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明白和遵行神的旨意?


近來屢有愛主的弟兄姊妹,問我:‘如何可以明白神的旨意?和遵行神的旨意?’我深覺這是一個重大問題,因工作冗忙的緣故,每苦於不能詳細答覆;若隨便回一個信,簡略說幾句,又覺於良心有虧。因此本着自己的經驗,將自己所見到的,刊印出來。既可使願意知道這問題的,得一較祥的回答,又可在諸位閱者面前作一關於明白和遵行神旨意的見證,茲分條言之如下:


(一)神是創造主,至大可畏,我不過是一微小被造的人

我在神面前,神是不可形容的大,我是不可形容的小,我當實實在在的卑微,看自己等於無有,如此就能聽見:‘耶和華說,我的意念,非同你們的意念,我的道路,非同你們的道路。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八節九節)我不願明白神的旨意則已,若願明白神的旨意,必須絕對的放下我的意念。不可希望神來就我的範圍,將我的意念,變成祂的旨意。不可將我已經規定的道路,擺在神的面前,希望神來幫助我行於其中。神的意念既不是我的意念,神的道路既不是我的道路,我若是個遵行神的旨意的人,我必定是戰兢懼怕,深恐我的意念我的道路與神的旨意混淆。而情願神先將我的意念我的道路推翻,不問好的壞的,一齊儘先推翻。


(二)聖經上說有兩種人:一是沒有重生的舊人。二是已經重生有基督生命的新人

遵行神旨意這件事,絕對的是一件新事。是舊人所不能明白的,不能夢見的。舊人雖可行盡世間一切關於道德的好事,爲世人所崇拜,甚至目之爲聖賢君子,卻不明白神,絕對無遵行神旨意的可能。主耶穌說:‘沒有人把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因爲所補上的反帶壞了那衣服,破的就更大了。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若是這樣,皮袋就裂開,酒漏出來,連皮袋也壞了。’神待人的次序,先是賜生命給人,重生人,使人成爲新人,後來希望有生命的新人,遵行祂的旨意。

神若是吩咐舊人遵行祂的旨意,叫舊人作這麽一件絕對的新事,那就是神將新布補在舊衣服上,將新酒裝在舊皮袋裏,衣服破的更大,酒漏出來,皮袋也壞了。若我願作一個實在遵行神旨意的人,我必須確確實實的知道我是否重生了?是否在基督裏成爲新人?‘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七節)我的舊人之事過去否?我知道基督徒沒有舊人活動的權力否?我是在舊人活動的時候就算他是死的否?我的生活都變成新的否?遵行神旨意,既絕對是一件新事,必須等到我是新的,不在舊的裏頭與神爲敵,方可談得到遵行神的旨意。


(三)神是極誠實的,我亦當極其誠實。神的眼睛,是看肺腑的,你的思念和注意,在神面前都是赤裸敞開的被祂洞悉

我若口說遵行神的旨意,而心中隱微之處,尚別有所圖,或心中已有一個限度,過了那個限度,就再不肯以神的旨意爲是。如果我被神看見是這樣一個靠不住的,這樣沒有預備好的。神必不能就將祂的旨意向我顯明。我祇好過暗中摸索的日子,被神不理。許多人竭力尋求神的旨意,仍不明白,這是最大的原因。有了這個原因,我就當懇切祈禱,求神光照我,搜尋我,將我擺在神的眼前,求他鑒察,一直等到我心靈的深處,實在願意無條件的,無限制的,遵行神的旨意。對神說:啊!我在這裏,你要我作甚麽,願禰的旨意成就,阿門。神在這樣人的面前,從不隱藏祂的旨意。經歷過的人,看明白神的旨意,並非難事;正如一個人家的兒子,明白他父親的心意一般。


(四)神所賦給我的,有靈,有魂,有身體。靈,魂,體,各有其用,靈的用處,是專與神相交通而有的

‘神是個靈,’我亦有靈,其中又有專司引導我之職的聖靈。與神交通及明白神的旨意這件事,我當認爲是屬靈的人極普通的一事。神既然看明白祂的旨意是非常重要,同時神必負責叫人有明白祂旨意的可能。祇發號施令叫人順服,而無法叫人明白順服的何事,此乃發號施令者的大錯。

神斷無此錯。可惜許多人未曾定意明白神的旨意,先就有成見,看明白神的旨意是不可能的。忘記聖靈,亦忘記自己有靈,爲以自己血肉的頭腦所能達到的爲轉移。屬靈的事,雖有口頭的承認,其實是目爲渺茫。我若遵行神的旨意,必當信這是可能的事。當知聖靈不是空有其名,祂是有能力的,有工作的,引導我的靈,明白神的旨意,正是祂的工作。明白神的旨意這件事,既絕對是屬靈的事,不是血肉的事。我當在靈界中求生活,睜眼看靈界的事,呼吸靈界空氣。否則血氣當道,與神一無靈性的交通,斷沒有明白旨意的可能。


(五)在神的旨意中,方可過活人的日子,否則,我雖因信稱義,在地位上是活的,在生活上還是過死人的日子,我當看神的旨意爲我生活的要素

神的旨意,有時要我撇下我的一切所有,撇下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甚至自己的性命。我若準備遵行神的旨意,必當看神的旨意比這些更大。愛神過於這一切,若非如此有愛神的愛,遵行神的旨意,真是難哪!因爲凡是順服神的子民,神在他們身上實行這些試驗,不算希奇的事。這些事是叫舊人嚇得臉上變色的。但在真愛神的人身上,卻不是不可能的。無論如何影響我的一世,隨他去罷!因爲我是以神的旨意爲生活的。有了神的旨意,方有這一世的活日子,否則天天是死的,有何一世之有?


