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妮·克罗斯比
Fanny Crosby
(1820 - 1915)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教养有素的老妇人 第二章、一个盲眼的女孩子
第三章、我是多么幸福阿 第四章、盲眼的女诗人 第五章、蒙恩得救的经过
第六章、她的婚事 第七章、纽约的灵性大复兴 第八章、成为圣诗皇后
第九章、继续为主做工 第十章、她因神而满足  

前言

芬妮·克罗斯比是教会历史上闻名全球的盲眼诗人。她在出母胎后六星期,由于一个庸医的不适当治疗,使她毕生失明。虽然遭遇到如此的不幸,芬妮·克罗斯比却在她的自传中这样说:

“如果明天我可以看到世上的景色,我也不会接受这项治疗,你曾经听过一个失明的人像我这样谈吐吗?尽管我的失明是由于治疗上的失误造成的。

“虽然这是医生粗心大意造成的错误,但是神从不误事。我深信这是他的美意要我在生理上过着黑暗的日子,以便我能更专一地、单纯地歌唱赞美他,并激励别人也随着赞美他。若我不是失明的话,我就会被其它美好的事物所吸引,我就不可能写出数以千计的圣诗,让世界各地的人参与歌诵。”

在芬妮·克罗斯比九十五岁的生涯中谱出了大约九千首的诗歌,让当代所有的圣诗作者都瞠目以对。这些极美丽的、熔化人心的圣诗,被翻译成二百多种语文,至今仍有不少诗歌,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中,被成千上万的圣徒所吟唱,成为无数人的欢乐和祝福。    <回目录>

 

第一章、教养有素的老妇人

时间在一九一○年。地点是在美国新泽西州( New Jersey )的佩思·安博伊( Perth Amboy )。一个出租马车的车夫接载着两位乘客,一位是中年的传道人,一位是年迈的、盲眼的老太太。

当马车颠颠簸簸地向火车站前行时,那位马车夫开始觉得那年迈的老太太有点不寻常,她说话的声音既不颤抖,也不枯燥;而是清脆的、高亢的、柔和的,并且是富有朝气的。

这位九旬高龄的妇人的头脑远未衰老,正像她的声音那样清新而有生命力。那个车夫专心听她的话,留意到这位大智大慧、教养有素的老妇人正跟那位传道人谈论灵性的问题。那车夫倾听这位女长者的充满智慧的谈论时,不禁入了神、似乎忘记了看路。

等到马车停在火车站,那位传道人就对马车夫说“这位就是芬妮·克罗斯比,杰出的圣诗作家。”

马车夫当场怔住了。他脱下帽子,当众哭泣。马车夫遂即招呼火车站的一个警察,说,这位是写出《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 Safe in the Arms of Jesus )的芬妮·克罗斯比小姐。我希望警察先生把她平安地送上火车。”

那警察听马车夫一讲,也怔住了。那警察说:“我一定会作到!”那警察心情激动地对那女长者芬妮·克罗斯比说:“上星期,在我小女儿的葬礼上,我们大家唱了你写的圣诗《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警察说的时候眼睛红了起来,眼泪夺眶欲出。

芬妮的双手微小,抱住警察那粗大的胳膊,满有爱心地说:“我的孩子,神赐福给你心爱的女儿,我将为你们祈祷。请代我向你妻子问候,说你们心爱的小女儿安稳在耶稣的怀抱里。”那警察听了,不能自禁,当众哭泣不已。

上述的例子,仅仅是芬妮·克罗斯比在她生前备受尊敬的一个写照。芬妮·克罗斯比被她同时代的人认为是最伟大的诗人。十九世纪后期至二十世纪初这段时间里,芬妮·克罗斯比被称誉为圣诗之后(皇后)。同时代的另一圣诗作家查理·加百列( Charles Gabriel ),在她的追悼会上说:“芬妮·克罗斯比的名字将如她所创作的圣诗一样,历久不衰,正如福音诗歌的吟唱,长久铭刻人心。”

循道会的诗人威廉·奎尔( William Alfred Quayle )称呼她是现代的天才诗人。乔治·史特宾斯( George Coles Stebbins ),一位杰出的圣诗作曲家,把他全部的作曲成就,归功于曾提供给他诗词的几位诗人特别是他热爱的芬妮·克罗斯比。乔治·史特宾斯说:“在芬妮·克罗斯比的年代,大概没有人比她更生动地表达了基督徒的灵命,更尽情地倾诉了人类心灵深处的渴望。”

慕迪( Dwight Lyman Moody )的领诗同工孙盖( Ira David Sankey )坦述他们的传福音聚会能有这样的果效,当然首要的是圣灵的作工,但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芬妮·克罗斯比谱写的圣诗。在福音诗歌中,芬妮·克罗斯比的诗作登峰造极。她的诗歌,被译作各种语言,唱遍全世界。孙盖有一次到瑞士的阿尔卑斯山( ALps )度假,他惊奇地在那里聆听到瑞士的农夫在田野里用德文唱着芬妮·克罗斯比创作的诗歌《别忘记我,慈爱的救主》( Pass Me Not , O Gentle Saviour )。

一八八五年,基督教男青年会的创办人莎夫茨伯里勋爵( Lord shaftsbury )的葬礼上,所唱的是芬妮·克罗斯比的《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

在二十世纪初叶,一个美国传教士穿越阿拉伯沙漠时,非常震惊地听到那里的游牧民族在他们的帐篷里用阿拉伯文吟唱《救我恩典》( Saved by Grace )。

然而使芬妮·克罗斯比扬名的,不仅是她的诗歌。她也是十九世纪后期美国最卓越的三位布道家之一,——另两位是慕迪和孙盖。她是美国一位令人尊敬的传道人和布道家,全心全意地在美国各地传扬神的福音。有许多次当她要在教堂讲道时,聚会还未开始,会众已经在会场外排了至少一条街的长队。在她晚年时她几乎被专称为一位世上罕有的虔敬圣徒。当她独自在家中时,她一直为世界各地有难处的弟兄姊妹代祷—— 一个诗人之所以具有那么高尚的心灵,是由于诗人的心灵中有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

芬妮·克罗斯比在她九十五年的岁月里写下了约九千首诗歌,在教会历史上没有人曾达到这么高的记录。芬妮·克罗斯比非但是一个诗人,也是一位很有造诣的演奏者,她的竖琴和管风琴独奏音乐会是非常出色的,难怪美国人民的祖父辈和曾祖父辈是那么尊崇她和敬爱她。

现在我们主日聚会和主日学所唱的甚受欢迎的诗歌是芬妮·克罗斯比那一代的圣诗作家带动抒写的。她是那一代圣诗作家的首席楷模。在芬妮克罗斯比之前,许多圣诗是古板的,拘泥形式,和不够流露生命的。芬妮·克罗斯比与她同时代的同工们,则致力于谱写一些现代口语化的,从心灵里赞美敬拜神的、有深切情感和感染力的诗歌。

就这一点而论,她诚然是后来陆续普及的赞美诗歌的祖母。

这一位出身寒微的、一出生不久就不幸失明的女诗人的故事,以及她如何赢得世界各地的信徒的称誉和敬仰的经过,应该是读者所乐意听闻的。 <回目录>

第二章、一个盲眼的女孩子

一八二○年三月二十四日,芬妮·克罗斯比生于纽约州( New York )普特南部( Putnam )的东南( Southeast )。与其说东南是一个市镇,不如说是个地理区域。东南区域是由农田和森林组成,散布着几个小村落,有一座长老会的教堂。

芬妮·克罗斯比住的是一栋平房。她的母亲默丝·克罗斯比( Mercy Crosby )是个勇敢勤劳的妇人,具有美国初期拓荒者——典型的新英格兰( New England )——的民风。芬妮的父亲约翰·克罗斯比( John Crosby ),在她未满一岁时已逝世,所以她对父亲一无所知。人们常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她父亲是一个很有抱负的、努力工作的人,他显然是一个一八一二年战争的老兵。

