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道者约翰·弗里思John Frith
1503-1533


约翰·弗里思(John Frith)是一个勤奋好学的年青人,一向遵循礼法,过着非常敬虔的生活,在当时经常往来的青年人中,显得十分地拔群出众,深受人们的称赞。然而,他虽敬虔好学,却从未遇见福音的真光,直到有一天,他认识了威廉 丁道尔(William Tyndale),才第一次接受了福音的种子,并认识何为真实的敬虔。

此时地,约克(York)郡的红衣主教法沃尔赛多马(Thomas Wolsey)准备在牛津建立一所非常豪华的学院,定名为弗德斯瓦德(Frideswide)。这位野心勃勃的红衣主教不但计划把全英国最好的法衣、器皿、装饰品和各种宝物都收集到学院中,而且也公开招聘当时最杰出、最优秀的人才到院中以壮其声势,而约翰·弗里思也在应聘之列。

没想到这些经他精心挑选而来的青年人聚集后,竟然以严肃的态度、敏锐的言辞批评当时信仰的陋习,主教得知后极其生气,控告他们为传异端者,把他们囚禁在学院的地穴中。这些地穴原是贮放咸鱼的地方,里面腥臭不堪。这群青年人在这污秽恶臭之地关了一段日子后,都感染恶疾,有些人虽然后来被释放,但仍然因此丧生。

弗里思和其他少数人,因持有红衣主教的信,声明不可期待他们,所以得以释放,但行动自由仍受限制,只可在牛津方圆十哩之内走动。虽然如此,约翰·弗里思仍有生命之危,因当时的英国大法官摩尔多马(Thomas More)极其恨他,想尽办法致他于死地,派人包围所有陆海通道港口,凡能报告他行踪的人,均以重赏。

弗里思被逼得无路可走,只得四处寻找可以躲藏的地方,尽管他经常乔装打扮,又时时改变躲藏的地方。但仍然无法逃离仇敌的手,不久之后,他终于被捕了。狂怒、残暴的仇敌将他带到伦敦、文切斯特(Winchster)及林肯(Lincolm)郡的主教面前,在圣保罗教堂开庭审讯他对圣餐及炼狱的看法。弗里思坚持他所确信的真理,丝毫不肯妥协,于是被叛火刑。

行刑者将柴堆在他的四周,他也欣然地拥抱柴捆,为了持守真理,情愿为他的救主耶稣基督受火焚之苦,时为主后1533年。年约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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