他那一边。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主要由内在的感情组成,但当他们的感情真正带领他们愿为彼此去赴汤蹈火时,那就是友情的最高证明。

第二个反对意见是:强调行为是守律法的--它把注意力过分集中在行为上,因此会领人偏离唯独因信称义的伟大教义。

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我从未说我们的行为表现是神恩惠的代价,我乃是说那是神恩惠的标记。如果我给一个乞丐一些钱,而这个乞丐把这些钱当做是我对他的爱的记号,那是否会毁坏我的爱的自由?当然不会。同样的,如果我们把神放在我们里面的顺服看作他爱的记号,顺服也不会损毁神对我们爱的自由。

神对罪人白白恩典的教义意味着:在我们里面毫无我们可藉之赢得或承受神恩典的良善。神自由地全凭他的主权、他神圣本性的无限丰富来爱他的选民,而不是看到选民身上有任何的美善。同样地,不靠行为称义意味着:在我们里面没有可爱的品质或行动能够赎我们的罪。神接受我们为义,是因为基督的顺服,而不是我们自己的顺服。而当圣经把信心和行为作对比时,它意谓着罪人不是因为他们的美德或善行,或他们的感觉,或任何在他们里面的东西,而与基督联合!信心使我们与救主联合,这与它可能拥有的任何美善完全无关。为什么?只因为信心意味着领受、接纳,以及灵魂安住在基督身上。

我们要清楚明白这件事。如果是在我们里面任何的可爱和优秀使我们与基督联合,那就毁坏了神恩典的自由。对神的爱、属灵的喜乐、舍己、经历、感觉、行为--不论这些事是多么好,它们的美善也不会使我们联结于基督。我从未做这种的教导!我所教导的是:这些事物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记号,它们正表示出我们是唯独因着信与他联合。

对善行抱漠不关心的态度,因为它们并不能使我们称义,这和对所有的顺服、圣洁、属灵的心思漠不关心并无不同--因为它们都无法使我们称义。然而,有什么基督徒会说为顺服、圣洁和为属灵之事大发热心,是与因信称义相悖呢?圣洁的行为表现是信心的象征,就如活动举止是生命的象征一样。


15 结语

假如基督徒都遵守了圣经所教导关于救恩的真实经历,那教会就能免掉不少麻烦!圣经告诉我们,在这方面主要是要凭基督徒实际顺服的果子来判断自己以及他人。我们只要遵守这一点,就比任何事都能更有力地揭穿假冒与自欺,也能挽救我们脱离那些人为学理所造成的无穷尽困扰。这也能帮助基督徒追求圣洁的生活,鼓励他们籍着优美的行为来表现其基督信仰,而不必时时刻刻去声明他们的经历。基督徒朋友们应一谦虚的方式来谈论自己的经验,是期望大家都得造就,而不少想彼此夸耀;许多属灵骄傲的机会就会因此而切断,撒旦也因此而受挫。世界的人也就不再会因基督徒的愚昧而嘲笑或讥讽基督教;相反地,不信的人都要来相信基督是真实的,并且因为他们看见信徒的生活,他们就会留心基督教所谈的并信以为真。

这样基督徒的光就照在人前了,人就要看见他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他们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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