芬妮·克罗斯比出生后的六星期,克罗斯比一家人发现她这婴孩,眼睛有点不对劲,更令人束手无策的是,这家人一时无法得到有效的医药援助,找不到社区医生。在他们一家人发愁的时候,来了一个自称是医生的人,这位庸医把热药膏撒在婴孩芬妮·克罗斯比红肿发炎的眼皮上。那位所谓的医生坚持说,那非常热的药膏不会伤害婴孩的眼睛,只是清除眼睛的感染。敷了药膏后,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不再红肿发炎了,但是两个眼睛上留下了可怕的白瘢。一个月一个月的过去,芬妮·克罗斯比对眼前的景物毫无反应,失去了视觉。

那个庸医在东南区域呆不久,克罗斯比一家人愤慨地要控告他把婴孩弄成瞎眼。这件事引起了该区的盖伊村( Gayville )、杜厄斯堡村( Doanesburgg ),和邻近其它小村庄居民的愤怒,使得那庸医唯恐受到当地人的私刑,远遁他方,再无他的消息。

在这不幸事故之后,又一个灾难临到克罗斯比一家。一八二○年十一月,一个寒冷而又风吹雨打的日子,约翰·克罗斯比冒着倾盆大雨,仍在田间辛勤耕作。那天晚上,他一回家就一直发冷打寒战,第二天他病得很重,没有几天,他就离开人世,芬妮·克罗斯比从此成为孤儿。

克罗斯比家族一直以敬虔的清教徒自居,身为寡妇的默丝才二十一岁,唯有以来日可以在天堂和丈夫约翰重逢来安慰自己。然而在人世间,在实际的生活里,默丝知道一个弱女子除非出来工作,无法维持一家的生计。于是她到附近的一户有钱人家去当女佣人,而将芬妮·克罗斯比交给默丝的母亲尤妮斯·帕德克( Eunice Paddock )来悉心照料。这样,芬妮·克罗斯比就在外祖母尤妮斯·帕德克的抚养下,度过了童年。

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忆述她的外婆:“我外婆对我的重要性超出我的言语与笔墨所能形容,当外婆晓得她的小外孙女终身失明后,她来到我家,为的是补偿我的不幸。她把我抱在怀里摇幌,告诉我日出和日落时太阳的美丽,她也没有略过不题午间太阳的壮丽。至于她所描述的发光的月亮,更使我无法忘怀。她叙述到金光闪闪的星星,引致我至今仍对天文学有一份特殊的喜爱。她又把云彩的形状和颜色形容得如此逼真。一天下午,在雷电和暴风雨之后,她带我到一座小山的坡顶,向我描述那跨越克罗顿河( Croton River )上空的彩虹。我记得她说,哦,芬妮,这是多么美丽的彩虹,虹有七种颜色,我真希望你能看得见,这是神向世人所立的怜悯之约的记号。她用如此生动的语言,描绘彩虹的颜色,我听起来是这么逼真。”

要知道尤妮斯·帕德克能给瞎了眼的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描述颜色不是太不可思议的事,因为芬妮·克罗斯比能感受到很强的光,而且有时能辨别各种的色彩。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尤妮斯·帕德克实在不平凡,她只不过是纽约州边远蛮荒地区的农妇,在教导盲童方面正像那些有多项学位的专业人士一样高明和成功。她又教导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关于植物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到了三、四岁时就宠爱紫罗兰,并且终生不渝。在秋天,尤妮斯·帕德克带着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爬山越岭,她告诉外孙女有关种种树木及其叶子的知识。芬妮·克罗斯比像她认识花卉那样认识树木。她曾透过触摸和嗅觉,认识花卉,如今她透过触摸和记忆认识树木。她外婆领会到,芬妮·克罗斯比的记忆力,将在她的一生中发挥重大的作用,于是在芬妮·克罗斯比孩童时,她外婆就着手训练她的记忆力。她外婆在秋天时收集了一堆堆的落叶,让芬妮·克罗斯比把玩落叶。她外婆会问芬妮·克罗斯比说这一片是什么树的树叶呢?她外婆早期的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掌握了详细描述事物的本领,正是这种训练,使芬妮·克罗斯比具有非凡的记忆力。

尤妮斯·帕德克对她外孙女芬妮·克罗斯比的宗教信仰的形成也有重大的影响。自从芬妮·克罗斯比能懂事时间始,尤妮斯·帕德克就集合她的孩子们,读圣经给孩子们听。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

“是外婆把圣经介绍给我,也领我进入圣经的真理,圣经中许多的故事,从外婆的双唇发出,进入我的心田,并在那里深深生根。当黄昏的阴影笼罩着大地时,外婆拥抱我坐在那张老椅子上,她告诉我慈爱的天父,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降世,成为全人类的救主和朋友。接着她教我跪下来祷告,我往往闭下失明的双眼,把疲倦的头伏在外婆的膝盖上,进入了沉沉的梦乡。”

她外婆确是把整个大自然,视为神抒写的书本,她并且把一切自然现象视为神权能的显示。她正如她的同辈及她的先辈一样,把自然界的景观看成灵性生活的镜子。对芬妮·克罗斯比来说,每当她跟外婆爬山越岭或穿过田野在散步时,芬妮·克罗斯比是在追寻神的踪迹,因为她外婆向她指出,每棵树木,每株花朵,每只小鸟,都是神安置在那里,并且是为着神的计划和旨意的。

她外婆告诉她,每一只麻雀跌到地上,都是神所知道的,我们头上的每一根头发,也是他所数过的。她外婆向她注入一个信念,即神是无所不知、无所不在的,神是我们在患难中,随时的帮助。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也是她母亲默丝的精神支柱。寡居的默丝常常被碰到的种种困难弄得心烦意乱。她必须为养育孩子们而整天工作,只有晚上才能看到孩子们。况且她还要为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发愁,不知道这个看来如此无望的。终身残疾的小女孩会有什么结果。当默丝瘫倒在她那粗陋的小床上哭泣时,她的老母亲会走进去,把老人家粗糙的、有茧子的手掌放在默丝瘦弱的肩膀上,要吗背诵一首心爱的圣诗的句子,要吗引述清教徒领袖科顿·马瑟( Cotton Mather )的格言:“不能医治的,往往是可以忍受的。”当芬妮·克罗斯比到达九十高龄时,她还不时引用当年外婆的这句老话,来抚慰那些求她帮助的无法解除苦难的人。

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不仅是一个勤读圣经的爱主姊妹,同时也是一位恳切祈祷的信徒。祈祷对于一个基督徒的灵性生活是极其重要的,这不仅是灵修的方式,而是直接地和神有接触,和亲爱的主直接说话。芬妮·克罗斯比的外婆又教导她,当她每次有所需要时,都应该来到神面前,仰望神的施恩和供给,并要为每件临到的恩典和福分,感谢赞美神。她外婆教导她,神是无所不能的,没有什么事是神所做不到的。不管信徒的需要是什么,只要是合乎神心意的,神都能供给。如果我们因着妄求,神没有答应我们的请求我们也不该灰心沮丧,因为在神那里,存着比我们轻率的妄求更美好的事物。因之信徒们应该充满着喜乐。对于一个基督徒,人生的苦难与挫折可以忍耐地、喜乐地去对待,因为我们在基督里有更美好的指望。 <回目录>

第三章、我是多么幸福阿

自从芬妮·克罗斯比失明后,她母亲一直不放弃治愈她女儿盲眼的希望。

经过了几年的积蓄,加上了邻舍的爱心捐助,一九二五年春天,她携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到世界上最繁华的城市纽约,让美国最有名的外科医生之一 ——哥伦比亚大学医学博士瓦伦亭·莫特医生( Dr. Valentine Mott )检查了。

莫特医生连同另一位眼科医生,对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进行会诊,他们断定先前那位庸医,用灼热的膏药把芬妮·克罗斯比的眼睛角膜破坏了,说这女孩子能感受一些光和色,基本上失去了视觉,他们是绝对无能为力了。那损伤是终身的,是无法治好的。

医生们的话像匕首一样剌进慈母默丝的心灵,通常态度肃穆而沉着的默丝突然放声大哭。多年的节省积攒,多年的希望期待,全部落空,化为乌有了。

看完病母女两人从纽约搭着单桅的帆船回家,小芬妮·克罗斯比这样叙述自己的经历:

“当我坐在帆船的甲板上,在落日的光轮中间,波涛的低吟抚慰着我的心灵,我感到一种愉悦的平静。这些波涛的音韵被译成了像人的话音的音乐,有好几年这些来自大自然的旋律使我感受到神的呼唤。”

一回到家里,外婆就安慰芬妮·克罗斯比说神会保佑她,会给她安排前面的路程。

在这时候,默丝在盖伊村( Gayville )以南六公里的北沙仑村( North Salem )的一个家庭,被雇为女管家。雇主有一个房间,足够默丝母女一起住,默丝决定带着失明的女儿芬妮·克罗斯比到北沙仑村住。

在北沙仑村住的大部分人是贵格会( Quakers )的信徒,芬妮·克罗斯比很快地在贵格会信徒之间,学会了简朴的、纯净的语言。

芬妮·克罗斯比跟外婆住时,外婆对她很和蔼,每当芬妮·克罗斯比淘气时,她外婆总是用和善的态度跟她恳谈,直至小芬妮知错,流下了悔过的眼泪。默丝则严厉得多,动则用棍子打女儿,在女儿小芬妮这一方面,实在一时适应不来。

逐渐地,芬妮·克罗斯比遇到一些事情,使幼弱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她逐渐知道她与别的小孩子不同。当她听到别的孩子对她说:“阿,你知道。你不能作这个,因为你是瞎眼的!”或者说:“你绝不可以跟我们去那里,因为你去了,什么也看不见,太不值得。”这类的话使她恼怒,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慢慢地她变得忧心忡忡,越来越烦闷与忧郁。对于一个穷乡僻壤的未受任何教育的小女孩来说。她似乎不存在着有实现志向的一天,就在这样的悲观的日子里,她一个人悄悄地躲起来,像已往外婆教过她那样地跪着,寻问神是否她的失明会使她不能成为神的孩子们之一。她寻问神是否在神的广阔宏大的宇宙间,未曾留给她一个小小的座位。当她的心倾向神的时候,她似乎听见神在向她低声细语:“不要失望悲观,小女孩,即使你失明,总有一天,你会幸福和有用的。”

当芬妮·克罗斯比九岁时,默丝又搬迁,这次是越过州界,迁移到康狄格州( Connecticut )的里奇菲尔德( Ridgefirld )在那里当女佣人。默丝不是住在主人的家里,必须另觅房子居住。默丝白天出去做工,留下芬妮·克罗斯比,托一位霍利夫人( Mrs.Hawley )照料小芬妮。

霍利夫人是一位加尔文派( Calvinist )的基督徒,一个典型的长老会的清教徒,她像正统的苏格兰的虔诚信徒一样,按着正意理解圣经中的每一句话。霍利夫人像许多清教徒一样,既不悲观,也不严苛,而是非常仁慈,爱好一切美好的事物。她决心要芬妮·克罗斯比背熟整部圣经,让芬妮·克罗斯比每周背诵好几章圣经,经常多达五章。并要逐行经文反复背诵,把圣经的教训灌入芬妮·克罗斯比的脑海里。

芬妮、克罗斯比有着超乎常人的记忆力,在她十岁时,已经背诵旧约圣经的前四部——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新约圣经的四福音此外,她还能背诵好几篇诗篇、整本路得记、整本箴言、以及最伟大的散文诗——所罗门的歌中之歌。芬妮·克罗斯比经常形容自己的头脑为一张书桌,只有很小的空间,却装满了随时可以取之运用的数据。

到了十二岁,芬妮·克罗斯比越来越觉得她与外界隔绝,她知道外面的世界有许多知识等候她掌握,而当地又没有盲人学校向她施教,她的绝望是可以想象的。在这样绝望的光景中,她到盖伊村去拜访祖父母。她的祖母所住的地方就是芬妮·克罗斯比出生的房子。祖母是一个慈祥的妇人,自从儿子约翰·克罗斯比逝世之后,他们一对老夫妻就在祖屋里度过晚年,他们唯一的孩子就是芬妮·克罗斯比。

芬妮·克罗斯比遇到祖母后,毫无保留地吐露了心中的忧郁和沮丧。祖母俯听了小芬妮的心声之后,带领小芬妮把心声向天父倾诉。

有一天,当小芬妮在死样的静寂里啜泣的时候,祖母用一种异样的语气问小芬妮说,告诉我,你会否在天父的家里与我会唔?

芬妮·克罗斯比还记得当年她是怎样回答祖母的:靠神的恩典,我会在天父的家里与你相会。然后她们俯下首来一齐祷告。不久,芬妮·克罗斯比的祖母就回到天家。

祖母垂死时问她的话,有好几年萦绕在芬妮·克罗斯比的脑际。她祖母的意思是要她清楚得救,要她生命有真正的改变。事实上直至那时她还没有清楚得救。

一八三四年十一月,默丝收到一张传单说纽约成立了一间盲人学校( New York Institution for the Blind )。默丝高兴得跳起来说,感谢神他垂听我的祷告,我早知道他会垂听。

一八三五年三月三日,默丝带着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纽约,把芬妮·克罗斯比送进纽约盲人学校受教育。这时候芬妮已经十五岁,她在纽约盲人学校里当了十二年的学生。

在学校里她喜欢读文法、哲学、天文学,以及圣经、天路历程( The Pklgrim’s Progress )科科都获得优异的成绩,她就是不喜欢读数学。

在学校中,她又喜欢读历代诗人的作品,包括多马·摩尔( Thomas Moore )、布纳( Horatius  Bonar )、查理士·韦斯利( Charles Wesley )、窝特斯( Isaac Watts )等

不久,芬妮·克罗斯比成为学校里出了名的诗人,学校当局有时叫她写诗敬贺到校访问的贵宾。校长钟斯( Dr. Silas Jones )担心人们对她的称赞会令她心高气傲,甚至影响她的学业,有一天召她进校长室,叮嘱她千万不可骄傲。听惯了颂词的她,在受到了警戒之后,眼泪不禁夺眶而出。

接着学校当局严禁芬妮·克罗斯比再写诗,在失去灵感和诗意的日子里,她的学业大为退步。六个星期之后,钟斯校长叫她进校长室,诘问她因何成绩一落千丈。她坦承诗句充塞着她的头脑,当她不能抒写诗歌时,她的头脑得不着舒缓、调剂,校长只好同意地继续作诗,条件是她必须兼顾其它功课。

在纽约盲人学校中,有一位教师慕雷( Hamilton Marray ),耐心教导芬妮·克罗斯比诗的结构和写法。慕雷承认他本人不会作诗却教会了不少人作诗。慕雷常常向芬妮朗诵一段段的诗文,要芬妮·克罗斯比牢记心头。慕雷教她诗的韵律、节奏、排列,不时指出她的诗的缺憾和瑕疵。芬妮·克罗斯比永远不能忘怀老师慕雷的教导。 <回目录>

 

第四章   盲眼的女诗人

一八三八二月,芬妮·克罗斯比的母亲默丝再婚,嫁给一个鳏夫多马士·莫利斯( Tho mas Morris ),从此默丝·克罗斯比( Mercy Crosby )改称默丝·莫利斯( Mercy Morris )。

至于芬妮·克罗斯比,母亲的改嫁并不影响到她在纽约盲人学校的学习生活,她仍潜心致意地写作她的抒情诗。她尝试把写的诗向《纽约先驱报》( New York Herald )投稿,被该报录用登载。由于该报注明那首抒情诗是一位盲眼的女诗人所创作,因此引起该报读者的广泛注意。

很快的,芬妮·克罗斯比赢得了“盲眼的女诗人”的称号,到处有人称赞她表达意念的能力,在字句的斟酌上,展现她非凡的才华。美国各地,许多人慕名到纽约盲人学校拜访她,使到学校的新校长孚伦( Peter Vroom )无暇应付。

有一天美国最有名的诗人布莱恩( William Cullen Bryant )到盲人学校来。芬妮·克罗斯比从未意料到这样著名的大诗人,竟也拜读过她的诗作。布莱恩见过她之后,断定她确是一位盲眼的女诗人,说她有真正的作诗的才华,前途无可限量,并鼓励她不要中途而废,要继续写诗下去。这些话对初脱颖写诗的芬妮·克罗斯比是莫大的鼓励。

