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要真理系列 - 关于救恩

第10课 救恩的果效

得救有甚么改变吗?

如果得救是一个事实,不是一种理论,救恩在我们身上一定会发挥他的效用,而使蒙恩的人有显著的改变,绝不只是表现在知识议与话语上,而是流露於生命与生活中。

究竟得救的人,有甚么改变呢?

一,生命的改变

1.基督成形:“我小子啊,我为你们再受生产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们心里。”(加四19)
2.基督为主:“基督是我们的生命。……”(西三4)
3.基督显大:“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一28)

一个得救的人,就是接受了基督成形在他里面,让神给他一个新的生命。叫他活着,不再是自己,乃是基督在他里面活著。(加二28)不仅活在里面,也可显在外面。

二,性情的改变

1.有分神性,叫我们即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彼后一4)
2.喜爱公义:“你喜爱公义……:(来—9)
3.恨恶罪恶“……恨恶罪恶,所以神就是你的神……。(来一9)

生命有了改变,性情也一定有改变。因为每一种生命,都有他的特性。一个有份神生命 的人,一定有份神的性情。原来是爱罪的,现在是恨罪的了。

三,生活的改变

1.与神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约壹一3)
2.靠神恩典:“……在世为人,不靠人的聪明,乃靠神的恩惠。(林后一:12)
3.行神旨意:“使你们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应许的。”(来十:36)

救恩在我们身上最显著的果效,就是改变了我们和神的关系。当我们有份於神的生命和性情以后, 我们自然爱慕与神的交通,并且遵行神的旨意了。

四:思想的改变

1.损益之变“只是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腓三:7)
2.天地之变“你们要思念上面的事,不要思念地上的事。”(西三:2)
3.灵体之变“体贴(以下同此或作思念)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罗八:6)

思想是人生的舵手,一个人怎样思想,便成为一个怎样的人。为此,主在救恩中,把人所有的心意夺回,使他都顺服基督:(林后十:5)这样,我们在救恩中,有极大的思想上的改变不思念地上的事而思念天上的事,不以自己为中 心而以神为主体。

试题:

1.得救后的生命有甚么改变吗?
2.基督成形在你里面了吗?
3.得救后的性情有甚么改变吗?
4.你在得救后有恨罪又犯罪的经验吗?(见罗七:14-24)
5.得救后的生活有甚么改变吗?
6.是不是每一个得救的基督徒,都有这样的生活改变呢?
7.得救后的思想有甚么改变吗?

- 徐兴言长老编写

(天路客扫描,新人校对)

<上一课>    <回目录>    <下一课>