(六)遵行神旨意的人

如同利未人抬着神的約櫃,步步行走,步步謹慎戰兢,神指示我作一事,走一新路的時候,既看準了是從神的手裏接受的,就當步步謹慎,戰戰兢兢的去作去走,萬不可半途拋棄,無論如何難,亦當努力前進。輕易的作一事,又輕易的丟一事,皆非遵行神旨意。知道遵行神旨意的人,拋棄神的旨意,無異拋棄他的性命。因爲他看準了今世遵行神旨意的生活,是繼續到永生裏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約翰壹書第二章十七節)


(七)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心靈中是極其安靜,心雖是火熱,頭腦卻是冰冷

‘你們出來,必不至急忙,也不至奔逃,因爲耶和華在你們前頭行。’(以賽亞書第五十二章十二節)‘牧人既放出自己的羊來,就在前頭走,羊也跟着他,因爲認得他的聲音。’(約翰福音十章四節)神的旨意不是祇叫以色列人出埃及,神的旨意,也是負責領導他們,甚至如鷹背負他們。神的旨意不是祇叫以色列人過紅海,神的旨意也是叫紅海幹了。發糊塗熱心,不等候神,跑到神的前頭,必不能遵行神的旨意。

神是極信實的,極公義的,極明白我軟弱的,極愛我的,祂是好牧人,斷不撇下祂的羊,獨行不顧。我當放心,將我這微小的身家性命,完全交在祂的手中。或生或死,或窮或富,或貴或賤,或羞辱或榮耀,或顛沛或流離,這個生命,在祂手中,任憑祂拋來拋去。‘如鷹攪動巢窩,在雛鷹以上兩翅扇展,接取雛鷹,背在兩翼之上。’(申命記第三十二章十一節)有時使我驚惶,惟信靠祂是不錯的,有時使我過分難受,求死不得,惟信靠祂是不錯的。有時使我太不明白,惟信靠祂是不錯的。祂的眼睛是看到永遠的。今世的如何,不必全然明白。

這以上所說的,如果都是我的經驗,化在我的命裏,成了我的實在。我已與祂十分接近了,與神仿佛有了多年朋友的交情,父子的親愛。靠在父親的懷裏,明白父親,遵行父的旨意當然不是難事。不過聖經上說:魔鬼撒但,亦可裝作光明的天使,仁義的差役,他亦可使我屬靈的思想錯誤,淆亂神的旨意,與神的旨意,背道而馳,而不自覺。因此有很多誠心希望遵行神旨意的人,常有這樣陷入迷途,不能爲神所用的。所以我當在尋求神旨意的時候誠懇的祈禱,求神管住我的心思。此外再本着四個遵行神旨意的常例,辨別聖靈與邪靈的真僞:

(一)神的旨意,不背乎全部聖經的原則。(不是從中抽出一段。斷章取義,不顧全部的原則,那個是魔鬼所慣用的。)

(二)神給我們的常識應當運用。‘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三)神的旨意,是有道路的,不是從聖殿頂上往下一跳。神是要我們行在祂的路中,神在前頭行,神的道路是與我們的環境天然相合。遵行神旨意的,當自自然然的行神之路,大海汪洋,其中亦有神所開之路,路未開時,當停止不前。

(四)聖靈住在我裏面,對於神的旨意所發生的印象和感覺。‘此是聖靈必作之工,若有人不信無異他說聖靈是沒有的。’

卽如某君來信問我的兩件事,我亦不外乎用這幾個常例以回答:

(問)‘這幾天神學院外兵很多,由某處開往某處,於是有人說:恐怕戰事逼近,發生危險。或說:要搬至某處者。或說:不要怕自有神保祐者。我也曾爲此事問過神,每夜禱告,到底未得甚麽啓示,還是不知神的意思。’

(答)全部聖經原則,有危險應當逃避。我有常識,應當遠觀近察是否有逃避的必要,並是否有逃避的可能。(例如我前在一處所住的地方,非常危險。友人有逃避他處者,我則因環境關係,無法脫身。這就明顯是神的旨意要我仍在原處。我也無一次尋求神的旨意,是否要我亦往他處逃避。)神對於信靠祂的人,是絕對負責爲他們開路。‘神是信實的……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聖靈的印象和感覺,在信者裏面,能叫錯行神旨意者,大不平安,寢食不寧,此外當然尚有其他聖靈引導之法。

(問)‘比方我來學神學,神也沒有顯然啓示,不過我心中覺得是一件好事,是與人有益的事。’

(答)按全部聖經的原則而論,神的子民應當相信神是引導人的,而且神要人負責順服祂的引導而行。神的子民無論作何事業,走何新路尤其是進神學,應當在主耶穌基督裏,戰兢祈禱等候神,確確實實的奉神差遣。不厭其煩的祈求神,直到明白神的引導。祇知是一件好事是與人有益的事而進神學,在屬靈的人看來,這是外行話。

親愛的閱者,我們甚容易說外教人是迷路的羊,其實教會中不知神的旨意,而飄蕩無所歸依之迷路的羊,尚不計其數呢。但願我們在遵行神的旨意上,是從實地經驗的,然後領導這樣迷路的羊,歸於羊圈。求神的旨意,先成就在我們自己身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