一八四四年四月芬妮·克罗斯比出版她的第一本诗集《盲眼女诗人的诗集》( The Blind Girl and Other Poems )共一百六十页,由她的老师慕雷写《序言》。该诗集出版之后,销路不错,这时芬妮·克罗斯比还继续向纽约各大报章投稿,以致她这盲眼诗人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接着她陆续出版了四本诗集,即一八四四年出版的《盲眼的女孩子》( The Blind Girl ),一八五一年出版的《蒙德勒诗集》 ( Monterey and Other Poems ),一八五八年出版的《哥伦比亚花卉的花冠》( A Wreath of Columbia’s Flowers )和一八九七年出版的《黄昏的铃声》( Bells at Evening )。一位同时代的诗人怀特( Henry Adelbert White )称赞芬妮说:芬妮·克罗斯比是第一流的诗人,她的潜质仍有待充分的发挥。

芬妮·克罗斯比也有人性的弱点,她狂热于渲染血腥腥的战争,有一小部分诗歌刻划残暴的杀戮战场。这与大众所知的她的文雅和慈悲并不相称,这或许是在她童年时,接触到一些远亲,他们曾在美国对西班牙的战争中服役,他们向她夸耀战争的壮丽,并极力宣扬个人英雄主义。 <回目录>

第五章、蒙恩得救的经过

一八四六年,全世界暴发一次霍乱症,开始只蔓延在俄罗斯境内,其后传染到印度和波斯,有两万人倒毙在波斯。到了一八四九年的春天,单是英国,因霍乱致死的人高达七万人。

美国人则陷入一片惶恐中,芬妮·克罗斯比所在的纽约盲人学校则师生互相安慰,认为一切都在神的手中。一八四八年十二月,当一只轮船从欧洲抵达美国新奥尔良( New Orleas )时,有一个乘客带着瘟疫的菌登岸,该城市的居民一染上霍乱症,共有三千五百人死亡。到了一八四九年五月分,流行霍乱病蔓延到美国东部一带。当时纽约盲人学校的校长已是张伯伦( James Chamberlain ),他有意将学期提早结束,然后疏散学生们到乡村一带,因为传染病在城市蔓延的速度要快过在乡下。然而部分学生在乡下无亲人,无家可归。芬妮·克罗斯比坚称:神一定会照顾我们;而我们也要互相照顾。

芬妮·克罗斯比自告奋勇地担当学校的义务护士,并协助校医克勒曼斯医生( Dr.Clements )制造霍乱丸——由三分之二的甘汞( Calomel )和三分之一的雅片( Opium )制成。

到了同年七月中旬,纽约市区有五百至七百人死于霍乱,七月底,纽约盲人学校的隔壁大楼被征用为霍乱临时医院。这时候,克勒曼斯医生和芬妮·克罗斯比昼夜不停地抢救患病者。他们亲眼看到十个盲人学生不治身亡。

废寝忘食的芬妮·克罗斯比实在疲于奔命,当时是一片的恐怖。马车夫的车声辘辘地传人耳畔,大声嘶叫:“屋里有死人的,不得迟延,赶快搬上马车!”芬妮·克罗斯比的学校必须让棺材赶快搬开。芬妮·克罗斯比就在学校几个停放棺木的大厅中摸索着,手脚不停地忙乱着。

到了最后芬妮·克罗斯比身心疲累,再也支援不住。八月间,校长让她到乡村去休养几个月。

到了一九四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的情绪低落,心情忧郁,她这时想到灵魂的归宿问题。假若这次她因瘟疫不幸身亡,她的灵魂将往何处?她的灵魂是否会遇见创造万有的主?

她的祖母临终的话一直萦绕着她的脑际,她能否如所许的愿,在天上与祖母相晤。她至今仍未有重生的经历,未有别人悔改得救后那种明显的改变的经验,于是她的信心开始动摇。在这一段时间,她隐约地觉得神在呼召她,要她献身事奉他。

她开始醒悟过来,这些年来,她的诗人的声誉使她陶醉不已,成功冲昏了她的头脑,她被称为盲眼的女诗人时不禁沾沾自喜,可就是没有深入考虑自己的永生问题。

一八五○年,芬妮·克罗斯比有一个同事,叫开曼( Theodore Camp ),在纽约盲人学校教工艺科。开曼是一位有追求的基督徒,邀请芬妮·克罗斯比到纽约三十街的循道会的百老汇会幕( Methodist Broadway Taberacle ),参加一个传福音聚会。

芬妮·克罗斯比对于是否参加传福音聚会,有点犹豫不决。当晚,她作了一个梦,梦境是如此栩栩如生,令她极度不安。她梦见:

“天空乌云密布,有人进屋子里,告诉芬妮·克罗斯比说,开曼很紧急地想立刻见到她,她在梦中依稀记得,她走进开曼房间里,看到开曼病情严重。垂危的开曼(这是梦境,其实开曼又活多五十年),问芬妮·克罗斯比,会否在他们都去世后能在天上相聚。芬妮·克罗斯比答道,我愿意,神帮助我。她记得她也是这样应允临终的祖母的。在梦中,临终前的开曼警告她,要记得她向一个垂死的人曾作过的许诺。”

醒了之后,芬妮·克罗斯比心里非常不安。前些日子,她一直把主耶稣摆在次要的地位,而把文学创作和社交活动摆在主要的地位。在她的生命中,她确实缺少了一些东西。

一八五○年秋天,她于是陪着开曼,参加循道会百老汇会幕每一晚的聚会。在聚会中,阿们、哈利路亚的声音不绝于耳,其中夹着啜泣的声响。当传福音的讲道者呼召人到讲台前的时候,人们鱼贯地走到台前,跪在又冷又脏的土地上。有的人跪的时间长达两小时,好让长老执事们按手在他们头上,为他们悔改信主祷告。

连续两晚,芬妮·克罗斯比走到台前虽然有长老为她按手祷告,但是她两次没有得着重生者的平安喜乐。

到了一八五○年十一月二十日,陷入绝望和忧虑的芬妮·克罗斯比,在传道人呼召时,第三次走到讲台前。那一次,除了她,没有其它人走到台前。这一次她内心焦急,她深切地希望她能在那晚,里面有一次根本的改变。可是,尽管长老们、执事们恳切地为她祷告,似乎她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

末了,会众一齐唱艾萨克·窝特斯( Isaac Watts )写的圣诗《主在十架》( At the Cross )的最后一节:“哦主,我惟有献上自己给你,这是我唯一能够作到的。”

这些诗句打入了芬妮·克罗斯比的心,突然间,有奇妙的事发生,芬妮·克罗斯比感觉到天上有光射人她的魂间,她不禁喜悦至极地跳起来,喊道,哈利路亚,哈利路亚。

第一次,她蒙光照,醒悟到:她已往是一手抓住世界,而另一手,她却以为可以抓住主。

那一晚,是芬妮·克罗斯比一生的分水岭,她决心把自己的余生奉献给神。已往,她追求的是世上的名声、金钱,和一切属世的事物;今后,她把自己献上给主,追求的是主的自己、主的喜悦。 <回目录>

第六章   她的婚事

一八五五年,芬妮、克罗斯比已是芳龄三十五岁,而仍名花无主,云英未嫁。在这一年,纽约盲人学校聘请了一位新教师阿尔斯丁( Alexander Van Alstyne )。阿尔斯丁本来就读于纽约盲人学校,一八四八年时,因毕业该校时成绩优良,被正规大学录取,攻读音乐系,大学毕业后,返回母校任教职。

在初期,由于芬妮·克罗斯比年龄比阿尔斯丁大,两人只是性情相投,芬妮·克罗斯比擅长作诗,阿尔斯丁专长音乐。慢慢地,两人从旨趣相投,发展到具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没有多久,两人又从精神上的恋爱进展到在生活上互相关怀、互相照顾。

一八五七年秋天,阿尔斯丁辞掉盲人学校的教职到长岛( Long Island )去当私人音乐教师,而芬妮·克罗斯比和新任的盲人学校校长古柏( Colden CooPer )又关系恶劣,她已有意追随阿尔斯丁离校。

一八五八年三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经过了深思熟虑,正式向盲人学校辞职到长岛去找阿尔斯丁,两人在该月正式结婚,时克罗斯比三十八岁,比二十七岁的阿尔斯丁,大了十一岁。

结婚后,芬妮·克罗斯比与夫婿住在长岛上的一个小镇马士伯( Maspeth ),房子是租的,阿尔斯丁靠教钢琴及为几间教堂弹琴来谋生。

一八五九年,芬妮·克罗斯比生下一个孩子,但孩子在襁褓中突然去世。

心爱的婴儿猝然夭折,应是芬妮·克罗斯比一生中最大的创伤和悲剧。她在余生几乎绝口不题这件惨事,至今无人知道她的婴孩是男的,还是女的,甚至连死因也茫然无从稽考。

在这悲剧发生之后,本来安份于在长岛过着安静的、与世隔绝的淡泊生活的她,在心灵的创伤稍为平复之后,与夫婿阿尔斯丁离开这个容易触景生情的长岛,搬到纽约的闹区曼哈顿( Manhattan )。一八六○年,他们住在一间小房子里,小房子离开纽约盲人学校并不远。当他们夫妇回到纽约市时,正是纽约市被灵性大复兴的浪潮淹没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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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纽约的灵性大复兴

美国的教会历史上,经历了好几次的大复兴。一七四○年的新英格兰( New England )大复兴在爱德华滋( Jonathan Edwards )的传记中,已经稍为有所述及。

十九世纪初期,美国经过了一次严重的经济衰退,许多人在灵性上反而有所追求。

在这一次新的复兴浪潮到达之后,人们明显看见圣灵的工作。许多人抽空参加主日学( Sunday Schools )。在十九世纪初期的美国的主日学,并不单在主日才有,也不限定于儿童和少年人。许多人在白日作工,每星期抽出一晚或两晚的时间,去寻求圣经的知识和劝勉。

另一方面,各种各样的福音机构成立起来,各种宗旨都有,从禁烟、禁酒以至禁绝贩卖黑奴。从一八四○年至一八五○年,美国本土的福音机构,不遗余力地广传福音,带领成千上万的人归向了基督。

到了一八五七年,复兴的烈火席卷了整个纽约市,纽约市各处都有祷告聚会。每日都有人悔改信主。规模之大,以及范围之广,甚至报纸每日要做出专题报导。根据统计,从一八五八年至一八六○年,在美国,平均每星期有五万人信主得救,而每星期有一万人第一次加入教会,参与教会的聚会和事工。

许多热心的基督徒,挨家挨户的去作见证。不论是邋遢不堪的阁搂、污秽的地窖或者是美轮美奂的商场、豪华的展览厅,都有这些基督徒的踪迹。他们邀请慕道者到主日学校和慕道班,来的人是一群群地涌进来。光是约翰街循道会教堂( John Street Methodist Church ),就有一万二千个信徒参加午间的祷告聚会。

芬妮·克罗斯比深受这次复兴运动的影响,她开始经常到约翰街循道会教堂去聚会,并参加教会的缝纫班,为贫穷人针织衣服。此外,她还到布鲁克林( Brooklyn )的普里茅斯公理会教堂( Plymouth Congregational Church )去听道。

直至四十三岁,芬妮·克罗斯比仍未加入任何一个宗派。她兼容并蓄,除了到循道会教堂和公里会教堂之外,还到纽约市第五街的长老会教堂( Fifth Avenue Presbyterian Church ),第四街长老会教堂( Fourth Avenue Presbyterian Church )和圣公会的三一堂( Trinity Episcopal Church )。

有一次芬妮·克罗斯比到二十三街的荷兰改正派教堂( Dutch Reformed Church )做礼拜,那教堂的牧师史特莱克( Rev. Peter Stryker )很高兴见到这位盲眼女诗人芬妮·克罗斯比;在交谈中牧师又获悉她经历了痛彻肺腑的丧子之痛。她的心灵时隐隐悲痛,史特莱克牧师劝她必须放宽心怀运用她的恩赐在事奉神的事工上。史特莱克牧师又说,他有个朋友叫威廉·伯莱贝利( William Bradbury )善于作曲,需要有人能为他所谱的调子配上歌词。史特莱克鼓励芬妮·克罗斯比尽快去与威廉·伯莱贝利会面。

那一次的大复兴运动对美国教会的圣诗,有着新的需求。威廉·伯莱贝利一向在纽约市的浸信会会幕( Baptist Tabernacle )弹钢琴。威廉·伯莱贝利三十岁时曾到英国和德国留学,学习作曲。他作的曲,既纯朴,又流畅。但是,这些年来,他一直在寻找一个能为他的曲调配上歌词的同工。

一八六四年二月二日,芬妮·克罗斯比会晤了威廉·伯莱贝利。芬妮·克罗斯比为威廉·伯莱贝利配上的第一首圣诗的歌词是《我们正要去》( We Are Going ):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

到那远在天际的家乡,

那里的原野是何等美丽,

那里的阳光永不消失。

那里喜乐的泉源奔流不息,

在山谷中清翠可滴,

我们和睦同居在爱里,

相处一起永不分离。

威廉伯莱贝利无法想象芬妮·克罗斯比是如此顺乎自然地配上了歌词,歌词既不矫揉造作,又是那么引人共鸣。于是芬妮·克罗斯比正式加入了威廉·伯莱贝利的公司开始为该公司填写歌词。 <回目录>

第八章、成为圣诗皇后

一八六七年芬妮·克罗斯比和她丈夫,住在纽约市西部贫民区的瓦利街( Varick Street )的一座廉租公寓三搂的半间房间。

整座公寓挤满了三十三个人,在当时的纽约贫民区,还不算是最恶劣的情况。租客包括了爱尔兰人、德国人和黑人。芬妮·克罗斯比和夫婿算是其中少数的白种人。

该公寓既无室外的通风设备,又无室内的自来水供应。当时芬妮·克罗斯比在社会上已享有圣诗作家的盛名,理应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但是芬妮·克罗斯比把她写诗的收入大半用在奉献上,只留下一小部分作糊口之用。她愿意生活得像穷人一样,因她相信她是献身给主,她是为着贫苦的大众,并非为着牟利。

她周围的人看到世界上许多美好的事物擦身而过,与他们无缘未免有辛酸的味道,为了这些无缘于地上福禄的贫苦大众,芬妮·克罗斯比已有腹稿,拟写一首圣诗《莫把我漏掉》( Pass Me Not )。

芬妮·克罗斯比用词遣字的纯朴和简单反映了她过人的智慧和才华。她的诗是写给普通大众与平信徒的,必须是平民化和浅白易懂的。她写圣诗的诗词是要唱诗的人,向无所不知的神打开心灵的。这些诗不是要博得自以为博学的大学教授和文学批评家赞赏的。

一八六七年二一月,芬妮·克罗斯比认识了一位非常富有的工业家陶恩( William Howard Doane )。陶恩生于一八三一年,十六岁就经营家族的纺织品贸易,并很快地在事业上获得成功。

这位年青的富家子弟却从小爱好圣诗,在教会中指挥唱诗班。起初他将歌唱圣诗作为嗜好,直到他三十岁时,少年得志的陶恩几乎因心脏病去世。到了这个时候,陶恩认定这是神的管教和惩罚,要他以更多的时间来撰写圣诗。陶恩于是把神给他的音乐恩赐用来事奉神。

陶恩最苦恼的是,他写的曲,没有适当的、贴切的词。陶恩是音乐家,不是诗人,他所需要的,正是一位有属灵份量和有恩赐的写歌词的诗人。

一八六七年十一月,陶恩到纽约时,拜访了一个福音机构的负责人米特牧师( Rev. W. C.Van Meter ),米特牧师请求陶恩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作一首歌。陶恩说,作曲没有问题,但是歌词却一时写不出来。米特自告奋勇地写了歌词。陶恩觉得不顺口和不达意。陶恩绞尽了脑汁也找不出贴题的歌词,他于是跪在地板上,祈求神赐下歌词好为该福音机构的周年纪念之用。陶恩重申他以前曾向神所祈求的,就是要神差遣一位诗人来帮助他,为他所作的歌曲配上歌词,使配成的圣诗能在灵性上帮助各地的弟兄姊妹。

当陶恩正跪在地上祷告的时候,有敲门的声音,陶恩一打开门,有一个小童,递上字条,字条上写着:

“陶恩先生:

我从未遇过你,但我里面催促我送这首诗给你,愿神祝福这首诗。

芬妮·克罗斯比”

陶恩于是细心地读芬妮·克罗斯比送来的新诗,诗的内文如下:

我愿意更像耶稣 让我恩主与我同住

以平安和爱充满我魂间,令我如鸽子般温柔。

我愿意行走更想耶稣 在这尘世如旅客奔前路,

我更愿意灵里贫穷, 好让救主常与我同住。

这首歌词非常适合该福音机构周年庆典之用,这首诗歌实际上是求神赐下恩典,使该机构在作风上,在表现上,更像主耶稣。

第二天,当陶恩唱出这首诗歌的时候,米特牧师流下了感恩的眼泪,米特牧师拥抱着陶恩,问陶恩说,你从哪里拿到这首感人肺腑的歌词?

一八六八年一月,威廉·伯莱贝利病逝,享寿五十一岁。芬妮·克罗斯比的哀痛是可以想象的。在葬事聚会上,诗班遵从威廉伯莱贝利临终的遗愿,合唱威廉·伯莱贝利生前和芬妮·克罗斯比合作的圣诗:

“我们正要去,我们正要去

到那还在天际家乡,

  ……。”

当芬妮·克罗斯比在葬事聚会上放声痛哭的时候,她听到一个奥秘的声音,对她说:“芬妮!继承伯莱贝利未完成的工作,从柳树上取下竖琴(参间诗篇一百三十七篇二节),擦干你的眼泪!”

在场的有其它人听见这声音,却无法追查声音的来源。

伯莱贝利逝世之后,芬妮·克罗斯比和陶恩的合作更加频繁、紧密。正如前文所说的,当芬妮·克罗斯比住在贫民区时,已构思一首诗《莫把我漏掉》。一八六八年春天,陶恩要求芬妮·克罗斯比把这意念用诗词正式表达出来。有一天她到曼哈顿地区一座监狱传福音,她听到一个犯人哀哭的声音,哀求主说:“哦,主啊,不要漏掉我!”当晚,当她退回寝室时,所有的歌词涌入她的脑际,下面是《莫把我漏掉》的歌词:

一、莫漏掉我,慈爱救主, 请听我祷告,

当你正向别人召呼, 莫把我漏掉。

副歌

救主,救主 请听我祷告,

当你正向别人召呼, 莫把我漏掉。

二、让我在你施尊座前, 从你得救恩;

俯伏痛悔,承认罪行, 求你助我信。

三、单单信靠十架功能, 我寻求你面;

医我伤痛,破碎心灵, 救我用恩典。

四、你是我的安慰源头, 比我命珍贵,

除你之外,在地何投? 在天何所归?

《莫把我漏掉》( Pass me Not )的歌词,配上了陶恩的调子之后,成为一首感人至深的圣诗。只是几天的工夫,这首诗歌就在芬妮·克罗斯比得着灵感的曼哈顿监狱里唱起来。这首诗字字打入囚犯的心,不少囚犯当场得救。芬妮·克罗斯比也如常到监狱传福音。芬妮·克罗斯比身为诗歌的作者,听了犯人唱这首诗歌,也不能自制,反应的强烈,令她昏厥,失去知觉,最后被人抬出现场。

一八六八年四月三十日,陶恩来到芬妮·克罗斯比家里,对她说,我只能逗留四十分钟,到时我必须到车站搭火车回家乡辛辛纳提( Cincinnati )去、现在我哼一个简单的、平实的调子,希望你能为这调子配上歌词。芬妮·克罗斯比用手击着拍子,显得非常的安稳,遂即说道,这个调子是告诉我们,要《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 Safe in the arms of Jesus )。她立刻跑进家里另一间斗室里,只膝跪在地上,正如她已往填词时那样,恳求神赐她灵感和话语。神怜悯她,神知道陶恩片刻之后就要赶往车站,迅速地赐她适当的话语。她在匆促的时间里,写完了《安稳在基督的手臂里》这首诗歌。她后来做见证说,她不是靠自己的本事和聪明,她依靠的是圣灵的祝福和能力。她当场读这首歌词给陶恩听,陶恩就带着这首诗赶往辛辛纳提去。

这首诗是这样的:

一、安稳在耶稣手臂,安稳在主怀里,在此他爱常覆冀,我得甜美安息。

这是天来的音乐,经由诗歌倾吐,飘过荣耀的天野,飘过碧玉之上。

副歌

安稳在耶稣手臂,安稳在主怀里,

在此他爱常覆冀 我得甜美安息。

二、安稳在耶稣手臂,安稳脱离挂碍,脱离试探与攻击,在此罪不为害。

脱离痛苦的熬煎,脱离疑惑、惊畏;只有几个小试炼,只有几滴眼泪。

三、耶稣是我避难所,耶稣为我受死;我的信心要信托 神的万世盘石。

在此让我忍耐等 等到忍耐已过;等到羔羊从新城,成全我所信托。

芬妮·克罗斯比作见证说,《安稳在耶稣手臂里》,特别是为着那些失去亲人的人唱的,她说最适合那些失去孩子的母亲唱的。芬妮·克罗斯比失去她心爱的孩子,当她谱写这首歌词的时候,由于有亲身的经历和感受,所以歌词发自内心,非常真实,带着强烈的感染力,并特别有圣灵的恩膏。

一八六九年陶恩邀请芬妮·克罗斯比到他的家乡辛辛纳提作客。在一个酷热的夏天晚上,芬妮·克罗斯比向一群辛辛纳提的工人讲道。讲道快要结束时,她里面有一个感觉催促她,就是觉得在听众之中,有某一个母亲的儿子,需要在当晚就得着救恩,否则就再无机会得救。所以芬妮·克罗斯比作出紧急的呼吁,说,假若有一个母亲所心爱的孩子,离开母亲的家,偏离母亲的教训,流浪在外头,而今晚适好在这里聚会,可否请他在散会后来找我?

聚会结束之后,有一个大约十八岁的青年人来找芬妮·克罗斯比,问她说,你是不是指着我说的?我答应我母亲将来有一天会在天堂与她相聚,但按照我目前的生活行为,根本就不可能实现。芬妮·克罗斯比于是恳切地为那青年人祷告。那青年人站起身来的时候,眼中焕发出新的光辉,欢乐地说道:“我现在可以在天堂与母亲相晤,因为现在我找到了神。”

刚好在那段日子,陶恩请求芬妮·克罗斯比为美国本土的福音机构写一首抢救灵魂的诗歌。当晚,芬妮·克罗斯比临睡之前,写成了《抢救灭亡人》( Rescue the Perishing )。这首歌词如下:

一、快抢救灭亡人,关心将亡人,抢救他们离罪恶和坟墓,为犯罪者哀哭,

扶起跌倒者 告诉他们主耶稣的救赎。

副歌

快抢救灭亡人,关心将亡人,耶稣满有慈悲,要救罪人,

人虽漠视主爱,他仍然等候,等候罪人悔改作主子民。

与他们同恳求 态度须温柔 只要人相信 他必定赦免。

三、在人内心深处 恶者常折磨 知觉麻木惟主恩能恢复,

用爱心相关怀,以热诚唤醒 心弦虽已断能再次奏鸣。

四、快抢救灭亡人,尽信徒本分,靠主力量是得能力胜此任,

当继续走窄路 忍耐赢罪人。告诉流落者救主已舍命。

芬妮·克罗斯比的歌词配上陶恩的调子的,还有一首《荣耀归与真神》( To God be the Glory )。这首诗歌,在一百多年后,仍被采用,特别在二十世纪的五十年代,葛培理( Billy Graham )在传福音聚会时,更常常使用。这首诗歌以简捷的话语,直接地宣扬基督徒的信仰。今录下这首诗歌:

一、荣耀归与真神——他成就大事,为爱世人甚至赐下独生子,

献上他性命为人赎罪受害,永生门已大开,人人可进来。

副歌

赞美主!赞美主 全地听主声音;赞美主!赞美主!万民喜乐欢欣。

哦,来亲近父神,藉爱子耶稣,因神所成大事,荣耀他不住。

二、何等完备救恩——藉宝血赎价,凡信者可领受神应许救法;

虽然罪孽深重,若真心相信,必立从主耶稣,得赦免、洁净。

三、神己指教我们他所成大事 欢乐何大,皆因耶稣——他爱子

更大、更深惊喜将震荡心灵,当我们得面见主耶稣荣形。

在陈则信主编的《诗歌》中,挑选了一首由罗伯特·劳力(Robert Loary)作曲,芬妮·克罗斯比写词的《一路我蒙救主引领》(All the Way My Saviour Leads Me),即《诗歌》第二百九十七首。这首诗作于一八七四年。那一年某日,芬妮无钱交房租,她决定跪下来祈祷,仰望神的施恩。这时有一个她素来不认识的人,推门进来,塞美金十元在她手里,正是房租所需的数目。这首诗共三节:

一路我由救主引领,陈腐事物何必求?难道我还疑他爱情,毕生既由他拯救?

神圣安慰,属天生活,凭信我可从他得,我深知道凡事临我,他有美意不必测。

我深知道凡事临我,他有美意不必测。二、一路我蒙救主引领鼓励我走每步路;

供我灵粮,长我生命,帮助我历每次苦。旅程虽然力不能支,心灵虽然渴难当

看哪,面前就是盘石,喜乐活泉可来尝。看哪,面前就是盘石,喜乐活泉可来尝。

三、一路我蒙救主引领,哦,主大爱何丰满!不久我到天的家庭,来得应许的平安。

我灵披上荣耀身躯,飞入天上光明处。我要永远唱此佳句,蒙他引领我一路。

我要永远唱此佳句,蒙他引领我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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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继续为主作工

一八七五年,芬妮·克罗斯比已是五十五岁,在她居住的纽约市,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美国大布道家慕迪( Dwight Lyman Moody )和领诗的孙盖( Ira David Sankey )到纽约市的布鲁克林区( Brook 上 yn )主持传福音聚会。

同年十月二十四日,当慕迪站上讲台时,布鲁克林区的溜冰场挤满了七千人听他讲道,另有两万人不得其门而入。

一八七六年二月,慕迪和孙盖又重返纽约,这次是在竞赛场( The Hippodrome )传福音。芬妮·克罗斯比曾参加了这些大型的传福音聚会。孙盖领诗时,福音诗歌产生了惊人果效,这情况使芬妮·克罗斯比印象深刻。特别是一千人组成的诗班唱出福音诗歌时熔化了不少不信者刚硬的心。

一八七六年慕迪在纽约布道期间,芬妮·克罗斯比被人介绍,认识了慕迪和孙盖。慕迪和孙盖曾在布道会上采用过她的诗歌,如今既然认识了,就要求她提供更多的、新的传福音短诗,来应付福音事工上新的需要。

美国各地许多小型聚会开始邀请她去讲道。她讲道时语气亲切、简朴、直接,正像她所写的诗那样感人肺腑。很快地,她成为美国最活跃的传道人之一。

一八七七年,芬妮·克罗斯比又认识了一位基督徒作曲家史特宾斯( George Coles Stebbins )。史特宾斯是一位布道家本底告斯( George Pentecost )的搭档,为本底告斯的布道会领诗。芬妮·克罗斯比作词,史特宾斯作曲的诗歌很多。著名的《救我恩典》( Saved by Grace )即是其中之一首

一、有日银链将要折断,我就不再如此歌唱;

但我醒来何等喜欢,竟然得以面见我王。

副歌

我要看见 他面对面,我要述说 救我恩典;

我要看见 他面对面,我要述说 救我恩典。

二、有日地上帐棚倾覆 我也不知是在何年;

但我确知有个住处,为我预备在主那边。

三、有日斜阳就要西沉,地上工作从此完毕;

得主称许“忠心仆人”,我要进入永远安息。

四、有日,所以我要准备,把灯剔亮,儆醒守待;

有日主来召我归回,我魂就要飞投主怀。

 芬妮·克罗斯比和史特宾斯合作的圣诗中,被世界各地吟诵的另一首出名诗歌是《耶稣今日召你》( Jesus is Calling )。即宣道出版社编的《生命圣诗》第一百九十三首。

有一天,芬妮·克罗斯比前往美国宾夕法尼亚州( Pennsylvania )的德国镇( Germantown ),到一位著名作曲家哥柏特利克( William James Kirkpatrick )的家里作客。一些敬虔的基督徒谈及世俗生活的短暂和浮华。芬妮·克罗斯比沉思了一阵,感叹说,世上的事物,表面上看起来很吸引人,但是很快地,我们对它们会越来越感到疲倦。

哥柏特利克教授有感而言,说,好,我们永远不会疲倦不唱这首旧诗章。

芬妮·克罗斯比好像触了电似的,突然大声喊出,那么下一句怎样下去呢?

在座的人摸不着头脑,不知道她的意思,她自己接看说:“荣耀归神,阿利路亚!”陈则信弟兄把这首《我们不会疲倦》( We Are Never Never Weary )的圣诗编为《诗歌》第一百七十九首,全首诗歌共四节。为这首诗歌作曲的正是该天芬妮·克罗斯比的主人哥柏特利克。

一、我们不会疲倦不唱这首旧诗章,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我们声浪依旧,信心比前更坚强,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副歌

神的儿女有权利,可以大喊并大唱,

因为前途更光明,我们魂乐似飞翔,

不久我们到天上,就要朝见我君王,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二、我们浸沉在那救赎大爱极乐中,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我们心中乐极有如插翅上高空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三、我们所去之地乃是精金所建造,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那里,我可面见我王所有的光辉,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四、那里,我们要藉新诗喊出救赎恩,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那里,我们要同众圣拥挤耶稣身,

荣耀归神,阿利路亚!

芬妮·克罗斯比每一首诗歌,从出版商只收到一元或二元美金。不管这首诗歌如何流行,果效如何突出,其利益统归作曲家或出版商。许多人为她抱不平,认为她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劝她向出版商要求更高的酬劳。但她感到,她是帮朋友的忙!更重要的,她是在事奉神。她的最大的酬报,乃是更多的灵魂因着这些诗歌归向了神。这些灵魂才是无价之宝。

实在很难评估芬妮·克罗斯上在诗歌方面作出的贡献和成就。《安稳在耶稣的手臂里》被翻译成二百多种的语文。孙盖作见证说,当慕迪到英国布道的时候,孙盖所领的诗歌中,非常有果效的和十分感动人的几首诗歌中,有一首即是芬妮·克罗斯比创作的《有福的确据》(Blessed Assurance)。这首圣诗,香港道声出版社将之编为《颂主圣诗》第三百六十七首。这首诗共有三节:

一、有福的确据,耶稣属我,

我今得先尝,天堂的荣耀!

为父神后嗣,已得救赎,

从圣灵得生宝血洗净。

副歌

这是我故事,我的诗歌

赞美我救主,昼夜唱和。

这是我故事,我的诗歌,

赞美我救主,昼夜唱和。

二、完全顺服主,快乐无比,

天堂的荣耀,显在我心里;,

天使带信息,由天降临,

传报主怜悯,述说主爱。

三、完全顺服主,万事安宁,

我在救主里,喜乐满心怀;

时刻仰望主,儆醒等待,

满得主恩惠,浸于主爱。

不过,在慕迪带领的所有英国布道会,首屈一指的诗歌。却是《莫把我漏掉》。这首诗歌也被翻成多国文字。美国纽约一位浸信会牧师达金博士( Dr . E . I . Dakin )认为,没有一首福音诗歌,像《莫把我漏掉》带领那么多人信主得救。

一八八○年,当芬妮·克罗斯比已是六旬,她在主面前有一个心志,就是希望她所作的诗歌,能感动多达百万人来接受主耶稣。当她听到有人因唱她创作的诗歌信主得救的时候,她是何等的喜乐。她说,当我听到这些消息的时候,我不是存心想要夸耀自己,乃是觉得神恩待我,竟让我在拯救人灵魂的事工上有份。

一八九○年三月,芬妮·克罗斯比已达七十高龄,这时候她已是美国家喻户晓的名诗人。那一个月,慕迪适好到纽约主持聚会。这一次领诗的不再是孙盖。孙盖虽然仅是五十岁,他那金嗓子已是沙哑,不能再担任领诗重任,代替孙盖的是唱男高音的史特宾斯(曾为芬妮·克罗斯比的《救我恩典》作曲)。

    当慕迪站在大理石学院教堂( Marble CollegiateChurch )要开始聚会的时候,芬妮·克罗斯比走了进来,却找不到座位。正当芬妮·克罗斯比要走出教堂的时候,被慕迪的儿子小慕迪( William Revell Moody )看到,小慕迪就上前告诉她有一个空位。结果小慕迪把芬妮·克罗斯比一路领上讲台上的空位。芬妮·克罗斯比找到座位的时候,全体会众正在歌唱她创作的诗歌《有福的确据》,慕迪站起大声说,感谢主,作这首诗歌的女诗人来到我们中间。从这件事情,看出年老的芬妮·克罗斯比,在美国公众——包括杰出的布道家慕迪——心目中的份量。

慕迪非常敬爱芬妮·克罗斯比这位老姊妹。一八九六年,慕迪到纽约传福音的时候,几乎每一次聚会都唱《救我恩典》曾有一次,在晚上聚会的时候,前后唱了三次《救我恩典》。当慕迪反复唱着诗歌的时候,眼泪流在他的两颊上。

老年的芬妮·克罗斯比由于创作不多,收入锐减,一年的收入,不足四百美元。她从不贪心不奢求,她是接受每首歌词的创作费为二美元的低微酬报。后来慕迪向出版商建议,改为付给她每周八美元的固定薪水,好使她每年有四百一十六美元的固定收入。这样,即使芬妮·克罗斯比在年迈力衰时,无法写书诗词,也不至于毫无收入。

一九○○年,当她八十岁时,她在北田( Northfield )慕迪住宅的门坎前,跌了一跤,受到损伤。她回纽约时,又心脏病发作。当她康复时,她仍然不顾一切,到处奔波,为主作见证。许多人因着她的信息得着供应。在她老迈时,她仍继续不断地讲道传福音,有时一天讲道三次,每次聚会的人数往往超过三千人。

一九○三年十一月,时芬妮·克罗斯比八十三岁,她被邀请往美国马塞诸塞州(Massachusetts)的林城(Lynn)的男青年会(Young Men’s Christian Association)作见证。

芬妮·克罗斯比述说她在三十四年前—— 一八六九年——在辛辛纳提创作《抢救灭亡人》的过程。会后,许多青年人争先恐后地与她握手。内中有一中年人情绪波动,他令人惊奇地突然对芬妮·克罗斯比说,我就是三十四年前被你带出歧路而得救的那个小孩子。从那天开始,我一直过着基督徒的敬虔生活。他又说,虽然我们不一定能在地上再相晤,但是有一天我们可以在天上相聚。这中年人没有留下名字,但是芬妮·克罗斯比深受感动,这件事给她很大的鼓励。

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芬妮、克罗斯比已满八十五岁。纽约市一些教牧人员,决定在二十六日那一天,各教堂庆祝她。在二十六日那一天,各教堂都点唱她的诗歌,来向这位德高望重的盲眼女诗人致敬。几乎每一个讲道的人都述说她的生活行为,作为基督徒效法的榜样。

第十章、她因神而满足

芬妮·克罗斯比的盲眼,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她没有自怜的感觉,她反而觉得,她的盲眼是出乎神的美意,她也因着神而满足。她常常说,对我来说,这是一件最美好的事,否则我怎能发挥我的潜质。若我不是盲了的话,世上许多诱人的景色必将使我分心。

一九一○年三月,芬妮·克罗斯比已届九十高龄,她在这样高龄时,作见证说,我希望每一天都能被主用,成为他合用的器皿。

一九一一年春天,她被邀请在纽约的循道会教堂( Metodist Episcopal Church )的福音聚会讲道。那一天,五千人聚集在卡尼基大厅( Carnegie Hall),单是诗班就有二千人。

当九十高龄的芬妮·克罗斯比走上讲台时,会众中有人大声呼唤,赶快找轮椅来。芬妮·克罗斯比用响亮的声音制止他们,说,我不需要轮椅,我能站在我的双腿上,耶和华是我的力量。

一九一三年二月,芬妮·克罗斯比到达美国马萨诸塞州(Massachusetts)的剑桥(Cambridge),在第一浸信会教堂(First Baptist Church)释放信息,那一天会众有二千人。

同年三月,正是她的九十三岁生日,她表示说:“恐怕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喜乐。我好像一叶小舟,泛游在毫无波浪的小溪里,两岸尽是鲜花。”那一晚,她的老朋友史特宾斯陪着她到布列治港( Bridgeport )的第一循道会教堂(First Methodist Church),去听美国一位盲眼的歌唱家卡本特夫人(Mrs.Jenny Benett Carpenter)献诗。

在芬妮·克罗斯比讲道之后,卡本特夫人开始以女高音唱芬妮·克罗斯比作的《救我恩典》。卡本特夫人正唱一半的时候,九十三岁的老姊妹芬妮·克罗斯比突然站起来,拖着卡本特夫人的手,加入歌唱。所有的会众都受到感动,有的人因看到两位盲眼的姊妹,靠主恩典,一起献诗的时候,感动到哭了起来。

一九一四年,美国音乐评论家阿摩司·韦尔斯( Amos Wells )在《圣诗宝藏》( A Treasury of Hymn Stories )一书中,把芬妮·克罗斯比列为英语世界最伟大的三位圣诗作者之一,其它两位是艾萨克·窝特斯( Isaac Watts )和查理士·韦斯利( Charles Wesley )。阿摩司·韦尔斯选出历代一百二十位圣诗作者的代表作。被选为芬妮·克罗斯比的代表作的,是《赶紧去》( Speed away )。这首诗激发了差传的工作。这首诗成为差传工作者出发前的告别歌。成千上万的传教士一面唱看这首歌,一面负着神圣的差传使命,走上征途。

一九一五年二月十二日,高龄九十五的芬妮·克罗斯比在美国南部港口布列治港( Bridgeport )逝世。全美国的报纸向公众报导,闻名全球的圣诗作者芬妮·克罗斯比归回了天家。这是布列治港有史以来最隆重和最大规模的葬礼,成千上万的居民目睹棺木经过时,掩面哀哭。

美国有名的音乐家小孙盖( Allan Sankey )、闵氏( Hubert Main )、史特宾斯( George Stebbins )、杰克逊( Trevena Jeckson )出席了葬礼,本地和外地许多教堂的牧师都前来参加。

葬礼聚会上,诗班和会众歌唱芬妮·克罗斯比生前所喜爱的诗歌《父辈们的信心》( Faith of Our Fathers ),人民长老会教堂( People’s Presbyterian Church )的丹文博( Rev . H . A . Davenport )主领祷告。接着诗班唱着芬妮·克罗斯比的诗歌《安稳在耶稣手臂里》和《救我恩典》。

芬妮·克罗斯比所属的第一循道会( First Methodist Episcopal Church )的布朗牧师( Rev . George Brown )说:

“你们诸位来到这里向一位朋友献礼、加冕,当这位圣诗皇后挣脱死亡的捆锁,进入天上的荣耀的境界时,那里必有一个隆重的、壮丽的欢迎会。”

为芬妮·克罗斯比写传记的杰克逊在丧礼聚会上,所读的经文是提摩太后书四章七至八节: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

在她的墓碑上,雕刻着《有福的确据》的第一首:

有福的确据,耶稣属我,

我今得先尝,天堂的荣耀!

为父神后嗣,已得救赎,

从圣灵得生,宝血洗净。

墓碑上雕刻的经文是马可福音十四章八节:

“她所作的,是尽她所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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